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
2、正文:要求结构严谨,表达简明,语义确切,论点鲜明,论据充分,引用规范,数据准确。文内标题要简洁、明确,标题层次不宜过多,可采用阿拉伯数字连续标号,如“1”“1.1”“1.1.1”的形式。
3、来稿子标题的层级序号。标题层次不宜太多,建议文内标题层次为四级:一、(一)、1.、(1)。
4、附3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4~8个关键词,摘要简要地介绍研究目的、方法及主要结论。英文摘要和中文摘要对应,不超过300单词。
5、本刊采用页下注释。正文中注号用阿拉伯数字加圆圈标注于相关句子的右上角,通常应在相关标点之外。
6、来稿文责自负。根据《著作权法》,结合本刊具体情况,编辑部可作修辞等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则需征求作者意见。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动退稿处理。
7、原稿中图、表集中附于文后,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题。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
8、本刊优先采用紧跟学科前沿,有学术深度、理论创新、经验提炼之原创性论文。
9、来稿若有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请详细列出基金或其他资金项目类型、名称及编号,每篇来稿的基金项目或其他资金资助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个。
10、稿件刊登时作者署名及顺序以稿件为准。稿件有多位作者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投稿后不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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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曲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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