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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业结构与农民收入差距探讨

农产业结构与农民收入差距探讨

一、农民收入差距变动态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从1978年的133.57元增加到1999年的2210.34元,年均名义增幅达14.3%。但农民收入水平整体提高的同时,农民收入差距和不平等程度也会发生变化。阎芳(2001)利用国家统计局农调总队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测算,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基尼系数从1978年的0.2124增加到1999年的0.3361。利用《全国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数据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提供的有关资料,可以计算若干库兹涅茨比率,以观察我国农民收入差距的变化态势。库兹涅茨比率是指:一定百分比(如10%、20%等)的高收入人口所拥有的整个收入的份额,与一定百分比的低收入人口(如20%、40%等)所拥有的整个收入的份额之比。

一般地,针对特定百分比的高收入人口与特定百分比的低收入人口的收入份额的库兹涅茨比率越大,表示人们的收入差距水平和不平等程度就越大。利用《汇编》中关于低收入、次低收入、中等收入、次高收入、高收入农户的户均纯收入及相应的户均常住人口可以算出不同收入组的人均纯收入水平,进而可以计算各占20%的低收入、次低收入、中等收入、次高收入、高收入农民群体所占有的总体收入的份额。从1986~1999年,不同收入组家庭人均纯收入都有增加的趋势,但在农民收入提高过程中,不同收入阶层的农民收入提高的速度不同,从而不同年份各20%的5个收入组农民所拥有的收入份额也不同。高收入人口所占的份额有逐渐扩大的趋势,而低收入人口所占的份额则逐渐缩小。如1986年20%收入最高的农民拥有全部纯收入的44.3%,而20%的收入最低的农民拥有全部农民纯收入的6.72%;1999年,20%收入最高的一组农民拥有全部纯收入的48.89%,接近整个收入的1/2,收入最高的40%的人口大约拥有全部纯收入的70.15%,而20%的收入最低的农民拥有全部农民纯收入的5.05%,收入最低的40%的人口只拥有全部纯收入的15.12%。显然,农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农民纯收入向高收入人口集中。

二、农业生产结构及农村产业结构变化对农民收入差距的影响

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劳动力从传统产业部门向现代产业部门的转移①,是提高人们收入水平、促进经济发展的基本手段。著名的库兹涅茨倒U曲线理论认为,经济发展过程中,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差距先是逐渐扩大,然后缩小(Kuznets,1955)②。对该理论的一个通常解释是(参见Ray,1998):一些产业部门的迅速发展促进了经济增长,但这些增长主要集中于这些快速发展的部门,这些部门的人们收入快速提高,从而收入差距扩大;随着人们更多地甚至大多数从低收入的传统产业向现代产业部门的转移,人们的收入水平差距会缩小。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过程,是因为:

(1)劳动力在产业部门间的转移是渐进的,也就是说劳动力转移只能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进行;

(2)不同产业部门的就业者收入水平存在差距,现代部门比传统部门的技术进步速度快,现代部门投资回报和就业人员的工资收入相对较高。

实际上,我国“鼓励一部分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道路”的政策与这个理论是一致的。改革开放以来,农村产业结构及农业结构的调整有效地促进了我国农民收入的提高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产业结构及农业产业结构变动与农民收入增长具有很强的耦合关系,即结构变动与农民收入增长率变动具有明显的同步性(杜志雄、胡斌,2001)。但是,农民收入提高的同时,农民间的收入差距也呈现逐年扩大的趋势。产业结构变动在农民收入差距变动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或者产业结构变化对农民收入差距变动具有怎样的影响?利用《汇编》资料,通过计算观察不同收入组的农户收入结构和劳动投入结构,可以分析产业结构差异对农户收入差距的影响。

(一)不同收入组别的农民收入源构成比较分析首先,我们比较一下不同收入组的农民收入来源构成。农民纯收入按收入来源可分为基本收入、转移性收入及财产性收入,基本收入可分为劳动者报酬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家庭经营收入根据其行业构成又可分成来自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饮服务业、其他行业的收入(参见马九杰,1995;1999等)。不同收入组农民家庭总收入来源构成不同。低收入组家庭收入来源于家庭经营收入的份额要高于高收入组家庭收入的相应份额。另一方面,高收入组家庭收入中来源于家庭经营外的劳务收入、财产性收入及转移性收入相对较高。其中,劳务收入包括在本地各种类型经济组织的劳务收入和外出劳务收入。由此可见,造成农民收入差距的一个原因就是劳动力转移引起的劳务收入差距。动态地看,低收入、次低收入、中等收入、次高收入4个组的家庭经营收入比重都有明显的下降趋势,特别是在1990年代中后期;而高收入组家庭经营收入比重在1990年代初期有所下降后,1990年代中后期有回升的趋势。这说明:中低收入农民家庭劳动力向外转移的力度在逐渐加大;高收入家庭由于资本积累能力逐渐扩大,家庭经营收入创造能力也在增强。这两个方面又都与产业结构变化相关。不同的农民家庭劳动力转移力度不同(即农户就业结构不同)、资本积累能力不同(因而创业能力和产业选择能力不同),从而造成了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

(二)不同收入组别的农民家庭收入源构成比较分析虽然不同收入组的农户在劳务报酬收入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家庭经营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占绝对部分,家庭净收入在全部家庭纯收入中也占多数。因而,这里将对农民家庭经营净收入的构成及变化情况进行剖析。

1.不同收入组别的农户家庭净收入中,来自不同行业的收入存在明显差异。通过对1986年以来来自第二、三产业的净收入在整个家庭收入中所占的份额的分析,可以看出:首先,所有年份的第二、三产业的净收入份额逐渐增高;其次,从动态的角度看,第二、三产业的净收入份额有上升趋势。种植业作为一个农业产业,其创造的收入份额在不同收入农户中存在差异。分析显示收入水平越高的农户,来自种植业的收入份额越低。从动态过程看,1986年以来特别是1995年以来,不同的农户净收入中种植业收入份额均有下降趋势。从而可以推论,非农收入差异是造成农民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非农产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发展,提高了农民收入整体水平,但是在一定发展阶段上,不同农户从非农产业发展中获取的利益不同,越是高收入组,参与非农产业发展的可能性并获得非农产业发展收益的可能性越大,低收入农户则正相反。因此,非农产业的发展必然使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使收入差距拉大。

2.在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中,不同收入组的农户,其农业内部生产结构也不同。通过对种植业创造的净收入在农业净收入中的份额及变化情况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不同收入组农户农业经营收入中种植业收入份额具有较大的波动性①,但总的看来,收入越高的农户,其总的农业收入中来自种植业的比重越小,低收入农户与高收入农户的种植业收入在农业收入中比重呈现拉大的趋势②。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内部结构变化与农民收入差距变化的关系。

(三)不同收入组别的农民家庭投工构成比较分析农民家庭劳动投入的行业构成可以一定程度反映农民家庭经营结构,农民投工结构的变化反映了农村产业结构和农业生产结构的变化。

1.农民家庭总投工中不同行业投工结构及变化。不同收入组的农户相比,收入越高的农户,在非农产业的投工份额越高;收入越低的农户在非农产业投工份额越低。从动态过程来看,所有收入组在非农产业投工份额都有上升趋势,特别是1995年以后尤为明显。而且,高收入组上升的强度更大。1999年,最高收入组的农户在非农行业的投工比例达到48.49%(与1986年相比,增加了17.01个百分点),而最低收入农户在非农产业投工份额只有10.37%(与1986年基本持平,仅增加0.13个百分点)。另一方面,关于种植业的投工比例,不同的收入组有不同的变化趋势,高收入组、次高收入组农户的种植业投工份额有明显的下降趋势,而中等收入、次低收入组农户种植业投工份额下降幅度较小,最低收入组农户的种植业投工份额则在1995年以后有上升趋势。高收入组与低收入组家庭经营中种植业投工比例差距明显扩大。从农户投工结构同样可以看出,高收入组的农户对非农产业的参与程度要高于低收入农户,从而高收入农户从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中获得好处的可能性更大。进而,可以认为产业结构不同是造成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原因。

2.农业总投工中农业内部投工结构及变化。高收入组家庭经营总投工中农业投工比重不断下降,那么,农业总投工中种植业投工份额呈现怎样的趋势呢?农业总投工中种植业投工份额呈先降后升趋势,但1986年和1999年基本持平,而低收入组的农业总投工中种植业投工份额却呈现增加趋势,高收入组农户的农业总投工中种植业投工份额呈相对下降趋势,低收入组农户种植业投工比重则呈相反方向变化趋势。

三、农民收入差距对农村产业及农业生产结构进一步调整的可能影响

在一定发展阶段上,产业结构的有效调整在促进农民收入水平整体提高的同时,会引起农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这是经济发展过程中一种必然现象。也就是说,适当的收入差距可能会促进整个经济发展③。但收入差距扩大造成农民收入分化,而不同收入阶层的农民在储蓄、消费、生产、购销行为方面都具有不同的行为,这必然影响农村产业结构以至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进一步调整。

(一)产业结构调整的内生性与产业结构变化的基本动因在讨论农民收入差距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之前,我们首先简要分析一下影响产业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产业结构调整实质上应是一种内生性变化,产业结构内生性变化是指产业结构与整个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变化。一定的收入水平和收入差距,决定着相应的产业结构,产业结构变化受制于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上讲,产业结构变化的基本因素来自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需求方面就是指人们的需求能力和需求结构决定着产业的产品市场需求规模和结构。不同收入阶层的人们消费行为不同,从而不同收入差距的群体构成的地区或社会对不同产业、产品的需求不同。不同的市场需求结构构成了对产业结构变化的不同拉动。供给方面指人们在资本积累和投资能力(包括人力资本积累、物质资本积累等)、技术选择和采用行为对产业结构变化的影响。供给方面的因素对产业结构变化具有推动作用。收入差距通过影响需求和供给两方面,从而影响着产业结构调整和变化。

(二)不同收入组农民消费行为与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产率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会造就对非农产业产品的需求市场,从而推动非农产业的发展,推动工业化的进程(参见Mur-phy,Shleifer,andVidhny,1989等)。显然,农村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对活跃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内需是非常重要的,但如果农村不共同富裕,造成一批低收入阶层,则这种拉动力度要大打折扣,因为低收入阶层农民与高收入阶层农民具有不同的消费行为。不同收入水平决定了不同的消费倾向、消费能力、消费档次,进而决定了不同的消费结构(包括质量结构和数量结构)。

1.不同收入组生活消费支出差别。农民用于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方面的生活消费支出,反映了其实际消费能力,也很好地反映着其实际收入水平①。表2列示了1986年、1999年不同收入组别的人均消费以及不同收入组人均消费在总消费中所占的份额。从低收入组到高收入组,5个组别的农民家庭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绝对数额逐渐减少,而且在总消费中所占份额也逐渐减少。1999年低收入组农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910.72元,这个阶层的20%人口仅占所有消费支出的9.93%;而20%的高收入人口生活消费支出占整个消费支出的40.09%,人均消费达到3677.98元。显然高低收入家庭的消费能力具有很大的差异,20%高收入人口消费是20%低收入人口消费的4.04倍。因此,要提高需求能力和需求质量,一方面要引导高收入人群的消费,另一方面要切实提高低收入人群的可支配收入水平。如果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状况不能得到有效改善,农村需求低迷状态不能打破,农村产业结构以至整个经济结构升级将不能顺利实现。

2.不同收入组农户食品消费支出在生活消费支出中的比重差异。食品消费支出在整个消费支出中的比例(可称为恩格尔系数)随收入水平和支出水平的变化而变化。一般地讲,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人们花费在食品上消费支出份额趋于下降。居民家庭人均年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是衡量居民收入和生活消费水平的重要指标。表3列示了1986年、1999年不同收入组别的农民人均食品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从中可以看出,低收入组、次低收入、中等收入、次高收入、高收入组农民食品支出份额依次增加①。1999年与1986年相比,不同收入组别的食品支出比重都有所下降,其中低收入组和高收入组分别下降了9.57和5.85个百分点。

食品支出比重的不同,反映出不同收入农户对非食品消费品及文化生活产品的消费能力是不同。从表3可以看出,低收入农户的大部分生活消费支出是花费在食品上,那么,他们对非食品消费品(如衣着、住房、生活用品特别是耐用品等)消费及其他消费(包括文化、生活服务如医疗服务等)的支出相对较少,因此对整个消费品市场的拉动力相对较小。如果收入差距过大,使得低收入人口的消费能力低下,从而影响非农产品的市场以及商品农产品的需求能力,不利于农村产业结构以至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

(三)不同收入组农民积累能力、固定资产投资行为与农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现代农业产业、非农产业的发展离不开资本积累和投资(包括人力资本投资),特别是相对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更是如此。而不同的收入阶层的农户储蓄能力、信贷获取能力进而投资能力不同,高收入农户资本积累能力较强,可通过自身积累或信贷融资获得创业资本或启动资本,从而能够开办一些具有相对高收益的产业。低收入农民则缺乏资本积累能力。如果收入差距过大,必然要影响整个社会的资本积累能力,进而影响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而且,不同收入的农户对技术采用、新产业投资的风险态度不同,越是收入低的农户风险回避倾向越强,而新产业的形成是有风险的。从这个角度也可以看出,收入差距从供给方面影响产业形成和产业结构的变化。

1.不同收入组农户的积累能力一般地认为收入与消费的差额即为储蓄,储蓄代表着积累能力。农户当年收入中除用于生活消费支出的部分,可进行生产性支出或储蓄、投资,它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农户生产积累能力。农民家庭全年纯收入是农民家庭全年总收入中扣除转移性收入和经营费用性支出后,可以直接用来进行生产和非生产性建设投资、改善生活的那部分收入。通过考察农户生活消费支出与家庭纯收入的比例可以衡量其资本积累能力。不同收入组农户生活消费支出与农民家庭纯收入的比例不同,收入越高,生活消费支出与纯收入比例越小。1999年,低收入农户生活消费支出超出了纯收入的43.59%,说明这部分农户的积累能力极差,全年的纯收入还不能满足生活消费,当年的消费中一部分需要靠以前的积蓄或靠借款来解决。低收入农户与高收入农户相比,生活消费支出占纯收入的比重相差83.86个百分点,说明他们的积累能力相差很大。从此我们不难看出,收入差距过大造成一部分人积累能力差,他们参与农业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机会和能力较差,因而对整个经济结构调整是一种制约和挑战。农民家庭消费和生产资金的来源,除自家积累以外,就是通过向银行、信用社及其他机构或个人借款。农户获取银行和信用社贷款的能力、向其他机构或个人取得借款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农民生产和非生产性投资、改善生活的能力。

2.不同的收入阶层取得贷款或其他借款的能力不同,特别对于银行、信用社贷款和有偿性的借款而言,收入越低的农户越难以获取贷款或借款。由于收入低、家境差,缺乏可以用来抵押的物品或其他资产,未来收入前景差,为减少信用风险,放款人不愿意将款放给穷人。1986年、1999年不同收入组的家庭人均银行、信用社贷款与借入款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次低收入、中等收入、次高收入、高收入农户取得贷款和借款的数额逐渐增加,20%的各组人口所取得的贷款或借款份额也逐渐增加。20%的低收入农户取得银行或信用社贷款、借入款的数额和份额却往往高于次低收入农户、甚至中等收入农户,这主要与低收入农户自家积累能力太差有关。就1999年而言,20%的高收入人口获取的贷款占所有贷款的57.58%,是20%低收入人口所拥有贷款份额的4.01倍,是20%次低收入人口所拥有贷款份额的7.07倍;20%高收入人口取得的借入款占所有借入款的45.30%,是20%低收入人口拥有借入款份额的4.19倍,是20%次低收入人口拥有借入款份额的4.10倍。动态地看,1999年与1986年相比,不同收入农户的贷款和借款数额都有很大的增加。低收入组农户1986年的银行、信用社贷款和借入款分别为16.14元和29.89元,1999年则分别为61.64元和144.06元,各自增加了281.91%和381.96%。高收入农户1986年的银行、信用社贷款和借入款分别为48.11元和70.13元,1999年则分别为252.58元和603.24元,各自增加了487.36%和760.17%。显然,高收入组的增加速度大于低收入组。可见低收入者获取贷款或借款的能力相对较差,进而也限制了其改进农业结构的机会和可能性,从而可能影响整个农业及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进程。为了观察不同收入组农户借款的目的和用途差异,可以比较他们在生活性借款和生产性借款的差别。列示了1993年、1999年不同收入组的家庭人均生活性和生产性借款状况。可以看出,不同收入组生产性和生活性借款的绝对数额分布具有明显差异。高收入组农户与低收入组农户相比,前者借款更多是出于生产目的。如1999年,低收入农户的生活性和生产性借款的数额分别为102.96元和82.01元,20%的低收入人口拥有的生活性和生产性借款份额分别为12.77%和10.34%;高收入农户的生活性和生产性借款数额分别为316.33元和477.73元,20%的高收入人口拥有的生活性和生产性借款份额分别为39.23%和60.26%。高收入人口的生活性借款份额是低收入人口生活性借款份额的3.07倍,高收入人口的生产性贷款份额则是低收入人口的5.82倍。显然,高收入农户通过借款进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和倾向更强,而低收入农户的消费性借款倾向更强。这决定了不同收入农户在借款改进农业生产结构及农村产业结构方面的差异。

3.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支出状况可以反映农民家庭当年已经实现的扩大再生产能力。通过分析不同收入组别农户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情况,可以了解他们在扩大再生产能力方面的差异,而扩大再生产能力是影响农村产业形成和发展、产业结构改进的重要方面。从表7列示的不同收入组别农户家庭人均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支出情况可以看出:从低收入到高收入5个组别,固定资产购置支出数额和在总支出所占份额呈增加趋势。1999年,低收入和高收入组的固定资产购置支出数额分别为34.17元和263.05元,在固定资产购置总支出所占份额分别为7.09%和54.57%,后者是前者的7.70倍。从动态看,低收入组农户固定资产购置支出增加了210.14%,而高收入组相应增加了447.00%。显然高收入组的增加速度大大快于低收入组。

4.人力资本投资新型产业的形成、产业结构的调整,不仅需要物质资本的投资,同样会对人力资本投资提出要求。人力资本积累水平越高,人们的健康状况越良好、受教育水平越高,越有利于产业转移和产业结构的调整。而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户具有不同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力,低收入农户的人力资本积累能力相对较差。收入差距造成人力资本积累能力的差异,人力资本积累能力的差异又影响劳动力的转移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而可能使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人力资本可以通过很多指标来衡量,这里,我们通过考察农民家庭文化及生活服务支出和农村劳动力接受培训的状况,比较不同收入水平的农民在人力资本方面的差异。文化及生活服务支出实际包括生活服务支出和文化服务支出,前者又包括保育费、医疗费、交通邮电费等支出,后者包括家庭成员的学杂费、技术培训费、文娱费等。这些支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农民人力资本培育能力,支出越多,人力资本价值越高。表8列示了不同收入组别农民家庭文化及生活服务支出情况。可以看出: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在文化及生活服务方面的支出越高。1986年,20%高收入人均支出为32.39元,占总支出的30%,20%低收入人口平均支出12.21元,占总支出的11.30%,前者是后者的2.65倍;1999年高收入人口文化及生活服务支出是低收入人口的3.37倍。从动态看,1999年与1986年相比,低收入组该项支出数额增加了642.99%,而高收入组相应增加了843.38%。显然,不同收入组的农民文化及生活服务支出方面的差距在拉大,从而不同组别的农民在人力资本投资方面的能力差异在扩大。

另外,通过对不同收入家庭农村劳动力中接受过职业教育或培训的比例和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及半文盲的比例的比较,可以从一个侧面了解不同收入家庭人力资本状况。表9列示了不同收入组农民家庭劳动力受过职业教育或培训与文盲及半文盲状况。可以看出,从低收入到高收入组,农民家庭农村劳动力受过职业教育或培训的人数比例增加,文盲及半文盲人数比例下降。1986年、1999年高收入组农户中受过职业教育或培训人数比例比低收入农户分别多2.24和3.77个百分点。动态地看,1999年与1986年相比,低收入组家庭农村劳动力受过职业教育或培训的比例增加了0.72个百分点,高收入组增加了2.25个百分点。显然,不同收入组在职业教育或培训、文盲及半文盲比例方面的差异又有扩大趋势。

四、简要结论与政策含义

农业结构及农村产业结构变化与农村收入差距变动具有密切的联系。通过分析,我们得到的结论是:

1.农民收入差距逐渐扩大1986~1999年间,衡量农民收入差距库兹涅茨比率有逐渐扩大的趋势。20%最高收入人口与20%最低收入人口所拥有收入份额相比形成的库兹涅茨比率从1986年的6.62到1999年的9.68;20%最高收入人口与40%最低收入人口所拥有收入份额相比形成的库兹涅茨比率从1986年2.43增加到1999年的3.23。显然,农民纯收入向高收入人口集中,1999年20%的高收入人口几乎拥有了全部纯收入的一半,60%的相对低收入人口(包括低收入、次低收入、中等收入)拥有的收入不足全部纯收入的30%。

2.农业、农村产业结构变化是农民收入差距变大的一个主要原因产业结构变化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新型产业、现代产业比传统产业经营收入和工资相对较高,但农村产业结构变化及农村劳动力在产业间的转移是渐进的,只有一部分人才能首先从产业结构变化中获得好处,因而农民收入差距可能因为产业结构变化而扩大。通过分析发现,1986~1999年间不同收入阶层的农民家庭在就业结构、农业生产结构、家庭经营的产业结构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家庭收入越高的农户,劳动力转移到家庭外就业的力度越大,家庭经营中非农业特别是非种植业的投工量越少,非农产业创造的收入在总收入中的份额越大。可以推论:农业、农村产业结构变化是我国农民收入差距变大的一个主要原因。

3.农民收入差距拉大后,农业、农村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可能受到制约农业结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是一种内生的变化过程,受到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的影响。农民收入差距引起农民分化,而不同收入阶层的农民的消费行为和供给反应能力必然存在差异。通过分析可以看出,与高收入阶层农户相比,低收入阶层的农户消费能力、消费档次较低,消费支出中食品消费占较大份额,对产业结构变迁的拉动力度较差。同时,低收入阶层农户储蓄和自身积累能力、贷款及其他借款的取得能力、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人力资本的投资能力较差,从而限制了他们创建和发展新产业或向新产业转移的可能。

总之,收入差距造成的农民在消费需求和供给反应方面的差异,将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整体进程产生影响。而且,收入差距拉大造成的低收入阶层农户供给反应能力较弱,限制了他们参与结构调整的机会,将进一步引起差距拉大。产业结构变化与农民收入差距拉大之间的关系比较复杂。一定的收入差距可能是产业结构变化的原因和动力,而产业结构的变化有可能导致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从以上分析得到的基本政策含义是:在促进一部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致富、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要注重培育低收入农户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的能力,特别在信贷获取、人力资本培育、技术采用等方面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