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正文

环境法实训教学中的运用

环境法实训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环境法是一门集理论和实践为一体的法学学科。对地方性本科院校而言,环境法教学应偏重于实践教学,分论部分的教学可以大胆地走出课堂,走进污染现场,启发学生思考,引导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锻炼其动手能力。这种实地考察及研讨式教学包括三个步骤:第一,教师根据教学内容,甄选考察对象,并布置考察任务以明确考察目的;第二,学生带着考察任务,有目的地进行实地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实际问题,通过走访、问询、查阅资料等途径解决问题;第三,课堂汇报考查结果。

关键词:实地考察问题式;教学;环境法教学

一、甄选考察对象,布置考察任务

1.科学规划实践教学内容环境法学的实训教学主要针对分论部分,即单行法。然而我国环境法包括的单行法及相关规范条例多达几十部,涉及领域上及太空、天空,下至土壤、河海,既管环境污染又管资源保护等方方面面。受限于地理条件和经费因素,必然有很多章节无法实地考察。例如,对于湖南地区而言,海洋环境很难实地考察,基于湘江重金属污染严重的现状,在湖南高校进行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法的实地考察非常便捷而意义重大。因此,根据地理环境,科学地规划实践教学是该实践教学方法的前提所在。在湖南地区,水、大气、土壤、垃圾、噪声、农药、野生动植物等章节是比较理想的实地考察教学内容。2.审慎甄选实地考察对象甄选对象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典型性,代表性,便捷就近原则,学生兴趣,社会意义,学生安全等。例如,在湖南科技学院进行该教学改革时可以选择潇水河为水污染防法的考察对象。野生植物保护法可以选择阳明山。阳明山珍稀特有植物有86种,属国家一级保护的植物有9种、二级保护的69种,列为稀有或渐危的植物23种、特有植物5种,还有中国特有植物属22属,占全国总数的15.4%。3.根据学生兴趣合理分组实训在规划好实训教学内容,并确定好各实训教学的实地考察对象之后,教师列出清单,让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分别报名,自行组队。教师用学生总人数除以拟考察对象数,得出每组同学平均人数,每组报名人数以此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1人。学校务必让每位同学参与实训,务必让每一组实训都有学生参加。在尊重其个人兴趣和意愿的基础上,教师适当调配活动能力强、弱学生的搭配。4.布置考察任务根据教学内容以及考察对象特征,教师针对各组设置不同的考察任务。例如,针对水污染防治法实训小组,教师可以布置三个考察点:娘子岭水厂取水点、潇水河畔垃圾中转站、湖南科技学院排污口。鉴于水质无法用肉眼准确判断,教师可以要求其寻找本校生物、化学专业同学协助鉴定水质。此外,教师可以要求其前往永州市环保局调研,咨询潇水河近年来排污口设置情况、污水处理情况、潇水河管理制度等。学校实现布置考察任务,才能避免学生不知所措,从而保障考察的意义。

二、学生在实地考察中开展问题式、研讨式自主学习

1.自主、实地考察为主要考察方式就教师提出的考察对象、考察任务,学生必须自主组织考察,以完成任务。在其考察过程中,学生不可避免地会遇到新的困惑、疑问。这些可能会影响任务完成,也可能不会影响任务完成,但其引起了学生求解的欲望,从而促使或激发他们自行想办法解决问题。以水污染防治法实训考察为例,学生在考察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干扰,永州市环保局可能会不予配合,或查不到任务中规定的数据。环保局有没有信息公开的义务呢?哪些信息必须公开?永州市环保局有没有违背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此外,湖南科技学院排污口设置在上游,娘子岭水厂取水点却在下游,这样的设置是否合法合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化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做很多实验,其实验室的废水有没有流入潇水河中?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他们可能会发现的这些问题,正好就是本章节的主要学习内容,他们解决了这些问题,就相当于学习完了《水污染防治法》这部单行法律。2.兼容多种考察方式,必要时可以求助教师为了解决问题,学生可以走访群众,可以调研政府及企事业单位,可以查阅资料、检索法条。甚至在走投无路时,学生可以向教师求助。求助对象不限于任课教师,可以是其他教师,也可以是班主任或者辅导员,但每组向教师求助的机会不能超过两次,且教师给予的帮助最好是指引性、诱导性的,引导学生怎样去寻找答案,而不是直接告诉他们答案。此外,每组组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可以采用分工方式,也可以是集体研讨方式。

三、课堂汇报、评价及择优示范

1.课堂汇报实训结果因为每组所负责的章节都不一样,为了共享各组实训结果、分享各组实地考察过程的酸甜苦辣,每一组都在课堂中汇报本组考察过程和考察结果、遇到的问题、自己是怎样解决这些问题的。课堂汇报必须制作PPT,且以讲课的形式展示,可以是一人讲解,也可以多人讲解。必要时,学生可以携带道具、样品或者协助考察的鉴定人员等到课堂。水污染防治法考察小组汇报时,学生可以将其在三个考察点取到的水带到课堂,可以邀请生化专业协助水质鉴定的同学出席汇报现场,由身着实验服的专业人员宣布水质监测结果,课堂效果会更为理想。为确保课堂汇报精彩有序,教师可以让学生事先演练一遍,教师可视情况予以适当指导。2.教师评价打分为了保证学生严肃认真地完成实训任务,教师必须设置最后的评价打分环节,并且实训得分将计入本课程期末考试中。教师可以规定态度极不端正的学生,取消期末考试资格。评价的标准包括如下要素:首先,是否完成考察任务;其次,是否发现了问题;再次,是否想办法解决了问题;最后,课堂汇报是否精彩,是否让大家身临其境等。每组课堂汇报完之后,教师要及时进行恰当而委婉的点评,从而进一步保障实训的意义。3.择选优秀作品做典型汇报为了让学生更快地适应该教学方式,能有针对性、更好地完成实训任务,教师可以将表现好的组别择选出来,在全年级示范、汇报。教师可以将成果制作成影视资料,以供下一年级观摩、学习。实地考察及问题式教学方法在环境法教学中的应用,将会是一教学改革的全新尝试。这种教学改革彻底走出了传统课堂,贯彻了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参与式、问题式、研讨式教学。当然,在具体应用时,教师应避免走入另一个误区:教师以为采用实地考察式实践教学可以减轻教师负担,教师可以不讲课,课堂、课后全部交给学生。这是错误的认识,是现在很多实践教学的错误尝试。事实上,一个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不是简单地减轻教师负担。相反,想要达到预期教学目的,教师甚至要付出更多,工作量会比传统填鸭式教学大很多,教师必须科学规划、合理组织、适当跟踪、适时指导、全面评价。

四、结束语

在环境法学本科教育中,学校大力开展实践教学,拓宽实践教学途径,在授课教师充分部署、设计的前提下,让学生带着任务走出课堂,走进污染现场,引导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解决问题,将实践考察的结果和所思所得在课堂中向大家展示。本文旨在论证实地考察教学法,即实践教学,并非摒弃理论教学。事实上,环境法的总论部分理论性较强,不可避免地需要传统教学,需要适当的理论探索。理论研究论证以及创新性探索应更多地属于研究生的任务,一些重点大学的本科可以适当提高理论教学比重。

参考文献:

[1]吴勇.对高校“环境法学”实践教学改革的思考——以“两性社会”建设为视角[J].中国电力教育,2010

[2]周丽.关于完善环境法教学的思考[J].中国电力教育,2009

[3]张卫阳,蒋建军.阳明山珍稀特有植物的多样性及其保护利用初探[J].湖北农业科学,2011(本文系基金项目:湖南科技学院校级教学改革课题:研讨式实训教学在环境法教学中的运用,课题编号:XKYJ2016030)

作者:袁红萍 单位:湖南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