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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关键词】城市居住区;生活垃圾;评价指标体系

1.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现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工作自“七·五”期间起步以来取得了较大的发展。但是,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随着经济持续的快速增长,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可以预见中国将成为世界上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负担最重的国家.因此,如何合理、科学地解决所面临的压力和负担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城市居住区是生活垃圾的主要产生之地,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的如何,对居住区的环境乃至城市的环境都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开展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的评价研究,推动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的研究,加强居住区生活垃圾的管理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2.1 评价指标 在建设部颁发的《绿色生态住宅技术导则》中,对废弃物管理与处置提出了如下指标: 生活垃圾应全部袋装、密闭容器存放;实行分类收集,收集率100%、分类率50%以上(分为有害类、无机物、有机物);收运密闭率应达到100%,处理与处置率应达到100% ,回收利用率应达到50%。实行减量化无污化处理,对于有再利用价值的部分,进行回收利用。以此作为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评价指标。

2.2 评价指标值的确定。为了提高评价的可操作性,每项指标均分为5个等级(优、良、中、可、差)并采用量化值。每个等级的量值按习惯的百分制数值表示。每项指标的权重根据模糊数学中AHP法确定。见表1。

表1 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评价指标体系

3. 城市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评价指标的权重确定

3.1 采用AHP法就各指标对评价目标的贡献大小赋不同的值,由专家打分决定并考虑了豫北某市居住区环境的现态调查数据等。

3.2 建立M阶对比矩阵:A=(aij)m*m 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评价因素重要性赋值见表2。

3.3 用优势积累法求权向量W={r1,r2,…rm},其中ri= ∑j=mj=1aij,对权向量W进行归一化处理,使r1+r2+…+rm=1,得到 W={r1,r2,…rm},W=(0.293,0.163,0.293,0.088, 0.163)。评价指标的权重见表1。

表2 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评价因素重要性赋值表

表3 豫北某市某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数据及其评价如下:

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评价等级为差,说明该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状况距离绿色生态的要求还很远,尚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5. 提高居住区生活垃圾处理水平的措施

在废弃物处置上,应当以“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为原则。根据调研,笔者认为当前应当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5.1 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居住区管理委员会或物业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宣传栏、网络等多种形式,宣传有关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知识,使居民了解有关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政策、乱丢垃圾的危害、初步处理垃圾的方法等,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思想意识。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涉及到家家户户。为打造宜居生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基础性工作。市持续开展了10年创建活动,乡村面貌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要想实现乡村管理水平的新提升,需要更加注重乡村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今天召开动员会主要目的就是前一阶段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基础上扩大试点,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刚才,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知识竞赛活动获奖单位和个人进行了惩处;市创建办孙宏毅主任宣读了市创建办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意见》各相关县(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抓好落实。下面,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识要提高

乡村人口逐步增多,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乡村生活垃圾处置工作越来越难。生活垃圾每天都在发生,垃圾填埋场容量有限,并且选址、建设都有很多制约因素,仅靠原来的垃圾简单堆放或填埋的方式处置根本不能满足乡村发展的要求。因此,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使生活垃圾尽可能减量化、资源化成为当务之急。但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要对市民生活习惯进行一种改变,年初酝酿这项工作的时候,大家也有畏难情绪,觉得垃圾分类是个世界性的难题,发达国家还没有完全解决到位,中国的大城市还没有做好,来做这件事难度更大。实际上,垃圾分类处置中国早有先例。大家回忆一下:70年代以前,每家每户都把塑料纸等能回收的东西全都变卖,把玻璃瓶等能利用的东西反复利用,把餐厨垃圾直接用来养殖或堆肥。因此,推进这项工作我有基础的关键是要下决心全面推进。

每个人每天产生的垃圾量是1.21.5公斤。按市区70万人计算,据有关数据显示。每年发生的生活垃圾达30余万吨,一年的垃圾可以堆成一座小山,珍贵的土地资源被白白占用。如果垃圾处置不掉,乡村的周边到处堆放,形成垃圾围城。专家介绍,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生活用水;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现在很多怪病大多都因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污染土壤和饮用水引起。前几年,市政府通过绿化、导气、排水等措施,投入大量资金对西郊庞庄垃圾堆放场进行了封闭改造,实现了山体绿化。目前,许繁路仍有一个垃圾堆放场,一些乡(镇)垃圾到处可见,这些问题怎么办?最好的方法是从源头上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能回收的进行资源回收,能燃烧发电的作为能源再利用。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就是把能够利用的都利用起来,如塑料纸、书报纸、玻璃、金属等日常生活中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可以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主要是解决垃圾抛洒对土壤、空气造成污染的问题。因此,垃圾的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是一件大事,要从根本上解决垃圾问题,就要做到垃圾分类处置,从源头上治理。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把这项工作抓好。

二、目标要实现

全市集中力量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宣传工作,前一阶段。对垃圾分类的意义、好处、做法进行了全面宣传,宣传部门、创建部门和新闻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宣传效果非常好,群众认识得到提高。与此同时,市民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不少群众给市长信箱写信、网络上发表意见,批评我说:垃圾分类只见宣传、不见行动,只听打雷、不见下雨。原定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宣传,仅开展了9个小区和单位的试点。为响应全市人民的期盼,经过研究,决定扩大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制定三步走工作目标,用35年的时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处置分类化。第一步,9个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年底扩展到111个单位和小区;第二步,从明年起扩大到乡村建成区(含主城区和新区已建成区域)所有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2001年以来新建的住宅小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率先实行垃圾分类,新建住宅小区由于基础条件较好,要全面普及垃圾分类收集;第三步,2012年到2013年,乡村建成区所有单位、小区、门店都要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垃圾分类工作得到全面普及。为什么要用35年的时间?这是根据工作的推进力度、群众的接受水平,来估计完成目标的时间。工作力度到群众的认识提高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就是举手之劳;如果工作跟不上,磕磕碰碰,就只能用5年的时间。为什么2010年试点111个单位目标具体,后期目标讲得不具体?也是为了留下工作空间。市创建办要做好调查,根据扩大试点情况,确定明年的具体目标,明年的目标实现后,再稳步推进2012年和2013年的工作。力争用35年时间,把三步走目标落实到位。

三、措施要落实

以下6项措施要认真把握、切实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靠全党动员、全民动手。

要一并考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市城乡规划局在道路规划、绿化规划、小区规划中增加垃圾分类场房,1.搞好规划。市发改委在制定年度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时。已建小区要根据需要合理增设分类场房,新建小区要一步规划到位,要预留垃圾分类就地分解场房的空间。市城管局要修订完善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操作方法,进一步细化规划建设和宣传推广的责任,要不断改进操作方法,对不按规定规划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收集、运输、处置的行为进行依法惩办。

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首先要分好,2.规范运作。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要规范、处置工作要规范。分类收集的终端处置和源头分类要有机结合起来。可回收的集中起来变卖成钱,厨餐垃圾送到制肥企业变成肥料,可燃垃圾送到电厂发电,有毒有害垃圾运送到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落实各种垃圾分类箱、垃圾分类运输设备及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经费。一定要把基本的设施落实到位。3.加大投入。市、区县两级财政和物业管理单位都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的投入力度。要建设垃圾分类存放的场所。

二要加强监管,4.强化监管。一要强化宣传教育。这是政府社会管理职能的具体化。要从源头抓起,培养每个居民、每个单位职工的自觉性,一家一户内、一个单位内人人动手,通过举手之劳来实现垃圾分类。源头分类非常关键,垃圾分类收集的关键和核心在每个家庭、每个单位。每个住宅小区要监管到每个楼道;每个楼道要监管到每个住户;每个单位要落实到每间办公室。要逐户、逐单位监管,看垃圾分类设施是否到位、各项措施是否到位、源头分类是否到位。要探索新的措施,如新闻媒体、宣传单位,包括城管监管人员,发现混合投放垃圾的可对所在社区或单位曝光批评。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媒体进行宣传;制作宣传品、小册子,5.大力宣传。要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的宣传。通过年历年画、执法车辆、电子屏幕、各类会议进行宣传;通过课堂宣传,推广“小手拉大手”活动;坚持单位、社区定期宣传。要搞好属地宣传,深入到小区住户、机关单位,逐户居民、逐个单位面对面的宣传,把垃圾分类收集的意义、各类设施规范、处置的方法、操作的流程等宣传到位。通过广泛、深入、耐久地宣传,达到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置意义群众知晓率100%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主要方式群众知晓率100%市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行为形成率100%通过普及宣传、深入宣传,农村的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为形成率也要在35年的时间达到50%以上。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关键词】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立法完善

城市生活垃圾问题伴随着我国城市化的迅猛发展已日趋尖锐。污染环境、破坏市容、传播疾病、滋生社会矛盾作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副产品,不仅对城市居住环境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而且也限制了一城的可持续发展。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过程中,芬兰和丹麦已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参与机制,同时本国公民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积极性也比较高,这为本国有效降低城市生活垃圾对居民的负面影响提供了重要支持。[1](P79)我国为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政府主导的集中化、规模化垃圾处理模式仍在全国大张旗鼓地展开[2](P40),然而多数地区的公众参与机制并不完善,甚至几近空白。目前,我国很多地方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行为模式,并未得到当地公众的充分理解和有效监督,公众对抗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的和谐稳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开展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公众参与研究十分重要!

1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中的公众参与现状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改革源于1992年出台的《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起步不算晚。该通知首次提出要让政府以外的个人分担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任务。然而经过20多年的发展,我国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水平虽在不断提高,但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机制仍处于萌芽期。现阶段,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呈现以下特点:

1.1 公众意见集中表达困难

一城的生活垃圾由一城居民共同制造,远离垃圾焚烧厂的居民相比垃圾焚烧厂附近的居民是垃圾处理的获利者。两类居民对待垃圾焚烧厂的态度也会迥异,前者不会强烈反对垃圾焚烧厂的兴建,后者则强烈抵制垃圾焚烧厂落户在自己家附近。即使存在共同利益的同类居民间,也会因各自认知的差异,提出的主张可能非常分散、片面甚至存在内部冲突,这将大大削弱他们追求共同利益的能力。简单来说,因群体间存在利益冲突,个体间存在认知差异,公众关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意见很难集中表达。

1.2 治理信息供给不足影响公众的参与能力

如果没有充分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的支持,公众不可能有效地参与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在当下的中国,公众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部门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这种不对称严重削弱了公众参与机制应有的功能,并产生了许多社会矛盾。从实践来看,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等的开发建设活动对公众居住环境影响特别巨大,公众渴望环保部门以及建设单位能及时、有效地公开环评文件。而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并没有规定在编制和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过程中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应主动公开其内容,公众只能事后申请,往往也于事无补。在公众能及时获取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匮乏的情形下,公众的有限参与也只具有形式意义。

1.3 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方式不合理

近些年,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过程中,有一个非常值得深刻反思的现象,那就是公众表达其正当利益诉求时往往是被迫采取非法聚众、示威等方式。如北京六里囤垃圾焚烧厂案以及全国各地公众反对建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活动等都呈现出法律制度外参与的情景。虽然近几年,政府为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提供了许多新的参与方式,如公示、听证、电子政务等。但现有的公众参与方式往往流于形式,实际效果有限。比如网络平台上的公众利益主张无力,政府互动迟缓;所谓的听证容易受利益部门的诱导;公示的时间和范围有限,不利于公众的监督参与;有切身利害关系的公众利益受损后,还面临上访无门的困境。

2 有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的法律制度评析

2.1 相关法律规范现状

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中涉及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还比较少。1992年出台的《关于解决我国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几点意见的通知》,首次提出要让政府以外的个人分担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任务。2002年颁布的《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首创公众缴费制,宣示了公众参与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可能性。2004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在《生活垃圾污染污染环境的防治》一章中,并没有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只是在其《总则》中之第九条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但这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2007年7月1日起施行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之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该部门规章首次肯定了公众可以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规划。2011年4月19日起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将全员动员、科学引导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作为政府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应遵循的两项基本原则。

此外,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有关于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纲领性规定。

2.2 现有法律制度的缺陷

现有的关于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法律制度还存在不少缺陷,亟待完善。目前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法律制度最主要存在以下问题:首先,缺乏现念的支持。现有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法律法规的理念还停留在“全能政府”时代,而不是从公民社会的角度进行规定。其次,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的公开不够全面。我国多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在开工建设前未将相关信息公示于众,更鲜少征求公众意见,即使有公众的参与也多为走形式,有切身厉害关系的公众往往面临渴望参与却参与无门的困境。最后,公众参与机制不完善。现行的《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对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只做了纲领性的规定,实际操作性不强,无法保障公民有效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

3 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制度的立法展望

通过对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现状的分析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评析,不难看出我国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困难重重,相关法律制度也不够完善。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机制的发展还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的制度保障和政府的进一步引导、鼓励和支持,同时也需要公众的支持与参与。针对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机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想从公众意识、信息获取、参与方式这三个角度提出相应的具体建议,以期促进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三化”(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的进一步实现。

3.1 提高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意识

现代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公众个体对城市生活垃圾相关问题认识水平的高低会左右其对生活垃圾治理的一般性态度以及行为模式的选择。增加个人对垃圾治理问题的认知会促使其对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行动产生更积极的态度。因而提高公众对城市生活垃圾的认知水平,培养其主动参与的意识和能力,是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机制进一步发展的方向。

3.1.1 重视公众主动参与意识的培养

首先,国家应从战略的高度制定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规划,并纳入公民社会理念,从而引导广大公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其次,法律法规应明确公民有提高自身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意识地义务,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不仅是政府、企业的责任,也是每个社会公众应主动担负的责任,公众有义务提高自身的环保参与意识。第三,建议设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日,号召公众有意识的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从而从源头上治理城市生活垃圾。

3.1.2 将城市生活垃圾知识教育纳入中小学环保课程

完善的教育对公众环保意识的培养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应将城市生活垃圾知识教育纳入小学、中学课程,针对学生的年龄阶段设置相应的教育计划,逐步从小培养公众对城市生活垃圾的了解和关注,培育他们爱护城市环境的观念与习惯。学校在假期可组织全校学生参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寻找城市生活垃圾破坏的痕迹,并将其作为学生校外环境教育的一部分。

3.1.3 形成多元化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知识宣传主体

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意识的提高不仅需要政府强有力的引导,也需要其他社会力量长期有效地宣传。形成多元化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知识宣传主体势在必行。第一,政府应改善宣传方式,注重发挥电脑、手机、公交车窗等移动新媒体平台对城市生活垃治理法规、政策、处理技术方法等知识的宣传作用。第二,形成企业和社区间的良性互动机制,鼓励企业邀请社区居民实地参观垃圾处理工厂、开展循环产品营销活动、组织社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活动等,以企业带动社区居民主动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意识的提高。第三,应当积极发挥城市居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社区工作者的作用。如,在社区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的社工可以在其工作职责中纳入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知识宣传一项。第四,探索环保公益组织和高校的合作机制。环保公益组织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高校学生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两者应合作开展城市生活垃圾知识宣传实践活动,必能对社会产生极强的正能量。

3.2 扩宽公民获悉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的途径

如果缺少相关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即使公众有了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意识,也无从做起。随着公众城市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对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公开途径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应用过以下措施扩宽我国公众获悉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的途径。

3.2.1 利用门户网站、即时通讯工具、手机应用软件等为公众提供实时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我国各城市的环保部门可以借鉴国外城市的成功经验,利用微博、即时通讯工具(如微信、支付宝、来往)的公共平台等定期、及时地向公众本市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信息。

3.2.2 鼓励社会组织监测和城市生活垃圾环境信息。有相应检测能力的社会组织、高校也可以利用自身掌握的技术、设备、资源、人力等优势,组织民间城市生活垃圾环境监测并定期向公众监测结果。上述组织、机构应在我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民间城市生活垃圾监测,的城市生活垃圾环境信息也应是真实、可靠地,其行为的宗旨也应是为了社会福祉而不是以营利为目的。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高校等第三方机构监测和城市生活垃圾环境信息将是公众获取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信息的重要渠道。

3.3 丰富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公众参与的方式

只有丰富公众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方式,才能在政府、企业和公民之间形成良好的沟通和互动。

3.3.1 构建合理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机制

对城市生活垃圾制造者收费是公众间接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的一种方式。合理的收费机制不仅可以降低城市生活垃圾总量,而且可以调动公众更广泛的参与垃圾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我国开征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比较晚,尚未形成完善的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机制,因而有必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第一,严格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通过研讨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探索适合本城市发展的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如按量收费、按家庭人口收费等。第二,委托第三方主体代收城市生活垃圾费,以解决城市生活垃圾费用征收难、成本高的问题,如将城市生活垃圾费用附征于每户的水、电等必需品中,引导公众自觉纳费。

3.3.2 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市生活垃圾产业

城市生活垃圾也是一种可利用的资源,可以创造经济价值,具有极大的投资潜力。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市生活垃圾产业既能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又能减轻政府的财政压力,更可以增强企业与政府在城市生活垃圾循环利用方面的竞争与合作。为此,我国应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市生活垃圾产业,并构建完善的法律保障机制。第一,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在明晰产权的前提下,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城市生活垃圾产业。第二,明确政府的管理、监管职责,依法行政,保障民间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3.3.3 增强环保公益组织的作用

环保公益组织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也是政府工作的帮助者、监督者和推动者。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主体应是多层次的,不仅需要政府、市民的介入,还应当鼓励环保公益组织这种强有力的公众力量的加入。环保公益组织在我国的城市生活垃圾治理过程中,应占据重要一席。第一,构建环保公益组织与政府及市民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领域的良好互动机制,鼓励更多的环保公益组织参与城市生活垃圾治理。第二,利用环保公益组织专业、高校的特性以及良好的群众基础,增强环保公益组织在增进市民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处理等方面的作用。第三,加强环保公益组织与学校和公民个人间的合作,为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治理培养更多的专业性人才。

【参考文献】

[1]常超,王铁山.垃圾处理的国际比较与借鉴[J].城市问题,2009(01).

[2]王德宝,胡莹.我国生活垃圾组成成分及处理方法分析[J].环境卫生工程,2010(01).

[3]王明生,杨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参与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6).

[4]冯玉军.法经济学范式[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关键词 北京市 生活垃圾 产业化

随着我国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城市急剧扩大,城市生活垃圾数量也在急剧增加。由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渠道单一,缺少必要的资金,处理设施严重不足,设备老化,技术水平低,管理落后,很多城市的土壤、水体、大气受到生活垃圾的污染,使自然环境和人民群众生活受到影响。解决城市生活垃圾问题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提高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我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现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2012年国务院发出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近年来,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日益健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断提高,城市环境明显提高。但也应该看到,由于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快速增加,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大于垃圾处理量,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和城市未来的发展。意见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纳入到今后的工作重点中去,积极行动起来,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通知提出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要达到80%以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城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每个省(区)建成一个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50%的社区城市初步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达到30%,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达到50%,建立完善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监管体系。到2030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全面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

世界银行在《2020年的中国》研究报告中指出:“在过去的20年中,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城市化和工业化,使中国加入了世界上空气污染和水质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列。环境污染给人和经济造成的代价巨大。从总体上看,中国每年污染的经济损失大约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到8%。将来,如果不改善人们生存的物质环境,实现中国雄心勃勃的增长目标只是一个空洞的胜利”。而根据国家环保部的估计,中国环境问题所造成的总损失占GDP的10%。

北京作为拥有1900多万常住人口的国际化大都市,同样而临着不可避免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近年来,北京市由于垃圾管理落后带来的城市环境与资源压力非常大并在八十年代出现过垃圾围城的情况,虽然后来投入了大量资金新建了一批处理设施,使垃圾围城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但垃圾处现运营模式还是一样的滞后。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已经制约了北京国民经济的发展。面对严峻的现实,必须采取有效的经济政策和环保措施,加快发展与北京市宏观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使其既不超越当前北京经济实力,又能遏制北京环境进一步恶化。

由于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起步较晚,加之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在运作上经验不足,制约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发展。因此,通过研究国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的发展,从中寻求适合北京现状的城市生活垃圾产业化处理模式,并提出相应保障措施,是北京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急需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管理上长效”的原则,合理布局生活垃圾收运设施,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机械化水平,力争通过两年时间,构建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系统,全面提升区域生活垃圾集中处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2009年底,完成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处理500吨)主体工程建设;马山街道、蠡园街道、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率达100%,街道、华庄街道、雪浪街道、胡埭镇、太湖街道达80%以上。

2010年底,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全面建成投运;全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密闭化运输实现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完善环卫基础设施

1.加快推进河埒片区(青龙山)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0年底前全面建成投运。转运站建设用地由区政府负责提供(原则上不少于15亩)。征地拆迁工作由荣巷街道负责,所涉费用由区城司负责筹集。

2.加强对上衔接,尽快启动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

3.根据市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指导手册,划分服务区域,因地制宜,确定并购置240升标准桶、电力环保收集车、3吨和5吨后装压缩收集汽车,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淘汰非标准桶以及小木车、机动车、拖拉机等非密闭收运车辆,及时拆除原垃圾收集房。

4.河埒片区、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周边原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由市、区环卫主管部门统一调整规划,根据需要保留作为大件垃圾、城市家具等特殊垃圾收集转运点或退出,实现资源整合。

(二)分类推进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

1.马山街道、蠡园街道、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在辖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扩大单车收集范围和半径,提高收集效率,确保2009年底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率达100%。

2.街道、华庄街道、雪浪街道、胡埭镇、太湖街道在条件相对比较成熟的区域(如镇区、安置房小区等)先行推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集,其他区域暂按原有(传统)模式收集垃圾,并对农村自然村重点实施村庄环境整治,确保2009年底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率达80%以上,2010年底全面实现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

(三)加强生活垃圾收运管理

1.健全完善“村(社区)收集、镇(开发区、街道)中转、区监管、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生活垃圾全部收运至桃花山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等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确保全区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继续保持100%。

2.河埒片区、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前,各镇、开发区、街道生活垃圾暂按现行模式收集中转;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马山街道、蠡园街道、胡埭镇、河埒街道、荣巷街道、蠡湖街道生活垃圾送该转运站中转;太湖新城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成投运后,街道、华庄街道、雪浪街道、太湖街道生活垃圾按距离远近,就近送该转运站中转或益多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处理。

3.建立健全环卫作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一天两收集),做好环卫设施管理和养护,加强日常作业监管,严禁随意倾倒、堆放、处置,杜绝收运过程中的抛、洒、滴、漏等污染环境行为。

(四)加强环卫作业队伍建设

区、镇(开发区、街道)、村(社区)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和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的要求,足额配备环卫作业人员,加强环卫作业培训和考核,提高作业和服务质量。

四、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制订方案阶段(4月1日-5月31日)

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环卫处对责任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收运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根据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工作的推进时序、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阶段性推进计划。

(二)集中推进实施阶段(6月1日-9月30日)

1.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环卫处选择1~2个条件相对成熟的村(社区)先行试点,在此基础上,以点推面,加快推进。

2.全面启动河埒片区大型生活垃圾转运站建设,力争2009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并交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开工建设。

(三)考核验收和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1.由市主管部门和区城管局、财政局、监察局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各单位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达标单位拨付以奖代补资金。

2.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环卫处严格按照环卫作业标准,加强日常环卫保洁和垃圾机械化收运,提高作业水平。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建设和完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管理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区域生活垃圾高效收集、集约转运、集中处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为民办实事工程。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将这项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综合举措,狠抓推进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管理,建立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收运作业水平,区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市管理局。各镇、开发区、街道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落实专人,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落实职责分工。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协作联动,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区城管局要充分履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负责工作的协调推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强化属地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好辖区内的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工作;区发展和改革局要将这项工作纳入政府性投资计划,做好项目核准工作;区财政局要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区监察局要加强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区规划分局、国土分局要积极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规划定点、用地指标落实等工作;区建设局要协调做好生活垃圾转运站征地拆迁和建设工作;区环保局要配合做好环评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区房管局要督促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机械化收运相关工作。

(四)强化资金保障。市、区政府对这项工作设立专项资金,根据各单位新增车辆、垃圾桶购置情况,由财政部门按30%的比例拨付以奖代补资金;各相关单位也要落实专项资金,制定车辆、垃圾桶购置方案,经区城管局、财政局审核后先行购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