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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鉴定

单位工作鉴定

单位工作鉴定范文第1篇

xx同志自XX年年7月调至我科任防火参谋以来能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刻苦学习,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得到提高,参谋业务、防火监督等方面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进一步加强,工作经验进一步丰富,个人综合素质得以提高,现就xx同志一年来工作情况鉴定如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思想素质。一年来,xx同志能认真学习“二十公”会议精神,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加强自身学习,不断加强身理论修养,并始终把学习当作提高和加强自身素质的有效途径,始终付以饱满的热情,认真进行自我剖析,查摆解决问题,努力提高自身素质。通过学习,自身克服困难,解决矛盾的实际能力进一步提高,组织观念、纪律观念进一步加强,对党的性质、宗旨有了一个再认识、再提高,能更好地用党的纪律来约束自己、规范自己,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从而提高了自身遵纪守法、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了自己的社会主义信念和为共产主义理想奋斗终身的决心。

二、踏实工作,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去年年底,我科争创全省先进消防科,在科室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xx同志能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且在新婚其间,经常加班到深夜,为我科在去年的年终评比工作中能迈进全省先进消防科的行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年以来,在工作中,他牢记职责,不违事业,干工作不遗余力,遇到工作忙时,经常放弃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加班加点,没有使任何一项工作因人员缺、时间不足而拉下,确保了各项工作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努力实践,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为能够尽快适应和胜任消防科的工作,xx同志注重实践和积累,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并虚心向他人请教,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培养自己的监督能力、协调能力、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防火参谋的助手作用能以更好地发挥。他深知自己业务不熟、实际经验缺乏,为加强自身素质,使自己的综合素质更加全面、完善,他能自觉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防火监督、建筑审核、火灾调查和消防法律法规等方面书籍资料,认真撰写文书笔记和调研文章,同时报名参加武警廊坊学院函授大专班的考试,力求知识更全一些、本领更强一些。一年来,在消防科工作岗位上的学习和锻炼,自身的知识面进一步拓展,实际工作能力得以提高,在圆满完成各项工作、学习任务的同时也锻炼了自己,自身综合素质显著提高。

四、遵章守纪,从严要求自己。纪律与部队建设密不可分,是保证部队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在消防科工作,课余时间较多,但他能充分认识到加强纪律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没有因此而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始终严格要求自己,认真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自觉执行“五条禁令”和“八条决定”,处处以条令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和准则,强化纪律观念,发挥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平时,注重点滴养成,从穿衣戴帽、礼节礼貌等细节问题做起,强化自己遵章守纪的意识,养成遵守纪律的良好习惯,努力做到领导在与不在一个样,有人检查与无人检查一个样,单独行动和集体执行任务一个样,到外单位执行监督检查和在科里工作一个样,节假日和平时一个样。总之,在消防科工作期间,xx能够严格执行部队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官兵行为准则》规定,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无任何违纪或违章制度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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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工作鉴定范文第2篇

工作自我鉴定即已经工作的人员在一段时间内,对自己的工作表现作出的自我评价。工作自我鉴定可以总结以往思想、工作、学习,展望未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指导今后工作。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工作单位的自我鉴定五篇,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欢迎阅读!

工作单位的自我鉴定1在各部门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做好统筹及上传下达工作,把工作想在前,做在前,无论是工作能力,还是思想素质都有了进一步的提高,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宣传、人事管理、职工培训、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及公司保卫等多方面的任务。为了加强对人、财、物的管理,我完善了过去的各种管理制度,突出制度管理,严格照章办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完善了公章使用、纸张使用、电脑使用、请假、值班等各种常规管理,充分体现了对事不对人的管理思想,各项工作井然有序。

做好办公室工作,有较高的理论素质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学习,为此各办公室都配备了电脑,利用网上资源学习与工作有关的知识,不断开阔视野,丰富头脑,增强能力,以便跟上形势的发展,适应工作的需要。提高了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工作上我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具有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

在__上班的日子里,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喜欢上了这份工作,想在这里慢慢成长成材,成为一名合格的正式__里的职工,一个月的学习与工作,让我成长了很多,今后我会继续努力,一如既往地保持着优良的作风,不断地完善自己,作出一番成绩。

工作单位的自我鉴定2我于20__年_月_日进入公司,根据公司的需要,目前担任出纳一职。初来公司,曾经很担心不知该怎么与人共处,该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宽松融洽的工作氛围、团结向上的企业精神,让我很快完成了转变。领导和同事的耐心指导,使我们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了公司的工作环境,也熟悉了公司的基本操作流程。在这期间我积极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三个多月来,我在某总、某姐、公司领导和同事们的热心帮助及关爱下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是这其中也有许多不足,综合看来,我觉得自己还有以下的缺点和:

1、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

2、有时候办事不够认真,经常出现相同的失误。

3、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4、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相关业务流程方面掌握的还不够扎实等等。

在今后的工作和学习中,我会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不断的提出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自我,使工作能够更快、更好的完成,争取在各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工作单位的自我鉴定3在本部门工作中,我一直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及时地完成领导布置的每一项任务,并虚心向同事学习,不断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对于集团及公司的制度和规定都是认真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另外,本人具有很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很好的协调及沟通,配合各部门负责人落实及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热心帮助其他同事,与人相处和谐融洽。

在过去的2个月中,通过不断的学习和自我提高,已经适应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但是对于一个初入公司的新人,要全面融入企业的方方面面,可能在一些问题的考虑上还不够全面,但是我相信,通过公司领导及同事的悉心指导和帮助,我一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好的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完成本职工作,不断谋求与企业的共同发展!

工作单位的自我鉴定4在工作上我能够遵纪守法、认真学习、努力钻研、扎实工作,以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财务岗位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做出了贡献。通过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参加政治活动及各种竞赛,本人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时使得政治思想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加强了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了执法和服务意识,为做好财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我任劳任怨、乐于吃苦、甘于奉献。今年以来,由于场所整体搬迁和会计基础规范化整改工作,财务工作的力度和难度都有所加大。除了完成报账工作,本人还同时兼顾科里的内勤工作及其他业务。为了能按质按量完成各项任务,本人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讲报酬,牺牲个人利益,经常加班加点进行工作。在工作中发扬乐于吃苦、甘于奉献的精神,对待各项工作始终能够做到任劳任怨、尽职尽责。在完成报账任务的同时,兼顾内勤,做好预算,管理劳教存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起到了先进和榜样的作用。

社会在进步,对从业者的要求也会不断提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不断努力,不断学习,使自己的管理能力,专业水平更上一层楼,在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

工作单位的自我鉴定5工作一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教导和培养下,在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在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个人综合素质也得到了一定的提高。

在思想上,本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各项法规,认真学习,自觉树立高尚的世界观、人生观,树立社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用先进的思想武装自己,使自己一步步地向着先进前行。当然,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也会不断加强学习,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素质,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单位工作鉴定范文第3篇

一、恪守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

在担任出纳工作时,能够坚持“钱帐分管,双人临柜,双人管库”的要求,做到“自觉、自律、自制”。每日营业终了认真轧计现金收入、付出登记簿发生额,并与现金库存核对一致,确保现金库存簿与实际库存现金、总账余额相符,做到帐实相符、账款相符。能够认真办理人民币大小票币、损伤币的兑换业务,整点时做到点准、墩齐、挑净、捆紧,盖章清楚;能够及时勾对流水账目和现金收付登记簿。严格按照金库保管制度,做好库房的保管工作,做到库匙分管、同进同出。

二、团结奋进,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团结他人,与人为善”一直是我待人的准则。在工作中,能够团结同事,和睦相处,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在生活中,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共同创造和谐的氛围。同时,不断地进行自我定位,更新观念,提高服务意识,增强服务水平。

三、增强防范意识,落实“三防一保”。

安全保卫方面。工作越来,本人能够不断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值班守库期间能够严格按照 “三防一保 ”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熟记防盗防抢防暴预案,熟练掌握、使用好各种防范器械,做好“三门”反锁检查工作。经常检查电路、电话是否正常,防范器械性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当出现异常情况,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能主动上上级汇报等等,能够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并确保值班守库二十四小时不失控,保护信用社的财产安全。

四、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单位工作鉴定范文第4篇

关键词:咸阳市秦都区 门诊特殊病病 申请 鉴定 报销

一、什么是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是指特定的一些需要长期门诊治疗、费用较高而不需住院治疗的慢性疾病。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病就医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计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二、2014年咸阳市秦都区纳入的门诊特殊病的病种

退休、退养的异地安置人员纳入的门诊特殊病病种,主要有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性关节炎、恶性肿瘤晚期、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疾病患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支架植入术后一年内用药患者除外。

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纳入的门诊特殊病病种共17种,分别为:原发性高血压2级以上(含2级)、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脑血管病恢复期 、 慢性肾小球肾炎及肾病综合症 、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糖尿病伴并发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精神疾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综合症、恶性肿瘤晚期、多耐药结核病、慢性活动性肝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

三、咸阳市秦都区居民、单位职工慢性病患者如何申请门诊特殊病

秦都区人社局一般在每年的4月中旬,下发关于做好该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的文件。居民所在社区和城镇职工所在单位工作人员会及时将文件复印件张贴在辖区内各个小区、单位的宣传栏上。需要申请的城镇居民或职工带上本人医保卡和彩色1寸照片可前去社区或单位咨询,申请时由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员填写《咸阳市城镇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一份,粘贴本人彩色1寸照片一张。拟选定点的医疗机构(包括医院、药店也只能选一个)由申请人员在咸阳医保网查询或在鉴定医院现场查询填写。

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员对每人申请鉴定的《咸阳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盖本单位公章、对各自负责的门诊特殊病人员信息和门诊特殊病病种分别进行汇总后,盖上公章,上报区医保科。区医保科审核盖章后,由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员通知申请鉴定门诊特殊病的居民或职工领取各自的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秦都医保盖章后有效),等候鉴定时使用。

四、门诊特殊病如何鉴定

申请鉴定的社区居民或城镇职工需要准备本人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必须加盖骑缝公章),包括在门诊和住院期间所作的B超、核磁共振、CT和化验资料以及医生对本人的病情鉴定的诊断证明等等。

鉴定时间一般在当年5月的中下旬,一般安排3-4天。鉴定时交15元鉴定费用,领取一张排队号码,等候鉴定医生叫号,叫到自己时,带上本人的《咸阳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鉴定申请表》和门诊病历原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盖骑缝公章),鉴定医生认真查看病历后,在《咸阳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鉴定申请表》中鉴定意见一栏填写鉴定意见。

鉴定通过人员,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员接到区医改办通知后,及时通知本人。领取门诊特殊病手册后从当年的七月份开始就有资格享受门诊特殊病政策了。

鉴定未通过人员需要及时在鉴定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取回本人的门诊病历原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和申请的《咸阳市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表》。

五、如何正确使用门诊特殊病手册

拿到门诊特殊病手册后,需要认真阅读门诊特殊病手册使用说明,查看本人申请的病种的月使用费用限额和年度使用限额。在医院看病时先出示本人的门诊特殊病手册,提示医生你的月使用限额,医生会根据你的病情和月使用限额开处方(必须是双处方)。在交款时,将双处方递给收银员,收银员会给报销使用的处方填写费用金额并收款盖章;在药房看病时,同样先出示本人的门诊特殊病手册,提示医生你的月使用限额,医生会根据你的病情只开一个处方,交款时,收银员会开出和处方对应的金额的税票作为报销使用。

六、门诊特殊病的费用如何报销

1.如何上缴门诊特殊病的处方和对应票据

根据该年度城镇职工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文件的安排,每年的7月1号到15号是门诊特殊病报销工作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6月30号前社区或职工单位经办人员会及时通知各自辖区持门诊特殊病手册人员将本人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和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至共12个月的处方和对应票据、门诊特殊病手册、医疗保险卡交到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员处。社区工作人员或单位经办人员会按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上年7月1日至12月30日的时间顺序把每个人的处方和对应票据整理好,然后按照时间顺序逐笔填写门诊特殊病费用审核单,统计总费用并填写。将各自辖区的每个人员的处方和对应票据、医疗保险卡、门诊特殊病手册和门诊特殊病费用审核单送到区医保科。

2.怎样报销门诊特殊病医药费

区医保科,审核医保卡、门诊特殊病手册后,将其归还给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将收到的每个人的处方、对应票据和填好的门诊特殊费用审核单一一对应查看、审核,审核完毕,就等候费用报销了。

医保科工作人员审核处方和票据后,医保科财务人员会在一定时间内通知社区和单位经办人员将各自的单位委托书(社区或职工单位法人签字、盖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员农行卡复印在一张纸上,上报到医保科财务处,等候报销。

报销时需要分清几个概念:第一,起付标准金:不论城镇居民或单位职工均为500元;第二,就医总费用:本次报销时段(去年7月1日―今年6月30日)个月费用之和;第三,范围外自付:超过每月限额的部分之和;第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基金支付:(就医总费用减去起付标准金后在减去范围外自付)乘以80%;第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支付:(就医总费用减去起付标准金后在减去范围外自付)乘以70%;第六,城镇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个人比例支付:就医总费用减去城镇居民或职工基本医疗基金支付。

报销完毕区医保卡会出具每个人的特殊门诊费用支出结算表,以便有什么问题及时查询。社区或单位经办人员到区医保科领取各自负责的人员特殊门诊费用支出结算表,一周后在经办人的银行账户查询报销费用是否到账。一旦发现到账根据个人报销金额,将报销金额发放到各个人手中。将报销金额发放完毕后,该年度的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就算结束了。

七、如何做好门诊特殊病的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

第一,单位领导要重视。社区或单位收到该年度的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文件后,单位领导要非常重视,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该文件,安排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负责此事,把这件工作做好。

第二,经办人员认真学习咸秦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年度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工作的文件,就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事项做好笔记,及时通知社区居民或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通知内容包括申请时间、鉴定时间和报销时间及申请、鉴定和报销所准备的资料并对其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第三,特别是社区经办人员,将当年门诊特殊病申请、鉴定和报销文件在各自管辖辖区或城中村张贴外,将重要的信息画出来做特别的标注,以便社区居民浏览、观看。有必要时公布社区电话和经办人员电话方便居民咨询有关事项。

单位工作鉴定范文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第三条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

第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第二章鉴定范围

第六条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

第七条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二)软科学研究成果;

(三)己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

(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

(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

(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

第八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者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进行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

第三章鉴定组织

第九条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第十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

(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

(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

(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

第十一条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必要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七至十五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列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或者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

第十三条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意见形成。

第十四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

(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同行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确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规定。

非特殊情况,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一般不聘请非专业人员担任鉴定委员会、检测专家小组或者函审组成员。。

第十五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评价,并对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版权所有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保守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

第十六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独立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要求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

(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在鉴定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可以拒绝在鉴定结论上签字;

(四)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必要时可以向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提出中止鉴定的请求。

第四章鉴定程序

第十七条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

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鉴定。

第十八条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

(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的权属方面的争议;

(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

(四)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

第十九条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并作出答复。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应当批准并通知申请鉴定单位。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申请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报请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

第二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

第二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十天,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

第二十二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准备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

(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

(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

(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

(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第二十四条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第二十五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第二十六条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

第二十七条科技成果鉴定的文件、材料,分别由组织鉴定单位和申请鉴定单位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版权所有

第五章鉴定管理

第二十八条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鉴定工作的干扰,保证科技成果鉴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十九条科技成果完成者在申请鉴定过程中,应当据实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真实的实验记录、国内外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以及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等。

科技成果完成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向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赠送礼金(含有价券)和礼物。

第三十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结论应当科学、客观、准确。

第三十一条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鉴定会的规模,除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和少数必要的管理人员外,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在科技成果鉴定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应当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

第三十二条国家科委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错误严重而又处理不当的,有权组织复核和查处。

第三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授权组织鉴定的机关及时纠正;错误严重的,可以直接进行查处。

第三十四条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组织鉴定单位可酌情发给技术咨询费。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窃取他人的科技成果的,或者在鉴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鉴定单位应当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工作中、、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七条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

第三十八条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未经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