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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研究

一、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现状

经过改革开放多年的探索和努力,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突出成就。但由于改革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国有企业内在改革动力不足,国有资产流失,出资人利益独立化,政企职能未能完全分离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是的国有企业改革停滞不前,经济的长期发展难以实现,国有企业改革未达到预期效果。这些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而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我国国有经济改革的进一步开展。

二、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国有企业改革内在动力不足

改革需要内在动力和外在动力的共同推动,国有企业改革自然也不例外。因此,国有企业改革不能只依靠外在动力推进,更应该凭借企业的内在改革动力,从而实现国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国有企业改革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蓬勃发展,造成了国有企业员工的高收入与社会职工员工平均工资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而这又引发了一系列效率与公平问题。这就造成了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缺乏内在动力,而一些国有企业高层甚至为了自身利益而阻止改革的进一步进行。国有企业存在的这一问题必须得到有效的解决,否则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最终将难以实现。

2.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存在弊端

2003年国务院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虽然这一机构的成立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直接责任,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所有问题。首先,国资企业的人事管理受国资部门的影响,这导致了企业不能完全采取竞争的方式选拔高层管理人才。其次,由于政府与企业间存在利益交汇,政府很难独立作为一个出资人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管,同时为了满足政府利益也无法创造出公平的竞争环境,这就导致享受到好处的国有企业不愿意推进改革,最终造成国有企业发展受到限制。

3.政企职能未能完全分离

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政企分开的现代企业制度,但这一情况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仍未得到有效改善。第一,不管企业是将企业资本转变为国家股份或者是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这些改革都受到了政府干预,实际上仍然是政府在控制企业的经济,并没有实现国有企业的自主经营,从而使得国有企业无法在市场竞争中放开手脚。第二,国有企业的管理高层具有浓烈的行政色彩。国有企业的管理者于政府官员是同一人,企业管理者与政府部门官员互相调任,造成了管理者“政企不分”。

三、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进行的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处于我国经济的主导地位。国有企业的盈利能力不断提高,改革成果令人心奋不已。但国有企业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国有企业改革面临巨大挑战,难以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保障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顺利实施。

1.区分国有企业的双重性质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特殊的企业形式,它具有营利性和公共性两种属性。首先,国有企业具有企业的一般属性“营利性”。企业最终的目标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但国有企业主要看其创造价值的真正能力。因此,企业应当提高自身综合实力,通过实现赢利性目标创造更多的国民生产总值,实现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国有企业是国家是实现国家宏观调控的工具之一,因而需要解决市场失灵时的公共性问题。公共性要求国有企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公民共享国有企业受益。但对于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来说,他们不可能放弃营利性而选择把实现公共性作为企业发展的首要目标。

2.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我国改革将深化国有资产改革,实现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由监管国有企业转变为监管国有资产。国资系统一部分直接作为出资人直接管理运营公司,另一部分仅仅履行监管职能,管理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的监管只有实现现代企业中股东与董事会的监管模式,才能使国有企业完成国有资本的有效运作。

3.实现政企分开,将政府职能从国有企业中剥离

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政府与企业功能不分、利益混淆的局面,这导致了政府监管的缺失和市场竞争的失衡。国有企业在经营决策和国际竞争中更多的受到政府的干预,给经营活动带来了不利影响。因此,我国的国有企业改革中,首先,政府应当减少对企业的干预,将政府的责任与职能从企业剥离,促进国有企业的公平竞争;其次,企业应当逐渐通过竞争手段聘请有才能的人对企业进行管理,摒弃人事控制等方式选拔管理经营者,实现管理人员的政企分开。

四、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国民对社会热点的关注,如何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目前值得我们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因此,政府要解决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完成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管,逐步实现我国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王嘉 张元庆 单位:辽宁行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