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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独立性论文

审计独立性论文

审计独立性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独立性专业性勤勉性信息披露质量

审计委员会是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的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披露和内部控制过程的监督。

基于审计委员会主要特征的基本假设

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独立性是审计委员会存在的先决条件,是其有效性的重要保障。关于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它的组成人员,即挑选何种身份的人员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证这一专业委员会在执行职责时免受公司内部以及其他外部因素的不利影响。

本文综合已有研究提出假设1: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与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成正相关关系。再就是经济因素,即审计委员会成员的经济报酬以何种方式支付最优。目前固定津贴为企业最主要的支付方式,给予成员一定的经济报酬,既可以保持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又由于这部分固定的津贴是与公司的业绩无关的,这样就可以避免成员过分追求“经济利益”而做出违规行为。本文综合已有研究提出假设2:审计委员会中领取津贴的人数比例与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成正相关关系。

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审计委员会的主要目标是提高财务报表的质量,因此,要求他们具备鉴别财务会计信息正误的能力,并对会计信息的形成过程(业务循环)熟悉,即要求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财务素质和业务素质。本文综合已有研究提出假设3:审计委员会中财会专家的比例与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成正相关关系。

审计委员会的勤勉性。为了易于执行监督职能,审计委员会必须维持一种持续的正常活动水平,而开会往往是其履行职责、加强交流以及检查和监督公司事务的重要方式。本文综合已有研究提出假设4:审计委员会的开会次数与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成正相关关系。

研究模型设计及数据分析

本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考评结果(INDI)作为信息披露质量(被解释变量)的衡量指标。从2001年开始,深圳证券交易所每年对其管辖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综合评分,并将这些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对四个等级分别进行赋值,为92、80、68、30。

对于解释变量,本文用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INR)和领取津贴人数比例(JRL)来表示其组成人员和经济方面的独立性,用财会专家比例(EXR)表示其专业性。由于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对其审计委员会信息的披露不够完善,本文只能用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会议次数代替这一专业委员会的会议次数(MEETING)表示其勤勉性。同时,使用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DIRCEO,兼任时为1,否则为0)、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FIRSTSHR)、净资产收益率(ROE)和资产负债率(LEV)作为控制变量。假设其中的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以及资产负债率与信息披露质量呈负相关,净资产收益率与信息披露质量正相关。

本文建立的多元回归模型如下:INDI=a+b1IDR+b2JRL+b3EXR+b4MEETING

+b5DIRCEO+b6FIRSTSHX+b7ROE+b8LVE+ε,其中a为常数项,b1—b8分别为各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的待估系数,ε为随机干扰项。

本文以2004—200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的公司中详细和完整地披露审计委员会相关信息的271家非金融公司为样本,其中2004年58家,2005年85家,2006年128家。审计委员会的数据采取手工查阅公司公告的方式获得,信息披露质量数据来源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其他数据均来自国泰安数据库(CSMAR)。

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从表1中可以清楚地看到,样本中被评为优秀和良好的公司比例要明显地高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而且被评为不及格的比例也要明显地低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这都说明审计委员会对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同时,被评为优秀的公司比例都在逐年上升,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我国监管机制的有效性正在逐步提高,公司自身的治理结构也在不断完善。从表2的样本描述性统计中可以看到,样本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平均值为77.65,达到了良好级别。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的平均值为64.33%,符合监管机构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中占大多数的规定。领取津贴的人数比例均值为79.89%,说明固定津贴是审计委员会中成员最主要的薪酬支付方式。财会专家比例平均值为57.87%,总体上符合“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人士”的规定。

(二)相关性分析

从表3中可以看出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和信息披露质量在5%的水平上存在着显著的相关关系。而控制变量中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负债率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的水平上显著相关。此外,解释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很小,最大的系数仅为0.260。同时我们也看到独立董事比例和领取津贴人数比例在1%的水平上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这说明两者之间存在多重共线性,所以在后面的多元回归中构建了两个模型。

(三)回归分析

为了不让独立董事比例和领取津贴人数比例这两个解释变量之间的共线性影响回归分析的结果,下文构建两个模型进行分析:

1.INDI=a+b1IDR+b2EXR+b3MEETING+

b4DIRCEO+b5FIRSTSHR+b6ROE+b7LVE+ε

2.INDI=a+b1JRL+b2EXR+b3MEETING+

b4DIRCEO+b5FIRSTSHR+b6ROE+b7LVE+ε

从表4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到,审计委员会的独立董事比例和信息披露质量在5%的水平上成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与假设1相符合。这说明独立董事比例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于假设2,回归结果显示领取津贴人数比例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但是显著性不强,说明作为传统的固定津贴制并未切实地起到增加审计委员会执行效果的作用。同样,审计委员会的专业性和信息披露质量之间的正相关关系也没通过显著性检验,这可能是由于我国许多上市公司审委委员包括财务总监或者总会计师,这些“内部财会专家”的专业性可能被其独立性的丧失而抵消。至于假设4,回归结果与预期符号相反,这表明我国董事会议并没有及时地解决公司出现的一些问题。

对于控制变量,董事长是否兼任总经理以及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与信息披露质量成正相关关系,但是结果不显著。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与信息披露质量在1%的水平上成显著的正相关关系,而资产负债率和信息披露质量在5%的水平上成显著的负相关关系。

完善审计委员会制度的政策建议

增加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的比例,从本质上来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对于薪酬机制,笔者认为可以由证券监管部门根据上市公司规模大小,分行业收取费用,用于对审计委员会中所有委员薪酬的支付。这样即可以避免委员们在经济上受制于管理层,又可以较好地体现成员薪酬的配比原则。同时,我国还可以考虑建立独立董事的声誉激励等其他激励模式来增加其工作动力;为了更加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除了需要财务会计专业人士,还应该拥有公司管理﹑控制等方面的专家;国家相关部门还应不断加强审计委员会的信息披露管理,明确要求上市公司报告审计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情况,以增强其透明度。

参考文献:

审计独立性论文范文第2篇

一、非审计服务

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是个争论不止的话题。主要有两个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是非审计服务可以增进注册会计师对审计对象的了解,注册会计师可以比较好地识别审计对象的风险,在对审计对象熟知的情况下可以有针对性的审计,最终提高审计的质量和效率,其中审计质量会依赖审计独立性和审计能力。此时,注册会计师如果意识到有人怀疑其审计独立性,其为了保证审计质量也会竭力保持审计独立性,从而得出非审计服务不会影响审计独立性的结论。比如:D刘星等人(2006)没有发现证据支持会计师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会影响其审计独立性。另一种观点是注册会计师为审计对象提供非审计服务后增进了对审计对象的了解,从而会允许客户管理当局更大幅度调整可操作性应计利润,同时对客户的经营风险也会变得不敏感。比如:SeokWooJeong等人(2005)研究了审计费用、强制审计任命和同时提供审计与非审计服务的关系,得出结论强制审计任命可以提高审计独立性.但是我们应该这样认为,既然有学者发现非审计服务影响审计独立性,那么就不能排除非审计服务对审计独立性的不利影响。

二、初次审计收费

初次审计收费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的研究文献如下:Craswell和Francis(1999)研究证明初次审计费用同以后年度费用并未显示差异.研究表明初次审计较低不会造成审计市场的无序竞争而有损于审计独立性。研究初次审计收费的学者很少,发现有损审计独立性的文献非常少。初次审计收费较低有损审计独立性没有得到足够的研究证据。

三、会计师变更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任期时间和事务所变更对审计独立性影响的研究比较多。Chi和Huang检验了台湾地区审计市场发现审计任期早期和晚期有较低的收益质量,收益质量使用非正常收益水平作为替代变量;PeterCarey和RogerSimnett(2006)通过三个变量(注册会计师对处于困境公司发表持续经营调整意见的倾向性,非正常流动资本应计利润额的方向和数量,刚达到和刚未达到收益标准)对澳大利亚的上市公司进行了长期审计任期与审计质量相关性研究,结果显示长期任期情况下发表持续经营调整意见的低倾向的证据,以及刚达到和刚未达到盈余标准的部分证据,没有证据显示长期审计任期与非正常流动资本应计利润额相关;李爽和吴溪(2006)研究显示签字注册会计师强制轮换对提高公开报告上市公司潜在财务报告问题的促进作用是有限的。如果在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能力足以发现客户所有重大财务问题的前提下考虑,审计质量可以作为审计独立性的替代变量。以上文献使用不同的替代变量,实证研究表明长期审计任期损害审计独立性。

四、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

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文献如下。Teoh·S和T·Wong研究了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对审计独立性的关系,得出的结论支持了规模大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更好的审计独立性,保证了审计质量;刘明辉等人(2003)还发现审计质量与事务所的客户资产规模成正向关系,但是这种关系并不显著。从中可见一斑,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越大其独立性越强。

五、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

被审计单位破产的可能性、资产负债率、总资产的规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与总资产的比例和上一年报告的是否是亏损是财务数据反映的内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数据直接反映一个公司运营风险、财务状况、现金状况和以前的经营成果。破产的可能性可以由调整的Zmijewski分数来测度,Defond等人(2002)和PeterCarey和RogerSimnett(2006)的研究中都使用了该变量作为控制变量。如果注册会计师没有降低被审计单位管理部门盈余管理水平,最终说明审计独立性受到了影响。所以上一年报告亏损会间接影响本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独立性。以上是被审计单位财务特征对审计独立性可能的影响。

六、被审计单位所属行业转被审计单位所属行业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是不确定的。不同行业所处的行业环境迥然不同,经营风险也会参差不齐,盈利能力就有较大差别。比如在PeterCarey和RogerSimnett(2006)的研究中将采矿业的公司与其他行业的公司区分开来,从而起到控制行业类型对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在我国不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是有差别的,但是是否有显著的差别还有待研究。平均收益率高的行业所处的环境优越,从而增强了该行业的公司的谈判能力,注册会计师就处于下风,所以其独立性可能受损。本文在研究中将能源类的公司和其他公司区分开来。

七、股东特征和董事会特征

审计独立性论文范文第3篇

1、非审计服务。

非审计服务是相对于审计服务而言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向客户提供除审计服务以外的多种服务的总称。非审计服务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类:会计、薄记服务,税务服务等内容。笔者认为非审计服务对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首先,提供审计服务是CPA的主要业务,但是近年该服务的边际利润却不断下滑。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非审计服务边际利润的却不断提高,致使会计师事务所更乐于接受和提供非审计服务。

当非审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超过一定界限后,人们就会认为注册会计师更注重非审计服务,外界的利益相关者会担心会计师事务所为了获得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机会,忽略甚至是纵容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在会计报表中的错误与舞弊,审计的独立性受到了损害。其次,随着越来越大比例非审计服务的提供,越来越多审计诉讼案的曝光,使公众对注册会计师产生了信任危机,注册会计师行业已形成的职业准则和法律责任体系受到公众的质疑。第三,由于非审计服务的多样性,很难在该领域内建立职业准则和责任体系,从而使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的声誉受到损害,而良好的声誉恰恰是注册会计师能够更好发展有利保证。

2、内部人控制制度。

内部人控制制度会对我国民间审计产生负面影响。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是从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控制股权的主体是国家或法人,有效持有主体缺位且大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监控机制有名无实。这种情况导致我国上市公司内部人控制现象十分严重,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者往往集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在这种模式下,传统的上市公司审计中存在的股东、经营管理者、CPA三者之间的委托关系实质上已简化为经营管理者与CPA二者之间的关系,经营管理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并决定着审计者的聘用、审计费用的多少等事项,从根本上破坏了传统委托理论下委托人与CPA之间的平衡关系,而注册会计师又明显处于被动地位,甚至迁就管理当局,从而破坏了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3、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

监管机制和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会对我国民间审计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首先,我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财政部下属的行政部门,由于其行政事务繁多且专职人员不足,很难对众多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和控制。其次,虽然我国已经颁布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和《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但是,从目前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构成及总体的执业环境来看,仅仅通过行业自律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二、增强CPA审计独立性的对策建议

1、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发展非审计服务并对其充分披露。

非审计服务有利于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和扩大规模,论文格式增强经济独立性,提高财务安全保障系数,从而加强注册会计师独立判断能力,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心态发表审计意见。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拓展非审计服务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审计独立性,因此要求我们在加大CPA非审计服务力度的同时也要对其实施监控,最好的做法就是对非审计服务进行充分的披露。

当会计师事务所对同一家企业即提供审计服务又非审计服务时,被审计企业应该在其财务报告中披露该事务所提供非审计服务的类型、程度及支付的相关费用,同时会计师事务所也应公开披露因提供非审计服务而增加的收入及审计师轮换的情况,只有这样,投资者才能判断CPA提供的非审计服务是否恰当,是否保持了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独立性,才能确保注册会计师没有提供会引起社会公众怀疑其独立性的非审计服务项目。

2、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鉴于上市公司多存在“内部人控制”的现象,要求公司中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必须要充分发挥其作用,严格执行《公司法》中所规定的由审计委员会提议或者决定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职权。

同时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或者解聘由独立董事来决定,如果发现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存在弄虚作假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这样,既可以在较大程度上遏制上市公司通过独立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来达到造假的目的,又有效地改善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环境。

3、建立健全民事赔偿法律制度。

CPA频频违背审计独立性原则参与上市公司会计造假事件,尽管原因有很多,但最终的驱动原因还是利益。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加大法律惩罚力度,尤其是要建立健全民事赔偿法律制度。虽然现行我国有《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规范,但其内容均是侧重行政和刑事处罚,而对如何处理虚假会计信息中的民事赔偿问题几乎没有涉及,事实说明,只有民事赔偿才具有救济受害人和维系投资大众对证券市场的信心功能。

审计独立性论文范文第4篇

(一)增加审计成本,降低效率基于成本与效率的视角进行分析,事务所轮换制无论是对轮换到的下一家事务所还是对审计客户,都会导致成本的增加,在审计的前一两年也会降低审计的效率。从事务所的角度,根据美国审计总署(GAO)关于强制轮换会计师事务所潜在影响的研究报告,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财务报表审计成本包括营销成本和审计成本。所谓营销成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努力获取或保留审计客户的成本,如通过招投标方式竞价获取审计客户的事务所,其承担的招标费用就构成了营销成本。审计成本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实施客户财务报表审计的成本,比如在审计的第一个年度对客户行业领域、基本情况、信息系统的了解而发生的必要成本,初始年度相较以后年度增加的审计程序以及对审计年度期初实施的必要程序如收入、费用的期初截止测试也会增加审计成本。事务所轮换会增加其他方面的成本,例如审计客户的管理信息系统用的是SAP,而事务所如果在以前的审计中没有涉及过该系统,就会增加对审计人员的教育培训成本;如果审计客户是跨区域的大型企业集团,在全国各地拥有很多地区分公司和子公司,就会增加审计人员的迁置成本。GAO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会计师事务所在初始年度发生的审计成本可能比随后年度的审计成本高出20%以上。意大利学者Bocconi研究发现,审计一个新客户成本比之前增加了15%,在新的行业审计一个新客户成本比之前增加了25%。此外,在初始审计的第一年,审计师需要投入比之前多40%的时间来熟悉客户业务、经营过程和财务流程,大大降低了审计效率。而会计师事务所由于轮换增加的成本会反映在审计定价上,通过审计收费或多或少地转给客户。从审计客户角度考虑,事务所轮换会使审计客户在初始年度发生选择成本和支持成本。选择成本与事务所的营销成本相对应,是审计客户发生的、用于选择新的事务所的成本;支持成本是指用于支持事务所的工作,比如为第一年度事务所了解公司状况、企业管理系统、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情况提供支持发生的成本。GAO的研究报告表明,会计师事务所的轮换会使被审计客户在第一年度与审计相关的可能增加的成本比未变更事务所情况下的连续审计成本高出43%到128%。审计定价是供需双方确定的对审计服务的一个合理价格,要考虑双方的成本效率因素来合理定价。

(二)掩盖不良动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曾经指出,资本市场中存在个别上市公司涉嫌通过变更审计机构换取有利的审计意见的现象。事务所轮换可能成为上市公司掩盖不良动机、“购买审计意见”的一种手段。如果对一家上市公司执行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出具了不满足该公司期望的非标准审计报告,那么上市公司为了股票更有市场等就想要更换事务所。在没有实行事务所轮换制前,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及事务所辞聘,公司与事务所双方都应当报告并将原因披露给中国证监会,并对其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上市公司如果为了规避不利审计意见而更换事务所,就要面对投资者抛售公司股票、股价下跌等风险;实行事务所轮换制以后,上市公司可能会打着制度安排的幌子掩饰不良动机,投资者不能对更换事务所的真实意图进行有效区分,不易做出正确的投资判断。

(三)增加审计风险对于轮换到的后一家事务所,轮换可能增加其审计风险。由于执行审计业务很大程度上依赖注册会计师的经验判断,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经验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通过对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性质和商业模式不断了解逐渐积累的,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在越来越复杂的审计环境下,审计人员具有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熟练经验才能保证审计人员高效地安排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而事务所的轮换使得首次接受审计委托的下一家事务所在初始年度对审计客户的了解极其有限,审计人员缺乏对被审计单位业务的处理经验会影响其职业判断能力,从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对事务所轮换的建议

(一)事务所轮换要考虑事务所规模事务所轮换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既要看到它能够提高审计独立性的一面,又要看到它大幅增加审计成本、加大审计风险的一面,对于事务所轮换的范围不应一概而论,要秉着公平、合理、有效的态度设置参与轮换的事务所的范围,并且要加强对事务所轮换的监管。要综合考虑事务所的规模、收益、投入资本、审计专长等因素,因为这些因素与可能发生的错报相关。事务所规模越大、收益对个别审计客户的依赖程度越小、审计专长越广,其审计报告发生错报的可能性就越小,这些因素也与审计成本增加的比例相关,小型事务所内部结构特征可能不适合实施轮换制。同时应当严格区分执行审计与非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对于事务所执行非审计业务可能没有必要进行轮换。

(二)事务所轮换要考虑审计客户的性质和规模目前,我国已对国有金融企业轮换会计师事务所做出了具体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的年限也做出了明确规定。被审计单位的性质,包括所有权结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财务报告不同,对其轮换执行审计业务的事务所的要求应当不同,所以在设置轮换事务所的被审计单位范围时要考虑其性质以及监管要求等。对不同规模的被审计单位,轮换事务所的要求也应当区别对待。就大规模的资产主体来说,一家事务所从接受审计委托,了解其商业模式、行业状况、资产规模,到熟悉其业务流程、经营决策,一般都需要两到三年。

审计独立性论文范文第5篇

【摘要】审计独立性作为审计的灵魂,对审计工作至关重要。本文从国家审计、民间审计、内部审计三个角度对影响我国审计独立性因素的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并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

一、引言

审计独立性指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时不受相关因素干扰,保持实质及形式上的独立。审计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监督作用,而独立性作为审计的灵魂,是审计的根本,其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本世纪以来,尤其是安然事件爆发招致了全球性审计信任危机,国内也发生了银广夏事件等。不论国内国外,审计师在这些事件中都起了一定作用,以致审计工作受到批评,独立性遭到谴责。

事实上,伴随市场经济进步,企业规模扩大,经济业务变得复杂多样。此时,市场更需有效的审计,则独立性必不可少。因此,对已有研究中影响我国审计独立性的因素进行总结,有一定意义。

二、文献综述

虞文钧(1980)指出审计与“四化”建设密切相关,应充分关注,较早指出了审计重要性。而后,学者们致力于研究国外的审计体系,试图在我国建立审计制度。1984年,杨文卓基于财务责任首次提出审计独立性并进行了阐释。此后,陆续有学者探讨审计独立性,21世纪左右,研究审计独立性的文献空前增加,并出现实证研究。而本文侧重于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已有文献中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一)国家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

1.政府审计体制

宋夏云(2007)认为在我国政府审计体制下,国家审计面临较大干预,独立性存在根本性瑕疵。而卢洁(2008)通过调查显示认为我国政府审计机关在经费来源、人员任免及机构领导上缺乏独立性的占多数,表明审计体制存在重大缺陷。在现行体制下,政府审计终要陷入“自审自”的漩涡,促使审计失败(何昌,2012)。姜思加(2017)也指出审计体制的漏洞使审计机关的权利受到挑战。由此,政府审计体制的固有缺陷严重影响独立性似乎引起了共鸣(李笑雪、郑石桥,2015)。

2.社会压力

国家审计机关及人员可能迫于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的各种关系,而破坏独立性(宋夏云,2007)。卢洁(2008)经过调查发现认为外界舆论压力与国家审计独立性相关的人员占95.56%,说明审计难以保持中立。

3.其他因素

宋夏云(2007)还指出审计资源缺乏、利益引诱、自我复核会对独立性产生消极作用。此外,贺利军(2012)提出人员素质也会影响独立性。而法律法规不完善、审计意见与审计人员利益相关、执行业务过程不透明等也会涉及独立性问题(卢洁,2008)。

由于对国家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的研究较少,本文查阅的文献有限。但大部分学者基本赞同政府审计体制是影响独立性的根源,亟需重视。

(二)民间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

1.审计收费及其他利益关系

事务所及其人员若与被审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则对独立性地破坏难以避免(卢均慧,1996)。王颖慧(1999)基于财务来源指出事务所社会责任与经济需求存在冲突影响独立性。而现行事务所收费制度使审计人员在经济上依附被审单位(郭群、陈烘,2002),实际上违背形式上的独立(孙伟娜、杨成文,2012)。张学军、唐娟娟(2012)借鉴经济学原理指出审计收费的支付方式、时间等对独立性有一定作用。

2.非审计服务

随着审计行业发展,事务所会提供更多非审计服务,其对独立性的危害不可小觑(郭群、陈烘,2002)。卢均慧(1996)认为事务所从事多种业务会给独立性带来消极作用。王颖慧(1999)则指出MAS是影响独立性的重大因素,裴丽(2002)也从多方面论述了MAS对独立性的危害。非审计服务的扩展,使利益冲突更严重,独立性问题突出(程小琴,2002)。袁敏(2014)以毕马威为例表明非审计服务会削弱独立性。

3.其他因素

委托人问题、审计组织地位及事务所政策也会影响独立性(卢均慧,1996)。郭群、陈烘(2002)则指出审计市场不健全、审计关系紊乱及审计师素质会对独立性造成威胁。而孙伟娜、杨成文(2012)从宏微观角度分析了影响独立性的因素,如:高质量审计需求较少、法律法规缺失、政府干预、事务所规模及组织形式、审计师素质等。

关于民间审计独立性的研究较多,本文只对部分进行了述评,还有学者研究了轮换制、事务所合并等与独立性的关系(如:张磊,2014;刘骏,2005等)。而审计收费与非审计服务会影响独立性得到了广泛认同。

(三)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影响因素

总体来看,对内部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的研究寥寥无几。杨慧君(2003)指出内审制度、机构和人员设置以及人员素质会制约独立性。罗晓文(2006)则从内部审计法律法规不完善、审计机构及人员独立性缺失以及审计人员素质低下四个方面论述了对独立性的影响。

此外,有学者对高校内审独立性进行了研究(如吴国萍,2014;袁利,2003等)。也有学者基于内审机构报告关系(李明辉,2009)、公司治理结构及高管认知(王芳,2017)以及企业发展历程(叶静,2010)等角度剖析了内审独立性。黄清华、周芳(2004)还从制度经济学视角说明了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必要性,以提高独立性。

三、结论与启示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看出目前我国对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的研究集中于民间审计,对国家审计和内部审计的研究较少,且三者的影响因素存在一定差异。对国家审计而言,政府审计体制的系统性漏洞不容忽视,亟待改善;对民间审计而言,非审计服务的盛行给独立性造成了巨大压力,需充分重视;而对内部审计而言,很难保证实质上的独立,设立审计委员会可有效缓解。

总之,独立性作为审计的精髓,对执行审计工作举足轻重。本文对其影响因素进行综述,以期可以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审计行业健康发展。此外,在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时发现许多观点有重复论证之嫌,因此,需要开拓新视角,实现对相关研究的创新性突破。

⒖嘉南祝

[1]曹玉俊.审计独立性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J].审计研究,2000(4):3951

[2]刘骏.会计师事务所轮换制与审计独立性[J].审计研究,2005(6):3944

[3]谢德明.论审计独立性理论研究的新动向[J].审计与经济研究,2006(1):1316

[4]袁园、刘骏.审计独立性与会计信息质量[J].会计研究,2005(3):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