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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资源的科学规划与使用

加强生态资源的科学规划与使用

关于生态文明,不同学者以不同的研究视角各有相应的界定。有的学者强调,生态文明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改善和优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和建设有序的生态运行机制、良好的生态环境所取得的物质、精神、制度成果的总和。从人类文明演进的历史进程审视,生态文明是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一种新型文明,属于后工业文明,体现人与自然的新型关系,是人态类文明在全球化和信息化条件下的转型和升华。[1]也有学者提出,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表现为人与自然和谐的进步以及人们生态文明观念的增强,是人类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规律,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所取得的物质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共生、全面发展和持续繁荣为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2]但是,不论人们对生态文明的内涵持怎样的看法,笔者认为,生态文明在本质上都是人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保护自然的积极成果,是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依存的观念实践的产物。生态文明的基本标志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一方面,人类适应自然、改造自然、保护自然,使自然生态遵循自身规律的发展和变化;另一方面,自然生态为人类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给养,为经济建设提供支撑,为人类居住、生活、工作和娱乐提供适宜的条件和环境。生态文明涉及的基本对象主体是人与自然,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或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人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人类作为从生态环境长期进化过程中分离出来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生物物种,既具有自然性,又具有社会性。人能够创造出相应的文化,并通过文化这种特殊手段超越生物层面,按照自己的意志能动地作用于生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的结构、功能与演化。人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与作用,包括从生态环境索取资源和空间,享受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同时将各种废弃物质排向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对人类的影响与作用,包括资源和环境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促进,自然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对人类生存、发展的制约。人类实现生存和发展要求的过程,实质是处理人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的过程,最基本的是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是人类的消耗力与生态环境的养育力之间的关系。没有对自然资源的消耗,人类不可能生存和发展,但消耗必须有一定的限度、适当的边界。生态环境的养育力是有限的而不是无限的。二是人类的破坏力与生态环境的修复力之间的关系。人类的破坏力必须与生态环境的修复力相适应,超过了生态环境的修复能力,过度开发大自然,无限制地掠夺大自然,破坏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人类就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甚至严重的惩罚。

人与生态环境的关系随着人类智慧的不断开发而转变,以生产工具的使用来划分,大体经历了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自然工具阶段。在这个阶段,人类主要使用自身的自然力与手工工具从自然环境中获取生存和发展的资料。与变幻莫测、充满神秘的大自然相比,人类处于“弱势”地位,对生态环境的消耗力远小于生态环境的养育力,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力远小于生态环境的修复力。与此相应的人类文明是原始文明和农业文明。蒸汽机的出现是划时代的巨大变革,开辟了工业文明的新纪元。从此,人类无穷无尽的智慧开发了科学程度越来越高、生产效率越来越高和对自然界征服能力越来越强的各种科学工具,为人类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空前地满足了人类生存、生产、生活的需要,甚至满足了少数强国掠夺弱国领土、资源以及强国之间争夺世界资源的战争需要,导致大量的资源被滥用、大量的财富被用于战争等灾难。据有关资料统计,仅仅在20世纪,人类就消耗了大约1420亿吨石油、2650亿吨煤、380亿吨铁、7.6亿吨铝、4.8亿吨铜。其中,占世界人口15%的工业发达国家,消费了世界56%的石油和超过60%的天然气以及50%以上的重要矿产资源。[3]人类对自然界的大肆索取和破坏,相当程度上超出了生态环境的养育力和修复力,因而遭到了大自然的无情报复,包括各种污染泛滥、物种灭绝、水土流失、湿地减少、土地沙化、森林退化、草原退化、气候变暖等环境问题,严重威胁着人类的生存,环境危机、生态危机、粮食危机、能源危机严重地困扰着人类的发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际上一批生物学家、环境学家、社会学家着手研究生态危机问题,并在联合国及各国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最终形成了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共识,走上了追求保护环境、改善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关于人类与生态环境关系演变的历程,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学院前院长路甬祥院士曾简要地概括为“和谐—失衡—新的和谐”。[4]和谐,是指原始社会人类被动适应自然生态要求的和谐状态,以及农业社会人与自然生态的整体和谐状态;失衡,是指在工业社会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由和谐转变为紧张,甚至对立,人类征服和改造了自然,又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和惩罚;新的和谐,是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以及人类对自身与生态环境之间关系认识的不断加深,人类主动调整自身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重新形成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德国哲学家汉斯•萨克赛将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演变历程概括为:“从敌人到榜样,从榜样到对象,从对象到伙伴”,即“敌人—榜样—对象—伙伴”。

]“从敌人到榜样”,是指原始洪荒时期人与自然的关系,当时大自然是处于人类自身之外、人类难以控制和经常给人类带来巨大灾难的敌人,同时由于它的神秘莫测,又被人类深深崇拜。“从榜样到对象”,是指工业时代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工业时代随着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大自然成了人类控制和利用的对象,人类成为大自然的主宰,凭借先进的科学技术肆意对大自然进行索取。“从对象到伙伴”,是指人类在反思大自然对人类报复的基础上,重新定位自身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从单纯地把大自然当作控制、开发、掠夺的对象转变为相互依存的关系,尊重自然生态,爱护自然生态,实现人类社会与自然生态的共同发展和进步。这两种概括的落脚点都在人类科学认识人与生态环境关系的基础上,主动调整对待生态环境的态度,建立新的和谐关系,突出了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条件、发展的根基,蕴含了生态文明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友好环境的重要思想。十八大报告强调“我们一定要更加自觉地珍爱自然,更加积极地保护生态,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5],根本目的就是要求我国在今后的现代化建设中着力处理好人类消费力与生态养育力、人类破坏力与生态修复力之间的关系,使人与自然生态环境之间从“失衡”走向新的和谐,从“对象”走向“伙伴”,不仅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加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而且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我国严峻的生态现实

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建设速度空前提升、规模空前增长,但长期积累的粗放式的经济增长方式,也导致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尖锐矛盾。发达国家在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生态环境问题,在我国30多年时间内集中出现,呈现出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等特点,问题相当严重。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地矿、耕地资源约束趋紧

地矿资源方面,我国是一个大国,已经发现矿产171种,查明资源储量158种,资源储量总量居世界第二。但是我国的地矿资源又相对不足,相当一部分的重要矿种贫矿多、富矿少。国民经济至关重要的8大矿种中,除煤炭资源外,石油和天然气的探明率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铁、铝、铜、硫、磷等矿种以贫矿居多。从人均量看,我国位居世界第80位,有45种矿产低于世界人均水平的1/3,石油、铁、铜、铅、锌和铝土矿的人均拥有量依次为世界人均水平的l/8、1/3、1/4、1/3、1/3和1/7。[6]煤炭资源只相当于世界人均水平的77%,钨、锡、锑、稀土矿储量虽居世界前列,人均储量也仅居世界中等水平。从2003年开始,我国消耗的约50%铁矿石和氧化铝、约60%的铜、约34%的原油依靠进口,国家有关镍、锰、铬等19种主要矿产资源的勘察表明,到2020年可以或基本能满足我国经济需要的只有5种,其他的都不同程度地依赖进口。[4]142-172当下,我国已经成为煤炭、钢铁和铜消耗的世界第一大国,石油、电力消费是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国,铁矿石、氧化铝和水泥等需求巨大。同时,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还造成了地矿资源的巨大浪费。我国单位产值消耗资源强度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我国矿产能源消耗是日本的6.3倍、美国的2.3倍;单位GDP的钢铁消耗量高于世界平均水平l倍以上;有色金属的使用也比国外消耗高、效益低。我国每新增1美元GDP的平均能耗相当于发达国家的4~5倍、日本的13倍,甚至是印度的1.64倍。[4]我国的资源重复利用率也远远低于发达国家。更为恶劣的是,面临如此严峻的地矿资源形势,一些地区的领导人为了眼前利益和任期内的“政绩”而疯采、狂采、滥采资源,造成的资源损失触目惊心,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地矿资源的紧张形势。耕地资源方面,沙漠化、石漠化扩展,水土流失严重,土壤污染,可耕地减少。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沙漠化的速度猛增,每年“吞噬”的面积相当于一个中等规模的县。目前沙漠化面积已占国土面积的27.9%。18个省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在不同程度地受到沙漠化威胁,每年直接经济损失达54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难以估量。[7]西南地区由于毁林开荒、陡坡耕种,石漠化影响大、危害重、修复难。水土流失方面,20世纪末已经达到365万平方公里,局部地区相当突出,宁夏、重庆和陕西水土流失面积占其土地面积的一半。可耕地方面,由于水土流失和工业大规模建设、民用房屋建设用地快速增加以及人口绝对量增大等复杂原因,1952年我国人均耕地2.82亩,2003年减少到1.43亩,现在是多少,未见到正式的官方数字,但常识可以告诉我们的是现在的人均耕地面积只会继续下降,绝不会反弹回升。我国耕地红线2009年国土资源部为18亿亩,现在很多耕地都被改作他用,有的建了工厂,有的违章建了商品房,实际数量与官方公布的红线已不完全相符。

2.环境污染严重

其一,河流、湖泊、近岸海域污染,生产、生活缺水严重。我国水资源总量2.8万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全国实际可利用的水资源量约为8000亿到9000亿立方米。[8]如此宝贵的水资源现在仍然在受到严重的污染。七大水系中,淮河、海河、松花江水系污染极为突出,黄河污染更是触目惊心。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2000》从整体上显示了河流污染概况:在700多条、11.4万公里的水质评价河长中,Ⅰ~ⅠⅠ类水只占28.9%,ⅠⅠⅠ类水占29.8%,“人体不可触摸”的ⅠⅤ类水占16.1%,“丧失了使用价值”的Ⅴ类和劣Ⅴ类河长占25.2%。[9]不仅江河、湖泊污染严重,近岸海域污染也相当突出。《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表明:全国地表水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湖泊(水库)富营养化问题突出。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和内陆诸河十大水系469个国控断面中,Ⅰ~ⅠⅠⅠ类、ⅠⅤ~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61.0%、25.3%和13.7%。黄河、松花江、淮河、辽河总体为轻度污染,海河总体为中度污染。在监测的26个湖泊(水库)中,富营养化状态的湖泊(水库)占53.8%。在监测的200个城市4727个地下水监测点位中,优良—良好—较好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45.0%,较差—极差水质的监测点比例为55.0%。我国管辖的海域中,只有黄海近岸海域水质良好,9个重要海湾中,胶州湾和辽东湾水质差,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闽江口和珠江口水质极差。[10]其二,酸雨区面积增大。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已经形成了以广西、广东、四川、贵州为中心的华南、西南酸雨区,以长沙、南昌为中心的华中酸雨区,以厦门、上海为中心的华东酸雨区,以青岛为中心的北方酸雨区,局部地区酸雨还在增加。宜宾、怀化、绍兴、遵义、宁波、温州等南方城市酸雨超过90%。[11]现在酸雨影响国土面积达1/3左右。近年来,“两控区”的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虽有所控制,但由于燃煤量增加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增加,酸雨控制区面积在扩大、浓度在增加,不少地区污染呈现加重趋势。[12]随着煤炭消耗量和汽车尾气排放量的增加,我国酸雨污染还将由硫酸型向硫酸和硝酸混合型转变。在《2011中国环境状况公报》中,酸雨区面积上升到约占国土面积的12.9%。[13]其三,城市污染严重。2003年监测的340个大城市中,空气质量良好、轻微污染和严重污染的分别占41%、32%和27%。人口在100万~200万的特大型城市空气污染最重。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和二氧化硫,55%的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超过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4]2011年按照新的空气质量标准(PM2.5年均值的二级标准为35微克/立方米)进行评价,多数城市细颗粒物超标,年均值为58微克/立方米。[13]值得指出的是,一些大城市空气污染开始转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大城市出现煤烟和汽车尾气复合型污染,个别城市出现类似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的污染现象。其四,企业周边污染严重。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和农业污染物排放量增大,农村环境污染形势严峻。2011年,国家对全国364个村庄的监测表明,农村地表水轻度污染;农村土壤样品超标率达21.5%,垃圾场、农田、菜地和企业周边土壤污染较重。[13]

3.生态系统退化

生态系统退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水资源退化。北方和西部部分地区已经处于国际公认的极度缺水状态。有资料表明:全国600座城市,有400多座城市缺水,2/3的城市供水不足。全国城市年缺水量为60亿立方米左右,其中110座城市严重缺水。[13]最近一项中国海洋调查研究结果显示,中国近90%的沿海城市周期性缺水。[14]第二,野生动植物物种遭到严重破坏。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全国共有高等植物3万余种,居世界第三位;脊椎动物6300多种,占世界总数的14%;陆地生态系统类型近600种。[4]但由于毁林开荒、环境污染、滥捕、滥猎、滥采,野生动植物种数量不断减少,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威胁,有些野生动植物已经灭绝。第三,沿江沿河的重要湖泊、湿地萎缩,江河断流,湖泊干涸,地下水位严重下降,加剧了洪涝灾害和植被退化。海洋渔业资源衰退,珊瑚礁、红树林遭到破坏。有资料表明:与半个世纪前相比,中国红树木面积减少73%,珊瑚礁减少80%,沿海湿地面积减少57%。[14]如此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不仅直接影响了我国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与水平,尤其严重的是成为许多社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的根源或诱因,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定。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严峻的生态现实,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不仅任务极其迫切,而且意义极其深远和重大。

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战略选择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建设生态文明,关键是要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着眼当下生态环境的严峻挑战,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主要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1.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文明理念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解决我国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必须高度重视全民的思想教育和引导。一是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自己所处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15]。人与自然的关系,人是主动者,自然界也不是完全的被动者,人作用于自然界,自然界同样作用于人。人类顺应自然,尊重自然规律,自然界才会造福人类,为人类提供生存、生活和发展的条件与环境;人类违背自然规律,对大自然肆意索取、掠夺,不给大自然以休养生息的机会,大自然就会加倍地报复人类。人类与大自然的关系,绝不是统治与被统治、掠夺与被掠夺、奴役与被奴役的关系,人类善待大自然,大自然才会给人类以恩赐,给人类以福荫,二者之间是和谐共生的关系。二是牢固树立节约资源的观念。迄今为止的研究表明,所有天体中适合人类生存的只有地球,这个共同家园尽管储藏、生长着极为丰富的物质供人类享用,然而随着人口数量及其需要的猛增,人类对大自然几尽疯狂的索取,地球和生态环境已不堪重负。我国是人均资源相对较少的国家,工业化、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选择,都必须充分考虑自然资源的约束和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增强自然资源的危机感,自觉爱护自然资源,保护自然资源,不断提高自然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遏制资源浪费、破坏自然资源的现象发生。三是牢固树立保护环境的观念。生态环境是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的摇篮,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保护自然生态就是保护人类,建设生态文明就是造福人类。在这样的意义上,人类必须倍加爱护和保护自然,尊重自然规律,对生态环境不能只讲索取不讲投入,只讲利用不讲建设。发展经济必须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的承载能力和承受能力,任何经济开发,只要接近生态能够承受的临界状态,就必须无条件停止。否则,生态环境一旦被破坏,自然规律被打乱,不仅经济活动无法持续,而且会严重危及人类自身的生产、生活和生存。

2.加强生态资源的科学规划和使用,实现生态环境的开发与保护并重首先,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均衡发展、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科学规划我国的国土空间开发。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不能安居就不能乐业;没有经济发展,就没有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国家经济实力的增强;没有生态环境保护,人们的生产、生活和生存都将难以持续。但人口居住、经济开发都需要大量的国土,在可开发国土空间相对有限的条件下,我们必须要优化结构、控制强度,妥善处理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的关系,科学规划城乡发展,加强多功能区的建设,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以及海洋与陆地协调发展格局。其次,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具体就是要加快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增长方式,降低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实现最小化、无害化排除废物;建设生态工业区,实现生产区域或生产群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废物排量最小化,甚至零排放。在此基础上,以生态链为纽带,统筹规划工业与农业、生产与消费、城市与农村的发展,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实现低投入、低消耗、高效益的低碳发展和无公害发展。再次,加强对自然生态和环境的保护。立足我国生态面临的严峻形势,一是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国家从20世纪末以来推行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工程已经开始发挥效益,应当坚持不懈。二是要加大水利建设的力度,既预防水害又预防天旱。三是要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从根本上解决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环境污染问题。

3.加强制度建设,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制度前提和保障解决中国生态问题的关键不在于环境本身,也不完全在于环境治理方式和技术,而是在于对一系列制度性缺陷进行弥补。[14]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方面了《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及若干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另一方面,相应的生态环境法律、制度建设仍然滞后,环境监管体制还不健全,监管能力有待提高。今后应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二是完善重要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制度,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根据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确定有偿使用和补偿;三是制定绿色发展政策,建立和完善体现原材料、能源、水资源消耗强度、环境污染排放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能准确衡量扣除自然资源包括环境损失之后的发展成就的国民经济“绿色”核算体系;四是建立科学的政绩考核机制,从根本转变唯“GDP”论英雄的干部考核和提拔、任用制度,推动广大领导干部把工作重心放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以及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上;五是疏通百姓维权渠道,坚持协商民主,民众不同意的影响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不管有多少理由,也不能付诸实施,更不能强制实施;六是建立健全一系列生态、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总之,大力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及全过程中,不仅要大力加强生态文明意识的培育,而且需要有科学的规划和统筹,更要有健全、严格的制度建设及其执行作保障。

作者:杨兴林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高教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