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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工作要点

地税工作要点

地税工作要点范文第1篇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地税工作要点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两市一极”发展战略,按照“提神、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突出重点,常抓不懈,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税效率,打造行政高效、服务完善的地税形象。

二、目标要求

全面落实市委、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严格执行“八个严禁”和“五办”的作风要求,健全完善优化发展环境考核评价、监督管理和奖惩激励体系,形成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长效机制,达到干部作风更实、发展环境更优、服务态度更好、群众满意度更高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2012年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围绕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市委、政府交办事项的督办力度

按照“五办”和“八个严禁”的要求,认真落实市委、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的落实。

(二)加强服务项目的监督检查

一是深入开展“千名干部进百村入万户”活动;二是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建立全方位税收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一窗式”办税服务,做到“一人全能,一窗办结”。进一步拓新税收服务方式,推进多元化申报纳税和多元化缴费模式,扩大银行划缴税款纳税户的范围,完善银行代收社保费工作,三是加强税法宣传服务,注重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及时编印税法宣传手册,积极利用12366短信平台开展涉税事项提示和宣传工作,加强网上税收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资料查询等功能,全面提高征纳互动频率和效率。

(三)健全完善各项内部考评机制

一是要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管理责任制;二是要完善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制度;三是要落实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及限时办结制。形成“科学决策、雷历风行、规范有序、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充满活力、优质高效“的工作机制和工作作风,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地税工作要点范文第3篇

1、切实提高收入质量。以收入质量为核心,严格考核奖惩。认真贯彻依法征税、应收尽收的组织收入原则,坚决防止混级、混库、混税种和越权减免税等行为,坚决杜绝有税不收、收过头税、引税等现象,圆满完成全年收入目标任务。一是加强税收分析与预测。及时掌握影响收入的主要经济指标和企业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准确预测增减变化,确保收入计划与经济税源相协调。认真分析和评估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效应,根据不同阶段税源的变化形势,加强调度,保持税收收入良性增长。加强与相关经济部门的沟通协调,实事求是地衔接落实税收计划,牢牢把握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权。二是探索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根据省局制定的《税收收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税收收入质量的考核奖惩办法,对出现收入质量问题的,认真查处,及时通报,并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加强会计基础管理。以《税收会计操作规范》和《税收票证操作规范》为标准,加强税收会计核算,规范税收票证管理。试行减免税核算监控统计软件,完善减免税统计工作,提高减免税统计数据准确率。继续完善报表体系,增强报表的实用性,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四是继续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发挥重点税源数据在税收预测、税收分析、税收预警等工作中的应用效应,合理调整监控范围,完善监控指标,提高重点税源监控实用性。强化重点税源数据申报日常控制,细化审核公式,实现源头控制。坚持数据异常逐户审查制度,提高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2、不断加强征收管理。一是加强征管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质量,继续完善《税收数据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和《追究项目及标准》,加大纳税人动态信息和第三方信息采集力度,将数据质量管理责任与干部行政责任结合在一起,形成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征管状况监控分析力度,加强研究跨行业、跨区域的税收管理,对一些零星分散或跨地区流动性大,探索有效管理措施,消除征管的盲点和漏点,拓展税源控管范围。研究制定《征查互动制度》、《税收管理员日常巡查制度》、《税收分析联动制度》等相关的配套制度,建立分析、监控、执行、反馈、质效评估纵向联动机制,形成征管状况一体化监控分析格局。二是强化征管措施。持续加强户籍管理和国地税联合办证工作,按期清分率和导库率达到100%。继续做好微机定税,注重动态核查,及时调整定额,定税面达到100%。强化以票控税,认真贯彻新的《发票管理办法》,加强代开发票管理,切实规范代开发票行为。不断扩大网络报税,加大对各类财务报表电子数据的采集力度,有效提高电子信息采集比例。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展税源监控分析,强化税源信息分析利用,明确税源管理的内涵和外延,深化税源分类分级控管,提高税源信息利用水平,促进中枢作用和服务职能的发挥。按照“因企制宜、规范完善、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继续深化企业非核心业务剥离工作。三是做好社会综合治税工作。依托政府网络搭建的信息交换平台,采集综合治税信息并认真落实,严格质效跟踪。组织对综合治税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的检查考核,提请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继续推进委托系统的运行工作,借助社会力量加强对零散税收的征收管理,并实现征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将社会综合治税成效体现在加强税源控管、增加税收收入上面。完善委托工商税收工作,完善好委托系统和辅助系统,加强督导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质效。四是深化纳税评估和税收预警。强化重点税源评估监控职能,完善纳税评估方式,创新纳税评估方法,优化税收预警,加大预警评估核实力度,着力提升评估精度和深度。五是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继续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力争在中外合作办学非居民税收管理和进口设备的税收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切实加强反避税工作新机制建设,采取“项目管理与专家小组”相结合的模式,构建反避税组织架构和业务骨干专家小组,对典型案例实施项目管理。做好外籍个人所得税税收和“走出去”企业境外投资的税收服务与管理。

3、着力强化税种管理。一是加强流转税管理。依托建筑房地产业项目管理软件,继续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与服务,强化跨区域重大建设项目税收管理工作。加大对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建筑业营业税、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等地方税收的管理力度。规范自开票纳税人的资格认定、发票审核、税款缴纳、清单报送、年度审验,合理确定货物运输业纳税人开票定额,确保开票征税。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不动产、建筑业营业税项目管理及发票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新立项的建设项目,及时掌握情况并纳入软件管理。落实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推进金融保险机构分经营项目明细申报。严格划分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征免税界限,做好减免税备案资料的审核工作。加强金融企业应收未收利息和民间借贷的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同时,全面调查研究营业税差额征税存在问题及管理现状,认真梳理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明确抵扣项目和范围,实行“凭票扣除、清单申报、票表比对”,规范扣除凭证管理和差额征税的纳税申报。二是加强所得税管理。继续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全面了解企业所得税管户情况,掌握企业所得税税源地域、行业分布,规模状况及变化情况等资料。摸清跨地区总分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的分布及经营情况。开展关联交易调查。探索建立企业所得税税基管理规程,加强对收入、税前扣除等项目的审核管理。加强对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查。明确资产损失由审批改为备案管理后的相关后续管理要求,加强税基管理的针对性。重点做好税收优惠的认定、备案和后续管理,严格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加强预缴申报管理,不断提高预缴有效申报率和预缴率,确保预缴税款达到全年应纳税款的70%。完善汇算清缴工作,研究新形势下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不断提高申报准确率和汇缴面。进一步规范核定征收程序,严格控制核定范围,合理确定核定征收的方式,严格控制定额征收户数。继续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建立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机制,规范个人所得税管理。大力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推进明细申报“扩面”工作。制订《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规程》,明确申报程序和要求,扎实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建立完善自然人数据库,搭建个人所得税一户式管理平台。认真落实《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管理规程》,规范完善完税证明开具工作。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比对工作,强化两处及两处以上所得比对、个人收入与社会数据比对、工薪收入与企业工资支出比对、工薪所得与养老保险基数比对,提高比对效率。强化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申报责任,规范其日常申报行为,做好税款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管理。以律师行业为突破口,加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和房地产估价等中介机构的管理。研究加强个人转增股本管理的有效办法或措施。做好个人通过银行、投资机构等委托理财的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非劳动所得的管理。三是加强财产与行为税管理。继续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对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面做好税款清算,强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规范引入土地增值税清算环节中介机构鉴证工作,持续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与清算工作。完善《土地使用税宗地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宗地信息的增值应用,争取全省试点。积极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两税”征管职能划转相关工作,主动与财政部门、国土、房产管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明确协税护税关系,确保“先税后证”制度继续得以落实,确保“两税”征管业务的顺利交接和征收管理的顺利开展。

4、深入推进依法治税。一是切实规范执法行为。适应基层集中办公和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情况,继续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开展执法过错申辩调整、执法考核结果应用情况的研究分析,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警惕和防止异常执法过错。大力夯实执法基础,搞好税收执法项监督,增进执法规范。针对征税和税收减免两大环节,完善机制,加强监管,解决执法不规范问题。抓好执法内控机制建设,对税收执法风险的重点环节进行梳理,制定应对防范措施,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探索建立涉税矛盾调解处理机制,通过依法科学界定涉税适用调解范围,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调处工作体系,加强培训指导,引导纳税人合法、理性的表达涉税利益诉求,最大限度的使涉税矛盾在调解中解决,在诉讼前解决。着眼全省层面,继续完善税收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形成适用性、包容性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研发“减免税管理系统”,努力建立科学实用的减免税管理平台。二是大力加强稽查工作。坚持自主检查与系统管理并重,在完善分级分类稽查的同时,广泛开展交互稽查、解剖检查和上下联动联查。继续整合泰城城区稽查力量,开展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的集中整治。深入开展地方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的检查力度。积极探索查管互动,发挥整体工作效能。建立与税源管理、税政、征管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渠道,强化对稽查结果的后续管理,促进稽查效果最大化。选择一至两个典型行业进行重点稽查,发现行业征管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征管建议。与公安经侦部门配合,继续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整顿发票“买方市场”。继续实行稽查案件三级审理制度,确保稽查案件经得起各级的审核检查,提高案件查处的科学化、法制化程度。年内,确保稽查选案准确率达到80%以上;稽查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上级督办案件回复率达到100%;协查信息完整率达到95%以上;稽查查补收入占同期各税收入比例不低于1.8%。市局选择1-2个单位对己查结案件随机抽取2-3户进行复查。

二、狠抓新一轮基层建设、税源专业化管理和干部队伍素质提升,全面深化基层建设内涵

5、深化新一轮基层建设。认真总结基层建设的经验做法,坚持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加大推进力度,全面完成基层建设目标,推动全系统基层建设工作再上新水平。一是重点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设施投入,全面改造和整合基层办公场所,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加强“软件”建设。对已经实现集中办公的县(市、区)局,着力在提升管理水平,完善规章制度,理顺关系,深化内涵上下功夫。对尚未实现集中办公,进一步加强指导,科学调度,确保年底之前实现集中办公。二是规范基层统一标识。按照省局制定的基层工作规范(工作制度、服务内容和标准、窗口设置、工作流程),统一明确标识的要求,对基层单位各种标识进行修改完善,全部按照统一的标识进行悬挂,上半年进行一次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系统总结推行集中办公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集中办公后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集中办公后制度完善、关系理顺、管理规范、秩序井然,适时组织各单位分管领导到省内其他地市进行参观学习,更新理念,提升创建层次。四是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积极组织参加省局开展的“服务基层优秀单位”、“基层建设优秀单位”和“管理创新明星单位”评选活动,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形成整体推进局面,根据工作推进和经验积累情况,适时召开全市地税系统新一轮基层建设现场观摩会。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建设新变化”征文活动,力争在省局的评比中获得好名次。

6、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市地方税务局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继续推行集中办公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实施方案,优化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统筹考虑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与提高收入质量、集中办公、集中征收等重点工作的关系,制定既符合实际情况又具有特色的完善方案。继续探索建立一体化的税源专业化联动(互动)机制,在巩固现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内分”、“外分”、“内外分”模式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的特点和风险控制的要求,强化分工和协作,选择适当时机,将税务稽查纳入税源专业化管理范畴,形成征、管、查互动,各部门、各单位协作配合的一体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机制。

7、深化干部素质提升。以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为重点,持续推进干部素质提高,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突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政治建设,着力提升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创新能力、驾驭全局能力,更好地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适时组织领导干部素质建设研修班、科级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大力提升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进一步更新思想观念,提升知识层次。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对科级干部空缺职位,通过竞争上岗,择优补齐。以落实干部监督四项制度为重点,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二是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三年规划。继续大规模组织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建立分级负责培训制,市局重点抓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培训,在集中抓好全员培训的同时,突出提高各类业务骨干的综合素质。建立奖惩机制,鼓励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改进培训的方式方法,总结推广按需施训的经验,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网络教育学院资源优势,搭建全员自学成才的平台。三是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结合全省地税系统第四周期骨干人才选拔,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坚持“全员参与”原则,突出工作能力的提升,按照征收管理岗、税收管理岗、行政管理岗、计划财务岗、计算机岗、税务稽查岗“六大”岗位人才选拔的总体要求,由各单位通过组织自学、集中培训、考核竞赛等多种方法,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9月份,由各单位向市局预选推荐参加省局人才选拔考试的人员,统一组织短期培训,选拔参加省局考试的人员。组织岗位大练兵活动和骨干人才选拔,由市局组织人事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对口负责,每季度组织一次全系统岗位练兵大比武,网上通报个人成绩和单位排名,纳入年度考核,对成绩优异的个人,按规定予以奖励,对考试平均成绩前三名的单位,年度考核予以加分。在干部提拔调整使用上,对获得省市局“骨干人才”称号的,予以优先考虑。

三、强化思想、环境、技术和行政四项保障,促进地税工作高效开展

8、加强作风建设,夯实思想保障。一是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牢固树立“争第一、当先进、做表率”的理念,围绕继续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制定《关于加强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创建任务,完善创建机制,强化创建措施,加大创建力度,确保创建目标的实现。以“走向文明,地税先行”和“文明地税,从我做起”为主题,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建设、“四德”建设、文化建设、和谐建设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扎实开展系列创建活动。二是认真抓好系统文明行业创建工作。做好全市文明行业观摩、评比等工作,确保全系统进入“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做好“省级文明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等已获荣誉的管理,确保复审合格。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在全系统积极开展以争创“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文明岗”、“劳动奖状”、“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服务优质、文明和谐”的地税队伍,不断提升地税部门的整体形象。三是不断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突出抓好庆祝建党90周年、创先争优两个重点,继续抓好思想政治教育、机关党的建设、和谐地税建设三项工作,进一步发挥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障。

9、优化税收服务,夯实环境保障。适应基层集中办公要求,认真调查研究集中办公后纳税人需求,结合实际采取网上办税、上门办税、电话办税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措施,防止服务断档缺位。一是建设统一规范的服务大厅。为适应全系统基层集中办公后税收征管及服务工作的需要,全面规范各级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各县(市、区)局区域内建立一个服务大厅,原基层分局(所)设服务点,试点推广应用POS机缴税系统,实行集中征收,推行自助办税和涉税事宜的同城通办,最大限度地方便纳税人。按照全省地税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对规范办税服务厅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在内外标识、功能设置、基本设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工作考核等方面实现全市统一,按照要求组织验收。二是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在完善已建设的纳税人之家实体的基础上,建设地税网上纳税人之家服务平台,开展网上服务,进行法律援助和救济服务,形成集税收宣传、税法培训、需求征集、满意度调查、征纳交流、纳税人权益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征纳互动的综合平台。贯彻落实总局的《纳税人涉税保密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保密管理,保护好纳税人的涉税保密信息。加强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建设,进一步增强税法培训中心功能,将税法培训中心与其他纳税人税法培训机构、权益保护组织等有效整合。三是搞好大企业服务与管理。贯彻落实好总局、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数据报送、自查督导及各类调研等工作。积极开展大企业税收服务,及时向定点联系企业宣传税收政策,认真受理定点联系企业的涉税诉求,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处理答复。对部分有代表性的大企业进行风险内控机制调查和税收风险评估,了解集团企业管理特点和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企业集团税收风险管理机制。

10、强化信息化支撑,夯实技术保障。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支撑和服务作用,以提高运维效率、推进软件应用、规范数据管理、提升安全水平为主要目标,继续拓展省级“大集中”系统应用范围,配合省局做好“大集中”后续项目管理、行政事业收费、外部信息交换等系统上线运维支持工作,完善预警处理、执法责任制考核、税收管理任务管理等子系统。理顺运维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合理界定各级运维职责,建立起规范的运维渠道和工作流程。探索推行技术、业务“一体化”运维工作方式,加强运维知识库管理和技术文档管理。配合省局整合运维支持平台和运维监控平台,实现后台事件管理流程的一体化推送,持续监控各类软、硬件资源的使用情况,优化软、硬件资源配置。深化网络信息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应用,增强网络管理和桌面管理等功能。做好全系统网络信息安全评估和安全加固工作,深层次的排查安全隐患,不断提升全系统的安全防范意识。

11、加强政务管理,夯实行政保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落实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信息工作制度,保证信息渠道畅通。深化考核激励机制,积极研发地税动态考核管理系统,推进考核工作公开透明。在全面总结经验和查找不足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地税政务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全面建立集报送、采编、互动、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动态管理平台,实现政务信息管理的即时化、精细化。积极开展税收调研,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切实加强督察督办工作,加大对基层单位贯彻落实省、市局党组各项部署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有效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抓好举报和查办案件工作,对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做深入细致的工作。继续强化工作激励机制,加大创新工作奖励力度,对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创新和特色工作给予物质奖励并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全系统争先创优积极性。加强系统财务基础工作管理,切实做好机关财务会计工作和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强化财务基础建设和财务数据管理,确保省级集中式财务管理软件的上线运行和深化应用。完善“服装管理工作系统”,建立全市地税系统服装管理数据库,及时掌握全系统个人服装管理信息。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加大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处罚力度,全面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效率,促进系统依法理财、依法行政。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干部监管

1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每个班子成员。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履行责任制情况与干部任免挂钩,与评先创优挂钩,与奖励惩处挂钩。加强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人员、重点岗位和重要事项的过程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严格落实《省地税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严肃查处系统内违反责任制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出现问题的典型案例,追究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上半年,市局将组织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专项检查。

13、完善廉政教育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制度,定期分析廉政教育形势,形成反腐倡廉教育合力。开展法规纪律学习教育,提高知纪懂法和遵纪守法水平;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意识,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开展“互动式”教育。定期确立互动主题,通过开展“对比算帐”教育、换位思考教育、开展案例讨论、举办教育主题座谈会等,进行“互动式”的全员自主交流,充分调动全员自发参与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主动性。继续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不断加大硬件建设,继续发掘教育基地资源,着力构建好廉政文化阵地。进一步深化检税共建。完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共建预防机制,加强与各级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年内召开1—2次预防职务犯罪形势分析会。

地税工作要点范文第4篇

且末县地税局人事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地方税务工作会议和自治州地方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地税局的具体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核心,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大精神文明创建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人事管理制度,为且末县地税事业的健康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障。

一、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极端重要性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极其重要的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每位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决定》,紧密联系地税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要求,坚持依法治税,坚持聚财为国、执政为民的宗旨,不断提高执法水平。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突出领导班子建设,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分析形势、把握全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能力,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能力,提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能力,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拒腐防变、经得起各种诱惑和考验的能力。

二、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中央决定,从今年一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分三批在全党开展以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我党历史上又一次重大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重要举措,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我局党支部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党员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增强先进性意识,明确先进性标准,实践先进性要求,树立党员的良好形象。

三、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力度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等五个法规性文件精神,在全面总结2002年全区地税系统机构改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规范和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操作规程和办法,我局将根据州地税局的具体安排和我局的实际情况,制订好我局科所长竞争上岗和“双聘”工作实施方案,规范科所长竞争上岗和“双聘”工作,严格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要求,选好、配好中层领导干部,彻底打破“论资排辈”的陈旧作法,行成“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选人机制,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上岗,并合理设置科室,必要时增设人事监察室,做好与州局科室对接,避免科室、岗位的重叠,优化科室设置,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今年适当的时间全面实施科所长竞争上岗和“双聘”工作。二是制定并实施干部“轮岗”锻炼办法。根据学什么,干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各科室干部要进行全面“轮岗”锻炼,力争轮岗面不低于50%,通过轮岗,确保人尽其才。三是建立、充实科级后备干部队伍,做好人才储备工作。按照后备干部选拔规定的条件、资格、程序等要求,结合边远地区地税工作的实际情况,争取多向州局推荐优秀年轻科级后备干部人选,并把政治强、业务精、年轻的干部选到重要岗位锻炼培养,做到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不拘一格选拔、培养人才。

四、认真做好教育培训工作

一是根据需求认真组织好各类业务培训。进一步健全制度和措施,用规范化、信息化手段管理和指导全局教育工作。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科所长的培训。认真选派科所长和业务骨干参加州局、区局举办的各类培训。二是以提高岗位技能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四员”(办税服务厅人员、税收管理员、稽查人员、科室内勤人员)的培训。三是认真落实“五年教育规划”的任务与目标,着力培养高技能税务人员。鼓励干部参加专升本学历学位教育,对取得学历学位的干部给予报销学杂费的奖励;鼓励干部参加与税收工作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教育,参加注册税务师和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考试,不断提升各类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四是积极创造条件,以税务系统内部网、互联网为依托,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步骤,引导税务干部以现代化手段进行在岗学习。五是继续加强和推进少数民族干部学习汉语的活动,建立激励机制,规范考级办法,逐步达到五年教育规划的要求。

五、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

要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围绕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加强政治理论、职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理想和信念教育,全面实施地税文化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解决精神支柱问题,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大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以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三德”教育为着力点,在“实”字上下工夫,大胆创新,造就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地税干部,努力争创部级文明单位和部级“青年文明号”,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精神文明领导小组要全面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到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发挥群众组织作用,形成党、团、工、青、妇组织齐抓共管的精神文明建设格局。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建立强有力的精神文明建设运行机制,把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民族团结、职业道德等活动经常化、制度化,促进“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协调发展。

六、积极探讨税务文化

地税工作要点范文第5篇

从20*年底至今,各基层局相继成立了党组,20*年1月份就如何发挥基层党组作用,州局党组主要领导对基层党组书记和党组成员进行了相关知识辅导,之后州局又制定下发了党组议事规则;20*年下半年区局又组织了基层党组书记培训班,通过一年时间工作来看,总的情况不错,起色明显,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提出了更高标准。各基层党组要不断总结经验,改进提高。去年底州局对基层党组成员和班子进行了调整,今年各基层局又要开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活动,州局择机对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各局要以此为契机,结合具体实际,制定出相关计划,切实在落实民主集中制上有新的突破,在提高班子执政能力和领导能力上有新的起色,在带队治税上有更大的力度。

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干部职工思想道德和理想信念

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是带好队、收好税的前提和保证,只有解决好为谁收税,才能解决好怎样收税的问题,各局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解决干部职工在现实工作,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思想问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组织的作用,党组成员、班子成员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要会做思想政治工作,从形式上要灵活多样,喜闻乐见,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民族团结教育月”和“党风廉政教育月”等重点教育和具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结合起来,将带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集中教育和个别谈话、促膝交心、重点教育结合起来,改变大课传统教育、满堂灌述、态度生硬、方法简单、暴声暴气毫无意义的思想工作,从方法上要采取号准脉搏、探根问源、和风细雨、入情入理,既要教,更要帮,使干部职工感受到组织的关怀,从内容上既要丰富广泛,又要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感召性。加强“三德三观”、理想信念、艰苦敬业的教育和用汶川伟大的抗震救灾精神,“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等先进事迹,先进人物教育、感化和鼓励干部职工。加强对新招录公务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针对80后青年干部文化知识功底扎实,思想活跃,反应灵敏,可塑性强,但吃苦耐劳差,艰苦奋斗、勤俭敬业等基础薄弱的特点,州局在今年适时召开青年干部大会,表彰一批年青干部,鼓励和鞭策他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兢兢业业。通过不同的形式,灵活的方法,把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为州直地税事业发展上来。

三、继续加强干部人事管理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按照自治区地税局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人事制度改革,在区局制定干部管理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州直地税系统实际情况,州局于20*年制定下发了《**州直地税系统干部管理实施办法》(伊州地税党字[20*]10号)各局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贯彻执行,加强干部管理。

(二)建立后备干部库。加强后备干部的管理和培养。根据第三轮科级干部竞争上岗考试情况和日常学习工作表现,州局将对一些业务熟练、群众基础好、政治立场坚定,有培养前途的干部纳入后备干部库,重点加强对这些人的培养,作为科级职务添空补缺人选。各基层局也要建立后备人才库,加强日常管理和教育培养。今年各局将进行新一轮的科所长竞争上岗工作,各局早做准备,提前谋划,根据德、能、勤、绩、廉的要求,结合业务考试,将尽量启用一批年青干部到科所长岗位上,并加强在日常工作中的管理和传、帮、带,使他们尽早成为州直地税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三)根据《全区地税系统各地、州、市稽查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做好州局一级稽查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计划上报工作,并做好后续工作,加强稽查力量,充实稽查队伍,努力提高稽查业务质量和稽查人员素质。

(四)加强对工资福利特别是对规范后津补贴的管理,绩效考核奖金要按照要求拉开档次,严格执行工资福利政策,各单位人事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提高业务素质,增强责任心,正确运用,不遗漏,不错报,不迟报,加强人事档案归类管理工作。

(五)继续做好系统机构编制,干部安置,公务员录用工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自治区机构实名制管理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领导职责,机构编制,人员配备等有关数据的统计、录入总结等各项工作。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做好系统录用公务员的计划上报工作,对招录的公务员及时办理工龄认定,工资确定等工作。

(六)继续加强对老干部的工作。关心照顾好老干部是每个班子每位人事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全面落实老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加强老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重大节日走访老干部等制度,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干部的晚年生活;关心退休干部,积极帮助解决他们在生活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

(七)进一步加大干部培训力度。转变培训思路,创新培训机制,岗位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鼓励干部自学,集中培训要本着需要什么培训什么,缺什么训什么的培训原则,加强师资力量的选拔培训,围绕新征管软件上线和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要求,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各局抓紧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和“三员”教育培训,州局今年原则上不再安排少数民族干部的集中培训。各局要组织好总局稽查业务等级考试前的复习工作和区局将于下半年组织的征收大厅人员业务大比武前的准备工作。

(八)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复验工作,各局在抓好精神文明创建的同时,要注重培养和发掘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创优氛围,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和观摩学习等方法,结合地税文化建设,借鉴好的方法经验,树立正气,鼓舞斗志,推进工作,努力争创全国、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文明示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