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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体农业论文

立体农业论文

立体农业论文范文第1篇

【关键词】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理论体系

【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5)24-0052-03

【作者简介】陈东勤,南京师范大学(江苏南京,219007)成人教育学硕士,主要从事成人教育学原理研究。

专业化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性的概念,美国学者格林伍德认为专业化应包括以下五个要素:系统的理论体系、专业的权威、社群认可、支配性的伦理规则、专业文化。我国学者刘捷认为,专业化一般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一个普通职业逐渐符合专业标准、成为专门职业并获得相应的专业地位的过程,英文可以用“professionalization”一词来表示,侧重讲过程含义;二是指一个职业的专业性质和发展状态处于什么情况和水平,英文可以用“professionalism”一词来表示,侧重讲性质含义。农民职业培训该不该走向专业化?如何走向专业化?这些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一、农民职业培训要不要走向专业化道路

关于农民职业培训有没有必要专业化的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思考。一种思考是:农民职业培训并非一种专业,也不宜发展成一种专业。理由是: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有可能限制农民学习的自由、选择与独立。农民职业培训一旦专业化,将导致强迫性的“学习教育”。由于参与培训的农民情况复杂,且是以自愿的方式参与,所以,专业化的道路不利于农民以“自我导向”作为参与培训的出发点。

另外一种思考是农民职业培训应该朝专业化方向发展。理由是:农民职业培训的理论体系尚未完全建立,没有一套可以评价培训成效的标准;此外,大部分农民职业培训的人员都没有专业背景和学历;教育工作者生涯路线具有不确定性,更为重要的是专业化可以提高培训的质量,可以帮助获得经费的支持,可以招募到有能力、有资格的专业对应工作者;同时,受过训练的农民职业培训的工作者可以设计出更好的培训方案,可以运用研究成果改进现实的工作,可以减少成人教育的边际性。

以我国的情况而言,笔者认为我国的农民职业培训应该走专业化的道路。从宏观上讲,2014年中央财政投入了11亿元启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此工程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创新:一是培育机制的创新。突出需求导向,开展全产业链培养和后续跟踪服务。二是培育模式的创新。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强化分类指导,推行田间学校、送教下乡等培养模式,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三是培育内容的创新。课程的设置适应农民的特点和规律,教学实践活动形式多样,更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四是培育手段的创新。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信息技术咨询,全程跟踪管理与考核评价。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启动,需要通过成立专业组织,构建理论体系,获取法律保障,以实现自身的系统化、独立化、合法化。目前我国的农民职业培训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的理论体系,立法工作不完善,参与农民职业培训的团体不是特别多。因此,走专业化的道路有现实的政策需要;从微观上来讲,我国农民职业培训的师资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走向专业化,农民职业培训的管理活动缺乏统一规划,课程鉴定等方面仍不成熟。此外,农民职业培训需要专门的知识与专门的技术,所以需要走专业化的道路。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有利于根据实际职业需求进行农民培训,有利于增强农民职业培训的系统性,有利于明确各部门的权责,密切与培训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促进管理活动的有序开展;有利于农民职业培训制度化。因此,我国农民职业培训应该走专业化的道路。

二、农民职业培训如何走专业化道路

(一)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体系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农民职业培训只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科学的、系统的、完整的理论体系,才能更好地指导实践。农民职业培训的理论体系可以吸收和借鉴其他社会科学的研究成果,如可以运用教育哲学来指导构建农民教育的原理、内容、过程以及目标;借助社会学来解决各组织对农民学习的影响以及农民职业培训在社会中的功能;运用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来分析农民学习者的特点、学习动机、需求以及发挥培训的方式等,以便确立终身学习的原则;运用经济学来解释农民人力资源与社会、农业发展之间的关系等。农民职业培训可以在借鉴成人教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其他学科理论的基础上,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加以修正和充实,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的理论体系。

(二)强化专业组织角色,确立专业权威

专业组织及专业权威是专业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因素,发达国家农民职业培训专业组织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如,韩国农民职业培训机构主要由农村振兴厅、农业大学、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即农协)和其他农业民间组织构成。英国的农民培训工作由农业部培训局、地方教育局和农学院合作进行,农业培训局主要培训农业领域内的新雇员和提高就业人员的技能,使其学会使用新机器设备,主要培训农民的农业技能,而不是进行农业理论教育。加拿大的绿证培训工作主要得益于农业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农场等组织的广泛合作与参与。专业化的农民培训组织,能够系统地阐明农民学习者的特点、农民培训的本质、功能、基本原理和培训过程等,从而建立起农民职业培训的专业权威。我国虽然有很多参与农民职业培训的组织,但是并没有专门负责农民职业培训的专业组织。国外许多发达国家,农民培训的专业组织较多,有的是全国性的,有的是地方性的,有的还是自发组织的。因此,我国应鼓励成立更多农民职业培训专业组织,可以是政府组织的,也可以是自发组织的;可以是全国性的,也可以是地方性的。这些专业组织可以开展一些关于农民职业培训的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研究,为确立农民培训的专业权威做贡献。

(三)提升农民职业培训人员专业化水准

农民职业培训的效果如何,培训人员的素质是一个重要影响因素,因此,组建一支素质高、能力强、适应农民学习者特点的培训队伍是促进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的根本途径。

一般发达国家农民职业培训人员专业化程度都比较高。爱尔兰农民培训人员的结构具有专业化特点,农民实用技能培训主要由农业、园艺、森林等专业新毕业的大学生承担,他们在农业院校任教满五年后可以转为培训教员或咨询师。培训教员除了在地方培训中心提供兼职的培训课程外,还经常深入当地农场为农民讲解实用技能。咨询师是较培训教员高一级别的专业人员,他们主要通过拜访农民、集体讨论、电话咨询以及培训课程等方式向农民提供科学技术服务等。而在韩国,对从事成人教育指导者有自愿指导者、实务指导者、成人教育从事者、成人教育者等称呼。成人教育专门者是指专门从事成人教育的专任指导者,这里要摒除资源服务者或非专任性指导者。在韩国成人教育专门指导者的概念里,包括设计教育专门者和成人教育教师。韩国“社会教育法”提出的专门指导者概念如图1。[1]

图1 韩国成人教育专门(业)指导者的范畴

中国的成人教育培训工作者以兼职人员为主,他们大多数都有另一专职工作,如中小学教师或其他部门行政人员,编制挂靠在中小学或其他单位,极少数有独立的编制,因此,这些人并不把成人教育工作视为其生涯发展领域里一个重要部分。许多成人教育工作者把成人教育视为跳板,一有机会就转入其他相关工作领域,缺乏对成人教育工作的使命感及认同感。此外,还有很多人在没有接受任何成人教育的职前或在职进修,不了解农民这个社会群体的特点及需求的情况下,就担任成人教育相关的规划、行政管理、教学等工作。这些对农民培训专业化发展都有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

其实,农民培训工作者除了应具有教育工作者的一般能力,还应该具备农民培训方面的专业能力。换言之,农民培训工作者除了是一位教育通才,还应该是一位教育专才。借鉴美国成人教育Malcolm S.Knowles对成人教育工作者应具有的角色功能及能力的分析,我们对农民职业培训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的角色功能及能力进行以下分析。

从事农民培训的专业化人员,需要具备两种角色功能:一种是在农民培训机构里形成教育政策与教育目标的角色功能,需要有能力了解农民培训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并有能力分析农民的特质和需求,并能将这些需求转化成培训目标;另一种角色就是承担农民培训的行政管理工作,这种专业人员除了要有能力分析农民的特质和需求,能将这些需求转化为培训目标外,还要有能力训练、督导农民培训的教师,要有组织管理能力。

此外,从素质和能力上来讲,农民职业培训人员不仅需要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善于将专业理论与农民的特点相结合,还需要有与农民进行沟通的能力,迅速诊断出农民的需求并有能力将其转化为培训目标,能结合农民学员的特点和状况,根据农民的个人经验设计、组织、实施培训。

(四)实现农民职业培训机构化

机构化是指透过专属的培训机构来培养人才,开展研究理论、发展课程、解决问题以及推广活动等。机构化是理论与实务结合的必要媒介,也是发挥实用功能的必要途径。对于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来说,设置专业的培训机构可以协助发展系统的理论,探讨相关的知识,提供实验场地。农民职业培训专业化的机构也可以树立形象,确立成人教育的专业功能,得到社群的认可;而伦理信条的发展可从专业化机构内的人员开始,形成一种规范。再就特有文化来看,专业机构也有助于成人教育形成其特有的组织气氛与人格,发展特有的文化。因此,机构化是成人教育专业化的重要载体和媒介。

(五)实行培训管理过程的专业化

管理过程的专业化是指培训的决策者和管理人员能够从农民学习者的特点出发思考问题,关照农民学员的身心发展特点,在计划、组织、协调、领导和控制过程中做到恰如其分,真正发挥培训的作用,促使农民身心素质的提高。管理过程的专业化还包括管理制度的专业化,特别是农民培训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农民培训的管理要以满足农民学员的需求为目标,以服务农民学员为宗旨,以提高农民的技能和知识为中心,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走农民培训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此外,管理者还要做好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培训人员调配等工作,通过科学管理,最大限度地挖掘农民人力资本,实现最有效的资源整合,促进农民培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台湾成人教育学会q成人教育专业化[M]q台北:正中书局,1995.

[2]新农.2014年在全国建立100个农业科技创新与集成示范基地[J].农业装备技术,2014(5):1.

[3]何爱燕.爱尔兰经验对我国农民培训的启示[J].宁夏社会科学,2010(1):74.

立体农业论文范文第2篇

一、共识: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论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还是在经济的意义上都有呼声。尽管总的说来提高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呼声还没有形成大的气候,但是凡是研究、关注或者涉及到这个问题的人,都无一例外地坚定地认为,应该极大地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过相比之下最近几年在经济意义上的呼声要更高一些。

1.关于提高农民在政治上的组织化

从20世纪90年代初就有不少的专家学者主张建立反映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发表于《中国农村经济》1992年第6期的《关于试办"农民协会"的若干问题》,洪大用发表于《社会学与社会调查》1992年第6期的《当代中国农民利益集团的几个问题》,陈寄根在《改革与战略》1993年第6期所写的《建设中国农民协会的探讨》,谷文晓在《内部文稿》1993年第10期上所写的《建立农民组织,保护农民利益》等文章,都主张建立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这一阶段人们对建立农民组织的关注更多侧重的是能履行政治功能、代表农民利益的农民组织,如李修义在上文中对农民协会的设计就是:"农民协会既要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又要贯彻政府的政策法令,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桥梁和纽带作用……"洪大用所用的术语是"农民利益集团",更加突出了农民组织的政治功能,他认为建立农民利益集团,有助于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的繁荣和发展,有助于协调社会各利益集团间的关系,有助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关于农业、农村问题决策的民主化等。

另外一些政治学者从政府过程的角度也主张应该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如南开大学政治学系的朱先磊教授在"当代中国政府过程"、"当代中国阶层分析"等课堂上就经常发表这样的主张。程同顺发表于《乡镇论坛》1996年第11期的文章《农民究竟应该怎样表达自己的利益》,从政府过程的利益表达环节提出,中国农民在利益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但是利益表达却呈现个体化、分散化的特征,这就使农民的利益表达不能从长远的角度反映农民的整体利益,表达效果缺乏应有的力度,不能对国家政策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因此从保护农民利益的角度应该建立一些反映农民利益的组织或机构。项继权发表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1999年第5期的论文《农民协会的组织功能和作用》,则系统考察了爱尔兰农民协会影响政府决策的方式和途径,揭示了在现代社会中农民的组织化对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能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关于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

最近的关于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研究集中在提高农民在经济上的组织化水平,主要侧重的是提高农民建立、参加经济组织的水平。关于这方面研究的论文非常多,在此无法-一列出篇目。与论文相比较,关于这个问题的专门著作不算太多,主要有:秦柳方等主编的《中国各种经济合作社》,张晓山所著的《走向市场:农村的制度变迁与组织创新》、魏道南、张晓山合著的《中国农村新型合作组织探析》,牛若峰、夏英主编《农村合作组织发展概论》等;论文集有: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组织与制度研究室的《大变革中的乡土中国》,李惠安主编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国际研讨会论文集》等。

另外,其他很多有关农业经济的著作中都有关于中国农民组织化问题的相关论述。赵昌文在其专著《农业宏观调控论》的第5章中把"引导和组织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作为中国农业宏观调控的主要内容之一,他认为,"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不仅是农民进入市场、驾驭市场的需要,而且是政府对农民及其经济活动更为有效的组织和管理,从而实现政府意志与目标的需要。""政府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关键在于依托现有的组织资源,加强农民之间、农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合作和联合,逐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农民在市场中的地位。"陈吉元等人合著的《21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经济》第1章中把组织创新作为农业转型的微观载体,提出"在保持家庭承包制稳定不变的基础上,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让农民走合作的道路,按照市场机制建立起农户之间,农户与产前、产后经营部门之间的联合与协作。"并认为这是目前形势下农民经营组织创新思路的现实选择。陈文科等人合著的《中国农民问题》一书第8章的标题是"组织起来才有力量",作者在该章详细讨论了各种农民组织,特别地肯定了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蓬勃发展。作者对农民协会给予了高度的评价,认为农协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为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改革和发展探出了新路。

当然,关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理由,各个专家、学者各有侧重,有的主要是从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角度来论证的,有的则是从帮助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来提出的,还有的是比较综合性的,从各个方面来论证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下面我们仅以近年的论文为限分别介绍:

第一,从促进农业产业化的角度提出要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从这个角度提出这个主张的人比较多,如乐大成等在《农业产业化-一农村发展的必然趋势》一文中,为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的几点建议中,其中就有"大力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秦庆武在《论农业产业化与农村合作制的结合》一文中指出,中国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育缓慢,因此必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村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郭红东等人通过对浙江省慈溪市胜山镇农业产业协会的调查,也得出结论说,农民合作组织的产生与发展,是农业生产专业化与市场化的必然要求。应把农民合作组织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理想载体重点发展。牛若峰在其论文《也论合作制》中也探讨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他指出,国内外实践证明,农民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必备和重要组织形式。

第二,从帮助农民进入市场的角度提出应该提高农民有组织化水平。俞勤等人的论文《论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向专业合作社发展》,针对当前中国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状况提出,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农民进入市场困难的最佳选择,"农民只有联合起来形成大规模销售和购买组织,才能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和谈判地位。"饶泽榜等人关于湖北省天门市农民运销组织情况的调查也认为,从长远看,农民只有组织起来,才能发挥规模效益,把参与流通的水平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朱信恺等人的论文《关于我国农村中介组织体系的理论构想》也提出,扭转"三农"在市场竞争中的不利形势,首先要使"三农"逐步走向开放,提高分散农户的实力,其次要把分散的农户有效组织起来,使之有效进入市场。范小健在《关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服有关问题的思考》中提出,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实践表明,以合作社的形式引导广大农民发展商品生产、进入市场和实现共同富裕,是一个成功的选择。潘劲在关于"中德农村合作社发展"双边研讨会的综述中提出结论也说,合作社是民办、民管、民受益的组织,是连接小生产与大市场的桥梁。它在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农业国家尤为重要。因此,目前中国应该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尤其是发展由农民自主兴办的合作社。闵学冲的论文《发展专业合作社,振兴农村合作经济》,从保护农民利益、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制度创新、实现农村经济组织创新和重新唤起农民的合作意识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黄祖辉在论文《农民合作:必然性、变革态势与启示》中也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农民愿意加入农业合作组织的基本理由。

第三,还有人从国际经济的角度提出了建立农民组织的必要性。丁泽霁等在《中国农业现代化的道路选择与面临的新形势》一文中援引外国学者的观点提出,应该建立各种农民协会,发育农民自己的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政府在国际谈判中的后盾。当每个中国人都站在政府后面的时候,中国政府就会成为谈判中的赢家。未来决定世界走向的将不是各国政府,而是公民社会和非政府组织(NGO),在WTO谈判中,外国人感到真正缺少的是来自中国农民的声音,尤其是在国际互联网上还没有出现过。而各种农民协会的意见将会在未来国际谈判中占有重要份量。

限于资料和篇幅,肯定还有不少相关著作和论文涉及到中国农民的组织化问题,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只要是关注这个问题的人,都几乎会毫无异议地认为,提高当前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大有必要的。

二、分歧之一:关于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

提高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关心这个问题的人们的一个共识,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对于这个问题的所有不同方面、所有细节的看法都是一致的,像对其他一切问题的研究一样,争论和分歧仍然是存在的。这些分歧有的来源于事物本身的复杂性和歧义性,有的则源自人们的见仁见智。

关于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的分歧并不严重,主要根源于农民组织的类型,履行政治功能的农民政治组织、履行经济功能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农民社区基层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自然是不一样的。由于中国目前只对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有专门的法律规定,其法律地位已经明确规定外,其他两种类型的农民组织都尚无相关法律规定,因此人们实际上都是对设想中未来的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作规划和构想。

洪大用所设想的农民组织最具有政治性,他说,"目前,我国工人有工会,妇女有妇联,青年有青联,文学艺术工作者有文联,科技人员有科协或社联,……。这些组织不仅表达不同社会成员的利益要求,维护各自的利益,而且还发挥着监督政府以及互相监督的功能","然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却没有组织起来,这与我国的民主政治建设是不相宜的。"可见,洪大用所设想的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与工会相类似,是一种代表农民利益的社会团体人。程同顺从农民利益表达的角度所提出要建立的农民组织,实际上与此是一样的。赵昌文虽然主要关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但他也提出,中国可以借鉴美国各种专业协会和日本农协的经验,逐步建立起引导和组织农民并能代表农民利益的组织。这种组织可先按产品、区域建立,再由下而上、由专业到综合,成立全国性的专业组织和全国性的综合组织,以便沟通农民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信息,并以此增强农民在政府中的谈判能力。

李修义所设想的农民组织主要是农民协会,他与前者的不同之处在于,他承认农民协会的法律地位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在政府和农民之间起沟通和综合作用的民间组织,但是又不同于工会等社会团体,它是一种经济性的社会团体法人。他认为;农民协会的实质是农民自愿参加的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自治经济团体。农民协会的法律地位应该是"社会经济团体法人"或"经济类社团法人"。从中国《民法通则》对法人的分类来看,农民协会应该属于社会团体法人。因为它不是企业法人,因此不能办成经济实体,不能以赢利为目的;它不是机关法人,不能把它办成政府机关;不是事业单位法人,所以其经常性活动经费也不能国家财政负担。在社会团体法人中,又具有经济性和非经济性之别,各级工会组织、文化学术团体等是非经济性的社团组织,而农民协会是经济性的社会团体。需要说明的是,各地农民自己创办的农民协会与李修义、赵昌文所说的农民协会是有很大区别的,李修义的农民协会尽管是经济性的社会团体,但是还是有比较强的政治功能;而各地农民的协会有的是经济实体型的,有的是社会团体型的,但即使是社会团体型的,也大都履行一些比较专业化的经济功能,要提供很具体的技术服务、信息交流服务,有的甚至还开展一些物资供应、运输、销售等经营等。

而最近几年专家学者所说的农民组织,尤其是农业经济学中所说的农民组织则主要是农民的经济合作组织,除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外,主要还有两大类,一为专业协会,二为合作社(包括合作基金)。但是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实际中的专业协会与合作社往往很难区分,有的实际的合作社取名为"协会"。而有的实际中的协会可能又运用别的名称等。这就给理论研究与实际的结合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因此规范农民组织的名称恐怕也是大有必要的。

总之,由于不同学者所关注的农民组织的类型不同,因此这些不同的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也就各不相同。除总的俄,对于同一类农民组织的法律地位,人们的认识还是比较一致的。

三、分歧之二:关于社区合作经济组织的属性

对于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能不能算得上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理论界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有过激烈的争论,这个争论也被带入了20世纪90年代、甚至21世纪。关于这个问题最近几年仍然存在着两种观点。大多数人的主流观点认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在农村的地位不可替代,起着很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类组织总体上存在着"官化"的倾向,农民的自主参与程度较低,不能体现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因而也缺少活力,需要进行较大的改革才能真正变成农民自己的组织,起到更大的作用。另外一部分人则认为,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是传统经济体制的产物,体现了较大的天然地域性和行政化的特征,不能与新型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提并论。

持第一种观点的有赵昌文、陈吉元、陈文科、范小健、潘劲、朱信恺等人。如赵昌文在《农业宏观调控论》中提出要"增强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引导功能",陈吉元等人在《21世纪中国农业与农村》提出要"完善农村集体服务组织"。陈文科等人认为,农村社区性的农业生产合作组织是农民在保留农业合作化合理内核的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结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中国农村中最普遍、最基础的集体经济组织,有很大的优越性,也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解决。范小健把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三种形式之一,但是指出了它存在的法律地位不明确、服务协调能力不强、行政色彩浓厚而合作属性淡化、与基层政府和自治组织的职能不清等问题。潘劲认为,社区合作组织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应该根据国际合作社的原则对其进行改造和完善。李俊超等人也承认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并且还专门比较了社区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它们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朱信恺、鲁靖也把社区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三种类型之一。

第二种观点主要以牛若峰为代表。牛若峰对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持一种相当低调的态度,他认为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有名无实",只是"为与官方和学界认同保持一致",他才使用社区合作经济的概念。社区合作经济在很多情况下是集体经济的遗产或社区集体经济,一般是以社区性和某种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其成员因为是该社区的人并与土地或其他集体所有的资产相联系而自然地成为其一员。他们并无经典的合作社成员那样的自愿入社、自由退出、民主管理、按交易量返还利润或按股份分红等权利,因而"不加区别地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称为合作经济组织是不准确的、勉强的"。解决这个问题可供选择的办法是,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以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和农民承包土地使用权为基础,在相应的社区内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制才能使农村社区合作经济组织成为真正的名符其实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

四、分歧之三:关于如何对待"两社"的问题

"两社"即农村中的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这两个组织;本来属于农民根据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组建起来的合作经济组织,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它们实际上已经演变成了官办、半官办的组织。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在深化农村体制改革中在如何对待"两社"的问题上,人们存在着很大的争论。争论的焦点在于,是应该按照国际合作社的原则重新改造两社,使其恢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本来面目呢,还是应该根据现在的状况把它们按照一般的商业企业组织来对待,而不再承认它们的这种名不符实的合作经济组织地位了。围绕着这个争论有两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种看法是按照国际合作社的原则改造农村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使其恢复原有的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的"三性"。这也是中国政府改革开放以来在这个问题上的政策选择。持这种看法的人比较多,如张晓山、陈文科、何广文、陈小玲、朱信恺与鲁靖、闵学冲、吴硕、李海涛等及他们中的不少人还对如何改造"两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版权所有

立体农业论文范文第3篇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current professional training requirements of agriculture-related specialties in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 make a discussion from professional settings, personnel training objectives, determination of theory and practice teaching system, comprehensive quality training, combination of production and study, in order to provide a useful reference for the talents training mod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higher occupation education.

关键词:能力导向;人才培养模式;三农情怀

Key words: ability-oriented;talent training mode;feelings of the agriculture,countryside and peasants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3-0223-02

0 引言

自2004年开始,国家连续出台文件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收入,“三农”问题成为国家战略的“重中之重”。而中国传统农业也正在向现代农业转型,人们对农业生产的认知从“体力型”转向“知识型”,拥有农业技能的人才无疑是转型发展之必须。但是由于社会上涉农工作岗位单一,高校涉农专业的毕业生走向农业岗位后需要不断深入基层,不仅工作辛苦,社会地位也不高,大多数学生都不愿意报考涉农专业,高校招生时也不得不降格以求,并且考生及家长对农业和农业院校认可度低,农村与城镇生源人数差距很大。除此以外,我国部分高校在涉农专业教育方面也存在“重理论,轻实践”、“重考核和学历,轻技能应用”的问题。如何构建以能力为导向的农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发展是农业高职院校广泛关注的问题。本文结合当前高职学院涉农专业人才培养要求,从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理论与实践教学体系的确定、综合素质的培养、产学结合等方面进行探讨,以期为农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提供有益的借鉴。

1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

1.1 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 我国教育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进高等农林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高等农林教育在实现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处于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地位。”要培养“面向农林业生产一线以及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需要,深化面向基层的农林教育改革,培养数以万计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懂经营、善管理的实用技能型人才。”因此,培养更多的熟悉并热爱三农、具有服务“三农”意识的大学生是当前乃至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高等农林教育的重要任务和责任。

服务“三农”意识的教育属职业教育范畴,它除了培养学生必须具有服务“三农”的职业意识外,还应该关注学生的专业兴趣培养,激发学生对涉农专业知识的学习兴趣,基于兴趣导向去自主学习农业专业技术,并对农业行业和自身的未来就业拥有信心和高昂的热情。

服务“三农”意识的教育需要高校开设农业专业课程,通过专业教学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培养。在国内关于此课题暂时没有相关学术作品,根据国内文献检索,针对农村农业农民的情感教育,仅有《大学生村官情感教育问题探讨》(姚琳2009)一文,文章提出大学生村官要树立起尊重农民、热爱农村、关心农业的基本感情。但是国内学者对提高大学生服务“三农”的意识、大学生基层就业等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相关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吉林农业大学郭为民、王成章的《农业高等院校大学生服务“三农”意识培养》、北京大学张秋山的《农村籍大学生基层就业意向调研分析》、武汉交通科技大学李文涛的《论大学生基层意识的培养》等,分别研究了提高大学生服务“三农”意识、大学生基层就业问题及大学生基层培养意识的障碍问题等。

综上所述,我国学者关于涉农专业大学生提高服务“三农”的意识问题研究较多,在关于如何培养涉农专业大学生服务“三农”的意识方面研究较少,亟待完善。

1.2 国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 虽然西方发达国家关于此类研究甚少,但是关于对大学生职业指导、职业理想、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多,我国可以采纳借鉴。在西方,职业生涯理论是慢慢形成的,期间与职业辅导的关系密不可分。美国是最早开展大学生职业辅导的国家,早在1908年,美国波士顿大学帕森斯教授就创办了职业咨询所,对每个入学的学生进行心理测试,帮助学生了解自己的性格、兴趣、爱好、能力,从而确定专业和职业定向,便于在毕业前期确定择业目标。而在日常的学习中由于学生确定了自己的专业和职业定向,就能够有针对性地加强自身需要的某些能力,学会掌握职业发展策略,形成毕业辅导与日常规划相结合,注重知识、注重能力。

2 现代农业生产体系对涉农人才的需求

2.1 现代农业发展现状 现代机器体系的形成和农业机器的的广泛应用,使农业由手工畜力农具生产转变为机器生产,使投入农业的能源显著增加。现代农业保障农产品供给,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产出率和商品率的有效途径。

2.2 现代农业对涉农人才的需求 我国虽然农业发展历史悠久,但现代农业发展相较于发达国家而言比较缓慢,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够。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和农民素质的提高,培养一批具有实践操作能力的现代农业人才至关重要。

3 基于能力导向的理实一体化涉农人才教育思路

发挥大学生的专业优势、有效地引导大学生服务“三农”,从职业情感教育层面培养大学生到农村和农业战线工作,具备服务“三农”的热情、能力和素质,对大学生服务三农的热情和素质培养,提出“一课程、一活动、一讲座” 的理实一体化农科人才教育体系(见图1)。

3.1 理论教育模块――通过理论讲学培养学生服务“三农”的意识 改变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三段式的学科教育为模块式能力体系教育;由注重专业教育向注重素质教育转变;由专业教育“一元化”向辅修制、双证制的“二元化”转变;由以教师为主的单主体向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双主体转变。要培养学生服务“三农”的专业理念,就应该在课程体系上进行优化设计,合理划分涉农专业的必修课与选修课的教学内容和课时比例,必修课程,2个学分(1+1)。理论教育模块(含农科专业课程和围绕专业举行的三农讲座)占1个学分。

该模块主要针对全校所有专业学生设立,主要任务和整体目标是使学生学会查阅资料,了解当前“三农”问题以及国外农业发展对我国的启示,培养全校各专业学生“关注农业、关心农村、关爱农民”的情感。树立求真务实,特色鲜明,立足专业,服务三农的志向。

3.2 实践教育模块――培养学生服务“三农”的专业技能 实践融入模块(学校统一按生源地组织学生走进农村、了解家乡的调研活动)占1个学分。

本模块以家乡三农发展为立足点,了解家乡农村环境,农业发展现状,培养“热爱家乡,情系三农”的情怀,树立当代农业发展观。

实践教育模块主要通过由学院组织的“走进农村,了解家乡”大学生调研活动,进一步提升对家乡新农村建设、产业状况、农产品的供销产业链、家乡农产品的发展历史、发展环境、未来发展前景的认识。如当前许多农业学院的特种动物养殖技术专业确立了“建立专业基础公共平台,实践教学实行分流,按模块嵌入主要生产环节的人才培养模式和5+1的教学法模式”。中草药栽培技术等相关专业形成了3+2+1的教学模式、双循环渐进式实践教学模式、多元启动的二主二辅产学研结合教学模式与丰富多彩全园素质教育模式。农科经济管理类专业实行了“融合式理论教学与开放式能力培养相结合的理论――实践――理论――实践”循环培养模式。

3.3 文化养成模块――重点培养学生的“三农情怀” 通过“三农”宣传阵地、社团、志愿服务等形式,加强“三农”情景教育,深化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认识,形成具有三农氛围的校园文化;各社团组织一定数量的走进三农、服务三农的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以三农为载体的志愿者活动,培养“三农情怀”。①加强微博、空间等网络媒体和纸媒等三农情怀宣传阵地建设,宣传三农政策、农业创业典型事迹等。②通过农村社区志愿服务,了解农村,加深对农民的感情,培养农村认同感。③通过校园文化活动农村农业农民题材选用,以文艺形式,挖掘三农的魅力,增强三农吸引力。④通过主题论坛、演讲、征文等,农业创业、农村工作典型事迹宣讲、认知交流。⑤通过三农主题社团建设,开展三农特色活动,培养自主能力,培养从事农村工作、农业创业的学生骨干。⑥通过大学生科技创新、新苗人才计划,引导学生思考三农问题,认识和探索发展规律,通过农业创业实践,挖掘、孵化农业创业项目,培养骨干。

3.4 以校、地合作为纽带,实现产学结合 加大力度开展院校和地方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充分发挥院校的人才、信息和科技等优势,指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地方实习和学习,如此不仅能够为地方科技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也能够发现地方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为高校树立新的研究课题,推动院校的科研与创新。

比如在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百年的办学历程中,学院立足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办学宗旨,先后与吉林省的九台市、双辽县、郊河市、长春市双阳区等十多个县、市、区、镇建立了院地合作项目对接,充分发挥学院教育培训、科研开发与推广等优势,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获吉林省政府校企合作优秀奖和吉林省人才优质项目二等奖。

4 结束语

随着社会对人才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职业院校涉农专业调整成为了当务之急。目前我们面对的一个重要课题就是如何把专业调整与专业内涵建设结合起来,从而全面提高人才的培养质量。因此,在涉农专业建设过程中,必须明确专业建设的思路与方向,依托学校现有资源,充分发挥优势专业作用,立足涉农产业,面向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教学方案和方法,彰显办学特色,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实践性优秀人才,较好地满足就业市场变化的需要。

参考文献:

[1]郑学梅.福建省农业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2015(05).

立体农业论文范文第4篇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城乡一体化;中国化进程

[中图分类号]F12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2)02-0019-03

中国共产党人在把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的过程中,不断总结城乡建设的实践经验,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对这一思想进行梳理、研究,将有助于按照中国国情及时展的要求,引导城乡关系健康发展,并逐步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创立的城乡融合思想

城乡融合的概念最早由恩格斯提出。早在1847年,恩格斯在回答废除私有制之后将产生什么结果时就曾说过,“通过城乡的融合”,可以“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得到全面的发展”。马克思指出,消灭城乡对立是社会统一的首要条件之一,并且“这个条件又取决于许多物质前提”,“单靠意志是不能实现的”。至于如何消除城乡对立、实现城乡融合,恩格斯认为,“人口尽可能地平均分布于全国”,“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发生紧密联系”,扩充适应这一要求的交通工具以及“把城市和农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避免二者的片面性和缺点”等等,都可以促进城乡关系由分割、对立走向融合。

列宁没有对“城乡融合”问题进行过正面论述,但是他曾预言,当城市和乡村生活方式的优点结合起来,不再存在它们固有的缺点的时候,城市和乡村的对立就能够克服了。他指出:“城市优于农村(无论在经济、政治、精神以及其他一切方面)是有了商品生产和资本主义的一切国家(包括俄国在内)的一般的必然的现象”,“如果城市的优势是必然的,那么,只有把居民吸引到城市去,才能削弱(正如历史所证明的,也确实在削弱)这种优势的片面性”,“只有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混合和融合起来,才能提高乡村居民,使其摆脱孤立无援的地位”,并且“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生活条件的接近才创造了消灭城乡对立的条件”。斯大林则不同意恩格斯的观点,他认为,城乡关系发展的历史趋势不是消灭城乡对立,因为“城市乡村之间对立的消灭,应当引导到‘大城市的毁灭’”。而大城市不仅不会毁灭,并且还会出现更多新的大城市。因为这些大城市“是文化最发达的中心,它们不仅是大工业的中心,而且是农产品加工和一切食品工业部门强大发展的中心。这种情况将促进全国文化的繁荣,将使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在这里,斯大林显然把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理解为“城乡一样化”,而他所论述的“城市和乡村有同等的生活条件”其实是城乡融合的一个标志。这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工农差别的消失,城乡人口均衡分布)在本质上并无二致。

上述观点充分说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理解的城乡融合是以追求城乡互补、协调发展、良性互动为主要特征的,本质上已经蕴含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内涵。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的城乡融合思想是中国城乡关系由二元分割走向一体化发展的理论基石,更是中国城乡一体化思想产生与发展的理论源泉。

二、工农并举、城乡兼顾的发展战略开启了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初期,决定新中国城乡关系发展方向的因素一是如何发展农业,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二是如何为工业化积累资金,尽快实现工业化的问题,而且第二个问题是核心问题。关于第一个问题,中共中央和全党高度关注并希望大力发展农业,确立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虽然“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但是决不可以因此忽视生活资料尤其是粮食的生产”。《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中,又明确指出:“全党一定要重视农业。农业关系国计民生极大。”也曾明确指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必须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这说明新中国成立之初,虽然工作重心转移到了城市,但是中共中央和全党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并不否认乡村在革命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不否认农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为新中国城乡关系的健康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理论支撑。

至于第二个问题,中共中央和全党更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提出了工农业并举、城乡兼顾等具有开拓性的城乡发展战略。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发展工业必须和发展农业同时并举,工业才有原料和市场,才有可能为建立强大的重工业积累较多的资金。”工农业并举的发展战略决定了在中国城乡关系发展中城市和乡村是同样重要的,不能因为发展城市而抛弃乡村。为此,进一步指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决不可以丢掉乡村,仅顾城市,如果这样想,那是完全错误的。”

总之,无论是农业的基础地位,还是工农业并举、城乡兼顾的发展战略,其实都是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代领导核心,以马克思经典作家所创立的城乡融合思想为发展中国城乡关系的指导原则。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充分尊重和照顾农民的利益,通过一系列具有开拓性的发展战略,将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付诸中国城乡建设的实践中,虽然有些并未得到全面落实,但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提供了开拓性的思路。

三、邓小平改革城乡关系的战略举措为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的中国化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实践准备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邓小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指导城乡关系发展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反思。一方面纠正了在实践中重城轻乡的思想,另一方面继承和发展了关于工农并举、城乡兼顾的思想,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实践准备。

首先,强调城乡、工农业相互支持和促进。1975年,邓小平在国务院讨论《关于加快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时谈到:“工业支援农业,促进农业现代化,是工业的重大任务。工业区、工业城市要带动附近农村”,同时,“工业支援农业,农业反过来又支援工业”。1992年,面对改革开放后城乡、工农业在相互支持和促进下发生的巨大变化,

邓小平进一步指出:“农业和工业,农村和城市,就是这样相互影响、相互促进。这是一个非常生动、非常有说服力的发展过程。”充分体现了邓小平的城乡、工农业相互支持和促进的思想,为充分发挥城市和乡村各自独特的优势、促进生产力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合理分布提供了思想上的准备。

其次,通过改革缩小城乡差距。一是改革农村经济体制,发展商品经济。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社员自留地、自留畜、家庭副业和农村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附属和补充”,“应当鼓励和扶持农民经营家庭副业”。二是改革农产品流通体制。1985年1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下达的《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规定大部分农产品价格由市场调节,从而结束了实行30年的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三是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逐步改革小城镇的户籍管理制度,允许农民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这就从体制机制上为打破相对发达的城市和相对落后的农村之间分割的坚实壁垒创造了条件,有利于逐步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促进了城乡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结合与协调发展,从而为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政策和理论准备。

四、统筹城乡发展战略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体系的形成

2002年,提出农村改革的思路要向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所谓统筹城乡,是指充分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首先,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首位,统筹城乡发展。指出:“近几年来我国工业高速增长,农业明显滞后,工农业发展不协调的情况比较突出。”他认为,这主要是因为在商品市场的竞争和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农业所处的地位不利。发展下去,“工业和农业发展速度的差距,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的差距将会日益拉大。”因此,他强调:“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们党和国家的全局的根本性问题”,要“坚定不移地把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展农村经济,作为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彰显了以解决“三农”问题、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为根本立足点的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理念,奠定了城乡一体化思想体系形成的政策基础。

其次,工业化到了一定阶段要加强支持农业,协调工农业发展。指出:新中国成立初期“实行依靠农业积累发展工业的战略是必要的,现在条件不同了,应该调整结构……宁肯暂时少上几个工业项目,也要保证农业发展的紧迫需要”。也就是说,发展有重点但不能失衡,要以协调为基调。工业化初期的时候应该加强工业,而工业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该支持农业。1995年,在江西考察时进一步指出:“我国农业为工业的发展,为初步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提供了很大的支撑力量,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和一定阶段后,工业就有个支持农业、武装农业的问题。这包括工业要拿出一部分人力、物力、财力来支援农业。”这就明确了现代经济建设中农业和工业的密切联系,促使城乡生产力能够优化分工、合理布局、协调发展,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为进一步扩充城乡一体化思想体系的内容作出了理论准备。

再次,推进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途径。指出:“发展小城镇是个大战略。城乡差距大,农业人口多,是长期制约我国经济良性循环和协调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小城镇建设,不仅有利于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解决农村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深层次矛盾,而且有利于启动民间资本,带动最终消费,为下世纪国民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持续的增长动力。”他要求各地把小城镇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政策切实推进,展现出解决城乡关系的新思路和新思想,为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物质基础。

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中国化的历史进程不断推向前进

进入新世纪以来,城乡差距的持续扩大已引起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国家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相继出台,有力地遏阻了城乡二元格局的进一步强化。2002年,党的十六大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2004年,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趋向”的著名论断,并在随后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进一步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的新阶段。根据对城乡关系的新认识,2005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作出了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中国农民从此告别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是城乡关系实现历史性转折的突出标志。在此背景下,各地也开始逐步了向农村“汲取”资源的一系列行政措施,并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主要包括积极探索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财政资金投入,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乡村繁荣,注重在制度上解决农民工的权益保护问题,摈弃“城乡分治”的传统理念与做法,实施城乡“同城化”管理方案,逐年加大对“三农”的财政支持力度,不同程度上缓和了城乡分割体制与市场机制对城乡二元格局的强化效应,遏阻了城乡差距的进一步扩大。

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任务。这是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农村综合改革,矫治城乡失衡,进而谋划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起点。2006年,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问题,更加突出了矫治城乡失衡发展的重要性。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的战略任务。2008年,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建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并对此进行了部署。这一重要决策,对于推进改革创新、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强农村制度建设,对于加快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富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此外,2004~2011年中央连续八个关注“三农”问题的“一号文件”出台,也对独具中国特色的城乡一体化思想的形成与实践的开拓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回顾中国共产党马克思主义城乡融合思想的中国化进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城乡一体化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国实际国情,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

注释:

①④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②③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7

⑤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192

⑥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斯大林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58

⑦⑨中共中央著作编辑出版委员会,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268,400

⑧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文集(第7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199

⑩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427

⑾⑿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8-29

⒀中共中央文献编辑委员会,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6

立体农业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农业物流;第三方物流;综述

一、国外农业物流理论研究综述

国外农业物流研究理论主要集中在农业物流动态联盟研究上,在国外农业物流与工业物流并没有太大的差别,研究者并没有将“农业物流”与“工业物流”独立开来研究,其在农业生产、储运手段、信息传递等方面己经实现了现代化。所以,在国外物流的动态研究过程实际上也是农业物流的动态研究过程。

国外在物流动态研究理论上,经历了从物流的概念与企业降低物流成本的方法开始,到研究运筹学及其他优化技术在物流中的应用,再到研究物流信息技术、互联网与物流、电子商务与物流、第三方物流、供应链以及相应技术等。

物流的概念,最初由配送发展而来,在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期间军事“后勤”理论已经将物流由产成品的配送扩展到采购和生产阶段。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国际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第三方物流也就是前面所讲的“物流联盟”。第三方物流行业既非生产方又非销售方,而是从生产到销售的整个流通过程中进行服务的第三方,它是供给方与需求方之间的桥梁。

二、国内农业物流理论研究综述

我国农业物流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独立的体系,无论是软件还是硬件,都还比较落后,但是近年来政府、理论研究者和农业经营者都比较重视农业物流。2004年至2013年中央连续十年了以“三农”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农产品有效供给,重视农业物流,发展现代农业。“三农”问题、粮食安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没等问题的讨论使得理论界越来越重视农产品物流。农业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农产品需求者都越来越关心农业物流。

(一)农业物流的一般性理论

首先,著名物流学家王之泰(1995)认为“物流是物质资料从供给者到需求者的物理运动,是创造时间价值、场所价值和一定的加工价值的活动”,农产品物流的一大特点是物流过程中物流对象物的损毁,介绍了中国农村环境与农产品物流,主张发展现代农业物流。丁俊发更重视农村生产物流、农产品物流建设,认为农业物流可以实现农产品价值和使用价值、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农民收益,增强农业效益。

(二)发展农业物流模式理论

近年来,我国农业物流理论界借鉴国内外优秀农业物流模式,提出:农业物流园区模式;供应链管理下的农业物流运作模式;以生产者和以商贸为中心的垂直一体化农业物流系统模式;发展专业化的农业物流,建立信息拉动式的农业流通模式;基于信息网络的农业SCOR模型,构建了农业物流供应链模式;电子商务平台下第三方物流有效运作的农业物流模式等。

(三)第三方农业物流理论研究

近年来,我国农业发展第三方物流的理论研究者众多,具有代表性的有:陶学宗,刘德军等(2008)认为第三方物流服务提供商采用委托的形式,运用先进的农产品物流营销、管理理念和手段,专业的农产品物流技术、设施和装备,通过专业设计的物流通道进行农产品物流业务的运作,能保证农产品顺畅流通,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有效降低物流成本,产生规模效益,对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业发展。陈善晓等(2005)针对农产品流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合我国农产品流通发展需要的第三方物流运作模式。

(四)农业供应链理论研究

杨学义、李新卯(2011)提出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模式,运用新技术、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用、降低风险、加速资金周转和产生规模效用等方面的特点和运行机制,通过培育和扶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的利益协调分配机制等措施来实施以第三方物流企业为核心的农产品供应链管理。黄桂红、饶志伟等(2011)运用供应链一体化思想,对农产品物流进行集成式管理,构建供应链一体化的农产品物流模式,推动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进行一体化资源整合,优化组织与组织之间的运作,实现整体效益的合理化、最大化。张晟义等(2002)分析了农业产业化导入供应链管理的必要性、支持机制和基本原则,主张部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对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思想进行实践。

(五)农业物流标准化与信息化的研究

2001年出版发行《物流术语》一书,是国内物流的第一个基础性的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2006年12月《物流术语》标准修订版正式,我国物流标准化在逐步实现。在理论方面,艾晶秋等(2005)认为实现农业标准化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生产过程和市场流通过程中的标准化;李晓锦(2004)认为要通过多层次构筑信 息源、有效增加信息供给、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来推农产品流通信息北进程。

三、评述

结合国内外研究不难发现,目前物流理论的研究多集中于企业层面,在国外尤其突出,涉及农村物流模式通常是借鉴城市企业物流模式,且多数农村物流模式的分析不仅没有触及农村物流复杂体系的深层。我国农业第三方物流模式也有区别于国外物流联盟,我国主要集中在打造一个第三方物流体系,建立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费用,增强农业效益方面。

我国农业物流理论的演变,一方面反映了对物流概念及理论的研究不断深入,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对物流理论的研究相对比较薄弱。国家应当加快农村物流现代化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乡村物流网络体系,并在政策上加以扶持。运用第三方物流模式,供应链物流管理模式,跨区域物流园区模式,借鉴国外农业物流联盟模式,加快农业物流的现代化发展,充分利用资源、提高服务水平、加快资金周转、降低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1]单科文.城乡农副产品物流研究文献综述[J].网络财富,2010(4).

[2]王之泰.现代物流学[M].北京:中国物资出版社,1995

[3]陶学宗,刘德军,杨德旭.农产品第三方物流体系研究[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2008(7).

[4]陈善晓,王卫华.基于第三方物流的农产品流通模式研究[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2005(1).

[5]胡铭.以第三方物流为中心的农产品交易规制研究――基于交易费用理论的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2(3).

[6]赵晓飞.我国现代农产品供应链体系构建研究[J].农业经济问题,2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