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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从思想关系角度构建和谐育人环境

教育教学从思想关系角度构建和谐育人环境

摘要通过比较人类社会思想关系的不同追求境界,分析了人类社会思想关系历史发展的主要脉络,提出了我党构建和谐育人环境的举措。

关键词和谐社会思想关系育人环境

纵观人类历史,人类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社会形态。每一个社会形态,都存在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群体之间、群体与群体之间思想上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即思想关系;每一个社会形态,都存在着占统治地位的集团或阶级,以自己的意识形态去教育各集团、各阶级及社会全体成员,使他们接受自己的意识形态的活动,即思想政治教育活动。这一活动的职能就是建设思想关系,使之成为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坚实保障。由于生产力水平与生产关系的不同,不同社会形态的统治集团或阶级建设思想关系所想追求的境界是不同的。原始社会追求的是“同一境界”,要求社会成员有一致的思想观念,以维护氏族和部落的共同利益、公共财产,保存和发展集体力量。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追求受动者思想绝对臣服于施动者思想,体现思想的专制性,这种思想关系追求的是“统一境界”。资本主义社会追求人与人的平等,维护个人利益和民主权利,体现出对人的思想和人性的解放,其思想关系的发展也呈现出自由散漫的特点,它追求的是“自由境界”。社会主义社会则不光追求个人的思想解放,人与人的平等和民主权利,而且讲究群体的和谐发展,促使群体共同进步,在思想关系上追求的是“和谐境界”。虽然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思想关系的追求境界不止这四种,但这四种境界最典型、最有代表性,可以说,这四种境界跨越了历史的时空,涵盖了人类社会的多元而全面的追求境界内容。“同一境界”追求的是一种绝对的集体主义思想,向后人展示了一个“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大同社会。但这种追求境界是建立在物质极其贫乏、人类十分愚昧这一基础上的,因此,这时的思想关系表现出自发性、野蛮性、狭隘性、仇杀性等特点。“统一境界”在目标上追求思想的一律性,避免差异性,有一种法家的一扫千军、百川归海的感觉。由于“统”有利于思想力量的聚合,便于各项政令的畅通,从而统一受动者行动,使受动者不在有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权利。这时的思想关系表现出枷锁性、专横性、垄断性等特点。“自由境界”在目标上追求思想的发散性、多元性。“自由”虽并不忌讳趋同,但不刻意求同,更在意由性而生、率性而为、自然发展、随遇而安,讲求施动者与受动者之间地位平等,权利平等,但实质上是“以个人为中心、以个人的利益作为衡量人们行为价值的唯一标准”的利己主义。“和谐境界”在目标上追求思想的“同中异”和“异中同”的完美融合,有一种儒家的宽弘大气、其乐融融的感觉。它讲究思想的差异共处,宽容差异转化,调和对立矛盾,倡导中庸适度而不偏执极端,是包容多元的合一。从“和”的历史渊源来看,可以追溯到中国先秦时期儒家思想。孔孟以“仁”、“礼”治天下,倡导“和”,反对“极”,以中庸之道“和”天下。相比于“同”和“自由”这两种境界来说,“和”的境界显然要高明一些,它综合了前两种境界的优点而趋之,避免了前两种的不足,有一种厚德载物,海纳百川的豪气;它更符合人性,是人类苦苦追寻的理想家园。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和”的思想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并不断得到发展和传承。追求和谐的境界不仅是思想关系所向往的,也是社会各方面事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为什么当前我党把“和谐”作为我们的奋斗目标?让我们先来从理论上考察一下“和”的丰富的内涵。

关于“和”,有多层内涵。“和”,首先是一个哲学概念。有人仅仅把“和”看成是一个重要的道德规范,只注意到了孔子所说的“礼之用,和为贵”,这是很肤浅的。实际上,“和”不仅是儒家德育思想的哲学依据,也是治国致道的思维方法,更是中国人文精神的精髓。《中庸》中说,“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老子曾说“知和曰常”这就是说,“和”即常道,常即常性、中性、稳定性、规律性。在我国传统思维习俗中,“和”有着极其丰富的意蕴。首先,“和”体现出德育思维中的整体意识。就是说,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要和谐、和睦相处,人仅仅是这个和谐的统一体中的一部分,人不能脱离这个和谐的统一体而独自存在。其次,“和”体现出德育思维目标上的定位准确性。孔子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将“和”与“同”区分开来,有利于人们准确地制定所应追求的正确的德育目标。第三,“和”体现出德育思维内容和见解上的真理性和适宜性。“和”的内容应是差异共处,就是说,人要承认世界是多元并存的矛盾体,并承认差别存在的合理性。世界需要多样化的存在,才能保证世界的丰富性,这是“和”的意义所在。此外,“和”的内容还包括“差异转化”。和是差异、矛盾和对立的转化的努力与追求。第四,“和”体现出所崇尚的德育思维方法。“和”则中,即无偏、无执,追求的是适度。在对人的道德问题态度上,既不能“过”,也不能“不及”,而应符合法度、符合常理,讲求适中、适度,这才是认识事物的正确方法。在认识方法上善于“叩其两端”,从不同视角全方位的观察和分析客体,摒弃两极化价值观与思维方法。在操作实施方法上,要“执两用中”,以中去软化两极,调和矛盾,化解对立。即所谓“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第五,“和”体现出儒家思想对事物发展条件的基本共识。“和”即是生机。和则生,和则化,和是一切事物的新生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万物得和以生”、“阴阳和则万物得”,因此,万事万物只有“和”,才能天地各守其位,万物因此繁衍。可见,“和”是儒家德育思想的哲学依据,也是儒家道德意识的本质,是思想政治道德教育的主旨。古人关于“和”的这些丰富内涵说明,“和”的思想关系境界高远深邃,博大精深,超过了“同”和“自由”境界,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的、明智的选择。

我们党在思想关系的追求境界方面,立足于育人工作体系和谐发展,以和谐发展思想理念来发动思想,形成和谐、良性互动。和谐思想关系体系的构建不仅仰仗于思想关系理论研究、思想互动效果研究、思想关系理论与思想政治工作的适应性研究,而且依赖于和谐育人环境的构建工作。

关于育人环境,马克思曾说:“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性的环境。”实际上,马克思所说的“合乎人性的环境”,也就是我们老祖宗所讲的“和”的环境。那么,这种和谐的育人环境如何构建和维护呢?首先,要树立“天下为公”的德育目标理想。儒家崇奉的“天下为公”、“社会大同”、“人际亲如”、“生活富足”的大同世界,实际上与我们共产党人追求的共产主义社会理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其次,在人们心理品质上注重“诚”的培养。一方面,诚是道德本原,诚才能使主客体和谐、才能使人参天地而立。诚则无扰,使人固守善道,排除外扰。另一方面,诚能沟通物我关系,强化人的认识能力,增强化物、化人的能力。我们今天所推崇的“诚信”教育实际上就是要培养社会成员的“诚”的心理品质。只有“诚其意”,才能“正其心”,才能维护好和谐的育人环境。第三,在德育方法上注重疏导,辅以约束。在疏导对象方面,要尊重人的现实性、层次性、动变性,尊重受的过程性。在导的方式上,针对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教育目的,可以采用理性疏导、典范示导、情感引导、审美化导等多种方式。在以正面引导为主的前提下,适当发挥律法约束的作用,恩威并济、德法结合,共同维护育和谐的人环境。第四,在社会治理方法上,“法德结合”。和谐的育人环境光靠德治是不行的,还要注意用法来约束不良行为,要“法德结合”,法、德不可偏废。第五,在社会道德环境上倡“礼”尚“义”。“礼”是社会道德规范的制度化、程式化规程,其目的在于调节人际关系,其本质是“和”。以“礼”为行为次序和伦常,以“仁义”为行为导向,共同构建和维护“和谐”的育人环境。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余仰涛.思想关系学[M].武汉:武汉测绘科技大学出版社,2000

3张世欣.道德教育的四大境界[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4倪愫襄.伦理学导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