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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和电视融合

电影和电视融合

但是,如果我们把电视、录像带和光盘上的电影也考虑进去的话,情况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一段时间以来到电影院去看电影的人数是减少了,但是实际看电影的人数并没有减少,而且可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这从电影、电视、录像带和其他音像制品的市场经济越来越紧密地纠缠在一起的现象中可见一斑。20世纪60年代末和70年代初,好莱坞的大制片厂都面临着严峻的经济危机。但是,到80年代末,它们重新恢复了经济和财政上的良好状态。这一转变的关键因素是好莱坞大制片厂逐渐适应并开发了新的录像带和收费电视的市场。这些新来源的收入很快就超过了剧场放映的收入。1980年,从剧院发行和放映的收入(包括美国国内和海外)占好莱坞制片厂年收入的76%,但是1990年,这些收入只占好莱坞制片厂年收入的32%。相比之下,同一时期收费电视的收入则从4.8%上升到9%。更富戏剧性的是:录像带的收入则从1%上升到45%(《银幕财经》1993)。(注:见《银幕财经》,“制片厂收入在1993年将成长6.9%”(1993年5月5日,第8—13页)。)因此,当同一时期电影票的收入在美国以及全球呈下降趋势时,这并不意味着电影没有人看了,而只是意味着它更多地出现在小屏幕上。这意味着,从1895年电影第一次公开放映以来,电影无论是在电视上还是在录像带上现在更多地是从家庭的电视机上观看,而不是在剧场里观看。那么,这个变化重要吗?它对于理解当前电影的状况有什么意义呢?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我们应该考察一下有关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发展得越来越紧密的种种分析和辨论,以及考察一下把这种发展看作是有“失”也有“得”的种种观点。经济以上分析显示,电影和电视融合的推动力来自于经济的力量。虽然电影和电视常常被看作是有明显区别的(甚至是互相敌对的),但是两者的关系实际上是复杂的和多变的。威廉姆·拉弗蒂认为:“和传统的认识相反,电影和电视的经济关系有一段很长的历史”。(注:见威廉·拉弗蒂的“电影和电视”,载加里·爱杰顿编辑的《共栖中的电影和艺术:参考指南》(纽约,格林伍德出版社,1988)。)他把这种关系一直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当时好莱坞为了掌握潜在对手的发展,同时探索在剧场放映电视的潜在可能性,就投资于电视、广播和传播网络。但是由于联邦通讯委员会的反对,这些策略没有成功。因为联邦通讯委员会当时就已经担心电影工业中的垄断倾向。后来,在50年代,威廉姆·拉弗蒂将这一时期确定为电影和电视工业终于结成了一种“象征性”的关系。在这一时期,电影制片厂开始把所属的电影资料馆完全对电视业开放,并开始直接为电视制作节目,这促成了60年代早期“电视电影”的出现。皮特·克雷默认为,好莱坞大制片厂在这样做的同时,采用了一个“双重策略”。(注:见皮特·克雷默的“大银幕的诱惑:电影,电视和好莱坞”,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一方面,好莱坞大制片厂把原有制片厂体制下的生产程序加以改造,使之适应于针对电视观众的常规化生产;在另一方面,它们通过投资于专门的“巨片”(以使用最新的技术、特技,和奇观场面为特征)来探索一种不同于电视电影的“剧场电视”,希望以此继续吸引观众到电影院来。克雷默认为,尽管大制作电影在回收资金上现在也越来越依赖于小屏幕媒体,但是这和它的初衷并没有什么矛盾。因为正是“大片的引诱力”“电影的壮观和神秘”为电影和录像带的观众提供了电影的特有魅力。这种“双重策略”也和变化中的电影消费模式有关。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比起好莱坞制片厂制度的鼎盛期,到电影院去看电影越来越变成一种“专门的”活动而不是一种经常的活动。观众的社会背景也发生了变化,大多数到电影院去看电影的观众都是15至24岁的年轻人。对比之下,年龄较大的和社会背景更为多样的观众则通过电视和录像带观看电影。这种观看电影的方式对于他们而言是经常性的和习惯性的。因此,就美国的电视电影而言,有人认为尽管它们在批评界不大受重视,但是它们常常吸引了比影院人数更多的观众。他们还认为:电视上“每周电影”和微型系列电影的巨大观众群可以和好莱坞黄金时代的举家去电影院看电影的巨大而经常的观众群相媲美。(注:见劳伦斯·贾维克/南茜·斯特里克兰的“电视电影:比想像的更好”(载《美国电影》杂志,1988年12月,第41—43页)。)然而,尽管人们花了更多的时间在电视上看各种各样的电影,问题仍然存在。西尔维亚·哈维认为:重要的是不仅要重视花费在观看电影上的时间的“数量”,同时也要重视观看电影的时间的“质量”。(注:见西尔维亚·哈维的“电影是什么?感觉的,抽象的,政治的”,载克里斯托弗·威廉斯编辑的《电影:起源和未来》(伦敦,威斯特明斯特大学出版社,1996)。)这也联系到了电影和电视关系中的另外一些问题。技术首先,在电视或录像带上看电影不可避免地在技术质量上会有所损失。这包括许多方面,如音质、色彩,以及清晰度的损失(从3500—4000线的解像率到大约600线的解像率)。还有令人头疼的画面的高宽比问题。电视通常是4∶3,电影从20世纪50年代宽银幕出现以来是被拍在一个扁长方形的画面上(例如1.85∶1或2.35∶1)。为了把电影放进电视画面,电影工业采取了“截取”技术(颇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一技术是电影工业自己发明的)。这不仅造成了许多原始画面的损失,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把电影又重新做了一遍。结果,尽管电影有“大画面”的吸引力,电影制作者越来越意识到在电视上放映是一部电影发行放映的最后一站。这迫使他们在拍电影时把重要内容限制在“安全区”内。例如,弗兰克·汤普逊指出了在电视上看约翰·波尔曼的《空白点》(1967)和米洛斯·弗尔曼的《莫扎特》(1984)之间的不同。他认为,后一部影片是明显地按电视的格式来拍摄的,而前者则不是。结果,《莫扎特》在电视上同电影的效果差不多。相反,《空白点》在电视上看起是“混乱”而“粗糙”的。(注:见弗兰克·汤普逊的“画面的压缩”,(载《美国电影》杂志,1990年2月,第40—43页)。)当然,随着观众逐渐接受“遮幅式”的电视画面(电影画面以原来的比例出现在电视屏幕上),由“截取”技术所造成的一些问题开始被克服。当然,也有人认为,电视并非完全不能完美地处理宽银幕影像。提供宽银幕电视的技术已经存在相当一段时间了。它不仅有高清晰度的图像,而且有优质的立体声。虽然它不一定达到投射的电影影像的质量,但至少是非常接近了。它现在还没有广泛流行主要是由于经济和成本的原因,而不是由于和电影的质量有什么根本的差别。在电影和电视之间的其他方面的一些根本性区别也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因此,电影是在一个黑暗的公共场合观看一个大的银幕形象,电视则是在各自的私人空间观看一个小的屏幕形象。这主要也是一种历史的偶然安排,起因于电影和电视工业的经济规则,而不是两者之间在技术上任何不可逾越的差异。正像克雷默所指出的,在它的早期发展阶段,电影曾经被构想为一种家用技术(如爱迪生早期发明的“电影视镜”),而电视则曾经被构想和试验为一种公众技术(如早期的剧场电视)。(注:见皮特·克雷默的“大银幕的诱惑:电影,电视和好莱坞”,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同样道理,电视常常被基本上看作是一种“直播”媒体,它更适合于依赖“现场的”事件;而不是像电影那样传送预先录制好的娱乐节目。(注:见查尔斯·巴尔的“直播电视的戏剧遗产”,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但是,电视尽管已经在报道新闻、体育和重要的公共事件上把它“直播”的特性发挥到极致,这并不意味着电视“本质上”是一种“直播”媒体,或者它的“直播”特性应该决定电视剧的发展方向。例如,罗伯特·法内罗认为,在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电视中,“直播形式和胶片录制形式对立的问题”并不简单地是一个技术的和美学的问题,而是一个经济的问题。(注:见罗伯特·法内罗的“电视电影的兴起和电视网对电影工业的霸权”,(载《电影研究评论季刊》,1984年夏季刊,第204—218页)。)他认为,“直播”节目在美国电视的早期成为主导形式并不仅仅因为它比电影方式拍摄的节目便宜,也是用它来显示大电视网(如ABC、NBC、CBS)的力量,同时强化地方电视台对他们的依赖。但是,到了50年代末期,使得“直播”节目成为对大电视网有利的策略的环境开始改变时,电视节目制作的方式也决定性地转向胶片制作。关于这方面,在电视上“直播”戏剧的遗产被人们作出了不同的读解:一种观点认为这是某种对于电视来说特殊的东西,但是当它转向录制形式以后便丧失了;另一种观点认为它压制了早期电视的美学潜力,后来的发展,以及和电影的一种更紧密关系的实践终于成了主导倾向。(注:见马丁·麦克罗尼的“电影和电视的美学”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美学但是,如果电影形式对电视剧的影响可以被看作促进了“直播”电视戏剧的死亡,那么这种影响并不必然地导致充分“电影化”的电视剧。这部分地又是由于经济的原因。电视电影或用电视的经费制作院线发行的电影通常比好莱坞制作的电影更快更便宜,通常也缺少“大制作”影片所具有的观赏价值。但是,麦克罗尼认为,在此类讨论中,也有一种在电影和电视之间、在“电视的最不宏伟的(美学意义上的)的制作和电影的最宏伟的制作”之间作出一种“虚假的对比”的倾向。(注:见马丁·麦克罗尼的“电影和电视的美学”载希尔和麦克罗尼编辑的《大银幕,小屏幕:电影和电视的关系》(卢登,约翰·利贝媒体和卢登大学出版社,1996)。)在这种情况下,常常是用好莱坞的“大制作”来给电影下定义,尽管在好莱坞的经典时期的大部分产品都是更为常规的作品,它们的预算并不很高、没有那种现在的“大制作”所必不可少的特技和昂贵的场景。所以,许多美国电视电影可以被看作是延续了好莱坞低预算电影传统的创作。尽管它们来自于电视,但仍是一部成功的电影。斯皮尔伯格的《决斗》(1971)是此类影片中最突出的例子。最近的还有约翰·达尔的《西部红石》(1993)和《最后的引诱》(1994),它们最初是为有线电视网制作,并在有线电视网上播出,然后又在电影院获得了成功的发行和放映。这些例子生动地说明了首先在电视上播放的作品并不一定就是和“正宗的”电影制作相对立的垃圾之作。(注:见莱昂斯·唐纳德的“有线电视中的类型和社团”,(载《电影评论》杂志,1994年9—10月刊,第2—7页)。)欧洲也有类似的例子。在那里电视业对电影业进行了多方面的支持。尽管引来许多抱怨,特别是在英国,认为电视资助的电影缺少“真正的电影”所应该具有的价值;但是也很难明确地指出电视的资助或“电视的美学”如何影响了这些电影。特别是当包括了意大利的费里尼、罗西里尼、奥尔米、塔维亚尼兄弟,德国的法斯宾德、赫尔措格和文德斯,西班牙的阿尔莫多瓦和英国的格林纳韦等人的各不相同的作品时。但是,如果说从美学上难以在电影和电视之间作出明确的划分,并不是说电影和电视互相交错的情况没有造成美学上的影响。例如,拉弗蒂认为,虽然电视从电影那儿继承了一整套叙事和风格的规则,但是电视制作中时间和成本的压力使电视采取了新的技巧,这些技巧回过来又影响了电影制作。例如,快速聚焦、声音的错迭、特别是电视因拍摄速度和成本而采用的变焦技术(而不是推拉技术),反过来又成为电影制作实践中的常用手法。拉弗蒂认为,到了20世纪70年代,“电影和电视技巧实际上融合起来了”。(注:见威廉·拉弗蒂的“电影和电视”,载加里·爱杰顿编辑的《共栖中的电影和艺术:参考指南》(纽约,格林伍德出版社,1988)。)随着录像技术的发展,批评家认为出现了更广泛的交互影响。例如,蒂莫西·科里根认为,电视和录像在家庭观看条件中的“干扰性”(电话铃、去洗手间等)鼓励了新的电影叙事形式。他分析了“经典的”叙事形式如何让位于一种新的叙事形式,其中时间“被浪费”,表明叙事中的事件和视觉表现超过了说明动机所需要的长度。(注:见蒂莫斯·科里根的《没有围墙的电影院:越战以后的电影和文化》(伦敦,劳特里奇出版社,1991)。)在这一方面,科里根举出了某些被认为是“后经典电影”的特征,其中情节变得更松弛和更段落化,对角色的认同不是那么强烈,叙事和奇观的关系编织得不像“经典”时期那么紧密。在以上分析中,他把这些变化的原因特别归结于电影观看条件的改变,因为这些特征是和在电视和录像带上看电影时往往存在的较少集中注意力的状态分不开的。观看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正是对于观看行为的兴趣激发了许多近来的电影和电视研究。例如,西尔维亚·哈维试图从“观看经验的质量”和它的“社会和公众特点”来区别电影和电视。(注:见西尔维亚·哈维的“电影是什么?感觉的,抽象的,政治的”,载克里斯托弗·威廉斯编辑的《电影:起源和未来》(伦敦,威斯特明斯特大学出版社,1996)。)她认为,观看经验的质量不仅和电影影像的尺寸和密度有关,也和在电影观看中,注意力集中的强度有关。从巴赞关于摄影影像本体论的研究出发,她强调要“认识到电影影像的空间的、甚至‘神圣的’特性”。她认为,它们“不仅来自于神圣的权威,也来自于人性的回应”。安妮·弗雷德伯格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她认为,随着录像电影的出现,“原来在电影放映时所具有的‘氛围’(aura)消失了”。(注:见安妮·弗雷德伯格的《橱窗购物:电影和后现代主义》(伯克利,加州大学出版社,1993)。)在这些观点中稍微有一点自相矛盾的意味。对于沃尔特·本雅明(1936)来说,正是以电影为代表的大众媒体的“机械复制”的特性毁灭了传统艺术的“氛围”以及它和“原创性”概念的联系。(注:见沃尔特·本雅明的《机械复制时代的艺术作品》(伦敦,科林斯出版社,1936/1973)。)但是,在电视和录像时代,该轮到电影的观看经验被看作是具有“神圣”的品质和提供了真正的“原创性”的经验了,而这种特点是在电视和录像上看电影时所没有的。在这些观点中,所要强调的是:注意力的集中和投入是在电影院观看影片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是在电视和录像上看影片时所不具备的。在这一点上,电视的观看经验被看作是和电影院的观看经验根本不同的。例如,雷蒙德·威廉斯界定电视的核心经验是一种“节目流”的经验,(注:见雷蒙德·威廉斯的《电视:技术和文化形式》(伦敦,方坦纳出版社,1974)。)而约翰·埃利斯则强调电视依赖于“片段化”经验。(注:见约翰·埃利斯的《可见的虚构:电影,电视和录像》(伦敦,劳特里奇出版社,1982)。)对于他们来说,重要的是“看电视”,而不是看特定的节目。对于埃利斯而言,这也涉及到和观众的特定关系。因此,和在电影院全神贯注地盯着银幕不同,看电视时只是不经意的“一瞥”。科里根认为正是这种“一瞥的美学”统治了当代的电视观赏行为,而弗雷德伯格则谈论“闲逛性观看”和电视和录像技术所允许的对文本的积极关系。在他们看来,这种新的观看形式也和(后现代)观看主体的变化有关。对科里根而言,新的电影接受形式是由于“一种明确的稳定的观众”消失了;而对弗雷德伯格而言,新的媒体制造了“一种变化的、能动的、流动的观看主体”。然而,虽然大家都知道电视和录像允许在看电影中有更大的控制性和交互性,但是在这些研究中也有一种倾向:在“老的”和“新的”观看形式之间作出过于绝对的断言并划分出过于强烈的对比。事实上,在电影院看电影并不是、也从来不像某些时候在电影和电视观看之间所划分的对立所暗示的那样注意力集中。电影观看的条件是随着历史和地理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而且,约翰·贝尔顿的研究显示了当代的剧场电影观赏和早期的西洋镜和镍币影院时代非常相似(1994,第342页)。(注:见约翰·贝尔顿的《美国电影和美国文化》(纽约,麦格劳-希尔出版社,1994)。)另外,一般用来描述电影院观看行为的条件(大银幕、黑暗中、相对的固定姿态)必然以某种简单化的方式界定观看主体。这种假设显然不足以描述观众社会性地和历史性地实际反应于电影的复杂方式。同样的道理,也不可能简单地仅仅从电视和录像的技术层面的因素来“读解出”观看主体的形式。在这一点上,观看主体不仅仅是被媒体所制造,也是被整个的社会和文化诸决定因素所制造,当然,它们也包括电影、电视和录像。文化这种对观看主体的关注也联系到对电影在塑造社会和文化认同中的作用的关注。我们已经看到,在电影和电视之间一种对立性描述已经把电视看作是电影消费的“私人化”形式。但是,这种对立也不是那么鲜明的。就像哈维所注意到的,尽管电影可能会在一个社会性空间里提供一种共享的经验,但它也可能是一种“强烈的个人化的”经验。(注:见西尔维亚·哈维的“电影是什么?感觉的,抽象的,政治的”,载克里斯托弗·威廉斯编辑的《电影:起源和未来》(伦敦,威斯特明斯特大学出版社,1996)。)同样,尽管在电视上看电影可以被看作是私人化的,但它也可能是一种共享的经验。这不仅仅是因为电视观看常常是一群人(和家人或朋友一起),因为看电视上播出的电影也会诱发一种集体的归属感。从这个观点出发,一部电影被大量的观众同时观看会把观众纳入到一种类似于其他电视形式(如直播联欢晚会或体育比赛)所提供的共享的经验中来。这也使得电视观看行为并不比区别节目之间差异的所谓“节目流”理论模式更复杂化。当强调“节目流”时可能注意到了电视观看作为一种行为的重要性,但它也低估了个别节目的作用和忽视了个别节目如何区别于整个的电视节目流,而且这些节目常常是单独观看的(沃勒,1988;麦克罗尼,1996)。正是在这一点上,电视上的电影可能是重要的,因为电视可能将电影作为一个重要的不同寻常的“节目”,它可以打破常规的电视流和提供一种区别于其余电影的“特殊”经验。在这样做的时候,电影也可以介入到现在由电视占居中心位置的“公众领域”。因此,贾维克和斯特里克兰从“社会功能”方面为美国的电视电影辩护。他们说:除了娱乐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