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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是履行宏观合同管理责任的具体体现。其目的在于引导并规范发承包人的建设行为,从原则上明确并界定建设工程实施双方在建设施工全过程中权利和义务。但其仅解决了签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的基本要素问题。采用节点而非路径的方法进行施工合同风险控制。既有文献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的研究主要基于三种视角:发包人[1~2]、承包人[3~7]和合同本身条款约定[1][8]。且仅从各参与方自身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少化来探讨合同的签署并提出相应项目管理措施,没有将项目相关方视为风险承担整体来探讨风险最低。因此,基于系统整体思想从全过程、全方位和项目全员参与的视角对合同风险管理的实现路径进行探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1 风险与风险管理

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时间段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风险损失等要素组成。对于建设工程项目,其风险具有三个典型特征[9]:①风险因素具有大量性。可产生风险的因素种类繁杂、数量多,有自然灾害、技术进步和非技术风险等;②风险防范具有多元性。一个建设项目具有多种利益相关者,要使风险降到最低,则要求相关方共同协作,合理界定并承担风险,共享收益;③风险损失的严重性。由于建设项目的投资与规模巨大,建设周期长,一旦出现风险失控事件,意味着风险由潜在可能性转化成了具体现实性,势必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与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深远。为了避免风险事件的出现,必须进行风险管理。所谓风险管理,就是指如何在一个存在风险的环境里把风险减至合理水平的过程。或者说是组织(个人)用以降低风险的消极结果的决策过程,通过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选择与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后果,从而以最合理的成本收获预期的安全保障。

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

根据合同风险的归责主体,可分为广义和狭义合同风险,前者是指各种非正常的损失,它既包括可归责于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又包括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导致的损失;后者仅指因不可归责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事由所带来的非正常损失。根据合同风险来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可分为合同本身所带来的风险和合同履约过程的风险。合同本身风险即合同条款形成的风险。比如合同缺陷、合同价格、结算方式、合同工期、工程款支付、工程变更与签证索赔和其他费用等风险。合同履约过程中也会出现不可预知的风险。比如履约环境恶化、不可抗力、合同履行不当不到位和利益相关方不作为等风险。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

除不可接受风险之外,任何风险都有一个最适宜的承受主体。因此,应基于系统整理思想分配合同风险,这有利于实现项目风险总支付最低。这需要发包人对建设项目合同风险有一个系统整体规划,具备双赢甚至多赢的理念,构建一个全过程管理的具有风险意识的知识结构完备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风险管理。建设项目施工的直接利益相关方主要有发包人和承包人。因此,要降低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需要发承包人具有全过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能力。

3.1 发包人合同风险管理

根据建设项目推进的时间进程,对于建设项目施工发包人的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可分为五个阶段:设计、招标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

3.1.1 设计阶段

发包人应优选设计人,设计人的工作质量决定了施工图的设计深度与质量,进而影响建设项目的可施工性与设计变更量。发包人应认识到施工合同风险的管理始于设计,终于保修期;而非始施工合同签署时,也不仅是贯穿于建设项目的施工期。这要求发包人具备系统管理和全过程风险管理理念。因此,发包人在设计阶段应考虑如何分步分阶段构建并充实项目管理团队,由其负责项目的设计质量监控、招标发包、合同订立、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与结(决)算,从源头控制项目实施风险,防止信息漏出。建设进程中,各阶段信息量可能变化如图1[10]所示。图中的折线表示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信息流失。导致信息流失的最可能原因是项目成员结构不稳定。不稳定的根源在于:①发包人缺乏全过程管理的理念;②仅配备专门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多种能力的项目管理人才。而图中曲线则表示在整个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信息并未流失,只存在稳定增长与积累。显然,基于系统理念构建项目管理团队有利于降低施工合同风险,保证团队的稳定性还有利于降低人才培养成本,团队具有合理知识结构有利于降低合同风险的同时,还可以降低学习成本。总的来说,项目管理团队应具备老中青相结合的年龄结构,在知识结构能力上应搭配懂设计、精通招投标与工程审计、有丰富施工管理经验和会协调的专门人员,方可实现有效管理与合理控制建设成本并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3.1.2 招标投标阶段

建设项目招标的意义在于以合理的投资,选择最适宜施工单位。要实现优选施工单位,当地建设有形市场的规范性和发包人的招标文件质量是关键。在招标投标阶段,发包人必须高质量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拟定符合招标项目特点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选择合适的合同价格形式、拟定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合同实质性条款、发现施工图的缺陷等工作。通过编制高质量水准的招标文件以实现下列风险控制效用:①合理分配发承包方应分担的风险;②确保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质量,不至于出现工程量计量不准确、清单缺项漏项,现时发现施工图缺陷并及时纠正;③评标标准与方法合理可行并可以实现优选承包人;④通过合同主要实质性条款的全面合理准确约定提高谈判效率,降低合同谈判难度并保障项目实施成本的合理性;⑤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确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变更估价原则,充分保证合同价格的合理性水平,减少变更估价的不确定性,减少因项目实施地区造价管理部门工作不到位、缺位或不作为带来价格调整的难度、不经济性与不确定性。⑥结合项目特点和项目管理经验增设专门条款。而增设类似条款是有助于项目顺利推进的。比如劳务工资拖欠救济条款。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的施工合同类型主要有两种:单价和总价合同。选择哪种合同形式,需要发包人进行综合分析项目情况。对于工期短,建设规模小,结构型式不复杂的建设项目,则可以采用总价合同。反之,则采用单价合同为宜。不论是采用总价合同还是单价合同,工程量清单应无缺陷,清单工程量是准确的。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的高质量有利于减少了工程计量计价的风险,降低变更估价可能性,进而控制了施工合同风险。

合同价格形式确定之后,合同实质性条款的约定是重中之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关系到风险的合理分担、变更处理、项目的建设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和发承包双方依赖关系的建立。作为发包人,具有整体利益观,即应在充分估计建设项目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风险分担原则。对法律法规类、政策类、不可抗力和合同可能存在缺陷的风险进行深度分析,以便有针对性的采用风险防范措施,对施工合同条款的合理约定。风险转移或风险自留或风险减轻及其组合等。

3.1.3 项目施工与竣工结算保修阶段

在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发包人的内部组织管理应具有科学性。建立现场工程师管理制度,派驻协调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现场工程师协调沟通,确保工程款按时支付、现场变更签证合理性和索赔管理的及时性。建立有劳务分包负责人列席的工程例会制度。在第一次工程例会中,应一次性告知劳务分包人在进度款支付申请中应注意的事项,发包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的措施与办法。

在项目竣工结算与保修阶段,发包人应注意审核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准确性,对项目的保修期管理责任到人,建立定期巡查制度。

3.2 承包人合同风险管理

对于建设项目施工承包人,建设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应始于投标阶段,终于保修责任完成。因此,承包人的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可分为五个阶段:投标、施工、竣工验收、结算和保修。

3.2.1 投标阶段

对于投标阶段,承包人对建设施工合同风险的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①在招标投标阶段组建投标团队,投标团队应是项目管理团队的雏形,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和造价工程师应参与;②要深入研究施工图纸,准确把握设计者的设计理念,准确掌握施工项目信息,编制合理施工方案。③要深入研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控制价,准确把握招标人的偏好。对施工图、招标控制价的深入分析研究有利于发现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之间的差异,甚至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的缺陷,进而确定投标策略。㈣要对主要合同条款进行研究,以确定报价策略、施工合同谈判策略和合同风险管理重点。⑤要对评标标准与方法进行研究,以免废标,确保投标资格,最终中标。⑥应对项目所在地的材料设备市场进行深入调查,确保工程成本控制和投标策略的拟定。

3.2.2 施工结算保修阶段

在施工阶段,组建科学的项目管理团队,确保工程质量,合理利用工程变更,不遗漏签证,适及时取得进度款,及时索赔与报送竣工结算资料,注意过程资料的同步性,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确保工程资料有效支持工程结算造价主张,避免出现两张皮现象。建立保修回访制度,以赢得信誉。

4 结 语

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因素有多种,主要有人、机、料、法、环。因此,基于系统整体思想构建全过程、全方位和项目全员参与的建设施工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是实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目标的最佳途径。

参考文献

[1]杨久林.承包商工程施工的合同风险与评审[J].重庆建筑,2004,(02):45~47.

[2]缪希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的风险防范研究[J].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01):18~21.

[3]孙翠兰.建筑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和控制[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3,(07):159~160.

[4]付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规避策略[J].时代金融,2012,(27):184.

[5]毛兵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防范与控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2010,(23):42~44.

[6]杨久林.承包商工程施工的合同风险与评审[J].重庆建筑,2004,(02):45~47.

[7]李文忠.施工合同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河北企业,2006,(10):23~24.

[8]陈子兴,庞颜玲,陈柏光.从审计角度谈工程施工合同签订[J].财会月刊,2010,(26):56~58.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风险管理;合同

中图分类号: TV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 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作为国家基础建设的一部分,水利工程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综合性,工作条件复杂,投资多等特点。尤其是在新的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水利工程建设正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业的竞争与挑战,因而通过强化施工管理已成为提高水利工程企业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在安全规范合同管理的前提下,加强施工质量、工期进度、施工成本及安全控制,从而防范和规避风险,实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2.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概述

2.1 水利工程合同管理基本内容

水利工程是用于控制和调配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达到除害兴利目的而修建的工程。水利工程建设是国家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水利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履约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的合同的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与其他工程相比,水利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工程投资量巨大、施工环境复杂、施工范围广等特点,且容易受工程所在的地质条件、水文地理、气候环境等因素影响[1]。其工程周期长,涉及到成本因素多、人员流动量大等使得施工过程显得尤为复杂。相应的施工合同管理包括国家机关以及金融机构等对合同进行的管理和建设施工当事人以及监察单位对合同的管理。

2.2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重要性

风险管理是以最小的经济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效益为基本目标,即风险管理就是以最少的费用支出达到最大限度地分散、转移、消除风险。水利工程建设的综合复杂性特点决定了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要灵活多样。在新的经济形势下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显得更为复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市场当前存在很多问题:如原材料价格管理问题、工程质量控制、工程进度不合理现象时有发生,都是因合同风险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业主为了急于完工,缩短竞标时间、减少竞标手续,更有甚者,通过不正当竞争,签订合同时附加不平等条款等。加之目前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不平衡,使得业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经常会将过多的风险强加给承包方,这些都严重制约了水利工程施工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解决这一切问题的根本要从合同入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通过对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识别估测,选择合理的管理方式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决策,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进行有效评价。防范和规避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水利工程实施企业的当务之急。

3.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方法

问题的根本要从合同入手,加强合同风险管理,通过对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风险识别估测,选择合理的管理方式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决策,对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进行有效评价。防范和规避水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风险,已成为每个水利工程实施企业的当务之急。

3.1当前水利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合同风险主要是合同签订风险和履约风险。目前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问题包括: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合同签订不谨慎、不能严格履约、

3.1.1施工合同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主要表现为,工程质量控制、工期控制和成本控制不能有机结合。随着我国基础建设领域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入,水利工程市场已经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但是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存在着利益上存在矛盾,在招标时会利用价格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因此价格常常成为决定因素,而忽略了承包方的建设经验和建设资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质量。另一方面, 某些承包人为了提高自己的中标率而采用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来扰乱市场,这样一来发包人无法根据客观事实对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有机结合。

3.1.2合同签订不规范

主要是工程各方,在合同签订前期对合同的重视程度不够,有些合同签订过于简单,相关签约人员不够专业。导致签订的合同没有实质性的约束。一些情况下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甚至都不适用范本,而是商定合同,这样就很可能因为经验不足或者是因为缺乏对于工程的细致的分析而在施工中出现一些合同中没有的内容, 种预见性较差的合同会给工程建设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2}。很多合同因为条款不够严密等会出现歧义,在执行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争执。更有甚者有的工程为了赶工期,经常出现先施工后签合同的现象。

3.1.3合同履行存在问题

由于施工过程中所涉及到的设计修改、施工自然条件的变化、业主新增项目、业主不按时签证或回复联系单及国家经济政策变化等[3],都将给施工方造成相应的利益损失。由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和综合性,决定了其施工工期长,涉及面广,对自然环境依赖性大。在施工过程中, 往往会由于自然环境和人为因素的干预而造成相应施工设计变更,这都将给施工单位带来一定的风险。主要有工程质量风险、工期风险和成本风险。

3.1.4合同信息管理不规范和纠纷处理不尽合理

合同相关信息不能根据相关标准规范,主要是合同方经常按照意愿建立不规范合同,在内容信息上使用有歧义的措辞,致使各方对合同理解偏差。这都将导致在实施过程中因利益矛盾而引起纠纷。由于不合理的合同签订导致的纠纷往往难于处理,从而影响了工期和工程质量。

3.2防范水利工程合同风险管理措施

3.2.1健全管理制度,增强法律意识

随着我国在建设行业的合同法律的完备,对我国水利工程的招标以及施工等提出了更为具体要求。完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首先是要提高管理人员管理的素质,在合同法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制度行事。在水利工程建设中,要着力使用经验丰富、业务强的人员对合同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操作。合同执行的前期,要及时对合同执行人员进行相关的法律和制度培训,使之熟知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到有理有据的按照合同开展工作。减少合同过程中出现歧义等,同时要增强合同的严密性以及可操作性等。

3.2.2规范合同签订程序

在合同招投标阶段,招标方与投标方都需要对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要求有充分的认识,招投标阶段双方人员都必须认真理解文件中对于双反义务权责的规定,尤其是风险如何界定、风险承担主体如何界定;其次,在针对项目招标内容的沟通过程中,双方需要清楚表明各自的立场与应尽义务和责任,将相关讨论内容固定到纸面上,落实到法律文件。投标方需要充分估计实际施工过程所面临的种种风险及发生的概率,并客观反映到标的物的竞标价格、相关工程类保险及免责声明中,保障自身的权益不受损害;最后,对于招标方或由于供应商因素可能存在的导致风险发生的因素,应当在讨论标书或最终合同拟定时,呈现到合同中,撇清自身所承担的权责义务范围,避免来自招标方或供应商的风险转嫁。

3.2.3健全风险防范和事后评估机制

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后,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应当重视照章办事,根据合同所限定的权责义务范围进行施工实践,健全自身的风险防范意识、制定风险防范机制,从而能够更加快速有效的识别和判断可能存在的合同风险;此外,在项目竣工后,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时候评估机制,做好事后评估,避免“秋后算账”的事件发生,对施工单位产生不好的社会影响和舆论压力。总之,在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应当重视施工合同的风险管理,做到防患未然。

【参考文献】

[1] 唐孝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管理要点探究[J]. 科技技术应用,2012(7):162.

[2] 毛羽琼. 浅谈水电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J]. 四川水力发电,2009(7):54-58.

[3] 罗恩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初探与实践[J]. 湖南水利水电,2010(6):87-89.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第3篇

通过分析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指明了现阶段存在的合同风险,提出了具体对策和措施,以期提高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

关键词:

合同管理;电力施工企业;风险控制

1概述

电力供应对于国民经济发展而言至关重要,不仅社会生产离不开电力供应,百姓生活也同样需要电力保障。必须加强电力企业的抗风险能力,特别是要提高电力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这不仅有利于电力施工企业自身的发展,更有利于电力行业风险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

1.1电力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工期长、技术含量高和投资额大是电力工程建设的重要特点,电力施工合同通常会有较长的生命周期,易受外界客观环境的影响。特别对于施工合同实际管理而言周期较长,具有较大跨度,潜在的合同风险不容忽视。通常电力工程的施工项目投资高、技术上具有相当的复杂性,加强合同管理可以更好的实现经济效益。由于电力工程具有较高的复杂性,电力施工企业同一个项目就要与不同的主体签订不同的合同,有时甚至是“合同群”,不同的合同内容和注意事项又是不相同,所以加强合同管理不仅是可以提升施工质量,更有利于减少因合同执行不当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的提高经济收益[1]。

1.2电力施工企业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难点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而言,合同管理相关工作最主要的难点表现在:

1)由于电力施工企业较多,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建设单位(业主)拥有更多的主动权和话语权,一些业主不打算更好的履行义务,意图将工程风险转嫁的事情时有发生,成为电力施工合同在执行以及施工过程中争议最为集中的问题。甚至合同双方通过“口头协议”的形式规避相关检查,通常会采用补充条款以及私自签订合同的方法,此种行为的实质是改变了中标合同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极易造成行为不受约束以及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实践工作中甚至会出现工程招标管理与施工合同脱节的问题,由于电力施工企业各个项目组以及部门分管不同的事务,中标以后项目部门经理只能收到中标文件,对相关情况不够了解,导致技术交底流于形式,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管理出现漏洞,不利于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

2)由于企业内外部环境不断发生变化,合同主体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加之施工企业的疏忽,无法及时发现合同问题,并对其加以修正。当一些业主的工程审批手续没有批复通过时,电力施工企业就迫于压力进场施工,使得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风险大大增加,工程未经审批通过前,项目运作资金施工单位不能取得,必须不断予以垫资,直至业主正式收到批复,施工单位由此会承担较大的资金压力。施工正式获得批复前,如果工程出现停工,施工单位无法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同时还要承担不可预见的风险。

2电力施工合同中潜在的风险

对于电力施工企业而言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

2.1合同主体存在资格方面的瑕疵

电力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周期长,公司内外客观环境都会变化,合同相关主体出现资格方面瑕疵的可能性增大;工程由于审批问题,会导致电力施工企业更多的承受资金方面的压力和风险。

2.2合同中相关计价方式存在风险

若以计价方式实施分类,施工合同分为成本加酬金合同、以及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就总价合同而言主要分为可调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纯单价合同和工程量估算的单价合同是单价合同的主要类型;成本加奖罚合同和百分比酬金合同等是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主要类型[2]。

2.3因合同双方对合同条款的理解不同所产生的风险电力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以及较差的议价能力,缺乏合同解释的话语权,导致当合同双方对于合同条款有不同解读的时候,往往电力施工企业会承担不利结果。

2.4合同条款不公平带来的风险

一般而言输变电工程的合同实际起到了减少业主风险的作用,部分条款显失公平。电力施工企业由于议价能力较差,导致合同会出现一些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承包人不得因窝工造成损失而对合同价进行调整,这样的条款有违合同法规定。

2.5工程款没有按合同约定予以支付

通常大型电力工程资金到位率较高,资金落实情况好;但在少数小型技术改造工程中资金落实会出现一些问题。

3风险控制措施

电力施工企业应该准确及时的对项目审批情况予以掌握,防范因工程项目未获审批所造成的风险。还有对建设资金实际流向有所了解,防范相关漏洞的出现。积极与建设单位协商,避免提前进场等现象的发生。与业主加强沟通,减少相关风险,减少电力施工企业的经济损失[3]。在签订施工合同时,电力施工企业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避免在合同条款中出现含混不清的表述。合同相关必须细化,对于工程付款方式、以及工程计价方式和纠纷解决等,重要条款必须用语精炼,意思表示清晰。由于电力施工企业过去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所以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合同管理工作,才能减少纠纷和损失,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1合同管理要实现标准化以及制度化和规范化

电力施工企业要从实践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企业内部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工作各项流程,严肃合同管理规程。

3.2提升全员法律意识

电力施工企业要对包括合同谈判、合同起草、合同审查和合同履行以及合同清理所有环节制定详尽的规定,严格执行各项规定,有效控制风险。

3.3要实现全过程的合同管理

电力企业在施工全过程中都要以合同为基础,实现合同风险管理控制地全过程化,各相关部门要在合同签订后在管理人员间实施合同交底工作。促进工程项目相关人员全面深入的了解合同各项内容,及时防范合同风险或者采用有效补救措施。整个施工过程中都要密切关注内外部环境变化对于合同执行的实际影响,及时调整好相关方案,保证顺利进行施工。在综合改进中提升电力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确保电力施工企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王育枝 单位:福建省送变电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陈劲鹏.探析电力企业合同管理及法律风险防范[J].现代经济信息,2011(24):223.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会同;风险管理

引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施工工程建筑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依据,同时控制着施工进度与投资方向等。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间签订的一项协议,规定了两者间不同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一旦签订,便具有法律效力,发包人与承包人便背上了不同的权利与义务,要按合同要求执行。建设单位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业主交给的施工任务,并且在施工过程中要遵循合同规定开展工作。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手段,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建筑合同管理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 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签订施工合同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或是不懂相关的法规政策,致使在编制合同与签订过程中,很多重要条款都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有时也发生合同编制时不征求施工单位意见,很多建筑企业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全面、不完整、有漏洞等,有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些都属于无效合同。

1.2 对施工合同认识不足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市场也得到飞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越来越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施工单位的确定都是通过招标投标来完成的。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得施工权利,经常以低价中标,有失公正。在合同条款中,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施工合同一般都是由发包方编制的,在合同中很多条款都规定了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对发包商的要求很少。

1.3 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

很多施工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没有专业的懂合同的人员,没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合同管理体系不健全,缺乏对合同内容的监督与与控制,对于合同中的风险难以识别与控制。而且,现在的监理公司机构设置也缺少合同规范管理的岗位,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机构,合同管理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规范。

1.4 合同文本有很多缺陷

现在的建筑企业,有很多是改革开放后新成立的中小企业,他们的管理机构不健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对于合同内容的制定常常是生搬硬套一些其他企业的合同,或是在网上下载相关的文本,对于合同内容的合理性与全面性不能做到审核完全,合同内容过多的强调了承包商的责任,对于业主的义务规定的很少,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与责任界定不清,对于违约责任规定也不明确,这些内容的缺陷,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后难以界定责任。

1.5 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也是造成合同内容问题多的一项原因。在一些施工单位,很多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专业知识不足,或是缺乏法律知识与经济管理知识,使得综合业务能力差,且施工企业不重视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难以提高业务水平,致使合同管理工作存在很多风险。

2 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的分析和对策

2.1 参与投标取得合同阶段

施工企业在投标前要深入了解发包人(业主)的经营作风和签订合同应当具备的相应条件。了解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有关设计的施工图,是否有计划部门立项文件、土地、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等,并从侧面调查了解业主资信情况,特别是该工程的资金到位率,如果是房地产开发单位最好应充分了解其以往工程招标签订的合同条款。在投标过程中,对招标人的招标文件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分析,正确理解招标文件,具体地逐条地确定合同责任,全面分析投标人须知,并详细勘察施工现场实地,仔细研究审查图纸,认真复核工程量,分析合同条款,并与项目经理部认真确定各个子项的单价和各项技术措施费用并制定投标策略,以减少合同签订后的风险。

2.2 合同谈判及签约阶段

在取得建设工程合同资格后,施工企业应把主要精力转入到合同谈判签约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合同风险分析,并采取相应对策以及最终签订有利的工程承包合同。施工合同谈判前,承包人应明确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施工合同的审阅,根据发包人提出的要求,逐条进行研究,实施监督、管理、控制。在合同实质性谈判阶段,谈判策略和技巧是极为重要的,应选择有合同谈判能力和有经验的人为主进行合同谈判。通过合同谈判,使合同能体现双方的责权利关系平衡,尽量避免业主单方面苛刻的约束条件,并相应提出对业主的约束条件。此外,对业主提出的合同文本,应对每个条款都作具体的商讨,切不可把自己放在被动的地位。

2.3 合同履行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中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以及签约目的的实现,最终要通过合同履行来完成。而合同履行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合同部分条款的变更、合同解除甚至终止等情况。作为施工企业,如果说在合同签订时是被动的,那么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将变成主动。作为业主、发包人总是希望承包人能尽快按质按量完成项目施工。因此,这时的施工企业要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对合同履行中涉及权利义务变化的证据要积极搜集,整理和完善索赔、签证资料的工作,力求使自己权利最大化。

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3.1 加强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意识

重视合同管理过程,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合同管理是约束施工过程的一项重要手段,施工企业一定要认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合同管理的风险控制,加强法律观念,在合同签订前将不全面的条款或不清晰条款规定清晰明确,避免事故发生后责任不明。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要求施工,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重要的一点,领导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健全合同管理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训与提高,将施工合同管理真正落实到工程项目管理中去。

3.2 建立和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和健全企业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这包括对合同审核机构的建立,合同审批程序的规定,合同的存档管理,以及对于专业人员的评审。需要注意的是,专业人员不仅要具有基础的建筑管理知识,还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使得在评审过程中,能够识别无效条款。企业要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签订后,对于合同内容要进行宣传至每个部门与人员,使得大家认识合同,并明确自身职责,责任划分清晰,以便于施工过程控制,按合同要求施工。

3.3 加强合同履行时的全过程动态管理

合同的签订是一个静态的过程,在施工进行中,合同的履行就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由于施工时间长,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可能会很多,所以在施工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合同要求履行,对于每一项工作内容都严格管理,做好施工过程的全动态管理,降低施工风险。

4 结束语

21世纪的今天,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建筑施工行业也得到快速发展,施工企业一定要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控制,完善企业管理机制,严格施工合同管理,使合同条款有法可依,降低合同风险,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春雨,盛国栋.浅谈建设工程旅工合同管理[J].建筑工程,2010(2)15.

施工合同风险管理范文第5篇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一、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相关含义分析

所谓合同管理是指对包括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在内的合同全过程的计划、组织、控制、调节、诉讼和监督检查等管理活动的总称。企业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着法律风险,建筑施工企业也不例外,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当高度重视并有效识别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对法律风险进行防控,以最大程度地减少法律风险的发生,维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1]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不同阶段所涉及到的法律风险分析

第一,在合同签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建筑施工合同主体存在不恰当的问题。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合格的合同主体应当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以及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当事人;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却经常出现签订合同的双方尽管有以上两种法律规定的能力,但却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存在合同当事人主体错位的现象,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很难厘定主体;二是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经常出现合同文本行文不严谨的问题。这里所提到的不严谨,即文章不规范、不准确,极容易引起误解和歧义。三是在涉及到的合同条款上海存在不全面、不完整的问题,一旦发生违约事故,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予以事先约束,那么就会产生重大的法律风险。四是往往对从合同的重视程度高于主合同的重视程度。五是双方主体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规定签订的合同,一旦合同发生纠纷,双方主体不但不会得到法律的保护,反而还会收到相应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二,在合同履行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在这个阶段,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对于实践中遇到需要变更的事项而没有及时在合同中予以变更。在建筑施工实践过程中,受主客观条件的影响出现变更是很经常出现的事情。但是对于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的变更没有体现到合同中,未进行及时变更,由此很容易导致建筑施工企业加大风险损失。涉及到的合同变更主要包含合同内容变更以及合同主体的变更。对于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更重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变更要及时。二是对合同欠缺必要的动态化管理。例如应当对合同办理签证确认的却没有办理签证确认;应当发出书函的,却没有发等等。在合同履行阶段实施动态化管理是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自我有效保护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但是这一点往往被忽视,造成相应的法律风险。三是合同当事人并没有对合同规定权利义务予以有效行驶。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对于合同当事人是具有抗辩权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对于合同法赋予的这项权利却不知道如何行使,最后很容易使建筑施工企业单方面垫资施工,不利于发包方欠款问题的解决。

第三,在合同终止阶段建筑施工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合同法律风险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是贯穿始终的,从合同准备阶段、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和合同终止阶段都是存在的。然而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往往认为合同风险在合同终止阶段就不复存在了,其实这种观点也是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即使再合同终止之后,合同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对于合同终止之后,如果施工企业违反合同规定中的保密条约、保密协议以及相关通知等合同后期义务,那么施工企业依然是要负相应法律责任的。从这层意义上讲,尽管在合同终止阶段,合同风险依然是存在的。再比如,如果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后,没有将事先合同规定中对各种资料予以有效的保管和存档,一旦发生纠纷,建筑施工企业若是拿不出相应的卷宗,就会在纠纷过程中处于非常被动的地位。

三、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进行法律风险防控的具体措施分析

第一,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一定从自身做起不断提高对合同管理风险的思想意识。从某种程度上讲,之所现实中有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面对诸多的法律风险,其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在于平时没有对合同管理的风险予以高度的重视,从思想意识上没有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的法律风险会对企业造成的重大损害。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平时高度重视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风险,主动转变观念,不断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风险予以高度重视。从思想意识上重视,需要建筑施工企业在平时做好相关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工作,组织企业管理层和企业领导者对该方面的学习,研究现实案例、开展经验交流等,以更好的提高企业所有人员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以及提高会对企业产生的重要负面影响的潜在法律风险。

第二,建筑施工企业要逐步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的有效组织体系。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讲,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异常重要,只有建立健全了合同风险管理体系,才能更好的对合同风险的防控、管理、应急等各个环节开展更加具有统一性的指挥负责体系,有助于在对合同风险防控管理中形成一种组织有力、分工负责、相互协调的机制;同时,建立健全合同风险组织体系能够加强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风险加强调查和研究,在平时重点针对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析,提高应对合同管理风险的应急性和针对性,有效的减少因为合同管理风险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建立由企业法人任主管,法律、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机制,明确各合同管理部门及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实现合同工作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的工作局面。建立健全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可以为防控施工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提供一定的组织保障。

第三,建筑施工企业有必要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等进行深入的核查,以避免在后期合作中出现的合同管理风险。在进行合同谈判之前,建筑施工企业很有必要对当事人的资质进行全面的审核,对当事人在存在的合法性、法人的行为能力方面、合同签约资格、合同以后的履行能力等各个方面的资质都要予以审核。建筑施工企业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进行的审核,还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营业执照方面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关资质;二是对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状况进行审核,看看是否具有资质进行合作;三是对当事人的相关经验业绩和信誉、荣誉方面进行审核;四是对上级部门颁发的质量体系认证书情况、金融机构颁发的信用证书等情况进行审核。对于建筑施工来讲,对当事人进行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尽管在前期可能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但是从长远来看,能够有效比避免因为当事人资质或信誉问题而为建筑施工企业造成相应的损失。

参考文献

[1]曹红程;许恩信;李丹,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J]. 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09/03.

[2]黄少彬;张旭;牟艳华,中小企业合同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研究[J].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