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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农民工发展

新生代农民工发展

论文关键词: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全面发展;培育路径

论文摘要:新生代农民工作为我国社会中一个庞大的新型社会群体,无论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市民,还是返回农村、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其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对于我国社会的顺利转型都至关重要。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的现代性培育与全面发展面临着一系列制约因素,如就业不畅、报酬不公、社会保障不足、社会歧视、教育培训缺乏等等,必须引起政府、城市社会、农村社会的高度重视,并创造条件,构建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培育的有效路径,推动这一群体的现代性培育进程,实现我国城乡经济社会的统筹发展与和谐发展。

融入城市、成为城市市民,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基本行为取向和目标选择。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留不下城,又不愿意回到农村,也回不了农村”,处于十分尴尬的境遇。新生代农民工既是我国城市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陆学艺,2003),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他们的现代性培育与全面发展是基础性工作,极具战略意义。

一、新生代农民工现代素质表现

(一)现代性概念解读

人的现代性是指人的现代生活中的文化素质,是一个与传统性相对应的、体现在人的价值观念、文化精神、思维方式以及行为方式上的概念。它产生自20世纪50—60年代的“人的现代化”理论,代表人物是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根据英格尔斯的观点,现代人的理想模型应具有如下14个方面的特征:效能感和自信心,不相信命运,乐于接受生活变迁;具有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乐观的生活态度;时间感;重视技术技能;待人平等;计划性;尊重他人;对陌生环境不抱戒心,具有信任感;期待子女受教育和获得现代职业;具有独立见解,能容纳不同意见;兴趣广泛,接受信息能力强;对生活中的问题具有理解力。[1]国内应用现代性理论研究农民工群体问题的较有代表性的是周晓虹教授,他在其《流动与城市体验对中国农民现代性的影响》一文中,对农民工的现代性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和深刻的探讨:现代性概念可以适用于社会,也可以适用于个人;相对个体而言,现代性是一个社会中个人所具有的与传统相对应的现代属性。具有现代属性的个人常常表现为见多识广、积极参与,具有明显的个人效能感,具有独立性和自主性,乐意接受新观念和新经验;也可以表现为具有平等开放、独立自顾、乐观进取、尊重感情和两性平等等方面的意识;总之,一个具备了现代素质或现代性的人应该具有一整套能够在现代社会中比较顺利地顺应生活的价值观、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模式。农民工的城市务工和流动体验促进农民增加对变迁社会的适应性和谋生能力,增强了农民对新生事物的接受性,尤其是对异己事物的宽容性,扩大了他们的生活半径,为他们建立起超越地缘和血缘限制的各种新型的社会关系。[2]

农民工的现代性是指他们在适应城市生活时所形成的一套新的行为方式、心理态度和价值观念。[3]农民工现代性的获得和提高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把人的主体性、创造性和自身所蕴涵的能力从现实的自然力的、社会关系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使个体获得独立的人格,能自由地发挥自身的全部才能和力量,成为一个全面发展的人。[4]

(二)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特征中所包含的现代性元素

目前学界一般认为新生代农民工具有“三高一低”的群体特点:受教育程度普遍较高、职业期望较高、物质和生活享受要求较高、劳动耐受能力较低。[5]但笔者认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征应具体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文化综合素质普遍提高、乡土依念情结逐渐淡化、转移行为动因突显发展理性、社会支持网络不断丰富、城市社会认同日渐形成。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这五个基本特征,都从不同的角度透显着其现代性的萌芽。

1.文化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市民化”信心得到强化。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素质普遍较高,并且促进新生代农民工“自信心、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以及个人效能感”等现代性素质的形成。徐州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社会调查中心自2005年10月至2006年5月,在江苏省徐州市区,开展了一次针对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差异的调查,结果显示,在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64.7%认为自己是普通打工者,13.5%认为自己是拥有部分非农业收入的农民,认为自己是农民工的只有3.8%,而在老一代农民工群体中,有56.1%的认为自己是普通打工者,但有22.9%的认为自己是农民工,可见,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更多的人认为自己是城市普通打工者,而不是农民工。这种身份认同上的进步本身就是一种更强的自信心的表现,[6]是群体现代性彰现出的重要内容之一。

2.乡土依念情结逐渐淡化,城市归属感不断增强。新生代农民工群体中,绝大部分是从“校门”到“社会门”,没有务农经历,还有一部分是随着父辈进城,本身就出生在城市,他们与乡村的联系已经仅仅维系于传统的家庭亲情,对农村土地、传统乡村文化没有留念,对城市现代生活充满着强烈向往,这种“向往”是一种“向上”流动的渴求,本身就预示着一种现代性内涵;同时,新生代农民工乡土依念情结的淡化,来自于他们城镇流动中对城市现代生活的体验和深切的感受,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成长、生活、务工以及流动经历,有助于他们的个人现代性的培养,正如周晓虹教授分析的:流动以及因流动而获得的社会阅历能够帮助农民脱离土地的束缚,开阔他们的眼界,增加他们对新生事物的接受性,尤其是对异己事物的宽容性,降低他们的行为保守性和心理封闭性,并增加他们的自我依赖感和自我效能感。[2]《中国新生代农民工发展状况及代际对比研究报告》调查结果显示,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在城市生活,有71.4%的女性、50.5%的男性选择“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新生代农民工为城市社会进步、经济发展贡献了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在长期的城市建设中,培养了对城市的感情,在长期的城市生活中,逐渐适应了城市的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特别是部分“打工精英”的示范效应,更强化了新生代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意愿和对城市的归属感,培育了一种开放的现代性心境。

3.转移动因突显发展理性,物质要求和价值追求逐步提升。所谓“发展理性”,是指在新生代农民工的城镇转移行为中,要求“地域转移、职业转换和身份转变”三者的同步实现。地域转移是指农民工的空间变化,职业转换是指农民工谋生手段的变化,随着农民工进城行为,这两者都得到了实现,只有身份转变不能得到实现,身份转变就是由“村民”变“市民”的要求,这一直是制约农民工城镇融入的核心障碍因素,也是农民工城镇转移中最难实现的诉求。新生代农民工转移行为“发展理性”动因,要求这三者同步实现,自身就包含着强烈的现代性因子,是对农民工城镇转移行为动因传统“生存理性、经济理性、社会理性”的现代升华,同时,实现“发展理性”的要求,更体现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素质培育自我强化意识。

4.社会支持网络不断丰富,城市社区融入进程加快。农民工进入城镇务工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是指:对于农民工离开传统农村、选择城镇非农产业就业这一新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城市社会为农民工这一行为选择所提供的支撑体系。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社会支持网络日渐完善、成熟、健全和理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是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理论界定和地位肯定,从指导思想上为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入新世纪,新一届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执政理念,为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提供了基本保证;新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出台,为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提供了法律支撑和法规要求;各城市地方政府对农民工由“堵”到“疏”、由“控制”到“引导”、由“管理”到“服务”、由“利用”到“依靠”的转变,为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支持网络的构建创造了新的发展空间;农民工素质的提升、维权意识的增强、“用脚投票”的理性选择行为,推进了城市政府加强新生代农民工社会支持网络建设的进程。新生代农民工城市社会支持网络的发展与进步,有力地促进了他们的城市融入,同传统乡村生活相比,城市无疑是现代的标志和象征,因此,城市生活体验、与城市现代生活的零距离接触,本身也培育着新生代农民工的现代性。

5.城市社会认同日渐形成,社会经济地位获得承认。首先体现在国家和政府对农民工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中巨大贡献的认同,其次体现在城市市民对农民工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日常生活中作用的不可替代性的认同,再次体现在新生代农民工自身的自我价值的认同。与农村相比较,城市是现代元素的集聚地,农民工从农村来到城市,与城市社会、市民的相互认同活动本身就是现代性的培育和获得过程,在这一交往过程中,农民工增强了“时间感”,更加“重视工作技术技能”,更加“期待子女接受教育和获得现代职业”、期望子女能立足并扎根于城市社会,“适应环境和接受新信息的能力”得到增强。

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特征中蕴涵着日渐增强的现代性元素,特别是“自信心”、“时间感”、“重视技术技能”、“渴望融入城市社会,成为城市市民”等现代性观念更加突出,新生代农民工逐渐意识到在城市生活中,“不敢面对竞争,将永远无法摆脱贫困命运”,“竞争主要靠知识、技术和能力”,“知识和智力资本远比体力型劳动力价格昂贵”。[7]这些都是新生代农民工身上日渐丰富的现代性的具体显现。

二、制约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形成与全面发展的因素分析

当前,我国新生代农民工的总体状况是良性的,可以概括为:生存环境正逐步改善,工资待遇正逐步提高,社会不公现象不断减少,市民化进程不断加快。根据中国社科院的《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显示,根据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系统调查,2003年至2006年间,中国农民工人均月工资持续增长,增速逐年加快。与2003年相比,2004年农民工人均月工资增长2.8%,2005年增长6.5%,2006年增长11.5%,并且月工资600元以上的农民工比重上升,2003年至2006年,月工资在600元以上的农民工占全部农民工的比重由43.2%提高到63.6%,提高了20.4个百分点,2006年工资800元至1000元的农民工占全部农民工的比重上升最快,累计提高6.0个百分点,达到17.2%,2006年,月工资在1000元以上的农民工比重已经达到25.9%。[8]勿用置疑,农民工城市务工、生活境遇的不断改善为农民工现代性的培育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但制约农民工现代性培育的因素依然存在,农民工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的问题——“三低”、“三难”:低报酬、低福利、低保障,平等就业难、权利维护难、发展提升难,“三低”“三难”状况仍然困绕着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制约着新生代农民工的全面发展和现代素质的培育。

(一)经济方面的因素

制约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的因素很多,人的现代性作为文化及思想观念层面的内容,经济收入与生存条件是它的基础和保障,这些基本的条件不能保证,现代性的培育、实现与全面发展只能是空中楼阁、纸上谈兵。一直以来,农民工的收入报酬超低、拖欠工资现象严重、劳动时间过长、劳动环境恶劣、非正规就业造成的权利缺乏保障、与城市正规就业产业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劳、同工不同权”的二元劳动力市场歧视等,成为农民工问题中最大的问题。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这些方面有所改进,但远没有彻底改观。目前,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制约这一群体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的基本因素。

(二)政治方面的因素

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与乡村两大区域之外,成为“双重”“边缘人”现象,越来越严重。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由于其较强烈的脱离农村、进入城市社会的意愿,更使他们既不愿回到农村、又难以融入城市,成为“悬空的一代”、“漂泊的一代”、“失落了家乡的一代”、“无根的一代”。这样的生存状态造成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正当权利诉求无法妥当实现、民主参与渠道严重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不能合理表达。这些问题和不足,随着农民工“用脚投票”获得经济待遇不断改善的同时,逐渐成为制约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的核心因素(三)社会方面的因素

农民工没有与城市产业工人公平分享我国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其低报酬、低权利、低保障、低福利状态严重制约着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现代性培育。造成这种“四低”状态的因素很多,但长期以来不合理的城乡二元社会经济制度带来的制度性歧视是根本原因。目前仍存在一定程度歧视性的制度主要有: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

(四)文化方面的因素

在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现代化大工业生产和城市文明是农民工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文化素质整体较高、接受新生事物能力较强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城市生活体验是其现代性培育的重要渠道。但是,在我国城市社会生活中,农民工群体与城市市民群体之间存在着严重的“心理隔阂”,形成农民工城市生活的另一种“内卷化”状态和“心理孤岛”现象。农民工在城市居住“有居所没有家园”、在城市工作“有职业没有事业”、与城市市民共同生活“有交往没有交流”,农民工在城市处于一种“镶嵌式”状态。特别是长期以来的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城市义务教育体系、城市职工在职进修与工作技能培训体系,没有把广大农民工群体纳入服务对象,使这一群体缺乏与城市市民的沟通交流平台和素质提升渠道,这些恰恰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最为渴望的要求和全面发展以及现代性素质培育的重要途径。

三、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培育与全面发展的路径选择

(一)创新农民工相关政策、法规,为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提供制度支撑

政策和体制是影响农民工流动行为的重要因素,解决农民工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制度创新。农民工阶层自我国1978年实行农村改革而产生,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而发展壮大,逐渐形成为我国社会的一个新型社会群体。我国农民工制度则随着农民工现象、农民工群体、农民工问题的发展而不断创新,大体经历了控制流动、允许流动、控制盲目流动、规范流动和公平流动五个阶段。[9]政策与体制创新的核心指导思想也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升,经历了由“堵”到“疏”、由“控制”到“引导”、由“管理”到“服务”、由“利用”到“依靠”的变化。由于制度的惯性作用以及制度创新的路径依赖特点,目前,我国的农民工制度仍需大力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建立既有助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有利于农民工个人前途命运的农民工制度,有利于农民工群体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承认社会利益高度分化的现实,承认不同社会群体追求自己利益的合法性并保护其权利,就不同群体表达自己的利益,以及为追求自己利益施加压力做出制度性安排是社会发展的必然。[10]当前,建立以农民工权利保障为基础的制度安排,为农民工各项权利诉求建立合理、通畅的表达渠道和实现机制,是我国农民工制度创新的核心指导思想,也是农民工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农民工群体的权利诉求,包括生存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也包括发展权利,在农民工发展权利中,现代性的培育和全面发展又是核心内容。

(二)创建公平合理的农民工报酬、就业、培训、社会保障机制,为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提供物质保证和基本渠道

农民工问题,由农民工群体产生之初的寻求生存问题,到随后的经济收入问题、社会权利保障问题,发展到了当前的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问题。勿用置疑,新生代农民工的发展出路基本是两条:融入城市、成为我国现代城市市民,或返回农村、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者,基本结论都应该是农民工群体经过现代工业生产方式的培养、城市文明生活方式的熏陶,无论是成为新型产业工人还是新型农民(主要应该是农业产业工人),都应该具备基本的现代社会国民素质,成为我国新时期工人阶级的杰出代表。基于这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对新生代农民工社会作用的基本定位,必须公平对待农民工、构建合理的农民工工资报酬制度、规范有序的就业制度、平等的人力资本投入制度和开放的社会保障制度,让农民工合理分享我国现代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现代性培育与全面发展及把新生代农民工培养成为现代社会人提供物质保证和基本渠道。

(三)健全城乡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为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培育和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

我国当前仍然处于转型经济时期,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宏观作用仍十分强大和重要,特别是对于社会弱势群体,政府的扶持和帮助更是十分必要。当前,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作用和社会地位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承认和提升,但他们仍然是当前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对于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和扶持,是“民生”政府的重要职责。在当前新生代农民工现代性的培育和全面发展中,政府应着力加强如下几个方面的建设:第一,综合改善农民工的生产、生活环境;第二,全面创造有利于农民工发展的必要条件;第三,整体提升社会经济发展理念,建立公平公正的国民收入分配机制,真正体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一切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同分享”的价值观念。

参考文献:

[1]张著名.走出“人的现代化”理论研究的误区[J].社会,2000,(7).

[2]周晓虹.流动与城市体验对中国农民现代性的影响——北京“浙江村”与温州一个农村社区的考察[J].社会学研究,1998,(5).

[3]刘崇俊,王超,郭治谦.民工的现代性:和谐社会之重要元素[J].甘肃理论学刊,2007,(1).

[4]李广贤.人的全面发展与农民工现代性的提高[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1).

[5]钟玉明.新生代农民工呈现“三高一低”新特点.2005-07-12.

[6]魏晨.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问题研究[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6,(12).

[7]何瑞鑫,傅慧芳.新生代农民工的价值观变迁[J].中国青年研究,2006,(4).

[8]中国社会科学院.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2007—6—15.

[9]宋洪远,黄华波,刘光明.关于农村劳动力流动政策问题的研究[J].管理世界,2002,(5).

[10]谢建社.新产业工人阶层——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工”[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