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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化和技术产业化

科学技术化和技术产业化

摘要:科学必须经过技术化和产业化才能转化为生产力。科学的技术化就是以实用为目的,把科学理论转化成技术实践的过程,这是缩短科学与生产之间的距离,创造人工自然的过程;技术的产业化就是以盈利为目的,把技术成果转化成产业实践的过程,这是实现科学技术的生产力功能,创造社会自然的过程。要转换观念,区别科学技术化与技术产业化过程,确立技术产业化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科学技术化;技术产业化;产业哲学

Abstract:Technicalizationandindustrializationarebothindispensabletotransformscienceintoproductivity.Sciencetechnicalizationmeanstheprocessoftransformingscientifictheoriesintotechnicalpracticetomakethempragmaticsoastominimizethegapbetweenscienceandproduction,thuscreatingan“artificialnature”.However,technologyindustrializationisaprofitableprocessoftransformingproductivetechniquesintoindustrialpracticesoastorealizethesocialfunctionofproductivityfromscienceandtechnology,thusforminga“socialnature”.Todifferentiateconceptuallytheprocessofsciencetechnicalizationfromtechnologyindustrializationisimportantinchangingpeople''''sideafortheimplementationoftechnologyindustrialization.

Keywords:sciencetechnicalization;technologyindustrialization;philosophyofindustry

科学技术是生产力似乎是一个不争的命题,无需赘言。但是如果“穷根究底”地追问一下科学、技术和生产力之间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关系,问题似乎又不那么简单。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这一过程肇始于19世纪中叶,兴盛于整个20世纪,至今方兴未艾。然而自人类社会产生直到近代产业革命(包括第一次产业革命在内)的几千年时间里占主导地位的过程始终是“生产—技术—科学”,而且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并不那么紧密。只是自第二次产业革命以来,科学开始走在技术和生产的前面成为创新的源泉和基础。到了20世纪,越来越多的技术发明和技术改进“以科学为基础”(science-based),而“以知识为基础”(knowledge-based)的经济增长方式的出现,进一步强化了科学、技术与生产之间的联系,以至于“科学—技术—生产”这一过程成为一种天经地义。但是,从技术哲学或者产业哲学的角度来看,从科学原理到技术发明再到经济效益却是一种近乎于脱胎换骨式的飞跃,其中任何一个转化环节发生间断或阻塞,再好的创意(idea)也无法变成效益(return)。本文试图从科学技术化和技术产业化两个方面对马克思“生产力中也包括科学”[1]这一命题进行形而上的解读。

一、以实用为价值取向的科学技术化

历史上,科学不是或主要不是作为生产力出现的。“科学不仅是一个有用的工具。虽然它既不能达到真理,也不能达到概率,但追求知识和探索真理仍然是科学发现最有力的动机。”[2]相信波普尔的上述观点时至今日仍然有效,对自然界奥秘无限的好奇心永远是科学家努力工作的原动力。尽管科学认识本身并不就是真理,它随时都有被证伪的危险,但被科学实验和生产实践长期检验正确的科学认识具有真理性,真理性的知识对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指导作用。尽管要想说明当时的万有引力定律、质能方程式和日后的发射宇宙飞船、爆炸原子弹之间的关系相当困难,但科学原理中蕴涵的巨大、长远的经济价值随着科学技术化的出现愈发突出。

科学(这里主要是指自然科学)必须经过技术才能转化为生产力,这是技术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结论。“科学理论要转化为生产力,一般首先要经历一个向技术的转化过程,这一转化过程可定义为科学技术化。”[3]因此,科学技术化就是从科学理论向技术实践、从认识自然物向创造人工物的转化过程。这不仅是科学知识形态转化为技术发明形态的过程,而且是缩短科学与生产之间的距离,使一般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过程。所以,科学技术化的实质就是以实用为价值取向,把“虚”的科学物化为“实”的技术的过程。

不管科学和技术存在着多少种定义,但科学主要是一种知识体系、技术主要是一种工具体系是公认的观点。所以科学活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务虚”或“求真”,科学成果主要是理论或观念上的东西;技术活动在很大程度上则是“务实”或“致用”,技术成果主要是发明或实物上的东西。生产力中包括的科学一定是技术化或者是物化了的科学,所以,科学技术化是一个由虚到实、由理论到实践、由解释到创造、由抽象到具体、由精神变物质的过程。这一过程至少可分为科学原理的对象化和技术原理的实物化两个阶段。

1.科学原理对象化

科学原理对象化就是从科学原理转化为技术原理的过程。作为关于实现一定技术目的的途径、手段、方式和方法的理论规范,技术原理也要表现为知识或理论的形态,也要采用概念、符号、公式、流程图等理论形式。但是与普适的科学原理不同,此时的技术原理已经是与实际的技术对象、技术过程、工艺流程等直接相对应,具有很强的对象性和具体性。如果把科学原理看成是普遍性的原理,技术原理就是与具体对象相联系的特殊性的原理。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技术原理的根本性突破主要是人们生产经验长期积累的结果;而在科学突飞猛进的现代,技术原理的重大变革无一不是科学原理对象化的产物。只有在深入研究固体物理学的基础上,半导体晶体管的技术原理才得以建立;只有发现了受激辐射原理,激光器的技术原理才最终提出。如果说科学原理所揭示的是天然自然的规律,那么技术原理揭示的就是技术系统即人工自然的规律。所以,从技术发明的内在机制来看,新的科学理论所预示的技术端倪并不能直接导致技术发明,它还需要经过一系列中间环节,逐步把科学原理的普遍规律转化为技术原理的特殊规律,从而为技术发明提供最直接的理论支撑。

2.技术原理实物化

然而,有了技术原理、设计方案还不等于就有了可以实际应用的技术,没有实现技术原理所必须的物质手段和工艺方法,再好的想法也只是空中楼阁。技术原理实物化就是从技术原理转化为技术发明和物质手段的过程。内容再丰富、原理再正确仍旧是知识、学理,没有技术装备和生产条件就不成其为现实技术。从本质上说,技术就是方法、手段和工具,它不仅仅局限于纸上谈兵,更为重要的是把技术原理落实在物质材料上,制造出新的产品,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的需要。通过电流把灯丝加热就会发光,这样简单的白炽灯技术原理早在19世纪20年代就已经明了,但白炽灯泡的改进使用金属钨丝做灯丝,充入惰性气体防止灯丝烧断直到20世纪初才告完成;热核聚变的物理学原理是人们已知的,20世纪50年代也曾尝试爆炸过氢弹,但如何实现可控热核聚变用于发电,至今尚未找到实用化的具体条件。因此,物质材料对于科学技术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制约着技术原理能否最终转化为实用技术。目前新材料研究的前沿是纳米技术,有人甚至预言,纳米技术不仅会带来世界性的技术革命和产业革命,而且可能会给整个人类社会带来深刻变化。

总之,从科学原理到技术发明的转化并不是一个简单过程。科学技术化需要一系列的中间环节,也需要经历一些时间。如果具备了这些中间环节并且具有商品化和产业化的条件,科学就能较快地转化为技术并进一步转化为生产力。因此,科学技术化缩短了科学与生产之间的距离,使知识转化为商品进而通过产业化转化为经济效益。同时,科学技术化也是创造人工物形成人工自然的过程。相对于天然自然(第一自然)来说,我们把人类有目的地改造、创建、加工过的自然界叫做人工自然(第二自然)。在这个意义上,科学技术化是控制和变革天然自然的过程,是创建和加工人工自然的过程。如果说科学原理是反映天然自然的规律,主要是以解释世界为己任,技术原理反映着人工自然的规律,为改造世界做好理论准备,那么技术发明和物质工具本身就已经作为人工物成为人工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了。譬如,自20世纪50年代贝尔实验室成功推出晶体管以来,集成电路、大规模集成电路、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等一代代地发展,乃至我们今天生活在一个以微电子技术为主体的电子人工自然中。归根结底,科学技术化的价值取向是实用,是满足人的需要。当物质生产和生活遇到技术困难而停滞不前时,必然要寻求更加实用更高效率的途径。正如齐曼所言,进入博物馆或成为化石的技术(器物层面的技术)不见得不好,只是因为用起来成本太高[4]。

二、以盈利为价值取向的技术产业化

技术,特别是以工具或机器为代表的物质性技术无疑是生产力,“不以生产为基础的技术和没有技术的生产都是不可能的”[5]。但是,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也确实存在着这样的情况:一些很好的技术成果因缺乏资金躺在专利局里无法向生产和盈利转化,而另一些效益好的企业又因缺乏好的技术项目找不到新的投资方向,这就造成了科技资源和生产资本的双重浪费。因此,技术与生产并不是完全同一的东西,这里还有一个技术的相对独立性和技术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问题。技术发明、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具有很强的目的性、实践性,是以实用为价值取向的人类活动,这一点和科学发现、科学理论的提出有着原则性的区别。但是在技术发明过程中也存在着较大的探索性、不确定性和创造性,这一点与科学活动又是相似的。所以,实验室里的技术只有形成产业链才能真正得到推广应用,企业也真正获得主导产品的支撑从而实实在在地盈利。“新技术始于发明,成于研制,终于应用;而新的产业始于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成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的定型,终于批量的产品和效益的产出。”[6]因此,技术产业化就是基于“有利可图”或者是以盈利为价值取向,把专利技术、实验室技术转化成商品或产业技术的过程。

由单纯的技术运作方式转向技术与资本相结合的运作方式是技术产业化的本质变化。通过资本市场提供的资金,把单一功能的技术研发部门变成新兴产业的孵化器,借助市场营销把尚不能直接为人类所利用的技术转化为直接为人类服务的商品,并由此扩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和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这是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最后一步,也是最困难的一步。做好产品只是第一步,产业化的关键是形成一个包括研发、扩散、生产、营销、售后服务诸环节在内的产业链。这一过程至少可分为技术的商品化和商品的社会化两个阶段。

1.技术商品化

技术商品化是指把专利或实验室形态的技术(技术发明、样品或样机)转化为进入市场的现实商品的过程。技术上可行的产品在生产上未必可行,换句话说,实验室诞生的技术产品不等于生产生活中使用的技术商品,二者之间还需要一个转化过程或“二次开发”。技术成果首要的是先进性,而技术商品首要的是经济性,是需要考虑成本和利润的技术。实验室技术往往只考虑到技术原理的正确性和技术应用的先进性,为了取得预期效果往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但商品化的技术必须是“用得起”和“划得来”的技术,既能让大多数消费者买得起又能给生产企业带来利润。海水淡化尽管在实验室里已是成熟技术,但是提取一吨淡水的费用远远高于用火车或轮船从远处调一吨水的费用,这种技术就无法商品化。我国的一些技术成果(特别是环境保护技术)难于在实际中发挥作用,其原因就在于应用成本过高。其次,技术的商品化还要考虑到使用上的方便性。实验室技术的发明者和使用者往往是知识层次较高的专业人员,新技术的发明和使用对于他们是专业知识的合理延伸。但是商品化的技术是面向各种层次和知识背景的消费者的,操作过于复杂(例如,有些电子产品的说明书好像专业书籍)的技术就难以商品化。第三,技术的商品化还应考虑到适应性。一项技术成果被纳入生产生活系统必须有其他相关环节与之配套,否则就会由于“短板效应”形成不了现实生产力。我国在技术成果扩散应用上常见的困难就是“不配套”,自主研发乃至从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项目因原材料、能源甚至生产和管理人员素质等原因无法正常生产的例子屡见不鲜。所以,技术的商品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缺乏经济性、方便性和适应性的技术只有潜在价值,而不会变成生产力,更不会带来经济效益。

2.商品社会化

技术的商品化完成了科学技术从一般生产力到现实生产力的飞跃,为技术产业化奠定了物质基础。然而技术的商品化阶段并没有把追求转化的最大效益作为目标,科学技术对生产力的推动作用还仅仅局限于物质层次和较小范围。而我们不仅希望技术成果能够成功地转化为商品,更希望把小商品经营成大产业(譬如,围绕着移动电话衍生出彩铃业、短信业等新兴产业)。作为技术产业化的第二阶段,商品社会化是指以追求产业经营效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技术商品生产和价值实现的批量化和社会化过程。如果说从科学原理到技术原理、从技术发明和样品到技术商品的过程都是从“虚”到“实”,即商品的使用价值形成的过程,那么,商品社会化的最终结果是从“实”到“虚”,即商品的价值实现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把蕴含在商品中的人类科技复杂劳动还原成巨大价值并获得价值增值是产业化的终极目的。如果我们把此前的一切活动都看成是“助跑”,运用产业化规律去推动科学技术成果产业化则是“最后一跃”,只有跳过这个“龙门”,科技企业才能从鱼变成龙,科学技术才能真正转化成巨大的产业和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技术的商品化和商品的社会化、产业化也不是一回事。商品化可以由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来完成,社会化必须由形成一个产业链的企业群来完成。商品化主要的“瓶颈”是技术成果的成熟程度,社会化主要受制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市场发育成熟程度。商品化的标志是生产出可以进入市场的商品,社会化的标志是把技术发明转变成巨大的产业并获得最大的效益。商品化过程的主角仍旧是拥有技术优势的发明家和工程师,社会化过程的主角则是拥有资本优势的投资家和企业家。商品化过程中企业生产的规模小、批量小,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对文明的推动力小,而产业化了的企业群经营的规模大、批量大,对社会的影响力和对文明的推动力大。尽管如此,技术产业化这两个阶段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之间的界限也是相对的。就像提出技术原理的时候就要考虑到实现原理的物质条件一样,在技术商品化的阶段必然要对市场需求和盈利前景进行预测。

三、从科学技术化到技术产业化:确立技术产业化的思想基础

从哲学的角度看,产业就是人工物的社会性生产和扩散的过程。如果说,“科学技术化”主要是致力于“人工之物”,控制天然自然和创造人工自然的过程,那么,“技术产业化”就是致力于“社会之物”,大规模地生产人工物和创造社会自然的过程。全面深刻地认识从天然自然经由人工自然走向社会自然,深入研究科学技术化、技术产业化的规律和机制,积极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正是产业哲学旨趣之所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业化和产生最大效益,当然要以该成果符合规律、技术先进和经济实用为前提,但这种转化的条件却不在于科技成果本身,而是在于科技成果之外的社会经济条件。要转换观念,区别科学技术化与技术产业化过程,确立技术产业化的思想基础。

1.转化的融资渠道从以科研基金为主转向以社会基金为主

科学技术化和技术产业化的融资渠道是不同的。由于科技研发之初的经济效益并不明显,甚至有些基础科学研究本身就没有直接的经济效益,所以科学研究直至技术化的整个过程的资金来源主要是靠政府基金(比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其他政府部门管辖的基金)支持。但是随着技术产业化过程的加深,不仅资金的需求量和面临的风险加大,与高风险相对的高盈利的预期也在加大。而这正是利用市场机制发挥社会基金(这方面一般是风险投资基金)作用的最好时机。风险投资公司可以采取两种方法收回投资:一种是找一家大的优势企业集团以合适的价格收购,从股票转让中收回投资;另一种则是在专门的证券市场(比如美国的NASDAQ)帮助公司上市,在企业的股票大幅升值时出售自己持有的股票,收回投资。到了这个时候,高科技创新企业也已经成为一个度过了风险期的高成长型企业。所以,产业化的实质就是如何使技术这个鸡蛋孵化出成千上万的小鸡,技术的问题已经解决,关键是需要注入大量的资金和发挥资本运作的智慧。

2.转化的主体从以科技人员为主转向以企业家为主

科学技术化主要靠科技人员创造性的劳动,把科学和技术原理变成实用的技术产品。科技成果的成熟程度决定着能否向生产转化以及转化的成功率,所以要为此时的“主角”即发明家和科技人员创造出宽松的科研环境。但技术产业化的“主角”应该转向企业家和风险投资家,他们能够准确地把握产业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机遇,规避各种风险,扩大市场占有率直至取得巨大经济效益。我们要重视科技人员的创新劳动,也要尊重经营者和决策者高超的管理劳动。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尤其要完善技术市场、中介市场和资本市场,政府要为发明家和企业家的联姻创造良好的平台。在此基础上,发明家和企业家才能像接力赛一样把科技的“火种”转化成熊熊的产业之火。

3.转化的载体从科研机构转向生产营销企业

在我国,科学技术成果多数诞生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因为这里有雄厚的研究基础和高层次的智力资源。但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如何选择竞争战略以及怎样进行盈利和成本核算又是这些技术专家所不擅长的。因此,技术产业化的载体必须从科研机构转向企业(或者是把科研机构企业化并推船入海),使科技成果从受智力支撑转向受资本支撑。为了保障发明人和所在单位的权益,可以把科技专利折算成股本金作为出资额来分配收益并承担风险。在产业化过程中,无论是科研机构还是各个相关企业都是产业链上的重要一环,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败都会使产业化功亏一篑。无论是科技项目的所有者单位,还是资本所有者企业都无法独自完成产业化任务,唯有紧密结合、精诚合作才能使转化成功。

4.转化成功的评价标准从先进性转向盈利性

技术发明就是为了解决生产生活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从而满足人类需求的实践活动。先进性和实用性是评价技术价值的首要标准,在实验室或中试基地做出新的样品就是科学技术化的成功标志。然而产业化的评价标准则是创利,这是产业化的目的决定的。技术成果在实验室里问世仅仅是产业化的开始,把这颗“种子”打造成商品并规模化地生产和销售,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才是产业化成功的标志。中国的发展进入到了关键时期,不仅要把经济增长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之上,更要使科技研发面向产业调整和升级,不仅追求科技成果的高与新,而且要把产业化和经济效益置于优先地位。

参考文献:

[1]马克思.经济学手稿[M]∥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211.

[2]波普尔K.科学发现的逻辑[M].北京:科学出版社,1986:242-243.

[3]周春彦.科学技术化技术时代的科学基础[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2:1.

[4]ZimanJ.Technologicalinnovationasanevolutionaryprocess[M].Cambridge:CambridgeUniversityPress,2000:3.

[5]陈昌曙.技术与生产的联系和区别[M]∥陈昌曙技术哲学文集.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2:154.

[6]万长松,曾国屏.“四元论”与产业哲学[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5,21(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