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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个人履职总结

物资个人履职总结

物资个人履职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 上市公司社会责任; 评价指标; 利益相关者

十六大以来,和谐社会与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新时期的主旋律, 企业 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上市公司是国民 经济 运行中的中坚力量,是企业中的佼佼者,更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对上市公司进行综合评价时,也应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然而,目前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如何建立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在我国理论界还没有达成共识,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上市公司效益全面、系统、公正的评价。

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理论依据

2006年9月25日,我国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中称,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是指上市公司对国家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自然 环境和资源,以及股东、债权人、职工、客户、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方所应承担的责任。本文将在此定义的基础上结合以下相关理论进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carroll的公司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

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阿奇·b·卡罗尔(archie b.carroll)于1979年和1991年分别提出了著名的企业社会责任四成分说和“公司社会责任金字塔”理论,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法律 责任、道德责任、自愿责任,它们分别处于金字塔的第一层(底层)、第二层、第三层和第四层(顶层)。第一层经济责任,指公司的首要任务是生产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社会可接受的公平的价格销售出去;第二层为法律责任,即公司应遵守法律,承担法律所规定的责任,经济和法律责任都是企业基本的社会责任或者说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第三层是道德责任,即虽然法律未规定,但公司应按社会成员所期望的,去做公平、正当及正确的事;第四层是自愿责任,一般指慈善责任,该责任是社会希望公司做的,但不是法律或伦理所要求的,如公司捐款,公司做不到,也不会被认为是不守法或不道德的。卡罗尔认为自愿责任只有在经济、法律及道德责任全部实现的基础上才能够实现。

(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社会责任观

1984年freeman在他的《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法》中述及,企业社会责任是一种利益相关者管理。它挑战了friedman的古典社会责任观(即股东利润回报的最大化是一个企业主要的社会责任),认为企业仅关注股东或所有者的需要是不够的,还应对各种利益相关者负责。除股东外,利益相关者还包括债券持有者、贷款者等债权人、一般员工、经营者、供应商和顾客,甚至还包括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权力部门等。

除以上理论观点外,还有一些学者把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拓展到了资源、生态环境方面,认为企业还应承担环境社会责任和资源社会责任,这样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本文将在以上理论的指导下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

二、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原则

为了对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须遵循以下七项基本原则:

(一) 科学 性原则

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应依据科学理论,运用科学方法,合理选取指标,避免指标的不足和重叠,保证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客观性。

(二)符合我国国情的原则

在构建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时,应充分考虑我国实际情况,洞察我国上市公司应履行的主要社会责任,切忌盲目照搬国外的有关指标体系。

(三)可操作性原则

要求在设计指标时选取那些易于获得信息、数据的指标,以便于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另外,所选指标应尽量与我国企业现行评价工具相兼容,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种公开统计信息资料。

(四)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该原则要求设立指标时尽量选择定量指标,但对于无法量化的主要社会责任,要设计相应的定性指标进行分析。

(五)可比性原则

要求所设立的各指标在时间上可以进行纵向比较,在空间上(不同区域、不同企业间)可以进行横向比较。

(六)全面性与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

该原则要求所选指标既能反映企业执行社会责任的全貌,又能重点突出地反映关键问题。

(七)引导性原则

在建立指标体系时,需要进行综合考虑,使所建评价指标有助于引导企业主动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我国上市公司社会责任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按照上述理论和原则,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标可分为:利益相关者责任指标、资源环境责任指标和慈善责任指标三大部分。具体指标设立如下:

(一)利益相关者责任指标

1.综合指标

社会贡献率

社会贡献率=公司的社会贡献÷总资产平均占用额×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运用投资者(包括股东和债权人)投入的资本为社会所做的贡献。公司的社会贡献主要包含支付的职工薪酬,缴纳的各项税款,支付给股东和债权人的股利、利息等。该指标越高反映公司对职工、股东、债权人和国家的贡献越大,社会责任履行得越好。

2.对股东承担责任的指标

上市公司对股东的责任主要包括对股东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尤其是股民)与大股东相比属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其权益经常被有意无意地侵害。故本文把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承担责任的指标单独列为一类,将对股东承担责任的指标分为一般指标和对中小股东承担责任的指标,希望有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指标如下:

(1)一般指标

1)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年末股东权益总额÷年初股东权益总额×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运用股东投入资本获得资本增值的能力。该比率越高,意味着企业运用一定的资本为社会,尤其是股东所做的贡献越大,对股东的责任履行得越好。

2)净资产收益率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股东权益年平均占用额×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运用股东投入资本获得净利润的情况,因为净利润属于股东,所以该比率越高,意味着对股东的责任履行得越好。

(2)对中小股东承担责任的指标

1)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指标

该指标为定性指标,反映中小股东利益被保护的情况。评价者可以通过了解大股东有无抽逃、挪用上市公司资本、上市公司有无未按招股说明书使用股东资金等现象,来分析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责任的履行情况。

2)股东所得率

股东所得率=股息÷净利润×100%

该指标反映股东从企业增值(净利润)中直接获利的情况。该比率如果长期处于比较低的水平,可能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通过对该指标的长期分析可以间接获得上市公司对中小股东履行责任好坏的信息。

3.对债权人承担责任的指标

(1)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100%

该指标反映上市公司资产对负债的保障程度。一般来说,资产负债率越低,公司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越高。

(2)利息保障倍数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该指标反映公司用所赚收益支付债权人利息的能力。利息保障倍数越高,公司支付利息的能力就越强,公司对债权人利益的保障程度就越高。

(3)逾期债务比率

逾期债务比率=年末逾期债务总额

÷年末债务总额×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拖欠债权人债务的情况。比率越高,表明对债权人责任履行越差。

4.对职工承担责任的指标

(1)职工劳动生产率

职工劳动生产率=公司收入总额÷职工总人数

该指标反映公司劳动者素质的高低,间接反映公司对劳动者素质提高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该指标值越大,表明公司对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责任履行得越好。

(2)最低小时工资率

该指标反映公司是否执行 企业 所在地政府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 规定。 计算 该指标时需首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较低档次工资的小时工资率,然后取计算结果最低者。

较低档小时工资率=较低档月工资额÷该类职工月工作小时数

(3)职工获益率

职工获益率=支付职工工资、福利及社保基金总额÷营业收入总额×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对职工的重视程度,此比率越高对职工的重视程度越高,但也并非越高越好。因为该比率的倒数反映职工的生产率,社会生产率太低并非好事。

(4)职工薪酬支付率

职工薪酬支付率=已付职工薪酬总额÷应付职工薪酬总额×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对国家相关劳动法规的遵守情况,比值越大越好。

(5)职工安全事故率

职工安全事故率=因工作伤亡的人数÷职工总人数×100%

该指标反映企业对职工安全保障责任的履行情况。如伤亡比率超过了国家规定的限度,企业要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6)职工人均年 教育 经费

职工人均年教育经费=支付的职工教育费总额÷职工人数

该指标反映企业对员工素质提升责任的履行情况,该指标值越大越好。

(7)职工对公司的满意度

该指标反映职工对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等的满意程度,可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获得。满意度越高表示公司对职工责任履行得越好。

(8)职工最低年龄

该指标可反映企业是否雇佣童工。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企业不得雇佣16岁以下的未成年工。

5.对国家、政府承担责任的指标

(1)资产纳税率

资产纳税率=企业纳税总额÷平均资产总额×100%

该指标可以反映企业对国家的纳税贡献。

(2)税款上缴率

税款上缴率=已交纳税款÷应缴纳税款×100%

该指标用来分析公司是否有挤占挪用国家税款的违法行为。可反映公司对国家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3)罚项支出比率

罚项支出比率=罚项支出总额÷企业收入总额×100%

罚项支出总额包括企业支付的各种罚金、罚款、罚息、滞纳金、赔偿费、诉讼费等,这些支出的发生与企业遵纪守法状况直接相关。罚项支出比率越高,企业遵纪守法状况越差。

(4)行政贿赂金额、次数

该指标反映公司向国家相关行政机关人员行贿的情况。公司如果存在行政贿赂现象,则其社会责任履行较差。

6.对消费者、客户和供应商承担责任的指标

(1)退货或返修率

退货或返修率=退货或返修产品的数量÷销售产品总数量×100%

该指标越高反映公司对消费者责任履行越差。

(2)顾客满意度:可从顾客反馈的信息中了解。可按很满意、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五个等级记分,分别记为100分、80分、60分、30分、0分,将所记分数进行算术平均即为顾客满意度指数。

(3)履行合同率

履行合同率=已履行合同数÷已签订合同数×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对客户或供应商的诚信状况,越高越好。

(4)应付账款拖欠率

应付账款拖欠率=年末逾期应付账款÷年末应付账款余额×100%

该指标反映公司对供应商的诚信状况,越低越好。

7.对社区承担责任的指标

(1)年绿化费用:金额越多表明公司对社区的责任履行得越好。

(2)为社区无偿服务次数:次数越多表明公司对社区的责任履行得越好。

(二)资源、环境责任指标

1.单位营业利润资源消耗率

单位利润资源消耗率=年资源消耗量÷年营业利润

该指标反映企业为获利对资源(包括各种材料、水、电、煤等)的消耗程度,可按不同资源分别列示。该指标值越小越好。

2.单位净利润废物排放量

单位净利润废物排放量=年废物排放量÷年净利润

该指标反映企业生产造成的外部不 经济 情况,该指标越小对社会造成的负面效应越小。

3.废弃物回收利用率

废弃物回收利用率=废弃物回收利用量÷废弃物产生总量×100%

该指标反映企业循环使用资源的能力,比值越大越好。

4.污染治理投资率=污染治理投入总额÷当年营业收入×100%

该指标反映企业治理污染的力度,比值越大越好。

5.破坏环境罚款率

破坏环境罚款率=破坏环境罚款支出÷当年营业收入×100%

该指标反映企业破坏环境被罚的情况,比值越小越好。

(三)慈善责任指标

1.捐赠收入比率

捐赠收入比率=慈善与公益捐赠÷企业收入总额×100%

慈善与公益捐赠是企业为社区建设、希望工程和困难人群进行的捐赠。该指标值越大反映企业慈善责任履行得越好。

2.福利员工比

福利员工比=福利员工人数÷员工总数

福利员工指身有残疾的员工或下岗工人。该指标反映企业接纳下岗、残疾员工,为社会分忧的情况。比值越大反映企业慈善责任履行得越好。

【 参考 文献 】

物资个人履职总结范文第2篇

①、当大厦出现停电事故后,电梯维修人员应先手持应急照明设备第一时间到达中控室查看电梯位置。

②、电梯维修人员到达电梯所在楼层时首先确定电梯的准确位置,然后判断是否可以放人。

③、当电梯离地面80公分以上时不可以放人,需要盘车到平层位置后才可放人(盘车放人操作方法见电梯困人救援应急预案)。

④、当判断电梯位置无法放人时,应先安慰乘客:“请您耐心等待,您在轿厢内最安全”。

⑤、当放出被困人员后,应引导客人走消防通道离开大厦。

⑥、电梯维修人员应到机房断掉所有电梯的总电源,以防止电梯恢复后大电流冲击电子板。

停电应急预案二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管理运作部应事先将停电线路、区域、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个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停电通告;同时,工程物料部应做好停电前的应变工作。

2.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工程物料部应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如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派人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运作部。

3.保安部立即会同工程物料部派人分头前往各楼检查电梯运行情况,如果发现电梯关人立即按照电梯困人应急预案施救。

4.管理运作部立即将停电情况通知小区内住户和商户,并在主要出入口停电通告,必要时启用紧急广播系统通知住户,要求住户保持冷静,做好防范。

5.若突发停电时,正值晚上商场营业,保安部应协助商场维持好秩序,指导商户启用应急照明灯、蜡烛等备用照明,疏散顾客,并要注意防火,防止发生火灾。

6.安排员工到小区各主要出入口、电梯厅维持秩序,保安加强保安措施,严防有人制造混乱,浑水摸鱼,必要时关闭大门。

7.派人值守办公室、值班室,耐心接待住户和商户询问,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防止与住户、商户发生冲突。

8.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9.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1)工程物料部应经常检查应急照明和紧急广播系统,确保正常。

2)管理运作部应提醒写字楼住户、商户备置一些应急照明灯或蜡烛,以防停电。

3)保安部、工程物料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停电应急预案三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值班人员处置全厂停电中断时的应急能力,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厂用电中断,并最大程度地缩短厂用电恢复所用时间,使各动力设备及时投入运行,恢复正常生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以保障全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设备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程序的引用而成为本程序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电力事故调查规程》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7号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xx﹞61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xx)

国家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

省、市政府其它相关的法规和规定

1.4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4.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自然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而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按照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1.4.3完善体系,快速响应:建立与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指挥体系和响应程序,一旦发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逐级启动应急预案,快速响应,实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重视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切实做好预防、预测、预报和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5与其他专项预案关系

本预案为公司应急预案体系的专项应急预案。而在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使用。

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2.1应急指挥机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经理及其他副总经理

成员:各部门行政正职、当值值长

2.2应急指挥机构职责

2.2.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应急救援与处理的法规、规定,统一领导公司应急相关工作。

2.2.2迅速了解公司职工伤亡及电力设施、设备危机状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分析应急资源需求,评估现有应急能力。

2.2.3启动应急预案,应急通知,组织、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按应急程序进行。

2.2.4组织、协调公司内人力、物力,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首先确保机组安全停运,待条件许可后尽快恢复电力供应。

2.2.5及时了解掌握事态发展状况及趋势,解决好应急各项工作。

2.2.6相关信息负责全厂停电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演练工作。

2.3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

主任:公司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

副主任:安健环管理部经理

中心组员:生产技术部安全责任人、运行部安全责任人、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行政部安全责任人、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熟悉指挥机构编制和通信情况,掌握灾情及动态,上报情况下达指令,部署协调各工作组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主任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职责。

2.4生产保障组

组长:运行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运行部副经理、生产技术部副经理

成员:生产技术部、运行部人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调度的联系,组织处理事故,采取措施稳定发电设备运行,协调运行与检修工作,避免扩大事故。

生产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亦由第一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5灭火行动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志愿消防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与指挥部的联系,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物资,并要指挥消防队员控制火势,积极投入灭火战斗。

灭火行动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6疏散引导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组织并指挥各班组长按照疏散路线引导人员及物资进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导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7设备抢修组

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经理

成员:检修部检修部门(单位)员工

职责:负责协调检修人员对被损坏的设备、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和修复工作。

设备抢修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8医疗救护组:

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后勤工作负责人

成员:行政部员工、党群工作部员工

职责:负责组织抢救、转移伤员,做好饮用水、食品等后勤供应工作。

医疗救护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9安全监督组:

组长:安全总监

副组长:安健环分部负责人

成员:安健环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安全专责

职责:负责监督应急工作所涉及设备、设施和人身安全的状况,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负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统计汇报。

安全监督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0治安保卫组:

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分部负责人

副组长:安健环管理部消防保卫主管

成员:消防保卫管理员、公司保安队员

职责:负责加强公司内治安管理和重点部位的保卫工作,防止在特殊情况下的不法行为;维护公司内道路交通秩序,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积极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动和参加抢险救灾的战斗。

治安保卫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1后勤保障组:

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备件分部主任

成员:检修部门(单位)经营部员工

职责:负责应急物资的后勤供应工作。

后勤保障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2.12善后处理组:

组长:人力资源部安全责任人

副组长:行政部安全责任人

成员:行政部、人力资源部等管理人员

职责:负责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生产,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抚恤工作

善后处理组组长因客观原因未能履行职责时,由副组长全面履行其职责。

3.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险性分析及事件类型

机组全厂用电全部中断,导致发电机组与电网解列,处理不及时或不正确有可能引发事故扩大,造成汽轮发电机组主、辅设备损坏或全厂停电。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可能导致汽轮机飞车事故。

3.2.2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

3.2.3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

3.2.4交流电源失去后,网控室控制中心盘失去电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统的刀闸动力电源全部失去,不能进行电动操作,只能手动操作。

3.2.5交流电源失去后直流设备负荷的增加将造成蓄电池放电速度加快,电量若储备不足将造成。

4.事件分级

针对全厂停电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二级。全厂停电可能使机组在运行中突然甩负荷导致汽轮机飞车,交流电源失去后若直流润滑油泵不能正常投运将导致汽轮机大轴断油烧瓦;汽轮机盘车装置失压不能盘车,易造成大轴弯曲,但未发生飞车、烧瓦大轴弯曲,列为二级;当全厂停电时,处理不及时,容易发生飞车事故,可能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同时润滑油可能会泄漏至汽机的高温部件,引起烧瓦、大轴弯曲,机组不能安全地停运,引发设备事故或火灾,列为一级。

5.预防与预警

5.1预防措施

本公司针对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和危害因素,采取二种办法实施监控。

5.1.1第一种配套设计、建设自动监视设备和安全、环境、卫生控制措施(设施)。

5.1.2第二种制定相关安全标准、设备管理标准、缺陷管理标准等规章制度,在正常情况下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和巡检工作。

5.2预警行动

响应启动发生Ⅰ、Ⅱ、Ⅲ级响应,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在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查清输、变电设备损坏情况,组织抢修队伍,调集抢修物资,立即开展设备抢修自救恢复工作。

6.事故报告与信息处理

6.1公司设立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82675618。

6.2公司接收的上级有关部门信息,应急预案办公室负责立即下达至各部门。

6.3公司接收的应急信息,由公司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人向上级应急预案办公室报告。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

针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厂用电中断事故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Ⅰ级响应(公司级)和Ⅱ级响应(部门级)两级。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对一般性厂用电中断事故实施Ⅱ级响应,由运行部组织进行应急处理。当厂用电中断事故有可能造成发电机组被迫全部停运、对重要设备和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时,立即实施Ⅰ级响应。

7.2响应程序

7.2.1事故发生时,值长应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根据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

7.2.2事故初发期,在应急救援指挥部进入工作状态前,值长负责生产现场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并有权调用现场一切人力资源(包括运行值班人员、保安、消防人员和检修值班人员等)和救援设备、车辆等,迅速进行抢险,最大限度控制事故发展。不服从调度的人员依照规定给予严格考核,严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2.3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得到事故发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确定应急响应级别。指挥调度物资、车辆、人员和工作组等立即展开应急救援工作,有关人员迅速到达工作岗位履行职责。

7.2.4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值长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并交由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7.2.5事故可能对厂区内人员安全构成威胁时,必须有组织地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

7.2.6对可能威胁到厂外居民(包括友邻单位人员)安全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和地方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7.2.7一旦发生重大事故,本单位抢险救灾力量不足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立即向上级和友邻单位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援助。社会援助队伍进入厂区时,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应责成专人联络、引导,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项。

7.3事态监测与评估

由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厂用电中断事故的发展势态及影响及时指定专人进行动态的监测,并借助现场人员的报告、现场查看和运行监测,对监测信息做出初步评估。当值值长应及时将评估的结果反馈给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厂用电中断事故救援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8.应急救援措施

8.1先期处置

8.1.1有关部门接到全厂停电事故的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全厂停电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并安排有关人员采取相应预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发生。

8.1.2事故发生初期,事故部门和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在立即组织抢险、处理事故的同时,迅速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报告。遇紧急情况应及时向110或119报警,或向120求救。

8.2应急处置

8.2.1当值值长确认能否用旺洲甲、乙线倒供厂用电,若线路失压暂时不能恢复,则使用一二期联络电源恢复厂用电;如此时一二期联络电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恢复#1、2机组380V厂用母线。

8.2.2在机组厂用母线用柴油发电机恢复供电后,启动保证主机安全的重要辅机,如交流油泵、顶轴油泵、盘车等,严格按照先起重要负荷,后起次要负荷的原则,不能同时启动多个负荷。启动负荷时(特别是电动机)要密切监视电压、电流、频率等的变化情况。

8.2.3及时恢复外线对公司110kV母线、启备变的供电,及时恢复机组的正常供电。

8.3警戒与治安

事故发生后,治安保卫组负责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保障抢险、救护车辆畅通,加强对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点部位的保护工作,及时传达、执行指挥部的命令,现场人员将完成情况及时报指挥部。与救援、抢险无关的人员,未经应急人员同意不得进入事故现场。

8.4人群疏散与安置

如发生汽轮机超速飞车事故规模扩大,人力无法控制时,应组织人员紧急撤退和疏散,对撤出人员应及时清点人数。

8.5现场恢复

在现场恢复的过程中往往仍存在潜在的危险,如触电、受损建筑倒塌等,所以应充分考虑恢复现场过程中可能的危险,制定现场恢复的程序,防止恢复现场的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再次发生。在此基础上,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并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8.6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后,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中心宣布现场应急结束。

8.7信息:事故信息由事故现场指挥部指挥中心负责。

9.事故善后处理

9.1恢复生产:

抢险救援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必须保护好现场,迅速组织初步调查、取证、评估后,清理现场,恢复生产。

9.2事故调查:

公司根据事故等级和调查处理权限,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

9.3抚恤工作: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事故中致病、伤残、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赔偿个人损失,并安抚其亲属。

10.应急保障:

10.1应急队伍保障

事故应急队伍为全体生产人员、各值班人员、各部门人员、保安及消防人员,必要时请求应急专业人员队伍和社会救援资源。

10.2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应急物资与装备的储备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据生产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性质和潜在的危险因素,合理配备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种救援工具、物资和设备,如设备备品、备件、起重机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装置、抢险救护装置、急救药品、防护物资等。

11.培训和演练

11.1培训

员工应急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培训计划应在公司的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中详细列出,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安健环部协助开展。

11.2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分部门级和公司级演练,具体计划由安健环部在每年1月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编年度演练计划报公司批准后执行。

12.预案管理

12.1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经评审通过后,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南方电监局等政府部门以及集团公司备案。

12.2维护与更新

12.2.1救援器材设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处于常备状态。

12.2.2预案随国家及上级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要求、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的变化、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或出现的新情况及应急演练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完善和改进。

12.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运行部拟编并解释。

13.奖惩

13.1对在事故应急管理、处置、救援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且实施效果显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贡献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进行表彰、奖励。

13.2对瞒报、误报事故(事件)和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工作的人员,发生或扩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和奖金考核的有关管理标准和规定追究责任,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处理。

14.应急预案实施

物资个人履职总结范文第3篇

(一)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国,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政权的基础,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也是人民享有权益的公共财富。计划经济时期主要依靠行政手段、通过下达指令性计划的办法来管理、运用国有资产,这显然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的需要,必然要求抓紧研究制定企业国有资产法,将实践证明是正确的、成功的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主要措施、办法制度化、法律化,依照法律的规定把国有资产管理好、运用好、保护好,把国有资产权益实现好、维护好。

(二)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的迫切需要近年来,我国国有经济的总体实力进一步增强,在国民经济中继续发挥着主导作用。这是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的改革所取得的伟大成就。但也应该认识到,由于以前对国有资产和财富的管理更多依赖行政的方式和政策的治理,制度性缺漏较多,行政性决策的随意性较强,管理体制不完善,且处于社会与经济的转型期,各种侵吞、侵害国有资产及其权益的事件层出不穷,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比较严重,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及依法治国的需要极不相符。如何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保障企业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法律制度。《企业国有资产法》的颁布使我国数十万亿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有法可依,国有资产的管理步入了法治新时代。

(三)贯彻落实《物权法》的要求我国已经先后颁布实施了《公司法》和《物权法》,为公司治理和物权保护提供了一般意义上的法律保护模式。而《企业国有资产法》则是上述两法的拓展和延续,从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国有资产的物权保护两个方面,提供了相对特殊的保护措施。所以该法承担着与前述两法有效衔接的责任。《物权法》着眼于物权的一般性,强调对抽象权利主体的一体保护,无法针对国有资产的特殊性作出量体裁衣的具体规定。因此有必要颁布《企业国有资产法》,落实《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特点

(一)全面涵盖经营性国有资产国有资产一般划分为经营性资产、行政事业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对于行政事业性资产。其管理可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对于矿产、水、土地、森林等资源性资产,一般都有专门的单行法进行规定。《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有资产是指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的出资所形成的权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意味着包括金融企业国资在内的各类企业国资都适用本法规定,同时又考虑了金融资产的特殊性,使其与现有商业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类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对金融企业监管的特别规定相衔接。这样安排出于两点考虑:其一,巨额金融资产在国有资产中占有相当大比例,不容忽视。其二,目前,金融风险不仅影响虚拟经济还影响实体经济,危及国家经济安全。而我国的现状是不同类型的金融资产分属不同的监管部门,这不利于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把游离于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外的金融资产纳入本法,为以后出现统一的金融国有资产出资人留下空间。

(二)清晰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明确出资人责任长期以来,各级政府对国有资产只履行管理职能却不承担所有者责任,造成所有者的实际缺位和淡化。《企业国有资产法》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设立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其他有关部门、机构,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本级人民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从而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困扰国有资产管理的“出资人缺位”现象。《企业国有资产法》明确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代表政府对国家出资企业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权利,即所谓的“管人、管事、管预算”。同时,在公司治理环节,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或者参与制定国家出资企业的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需委派股东代表参加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议,并按照委派机构的指示提出提案、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并将其履行职责的情况和结果及时报告委派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履行出资人职责,保障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损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有关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收益等汇总分析的情况。履行出资人职能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管,不同于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管,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并不矛盾。另一方面,对国资委重新进行了定位,只作为出资人,其监督职能被剥离了。这就打破了以前用部门监管作为主概念的法律关系,为厘清委托人、出资人、经营人、监管人、司法人关系打下了法理基础。

(三)完善国企高管管理机制

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除制度缺失、管理不严外,更重要的是“人为”。确保在国有资产管理过程中选好人、管好人,成为企业国资法的一大亮点。《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任免或者建议任免国家出资企业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其中对国有独资企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安排的要求较为苛刻,一旦选任,被选任者不得在其他企业兼职;国有资本控股和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对宽松,只要求不允许在经营同类业务的其他企业兼职。原则上,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长不得兼任经理。此外,为考核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绩效,本法设立了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考核两项制度。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应当对其任命的企业管理者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决定对企业管理者的奖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其任命的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薪酬标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依法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四)构建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实践中,国家出资企业的合并、分立、改制、增减资本、发行债券、重大投资、为他人提供担保、国有资产转让以及大额捐赠、利润分配、申请破产等事项,不仅与出资人权益关系重大,也是发生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环节。企业国有资产法不仅对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重大事项的决定权限和审批程序,还从企业改制、关联方交易、资产评估和国有资产转让等各个方面进行详细约束。如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企业改制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准确界定和核实资产,客观、公正地确定资产的价值。第五十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受托评估的资产进行评估。第五十四条规定,国有资

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管理层收购问题,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向企业的高管或近亲属,或这些人所有或实际控制的企业转让的国有资产,在转让时,上述人员或企业应与其他受让参与者平等竞买,转让方应如实披露有关信息。第五十四条规定,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而这也是国家第一次用法律的形式保障了产权交易所的地位和作用。此外,企业国有资产法还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四个层面,构建了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体系。

物资个人履职总结范文第4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betttertnever”为你整理了这篇2020年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林长办的大力支持下,我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林长制改革工作部署,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林长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2020年关店乡林长制改革工作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的部署,聚焦“五绿”,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二、聚焦“五绿”,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

(一)完善机制方式,促进履职尽责

1.严格制度落实。健全乡村林长责任制度,严格执行会议制度、督察制度、工作提示单制度,切实发挥好总林长牵头抓总、协调推动的职能作用,实行区域性林长示范带动、落实林长会议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以制度落实保障工作落实,促进乡、村两级林长履职尽责。

2.建成“五个一”服务平台。以乡、村两级林长责任区为落点,突出“一林一档”“一林一策”两个重点,组织各单位相关人员,建好“一林一档”,编好“一林一策”,完善“一林一技”、“一林一警”、“一林一员”,建成林长制服务平台,为乡、村两级林长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3.提高履职成效。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将保护森林资源作为乡、村两级林长的首要职责,落实乡、村林长为第一责任人的林业生态资源安全巡护责任制,建立分区定员、定责到人、覆盖全域的基层护林员网格化组织体系,提升巡护能力,做到会发现、会报告、会第一时间处置森林火情、林业有害生物疫情和破坏森林资源行为,提高基层林长履职工作成效。

4.强化督查考核。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乡、村林长办主动为林长巡林督察做好协调保障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整改落实,保证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优化林业发展环境

1.深入实施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统筹人工造林、森林抚育任务,认真实施“四旁四边四创”绿化提升行动。继续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完成人工造50亩、森林抚育1000亩、农田林网2000亩。加快国土绿化向农村宅旁、路旁、水旁、村旁延伸。

2.全力做好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一是做好美国白蛾防治监测工作。全乡设立性诱捕器监点3处收集数据。二是做好美国白蛾防治宣传工作,张贴美国白蛾防治公告,发放美国白蛾防治宣传单。三是做好辖区内特种养殖调查,全乡调查特种养殖户8户,全部在飞防图上标注避让。协助县林业局做好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积极开展产业扶贫。

4.做好“一卡通”工作。完成关店、向桥、周庄等村2019年度绿色长廊建设土地流转费发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资金投入,保障林长制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建立护林队伍,给予护林员合理的报酬。

物资个人履职总结范文第5篇

《企业国有资产法》总结了运行5年多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成功经验,是根据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目标而制定,同时又是落实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这部法律于2009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前不久,本刊记者就《企业国有资产法》相关问题采访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傅传耀。

国有资产监管终于“有法可依”

《当代贵州》:2003年,我国颁布实施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对我国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已作了相关规定,为什么国家还要再为国有资产立法?

傅传耀: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是世界上国有资产最多的国家。国有资产的特征是社会主义的特征和执政党的政权的基础,又是政府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基本保障,同时又是广大国民享有权益的公共财富。

由于以前我们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更多运用行政手段,制度性设置较少,管理体制不顺,加上处于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转型期,有的地方和企业,出现了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甚至无偿分给个人,或者以其他方式和手段侵害国有资产权益的现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引起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和社会各方面的广泛关注。这种状况与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与依法治国的需要极不相符。

因此,如何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企业国有资产法》是顺乎自然、应运而生的。

《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基本法律,它的出台,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需要;是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需要;又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

重点是解决国有资产的监管

《当代贵州》:在《企业国有资产法》通过之前,我国已经先后修订了《公司法》、颁布实施了《物权法》。这两部法律从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和国有资产的物权保护两个方面,为《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出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那么,《企业国有资产法》的立法总体思路是什么?

傅传耀:《企业国有资产法》在十多年的研究起草过程中,社会各界对涉及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经营、保护,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经过对这些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反复研究认为,制定国有资产法,必须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依照宪法规定,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个总原则的指导下,找准国有资产立法的目标定位。

经广泛调查研究,根据各方面意见,企业国有资产法将维护国有资产权益、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作为立法重点,总结改革实践经验,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对改革过程中正在探索、实践经验尚不成熟的一些问题,本法暂不作规定或只作原则规定;对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等问题,本法只作了衔接性的规定。

总的来说,这部法律重点解决的是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

《当代贵州》:前面您已提到,《企业国有资产法》重点解决的是国有资产的监管问题,那么我国是如何来构建国资监管体制的?

傅传耀:《企业国有资产法》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构建有三个层面,是与国有资产管理的多层授权体系相对应的:第一层面是国家对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监督;第二层面是政府及政府部门对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第三层面是国资监管机构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管理层的监督。此外,还有社会监督。

全国人大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以国有资产委托人的身份监督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其主要手段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情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对国有资产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等,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社会管理者,对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监管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考核其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以及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方面的成效;二是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监督履行国有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行为是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是否有损害企业非国有股东权益的行为。政府是由各部门组成的,政府监督也因此主要由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审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等部门构成。

在国资监管机构对国家出资企业及其管理者这一层面的监督,是以国有资产为管理对象,其对国家出资企业的监管与政府部分的监管,是在不同范围和层次上展开的。此外,社会公众的监督也是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创新思路,以改革促发展

《当代贵州》: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大力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下一步,我们将如何贯彻实施《企业国有资产法》?

傅传耀:第一,深入学习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营造良好氛围。国资委、各相关国资监管机构、国家出资企业,要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高度重视《企业国有资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各级普法办要将该法列为“五五”普法的重点学习内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企业国有资产法》与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企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努力做到决策有据、工作有序、行为有范。要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宣传,使《企业国有资产法》深入社会、深入企业、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注、广为知晓的良好舆论氛围和法制环境,使广大干部、职工全面理解《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要内容,牢固树立依法监管、依法经营的意识,切实提高贯彻执行《企业国有资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第二,加快完善地方国资监管法规体系。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重要基础。贵州省企业国有资产总量2000多亿,从省到县分布于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省政府授权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的资产总量接近1400亿。政府、国资监管机构都要高度重视我省国资监管法规体系建设,适应新形势要求,深入研究《企业国有资产法》,结合我省国资国企改革实际,加快制定地方国资监管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监管制度。同时要对现行规范性文件,特别是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改制、关联交易、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制度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符合《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要求。

第三,推动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职,探索国资国企改革新思路。省国资委、各级国资监管机构要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正确界定与所出资企业的关系。一要按照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不干预企业依法自主经营的原则,确保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二是国资委要高度重视相关问题研究,要对国资委履职方式、履职能力、法律风险防范等方面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牢牢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不断探索和创新国资国企改革新思路;三是国资委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掌握政策和改革方向,并就法律实施中出现的重大共性问题作好研究协调,及时反馈意见和建议,促进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出台,不断探索国资监管机构行权履职的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