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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档案监管革新面临的问题

大学档案监管革新面临的问题

本文作者:海群作者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测绘科技档案资料馆

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及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的内容

目前我国的高等学校是由教师、管理人员及教学辅助人员三部分构成。伴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和深入,我国的各级各类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都在积极地推进,改革人事制度,作为事业单位的高等学校,因其性质和特点,一直走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最前沿,到目前为止几乎所有的高等学校都已实施了全员聘任制。从根本上打破了岗位终身制制度。对新增人员施行了“岗位招聘和聘用制度”。打破了传统的一经高等学校录用就终身取得国家干部身份的模式。在人事制度改革过程中,有的高等学校还采用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人事改革管理制度和聘用原则,还针对到高等学校工作的新录用人员采用了聘用制、兼职制、人事制等多种多样形式的人事改革管理制度。到目前为止高等学校的全体人员的工作身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高等学校工作人员身份多元化的局面已经形成。在用人制度上高等学校采取了稳定教师队伍、鼓励合理流动、专兼职相结合、教育资源共享的原则和方针。为此,各高等学校对教师采取了积极的培养、培训等工作,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另外为了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提升学校的社会知名度,多数高等学校还有选择的向国外广揽贤才,同时也在国内、国外的高等学校之间进行教师和科研人员的交流与合作。这样大大的提高了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教学和科研能力,使高等学校能够更好的发挥服务社会的作用。但是,高等学校目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没有与人事制度改革同步进行,对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产生了不良影响。目前在高等学校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如:人档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即人在档案不在、档案在人不在、甚至是存在着一人多档的现象,不仅影响着高等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也对国家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和工作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继续和深化,人事、劳动、收入及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在不断的深入,现在多数高等学校都实施了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等工资分配形式和分配制度,每个人按贡献度等因素决定工资报酬。另外,在高等学校的教师及科研队伍中还存在着一个现象,就是“档案工资”与实际收入不一致,人事档案中工资的记载状况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现象普遍存在。国家新出台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按着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聘用制在事业单位中已全面实施,从根本上已经改变了事业单位的传统模式。由于高等学校的人事制度的改革与推进,目前在高等学校工作的教职工,与学校之间的关系除了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外,又增加了聘用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等多种多样的形式,高等学校一直沿用的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模式已经适应不了新形式的发展需求。下面来探讨高等学校人事档案管理改革问题。

高等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改革面临的问题

我国高等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到目前为止基本上沿用着传统的干部档案管理模式。已经不利于高等学校的发展,与高等学校现行的人事制度改革极其不相适应,在现代的信息化社会里,人才资源、人才信息、人才的流动与交流是现代社会人才发展的战略主流,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进行改革,是不利于高等学校的改革发展、同时也会严重影响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施行。高等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应按着现代信息化社会的管理理念和模式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现代化管理,要突出和强调档案的信息服务功能、档案的人力资源写实功能、档案对高等学校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功能。高等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应符合现代信息化的管理模式,应与上述三个档案服务功能相对应、相符合、相统一。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规定,人事档案有其严格的保密性,其保密性是从干部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中衍生出来的。中组部和国家档案局联合下发的文件《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就明确规定了查阅干部档案“应填写《查阅干部档案审批表》”,“任何个人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等项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及现代信息化社会对各种信息的要求,应该把人事档案中的可公开内容(信息)与不能公开内容(保密信息)区分开来、分别对待,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的促进高等学校的发展及服务社会的作用。在现代信息化社会里,人事档案应该向本人公开,这样才能做到保证档案记载的真实性及可靠性,也保障了个人的知情权及相关的合法权益。高等学校目前对需要归档的人事档案材料的取舍是按着中组部和国家档案局所发文件《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中的规定进行归档的,在此条例中对干部档案的归档材料规定了十项内容,是必不可少的,要认真的进行收集及归档。但在新形势下,对目前高等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过程中所形成的新材料、新内容,也必须经过必要的筛选,进行归档才符合高等学校在新形势下进行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如记录教职员工个人学历、成果及业绩变化的各种材料都应收集归档,个人参加培训、留学访学、科研成果等也应该归档,另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后出现的记载教职工与学校之间关系变化的各种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解聘、岗位变动等有关材料,记载教职工依法或按所在高等学校的规定应享有的各种工资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权益的等级和变动的材料等,都应该认真、完整、不缺失的收集归档,使一个人的经历和过程,能够尽量的在档案中反映出来。高等学校人事制度的变革给高等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课题与新要求,同时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给高等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带来了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也促使高等学校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进行改革。

更新观念,改革高等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高等学校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每个人政治表现、年度总结、职称评定等项工作内容材料进行整理、鉴别、挑选、归档等。但是,高等学校社会作用的发挥及社会效益产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因此、高等学校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应充实能反映其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学术及专业水平的内容。即对于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档案中,既能反映出政治素养道德品行也能反映出贡献度大小还能反映出业务能力科研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对高等学校的教学科研人员、高等学校赖以生存的支柱、给高等学校带来声誉、社会地位及知名度的专业技术人员群体在人事档案中进行了较全面的记载。充分发挥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特长和作用,就需要把专业技术人员的基础信息(即档案信息)挖掘好、管理好,随时随地的向有关方面提供全面、完整、快捷、方便的服务。使社会及学生充分了解专业技术人员(即高等学校的教师),准确选择、合理使用,不浪费人才资源。不仅为本校的教学科研服务,也为社会提供知识和智慧。如果说传统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对于非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还能应付,那么对于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就不能充分的反映其全部信息,因而,可能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交流、使用、发挥其专业特长上,受到制约和限制,不能充分的发挥其作用,使国家、社会及专业技术人才所在的高等学校受到损失。高等学校的作用是提供社会服务,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是给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服务,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做出贡献,来影响和提升学校的声誉、地位、知名度等,给学校带来价值和利益。因此一个高等学校的社会声誉、管理水平的高低,就是看它是否最大限度的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要想最大限度的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就要充分做好高等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新形势下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内容,除了传统的档案内容之外,应充实其专业业务档案内容,如论文的发表情况、学术界的兼职情况、国际学术界的交流情况、学生的反向、社会的服务及知名度,科研成果,学术价值等项内容。这是代表一个高等学校的业务素质和学术水平。这些高等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的档案内容的充实,是给学校领导层和管理人员提供精密的信息,在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充分使用上做到更准确、更合理。在社会层面上的交流和流动上也更能发挥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