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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档案管理

城建档案管理

城建档案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策

一、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城建档案管理队伍管理意识薄弱。①建设单位对城建档案重要性认识不充分。城建档案是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极大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类载体的文件材料,是城市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而一些建设单位重建设、轻档案的思想严重,他们只注重工程的投资、工艺、质量等问题,对建设工程档案是否完整、真实等重视不够,没有把档案管理提到正常的工作范围,更没有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机制。②建筑行业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有待加强。在建筑行业中,许多资料员由施工员兼职,他们对城建档案的建立、整理的水平较低,对归档标准、要求没有具体的掌握,使工程档案与建设工程难以同步形成,工程档案资料接收时产生资料不全、零散、遗漏、丢失等现象。③有关部门对城建档案工作不重视,无法提供严谨的职能管理作用。城建档案的收集、保管工作需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城建档案部门并不能独立完成。虽然,国家有关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或其他相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除了一般的建设工程由于要工程备案而必须取得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外,其他的档案门类,由于其行业的跨度、法规的制约,特别是对与城市安全息息相关的电力、通信、地下管线等重要工程项目都不能及时接收进馆。

2.城建档案管理队伍缺乏专业的有经验的档案工作人员。①现有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已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随着建设工程量的不断增加,城建档案馆的档案接收、管理、利用工作压力倍增,造成工程项目档案入库存档缓慢,许多急待实施的工作,如工程声像档案采集、现场档案业务指导、城建档案编研、地下管线档案接收、经常性的档案业务培训、档案数字化建设等,都因专业技术人员缺少而无法深入开展。②严重缺乏技术人才。由于建设系统管理范围较宽,涉及的技术较广,信息化建设要求较高,现有人员无法满足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需求,对建设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造成了极大的困难。

3.城建档案管理缺乏安全保障。①自然因素。包括保存档案的管理体制、物质设施和防护设施。一般来说,各个城建档案馆都会有特定的保存场所,专门的管理机构,以及相应的管理体制。其安全困境一方面在于管理体制不顺,机构重叠,职能交叉等,使城建档案不能统一集中管理,流失严重;另一方面在于防火、防盗设施的缺乏。②人为因素。主要体现在网络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网络技术为城建档案高效服务提供了最佳途径,加快了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的收集并促进资源的及时沟通与交流。同时,利用网络信息,使城建档案信息资料共享成为现实,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个别电脑黑客利用一些破坏程序干扰正常的档案管理工作,如窃取资料,破坏数据库,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4.城建档案管理缺乏现代化数字信息技术。“重复建设”是城建档案数字化存在的主要问题。相互封闭性的开发,致使软件的通用性较差,为信息的交流和先进技术的提升带来了极大的困难。更重要的是财力的浪费。“观念束缚”是制约城建档案数字化的主要瓶颈。部分城建档案馆的工作人员一心想少花钱, 甚至不花钱,找技术水平较低、缺乏专业经验的软件开发人员来做,等开发完后才意识到是一堆过期的“ 演示软件”。管理体制不顺是城建档案数字化难于实践的关键。从商业角度来看, 城建档案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应当统一配发相关软件,而目前仅有指导和检查业务的职能, 无力推动下级业务部门的事业发展。

二、完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对策

1.切实加强城建档案管理队伍建设。首先,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城建档案管理人员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地做好档案工作。要以档案事业为重,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甘当无名英雄。要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密切配合;其次,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素质。主要包括:编目能力、编研能力、馆藏熟悉能力、社会需求探知能力、信息服务能力等。城建档案工作者既要有城市建设方面的知识,又要有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要掌握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多媒体知识、通讯技术、信息处理技术。要加强《档案管理学》、《科技档案管理学》等理论知识学习,熟悉档案管理的各个业务环节和基本技能。再次,提高档案人员的现代意识和创新精神。21 世纪是信息快速传递和快速增长的时代,要求档案管理者必须树立信息观念,利用网络技术管理档案,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同时,要求档案工作人员树立创新意识,克服墨守陈规、自我封闭的思想,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探索档案工作的新模式、新途径,增强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学会利用市场规律来开发利用档案,按照信息市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档案服务。

2.促进城建档案管理向数字化方向转变。一是改变城建档案保管方式。由于数字化城建档案载体的特殊性,其保管工作要注重档案设备安全和信息安全两方面。设备安全应在设备制造、系统安装和应用软件配置时考虑,主要抵御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而信息安全则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数字档案的可读性和可利用性,对设备更新情况进行跟踪,在出现不兼容或不可读取等问题之前就应将旧载体上的数字文件转换到新载体上,同时,为防止信息丢失,被非法更改等,尤其在网络环境中,更应该注意共享和保密,逻辑性处理与物理存储等问题。二是改变城建档案利用方式。城建档案信息网络的成熟运用,为数字化城建档案馆提供了极好的网络环境,也为开展城建档案信息个性化服务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未来城建档案利用服务的主要方式将不再是提供物理存在的实体,而是指引终端用户通过网络获得存储在档案馆库的数字化信息。只要城建档案编制与城建档案检索采用同一系统软件,将档案内容用一定的格式固定下来,再进行分类、归档、编号等管理,在编制检索时随机调出,组成各种不同类型信息检索工具,通过开展网上电子检索服务,从而方便地互传、互换信息。这种网上利用服务的开展,将会使城建档案工作进入一个崭新的工作环境,进入一种良性循环状态。

城建档案管理范文第2篇

城市建设档案(简称“城建档案”)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部令90号)和《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部令101号)等规定,进一步加强城建档案的管理,适应我省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需要,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工作是保证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安全、正常运作的重要保障,城建档案的接收、管理和利用是基建程序不可缺少的环节,各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对城建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住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采取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配备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设市城市应设立城市建设档案馆;中心镇及经济发展较快、建设量较大的镇也应设立专门的城建档案馆(室)。未设立专门城建档案馆(室)的城镇,城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和管理本地区的城建档案,并接受上级城建档案馆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要多渠道争取城建档案馆的经费来源,探索城建档案有偿使用的途径,争取将城建档案的管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各市城建档案馆要加强对县、镇城建档案馆(室)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各级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把城建档案工作列入建设事业发展规划,发挥其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城建档案事业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是保证城建档案完整、准确、及时接收的重要手段,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印发的《广东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粤建管字[*]35号)和《转发建设部关于认真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第78号令,切实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管字[*]105号)精神,支持城建档案馆(室)对竣工工程进行档案预验收。无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认可证明的,不能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同时,要积极做好有关文件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建设单位以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对工程档案工作的认识,督促做好工程档案收集和整理,并按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要严格按照建设部第90号、101号令的要求进行。城建档案的著录和归档整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城建档案管理范文第3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建设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建设档案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市建设档案事业的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

第五条建立健全以各级城市建设档案馆(室)为基础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网络,保证城市建设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设计应当符合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应当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将城市建设信息资料纳入收集范围,及时采集、接收、存储、整理。

城市建设档案馆(室)所必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通过预算予以安排。

第六条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业务上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重视本系统的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建立健全本系统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制度。

第七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保管和利用;

(二)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三)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接收和管理下列档案:

(一)各类城市建设工程档案:

1.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

7.城市防洪、抗震工程;

8.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防空工程;

9.军民共建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二)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地下管线工程(包括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地下管线)档案。

(三)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单位(包括城市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境卫生、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等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

(四)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科研成果和城市风貌史料。

(五)建设部、国家档案局确定的其他城市建设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接收、管理的档案材料的具体范围,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档案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有关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九条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材料由各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标准收集、整理,并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施工及竣工所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工程项目前期管理文件材料可以移交副本。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向有关部门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施工许可证期间,应当将有关申报材料向工程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备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在接受备案时,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有按规定移交城市建设档案的义务。

第十一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参加,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对建设工程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提出意见。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但建设工程决算资料可以在建设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移交。建设工程档案不齐全的,应当补充齐全。

第十三条各建设单位对形成的城市建设档案,除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送外,还应当做好整理、归档和利用工作,并由本单位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进行改建、扩建或者对重要部位进行维修的,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涉及结构和平面布置

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档案。

第十五条城市建设系统内部各专业管理单位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对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自档案形成之日起1年至5年内,根据需要选择接收。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下列地下管线工程档案: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前期工作、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工程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他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电子文件、照片、录像、缩微品等特种载体形态的档案资料。

前款规定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建设工程档案一并或者单独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到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查询该建设工程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档案资料,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机关说明地下管线现状情况。

第十八条城市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应当将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地下管线及时修改、补充到地下管线专业图上,并在修改、补充后3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

第十九条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地下管线进行普查和补测。普查和补测形成的档案材料,由城市建设档案机构负责管理。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收集、整理或者补测补绘档案材料确有困难的,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可以提供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有计划地编纂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有关单位查询利用档案信息资料,城市建设档案机构除收取复印费等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涉及国家秘密的城市建设档案应当按照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确定密级,并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未经产权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查阅使用。

有关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充分地利用城市建设档案资料,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防止各类损害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二条城市建设档案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依法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统计、保密等工作。

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维护史实,遵纪守法,具备相应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不按期移交业务技术档案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向城市建设档案机构报送地下管线档案资料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城市建设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档案予以接收的;

(二)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或者档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

(三)其他、行为。

城建档案管理范文第4篇

1.1声像收集工作滞后在城市建设拍摄的过程中,由于建筑种类众多,往往需要分部门拍摄。但是在拍摄结束后却缺少统一将照片及时收集汇总的部门,并且在拍摄过程中的部门大多是业务部门,其随机性非常强,在统一归纳照片时,档案形成部门对于照片的具体拍摄时间、图片内容以及录像的数量等都不好把握。这些收集起来的声像资料虽然能够交给档案部门,但是档案部门却不能非常系统的对这些资料加以总结、归类。收集声像资料方面也是档案部门的苦差事,由于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只能由档案部人员向各个工作人员手中讨要资料,工作往往处于被动状态。

1.2资料保管难许多单位中制度混乱,声像档案形成部门需要查阅以前的声像资料,为了查阅方便,他们宁愿将部分档案长期放在自己单位甚至承办人手中保管,往往不愿意将已经形成的城市声像资料交到专门的城建档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研究。但是因缺乏档案管理专业人员及专门的场所,档案极易发生丢失、损坏问题。这样保管,一方面增加了档案的分散性,不利于统一管理;另一方面没有专业的人员管理,档案管理工作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不便于发挥其最大的价值。此外,一些档案形成部门由于经费不足,相应的恒温、恒湿且防磁的保存环境缺乏,久而久之部分档案也将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坏。况且在档案形成部门经常将会有无法及时归档处理的图片,图片上的文字会逐渐变得模糊,由此便不能及时理清其中的来龙去脉。

2规范城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策略

2.1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应全面予以展开,不但要严格的要求相关工作单位,对于普通的民众也应使其意识到城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首先,宣传上要强势,提高大家对城建声像档案收集管理工作的认识。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途径,大力向市民宣传城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保证大多数城市居民都能受到城建声像档案管理的常识性教育。其次,手段上要严格,使收集完整规范的城建声像档案成为做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要进一步强化城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通过一定的手段予以落实、实现保障。针对档案建立过程中出现的声像资料收集困难这一现象,必须通过严格的制度加以约束,明确城建声像档案不规范、不齐全的不能给予竣工验收,不能给予结算工程款,从而保障档案管理部门能够将实际收集到的各部门信息归档,避免造成信息的丢失,减少档案制作所需要的时间。再次,制度上要规范,以管理的规范确保城建声像档案资料的规范。对于档案形成部门与档案管理部门造成的档案声像资料保存分散的问题,相关监督部门必须严格监督,各个单位要建立起统一的、安全有效的管理制度,逐渐改善城建声像档案的保存环境。在各单位逐渐形成完善的信息采集、拍摄、信息收集和整理归档的完整流程。在进行城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的管理制度的过程中,也必须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才能保证各项制度的顺利实施。

2.2改善城建声像档案的保存环境由于城建声像档案中包括图片、图形、声像等资料,所以,对于保存环境的要求也是比较严格的。城建声像档案保存的地方,应当能满足一定的要求。对于档案中的声像资料必须要在声像柜中单独保存,同时应当注意远离光线以及磁场等物质。改善城建声像档案的保存环境,能够延长声像档案的使用寿命,在实现城建声像档案集中管理的过程中也是非常关键的一步。

2.3提高组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要想使城建声像档案为以后城市的发展做出贡献,前提是有高质量的声像档案。要想收集出高质量的城建声像档案成果,首先要有具备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因此,应培养出一批高素质的技术人员,在城市建设声像拍摄的过程中抓住重点拍摄。同时为技术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鼓励其进行钻研,使得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工作人员脱颖而出。其次,为技术人员配备精良的设备,增强技术人员的工作热情,培养出其责任心与使命感,为城建声像档案制作做出贡献。再者还应当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管理人员,既能对城建声像档案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同时又掌握着先进的现代化技术。第四,要强化好各部门之间的合作意识。对于城建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流程,在这个过程中的任何一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各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才能使得城建声像档案管理工作更加顺利的进行,为城市的进一步发展提供最为真实的参考。

3结语

城建档案管理范文第5篇

一、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条件

1.城建档案管理思想现代化

我省城市三年大变样活动给城市建设不断投入新的活力,而城市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对城建档案馆(室)的服务工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管理思想是种意识形态,来源于管理实践活动。由于管理思想从根本上决定了管理系统中的最主要因素——管理者如何改进管理体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技术含量高的管理手段,对档案管理的现状和将来的发展趋势有一个长足的考虑等,因此,档案管理思想现代化,对于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1)科学的观点;城建档案管理是一门专业学科,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建设与管理的要求,满足三年大变样活动的要求,做到资政惠民,从而促进城市建设的发展。

(2)效益观点。实现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是城建档案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的前提。运用现代化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运用现代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城建档案信息进行科学管理,以提高档案工作的效益,减轻劳动强度,发挥其信息资源集成的功效。

2.城建档案管理组织合理化

城建档案管理的组织合理化,就是要根据档案保管单位及其设置,根据档案的收集、整理是为了更好地提供利用的原则,根据社会实践活动对城建档案工作的要求,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组建档案管理和开发利用的组织体系,满足现代社会的需要。也就是说,各城建档案馆(室)在其内部机构设置、组织建设方面要合理,便于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例如:考虑馆藏结构、服务对象,为城市建设和管理利用提供便利条件。

3.城建档案管理方法科学化

在充分分析研究本馆(室)所藏档案现状的基础上,运用一整套适应现代化管理的科学方法,使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标准化、系统化、准确化、最优化。标准化,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从立卷、编目到保管利用等一系列工作依据科学的标准制度规范来做。系统化,是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处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一切活动,开展城建档案工作的各项标准、规范必须系统、配套。准确化,就是要有准确、完整、全面的数据。最优化,就是要考虑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最优化是相对人、物而言,城建档案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档案信息资源对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作用。

4.城建档案管理手段现代化

运用现代化理念,利用现代化设备,采取先进的手段管理城建档案的工作。随着城市的发展,城建档案信息量急剧增加,各行各业对城建档案信息的需求急剧上升,同时对信息和信息服务质量要求也不断提高。利用计算机、复图、晒图、缩微、摄录像等高新技术和设备,搞好城建档案管理和提供利用工作,加快档案信息传递速度,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以上四个方面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城建档案管理思想现代化是核心,管理组织合理化是保证,管理方法科学化是基础,管理手段现代化是工具。没有思想现代化,那么管理组织合理化、管理方法科学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将无从谈起;而管理组织合理化、管理方法科学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反过来又促进了管理思想现代化。总之,抓好以上四个方面工作,是实现城建档案管理和服务现代化的必要保证。

二、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城建档案管理现代化

1.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基础建设

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制订科学的管理体系和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加强城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及相关工作建设的规划与管理。

认真做好城建档案的收集、整理、编目、鉴定工作,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特有联系,维护其自身独有的特点。著录时要认真分析研究形成档案的内容和形式,内容要有科学性,严格执行《档案著录规则》。

利用城建档案进行科学研究、编纂技术资料或进行技术资料汇编,是城建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向纵深发展的表现。要适应知识经济和信息化时代的发展,明确工作重点,找准工作对象,深化和拓展工作内容。

2.汲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果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城建档案管理现状,引进和吸收国内外档案界及其他学科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成果。城建档案坚持保持自身独有的特点,博采众家之长,融合提炼,取长补短,快速提高城建档案管理水平。

3.实行集约化组织管理,合理调整人员结构

领导应集信息技能、管理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于一身,要有敏锐的信息意识、开放的个性、良好的大局观及较强的决策能力与协调管理能力。加强档案工作者的业务技能培训,培养一批具有较高综合业务素质的人才。加强档案管理体制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吸收消化其他学科的新技术、新成果及成熟的理论,促进城建档案管理水平的飞跃。

4.建立先进、科学的城建档案管理体制

建立先进、科学的城建档案管理体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多种形式提供利用工作,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及时降密解密,扩大服务对象,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多样化用户需求。在管理方法上,要改变过去单纯行政管理方法,对城建档案工作中的各个环节、程序进行质量控制和目标检测,并使法规制度更加严谨和科学,以确保管理人员的智能和现代化装备功能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