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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创作杂志

部级期刊

主管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主办单位:北京电影制片厂

双月刊  审稿周期:预计1-3个月  

《电影创作》由黄世华担任主编,创刊于1979年,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主管、北京电影制片厂主办的一本艺术领域专业期刊。主要刊载该领域内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综述和评论等,力求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该领域的政策、技术、应用市场及动态。

  • 11-1468 国内刊号
  • 0257-0173 国际刊号
  • 2-317 邮发代号
  • 1979 创刊时间

电影创作期刊信息

  • 出版语言:中文
  • 创刊时间:1979年
  • 国际刊号:0257-0173
  • 曾用名:电影创作
  • 纸张开本:A4
  • 国内刊号:11-1468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邮发代号:2-317

电影创作期刊荣誉

电影创作投稿须知

1、文稿要求内容正确、准确、专业、完整,强调创新性,注重实践过程中的发现与创见,避免和回避带有宣传性质的纯粹经验介绍,文字精炼,结构严谨,数据可靠(重要数据请注明出处)。

2、来稿请附上作者简历,包括真实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所在单位、职称(或学位)、职务、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以及电子邮件信箱。

3、标题层次不宜过多,一般不超过4级。层次序号为“10进位制”。例如:第一级为 1,第二级为 1.1,第三级为 1.1.1等。序号顶格书写,序号后空一格书写正文。

4、中文摘要是具有独立性、自明性的短文,其撰写宜在400字以内。应采用结构式摘要格式撰写,其内容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项。

5、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献时,只编一个号,即在正文中标注首次引用的文献序号,并在序号的“[]”外著录引文页码。例如:张三[2]8-12;张三[2]66-80。

6、注释是对论文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或补充说明。文内注释应按正文中的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带圆圈的阿拉伯数序号标注。

7、文中量和单位的使用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最新标准。文稿中物理量及其单位、外文字符必须分清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必须区别明显。

8、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文章首页以页下注形式标注,例如“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项目编号。

9、创新:鼓励作者在论述问题时提供独特的观点、深入的分析和新颖的创意,对政法职业教育提出有益的思考、经验分享和创新性教学方法。

10、参考文献:作者根据来稿的情况,可以列出参考文献(不包括注释中已经出现的文献),但本刊一般在所刊发的文章后面不另开列“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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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77号

邮编:100088

主编:黄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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