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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大概念范文精选

历史大概念

历史大概念范文第1篇

一、整合的先导:大概念

大概念是指反映专家思维方式的概念、观念或论题,具有一定的生活价值,它是学科最具价值的核心内容,既是各种逻辑关系的核心,又可以使事实变得更容易理解和利用。单元教学设计则是以学科大概念为引领,围绕主题构建单元学习内容,按照学生的认知逻辑进行单元整合教学设计。大概念下的单元教学设计既能充分揭示学科内部知识间的纵横关系,联结不同学科的知识链,又能整合真实情境与抽象概念,利于促进学生提升学科思维品质及分析解决问题的素养水平。以“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为例,这部分内容分散在地理必修一第四章、必修二第四章、选择性必修一第四章、选择性必修三第二章和选修中的海洋地理模块。内容的碎片化和重合性呼唤单元教学的整合设计。

二、整合的路径:单元教学

立足于大概念的单元教学,并非将大概念所包含的概念、观念或论题直接传授给学生,而是基于学科性质或跨学科关联的基础上,梳理概念体系,细化概念分级,选取合适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预设相应的教学环节,选择高效的教学方式和教学情境来组织开展。

(一)以“大概念”为整合依据,引领单元教学内容

在当前的教学实践中,大部分教师仍主要结合课时进行教学设计,存在知识碎片化和知识之间的关系弱化的问题,同时教学设计的情境化设置缺乏概括性、统领性的“大问题”,因此无法系统规划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以“大概念”为整合依据,从整体上对单元教学进行有序设计,从而摆脱课时教学设计的局限性,是解决当前教学实践存在的问题并有效落实学科核心素养培养的有效途径。

1.基于事物整体性整合

整体性原理是系统原理要点之一,指系统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及要素与系统之间的关系,以整体为主进行协调,统筹考虑,达到整体的最优化。整体性既是地理学的主要思想方法,也是跨学科概念的“系统”角度中综合统整的方向。“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单元教学中海洋资源的形成、开发与影响涉及自然地理的各大要素及其相互关系,海洋资源的变化趋势影响其他要素的发展,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故整体性原理为单元教学整合提供了明确的整合角度,为学生知识结构体系的系统性奠定基础。

2.基于人地间关系设计

人地关系是指自然环境为人类提供生存条件,人类活动反过来影响自然,甚至局部改造自然。人地关系相互作用的过程中亦受历史沿革、科学发展等条件影响而发生变化。学生在单元学习环节中应形成对人地关系的理性认识,正确地看待地理事物的相互关系和变化趋势,并进一步形成辩证的思维方法,从而利于人地协调观的形成。“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单元教学中海洋资源的开发需要充分考虑开发过程中人类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同时考虑海洋对人类活动造成的影响,从海洋资源开发、海洋权益、海洋污染与海洋灾害等角度出发,借鉴历史进程中人与海的关系史,面向未来,正确对待人类与海洋的关系。

3.基于可持续发展构建

可持续发展体现了尊重规律、用发展的观点看问题的科学生态价值观,是在充分认识人地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是在下位概念和上位概念的纵向关系之上的哲学观念,对学生元知识的构建具有抽象概括的作用,提升学生思维层次和思想高度,以更大的广度和深度理解知识,打通课堂学习和现实世界的路径,真正实现大概念教学。“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单元教学中面对目前存在的海洋资源的非可再生性、环境的不可逆性特征与人口持续增长的局面,可持续发展的生态观是对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环境合理保护的最佳诠释,是人类海洋发展史的必经之路。

(二)以“大思路”为整合路径,规划综合知识应用

围绕大概念整合的教学内容的学习,需要学生在进阶式地理解大概念的同时,逐渐构建解决问题的“大思路”,即适用范围广泛、易于在不同情境或者主题下完成高通路迁移的理解性解决问题的思路。以综合知识应用为载体规划大思路的发展,是指在单元教学整合设计中规划设计学生如何通过学习具体的概念、规律等知识并用这些知识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具有整合性、可迁移性问题的解决思路。

1.学科内综合性融合

基于地理学科角度,大思路是地理知识学习或者迁移中所运用的认识方式、思想方法等内容的统称。学科内综合性融合的大思路构建与地理学科核心素养的综合思维存在异曲同工之处。因此,以大思路为整合路径的单元教学设计对发展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具有重要价值。例如,在“海洋资源的开发与保护”这一单元学习中,学生可以整合教科书内容,构建模块化的知识认知过程,从尺度、空间、相互作用、人地关系及环境与发展等五个维度去认识海洋资源(见图2),而避免了以课时结构为主的认识方法,体现了学科内的综合性融合。

2.跨学科网格状构建

大思路的思维路径不仅囊括解决学科内问题的认识方式和思想方法,也包含跨学科可迁移性的认识方式和思想方法等。而高中课程的设置,各学科之间“各自为政”,对于学生进行跨学科资源整合和思维拓展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因此,教师将核心概念归属的学科作为主要视角,对相应的教学认知体系中的不同学科内容加以整合,多维度地展开关联性设计,形成网格状的知识体系和思维链条。在应对跨学科知识产生的“大问题”,不能单一地采用学科思想方法解决困境时,利用大思路的解决方式,可以提高学生跨学科知识运用能力。在“海水的性质与运动”和“海—气相互作用”模块中,学生需掌握洋流的成因分为风海流、密度流和补偿流的知识,三种运动形式的理解均联系了物理学科中的“力学”,体现了物质之间能量的迁移。洋流对自然和人文环境的影响可以拓展到历史学科中“新航路的开辟”,航海家在航行过程中势必利用了洋流流向和流速对航线、航速的影响。文字描述在漫长的历史文化传承中沉淀了大量关乎地理现象和规律的文学作品。在描述钱塘江大潮的盛况作为潮汐的代表时必然需要语文学科的辅助。多学科联动,助力网格状思维框架的构建,提升学生的综合思维能力。

3.超学科螺旋式升华

大概念推崇的是具备“生活价值”,在解决学校范围内问题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解决现实生活中真实问题的能力。基于大概念指引下的单元教学不仅能够达成学科内知识的融会贯通,打通跨学科知识的有机联结,而且能够架设学校教育与现实世界的途径,完成知识和能力的高通路迁移,为学生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实现超学科螺旋式升华。在“人地关系”的“海洋资源”模块中,教师可以利用学生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食盐作为案例展开真实情境的教学。教师不仅可以从食盐的性质与特点、开采的历史、食盐晒场形成的自然条件等角度展开学科内和学科间的教学,而且可以引导学生现场设计如何获取精制盐的小实验,通过现场品尝不同来源的食盐的味道和阅读相关食盐产地的素材等方式尝试分析如何购买物美价廉的家用食盐,抑或发散思维,推陈出新相关的食盐新产品,学生自主设计新产品的广告方案等。由此课堂真正成为接轨学校和现实生活的桥梁,成为落实学生核心素养的主阵地。

(三)以“大情境”为整合方式,转型核心素养课堂

大概念教学追求案例的“真实性”。因而,结合“大情境”下的单元教学是融合了大概念为统领锚点,大思路为落实途径,大情境为真实落脚点的转向核心素养教学的知识课堂。

1.设置可视化目标

单元教学目标是后续单元任务、情境设计、作业与评价设计的共同指向,具有引领单元教学的作用。在大概念的视角下,单元教学的内容注重关联性,强调学生对知识体系的构建程度。教师可以通过单元目标的达成度来评估单元教学效果。教师依据《普通高中地理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课程标准》)要求和学生相关知识与技能的掌握、迁移程度,确定行为动词、明确行为条件和行为主体及主题内容,设定具有可操作性、可视化、可迁移的单元目标。以“相互作用”模块中“海—气相互作用”这一部分内容为例,《课程标准》的要求是“运用图表,分析海—气相互作用对全球水热平衡的影响,解释厄尔尼诺、拉尼娜现象对全球气候和人类活动的影响”。首先分解概念,海—气相互作用是指海洋与大气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彼此适应的物理过程,包括动量、热量、物质的交换。厄尔尼诺和拉尼娜现象是赤道东太平洋地区海面温度出现异常时引发的海洋异常现象。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取出核心概念。其次,结合学生目前的知识与技能水平和核心素养的要求,确定核心概念下的必备知识和关键能力。最后,联结单元教学目标与生活实际,设置具有现实意义的目标要点。

2.生成多元化评价

单元教学设计是依据单元目标选取评价适当的类型,开发有效且可操作的评价工具,全面收集单元活动与作业中的学生学习与运用信息,对学生的学习过程与结果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教师和学生对学习的评价可以通过观察课堂听课情况、发言情况、合作参与程度和任务完成度等进行过程性评价;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和教师总评等总结性评价等方式开展。评价的方式、内容应多元化,体现评价的深度、广度和尺度(见表2)。学生对评价的学习是大概念教学格外强调的,不仅学会对他人做出合理的评价,而且更要学会评价自己。学生能够进行合理的自我评估和自我调节,有助于其再学习,通过对自我的理解,能够超越自我。 单元教学过程中,教师应及时反馈学生的评价信息,利于学生的自我理解。形成性评价贯穿于教学之中,教师和学生共享教学目标,让学生充分认识学习活动的目的,师生共同收集和使用相关信息,协商具体的教学流程和作业安排等,优化教学方案,从而使学生趋近于单元教学设定的目标,从而提高单元教学目标的达成度。

3.设计真实性情境

核心素养发展是以情境作为载体的。单元教学设计需要联系实际创设“大情境”。这里的“情境”即“问题情境”,指的是真实的问题情境,是以问题或者任务为中心构成的活动场域。在单元教学设计中,首先基于大情境聚焦重点问题,然后根据问题解决的步骤、情境所涉及的知识与思路对重点问题进行有机分解,分解为一个个具体的小问题。具体的分解过程可以概括为以下步骤:第一步,从真实的大情境中选择并提取有效信息,转换信息的表征方式,用地理概念、图表、规律等地理学语言描述大情境;第二步,分析大情境中的主要因素,将大情境转化为相应的地理模型;最后,应用大概念提出具有统领性的重点问题,并进一步应用具体概念把重点问题分解为可研究的具体问题,结合具体问题设置相应的情境。以“海—气相互作用”这一模块为例,基于大概念提取“物质转移和能量交换”为重点问题,通过有机重构可以分解为“水热交换”“水热平衡”和“水热异常”三个角度,在每一个问题中都设计海洋与大气的相互作用,通过水循环、大气环流、大洋环流等方式完成物质转移和能量交换,由此结合具体情境予以知识构建和问题解决(见图4)。其中海景房的案例通过海洋对青岛沿海地区气候的影响引出海洋与大气相互作用的信息,同时海景房咸湿的独特特质打破了学生对海景房的美好向往的单一看法,让课堂更有生活气息。

三、整合的价值:核心素养

历史大概念范文第2篇

海德格尔的一生毁誉参半,一件主要的事情是他与胡塞尔的关系。尤其是这里涉及他们对纳粹的态度以及在纳粹时期他们所受的不同待遇等,比如,胡塞尔不允许在大学授课,出版受到审查,而海德格尔却荣登大学校长宝座,在学术界如日中天;胡塞尔对纳粹保持沉默,本人被边缘化,并受到迫害,而海德格尔却与纳粹打得火热,如鱼得水,因此他与胡塞尔分道扬镳,他后来对待胡塞尔的态度,包括不出席胡塞尔的葬礼等等,在人们眼中就不仅仅是纯粹的学术问题,而是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虽然后来海德格尔多次表白,为自己的所作所为做过辩解,似乎也得到了人们的谅解,但是这毕竟是一段历史,而且是一段与他的老师,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的关系的历史,一段与纳粹——那个时代给人类带来毁灭性灾难的一群人——之间的关系的历史。历史无论轻重,总是需要承受的。

海德格尔与阿伦特的关系也是倍受关注的事情。阿伦特是海德格尔的学生,小他17岁,两人保持情人关系秘密往来两个学期。阿伦特后来成为国际上的风云人物,著名政治哲学家。时至今日,海德格尔写给阿伦特的情书还不能完全公开,但是依据阿伦特保留的这些情书,还有她写给其他人,包括写给雅斯贝尔斯的信,这一段恋情也已昭示天下。在两人的交往中,海德格尔一直居主导地位。阿伦特离开海德格尔,固然为了保护自己,主要还是因为海德格尔为了自己的声誉和前程而要求她离开。虽然几十年后二人重叙友情,阿伦特似乎也原谅了海德格尔,但是终归心有不甘。

中国人讲究道德文章。以此评判,海德格尔实在是不值得推崇的。《大师》的英译本加了一个副标题《在善恶之间》,大概多少也反映出一点这样的倾向。人们也许会觉得遗憾:如果海德格尔没有那段与纳粹的瓜葛,假如阿伦特不是名人,没有受到人们的关注,该有多好啊!我倒是觉得,人们可以评价海德格尔这个人怎样,但是也可以把学术与学术以外的东西分开。作为哲学家,其实我们可以只看海德格尔留下来的学术著作,这样,我们也可以只对他的思想做出评价。但是,即使在这种视野下,对海德格尔依然褒贬不一。称赞他的人说他是20世纪最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批评他的人则认为他把哲学搞坏了,对哲学产生很坏的影响。在我看来,好也罢,坏也罢,能够得到这样的评价本身就说明他是一位非常重要的哲学家。

海德格尔的著作很多,我没有全读过,只读过他的主要著作,特别是早期的一些著作。说实话,我不喜欢海德格尔,但是我承认他很重要,因为他提出和思考的问题是在哲学的主线上。我不认为他对他自己提出的问题推进了多少,给出了什么有创建的答案。西方的一些评价也认为,海德格尔最大的贡献不在他对问题的解答,而主要在于他的提问方式。但是我认为,正由于他的问题是在哲学史的主线上,因此才会引起人们的重视,才会产生如此重大的影响。这个问题就是“是”(Sein)的问题,就是亚里士多德提出要研究的那个“是本身”。上至柏拉图、巴门尼德,下到托马斯·阿奎那、笛卡儿、康德、黑格尔等人,几乎各个时代的哲学家们无不讨论和重视这个问题,为它贡献出聪明才智。

海德格尔的著作以难读难懂著称,对于中文读者尤其如此。但是我认为,中译文中存在的问题,加剧了这种难读难懂。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对其中最主要最核心的概念“Sein”和与之相关概念的翻译。我们不是把它翻译为“是”,而是翻译为“存在”。为了迁就这个翻译,我们还抛弃了“Existenz”一词的本来译法“存在”,将它改译为“生存”或“实存”。当然,这里主要是理解的问题,不仅是对海德格尔一个人著作的理解,而且是对整个西方哲学的理解,对西方哲学最核心的概念和问题的理解。

《大师》再次显现了这个问题。在讲述海德格尔最主要的思想时,我们看到以下文字:

(1)海德格尔从“语义问题开始他的追问。当我们在表达中使用‘是[seiend]’的时候,我们想说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我们在什么‘意义’上谈论‘存在[Sein]’?”

在这同一页和下一页上,我们还看到:

(2)对“存在者[seiende]的处理研究”;

(3)“在什么意义上让人作为实存[Seiend]而存在”;

(4)“把这种关系称之为‘生存’[Existenz]”。

《大师》依循了国内通常的译法,但是译者无疑知道这些翻译的差异以及这里存在的问题,显然有意识地标示出这里的区别。感谢译者,不用对照原文,我们就可以看出这里存在的一些问题。首先,“Sein”和“seiend”的翻译不同(1),前者翻译为“存在”,后者翻译为“是”,二者本是同一个词的不同形式,一个是名词,一个是分词,中文中却根本看不出来了。其次,同一个“seiend”,这里竟然有三种译法:“是”(1)、“存在者”(2)、“实存”(3)。尽管列出的德文有动名词、大小写和词尾的不同,但它们都是同一个词根同一种形式的变异,绝非中译文所显示出来那样大的差异。再次,把“Existenz”译为“生存”。我不知道在中文中“生存”与“实存”会有什么样的区别,与“存在”又能够有什么区别。但是我知道,在德文(或英文)中,“Existenz”与“Seiend”的区别,因而与“Sein”的区别却是实实在在的。不仅从字面上,而且在词义上,它们可以区别得清清楚楚。但是在中文中,只要带着这个“在”或“存”,它们就不可能得到根本的区别,无论是字面上,还是词义上。我曾经说过,在翻译中,只要不影响我们的理解,用词的问题大概还不太大。问题是这样的翻译会不会影响我们的理解?这里的问题大不大?为了说明这一点,让我们集中考虑(1)。

(1)的意思其实不难理解。它基于一个前提,似乎提出两个问题。这个前提是:我们在语言中使用“是”一词。基于这个前提,第一问是:用它想说什么?这个问题很直接,因此也很简单,不过就是问我们说话时使用“是”这个词乃是什么意思。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因为在西方语言中,“S是P”是语言表述的基本句式。第二问是,我们在什么“意义”上说到“是”?这一点可以有两种理解。其一,它换了一种角度或方式提问,意思与前一个问是一样的。其二,它是前一问的继续和深入。因为这里有两点变化,一点是“意义”加了引号,另一点是从分词的“seiend”变成名词的“Sein”。这种变化似乎说明,前一问是思考在语言中具体使用“seiend”这个词,后一问是思考一般说到“Sein”这个概念,于是就从思考具体使用这个词的意思上升为思考说到这个词时的一般意义。但是无论有什么区别,这至少表明,后一个问和前一个问谈的是同一件事情,即这里谈到的“seined”和“Sein”是同一个东西,只是思考的层次不同罢了。这一点,从德文来看是清楚的,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中译文的“是”与“存在”显然没有表达出这里的意思,因为它把本来谈论的相同的东西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东西。若是如下翻译这段话:

(1*)“当我们在表达中使用‘是’的时候,我们想说的意思到底是什么?我们在什么‘意义’上谈论‘是’?”

还会有上述问题吗?《大师》列出原文,可以使有心或仔细的读者看到这里的差异和问题。要知道,这些问题仅仅是在一两页上出现的,又加注了原文!可我们那些大量翻译著作呢?它们一般没有原文注释,而且也不可能总是带着原文注释。那么这样的翻译会有助于我们读懂海德格尔的思想吗?我的意思是:(1)本来不应该有什么理解的问题,产生这样的问题是由翻译造成的;引申一步,这样的翻译会有助于我们读懂海德格尔那些本来还是比较清楚的思想吗?

(1)是作者讲解海德格尔的思想说的话,它使我想起海德格尔自己说的一段话,也是非常出名而重要的话,它的中译文如下:

(5)“我们不知道‘存在’说的是什么,然而当我们问道‘“存在”是什么?’时,我们已经栖身在对‘是’(‘在’)的某种领悟之中了,尽管我们还不能从概念上确定这个‘是’意味着什么。”

这是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说的话。我实在是读不懂,既然谈论“存在”,怎么又扯上“是”了呢?我尤其不懂,为什么问“‘存在’是什么?”,就已经栖身在对“在”的理解之中?这里无法理解的关键之处在于,如果说栖身于对“是”的理解,那就说明,“是”乃是比“存在”更基础的概念,就应该探讨“是”。既然如此,探讨“存在”还有什么意义呢?或者说,为什么不探讨“是”这个更基本的概念,而要探讨“存在”这个不那么基本的概念呢?但是,如果把这段话翻译如下:

(5*)“我们不知道‘是’说的什么。但是,当我们问‘“是”乃是什么?’时,尽管我们还不能在概念上确定‘是’意谓什么,我们却已经处于对‘是’的一种理解之中。”

历史大概念范文第3篇

内容提要:理论家的智慧在于发现并证明现实的合理性,其最高境界是引导人们从必然走向自由;政治家的智慧则在于创造并实现代表未来的合理性,其最高境界是把治国安邦的规律转化为万世遵循的体制即宪政。宪政是人类近几百年来探索治国安邦基本规律的结晶,是超越了国界、种族和代沟的最高政治智慧,是容纳多样性的权力结构与蕴含最低人权保障标准的法治的有机结合。

实践中行得通的,理论上一定说得通;理论上说得通的,实践中未必都行得通。理论与实践的张力激发了它们之间的相互促进和共同进步,也引起了理论家与实践者之间永无休止的纷争。宪政问题大概是理论与实践、理论家与实践者之间纷争最多、矛盾最尖锐的领域。2009年中国方正出版社推出的《宪政概念双语丛书》,从比较法的角度回答了宪政理论和宪政实践中的一些基本问题。读过这套丛书之后,有关的纷争或者矛盾也许能够得到某种程度的化解,至少会更加平和、理性地批评对方。

《宪政概念双语丛书》是我在瑞士弗里堡大学联邦制度研究所进行博士后研究期间提出倡议,由该所国际合作与咨询中心与湖南大学法学院开展的一个合作项目。我们不指望学术著作对政治改革进程发挥理论指导作用,但是,好的学术著作可能对政治改革进程产生潜移默化的乃至深远的影响;而且,学术成果越是具有普遍的适用性,越有可能在中国得到应用。

这套丛书不是挑选已有的著作,而是基于如下三个理念和宗旨组织瑞士学者撰写的:一是立足瑞士和其他发达国家的宪政基本制度,再现西方国家探索宪政的思想进程,甄别出必要的、过渡性的和附属的宪政制度,从而增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宪政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科学性。二是结合瑞士和其他国家的宪政经验和惯例,系统而准确地阐述宪政基本概念,为有关理论与中国实践的结合寻找基点。三是着眼于中国的宪政研究和宪政建设,向中国学者和决策者以及所有关心未来宪政改革的人提供有益的参考资料和备选方案。

该丛书的第一批共有六部,即《地方分权———比较的视角》、《司法机关的独立性》、《法治》、《宪政的理念》、《市场经济的宪法》和《瑞士的联邦制》。这六本书涉及的主题都是现代民主国家在宪政建设的进程中最重要和最有争议的问题。

这是一套普及性的学术著作。丛书的作者都是该领域的专家,具有比较研究的知识和对转型社会的认识。我们对丛书的内容和语言风格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每一本书要尽可能包括如下六个方面的内容:历史回顾、概念的基本含义、相关的基本制度、瑞士的相关制度和实践、前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转型实践中的教训、前瞻性研究。语言必须容易理解,内容必须既有涉及不同概念的导论,又有实际范例。语言风格的要求是:大众能读懂,学者能引用。当然,优美的语言和人生的智慧是每位作者和译者的努力追求。

历史大概念范文第4篇

【关键词】根本观点/具体论断/破坏旧世界/建设新世界/革命批判型社会学/维护建设型社会学/中国特色社会学

【正文】

20年前,为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我从英国寄回一篇题为《从伦敦几处纪念地看马克思和他的学说》的长文,1983年3月5日,光明日报用整整一版加以发表。18年前,我从英国回来后,撰写的第一篇社会学方面的学术文章,就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学的,题为《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两种形态》,发表在1985年7月29日的光明日报上。在纪念马克思逝世120周年和诞辰185周年的今天,国际国内的大背景、大环境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如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如何在实践中、在本学科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问题,又一次更尖锐地摆在面前,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加以回答。同时,这么多年过去了,作为学者也有必要对自己过去发表的观点进行回顾和审视。我想用这种方式纪念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科学巨匠”马克思。

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键:正确区分根本观点与具体论断

近些年来,我一直论证这样一个观点: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分清它的根本观点与具体论断。所谓“根本观点”,就是那种今后的实践只能进一步证明它而不能推翻它的一般原理。这主要涉及世界观和方法论层次上的基本原理,如作为辩证唯物论精髓的“实事求是”和唯物辩证法活的灵魂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各个学科所涉及的一些基本原理,如个人与社会、国家与社会、经济与社会、文化与社会、权利与社会的关系等基本原理。所谓“具体论断”是对特定时间、地点、条件下,针对特定对象、事物、现象、过程作出的判断。

就根本观点说,马克思仍然是“活着”的思想家,马克思主义仍然是科学的理论宝库。当代的各种思潮、社会学说,都这样那样地受到马克思的影响。就具体论断来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年提出的许多命题,同样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校正。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与时俱进”。我们怎么能够要求150多年前的思想家的每一个具体论断都适合现今的情况呢?假若这样,那还要我们这些后人干什么呢?我们看到,《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多年来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对执政党、对我们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严峻挑战和崭新课题,不与时俱进显然不行。同时,我们今天研究马克思主义奠基人提出的具体论断,还有一个作用是要理解他们是针对何种具体情况、根据何种具体条件得出来的,从中学习他们的立场观点方法。这一点也同样重要。

根本观点要坚持和丰富,具体论断要校正和前进。“过时论”以及从“过时论”中引申出来的“无用论”和“教条论”这两种来自两个极端的态度,都是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利的。这种两极思维方式,都是妨碍理论创新的。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得宽一点,那么就会发现,当今世界上的各种思潮、各种学派,实际上都在不断研究新情况从而与时俱进,我们当然更应该在社会转型加速期这样急剧的社会变化中,以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为指导,自觉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吸取国外研究中的合理的东西,为我所用,不断得出与客观实际相符的具体论断,并以与时俱进的具体论断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这才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发展,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发展,就是这种丰富发展的典范和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阶段。这里,根本观点,强调的是一般性、普遍性和它们的“同”,具体论断说明的是特殊性、差异性和它们的“异”。正因为有一般性、普遍性和“同”,它们才有统一性,才构成统一的发展过程;而因为有特殊性、差异性和“异”,它们又有多样性,显示出统一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色。

二、在具体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键:搞清楚善于破坏旧世界与善于建设新世界的关系

正确处理破坏旧世界与建设新世界、推翻旧制度与建构新制度的关系,十分重要。建国后的历史表明,我们取得的成绩,都与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紧密联系,而我们的失误则与没有正确处理这个问题有关。上述破坏与建设的关系,集中表现在“革命为民”到“执政为民”、以阶级阶层作为甄别机制到激励机制、从“斗争哲学”到“社会和谐”等问题上。

(一)从“革命为民”到“执政为民”

中国共产党是以武装斗争和急风暴雨式的革命夺取政权的。在旧中国,不推翻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不用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战胜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文化,不打倒压迫剥削工农大众、侵犯他们利益的买办阶级和封建阶级,就不能忠实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这样做了,领导人民翻身得解放,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唱出了我们党“革命为民”的丰功伟绩。

革命胜利后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如何从“革命为民”到“执政为民”的转变问题。“革命为民”与“执政为民”,在“为民”、在坚持“三个代表”这个根本点上是相通的。“为民”讲的是立场问题,只有站在“为民”的立场上,才能革好命,执好政。但是革命的条件往往是十分艰苦的,而执政的条件却一般是相对舒适的。这时一些执政党的党员容易忘记为人民服务,容易忽视坚持“三个代表”。只有那些牢记“执政为民”,并且身体力行的党员,才能真正经得起考验,为党争光。我们党旗帜鲜明地提出“执政为民”,既继承发扬了我们党“革命为民”中“为民”的一贯优良传统,又在我们党执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赋予“为民”以崭新的内容。这对于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推进,也即对“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革命为民”与“执政为民”在“为民”上是相通和相同的。但是革命和执政的主客观条件毕竟是有重大区别的,体现在如何为民上同样是有区别的。忽视或混淆这种区别,用革命的办法来解决执政的问题——我们称之为“革命惯性”,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既使我们看到了“执政为民”的经验,也使我们尝到了“革命惯性”的恶果。邓小平的拨乱反正,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拨“用革命的办法来解决执政问题”之乱,而返“执政为民”之正。正式提出“执政为民”,并把它作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本质”,既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同时又是对它的发展和创新。

在“革命为民”与“执政为民”之间,存在着一系列重要差别。这些差别包括:从目标上说,革命的目标是破坏和推翻旧的制度,并夺取政权;执政的目标则是建立新的制度,维护自己的执政地位,并利用政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社会良性运行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从手段上讲,革命必然强调斗争,奉行“斗争哲学”,凡有利于夺取政权和破坏旧的社会秩序的一切矛盾和斗争,总是全力扩大、激化;执政则主张安定和社会和谐,凡不利于巩固政权和经济建设的一切矛盾,总是全力去缓和化解,通过协调、对话、妥协来平衡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从要解决的难点上说,革命主要是军事上的难,是如何以弱小的革命力量逐步战胜强大的反动力量的难;执政则是建设的难,是如何协调社会利益的难。从党的社会基础上说,革命多半扎根于特定的社会不满阶层,代表一个特定的阶级,体现他们的意志,实现他们的理想;执政则力求平衡全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利益,反映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可以讲,如果我们党再不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执政党地位,坚持“执政为民”,仍然采用“革命”的办法进行建设,则党的事业必将毁于自己手中。因为,革命本身并不是我党的最终目的。社会改造,不仅是要摧毁一个旧的社会结构与制度,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结构与制度。“执政为民”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革命不同的执政地位的自觉,对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自觉,对执政条件下如何为民和贯彻“三个代表”的自觉,是突破“革命惯性”的一种创新。(二)从阶级阶层作为甄别机制到激励机制

现在仍然存在一种误解:好像一提阶层就是否定阶级,用一种非此即彼的两极思维把阶层与阶级两者截然对立起来。事实上,阶层与阶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里的关键是要理解,社会阶层的核心内容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分配方式或配置方式的差异。这就是社会学领域中社会分层研究的主要视角。抓住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看清楚阶层与阶级的本质联系了。因为两者都是从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配置的角度出发的。阶级概念着重强调社会分工、生产资料的占有、财产所有制,特别是生产资料的占有的决定性意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包含关系不同。一种理解是——过去我们都这样理解:阶级是个大概念,阶层是个下属概念,即每个阶级下面按照不同的标准再分若干个阶层。这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我们在理论上更一贯的话,也可以这样理解:阶层(stratum)是个大概念,而阶级(class)则是一种特殊的分层。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阶层是按一般的概念“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来区分的,而阶级则是一种按特殊的社会资源——生产资料来分层的结果。所以在社会学中,阶级被纳入分层或层化(stratification)的范围之中,分层或层化是个大概念。笔者在1992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担任社会学理论部分的主编,当时就提出了这一点,并且事实上就这么处理了,即把阶级纳入分层的范围,只是没有明确说分层或阶层是个大概念。但不管哪一种理解,都表明阶层和阶级有这样那样的包含关系,阶层范畴可以看作是一种适度淡化了的阶级概念。

在现阶段我国所处的内外环境中,用阶层范畴来适度淡化阶级概念不仅是必要的、及时的,而且是符合我国社会差异的实际的,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对待两种社会应取不同态度的要求的。首先,由于“”中以“阶级斗争为纲”对阶级概念的极度扭曲,阶级成为一个火药味很浓的概念,即使到现在,国内外还都存在一种顾虑,这就是担心“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否会在某个时候死灰复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适度淡化阶级概念,而是不恰当地强化它,那就会引起新的社会动荡,不利于我们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就会引发我国急需的国内外资金到不了位。这对我国的国家利益是不利的。这是我们不能不注意的。其次,由于在我国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很难用阶级概念来概括的社会群体,寻求更加合适的、更有概括力并又能包容阶级概念内容的范畴已不可避免。只有用以职业为主要原则的、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内容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所构成的多元标准来加以划分,才比较说得通。而这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所说的阶层或分层的范畴。再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强调阶级概念、强化无产阶级的自觉的阶级意识,确实是有充分理由的。而在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后,总的说应该逐步淡化阶级概念,才能逐步减缓社会张力,增加社会的整合力。总之,在中国社会适度淡化阶级概念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了阶层范畴的身上。

历史大概念范文第5篇

【关键词】根本观点/具体论断/破坏旧世界/建设新世界/革命批判型社会学/维护建设型社会学/中国特色社会学

【正文】

20年前,为纪念马克思逝世100周年,我从英国寄回一篇题为《从伦敦几处纪念地看马克思和他的学说》的长文,1983年3月5日,光明日报用整整一版加以发表。18年前,我从英国回来后,撰写的第一篇社会学方面的学术文章,就是关于马克思主义与社会学的,题为《论马克思主义社会学的两种形态》,发表在1985年7月29日的光明日报上。在纪念马克思逝世120周年和诞辰185周年的今天,国际国内的大背景、大环境都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其中,如何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如何在实践中、在本学科中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问题,又一次更尖锐地摆在面前,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加以回答。同时,这么多年过去了,作为学者也有必要对自己过去发表的观点进行回顾和审视。我想用这种方式纪念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科学巨匠”马克思。

一、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键:正确区分根本观点与具体论断

近些年来,我一直论证这样一个观点: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分清它的根本观点与具体论断。所谓“根本观点”,就是那种今后的实践只能进一步证明它而不能推翻它的一般原理。这主要涉及世界观和方法论层次上的基本原理,如作为辩证唯物论精髓的“实事求是”和唯物辩证法活的灵魂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各个学科所涉及的一些基本原理,如个人与社会、国家与社会、经济与社会、文化与社会、权利与社会的关系等基本原理。所谓“具体论断”是对特定时间、地点、条件下,针对特定对象、事物、现象、过程作出的判断。

就根本观点说,马克思仍然是“活着”的思想家,马克思主义仍然是科学的理论宝库。当代的各种思潮、社会学说,都这样那样地受到马克思的影响。就具体论断来说,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当年提出的许多命题,同样要接受实践的检验,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得到校正。这就是人们常说的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与时俱进”。我们怎么能够要求150多年前的思想家的每一个具体论断都适合现今的情况呢?假若这样,那还要我们这些后人干什么呢?我们看到,《共产党宣言》发表150多年来发生了重大变化,这些变化对执政党、对我们理论工作者提出了严峻挑战和崭新课题,不与时俱进显然不行。同时,我们今天研究马克思主义奠基人提出的具体论断,还有一个作用是要理解他们是针对何种具体情况、根据何种具体条件得出来的,从中学习他们的立场观点方法。这一点也同样重要。

根本观点要坚持和丰富,具体论断要校正和前进。“过时论”以及从“过时论”中引申出来的“无用论”和“教条论”这两种来自两个极端的态度,都是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不利的。这种两极思维方式,都是妨碍理论创新的。如果我们把眼光放得宽一点,那么就会发现,当今世界上的各种思潮、各种学派,实际上都在不断研究新情况从而与时俱进,我们当然更应该在社会转型加速期这样急剧的社会变化中,以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为指导,自觉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吸取国外研究中的合理的东西,为我所用,不断得出与客观实际相符的具体论断,并以与时俱进的具体论断不断丰富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这才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思想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发展,邓小平理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的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发展,就是这种丰富发展的典范和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阶段。这里,根本观点,强调的是一般性、普遍性和它们的“同”,具体论断说明的是特殊性、差异性和它们的“异”。正因为有一般性、普遍性和“同”,它们才有统一性,才构成统一的发展过程;而因为有特殊性、差异性和“异”,它们又有多样性,显示出统一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色。

二、在具体实践中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关键:搞清楚善于破坏旧世界与善于建设新世界的关系

正确处理破坏旧世界与建设新世界、推翻旧制度与建构新制度的关系,十分重要。建国后的历史表明,我们取得的成绩,都与正确处理两者的关系紧密联系,而我们的失误则与没有正确处理这个问题有关。上述破坏与建设的关系,集中表现在“革命为民”到“执政为民”、以阶级阶层作为甄别机制到激励机制、从“斗争哲学

”到“社会和谐”等问题上。

(一)从“革命为民”到“执政为民”

中国共产党是以武装斗争和急风暴雨式的革命夺取政权的。在旧中国,不推翻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不用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战胜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文化,不打倒压迫剥削工农大众、侵犯他们利益的买办阶级和封建阶级,就不能忠实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党这样做了,领导人民翻身得解放,赢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唱出了我们党“革命为民”的丰功伟绩。

革命胜利后的中国共产党面临着如何从“革命为民”到“执政为民”的转变问题。“革命为民”与“执政为民”,在“为民”、在坚持“三个代表”这个根本点上是相通的。“为民”讲的是立场问题,只有站在“为民”的立场上,才能革好命,执好政。但是革命的条件往往是十分艰苦的,而执政的条件却一般是相对舒适的。这时一些执政党的党员容易忘记为人民服务,容易忽视坚持“三个代表”。只有那些牢记“执政为民”,并且身体力行的党员,才能真正经得起考验,为党争光。我们党旗帜鲜明地提出“执政为民”,既继承发扬了我们党“革命为民”中“为民”的一贯优良传统,又在我们党执政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赋予“为民”以崭新的内容。这对于保持我们党的先进性,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推进,也即对“增促社会进步,减缩社会代价”,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

“革命为民”与“执政为民”在“为民”上是相通和相同的。但是革命和执政的主客观条件毕竟是有重大区别的,体现在如何为民上同样是有区别的。忽视或混淆这种区别,用革命的办法来解决执政的问题——我们称之为“革命惯性”,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新中国建立到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既使我们看到了“执政为民”的经验,也使我们尝到了“革命惯性”的恶果。邓小平的拨乱反正,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拨“用革命的办法来解决执政问题”之乱,而返“执政为民”之正。正式提出“执政为民”,并把它作为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本质”,既是对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同时又是对它的发展和创新。

在“革命为民”与“执政为民”之间,存在着一系列重要差别。这些差别包括:从目标上说,革命的目标是破坏和推翻旧的制度,并夺取政权;执政的目标则是建立新的制度,维护自己的执政地位,并利用政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形成社会良性运行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从手段上讲,革命必然强调斗争,奉行“斗争哲学”,凡有利于夺取政权和破坏旧的社会秩序的一切矛盾和斗争,总是全力扩大、激化;执政则主张安定和社会和谐,凡不利于巩固政权和经济建设的一切矛盾,总是全力去缓和化解,通过协调、对话、妥协来平衡社会不同群体的利益。从要解决的难点上说,革命主要是军事上的难,是如何以弱小的革命力量逐步战胜强大的反动力量的难;执政则是建设的难,是如何协调社会利益的难。从党的社会基础上说,革命多半扎根于特定的社会不满阶层,代表一个特定的阶级,体现他们的意志,实现他们的理想;执政则力求平衡全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利益,反映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愿望和要求。

可以讲,如果我们党再不自觉地意识到自己的执政党地位,坚持“执政为民”,仍然采用“革命”的办法进行建设,则党的事业必将毁于自己手中。因为,革命本身并不是我党的最终目的。社会改造,不仅是要摧毁一个旧的社会结构与制度,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新的社会结构与制度。“执政为民”的提出,表明我们党对革命不同的执政地位的自觉,对探索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自觉,对执政条件下如何为民和贯彻“三个代表”的自觉,是突破“革命惯性”的一种创新。

(二)从阶级阶层作为甄别机制到激励机制

现在仍然存在一种误解:好像一提阶层就是否定阶级,用一种非此即彼的两极思维把阶层与阶级两者截然对立起来。事实上,阶层与阶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这里的关键是要理解,社会阶层的核心内容是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分配方式或配置方式的差异。这就是社会学领域中社会分层研究的主要视角。抓住了这一点,我们就能够看清楚阶层与阶级的本质联系了。因为两者都是从社会资源和社会机会在不同社会群体中的配置的角度出发的。阶级概念着重强调社会分工、生产资料的占有、财产所有制,特别是生产资料的占有的决定性意义。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它们的包含关系不同。一种理解是——过去我们都这样理解:阶级是个大概念,阶层是个下属概念,即每个阶级下面按照不同的标准再分若干个阶层。这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我们在理论上更一贯的话,也可以这样理解:阶层(stratum)是个大概念,而阶级(class)则是一种特殊的分层。为什么这样说?因为阶层是按一般的概念“社会资源和社

会机会”来区分的,而阶级则是一种按特殊的社会资源——生产资料来分层的结果。所以在社会学中,阶级被纳入分层或层化(stratification)的范围之中,分层或层化是个大概念。笔者在1992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社会学卷》中担任社会学理论部分的主编,当时就提出了这一点,并且事实上就这么处理了,即把阶级纳入分层的范围,只是没有明确说分层或阶层是个大概念。但不管哪一种理解,都表明阶层和阶级有这样那样的包含关系,阶层范畴可以看作是一种适度淡化了的阶级概念。

在现阶段我国所处的内外环境中,用阶层范畴来适度淡化阶级概念不仅是必要的、及时的,而且是符合我国社会差异的实际的,也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对待两种社会应取不同态度的要求的。首先,由于“”中以“阶级斗争为纲”对阶级概念的极度扭曲,阶级成为一个火药味很浓的概念,即使到现在,国内外还都存在一种顾虑,这就是担心“以阶级斗争为纲”是否会在某个时候死灰复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是适度淡化阶级概念,而是不恰当地强化它,那就会引起新的社会动荡,不利于我们的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就会引发我国急需的国内外资金到不了位。这对我国的国家利益是不利的。这是我们不能不注意的。其次,由于在我国实际生活中出现了许多很难用阶级概念来概括的社会群体,寻求更加合适的、更有概括力并又能包容阶级概念内容的范畴已不可避免。只有用以职业为主要原则的、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内容更广泛的社会资源所构成的多元标准来加以划分,才比较说得通。而这不是别的,正是社会学所说的阶层或分层的范畴。再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强调阶级概念、强化无产阶级的自觉的阶级意识,确实是有充分理由的。而在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之后,总的说应该逐步淡化阶级概念,才能逐步减缓社会张力,增加社会的整合力。总之,在中国社会适度淡化阶级概念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了阶层范畴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