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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供销社改革与农业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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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供销社改革与农业产业化

一、农业产业化的实质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的制约因素

1.1农业产业化的实质与形式我国农业产业化形成于上世纪卯年代,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表面原因在于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市场出现结构性过剩,农产品卖难日益严重,农民增收越来越困难,其根本原因则在于我国农村小农经济的生产组织形式与社会化商品化大生产的矛盾。农业产业化的实质是小规模分散经营的农户与大市场的结合,农产品以规模形式进人市场,占领市场。农业产业化的真正龙头是市场,而市场中介、农产品加工企业仅仅是连接中介。

实践中,我国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形成了不同形式的产业化组织形式,典型的有:“公司+农户”、“公司+基地+农户”、“公司+科研十基地+农户”,联系的方式则多种多样,有以合同形式紧密结合的、也有松散联合的,一般地通常以龙头企业带动所称谓。

1.2广东山区农业产业化的现状与制约因素

广东山区土地面积117500平方公里,耕地101.7万公顷,发展农业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特别是广东山区气候资源适宜,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雨量充沛,日照充足,昼夜温差较大,有利于发展优质农产品。典型的有热带水果如荔枝、龙眼、香蕉等,地方特色的茶叶、烟草、竹笋、板栗、银杏等经济作物,还有畜禽产品清远鸡、连县三黄鸡等。这些为山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了优越的条件。尽管山区拥有丰富的农业资源,具备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优越条件,但是由于受各种因素制约,广东省山区的农业产业化仍处于起步或初级阶段,主要制约因素有:

①受农业龙头企业发展不足的影响。目前广东山区有农业龙头企业约569家,平均每个县10家左右,平均每家拥有固定资产总值noo万元,平均每个农业龙头企业年总产俄270()万元,龙头企业每年为每个农户增收终1800元。可以说,广东近年的农业龙头企业发展还是比较快的,对山区经济的带动作用也是明显的,但是相对而言,龙头企业仍然是数t偏少,规模偏小,且分布不均,据我们对五华、揭西、连南的调查,当地农民种植的水果一般都要靠潮汕地区的企业来收购,如揭西县良田乡金坑村种植水果5500多亩,其中青梅3500亩,青梅要靠个体贩运户卖到汕头,20()2年每斤收购价仅O,3元,即使不计算人工成本,也仅仅保本,该村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水果,直到目前仍为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达40%以上。

②受农户地域分散的影响。农产品基地是龙头企业的依托,也是整个产业化链条中的重要环节。山区县特殊的环境地理因素决定山区相对地广人稀,地处偏远,居住分散,村与村之间、村与乡镇之间、乡镇与县城之间距离远且道路交通条件差,这些条件造成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先天不足,表现一是农民信息不灵,缺乏与市场沟通;二是加大了收晌成本和运翰成本,进而增加了产品成本,降低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由于农户分散且生产规模过小,龙头企业要使自己的生产基地达到一定规模,就要与很多小农户建立产销一体的契约关系,因而增加了产业化运作的交易成本,而且,分散的一家一户生产,限制了龙头企业对其生产基地进行统一的资金、物资、技术的扶持与服务,从而难以形成稳定而具有现代化水平的生产基地。

③受农户资金不足的影响。山区县由于经济发展长期落后,农民收人普遍较低,农户资金不足成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严重库碍,特别是山区县主要利用山地资源发展种植水果,其前期投人包括平整土地、灌概设施等,投资巨大,种性后管理过程中还藉要化肥、农药的投人,许多地方政府为农民无偿提供种子、种苗,但是由于缺乏资金,无钱买化肥,后期田间管理跟不上,果树也长不大。由于上述原因,山区的农业产业化基地不但规模偏小,而且即使形成规模,农户之间层次不齐,相当部分农户由于资金不足缺乏施肥管理,导致不能达到设计产量,严重影响了基地的整体规模效益。

④受山区农村市场经济发育程度低的影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但农业产业化本身的发展速度,又会受到农村市场经济发育过程这一宏观外部环境的制约。山区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滞后性、不完普、不成熟,将会在很多方面影响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受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的影响。农业产业化是生产力水平发展更高层次上的经营方式,无疑盆要大批的高文化科技人才。山区由‘于文化教育发展滞后,加之索质较高人才的外流,严贡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2.农村供梢社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的必要性分析

2.1农村供梢社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由供梢社的基本功能决定的

即“销和购”,而“销和购”正是农村供销社的基本功能。可见,农村供销社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供销社基本功能的发挥,而农业产业化的兴起,为我国农村供销社改革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和社会条件。

首先,供销社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矛盾。19%年1月12日,同志在《致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的信》中,要求供销社要“引导农民进人市场,把千家万户的农民与千变万化的市场紧密的联系起来,推动农业产业化”。实际上早已为供销社改革指明了方向。山区农民由于一家一户分散经营,虽然可以进行小规模的专业化商品生产,但无力承担商品流通职能,难以适应千变万化、竞争激烈的市场,容易形成农民“买难”和“卖难”现象,使农民和农业生产遭受损失,从而影响农业产业化的形成和发展。农村供销社的基本职能是流通职能,可以把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成具有共同利益且相互协作、互惠互利的共同体,这一点也被日本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实践证明。因此农业产业化是农村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基础,农村供销合作社是农业产业化不可缺少的组织载体。农业产业化的兴起,有利于农村供销社转化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其次,农业产业化需要为其提供社会化服务的组织,这正是农村供销社“供和销”的功能。农业产业化需要的各种服务,包括市场信息的收集和提供,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农业技术指导,农产品加工、分级、整理、储藏、运输、销售等服务,这些基本上是合作社可以提供的。山区由于农业社会化组织发展长期滞后,加之信息不灵、居住分散、运输成本高、农民收人低等原因,许多农民由于缺乏资金购买生产资料,影响了正常生产,在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既存在信息障碍,也存在规模不经济问题,更需要为其服务的社会化组织,农村供销社的功能正能满足这一要求。

2.2农村供销社“还社于民”的改革方向

决定在新时期必须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结合切实还社于民,恢复农村供销社的农民合作经济性质,是供销社改革的基本方向和目标。这一点也为理论界和供销社实际工作部门所认同。但是如何恢复民办性质?如何还社于民?对于这个向题我们认为在新时期必须有新的理解,过去那种意义上的理解,即供销社归全体人社农民所有(人社农民要追溯到汾世纪印年代),人人是社员,由社员代表大会参与民主管理等等。这种纯瑰论的研究既无理论意义,也无现实意义。目前农民社员并不接受供销社是他们自己的,供销社职工也不承认他们是农民的,就是证明。

当然,我们这样讲并不是否认供销社合作经济性质,反对还社于民。相反,我们认为在新时期,供销社应该积极参与农村产业化经营,组建各种形式的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与农民形成新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可以是合同形式紧密联合的,也可以是松散的联合,农民完全按照自愿原则,“自愿人社,退社自由”,这种合作社虽然不能保证所有农民人社,但是农民是根据需要自愿加人,真正体现合作经济性质。

2.3农村供销社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是由供销社面向农村的特色和竞争优势决定的

建国初期的供销社,有三项重要功能,为农民提供商品流通方面的服务,代表国家在农村的部分商业职能,即做国营商业的助手,对抗农村私商的盘净明。虽然农村供销社的机构和功能经过多次改革,但面向农村、农业、农民的本色始终没有变化,即为农村提供商品流通服务的功能没有变。正如前面所讲,山区农业产业化需要供销社提供流通服务,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山区农业产业化为供销社在山区开展经营提供了用武之地,只有山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了,供销社才有生存的根本,二者相得益影。所以,农村供销社所处的地域特征和经营特色决定其必须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

另一方面,我们在讨论供销合作社特殊性的同时.还必须考虑其共性,即它作为一般商业企业的共同性。供销社必须摆正心态,正确认识自己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积极参与市场竞争,这是由供销社的商业性质决定的,不承认这一点不行,特别是目前市场放开的情况下,供销社面临竞争压力越来越大。那么,农村供销社在市场竞争中的具有那些优势呢?从目前来看,其主要优势在农村、农业和农民,只有和农业、农民结合才有出路,脱离农村、农业、农民,就无优势可言,所以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供销社竞争优势发挥的需要。

二、供销杜参与广东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与途径

去年,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发【2002」13号)。《决定)从十个方面论述了加快山区发展的重要意义、目标和具体措施,其中“加快结构调整步伐,促进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中指出:“大力推进山区流通业发展。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流通方式,在满足农业生产和农民多样化需求的同时,依托现代流通网络发展订单农业。支持山区市县以拳头产品和支持产业为依托,有计划地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会展经济,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改造和提升农村集贸市场,在山区建立一批农产品中高级批发市场。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改革与发展步伐,充分发挥其在加快山区流通业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山区流通业的发展”。

决定为山区供销社改革指明了方向,供销社利用自己在农村点多面广的现有流通网络,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业具有先行一步的优势。应该说供销社发展山区现代物流业作为长远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是正确的,但是在发展的具体步骤和计划上则要认真研究,现代物流业是集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管理技术等于一体的高度发达的商品流通业,近期在山区经济尚不发达的情况下发展确实存在一定困难,因此,供销社应该把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目前的首要任务,把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供销社改革的突破口和立足点,逐步向现代物流服务业迈进。具体地讲,供销社参与广东山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与途径包括以下方面。

3.1积极组建供销社的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化的本质特征,是按照专业化商品生产的原则,把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实行农业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以解决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的矛盾。而实现这种结合需要有一定的组织载体,从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作为农业劳动者经济联合的合作社是最有效的组织形式,它的功能与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功能是完全一致的。供销社如何担当起这个组织载体的职能,结合广东山区的实际和农业产业化的现状,组建供销社自己的农业龙头企业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供销社利用自身的销售网络、信息灵通等优势,组建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商品生产基地,形成“公司+基地+农户”,带动山区农户的农业产业化发展。具体形式可以灵活多样,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结合方式也可以循序渐进,起初可以是产后结合,然后到产前和产后结合,逐步过渡到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结合。供销社组建农业龙头企业的方式包括:

①组建农业龙头企业。各山区县要在县城及经济较发达的中心乡镇,利用当地农业资源优势,特别是结合近几年山区开发性农业的已有成果,如揭西县良田乡金坑村已经发展的5500亩水果基地,以及山区历史特有的土特产产品,如粤北的茶叶、竹笋等,组建“公司十基地+农户”的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起初主要为农户提供收购加工销占的产后服务,逐步扩展到提供产前的种子、化肥、农药以及产中技术服务等领域。

②加强与发达地区农业龙头企业的联合与协作,实现跨区域合作。山区供销社应该积极引进外地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外地的农业龙头为依托,打破地域界限,发展合同经营,引导农民发展定单农业,帮助农民致富。这一点,地处粤北的南雄市已有经验借鉴,该市社在20()1年甜玉米试种获得成功的基础上,及时与广州中36桥公司联系签订供货合同,在确保销路的情况下,争取当地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将甜玉米种植列人政府2003年的农业发展规划,全年种植甜玉米3000亩。与发达地区的龙头企业联合协作,一方面可以利用其资金、加工、技术、管理等优势,另一方面,可以利用其市场销路优势,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③通过企业重组,整合山区优势资源。广东山区过去曾建立了大量农副产品加工企业,但长期以来,由于资金、人才、技术,特别是开拓市场的能力限制等因素,基本处于仅能维持现状或勉强度日的境界,供销社可以利用自身的销售优势和品牌优势,利用控股、参股、合作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整合山区资源,使山区有限的资源得以充分发挥作用。值得说明的是,供销社所建立与发展的农业龙头企业,与供销社的基本原则与办社宗旨有一定出人,不一定完全符合,但是我们要看到,在目前中国尤其是山区较不发达地区,它是供销社改革的最佳出路和选择,是供销社和山区农村经济发展的双威策略,它也符合供销社为农民服务这一基本宗旨。

3、2积极组建专业合作社,尤其是销售合作社

广东山区有着丰富的发展热带亚热带农业的优势,典型的有龙眼、荔枝、菠萝、芒果等全国其它地方少有的品种,还有各地的特色农产品,以韶关为例,翁源的三华李,新丰的青梅,南雄的银杏、油茶,曲江的沙田抽,乐昌的批把,曲江、翁源的优质肉牛、仁化的黑山羊等,目前已经形成颇具规模的专业化生产基地,已经形成农业产业化的雏形,以往,这些地方的农产品销售都是靠农民自寻客商或由本地中介商贩代购,由于信息不灵及本地商贩有意压价使农民蒙受极大损失,往往售价很低,甚至积压销不出去,造成农民增产不增收,严重地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近年来,某些地方的基层供销社已经开始把当地农产品销售作为主要业务加以扩展,如阳东县社组织人员到市外、省外调查水果批发市场情况,探索农产品购销渠道,摸准市场行情。去年上半年,全社投人资金50多万元用于水果购销业务,带动农民进人市场,增加农民收人,提高供销社经济效益。如新洲供销社,地处盛产西瓜、荔枝、龙眼水果大镇,该社利用地缘优势开拓水果购销市场,把生意做到省外。还有信宜市高坡社为农民义务推销荔枝,湛江市姻洲社成立香蕉购销服务中心等,形成了供销社积极参与山区农业产业化的有利态势。但是,从长期看,这种临性的、散兵游勇式的方式,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因此,发展专业化销售合作社是根本大计。

供销社根据本地区农业专业化商品生产特点,积极新办各种专业性合作社,如香蕉合作社、竹笋合作社等。对这类新办的合作社,应严格按照合作制原则,坚持把为农民社员服务作为办社宗旨,实行人社自愿、退社自由,“一人一票制”民主管理,相互协作、互惠互利,使其真正成为代表农民利益的经济联合体。具体来说专业合作社在实践和运作中要注意以下问题:①依托当地产业优势。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依托当地已有的产业优势而发展起来的,特别是已经形成规模的商品基地。固有的产业优势,加上供销社利用自身的人才、资产、资金、运销渠道、信息等组织优势和山区农民分散生产形成的规模优势而进行的组织制度的创新,带来了产业的兴旺,农民的增收,供销社的发展。

严格管理,制定专业合作社明确的章程和制度。专业合作社必须制定较为规范的合作社章程和健全各种制度,确立在业务开展、财务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运作机制。特别是在利益分配方面,通过建立产前农用物资供应优惠制度、产中技术服务和技术保障制度,产后按保护价收购制度、按股分红制度、按交易量返还制度,确立了供销社、专业合作社与社员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使人社社员不仅享受到生产环节的利润,而且享受到加工、销售环节的利润,彻底改变了供销社和农民之间的单纯的买卖关系。供销社也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开发了新的生产经营项目,找到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了自身的组织建设和经营结构的调整。

3.3积极主动参与农村扶贫工作,把扶贫和供销社改革结合起来

广东目前有16个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人1500元以下的贫困人口约420多万人,贫困人口基本上分布在50个山区县。近几年,省委、省政府对广东的贫困问题高度重视,在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加大了扶贫投资的力度,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之一,就是发展贫困地区的农业产业化经营。目前来看,政府扶贫资金在支持农户的产业化经营上问题较多,一般用来支持平整土地、修建灌溉设施,以及购买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据我们调查,在某些县,当地扶贫办为了防止农民滥用扶贫款,农民购买化肥、农药均需要在政府人员的陪同下进行,一方面效率低,同时也造成人力资源浪费。因此,供销社应该积极主动和当地扶贫部门接洽,在扶贫款的使用中积极配合扶贫部门,扶贫款直接转到供销社,供销社为贫困户提供价廉物美的农用生产资料,至于具体结合方式,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

3.4因地制宜,转变服务重心

随着山区农村市场的开放,各种商业组织特别是民营、个体商业的兴起,供销合作社在传统经营领域受到了激烈的竞争。山区供销合作社必须因地制宜,转变服务重心,降低日常消费品的经营比重,加大为本地优势农业、潜力农业服务的比重。如某乡是荔枝产区,当地供销合作社就应该把为荔枝种植户提供科技、信息、种植、运输、销售等方面服务作为主营业务来投人人力、物力、财力,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这也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开创一片广阔的新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