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课程型

课程型

1.关于培养目标的定位。应把“以学生发展为本”作为指导思想,使学生从感知到初步形成唯物主义的科学观,对国家和民族的责任感,和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以培养科学的认识沦为基础,使学生联系社会实际而形成良好的科学态度、一定的探究精神与创新意识、科学研究的基础方法、多方面的实践能力;通过一些探究学习的实践,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高尚的审美情操,具有比较正确认识自我与选择学习、生活与发展的能力,形成文明健康、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以及团结合作的精神和面向世界的胸怀。使学生德、智、体、美诸方面的素质得到较全面提高,个性与特长得到开发与持续性的发展。

2.关于学习内容的定位。“研究型课程”的内容是广域性的。从性质上看,可以是综合性课题,也可以是分科性课题;从形式上看,可以是实践性课题,也可以是思辨性课题;从指向上看,可以是社会现实性课题,也可以是学术前瞻性课题;从研究的意义上看,可以是目前有结论的课题,也可以是暂时还没有结论的课题。同时可以是上述各种角度不同课题的交叉与综合。

从课程层面上看,根据“研究型课程”的功能定位,其学习的内容几乎是不可穷尽的,但可以确定一定的学习范畴,对学生作一些如何选择学习内容的介绍时,可在一定的范畴中用“列举”的方式予以指导性阐述。这些指导性的内容介绍,一般都可按“课题库’,或“主题库”的形式列举,供不同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作出一定的选择,而具体内容(题目)都应符合“可研究性”和“开放性”的特征,允许学生在完成某个课题的探究学习后。能由此派生出新的探究课题。

3.关于学习方式的定位。从“研究型课程”的内涵特征出发,突出学生的主体性、时空的开放性和参与的过程性,建立一种全新类型的学习方式:着眼于学生发展的要求,让学生自主确定学习的具体方案,将课内与课外、学校与社区结合起来,将整个研究学习的全过程作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方式系统。

4.关于评价原则的定位。为引导学生在基础学力提高的基础上,进一步着眼于创造性学力的提高,引导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提高,以及个性与特长的发展,所确立的评价重点应是学生在实施“研究型课程”中的“过程”,包括每一个学生在该项探究学习中的参与程度、所起作用、合作能力等;同时,要突出对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之形成与提高方面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