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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局科室工作

交通运输局科室工作

交通运输局科室工作范文第1篇

一、集中精力开展党的十精神学习培训

1.抓好理论学习。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利用集中轮训、自主选学、专题报告会等形式,加强理论学习和党性教育,推进道德建设,用先进思想引领党员干部前进。(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2.搞好培训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十政治理论测试和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学习党的十精神知识竞赛。上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题报告会。(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二、大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3.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组织各基层党组织全部完成换届选举,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党员干部选拔到新一届班子中来。(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港航局、运管处、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交通学校、交运集团、公交集团、海运公司)

4.扩大基层党组织有效覆盖。继续深入开展“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发挥示范效应。(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港航局、运管处、海运公司)

5.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市委组织部进度安排,在广大干部中组织开展“感恩、敬畏、责任、担当”大讨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6.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坚持开展“红色关爱”活动,深入开展部门联系村和机关干部结对帮扶工作,不断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7.严格党员发展工作。加强学习,强化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上半年,举办一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七一”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各党委、总支、支部)

三、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8.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和使用的全过程。年内,组织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9.严格落实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认真遵守《廉政准则》,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继续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抓好禁酒令、车改纪律、严禁大操大办婚宴等规定的落实。(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10.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健全组织领导、廉政教育、预防制度、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惩处等五个体系,构建具有交通运输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11.全面开展党政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加强权力运行、项目计划安排、工程招投标、资金拨付、交通执法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促进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运管处、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交通学校)

12.带头改进作风。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持续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切实改学风、会风、文风,发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四、积极实施交通铁军锻造工程

13.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提高班子运行质量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组织好上级开展的各类干部集中培训工作,年内市局党委将组织一期基层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教育培训活动。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不断完善推荐考察、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相结合的干部选拔机制。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及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干部考核办法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的考核办法,加强日常考核,动态管好班子、队伍。(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14.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把职工教育培训置于突出位置来抓,组织开展好党的十精神学习、职业道德、形势任务、“六五”普法教育,推进技术技能、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等各类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全面增强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打造思想先进、依法行政、执行有力、作风优良、务实清廉、服务优质的职工队伍。(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15.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突出行业特色,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引进机制、使用机制、评价机制和管理机制,加快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争需的创新型、技能型、知识型、复合型人才建设,优化人才使用结构,开创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生动局面。(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16.加强人力资源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毕业生招聘、继续教育、职称评聘、技工考评等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劳资工作政策规定和制度规范,做好工资审批、转正定级、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缴纳等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五、进一步加强行业文明创建

17.加强行业服务品牌建设。深化“文明与您同行”行业服务品牌建设,提升“警的巡防联动”、“文明乘车”、“爱心不找零”、“文明志愿者”、“洪波爱心车队”、“蜜蜂班组”等特色服务品牌和汇通汽车公司、等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探索在出租客运、公交客运、班线客运、汽车应急维修、驾培管理和交通执法等领域建立形象突出、特色鲜明的行业服务品牌和职工队伍服务品牌,扩大行业影响力。(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18.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坚持工作重心下移,不断丰富工作载体,拓展文明创建领域,深入开展“学树建创”、“讲文明、树新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百佳服务窗口等群众性文明创建和文体活动,不断提升行业文明水平和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19.加强行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机关文化、窗口文化、班组文化、企业文化、车船文化、路桥文化、廉政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展示阵地、文化传播平台建设,组织开展职工广泛参与的各类文体活动,增强行业健康发展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六、扎实做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20.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承诺书》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督促检查制度、台帐制度、信息上报制度等工作制度,建立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开展无创建活动,打击“”等组织,确保全系统不出现“”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抓好交通运输过程管控,加强车站、码头窗口单位摊点的排查,确保不出问题。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坚决杜绝计生工作“一票否决”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21.维护行业稳定。把稳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建立完善风险评估机制、排查化解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信息搜集研判机制,着力推进“事要解决”。强化重点时段、重要人群的稳控,确保不发生重大恶性和到省进京滋事事件。坚持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出台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实施意见。(责任单位:局政工科、综合法规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七、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22.狠抓纠风治乱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加大纠风工作和行业监管力度,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成果,坚决杜绝“三乱”问题发性,今年将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坚持领导干部带队上路明察暗访,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检查,严肃处理典型违纪问题。坚持纠建并举,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通过行风热线、监督电话、民主评议等活动,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严格查处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满意度。年内,组织开展1-2次社情民意调查。(责任单位:局政工科、综合法规科,市运管处、交通运输监察支队)

23.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按照交通运输部提出的“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化”的总目标,加大执法人员职业化培训,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增强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文明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市运管处、交通运输监察支队)

八、努力构建创建文明城市长效机制

24.加强非法营运车辆整顿。健全完善道路运输执法监管部门联动机制、非法营运监督举报机制、路面执法检查机制,加大整治力度,规范运输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市运管处、交通运输监察支队)

25、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优化城市公交线网布局,加大运力投入和车辆升级换代,加快设施设备改造,提升公交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扎实实施好“排队礼让---文明乘车”行动,积极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公交乘车环境。完善出租客运从业人员“一卡通”电子智能化管理系统,健全从业人员诚信考核机制体系,促进行业服务向科技精细化转变。加强汽车站站内服务设施升级改造和站前广场卫生整治、秩序整顿,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局综合法规科,市运管处、交通运输监察支队、交运集团、公交集团)

九、继续做好群团和老干部工作

26.发挥工青妇联系纽带作用。按照“党建带群建”的原则,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对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强化在组织建设、干部配备、工作推进等方面的指导带动作用,努力发挥群团组织在交通运输发展中的职能作用。(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27.推进工作载体创新。广泛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职工劳动竞赛、青年文明号、青年志愿者、巾帼建功行动、巾帼文明岗、三八红旗手等系列创建活动,开展各类岗位学习、岗位练兵、岗位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为推进现代交通运输业发展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28、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权帮扶工作,帮助解决广大干部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合法权益问题。深入开展出租客运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抓好规范理顺经营合同关系、建立健全驾驶员工会组织、合理保障驾驶员休息休假权等方面内容,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29.积极做好老干部工作。加强离退休老干部党支部和活动中心建设,认真落实老干部“两项待遇”,做好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及时解决老干部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形成尊重、关爱老党员的长效机制。定期向老干部通报工作情况,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发挥老干部的作用。(责任单位:局政工科,市交通运输各单位)

交通运输局科室工作范文第2篇

一、目标管理实施的范围

第一条各县(市、区)交通局列入目标管理范围。

二、目标设置及其主要内容

第二条根据我市交通运输系统的职责任务和工作特点,围绕全市交通运输工作的年度目标、交通运输事业五年计划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目标,拟设置改革创新目标、行业发展目标、行业监管目标和重要工作目标四大目标体系:

(一)改革创新目标:各单位在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影响和制约行业发展的难点、热点问题等工作中采取的新举措、新方法。由列入目标管理的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自行设定或市交通局统一设定,每个单位不少于2项。

(二)行业发展目标:各单位年度内应当达到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业务指标等。行业发展目标由市交通局各业务科室(单位)根据全市的年度计划和各县(市、区)的现状、规模、计划等要素,以各县(市、区)为单位提出意见,并与各县(市、区)协商后下达。

(三)行业监管目标: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明确由各单位履行的行业监管职能,年内应达到的目标如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水上安全、安全生产、工程质量、招标投标等。此目标由市交通局各业务科室(单位)提出。

(四)重要工作目标:市交通局年度内布置的有关重要工作,如依法行政和重要会议、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财务管理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运输行业管理和发展情况、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情况、交通战备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等。此目标由市交通局各科室(单位)提出,经统一平衡后下达。

第三条分值设定:所有目标总分为100分。四大目标的分值原则上按照改革创新目标8分、行业发展目标29分、行业监管目标27分、重要工作目标36分的标准设定。改革创新目标、行业发展目标、行业监管目标和重要工作目标增设“考核标准”作为子目标。子目标应尽可能细化、量化,以便于考核认定。不能细化、量化的工作原则上不列入目标之中。

第四条四大目标的分值应按照目标本身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各考核单位自行分解到各项具体目标之中。四大目标中的各项具体目标,如分值超过3分,还应再分解到考核标准之中。

三、目标考核及奖惩

第五条目标考核以本实施办法和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管理考评表为主要依据。平时经常督查,年中自查,年末进行全面考核。局领导和机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的同志下县(市、区)均应注意检查、了解所到单位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并将了解的情况书面向局目标管理办公室反馈。年中自查以各目标责任单位书面汇报和由局组织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年末考核由局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实施。考核组由局领导带队,机关科室负责同志参加,对各县(市、区)交通局进行考核。考核方式以检查原始资料和现场察看为主。

第七条设立“全市交通系统年度目标管理一、二、三等奖”,并进行奖励,奖励金额为二万元、一万五千元、一万元。设立最低分值为85分。85分以下不参与评奖,85分以上按照评分高低分别评、二、三等奖。

第八条目标管理实施单位年度内因廉政交通、社会治安、质量安全、单位稳定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造成重大损失,产生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奖资格。

第九条获奖单位在次年全市交通工作会上表彰,并通报全市,同时抄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目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十条成立市交通系统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局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目标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办公室)。

第十一条局目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目标管理的日常工作,包括目标管理方案的拟定、修改;目标的综合、平衡、审核;目标考核和日常管理的协调、组织等。

第十二条机关各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各按照职能分工,对相关行业的各类目标提出方案,并积极做好所辖行业目标管理工作的指导、审核、汇兑等工作。参与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工作。

交通运输局科室工作范文第3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部门协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以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为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破坏公路路产的超限超载车辆运输问题,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鼓励并保护合法道路运输行为,进一步营造安全、畅通、快捷的道路通行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确保公路、公路桥梁、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畅通。

三、领导组织

为加强对“治超”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领导“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市长

副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市长

成员:*市监察局局长

*市交通局局长

*市公安局局长

*市计划办主任

*市工商局局长

*市质监局局长

*市治软办负责人

*市稽征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电话*,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办公室主任:*(兼)

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四、治理重点

重点治理通行于我市辖区内国、省、县、乡级公路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五、集中治超时间

从6月30日开始到12月31日。

六、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通过综合治理,达到标本兼治的总体目标。

(一)建立统一领导、协调配合的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公安局,市稽征所为成员单位的市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机构。工作机构要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通报全市治理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其日常工作由市交通局负责。

(二)建立治超检查站点。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规划,科学设置、合理布局的要求,在我市辖区内建立两个检查站点。一是慈惠治超检查站点,二是西辽河大桥治超检查站点。

(三)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稽征所要联合组织执法人员进驻慈惠、西辽河大桥两个治超检查站点,对超限超载的运输车辆进行全面治理。公安交管部门要在这两个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检查站派驻公安交警,围绕重点监管车型,有针对性地加大道路监管力度;在道路及其附属设施上设置必要的限超限载交通标志,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警示教育。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要严格实行扣分制度,严厉打击暴力抗法、野蛮闯关等行为。交通道路运管和路政部门对超限超载运输的车辆,要依法严厉处罚和打击。

七、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深化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制订工作方案,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治理工作任务。

交通运输局科室工作范文第4篇

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条 公文种类

(一)决议。适用于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四)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适用于、传达要求各县交通部门、局直属单位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七)报告。适用于向委、人大、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等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议事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条公文格式

(一)上行文。内容包括:向委、人大、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的报告和工作汇报、请示、督办、答复等。

(二)下行文。内容包括:交通运输局党组、州交通运输局的决定、指示、通知、通报、批复、会议纪要等;转发、批转上级部门、各县交通局和各直属单位涉及全局性工作安排、部署;局机关科(室)的人事任免和直属各单位的考核、考查、审查意见、人事、工资、调配等。州交通运输局职权范围内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交通信息》,刊登交通系统的工作、工程动态、调研、消息、重大活动等。

(四)《工作通报》用于向各县交通部门、局直属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交通系统的各种有价值的情况,应当在全系统通报的交通运输工作重要会议精神,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五)联系函:主要用于向无直属关系单位和下级单位的工作联系,来信来访等的办理结果、处理意见等。

第四条行文规则

(一)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2.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州委、州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可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各县交通局、局直属单位的请示事项,如需以局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4.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请示性文件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5.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局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二)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1.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发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

2.需经下级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上级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除此以外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提出指令性要求。

3.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擅自行文的,上级机关应当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

4.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第五条公文办理

公文办理包括收文办理、发文办理和整理归档。

(一)收文办理主要程序:

1.签收。局办公室负责文件(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机要交换、通信邮件和值班报告)统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并注明签收时间。

2.登记。局办公室负责收文登记,应在收文薄上准确记录收文时间、发文机关、文号和标题,并对所收公文的文种、格式等主要信息进行初审,值班报告应当详细记载来电单位、时间和内容。对越级上报、文种格式不符的文件予以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3.分发。收文确认登记无误后,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根据科室职能职责提出拟办意见,按拟办意见分发相关科(室)阅存。

4.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或者转有关科(室)办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科室;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科室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文件承办科室须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遗失,如有遗失由承办科室承担相应责任。每年进行一次清理,清理后将密件退回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需要两个以上科(室)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科室,由主办科室负责各承办科室间的协调。

5.催办。局办公室、相关业务科(室)应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科(室)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局分管领导或安排专人负责催办。

(二)发文办理主要程序:

1.草拟。按照局领导签批意见和科(室)职能职责,由承办业务科(室)负责草拟公文,公文应当符合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完整准确体现发文机关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相衔接;应一切从实际出发,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所提政策措施和办法切实可行;公文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练;文种正确,格式规范。公文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起草过程中必须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力求达成一致。局机关负责人应当主持、指导重要公文起草工作。

2.复核。各业务科(室)经办人草拟后的公文,应当交由科室负责人对上报或下发的公文标题、内容表述、专业用语、信息公开选项、报(抄)送机关、印制份数、附件(表格)等进行复核;修改地方应标注清楚,并在会签处签字。

3.审核。由承办科室草拟的文件,经科室负责人复核确认无误后,应及时呈报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批,确认该文件可以上报或下发,在发文稿纸签发处签字。

4.核稿。承办科(室)草拟文件经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负责人对所发文件的标题、内容、文种格式等是否准确进行最后核稿。

5.登记。对复核、核稿、签发后的公文,交由办公室登记,填写发文时间、发文字号并详细记载,几个单位联合发文,以最后一个单位领导签发日期为准。公文应当注明密级。

6.印制。公文印制必须确保质量和时效。公文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场所印制。公文印制完毕,经办人员应当对公文的文字、格式和印刷质量进行检查校对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加盖公章,最后由经办人负责装订分发。

7.公文传送方式。非公文通过党政网、电子政务外网、邮寄或传真传送;公文只能通过机要交换,由办公室或业务科室派专人负责送达,不得通过与办件无关人员或党政网、政务外网(互联网)等非渠道传送。

(三)公文整理归档

1.凡以州交通运输局发出的公文,由发文稿纸、底稿、正式文稿,包括附件一整套由办公室立卷归档。

2.各科(室)每年对本科(室)所有文件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由局办公室档案员作业务指导),将要归档的文件交由办公室统一立卷归档。在此期间各科室应配合办公室,将归档文件收集齐全,如有遗漏由相关科室自行承担。

3.凡需销毁的文件、材料、各科(室)要作好登记造册,科室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方可销毁。

4.需要归档的公文及有关材料,应当根据有关档案法律法规以及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收集齐全、整理归档。两个以上科室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牵头科(室)归档,相关科室保存复制件。

第六条公文办理要求

(一)按照省、州有关精简文件的要求,各科室应当尽量控制发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行文应当确有必要,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上级来文需转发下级的一般性文件,一律以便函形式下发,坚决杜绝“文山”问题;行文应当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行文,特殊情况需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三)以州交通运输局党组、州交通运输局名义发出的公文、公函,必须由党组书记、局长和分管局长签发。

(四)《交通信息》、《工作通报》(简报)由各科(室)组织稿源提供资料,由办公室专人编纂、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签发。

(五)工作联系函,按业务分工,由各科(室)负责人核稿,局领导签发。

(六)凡未经局领导签发、办公室负责人未核稿的文稿,办公室可拒绝安排打印。

(七)外单位或个人(含局职工)来局联系打印和复印,又与本行业无关的材料,办公室一般不予接洽,特殊情况必须由办公室负责人定。

(八)局各科(室)必须按照以上公文处理程序办理,否则办公室有权拒绝编号、盖章和打印,出现问题和造成的后果由科(室)负责人负责。

交通运输局科室工作范文第5篇

行程简述: 为期五天的实习,首先从参观市交通局开始,交通局的领导对xx理工的同学极为重视,局长亲自与我们的辅导老师商议日程安排,并派了一位办公室副主任全程指导,在接下来的座谈会上,孙主任给我们详细介绍了焦作市交通局的地位、职责、成绩等,然后由孙主任带领,一行人徒步来到距交通局不远的焦作市新客运站。在新客运站,负责接待我们的是当日值班站长卢站长,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对这所刚刚投入运营的车站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到了作为一级车站的硬件和软件设置,不禁为焦作客运市场的蓬勃发展感到兴奋不已。周一下午大家即按卢站长的安排,进入各自的岗位进行操作,在新站的实习持续到周二结束。周三早上,孙主任一大早就率领一辆交通局内部通勤车在西门口等待大家了,一行人来到市南的焦作市运输管理局,运管局局长兼党委书记王学银在百忙之中热情接见了大家,并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了自2010年运管处更名为运管局之后的可喜变化。这是市交通局下属的一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焦作市的道路运输,车辆安全以及驾驶员技能培训等等,除此之外,另有下属的三个独立企业,货运中心,交通加油站和一个汽车修理厂。我们首先参观了全程微机控制的车辆安全检测中心,另外参观了运管局自己的图书馆,依整体安排,我来到客运科参与科内事物的处理,收获颇大。周五是实习的最后一天,依孙主任的安排,我们一行20人到焦作境内的黄河大桥,参观游览了宏伟的黄河大桥,领略了冬日黄河的另一番魅力。

实习认识:

第一部分:通过交通局办公室孙副主任的介绍和自己的相关查找,我了解到如下资料:焦作市交通局是负责全市交通行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点: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订全市交通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发展规划,编制并实施交通工作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制订全市国防交通保障计划,负责全市地方交通战备工作,保证国家战略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协助国家、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实施,组织实施全市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市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和管理;

负责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市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航运管理工作。

(七)负责制订和实施全市交通科研规划、中长期计划,组织科技开发,传递交通管理、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八)指导全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对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

(九)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管理局属单位领导班子,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属学校;指导行业学会及有关群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