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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政治哲学范文精选

近代政治哲学

近代政治哲学范文第1篇

关键词:哲学转向历史马克思哲学西方哲学

在我国哲学界对西方哲学历史的研究中,关于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的“认识论转向”,从近代的认识论到现代的“语言学转向”,似已成为把握西方哲学问题发展逻辑线索的共识。我认为,在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型中,仅以“语言学转向”还不足以把握从近代到现代西方哲学问题的发展脉络,并且易于以“学院派的正统哲学”遮蔽哲学本应具有的生命意识。实际上,西方哲学问题及哲学的发问方式在从“认识论”向“语言学转向”的同时,还发生了更重要的另一哲学转向,这就是由马克思哲学为始端的从近代的“解释”(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①]。确立这样的认识,对重新看待西方哲学的历史和走向,对修正我们既有的哲学观,对确立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发展史中的地位[②],对把握当代西方哲学的思维特质都会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从哲学问题的历史与逻辑演化的视阈,以历史解释学的方法,试对这个论题做出合乎人们接受习惯的说明,以确立这种判断的合理性。

一、哲学发问方式及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中的转型及逻辑

学界似已经达成共识的所谓西方哲学历史有一个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认识论”的转向,和从“近代认识论”到“现代语言学”的转向,实际指的是哲学主题的转向,也就是哲学发问方式的转向。在这些哲学发问方式与哲学主题的转换中,形成了西方哲学的历史逻辑。所以,我们只能循着哲学历史的这种逻辑去寻找哲学主题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

我们之所以从哲学问题的演化逻辑中寻找哲学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是基于这样的叙述前提和原则:1、历史进化的原则。确信哲学问题在历史中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哲学问题有自身独立的运演逻辑的原则,这种逻辑体现为哲学问题在哲学的发问方式的转型中形成自己的历史。3、语言作为存在方式对哲学问题有限制作用的原则,亦即西方哲学的问题难以超越西语式的叙述方式而形成某种话语系统。我们在这些原则底线内来看西方近代哲学问题的历史演化。哲学问题的转向也不能超越这些原则来思考。

我们知道,近代哲学是面对古希腊的哲学问题的困境来建立自己的问题域的。面对基督教神学的“不可言说”的窘境,面对科学作为知识形态对“合法性”的欲求,在人文精神观照下的西方近代哲学,只能在神学与科学的夹缝中为人类的存在寻找合理性的说明。所以,人类作为在近代“现代性”中的存在状态如何,在西方的解释系统中,无不是以揭示人本身的理性存在本性作为路径,亦即在“解释”的哲学追求中,近代哲学只能在“理性”所可能规定的问题域中开始并结束哲学的言说。这种“解释”意义的哲学叙述的文化背景离不开对“现代性”的感觉。这时,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历史”的解说还没有进入哲学的视野,亦即:这时的哲学还只是“哲学”的,还不是“政治经济学”的,更不是“社会学”的、“政治学”的,也不是“人类学”的。这时的哲学只是对作为知识论意义上的对象的观照,而没有进入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哲学向何处去,关涉到人对自身存在状态的自觉,哲学需要走出“解释”的怪圈吗?如何走出“解释”的知识论世界?知识论立场之外的哲学如何言说?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需要在哲学发问方式与问题的逻辑转换中寻觅。

从古希腊哲学文本的解读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到这样的共识:从泰勒斯到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哲学,一方面在不断地追问能够说明世界万物存在的根据(始基、本原、理念、本体);另一方面又都是在使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进行追问,试图对那个本原或本体说出它“是”“什么”,从而形成了西方语式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之“非”“是什么”的悖论。在思想史中,这个悖论规定了哲学发展的历史逻辑。这个“是什么”的言说方式所蕴涵的以抽象同一性为基础的逻辑与经验,引导着西方哲学不得不进入近代的“解释”(知识论立场)哲学的语境。应该说西方近代哲学从古代哲学的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追问,转向对作为“对本体追问能力”的追问,亦即哲学由从知识论的立场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规定进行述说,转换成对我们对本体是否有述说能力的发问。这种转向体现为哲学的对本体“是什么”的发问,变成哲学对人类的知识体系是否具有实在性的发问,亦即对本体的“是什么”进行述说的知识论立场的合理性的发问。真正对这一问题有清醒认识的是康德的先验批判哲学。应该说在哲学历史上,是康德的哲学明确了古希腊哲学作为形而上学的这个“存在论”悖论,并以他的发问方式和问题视阈为以后哲学的发展提供了各种可能的选择。

康德是以“先验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来发问的。因为康德面对的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对两个世界(现象与本体、感性与理性)的划分,针对的是这些哲学作为本质主义的理性主义试图统一两个世界的思维倾向,康德是想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明确形而上学的问题就是在纯粹理性的预设中确定知性和理性的使用界限。他告诉我们的是:“先验综合判断”的“可能”是在人类作为理性的能力所能达至的“应该”的界限内给予的。康德哲学的结论是:“是什么”只能去说是“什么”,只能对那个“什么”说“什么”,而不能僭越,否则就成为独断。独断是人的理性所不能接受的。而那个“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作为“应该”,其意义在于其作为实践理性给予人们以“应该如何”的指向。所以,在康德的哲学中,“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是“是”本身;“应该”不是那个“什么”,“应该”只能是“应该的”。概括地说,康德哲学谋划的精义就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该是什么就不是什么”。可以说,康德在对理性作为知识之如何可能的发问中,以知识论的“同一性”逻辑,为理性的使用划出了界限。在这种对理性的使用划界的努力中,康德留给我们的哲学问题是:⑴我们只能用“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去追问感性、现象世界背后的那个本体,但这种言说方式是不可逾越的,因此,那个应该作为“存在”本身的本体,却在这种“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成了那个本应该超越的“什么”。本来区分开的两个世界,如何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统一为一个世界呢?由此,康德认为,哲学应该反身自问:我们到底有什么能力?我们的认知能力或言说方式能把握那个本体吗?如果不能怎么办?⑵如果放弃本质主义的“统一”两个世界的欲望,让知性、理性在现象界和本体界各司其职,我们可以用作为先验范畴的“是什么”的语式去言说感性、经验、现象,那么,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我们用什么方式去言说呢?如果我们只有“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吝啬的上帝还没有赐给我们别的言说方式),如果那个与感性、经验、现象不同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是不可言说的,我们该怎么办?可以看到,康德哲学作为近代哲学在哲学发问方式上的转变,使哲学问题也发生了转变。但是,哲学作为对“合理性”的解释系统的性格没有改变,这时的哲学是以对象化的方式对理性的存在状态的“解释”。这时的哲学所关注的问题由于其知识论的立场与发问方式,还游离于“历史”之外。

针对康德哲学的根本性发问,在后来哲学的发展中大致有三种应对方式:一是黑格尔的方式。这种方式坚持本质主义的理性统一(同一)原则,坚信通过辩证法可以实现本体和现象两界的统一,本体就是现象,现象就是本体。这种方式最后走向绝对主义。二是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的方式。他们认为,我们应该放弃本质主义那种“统一”的思考。我们应该超越“存在者”或那个“是什么”的“什么”,回到“存在”本身或“是”本身。在对“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追问中,必须放弃那种对“存在者”进行诉说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对这种言说方式的放弃意味着我们放弃了言说。放弃言说的结果是:或者追问“存在”本身的意义而走向了“虚无”(海德格尔),或者对那个不可言说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三是马克思的方式。这种方式认为,我们之所以陷入既要面对追问“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宿命,又必须放弃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去言说“存在”本身的二难困境,是因为以前的哲学“只是”拘泥于对存在的言说,“只是解释世界”。面对这种困境,哲学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放弃对“存在”本身所以如此(理性根据)的追寻,回到我们的“生活实践”。因为不管怎样,我们都要穿衣、吃饭,人与人都要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人作为“类”总要存在下去。所以马克思才说,满足吃喝住穿的“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所以,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哲学要走进“历史”才有哲学的生命。

从这三种哲学问题应对方式与路经中可以看到,近代哲学在康德以后,除了黑格尔保留了古典的“本质主义”的哲学立场,在逻辑的“同一性”原则中寻找终极的统一原点,从而使哲学成为一个封闭的理性僵尸之外,哲学发生了两个重要转向:一个是由现象学与分析哲学引导的“学院派”的走向“语言”的哲学转向;另一个是马克思开创的在消解“解释”性的哲学中,通过“生活世界”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哲学转向。这两个转向都是面对康德提出的哲学难题所可能采取的应对方式产生的哲学态度和取向。第一个转向已经成为学院派哲学的共识,而将哲学的触角转向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还没有得到掌控哲学话语权的学院派哲学的肯定。而对这个判断的肯定就需要我们的哲学思维要走出“知识论立场”,恰当地理解和解释当代西方哲学对“生活世界”的关注和介入,这也有益于对哲学本性的理解。如果把马克思的哲学看作哲学向“历史”转向的一个开端的话,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呢?哲学的这个转向有什么历史意义呢?

二、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马克思的哲学观

如果站在“学院派”的“纯哲学立场”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文本解读,就很难把马克思的那些“哲学文本”看作是“纯哲学著作”。我们所熟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人类学笔记》等著作,都不是学院派哲学所习惯的那种具有体系性、符合某种学术规范的哲学著作。我们不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马克思没有留下一部阐述自己哲学思想完整的纯哲学著作?而留下的不是“提纲”,就是“手稿”。按马克思的哲学素养和理论功底,出现这种情况的确令人费解。这个问题的背后是否意味着或蕴涵着马克思对哲学极其哲学问题的某种态度呢?从另一个角度看,马克思何以留下半成品的“提纲”、“手稿”,而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转向“社会批判”呢?这是否蕴含着哲学走向“历史”的某种思想通道呢?对这些问题的合理解释,还应从对现有文本如何解读入手。

我们知道马克思的哲学经历了两个转向,一个是从“言说”(解释)到“实践”的“实践论转向”;另一个是从“哲学观上的实践论”向“社会批判”哲学态度的转向。第一个转向要解决的是找到如何超越由康德哲学所凸现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存在”本身作为“本体”不可言说的二难悖论的路径。马克思的超越是从改变哲学的发问方式做起的。马克思的哲学对哲学发问方式的改变体现在从“我们有什么样的能力去把握那个‘存在’的本体”,变成“我们应该做(实践)什么,我们能做(实践)什么,怎么去做(实践)”。由此,哲学视阈也就从黑格尔所理解的“无人性的理性”(抽象理性)与其“逻辑规定”的关系,费尔巴哈所理解的“抽象的个人”与其“感性的直观”的关系,转变为“现实的人”以“感性的活动”为基础的实践与“现实的世界”的关系[③]。所以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④]这样,马克思才从“解释世界”的哲学走向“改变世界”的哲学;从对“本体”的“言说”走向“实践”。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实践轮转向”。但是,第二个转向是要解决如何将哲学视域中的抽象的“知识论”的“实践”,转变成感性直观中的脱离了知识论羁绊的“具体的实践”。这就是说,不是在抽象的空洞的“实践”的说教中,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以“实践”的概念去规范世界的“应该”还是“不应该”,而是脱去“实践”的哲学概念性的“知识论”(对象化思维)的外衣,走到无语的现实中,让“实践论”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走进”“实践”,从而让哲学走进“历史”。

对于马克思哲学的这种认识,有两个需要说明的问题,一个是马克思如何看待哲学,这关涉到怎样看待马克思消解并超越哲学的“解释”功能的问题;另一个是为什么要通过“社会批判”走进“实践”,走进“历史”,在“实践”与“历史”中“改变世界”。

从现有的哲学文本看,马克思留下的“提纲”、“手稿”、“序言”和“导言”、以及各种“通信”,都透露出马克思对哲学的消解意向。我以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最后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⑤]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确切表述。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文本中,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观念和思想的基本路向。从这些文本中我们似可以读出这样一些信息:

首先,以往的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的功能与作用只是“解释世界”,不具有实践性的对现实的干预能力,马克思说过:“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就像一个巫师,煞有介事地念着咒语,谁也不懂得他在念叨什么。”[⑥]所以,哲学要从对天国的叙述回到对人间事务的介入,“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⑦]哲学作为独立的思想形态,其批判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对哲学本身进行批判。在对哲学的抽象形式进行批判中,哲学的解放也就有了与以往哲学不同的指向。

其次,哲学问题视阈的转换在于对人类的存在意义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这体现在从哲学的视阈对人、世界、社会、历史的认识转换上。马克思认为,人是“感性活动”意义上的“实践”的存在;世界是对人而言的“现实的世界”;社会存在是“历史”(时间)的存在;这种“存在”是人的真正本质;理论的意义与目的,不在于解释(言说)世界,而在于改变(实践)世界。改变(实践)世界应该是马克思确立的“存在”的意义、“应然”的价值指向和人类的生存境界。这种认识使得马克思在理论上超越“哲学”(“解释世界”意义上的哲学),走向“社会批判”,“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⑧]这就是对现实历史的批判。

其三,马克思在哲学的自我批判中,为哲学找到了从“言说”走向“实践”的道路,这就是马克思尽其毕生所进行的对现实历史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而建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在马克思的哲学视阈中,哲学的“实践”品格,不是一种抽象的哲学自身的自我欣赏,而是要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的批判中体现哲学对“实践”的旨趣。所以,如何将“新世界观”对实践的理论性概念崇尚,变成对现实历史的批判行为,是哲学向历史转向的根本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只有通过对抽象哲学的消解,才能使哲学摆脱“天国”的理论束缚,哲学才能走进历史。这种消解就是将哲学的原则贯彻到以政治经济学对资本的批判为核心的“社会批判”中,以实现哲学对“世界”的“改变”性作用。我们可以看到,有了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在实践上有了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进行的社会革命,从而才有了异化与异化的克服,资本的秘密,私有财产与市民社会的扬弃,才有了对共产主义不仅作为现实的、可即的一种社会实体,或某个时空中的平台,而且还作为“意义”“价值”与“境界”的设定[⑨],也才有了《共产党宣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通过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能使哲学从“概念”走进了“历史”[⑩]。

如果说以上叙述的内容可以称作马克思哲学的原则的话,那么,马克思哲学就是在对以往哲学的检讨中所树立起来的对哲学自恋性的批判中,使得哲学在具体、现实的历史中消解自身的抽象性身份,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历史进行干预。这就是马克思强调哲学之“实践性”的应有之意。正如阿尔都塞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却又从来没有被当作‘哲学’来生产。”[11]可以说,消解哲学是马克思哲学观的起点,通过政治经济批判使哲学进入历史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结论。马克思由此确立了哲学通过“实践”走进“历史”的原则,从而完成了哲学向“历史”的转向。这也可能就是马克思之所以没有为后人留下一部“纯粹哲学”专著的原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并不是那种符合某种规范的哲学家,而是以解放全人类为使命的思想者。马克思的这种消解哲学哲学观,使那种在希腊城邦广场上崇尚言说的哲学意义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哲学不仅仅是坐而论道的清议,而且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引导下走进了生活了世界的各个角落。马克思完成的这个哲学转向的实质就是使哲学非哲学化。

如何来确定马克思所确立这些哲学原则完成了哲学从近代的“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这需要考察马克思提出的以“实践”的指向为核心,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内容的“社会批判”原则在现代西方思想界的历史传承,从而说明马克思完成的哲学向“历史”的转向对后来的哲学产生的影响作用。

三、“哲学的非哲学化”——“历史”中的哲学走向哪里?

当我们从“学院派哲学”的立场超脱出来看马克思哲学的时候,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就显得富有生命和亲近感了。从此视阈来看,马克思提出的哲学原则,既不是要构造什么哲学体系,留下一些千古不变的普遍命题,也不是为了明天的心理期盼,给出一些具有心理安慰功能的哲学谋划,而是要在对以往哲学的批判中,消解哲学,走进历史。哲学不要说“谁也听不懂”的哲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经济学的话,哲学要讲法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学的话,哲学的话语指向、叙述方式及其功能要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哲学要具有改变世界的功能,哲学就是在非哲学化中走进历史。

马克思之后,无论是第二国际和列宁时代、斯大林时代,还是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以及“法兰克福学派”、阿尔都塞、詹明信等学理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都是以马克思为其理论鼻祖和叙述起点的。尽管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了不同的解读方式和理论结论,但马克思所建立起来的对哲学自身的“学院派身份”的消解,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基础的社会批判的精神,以及经邦救世的历史使命都以各种方式得到了传承。马克思之后,不排除有以传统的知识论立场和“学院派”的话语习惯,在“解释”和“言说”中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的努力,但这种只具有“解释”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意图,并没有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精神,却使得马克思哲学失去了鲜活的生命活力。从历史上看,西方社会真正传承马克思这种哲学精神的应该有两条线索,一个是第二国际领导的工人运动和列宁领导的苏维埃进行的社会革命;另一个是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走向消亡之后,以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法兰克福学派,以及阿尔都塞、萨特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形成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前者是将马克思所确立的哲学原则通过与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革命来实现对世界的“改变”,但这种对世界的“改变”,是在对马克思的哲学精神简单化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从而在意识形态上形成了哲学的非知识化与知识论立场的悖论性缠绕,这样,上个世纪出现的斯大林式的对马克思哲学的概念性理解就是历史的必然了。在这条线索中,哲学经过非哲学化的社会革命最后又回到了概念化的哲学。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在场缺失宣告了这种对马克思哲学概念化理解的意义死亡。对后者而言,马克思的哲学精神与原则更多地体现在建立哲学之外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现实的历史,现实是历史的现实。哲学的意义不在于哲学的概念化表述,而是在介入“生活世界”中,对社会的现实历史进行干预,这也是哲学对世界的“改变”。应该说,当代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与马克思对资本的批判有所不同,他们实行的是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表现为非哲学化的经济批判、政治批判、文化批判、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批判。我们从卢卡奇、葛兰西对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从马尔库塞、阿多诺、哈贝马斯对技术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批判,从詹明信对资本主义进行的文化批判,都不难看出哲学在“社会”和“历史”中的消解,在这些不同形式的社会批判中,哲学就从以往的身份构造中解脱了出来,走进历史的哲学就消解了概念性构造的哲学。可以说,概念性哲学的自身消解所带来的是哲学的非哲学化。对这个问题,我们从卢卡奇的“总体性”辩证法向“历史”的指向,德里达对马克思哲学的解构中所蕴含的批判精神,以及阿尔都塞站在现代性之后的语境中对哲学消解的看法和对马克思哲学的“激进解读”等,都可以感受到马克思将哲学引向“历史”之后的哲学非哲学化倾向。阿尔都塞对当代哲学的解读表明了哲学的这种意向。

阿尔都塞在1967年在《为科学家讲的哲学课》中,对哲学在今天的意义和身份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首先,哲学不生产知识,只陈述论点,这些哲学论点就其不能接受严格科学意义上的证明和验证而言,都是“独断的命题”。[12]哲学在科学之外,是超越知识论立场的“独断”。其次,哲学论点不能被说成是“真实的”,只能被说成是“正确的”;“真实的”是对“认识”的关系,“正确的”是对实践的关系。“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在哲学中发生的事情,就必须把哲学命题公然宣称的对于充分存在的真理的忠诚抛到一边,同时看到这些命题与它们所干预的世界是以一种迥然不同的关系——正确性的关系——紧密相联的。”[13]历史上一切伟大的哲学(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等)都是基于这种实践的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考虑,经过不断的修正后而得到的,尽管它们表面上是在求助于预先确定的真理和法则。[14]哲学就是要对实践进行干预。其三,哲学不指涉对象(“对象”是“知识论”立场中的要素),只有赌注。哲学超越了知识,屈从于对现实(实践和政治)的依赖关系。“哲学本身就是它所干预的形势的一部分:它存在于这个形势内部,存在于‘整体’内部,由此看来,哲学不可能对这个形势持有一种外在的、纯思辨的关系或者纯认识的关系,因为它加入到这个集合体当中去了。这表明了,论点没有‘对象’,只有赌注;在论点和那个作为它的赌注的东西之间,不可能有一种‘真理’关系,因而不可能有一种纯认识的关系;相反,这必定是一种实践的关系,一种起修正作用的实践的关系。”[15]

可见,哲学的这种非知识论的立场所招致的就是对以往意义的哲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的消解,导致了哲学在实践的性格和身份中与阶级意义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意识形态的联姻。当代西方思想界正是依哲学的这种联姻,在各种形式的社会批判中,使哲学走向了非哲学。这也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让哲学走进历史和对哲学的消解原则的当代拓展。可以说,从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中,有这样一个从“解释”哲学向“历史”哲学的转向,马克思的哲学引领了这个转向。从“解释”哲学向“历史”的转向是西方哲学思潮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也是解读马克思哲学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孙正聿:《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5.张奎良:《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哲学意蕴》,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4期。

6.第五届马克思哲学论坛:“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态研究”会议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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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这里使用的“历史学”一词,不是指学术分科意义上的“历史科学”,而是指作为人类精神与思想的一种指向,是指对人类的存在状态与本质的把握,是指对人类具有生命意义的行为进行观照的精神语境。“历史”在这里就有了生命、社会、存在的意义。使用“历史学”的提法,更多的是从叙述技术上方便的考虑。

[②]在流行的罗素著的《西方哲学史》和梯利著的《西方哲学史》中,介绍马克思哲学的篇幅很小,并且没有给予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史上以应有的地位。这应该缘于他们的哲学观对哲学历史的不同理解。

[③]参见孙正聿著:《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43—44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7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页。

[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19页。

[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页。

[⑧]同上。

[⑨]参见张奎良:《马克思共产主义思想的哲学意蕴》,载《哲学研究》2003年第4期,第35页。

[⑩]参见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研究中心的学者对马克思哲学的政治经济学视阈作了深入而细致的研究,他们的研究成果可以作为“马克思哲学所以走进历史”文本解读的佐证。

[11]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22页。

[12]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第7页。

[13]同上,第44页。

近代政治哲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近代法哲学;马克思;形而上学批判;社会存在论

近代法哲学从本质上来说是法的形而上学。因为近代法哲学都以私有财产为既定的前提,从未批判和否定这个前提。离开法的现实基础,在现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关系之外抽象地探讨法权问题,从而陷入法的形而上学。马克思的法哲学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直到《哥达纲领批判》始终着力于对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的批判。在颠覆近代法的形而上学的过程中,建构了在“感性活动”原则基础上社会存在理论。

一、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一般哲学批判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对近代法的形而上学进行批判的第一部著作。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批判了黑格尔的法哲学,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法和国家,而不是法和国家决定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法和政治国家的基础;法和政治国家的本质必须从“本质的矛盾”即“市民社会自身的矛盾”[1]来说明。也就是说,法的形而上学的秘密和实质必须在市民社会本身的自我分裂中才能得到解释和说明,对法的形而上学的批判也必须在市民社会中,在现实的矛盾中才能得到落实。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的法哲学批判,就是这方面工作的继续和展开。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进行了进一步的批判。他不仅得出了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的结论,而且在对市民社会进行初步哲学分析的基础上,看到了政治解放及其所确立的法、人权的局限性,进而找到了无产阶级作为克服市民社会的异化状态,克服人权与公民权的对立状态,实现人类解放的承担者。马克思在这一时期还是在一般的法哲学批判范围内进行的,但毕竟是他所实现的对法的形而上学的第一次清算,并且为以后在社会存在理论意义上对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颠覆确定了基本的方向。尤其是马克思通过这个时期的法哲学批判,得出了“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应该到政治经济学中去寻找”[2]的结论,为马克思进一步批判法的形而上学指明了方向。

二、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的深化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从相互联系的三个层面阐明了自己对现代法权的辩证态度,即从异化劳动揭示了私有财产和现代法权的本质;从“法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3]的观点揭示了现代法权的起源和发展规律;从共产主义的立足点阐明了现代法权的辩证意义。马克思此时的众多表达还是抽象的,并且仍未从总体上摆脱费尔巴哈的影响。但是,马克思毕竟开始了对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解剖,开始了对法的形而上学基础和现代法权之本质的深层次批判,基本方向更加正确了。

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批判主要成果是:通过对鲍威尔的批判,马克思得出了“历史的发源地在尘世的粗糙的物质生产中”的重要论断,并且第一次提出了生产方式的概念。由此出发,马克思再次批判了鲍威尔在犹太人解放问题上的错误看法,进一步分析了国家、法与市民社会的相互关系。马克思对“普遍人权”或“天赋人权”观进行了较系统的批判,并把这种批判与对鲍威尔的“自我意识”哲学的批判联系在一起了。《手稿》和《神圣家族》的成果的取得,标志着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的深化,它们距对整个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颠覆只有一步之遥了。

三、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的彻底颠覆与唯物史观的创立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继续推进着对市民社会的研究,并且以“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原则为基础,创立了社会存在理论和新世界观即“实践的唯物主义”。这既标志着马克思与一切旧哲学的决裂,又意味着马克思对法的形而上学的批判已趋于完成。后来的《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资本论》及其手稿、《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对法的形而上学的批判都是在这一基础上的深化和补充。建立在“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原则基础上的社会存在理论是马克思彻底颠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的根据。

就马克思法的形而上学批判而言,建立在“感性的活动”或“实践”原则基础上的社会存在理论,至少可以从以下相互联系的几个方面得到说明,即现实的个人、生产劳动和物质生活条件,现实的个人的社会关系,感性活动的主体之矛盾的客观实现过程即历史。具体说来:

1.立足于“社会存在决定意识的原则”,马克思阐述了“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法权关系。“社会的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律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的原理。这就是说,马克思在现实的物质生产关系中揭示了现代法权的现实的世俗的基础,彻底颠覆了法的形而上学基础,完成了对现代法权的本质及其历史的揭示任务。

2.立足于对法的现实的世俗的基础分析,马克思批判了近代法哲学在法权基础问题上的错误看法,尤其是批判了施蒂纳等人的“意志是法的基础”的唯心主义观点,从而与一切近代法哲学划清了界限。

3.立足于对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和所有制关系,尤其是私有制关系的分析,揭示了法和国家与所有制形式的关系,揭示了现代法权的本质、起源和发展规律。

4.立足于对“分工”、“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和作为意识形态的“法律”的分析,马克思揭示了法的形而上学或法学家的幻想的全部秘密。

5.马克思站在“人类社会”或“共产主义社会”的立场上,进一步分析了现代法权的本质及其历史,现代法权成了被扬弃的对象。这既意味着马克思完全超出了现代法权体系的狭隘眼界,划清了与近代法的形而上学之间的界限,又表明了马克思对待近代法哲学的总体批判态度。

6.在对共产主义的实际前提和基础的论证以及对现代法权走向消亡所需要的现实基础和具体条件的分析中,表明了马克思对待现代法权的辨证态度,从而与一切空想社会主义者之间划清了界限。

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及其对现代法权所进行的批判,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从理论上讲,只有正确理解马克思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理论,划定马克思的法哲学与近代法的形而上学之间,与各种空想社会主义者之间的原则界限,才能真正克服马克思的法哲学被“遮蔽”的历史命运。从实践意义上讲,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建构社会主义自由、平等等法权体系的要求已经提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认清法权尤其是现代法权的本质及其历史。如果说,改革开放前我国过分忽视了法权体系的发展问题,从而导致了压抑人自由和权利的极端,那么,我们现在也应该避免另外一个极端,即离开中国的国情和现实基础而抽象地谈论法权的极端,而要避免这些极端,就必须认清法的本质及其历史,而如何认清法的本质及其历史,正是马克思法哲学批判理论中的重要内容。此外,在我国现阶段的自由、民主、平等等法权体系的建构中,还有一个如何立足于中国国情而对近代市民社会形成的现代法权体系采取吸纳和超越的双重任务,而这个任务说到底也取决于我们能否从理论上科学地阐明马克思法的形而上学批判理论。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358.

近代政治哲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哲学转向历史马克思哲学西方哲学

在我国哲学界对西方哲学历史的研究中,关于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的“认识论转向”,从近代的认识论到现代的“语言学转向”,似已成为把握西方哲学问题发展逻辑线索的共识。我认为,在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型中,仅以“语言学转向”还不足以把握从近代到现代西方哲学问题的发展脉络,并且易于以“学院派的正统哲学”遮蔽哲学本应具有的生命意识。实际上,西方哲学问题及哲学的发问方式在从“认识论”向“语言学转向”的同时,还发生了更重要的另一哲学转向,这就是由马克思哲学为始端的从近代的“解释”(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①]。确立这样的认识,对重新看待西方哲学的历史和走向,对修正我们既有的哲学观,对确立马克思哲学在哲学发展史中的地位[②],对把握当代西方哲学的思维特质都会有积极的意义。本文试从哲学问题的历史与逻辑演化的视阈,以历史解释学的方法,试对这个论题做出合乎人们接受习惯的说明,以确立这种判断的合理性。

一、哲学发问方式及问题在西方近代哲学中的转型及逻辑

学界似已经达成共识的所谓西方哲学历史有一个从“古代本体论”到“近代认识论”的转向,和从“近代认识论”到“现代语言学”的转向,实际指的是哲学主题的转向,也就是哲学发问方式的转向。在这些哲学发问方式与哲学主题的转换中,形成了西方哲学的历史逻辑。所以,我们只能循着哲学历史的这种逻辑去寻找哲学主题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

我们之所以从哲学问题的演化逻辑中寻找哲学向“历史”转向的历史理由,是基于这样的叙述前提和原则:1、历史进化的原则。确信哲学问题在历史中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2、哲学问题有自身独立的运演逻辑的原则,这种逻辑体现为哲学问题在哲学的发问方式的转型中形成自己的历史。3、语言作为存在方式对哲学问题有限制作用的原则,亦即西方哲学的问题难以超越西语式的叙述方式而形成某种话语系统。我们在这些原则底线内来看西方近代哲学问题的历史演化。哲学问题的转向也不能超越这些原则来思考。

我们知道,近代哲学是面对古希腊的哲学问题的困境来建立自己的问题域的。面对基督教神学的“不可言说”的窘境,面对科学作为知识形态对“合法性”的欲求,在人文精神观照下的西方近代哲学,只能在神学与科学的夹缝中为人类的存在寻找合理性的说明。所以,人类作为在近代“现代性”中的存在状态如何,在西方的解释系统中,无不是以揭示人本身的理性存在本性作为路径,亦即在“解释”的哲学追求中,近代哲学只能在“理性”所可能规定的问题域中开始并结束哲学的言说。这种“解释”意义的哲学叙述的文化背景离不开对“现代性”的感觉。这时,政治经济学视角对“历史”的解说还没有进入哲学的视野,亦即:这时的哲学还只是“哲学”的,还不是“政治经济学”的,更不是“社会学”的、“政治学”的,也不是“人类学”的。这时的哲学只是对作为知识论意义上的对象的观照,而没有进入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哲学向何处去,关涉到人对自身存在状态的自觉,哲学需要走出“解释”的怪圈吗?如何走出“解释”的知识论世界?知识论立场之外的哲学如何言说?这些问题的答案都需要在哲学发问方式与问题的逻辑转换中寻觅。

从古希腊哲学文本的解读中,我们似乎可以得到这样的共识:从泰勒斯到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哲学,一方面在不断地追问能够说明世界万物存在的根据(始基、本原、理念、本体);另一方面又都是在使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进行追问,试图对那个本原或本体说出它“是”“什么”,从而形成了西方语式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之“非”“是什么”的悖论。在思想史中,这个悖论规定了哲学发展的历史逻辑。这个“是什么”的言说方式所蕴涵的以抽象同一性为基础的逻辑与经验,引导着西方哲学不得不进入近代的“解释”(知识论立场)哲学的语境。应该说西方近代哲学从古代哲学的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追问,转向对作为“对本体追问能力”的追问,亦即哲学由从知识论的立场对本体的“是什么”的规定进行述说,转换成对我们对本体是否有述说能力的发问。这种转向体现为哲学的对本体“是什么”的发问,变成哲学对人类的知识体系是否具有实在性的发问,亦即对本体的“是什么”进行述说的知识论立场的合理性的发问。真正对这一问题有清醒认识的是康德的先验批判哲学。应该说在哲学历史上,是康德的哲学明确了古希腊哲学作为形而上学的这个“存在论”悖论,并以他的发问方式和问题视阈为以后哲学的发展提供了各种可能的选择。

康德是以“先验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来发问的。因为康德面对的是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以来的哲学对两个世界(现象与本体、感性与理性)的划分,针对的是这些哲学作为本质主义的理性主义试图统一两个世界的思维倾向,康德是想通过对“纯粹理性”的批判,明确形而上学的问题就是在纯粹理性的预设中确定知性和理性的使用界限。他告诉我们的是:“先验综合判断”的“可能”是在人类作为理性的能力所能达至的“应该”的界限内给予的。康德哲学的结论是:“是什么”只能去说是“什么”,只能对那个“什么”说“什么”,而不能僭越,否则就成为独断。独断是人的理性所不能接受的。

而那个“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作为“应该”,其意义在于其作为实践理性给予人们以“应该如何”的指向。所以,在康德的哲学中,“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能是“是”本身;“应该”不是那个“什么”,“应该”只能是“应该的”。概括地说,康德哲学谋划的精义就是“该是什么就是什么,不该是什么就不是什么”。可以说,康德在对理性作为知识之如何可能的发问中,以知识论的“同一性”逻辑,为理性的使用划出了界限。在这种对理性的使用划界的努力中,康德留给我们的哲学问题是:⑴我们只能用“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去追问感性、现象世界背后的那个本体,但这种言说方式是不可逾越的,因此,那个应该作为“存在”本身的本体,却在这种“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成了那个本应该超越的“什么”。本来区分开的两个世界,如何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中统一为一个世界呢?由此,康德认为,哲学应该反身自问:我们到底有什么能力?我们的认知能力或言说方式能把握那个本体吗?如果不能怎么办?⑵如果放弃本质主义的“统一”两个世界的欲望,让知性、理性在现象界和本体界各司其职,我们可以用作为先验范畴的“是什么”的语式去言说感性、经验、现象,那么,作为本体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我们用什么方式去言说呢?如果我们只有“是什么”这种言说方式(吝啬的上帝还没有赐给我们别的言说方式),如果那个与感性、经验、现象不同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是不可言说的,我们该怎么办?可以看到,康德哲学作为近代哲学在哲学发问方式上的转变,使哲学问题也发生了转变。但是,哲学作为对“合理性”的解释系统的性格没有改变,这时的哲学是以对象化的方式对理性的存在状态的“解释”。这时的哲学所关注的问题由于其知识论的立场与发问方式,还游离于“历史”之外。

针对康德哲学的根本性发问,在后来哲学的发展中大致有三种应对方式:一是黑格尔的方式。这种方式坚持本质主义的理性统一(同一)原则,坚信通过辩证法可以实现本体和现象两界的统一,本体就是现象,现象就是本体。这种方式最后走向绝对主义。二是海德格尔和维特根斯坦的方式。他们认为,我们应该放弃本质主义那种“统一”的思考。我们应该超越“存在者”或那个“是什么”的“什么”,回到“存在”本身或“是”本身。在对“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追问中,必须放弃那种对“存在者”进行诉说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对这种言说方式的放弃意味着我们放弃了言说。放弃言说的结果是:或者追问“存在”本身的意义而走向了“虚无”(海德格尔),或者对那个不可言说的“存在”本身或“是”本身保持“沉默”(维特根斯坦)。三是马克思的方式。这种方式认为,我们之所以陷入既要面对追问“存在”本身或是本身的宿命,又必须放弃用“是什么”的言说方式去言说“存在”本身的二难困境,是因为以前的哲学“只是”拘泥于对存在的言说,“只是解释世界”。面对这种困境,哲学还有另外一种选择,就是放弃对“存在”本身所以如此(理性根据)的追寻,回到我们的“生活实践”。因为不管怎样,我们都要穿衣、吃饭,人与人都要发生各种各样的关系,人作为“类”总要存在下去。所以马克思才说,满足吃喝住穿的“生产物质生活本身”是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所以,哲学不仅要解释世界,更重要的是改变世界。哲学要走进“历史”才有哲学的生命。

从这三种哲学问题应对方式与路经中可以看到,近代哲学在康德以后,除了黑格尔保留了古典的“本质主义”的哲学立场,在逻辑的“同一性”原则中寻找终极的统一原点,从而使哲学成为一个封闭的理性僵尸之外,哲学发生了两个重要转向:一个是由现象学与分析哲学引导的“学院派”的走向“语言”的哲学转向;另一个是马克思开创的在消解“解释”性的哲学中,通过“生活世界”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哲学转向。这两个转向都是面对康德提出的哲学难题所可能采取的应对方式产生的哲学态度和取向。第一个转向已经成为学院派哲学的共识,而将哲学的触角转向作为“存在”本身的“历史”,还没有得到掌控哲学话语权的学院派哲学的肯定。而对这个判断的肯定就需要我们的哲学思维要走出“知识论立场”,恰当地理解和解释当代西方哲学对“生活世界”的关注和介入,这也有益于对哲学本性的理解。如果把马克思的哲学看作哲学向“历史”转向的一个开端的话,那么,马克思是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的呢?哲学的这个转向有什么历史意义呢?

二、如何让哲学走进“历史”——马克思的哲学观

如果站在“学院派”的“纯哲学立场”对马克思哲学进行文本解读,就很难把马克思的那些“哲学文本”看作是“纯哲学著作”。我们所熟知的《德意志意识形态》、《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人类学笔记》等著作,都不是学院派哲学所习惯的那种具有体系性、符合某种学术规范的哲学著作。我们不免会产生这样的疑问:为什么马克思没有留下一部阐述自己哲学思想完整的纯哲学著作?而留下的不是“提纲”,就是“手稿”。按马克思的哲学素养和理论功底,出现这种情况的确令人费解。这个问题的背后是否意味着或蕴涵着马克思对哲学极其哲学问题的某种态度呢?从另一个角度看,马克思何以留下半成品的“提纲”、“手稿”,而转向“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转向“社会批判”呢?这是否蕴含着哲学走向“历史”的某种思想通道呢?对这些问题的合理解释,还应从对现有文本如何解读入手。

我们知道马克思的哲学经历了两个转向,一个是从“言说”(解释)到“实践”的“实践论转向”;另一个是从“哲学观上的实践论”向“社会批判”哲学态度的转向。第一个转向要解决的是找到如何超越由康德哲学所凸现的“是什么”的言说方式与“存在”本身作为“本体”不可言说的二难悖论的路径。马克思的超越是从改变哲学的发问方式做起的。马克思的哲学对哲学发问方式的改变体现在从“我们有什么样的能力去把握那个‘存在’的本体”,变成“我们应该做(实践)什么,我们能做(实践)什么,怎么去做(实践)”。由此,哲学视阈也就从黑格尔所理解的“无人性的理性”(抽象理性)与其“逻辑规定”的关系,费尔巴哈所理解的“抽象的个人”与其“感性的直观”的关系,转变为“现实的人”以“感性的活动”为基础的实践与“现实的世界”的关系[③]。所以马克思说:“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到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④]这样,马克思才从“解释世界”的哲学走向“改变世界”的哲学;从对“本体”的“言说”走向“实践”。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实践轮转向”。但是,第二个转向是要解决如何将哲学视域中的抽象的“知识论”的“实践”,转变成感性直观中的脱离了知识论羁绊的“具体的实践”。这就是说,不是在抽象的空洞的“实践”的说教中,以高高在上的姿态以“实践”的概念去规范世界的“应该”还是“不应该”,而是脱去“实践”的哲学概念性的“知识论”(对象化思维)的外衣,走到无语的现实中,让“实践论”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中,“走进”“实践”,从而让哲学走进“历史”。

对于马克思哲学的这种认识,有两个需要说明的问题,一个是马克思如何看待哲学,这关涉到怎样看待马克思消解并超越哲学的“解释”功能的问题;另一个是为什么要通过“社会批判”走进“实践”,走进“历史”,在“实践”与“历史”中“改变世界”。

从现有的哲学文本看,马克思留下的“提纲”、“手稿”、“序言”和“导言”、以及各种“通信”,都透露出马克思对哲学的消解意向。我以为,《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最后一条,“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⑤]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确切表述。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等文本中,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哲学观念和思想的基本路向。从这些文本中我们似可以读出这样一些信息:

首先,以往的哲学(德国古典哲学)的功能与作用只是“解释世界”,不具有实践性的对现实的干预能力,马克思说过:“哲学,尤其是德国哲学,爱好宁静孤寂,追求体系的完满,喜欢冷静的自我审视;………就像一个巫师,煞有介事地念着咒语,谁也不懂得他在念叨什么。”[⑥]所以,哲学要从对天国的叙述回到对人间事务的介入,“彼岸世界的真理消逝以后,历史的任务就是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人的自我异化的神圣形象被揭穿以后,揭露非神圣形象中的自我异化,就成了为历史服务的哲学的迫切任务。”[⑦]哲学作为独立的思想形态,其批判能力是有限的,所以,应该对哲学本身进行批判。在对哲学的抽象形式进行批判中,哲学的解放也就有了与以往哲学不同的指向。其次,哲学问题视阈的转换在于对人类的存在意义有了与以往不同的认识,这体现在从哲学的视阈对人、世界、社会、历史的认识转换上。马克思认为,人是“感性活动”意义上的“实践”的存在;世界是对人而言的“现实的世界”;社会存在是“历史”(时间)的存在;这种“存在”是人的真正本质;理论的意义与目的,不在于解释(言说)世界,而在于改变(实践)世界。改变(实践)世界应该是马克思确立的“存在”的意义、“应然”的价值指向和人类的生存境界。这种认识使得马克思在理论上超越“哲学”(“解释世界”意义上的哲学),走向“社会批判”,“于是对天国的批判就变成对尘世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就变成对法的批判,对神学的批判就变成对政治的批判。”[⑧]这就是对现实历史的批判。

其三,马克思在哲学的自我批判中,为哲学找到了从“言说”走向“实践”的道路,这就是马克思尽其毕生所进行的对现实历史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从而建立“此岸世界的真理”。在马克思的哲学视阈中,哲学的“实践”品格,不是一种抽象的哲学自身的自我欣赏,而是要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的批判中体现哲学对“实践”的旨趣。所以,如何将“新世界观”对实践的理论性概念崇尚,变成对现实历史的批判行为,是哲学向历史转向的根本问题。在马克思的思想中,只有通过对抽象哲学的消解,才能使哲学摆脱“天国”的理论束缚,哲学才能走进历史。这种消解就是将哲学的原则贯彻到以政治经济学对资本的批判为核心的“社会批判”中,以实现哲学对“世界”的“改变”性作用。我们可以看到,有了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在实践上有了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进行的社会革命,从而才有了异化与异化的克服,资本的秘密,私有财产与市民社会的扬弃,才有了对共产主义不仅作为现实的、可即的一种社会实体,或某个时空中的平台,而且还作为“意义”“价值”与“境界”的设定[⑨],也才有了《共产党宣言》。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种通过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社会批判”,才能使哲学从“概念”走进了“历史”[⑩]。

如果说以上叙述的内容可以称作马克思哲学的原则的话,那么,马克思哲学就是在对以往哲学的检讨中所树立起来的对哲学自恋性的批判中,使得哲学在具体、现实的历史中消解自身的抽象性身份,在具体的对现实历史进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对历史进行干预。这就是马克思强调哲学之“实践性”的应有之意。正如阿尔都塞所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存在着,却又从来没有被当作‘哲学’来生产。”[11]可以说,消解哲学是马克思哲学观的起点,通过政治经济批判使哲学进入历史是马克思哲学观的结论。马克思由此确立了哲学通过“实践”走进“历史”的原则,从而完成了哲学向“历史”的转向。这也可能就是马克思之所以没有为后人留下一部“纯粹哲学”专著的原因之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马克思并不是那种符合某种规范的哲学家,而是以解放全人类为使命的思想者。马克思的这种消解哲学哲学观,使那种在希腊城邦广场上崇尚言说的哲学意义发生了根本的变革,哲学不仅仅是坐而论道的清议,而且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引导下走进了生活了世界的各个角落。马克思完成的这个哲学转向的实质就是使哲学非哲学化。

如何来确定马克思所确立这些哲学原则完成了哲学从近代的“认识论”向“历史(学)”的转向,这需要考察马克思提出的以“实践”的指向为核心,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内容的“社会批判”原则在现代西方思想界的历史传承,从而说明马克思完成的哲学向“历史”的转向对后来的哲学产生的影响作用。

三、“哲学的非哲学化”——“历史”中的哲学走向哪里?

当我们从“学院派哲学”的立场超脱出来看马克思哲学的时候,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就显得富有生命和亲近感了。从此视阈来看,马克思提出的哲学原则,既不是要构造什么哲学体系,留下一些千古不变的普遍命题,也不是为了明天的心理期盼,给出一些具有心理安慰功能的哲学谋划,而是要在对以往哲学的批判中,消解哲学,走进历史。哲学不要说“谁也听不懂”的哲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经济学的话,哲学要讲法学的话,哲学要讲政治学的话,哲学的话语指向、叙述方式及其功能要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哲学要具有改变世界的功能,哲学就是在非哲学化中走进历史。

马克思之后,无论是第二国际和列宁时代、斯大林时代,还是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以及“法兰克福学派”、阿尔都塞、詹明信等学理化的西方马克思主义思潮,都是以马克思为其理论鼻祖和叙述起点的。尽管对马克思的思想产生了不同的解读方式和理论结论,但马克思所建立起来的对哲学自身的“学院派身份”的消解,以政治经济学批判为基础的社会批判的精神,以及经邦救世的历史使命都以各种方式得到了传承。马克思之后,不排除有以传统的知识论立场和“学院派”的话语习惯,在“解释”和“言说”中试图建立马克思主义的哲学体系的努力,但这种只具有“解释”意义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建构意图,并没有理解马克思的哲学精神,却使得马克思哲学失去了鲜活的生命活力。从历史上看,西方社会真正传承马克思这种哲学精神的应该有两条线索,一个是第二国际领导的工人运动和列宁领导的苏维埃进行的社会革命;另一个是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走向消亡之后,以卢卡奇、葛兰西、柯尔施,法兰克福学派,以及阿尔都塞、萨特等在西方发达国家形成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前者是将马克思所确立的哲学原则通过与工人阶级领导的社会革命来实现对世界的“改变”,但这种对世界的“改变”,是在对马克思的哲学精神简单化理解的基础上进行的,从而在意识形态上形成了哲学的非知识化与知识论立场的悖论性缠绕,这样,上个世纪出现的斯大林式的对马克思哲学的概念性理解就是历史的必然了。在这条线索中,哲学经过非哲学化的社会革命最后又回到了概念化的哲学。后来社会主义运动的在场缺失宣告了这种对马克思哲学概念化理解的意义死亡。对后者而言,马克思的哲学精神与原则更多地体现在建立哲学之外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在他们看来,历史是现实的历史,现实是历史的现实。哲学的意义不在于哲学的概念化表述,而是在介入“生活世界”中,对社会的现实历史进行干预,这也是哲学对世界的“改变”。应该说,当代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和运动与马克思对资本的批判有所不同,他们实行的是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资本对资本的批判表现为非哲学化的经济批判、政治批判、文化批判、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批判。我们从卢卡奇、葛兰西对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从马尔库塞、阿多诺、哈贝马斯对技术主义和工具理性的批判,从詹明信对资本主义进行的文化批判,都不难看出哲学在“社会”和“历史”中的消解,在这些不同形式的社会批判中,哲学就从以往的身份构造中解脱了出来,走进历史的哲学就消解了概念性构造的哲学。可以说,概念性哲学的自身消解所带来的是哲学的非哲学化。对这个问题,我们从卢卡奇的“总体性”辩证法向“历史”的指向,德里达对马克思哲学的解构中所蕴含的批判精神,以及阿尔都塞站在现代性之后的语境中对哲学消解的看法和对马克思哲学的“激进解读”等,都可以感受到马克思将哲学引向“历史”之后的哲学非哲学化倾向。阿尔都塞对当代哲学的解读表明了哲学的这种意向。

阿尔都塞在1967年在《为科学家讲的哲学课》中,对哲学在今天的意义和身份提出了新的看法。他认为:首先,哲学不生产知识,只陈述论点,这些哲学论点就其不能接受严格科学意义上的证明和验证而言,都是“独断的命题”。[12]哲学在科学之外,是超越知识论立场的“独断”。其次,哲学论点不能被说成是“真实的”,只能被说成是“正确的”;“真实的”是对“认识”的关系,“正确的”是对实践的关系。“如果我们想要理解在哲学中发生的事情,就必须把哲学命题公然宣称的对于充分存在的真理的忠诚抛到一边,同时看到这些命题与它们所干预的世界是以一种迥然不同的关系——正确性的关系——紧密相联的。”[13]历史上一切伟大的哲学(柏拉图、笛卡尔、康德、黑格尔等等)都是基于这种实践的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考虑,经过不断的修正后而得到的,尽管它们表面上是在求助于预先确定的真理和法则。[14]哲学就是要对实践进行干预。其三,哲学不指涉对象(“对象”是“知识论”立场中的要素),只有赌注。哲学超越了知识,屈从于对现实(实践和政治)的依赖关系。“哲学本身就是它所干预的形势的一部分:它存在于这个形势内部,存在于‘整体’内部,由此看来,哲学不可能对这个形势持有一种外在的、纯思辨的关系或者纯认识的关系,因为它加入到这个集合体当中去了。这表明了,论点没有‘对象’,只有赌注;在论点和那个作为它的赌注的东西之间,不可能有一种‘真理’关系,因而不可能有一种纯认识的关系;相反,这必定是一种实践的关系,一种起修正作用的实践的关系。”[15]

可见,哲学的这种非知识论的立场所招致的就是对以往意义的哲学在后现代语境中的消解,导致了哲学在实践的性格和身份中与阶级意义上的经济、政治、文化等意识形态的联姻。当代西方思想界正是依哲学的这种联姻,在各种形式的社会批判中,使哲学走向了非哲学。这也是马克思所确立的让哲学走进历史和对哲学的消解原则的当代拓展。可以说,从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的转向中,有这样一个从“解释”哲学向“历史”哲学的转向,马克思的哲学引领了这个转向。从“解释”哲学向“历史”的转向是西方哲学思潮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也是解读马克思哲学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

2.孙正聿:《哲学通论》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3.张一兵:《回到马克思——经济学语境中的哲学话语》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4.陈越编:《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近代政治哲学范文第4篇

在胡适早期的学术活动中,墨学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他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就用了三分之一的篇幅研究墨家逻辑学,在其后的《古代史》中,又把上述墨学研究扩展深化。他有关墨学的论著或文章还有《〈墨子·小取篇〉新诂》、《梁任公〈墨经校释〉序》、《论墨学》、《墨家哲学》等。

宣扬“全盘西化”的胡适为和在其早年的学术生涯中如此垂青于墨学呢?

胡适在赴美留学之前,即受梁启超对墨学产生浓厚的兴趣,他在《梁任公〈墨经校释〉序》中说:“他在《新民丛报》里曾有许多关于墨学的文章,在当时引起许多人对于墨学的新兴趣,我自己便是那许多人中的一个人。”[1]然而,这并非主要原因,充其量只是一个诱因。

众所周知,胡适在新文化运动期间即大力提倡“整理国故”的学术活动。不过,胡适的“整理国故”不同于乾嘉学人“为学术而学术”的古籍整理,而是有着鲜明的目的,即希望借此而达到“中国的文艺复兴”。他在《口述自传》中说:

中国的文艺复兴有四重目的:

一、研究,特殊的问题和今日迫切的问题;

二、输入学理,从海外输入那些适合我们作和比较研究的学理;

三、整理国故;(三千年来支离破碎的古学,用作一番有系统地整理)

四、再造文明,这是上三项综合起来的最后目的。[2]

胡适的“再造文明”是要创建一个新文化系统。当然,这个新文化系统既不能专靠输入外部文化,也不能只是古代文化的复活,而应该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找到“有机地联系欧美思想体系的合适的基础,使我们能在新旧文化内在调和的基础上建立我们自己的科学和哲学”[3]不过,作为新文化人的胡适,与许多新文化运动的宣传者一样,有着强烈的非儒情绪,认为“中国哲学的将来,有赖于从儒学的道德伦理和理性的枷锁中得到解放”,“换句话说,中国哲学的未来,似乎大有赖于那些伟大哲学学派的恢复。”[4]因此,在先秦与儒学并称“显学”的墨学理所当然地引起胡适的兴趣。借助于墨学,既可以挣脱儒学的枷锁,又能从其中“可望找到移植西方哲学和科学最佳成果的土壤”。[5]此其一。

其二,胡适是中国近代最注重方法的学者之一,他在许多文章中都谈到“方法”二字。他认为,中国科学之所以不发达,其中原因固然不少,但重要原因之一是缺乏“哲学方法”。他说:“在近代中国哲学的这两个伟大时期中(按:指宋、明),都没有对科学的做出任何贡献。可能还有许多其他原因足以说明中国之所以缺乏科学研究,但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哲学方法的性质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6]与有些新文化人彻底的反传统、着力宣传介绍近代西方学说不同,胡适认为如果“采取突然替换的形式,因而引起旧文化的消亡,这确实是全人类的一个重大损失”[7]。因此,胡适的重心不在介绍西方某些西方的社会政治学说那些“表层文化”,而是在寻找中西文化的某种契合,即在中国文化中“找到可以有机的联系现代欧美思想体系的合适的基础,使我们能在新旧文化内在调和的基础上建立我们自己的科学和哲学”[8]。胡适看中的是哪些具有决定作用的哲学方法。唯其如此,新文化系统才有根基,中国科学才能昌明。他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就是关注中国古代哲学方法的。思想敏锐的胡适注意到墨学中有经验主义的传统,富含许多知识论和逻辑学方面的,而且与西方近代实用主义的逻辑方法有许多契合之处,特别适合构建新文化系统的深层意识――哲学方法。胡适正是看中了这些,才着力于发掘墨学中的营养并作近代阐释。

研究述要

胡适的墨学研究是从墨子其人其书的考订开始的。他认为,“欲知一家学说传授沿革的次序,不可不先考订这一家学说产生和发达的时代。如今讲墨子的学说,当先知墨子生于何时。”[9]关于墨子生平,毕沅、汪中、孙诒让等人均有考证,胡适不同意孙诒让的观点,认为孙诒让的错误有二:其一,孙氏所据的《亲士》、《鲁问》、《非乐上》三篇文章都靠不住,可能是后来人编辑的,或者包含了明显的篡改。其二,墨子决不曾见吴起之死。因为《吕氏春秋·上德篇》说吴起死的那一年(公元前381年)墨家巨子孟胜及弟子替阳城君守城,孟胜死前派弟子把“巨子”之位传给田襄子,以免墨家断绝。据此,吴起死时墨学已成为一种宗教,墨子已死多年。他认为,汪中据《墨子》中《耕柱》、《鲁问》、《贵义》、《非攻》中下、《公输》及《礼记·檀弓》下来考订墨子生平很可靠。因此,他断定墨子大约生于公元前500-490年,死于公元前425-416年。胡适从史料的辨伪入手,然后运用可信的史料,并运用不同的史料加以对照,以得出结论,是把传统的考据学和西方实证方法结合起来,比孙诒让在方法上前进了一步。其后的钱穆、侯外庐对墨子生平的考证均与胡适的接近。

要对墨学进行系统研究,必须对基本材料《墨子》一书进行考订。胡适大胆运用近代社会科学方法,从《墨子》一书的思想倾向、语言特色等方面入手,精考细梳,条分缕析,将其分为五组:

第一组,自《亲士》到《三辩》,凡七篇,皆后人假造的。前三篇全无墨家口气,后四篇乃根据墨家的余论所作的。

第二组,《尚贤》三篇,《尚同》三篇,《兼爱》三篇,《非攻》三篇,《节用》两篇,《节葬》一篇,《天志》三篇,《明鬼》一篇,《非乐》一篇,《非命》三篇,《非儒》一篇,凡二十四篇,大抵皆墨者演墨子的学说所作的。其中也有许多后人加入的材料。《非乐》、《非儒》两篇更可疑。

第三组,《经》上下,《经说》上下,《大取》、《小取》六篇,不是墨子的书,也不是墨者记墨子学说的书。我以为这六篇就是《庄子·天下篇》所说的“别墨”做的。这六篇中的学问,决不是墨子时代所能发生的。况且其中所说和惠施、公孙龙的话最为接近。惠施、公孙龙的学说,差不多全在这六篇里面。所以我以为这六篇是惠施、公孙龙时代的“别墨”做的。……

第四组,《耕柱》,《公孟》,《鲁问》,《公输》,这五篇乃是墨家后人把墨子一生的言行辑聚来做的,就同儒家的《论语》一般。其中许多材料比第二组更为重要。

第五组,自《备城门》以下到《杂守》,凡十一篇,所记都是墨家守城备敌的方法,于哲学没有什么关系。

研究墨学的,可先读第二组和第四组,后读的三组,其余二组,可以不必细读。[10]

显然,胡适与此前的墨学研究者不同,他把整理史料作为切入点,把自己的研究建立在可靠史料的基础上。这事实上是运用近代科学方法来研究古代学说。胡适是较早自觉运用近代科学方法论的人,其后的冯友兰等人把这种方法论进一步推进完善。需要指出的是,胡适是第一个对《墨子》一书进行系统分类的人,为其后的研究者所效仿。从这五组分类上可以看出,胡适把《墨子》一书看成先秦墨家思想逻辑演进的轨迹。不过,胡适认为惠施、公孙龙的学说“差不多全在这六篇(《墨经》)里面”是不对的,恰恰相反,《墨经》中的有些记载反映了墨家后学与惠施、公孙龙相辩驳。

在近代研治墨学的学者中,胡适是第一个运用系统的方法,发展的观点把墨家分为前期墨家和后期墨家,使其“显出变迁的痕迹”,“递次演进的脉络”。即胡适所说的“明变”、“求因”。[11]胡适称前期墨家为“宗教的墨学”,主要依据第二组和第四组史料来研究,并从哲学方法和具体政治主张两个方面来进行诠释。显然,前者是胡适研究的重心所在。

胡适把前期墨家的哲学方法归结为“主义”,或者叫做“实利主义”。他说:“墨子处处要问一个‘为什么’”,“以为无论何种事物、制度、学说、观念都有一个‘为什么’。换言之,事事物物都有一个用处。知道那事物的用处,方才可以知道他的是非善恶。”[12]他进一步指出,墨家的“应用主义”又可以称为“实利主义”。儒家重义轻利,墨家重视“利”,《墨经》“义,利也”。胡适还指出,墨家的“利”并不是是“财利”的“利”,“墨子的‘义’和‘利’都是指人生行为而言”,“无论什么,什么学说,须要能改良人生的行为,始可推尚。”[13]他还指出,墨家“应用主义”哲学方法的是墨子哲学的根本方法,其是非准则并非心内的良知,而是心外的实用。“墨翟发现了应用主义的方法之后,便把它贯穿于自己的全部学说中,使它成为自己的学说的基础。”[14]

显然,胡适是在运用“实验主义”的哲学方法来梳理前期墨家的哲学方法,他认为,“作为一个思想体系,墨家与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又有很多相同之处。”[15]因而他力图把它纳入实验主义的哲学方法之中。他首先提出问题,然后逐层解析,逐步证明。他力图使中国古代哲学近代化,使墨家的哲学方法适应时代之需,这种尝试是应该肯定的。但是,墨家的“应用主义”是与儒家的重义轻利,割裂义、利关系相对立的,是小生产者重视物质利益的反映。而胡适则过分强调了它与近代实验主义哲学方法相同的一面,忽视了它们之间的本质区别。

与哲学上的“应用主义”相联系,胡适认为,“三表法”是墨子的论证方法。如果说“应用主义”哲学方法是广义上的逻辑,那么“三表法”则是逻辑的应用。《墨子·非命上》说:“言必有三表”,“上本之于古者圣王之事”;“下原察百姓耳目之实”;“发以为刑政,观其中国家百姓人民之利。”胡适指出,“三表法可以概括为检验任何已知思想的真实性要求:(1)跟已经确立思想中最好的一种相一致;(2)跟众人的经验事实相一致;以及(3)付诸实际运用时导致良好的目的。”[16]他对三表法还作了具体,品评其优劣,认为三表法中最重要的是第三表,由此可见墨子注重实际应用。其缺点是把“实际应用”作了过于狭隘的解释,即解释为直接的利益,从而忽视了不能立即看到的价值。比如,墨子对的指责,“很可能对中国古代文化的美学方面造成相当大的损害。”[17]至于第二表,胡适指出它表明了墨子重视亲身观察的价值。“墨翟关于直接观察的理论虽然是粗糙的,却标志着中国中国经验主义的开端。”[18]“这种注重耳目的经验,便是科学的根本。”[19]但其缺点有二:其一是耳目所见所闻是有限的;其二是平常人的耳目,最易错误迷乱。回到第一表,他指出“第一表和第三表是同样的意思”,“第三表说的是现在和将来的实际应用,第一表说的是过去的实际应用”。[20]胡适用实验主义的理论方法来评判墨家的三表法,既肯定了它注重实际应用的伟大意义,又指出其应用的狭隘性,既看到它作为方法论是人们行动的理论指导,又指出它作为“真理的检验”的实践意义。撇开其理论本身的局限,胡适基本上揭示了三表法所蕴含的伟大意义。但胡适的评价不免过高,他没能指出三表法只是小生产者日常生活经验的,无论是作为行动的理论指导和作为“真理的经验”,其价值都是非常有限的。把它过分拔高甚至同近代实验主义比附是不可取的。同时,胡适一方面主张要“了解一家学说产生和发达的时代”,可是在实际的研究中又把它从其时代抽象出来,作抽象的、超越时代的评判,这显然是矛盾的。

相对于上述哲学方法来说,胡适显然把具体政治主张的研究放在次要地位。在他看来,具体社会政治是表层的,是受哲学方法支配的。相对于“应用主义”的哲学方法来说,墨子的具体政治主张,如兼爱、非攻、尚贤、尚同、非乐、非命、节用、节葬,只是其哲学方法――即根本观念的应用,是墨学的枝叶。

墨子的具体社会政治主张,胡适认为是以“天志”为本的宗教,即“墨教”。他引用《墨子·天志上》作为其论证的根据:

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今天下之士君子之书不可胜载,言语不可胜计;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其于仁义,则大相远也。何以知之?曰:我得天下之明法度以度之。

“兼爱”、“非攻”是“天志”的体现,“明鬼”是“天志”的补充。节葬短丧表明墨家对鬼神“只注重精神上信仰,不注重形式上的虚文”;[21]墨家主张兼爱,因为尚贤,“反对种种家族制度和贵族政治”;至于尚同,就是上同天志,“天志就是尚同,尚同就是天志”,“墨子的宗教,以‘天志’为起点,以‘尚同’为终局。”[22]

这里有一个问题,在许多墨学研究者那里,都很难调和“天志”与“非命”的矛盾。胡适认为:“墨子不信命定之说,正因为他深信天志,正因为他深信鬼神能赏善而罚暴。”“墨子以为天志欲人兼爱,不欲人相害,又以为鬼神能赏善罚暴,所以他说能顺天之志,能中鬼之利,便可得福;不能如此,便可得祸。祸福全靠个人自己的行为,全是各人的自由意志招来的,并不由命定。”“若人人都信命定之说,便没有人去做好事了。”[23]与章太炎的“劝诱”说有所不同,胡适与梁启超一样都在“宗教”的范围内解决了“天志”与“非命”的矛盾。但梁、胡又有所不同,梁氏认为,“天志”是兼爱的手段,因而宗教不是目的。而胡适认为,墨学从“应用”上讲是宗教,用信仰的方式解决了“天志”与“明鬼”的矛盾。

《吕氏春秋》说:墨子贵兼。兼爱是墨子思想的主旨和归宿,尚贤、尚同是兼爱思想在政治主张上的延伸,而天志、明鬼则是实现兼爱的一种假想的外部力量,是手段。胡适显然颠倒了手段与目的的关系,把墨家的政治主张看成是以“天志”为本的宗教,这是他脱离具体社会条件而抽象地考察墨家政治主张得出的必然结果。如果我们认真地考察“天志”的内涵,不难发现,“天志”体现的便是兼爱。墨子主张“天志”是社会条件的产物,反映了小生产者企图实现自己的理想社会而又看不到自身的力量,幻想一种超的力量来实现它。后期墨家扬弃了“天志”的宗教思想。

《墨经》

相对于前期墨家――“宗教的墨学”来说,胡适称后期墨家为“的墨学”。他依据第三组史料,主要从知识论和逻辑学两个方面来考察后期墨家思想。

知识论是后期墨家思想的重要之一。随着西方输入,墨学中的知识论思想采逐渐为人们重视。但在胡适之前,除了章太炎对墨家知识论有所研究外,还没有人清晰地勾勒出墨学中的知识论体系。胡适受过西方哲学的训练,又具有良好的汉学功底,这为他发掘墨学中的知识论思想提供了上的保证。

胡适首先考察了墨家的认识过程:(1)知,材也。指“人‘所以知的’才能。有了这个官能,却不必便有知识”。又说:“此所谓知,如佛家所谓‘根’”。(2)知,接也。“这个‘知’是感觉。人本身有‘所以知’的官能,遇着外面的事物,便可以知道这事物的态貌,才可以发生一种‘感觉’”。“此所谓接,如佛家所谓‘受’”。(3),明也。“这个‘’是‘心知’,是‘识’。”“此所谓,如佛家所谓‘识’。”由此,胡适认为,“‘知觉’含有三个分子:一是‘所以知’的官能,二是由外物发生的感觉,三是‘心’的作用。”[24]如何使认识的三个阶段连接成一个有机的过程呢?胡适认为还必须有时间和空间的作用,“须有这两中作用,方才可有知觉。”[25]胡适还把后期墨家的认识过程看作是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一个逐步上升的过程,并以西方近代认识论思想为参照勾勒后期墨家的认识论概貌。但胡适夸大了“”在墨家认识过程中的作用,认为“有这贯穿组合的心知,才有知识”[26],这偏离了墨家重感性、重经验的认识论原貌。

获取知识的途径有闻、说、亲三种,即由别人传授的“闻知”,由推理获得的“说知”,由亲身观察获得的“亲知”。胡适指出,由于闻知、亲知获得的知识极其有限,所以墨家强调“说知”的重要性。从检验知识的标准上看,胡适认为:“别墨忠于墨翟的主义和经验主义的传统,也认为选择和行为是检验知识的标准。”[27]胡适把墨家检验真理的标准看成是一个的过程,这是符合客观事实的。但胡适对后期墨家检验知识的标准诠释是不够全面的,后期墨家提倡“名实耦”,实际上是强调实践对检验知识的作用,是朴素的唯物主义真理观。而胡适在这里说法很模糊,分成“选择和行为”与“实际成果”,却又明确指出它们的关系。实际上,二者都是实践的代名词。当然,墨家的实践和今天所说的“实践”有所不同。

综观上述三个方面,胡适是以近代西方哲学为参照系,把后期墨家知识论体系相当完整地勾勒出来,清晰地反映了墨家知识论的概貌。比章太炎的研究要丰富。他是这样做的第一人,此后的研究基本上是沿着他所开创的路径并加以完善的。

墨家的逻辑学是先秦思维方式的,但由于墨学尘封千古,文字古奥,近人多不敢问津。随着西方逻辑学的输入,一些学者开始向传统文化中寻找自己的逻辑学,章太炎、梁启超对墨家逻辑均有所研究,梁启超是近代第一个试图系统发掘《墨经》逻辑思想的学者,他在1904年发表的《墨子之论》一文中曾试图运用西方近代逻辑体系来勾勒墨家逻辑,但流于过简,且有点牵强。胡适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着力发掘《墨经》的逻辑成就。

胡适认为,墨家的“辩”是分别真伪的方法。《墨子·小取篇》有这样一段话:

夫辨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

前面六项是说明“辩”的目的,后面两句则总括“辩”的方法。

胡适对墨家逻辑的名词作了近代训释。首先对《墨经》中运用比较普遍的“故”、“法”作训释。他认为,“故”与“法”是《墨经》中极为重要的两个概念,只有“懂得这两个大观念,――故与法――方才可讲《墨辩》的名学”[28]。《墨经》中的“故”有两层含义,“故”的本义是“物之所以然”,是成事之因。另一层意义是引申而来的,即凡立论的根据,也叫做“故”。“故”在《墨经》中还有“小故”与“大故”之分,“小故”是一部分原因,大故是原因的总和。至于“法”,即模范,即法象。“‘故’是‘物之所以然’,是‘有之必然’”,“‘法’是‘所若而然’”,“一类的法即是一类所以然的故”。“科学的目的只是要寻出种种正确之故,要把这些‘故’列为‘法则’,使人依了做去可得期望的效果”。[29]

胡适还对《小取篇》的“或、假、效、辟、侔、援、推”作了近代训释。“或”有“疑而不决之意”。“假”是假设。“或”与“假”是两种立辞的方法。“效”是演绎法的论证。“辟与侔都是‘以其所知喻其所不知而使人知之’的方法”,“辟是用那物说明这物,侔是用那一辞比较这一辞”[30]。“援”相当于“类推”。“推”是归纳法。

胡适对“故”、“法”以及《小取篇》论辩七法的近代训释有许多可取之处,不仅仅在于训释的精当与否,更重要的是他的训释使墨家逻辑近代化成为可能。不可否认,其中的有些训释并不准确,比如,墨家的“或”实际上相当于或然判断,“假“相当于假言判断等等,但并不能由此而抹杀其对墨家逻辑研究的贡献。

在上一章我已经说明了章太炎、梁启超把墨家逻辑与印度因明、西方三段论相比较,胡适也一样,他以为因明有三支论式,西方形式逻辑也有三支论式:

印度因明三支

孔子必有死,

因孔子是一个人。

凡“人”皆有死,例如舜。

西方三段论

凡“人”皆有死,

孔子是一个“人”,

故孔子必有死。

胡适批评章太炎把墨家逻辑三支化是对墨家逻辑学的误解。“《墨辩》的‘效’,只要能举出‘中效的故’,——因明所谓的因,西洋逻辑所谓小前提,——已经够了,正不必有三支式。何以不必说出‘大前提’呢?因为大前提的意思,已包含在小前提之中。”[31]他举例说:

孔子必有死,

因孔子是人。

在墨家逻辑中,大前提省略了,因为“我所以能提出‘人’字作小前提,只为我心中已含有‘凡人皆有死’的大前提”[32]。胡适指出,墨家逻辑没有印度因明、西洋三段论的形式,却具有同样的效果。印度和西方的“法式的逻辑”是经过千余年不断完善而成的,而墨家的逻辑却尘封千年。况且墨家逻辑法式的缺陷,未必就不是他的长处。墨家逻辑能把推论的一切根本观念都说得明白透彻,有学理的基本,却没有法式的累赘。此外,印度、西方的“法式的逻辑”多偏重演绎,墨家的逻辑却能演绎、归纳并重。

胡适对墨家逻辑评价极高,指出他在哲学史上有四大贡献:

儒家极重名,以为正名便可以正百物了。当时的个人主义一派,如杨朱之流,以为只有个体的事物,没有公共的名称……这两派绝对相反:儒家正名论,老子杨朱的无名论,都是极端派。“别墨”于两种派之间,别寻出一种执中的名学。……这是墨家名学的的一种贡献。中国学派只有“别墨”这一派研究物的所以然之故。根据同异有无的道理,设为效、辟、侔、援、推各种方法。墨家的名学方法,不但可以为论辩之用,实有科学精神,可算得“科学的方法”。……这是墨家名学的的二重贡献。墨家论知识,注重经验,注重推论。……这是真正的科学精神,是墨学的第三种贡献。墨家名学论“法”的观念,上承儒家“象”的观念,下开法家“法”的观念。这是墨家名学的第四种贡献。

胡适对墨家“名学”评价之高由此可见。他对墨家逻辑的发掘、比较,为融通中、西、印三种逻辑奠定了基础。但是,胡适的比较仍局限于形式,忽略了逻辑现象背后的思维方式的比较。因此,他并未能揭示三种逻辑的本质不同。

特点

近代政治哲学范文第5篇

黑格尔之后,伴随近代西方的强盛兴起,西方文化中心论主导了学者的心灵,一般学者认为,中国形上学传统不强,认识论与逻辑不发达,即使中国有哲学,也偏于政治与伦理。其实,这不仅忽视了中国哲学中的道家传统和佛教传统,而且更反映了近代西方哲学问题意识影响下的局限。近代西方哲学从“认识论的转向”发展到“语言的转向”,出现了消解西方传统形上学的努力,乃至海德格尔以来西方哲学关于“哲学的终结”的断言,彻底改变了现代哲学的问题视界。另一方面,分析哲学对古典哲学的傲慢也越来越失去意义,在当代美国,政治哲学和道德哲学越来越成为哲学的关切焦点。不仅如此,美国和欧洲近年来坚持“中国哲学”研究和“比较哲学”研究的学者也日益增多,并取得了一些对欧美哲学界有影响的研究成果。这些都为我们提供了重新认识中国哲学的不同于20世纪前期的新背景。

当冯友兰在20世纪30年代初期撰写《中国哲学史》的时候,在他看来,我们有两种选择:一是坚持以西方所谓哲学为标准,较严格地取中国义理学中可与之对应相当者,以此为“中国哲学”,研究之,撰写《中国哲学史》。一是以中国义理之学本身的体系为完整对象,研究之,而撰写《中国义理学史》。甚或进而以中国义理学为标准,写成西洋义理之学史。冯友兰自然选择前者,因为20世纪的中国学术就是一个与世界,或者说西方“接轨”的世纪。他对第二种选择之不宜,解释说:“就原则上言,此本无不可之处。不过就事实言,则近代学问起于西洋,科学其尤著者。若指中国西洋历史上各种学问之某部分而谓为义理之学,则其在近代学问中之地位,与其与各种近代学问之关系,未易知也。若指为哲学,则无此困难。此所以近来只有中国哲学史之作,而无西洋义理之学史之作也。以此之故,吾人以下即竟用中国哲学及中国哲学家之名词。所谓中国哲学者,即中国之某种学问或某种学问之某部分之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名之者也。所谓中国哲学家者,即中国某种学者可以西洋所谓哲学家名之者也。”②可见,这里所说的作中国哲学史的问题关联着作为学科的中国哲学的定位与合法性。所以,冯友兰的这个说法表明,是否写“中国哲学史”,涉及是否设立“中国哲学”这一学科,涉及到是否设立“哲学”学科,涉及到是否整个引进近代西方学术体系和学科体系。不仅仅是“中国哲学史”如何写作的问题。如果我们肯定源于近代西方的现代大学建制,肯定大学建制中“哲学”一科的必要性,则必然要肯定从“哲学”的方向对于中国古代思想的研究与教学。

如何处理中国固有的义理之学体系中与西洋所谓哲学不甚相当者呢?冯友兰说:“中国哲学家又以特别重视人事之故,对于宇宙论之研究亦甚简略,故上列哲学中之各部分,西洋哲学于每部皆有极发达之学说,而中国哲学则未能每部皆然也。不过中国哲学家注重内圣之道,故所讲修养之方法,即所谓为学之方,极为详尽。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然在此方面中国实甚有贡献也。”③冯友兰一方面承认“此虽或未可以哲学名之”,而另一方面,在他的《中国哲学史》中则对此有不少叙述。就是说,某些中国传统的义理之学的内容虽不见于西洋哲学的讨论,但仍可以作为中国哲学史的内容加以叙述。

可见,由于中国古代义理之学与西方所谓哲学范围并不相同,故完全以西方所谓哲学之范围而切割古代义理之学中之一部或大部而谓之中国哲学,则古代义理之学的固有体系之完整性可能遭到破坏,且其体系中必有部分不能列入所谓中国哲学。这样一来,在事实上,我们在冯友兰给出的两个选择外,还可以有第三个选择,那就是,我们可以把中国义理之学即作为“中国哲学”,而不必按照西洋所谓哲学严格限定之。可以说,自冯友兰以后,中国哲学史的研究者都是以此种方法研究中国哲学史,即一方面在理论上认定以西方哲学的内容为标准,另一方面在实际上以中国义理之学为范围。20世纪的学者并没有表现出强烈的愿望去在理论上充分解决这个问题。

30年代后期,张岱年在其《中国哲学大纲》的序论中,也是一开始先讨论哲学与中国哲学的定义。在他的讨论中有几点值得注意:

第一,西方哲学中没有统一的哲学定义,他说:“西洋哲学家所立的哲学界说甚多,几乎一家一说。其实都只是一家哲学之界说,而不是一般哲学之界说。总各家哲学观之,可以说哲学是研讨宇宙人生之究极原理及认识此种原理的方法之学问。”④虽然哲学家们的“哲学”理解往往各立一说,但哲学教育家需要一种综合的“哲学”定义,张先生的这个说法是把哲学归结为有关宇宙、人生、认识方法的学问。

第二,中国古代没有与哲学意义相同的总括性名称,他说:“中国古来并无与今所谓哲学意义完全相同的名称。”他同时指出,先秦所谓“学”、汉人所谓“诸子之学”与今所谓哲学大致相当;魏晋时所称玄学,意谓约略相当于今之哲学;宋代以后所谓道学、理学、义理之学,其内容与今所谓哲学甚相近。但是,玄学、道学是各有其界域的,各是某一派哲学或某一类型哲学的名称,“与今所谓哲学之为一般的名称,并非相同。而总括玄学与道学的一般名称,在以前实在没有。”⑤这符合中国古代学术史的实际情形。

第三,在东西文化的视野中,“哲学”应当是一个类称。张岱年提出:“中国先秦的诸子之学、魏晋的玄学、宋明清的道学或义理之学,合起来是不是可以现在所谓哲学称之呢?中国以前的那些关于宇宙人生的思想理论,是不是可以叫做哲学?关于此点要看我们对于哲学一词的看法如何。如所谓哲学专指西方哲学,或认西洋哲学是哲学的唯一范型,与西洋哲学的态度方法有所不同者,即是另外一种学问而非哲学,则因中国思想在根本态度上实与西洋的不同,而中国的学问当然不得叫做哲学了。”他自己并不赞成这种看法,他提出一个很为重要的思想:“我们可以将哲学看作一个类称,而非专指西洋哲学。可以说,有一类学问,其一特例是西洋哲学,这一类学问之总名是哲学。如此,凡与西洋哲学有相似点而可归为此类者,都可叫做哲学。以此意义看哲学,则中国旧日关于宇宙人生的那些思想理论,便非不可名为哲学。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在根本态度上未必同,然而在问题及对象上及其在诸学术中的位置上,则与西洋哲学颇为相当。”⑥

张岱年最后说明,哲学又有一般的和特殊的之不同,历史哲学、政治哲学、艺术哲学都属特殊哲学,一般哲学则不包括特殊哲学,专指宇宙论、人生论、知识论。而他在《中国哲学大纲》中所用的“中国哲学”乃是指一般哲学,故不论及中国的各种特殊哲学。事实上,20世纪的中国哲学史家对于有关中国思想的“哲学史”研究的分界,无论在范围上还是内容上,都有明确的自觉,中国哲学史家从来没有企图以哲学史的研究代替整个的古代思想研究。

哲学一词是西方文化在近代大量引进后,日本学者西周由Philosophy翻译而来,而被国人所接受。“中国哲学”的概念亦因此而产生。但这一概念的建立过程是内在于、并被规定在整个近代中国文化的总进程的。中国近代文化的发展的总趋向是,在整个国家近代化的总方向及框架规定下,在学术教育上,以西方学术的分类为标准,而全盘承受之,通过建立哲学、文学、史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概念而形成中国近代化的学术体系,建立这些学科概念的作用,一是本原于西方学术的分途,可以有条理地了解西方学术的内容;二是便于引进西方教育体制,以这些学科概念为支住,建立近代中国大学教育的分科体系;三是与世界文化接轨,使中国现代文化依照这些学科概念的分工加以发展;四是以这些学科概念来分类整理中国固有的传统文化和学术体系。这是近展的大势。

然而,就人文学科而言,西方近代以来的学术分类难免根据于西方的历史文化经验,如果以之为绝对的标准或普遍的模式,去规范非西方的文化经验时,就难免遇到削足适履的危险。与其他中国近代建立起来的学科概念相比,“中国哲学”似乎略显尴尬。正如以上诸先生所说,最重要的问题并不在于中国古代有无“哲学”一词,而在于中国古代学术体系的分类中,并没有一独立的系统与西洋所谓哲学完全相当。中国古代确有自己的义理之学,这种义理之学是中国古代哲人思考宇宙、社会、人生、人心的理论化体系,而其中所讨论的问题与西方哲学所讨论的问题并不相同,论述的方式亦不相同。象宋明理学中所反复讨论而且极为细致的“已发与未发”、“四端与七情”、“本体与功夫”、甚至“良知与致知”等,都是与西洋哲学不同的哲学问题。在这一点上,前辈学者对此似少注意,如冯友兰认为,哲学的内容确定了,其问题也就确定了,他始终认为,中西的哲学问题是一样的,只是深入和讲述的程度不同。张岱年也认为中国哲学与西洋哲学的态度不同,但哲学的问题及对象相当。其实,中国与西方,虽然都有对宇宙、社会、人生的理论化的思考体系,但用以构成各自体系的问题并不相同。就中国大陆而言,五十年代以后,在当时的学风影响之下,马克思主义关于哲学史有共同的基本问题的观念,对中国哲学研究者更造成了较大的困扰;八十年代以来此种影响虽已渐消失,但学术界并未就东西方哲学史是否有共同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以取得共识。而西方哲学界长期以来拒绝把中国哲学作为哲学,只是作为思想、宗教来研究,正是因为认定中国哲学中没有讨论西方哲学中的问题,或没有以西方的方式来讨论。以西方哲学的问题为“哲学”的问题,或把哲学只理解为论证之学,而判定非西方文化是否有哲学,实质上是西方文化中心主义的表现。

上述中国文化的情况。并不是没有解决的方法。正如张岱年所提示的,我们应当把哲学看成文化,换言之,我们应当立基于全部人类文化,把“哲学”看作一共相(并非本体意义的),一个“家族相似”的概念。是西方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西方哲学)、印度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印度哲学)、中国关于宇宙、人生的理论思考(中国哲学),是世界各民族对超越、自然、社会与人之理论思考之总名。在此意义上,西方哲学只是哲学的一个殊相、一个例子,从而西方哲学的问题和讨论方式并不是哲学所以为哲学的标准。因此,“哲学”一名不应当是西方传统的特殊意义上的东西,而应当是世界多元文化的一个富于包容性的普遍概念。

因此中国的义理之学即是中国哲学,虽然其范围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其问题亦与西方哲学有所不同,这不仅不妨碍其为中国的哲学,恰恰体现了哲学是共相和殊相的统一。所以,非西方的哲学家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发展起一种广义的“哲学”观念,在世界范围内推广,解构在“哲学”这一概念理解上的西方中心立场,才能真正促进跨文化的哲学对话,发展二十一世纪的人类哲学智慧。如果未来的哲学理解,仍然受制于欧洲传统或更狭小的“英美分析”传统,而哲学的人文智慧和价值导向无法体现,那么二十一世纪人类的前途将不会比二十世纪更好。

另一方面,这种态度并不意味着我们不要学习西方哲学。西方哲学是人类智慧中理性分析和建构的精致代表,西方哲学的形态虽然是特殊,但其中不少问题的讨论是具有普遍性的。西方哲学哲学的论述虽然不是哲学所以为哲学的根本规定,但学习西方哲学可以为研究其他哲学提供具有普遍意义的重要方法。特别是西方近代以来的哲学,虽然它仍然内在于西方语言的限制,但伴随着人类的历史走向世界史,其中的讨论地方性局限渐渐减少,与科学与工业文明发展的普遍性之连结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