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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论文:环境法教学不足及策略

案例教学论文:环境法教学不足及策略

本文作者:魏静作者单位:浙江理工大学

正确认知案例教学法的内涵及类型

根据案例教学法的内涵,我国目前法学教育中出现的案例列举、庭审观摩、播放视频均不应归类于案例教学,它们与案例教学的主旨并不一致。在实施案例教学法之时应明确其类型,以避免混淆案例教学的应有含义,从而进一步明确案例教学的主旨是通过老师的引导,让学生主动参与案例分析与讨论。这有利于案例教学发挥其应有的功能。

开展教学案例调研,精心挑选教学案例

案例教学的载体是案例,教学案例选取成功与否直接关系案例教学法是否能够成功。因此必须精心挑选教学案例。好的案例需要具备四个要素,一要贴合课程教学的需要;二是案例的内容要清楚明确,叙述要连贯,内容要真实,不作主观评论;三是案例的内容要具有新颖性、丰富性和典型性,能够刺激学生学习的兴趣;四是案例要具有复杂性、冲突性,能够引起学生的思考、讨论。目前,实施环境法案例教学最大的困难在于教学案例的收集和确定。现有的有关环境纠纷的司法判决、环境行政执法案例等能够选取作为教学案例的为数不多。因此,需要进行教学案例调研来编写可用的案例。案例调研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系统地收集被调查案件的资料,详细了解案件产生、发展及运作过程中发生的故事,努力找寻故事背后发生作用的各种因素,为案例的写作完成素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

由于环境法学这门学科自身还处于继续发展的阶段,许多知识结构、内容、理论还在不断更新,教师的科研水平和教学技能必须随之提高,才能够满足相关的教学需求。案例教学法具有丰富的内涵,包括了案例选择、教学设计、课堂组织等多个教学环节。因此,做好案例教学就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针对多数教师法律实践能力欠缺的现状,应鼓励其多从事相关的实务工作,例如作兼职律师案件、充当企业的法律顾问、到公检法部门挂职进行锻炼,这些都有助于教师实践能力的提高。同时,教师自身应多注意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最新案例,多关注司法实践的现状,要把握法律实务界的最新动态,力求把最新、最典型的案例引入到案例教学中来,能够让学生接触到最前沿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