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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加快文明城建创建讲话

城建局加快文明城建创建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举全市之力,聚万众之心,大力开展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活动。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争创文明城市的责任感、紧迫感

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深入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和省相继启动了全国、全省文明城市争创评选工作。这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执政为民造福于民的重要体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战略举措。全国全省各地纷纷抢抓机遇,掀起了争创文明城市的热潮。济南作为组群式大城市的中心,要争取首批进入全省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既是上级党委政府交给我们的政治任务,也是我市加快推进城市化面临的一个重大机遇,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意义重大而深远。市委、市政府认为,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济南已经具备了较好的基础和条件,我们应当审时度势、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举全市之力争创文明城市、建设美好家园,力争首批获得“省级文明城市”称号,争取早日跨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发展阶段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中央对文明城市的这一定位,涉及到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各个领域,涵盖了三个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体现出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是一个很高的标准要求。文明城市的称号,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是最有价值的城市品牌,是最为重要的无形资产和战略资源,也是国内不少城市奋力争创的重要目标。现在,城市与城市的竞争,首先比拼的是经济实力,但归根到底还是文化的竞争、文明的竞争,唯有高度的城市文明才是城市发展的永恒动力。作为一种可转化的生产力要素,城市的文明程度是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的重要“资本”;作为整个社会文明的“窗口”和“制高点”,城市文明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影响和带动区域文明乃至整个社会文明水平的提高。通过争创文明城市,城市美了,环境优了,品味高了,形象好了,城市的“含金量”和吸引力就更大了,综合实力和发展活力就更强了,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自然也就更多了。开展争创文明城市活动,决不是单纯地为了争一项荣誉、夺一块牌子,而是全面提高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基础工作和战略举措;也不是一项孤立的活动、一般化的工作,而是统揽全市三个文明建设的龙头和抓手;更不是搞形式主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而是造福于民、惠及百姓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我们争创文明城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方面多层次需求,为了进一步实现、维护、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说到底,就是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创造更加文明幸福的生活。

这次创建工作与以往不同,其工作内容更广、标准要求更高、指标体系更细、测评办法更严。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我市分解了大项小项具体内容,从这些目标看,争创工作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和不少薄弱环节。城市环境建设方面,规划落实不够,随意搭建现象严重;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影响了市区秩序;市区河道水质较差,环境卫生问题尤为突出;沿街墙壁、店铺、电线杆上乱写乱画现象严重,各类车辆乱停乱放和乱设摊点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治理;城郊结合部及城乡出入口卫生问题有所改观,但仍存在有碍观瞻的垃圾死角。社区创建工作方面,文体活动阵地缺乏、功能单一,社区服务产业化程度不高;社区资源部门化现象严重,许多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服务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基本不向社会开放。行业创建工作方面,一些行业社会信用意识淡薄,存在假冒伪劣、制假售假、以次充好、商业欺诈现象;创建氛围不浓,公共场所大型公益性广告严重缺乏,远低于《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规定的的要求。市民文明素质方面,乱穿马路,践踏草坪,损坏花草树木,损坏公用设施,乱扔杂物,乱丢垃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随地吐痰等不文明现象大量存在。总之,我们的三个文明建设、我们的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虽然取得不小的成绩,但还存在不少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与先进城市相比有不小的差距。这些方面,既是争创文明城市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契机下大力解决好了,城市文明程度就会有一个新的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就会有一个新的改善,整个争创工作就会上一个新的台阶。全市上下各行各业,要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迅速掀起争创文明城市的热潮,把这件关系济南长远发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实办好。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我市争创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重,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全省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条件,着力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努力把济南建设成经济发达、生活富裕、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文化繁荣的现代文明城市,力争首批进入“山东省文明城市”行列,进而向全国文明城市迈进。

具体争创目标是:完善、配套的基础设施;舒适、宜人的居住环境;稳定、安全的社会秩序;丰富、高雅的文化氛围;团结、和谐的人际关系;文明、开放的城市形象。

争创文明城市,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必须把握好“四个原则”: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城市的文明、社会的文明要靠人的文明来实现,市民是城市的主体,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在于通过这个载体,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群众享受到更多的物质文化成果,使争创过程成为群众追求文明进步、展示良好风貌的过程。二是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文明城市是经济、政治、文化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要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统筹兼顾、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生产生活生态全面改善,把三个文明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三是坚持城乡联动。创建文明城市,是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的重大举措,不仅包括城区,也包括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城乡联动,协调发展,整体推进,实现全市文明、全面文明。四是坚持全民参与、求真务实。要充分发挥群众在创建工作中的主体作用,让群众参与,让群众受益,让群众高兴,让群众满意。要在抓好集中创建的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和长效管理,防止短期行为和形式主义。在争创工作中,要突出“五个重点”。

(一)要以实现经济跨越发展为重点,增强综合经济实力。经济是城市发展的命脉,是城市文明的基础。没有发达的经济,就没有现代文明。全国文明城市首要条件是连续两年人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济发展速度跟不上,就没有资格申报参评文明城市。要把加快经济发展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以发展保创建,以创建促发展。要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坚定不移地走好工业化、产业化、民营化、城市化的道路。要把工业化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实施大集团、梯队、培植三大工程,全面实现到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家、规模以上工业销售收入亿元、利税亿元的目标;以产业化为抓手,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培植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建设以优势农产品为主导的规模产业基地;以建设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为目标,发挥交通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和第三产业;大力实施“全面开放、全民经商、全民招商、全力保护、全面推向民营经济”的五全战略,掀起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的热潮。要全面、准确、积极地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善于用市场经济的方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

(二)要以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切实提高人的素质。提高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水平,最终要靠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来支撑。要以实施“市民素质工程”为总载体,把思想教育与整治环境、德治人心与法治社会有机结合起来,使文明城市创建的每一项工作,都能成为陶冶人、教育人、提高人的重要活动。深入贯彻落实《纲要》和《规范》,强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以打造“诚信济南”为目标,深化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在窗口服务行业广泛开展以“展行业风采、树济南形象”为主题的行业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树立行业新风,提升服务质量。紧紧围绕关心和帮助困难群众,广泛开展“结对帮扶献爱心”活动,千方百计帮助特困家庭、下岗职工、孤寡老人、残疾人、失学儿童等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让他们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从具体事情抓起,从一言一行做起,从一点一滴改起,精心设计并推出各种有效的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道德建设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引导人们在社会做个好公民、在单位做个好干部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要倡树时代新风,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做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影响广大群众。广大市民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不文明言行,培养良好文明习惯。要管好自己的嘴,不随地吐痰、不出口成“脏”;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管好自己的腿,不乱闯红灯、不践踏花草,以实际行动树立全社会的文明风尚。

(三)要以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为重点,高标准搞好城市规划与建设。城市是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产物,是衡量一个区域综合实力强弱、文明程度高低的最直接的载体。要抓住济宁组群结构大城市建设的历史性机遇,以新的理念认识城市,以战略眼光规划城市,以精品意识建设城市,以市场化手段经营城市。提升城市品位,规划是基础、是龙头,规划城市要有战略眼光,不仅规划上大气、设计上超前、布局上科学,还要丰富规划内涵,彰显本地特色。要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方针,编制好城市总体规划,特别是西城区的规划。狠抓城市规划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乱搭乱建,对未经规划批准擅自建设和违章搭建的建筑,必(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须强行彻底拆除。要树立精品意识,不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公用设施、文体设施、标志性建筑,都要精心设计、精心建设,力争建成精品工程。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西城区的建设,一手抓东城区的改造和美化。进一步加快行政办公中心、九州方圆、维多利亚花园等重点起步项目的建设,尽快建成一批能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的标志性建筑。加快以“五纵五横”城市路网为主体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交通网络,提高供水、供气、污水治理的能力,使基础设施不但能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即期需求相衔接,而且能满足经济社会的中远期发展需求。加大老城区改造开发,进一步改善老城区居住和生活环境。加快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生态林业、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加强对各类资源的管理和保护,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施新一轮“绿亮清”工程,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展现优美的城市风貌。要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根据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规划建设一批文化、体育、科技、会展等场馆设施,实行资源共享,向市民开放。要在车站、广场、公园、城市出入口、城市中心区、大型商场、主干道等设置高标准的公益广告,在电台、电视台黄金时段,《济南新闻》突出位置播放和刊登公益广告。

(四)要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环境面貌是城市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是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我们必须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切实改变城市环境面貌。要加大市容环境的整治力度。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有碍观瞻、影响城市形象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抓好社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的环境、秩序“脏乱差”、“牛皮癣”等问题的整治,加强待建地段、地块的围墙美化。市环卫部门要切实担负起对城市环境卫生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辖区环境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认真解决好主次干道卫生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门前三包合同签约率要达到以上。重点解决好薄弱时段和重要路段的清扫保洁问题,重要路段实行小时保洁制度。要加大交通秩序的整治力度。交警和执法部门要从建立长效管理制度入手,以整顿行人、非机动车乱窜乱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为重点,规范运行线路和秩序,使交通环境和秩序有一个大的改观。市区的“木的”、“摩的”档次低且数量过多,直接影响城市秩序,要在加强管理、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先严格控制、减少数量,再适时逐步取缔。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实行规范化管理、市场化经营。要加大城市入口、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改变目前违章建筑多、乱堆乱放多、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多的现象,加强建设和管理,树立宽敞、整洁、亮丽的城市门面。要加大市场秩序的整治力度。采取整治与疏导相结合的方式,整治乱摆乱卖现象,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有力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整治各类专业市场,规范经营秩序。在加强专项治理的同时,更要建章立制,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标本兼治。要整合城管力量,尽快推行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联合执法制度,形成城市管理的合力,积极探索综合执法的新机制、新办法。

(五)要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重点,确保社会政治安全。健全的民主法制、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秩序,是文明城市的重要标志和内容。要实施“阳光政务”工程,加大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力度,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社会听证制度,落实群众对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推进依法治市,坚持依法行政,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惩腐败分子,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要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决查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案件。要坚持依法行政,严肃执法、公正司法,严厉打击“三乱五霸”行为,在全市叫响“济南境内无三乱”口号。要严格规范政府部门收费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三乱”行为和破坏经济发展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要深入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特别是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要扎实推进“平安济南”建设,把“四个确保”、“四大查”和“九个一批”真正落到实处。要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及时发现和坚决铲除社会黑恶势力,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促进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要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立健全依法治访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稳定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使济南成为全省全国最稳定最安全的地区之一。

三、夯实基础,全面发动,营造争创文明城市的浓厚氛围

争创文明城市,活力在基层,关键在基层。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争创文明城市的关键环节来抓,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城市,要着力抓好文明社区争创工作,以“整洁、安全、便民、文明”为目标,以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社区文化、加强社区管理为重点,突出建筑、绿化、美化、净化等硬件特色,提高服务、管理、教育等软件水平,着眼绿色、安全、温馨等文化品位,为市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真正把各类社区建成服务便利、秩序安定、环境优美、文化丰富、管理先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农村,要深化“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以此推动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坚持“用社区的标准建设农村,用市民的理念教育农民”,积极争创小康文明村,延伸统筹城乡发展的途径,拓展农村建设和发展的内容,促进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延伸。要繁荣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民富、村美、风正”的新社区,使广大农民过上幸福文明的新生活。

争创文明城市的广度和深度,取决于人民群众的参与程度。群众是争创文明城市的主体,只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才能使争创工作落到实处。要让群众既成为争创工作的主体又成为受益的主体,使群众主动关心争创、自觉参与争创。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要迅速行动起来,对争创文明城市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叫响“做文明市民、建美好家园、创文明城市”的口号,开设不文明行为新闻曝光台,真正使文明城市争创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调动起来,把人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创建文明城市必须推广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型。在创建过程中,要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热潮,善于宣传推广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个人事迹,树立先进典型,振奋精神,激励群众,充分调动全市党员干部的奉献精神和工作激情,积极投身到创建大潮中去。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要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整改。要通过树立典型,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推进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加强领导,强化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争创文明城市,是一项全局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责任,也是全市人民的共同任务。各级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同志,一定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真正把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确保实现争创全省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争创文明城市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必须有高标准的要求、超常规的措施、强有力的领导。市里成立了高规格的争创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组织领导争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争创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指导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根据争创工作的总体安排,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主管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制定实施计划,抓好责任落实。市委、市政府把争创文明城市的任务目标分解落实到了相关市领导和责任单位,这是硬任务、硬指标,必须完成。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文明城市的测评指标,细化争创任务,明确工作标准、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逐级分解落实,做到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人员,包时间、包质量、包达标,在全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几大班子合力抓、条块结合共同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的领导格局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责任体系。

健全制度,常抓不懈,实行严格的督导考核机制。争创文明城市重在建设,贵在持之以恒。要积极探索争创文明城市的具体管理制度和方法,做到有章可循,使争创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健全多元化的投入保障机制,把文明城市争创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对必要的经费要予以保证,并随着经济增长相应增加。要健全监督检查机制,人大、政协要组织代表、委员对争创工作进行专项检查、视察和质询,新闻单位要加强舆论监督。市争创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市文明办要经常开展暗访,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要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把文明城市争创工作列入党政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与评先树优结合起来,与干部的考核奖励结合起来,制定科学合理的测评标准,对争创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同时让社会各界进行评议。

求真务实,贴紧实际,确保取得实效。创建文明城市不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主要目的是要通过创建,使城市的竞争力更强、群众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更高,各项工作要真正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切实按规律办事。要坚持“唯真、唯实、唯严”的作风,从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抓起,从具体事情做起,大胆管理,严格管理,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坚决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