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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研究论文

护理研究论文

护理研究论文范文第1篇

人才培养目标是课程设置的根本依据。课程设置是培养目标的具体化,要体现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应当具备的能力及特点。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分为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早期只有科学学位护理学研究生,各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依据国家硕士研究生培养总目标结合护理专业要求而制订,如复旦大学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要求学生经过3年理论知识学习、临床护理实践和护理教学实践,掌握护理教育、护理管理、临床护理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具有护理教育和较高的护理研究能力等。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办批准设置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并提出其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本学科较强的临床分析和思维能力,能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并具有较强的研究和教学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科型护理专门人才[2]。可见,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重在理论知识的学习,毕业后从事护理教育;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是高层次的临床护理技术人员和护理管理人员,培养的是临床专家。

2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现况

2.1课程结构与内容

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历史相对比较短,目前各院校没有统一的课程结构模式和课程内容,多数是沿用临床医学专业模式[3]。目前,我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主要是学科式的课程体系,多数院校由三大模块组成:公共必修课、专业课和选修课。如哈尔滨医科大学科学学位课程设置的公共必修课有自然辩证法与科学社会主义、学术交流与科研写作等;专业课则根据研究生专业方向选择;选修课有护理教育学、卫生政策学、护理研究方法论等。护理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启动晚,其课程结构和科学学位类似,如南方医科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设的课程中,除公共必修课外,还有专业基础课,如护理理论、高级健康评估、病理生理学等;还有专业及选修课,包括护理教育和护理管理理论与实践、老年护理与实践、高级护理实践等。可见,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课程模块类似,并且公共必修课多为自然辩证法、科学社会主义、英语等,但是专业课和选修课侧重点不同,科学学位课程内容侧重理论研究,注重理论知识学习;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侧重临床实践知识的学习和临床技能的培养,尤其注重临床专科知识和技能的培养。

2.2课程实施

国内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的公共课多数是与医学其他专业一起上课,采取大班集中授课,主要以教师讲授为主,穿插课堂提问和讨论环节。第二军医大学则比较提倡研究型学习,鼓励学生多参与社会实践和调查研究,主张开放性教学,实行教授负责制,授课形式多采用小班上课,教学方法多采用PBL、角色扮演、小组讨论等[4]。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侧重于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可综合运用多种教学方法[5]。李亚洁[6]指出,研究生临床教学可采用自主学习法、以问题为中心的学习法、项目作业法、专题讲座法、录像教学、计算机模拟教学等。北京大学护理学院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课程教学采用多种灵活方式,如角色扮演、病例汇报、读书报告、分组讨论等。可见,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实施形式比较灵活,学生自主性比较强,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教师起指导作用的特点,即以“导”、“研”为主的教与学。

2.3课程评价

课程评价是保证护理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目前我国护理专业尚未建立专门的研究生课程评价机构和评价体系,其质量评估主要是由教育部或卫生部统一负责,与医学教育评估一并进行,且与医学教育评估执行同一评估标准和方法。

3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

3.1课程设置不能体现培养目标

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要体现培养目标中要求的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能力及特点。秦永杰等[7]经调查访谈指出:研究生课程设置不合理,不能体现专业培养目标,并且国内虽然规定了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的培养目标,但只是笼统地要求具备护理教育、管理、科研和临床护理方面的能力,没有进一步量化和标准化,整体还是缺乏统一性、专业性[8]。为此,国内许多学者对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进行了研究。2012年张文文等[9]应用Delphi法对33名专家进行调查,得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主要培养临床高级实践者,应具备人际沟通能力、临床综合能力、评判性思维能力、自我管理学习能力等,这与2011年王泽玮[10]、孙宏玉[11]等人的研究结果类似。美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比较明确具体,主要是培养临床专业型人才。据美国护理大学联盟最新公布的《TheEssentialsofMaster’sEducationinNursing》中指出,护理学硕士研究生除了要具备所有医务人员应有的五大核心能力外,还要具备九大知识和技能:具备从自然学科到人文学科的实践背景、组织领导能力、能够提高护理质量和安全、促进学术成果应用于实践、掌握信息学与卫生保健技术、参与健康政策的制订并倡导其实施、能够进行跨学科合作、能进行临床预防以促进人群健康和具备硕士研究生水平的护理实践[12]。借鉴美国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经验,国内的研究生教育可尝试构建以角色为基础,以核心能力为主的护理学硕士研究生教育,从品德、知识和素质3个结构上分别制订科学学位和专业学位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不仅要重视知识与技能维度,还要重视方法与过程、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维度,并明确指出要具备的各项能力。

3.2课程资源匮乏

研究生教育具有高层次性、专业性、探究性和创新性的本质特征[13],汪健等[14]指出:国内部分院校护理学研究生课程种类比较少,学生选择的余地小,研究生的课程设置与本科阶段差别不明显,有的课程内容几乎和本科阶段的内容相差无几,课程内容相对落后,缺乏反映学科最新进展的知识和信息。国内学者李芳芳等[15]对上海3所院校在校护理学硕士研究生进行了专业课程资源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对专业课程数量和课程满意度均较低。

3.3课程设置不能体现专业特色

研究生专业方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科知识体系的构成[16],而课程内容是依据不同的专业方向进行设置的。但是国内多数护理院校不同专业方向的课程设置是相似或近乎相同的[5]。李春玉[17]指出:研究生专业必修课设置对于护理专业不同研究方向的学生没有侧重,课程设置没有支持各研究方向,也没有设置相应的课程群。李芳芳等[15]调查指出:各研究方向的研究生均提出了要设置与自身研究方向相符的专业课程的需求。护理学科的发展以及专业学位的增设,要求细化专业方向,构建匹配的课程体系。因此,专业方向的设置势必要逐步规范完善,课程设置内容不仅要凸显护理专业特色,还要体现专业方向的不同。

3.4课程设置不能反映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培养模式的不同

课程设置应该围绕教育的哲学理念和培养目标,以学生为中心,以角色胜任力为根本进行设置[18],反映护理学专业的特色和标准及社会的需要和期望[19]。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的培养模式各有特点,但是他们的培养都是以达到某种专科能力为目标[20]。胡翠环等[5]指出:国内护理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缺乏统一的课程设置标准,目前各高校课程设置不尽相同,但却有一个共性:不管是科学学位还是专业学位护理学硕士教育的课程设置基本相同。对此,国内专家学者展开了大量研究。2012年,谭静等[21]分析了国内外护理学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的发展现状,提出以核心能力与知识要求为指引,以临床实践为导向,按模块化构建课程体系。其中,专业课程模块开设专科疾病与护理学课程,根据专科特点安排培训内容,突出专科护理技术和专科症状管理。

4结语

护理研究论文范文第2篇

1.1临床资料

选取2010年3月~2013年3月在我院风湿内科就诊的患者,从中选取20例发生护理伦理问题的个例,其中男性14例,女性6例,年龄33~72岁,平均年龄(41.2±3.5)岁,所有患者均无严重心理疾病或意识障碍,排除他因导致的护理伦理问题。且征得患者同意,将其病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同时选取我院40例护理人员,以我院自制的调查问卷,评价其伦理护理能力,其中护士25名,护师13名,副主任护师2名,年龄22~45岁,平均年龄(32.2±5.2)岁,其中中专学历21名,大专学历8名,大学及以上学历11名。

1.2研究方法

收集所有病例资料、护理内容,统计护理伦理问题的类型,并进行原因分析。以我院自制的调查问卷,统计受调查护理人员对伦理护理实践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结果

通过总结分析近些年风湿内科护理伦理问题发现,其中13例是由于对患者隐私部位护理不当引起的,4例由于患者合并感染性疾病引起的,3例是由于人文关怀程度不够引起的。而对护理人员进行调查显示,其中19例护理人员对基础伦理护理知识掌握不到位,占47.5%,13例护理人员面对伦理问题时做出错误选择,占32.5%,另外还存在护理人员对患者合并的感染性疾病存在恐惧心理,对患者未进行人文关怀护理,未遵患者家属合理护理需求进行针对性护理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风湿内科护理的效果。

3、讨论

风湿内科作为临床治疗风湿性疾病的科室,在临床各个科室之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相关研究显示,在其他各个科室普遍存在的护理伦理问题,在风湿内科也同样存在,而且发生率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如果不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不仅仅会对风湿内科的日常护理产生影响,甚至还会导致患者就医情绪的恶化,进而引发更为严重的医疗纠纷。因此,本组探究通过选取我院风湿内科的相关护理病例,在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相关解决措施。

3.1护理伦理问题的主要分类及原因分析

如上文中结果所示,13例是由于对患者隐私部位护理引起的,其中11例为男性患者,分析原因主要是因为面对女性护理人员而产生遮羞心理;而3例是由于人文关怀程度不够引起的患者均为女性,这与女性患者心思细腻也存在一定关联。而综合分析,可以将伦理护理问题分为三方面:其一是基于患者遮羞心理而存在的隐私护理问题,这是临床护理一大难点,而且由于护理人员多为女性,护理男性患者时难免会进行护理,因而引发伦理问题;其二是基于患者合并疾病的传染性而存在的恐惧心理,进而导致的消极护理问题。但是由于风湿内科护理人员的护理重点并不是对传染性疾病的护理,因而容易因自身的恐惧心理而造成消极护理,引发伦理问题;其三则是基于人性化护理而引发的人性化伦理问题。

3.2影响风湿内科护理人员伦理护理质量的相关因素

首先,部分护理人员对护理伦理的基础知识掌握不够,比如不明白什么是护理伦理,不知道如何辨别可能存在的护理伦理问题等等;其次,部分护理人员由于自身护理水平与素质不高,对待伦理护理工作的积极性也不甚相同,如存在消极护理、护理恐惧心理等等;最后护理人员面对护理伦理问题时没有准确的辨别能力,比如在医师未到场的情况下,护理人员无法独立进行判断;护理人员面对两难选择时,无法有效贴合护理伦理理念进行最佳选择等。

3.3解决风湿内科伦理护理问题的积极对策

结合我院风湿内科护理实践的情况来看,笔者认为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予以改善:首先,要培养护理人员护理伦理的意识,开展伦理护理强化学习班,对个别伦理护理意识较为薄弱的护理人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其自身伦理护理意识,也可以在新老护理人员带教实习中,融入护理伦理的带教实践,使新入门的护理人员可以快速掌握护理伦理的精髓。其次,要引导护理人员在伦理问题面前做出正确选择,鉴于一些护理人员自我抉择意识较为薄弱,可以在临床带教中以突出护理实例为教学点,侧重培养其举一反三的能力。最后,单纯进行护理伦理培训不能从根本上改善风湿内科伦理护理现状,因此制定有效的考核与评价体系也尤为重要。笔者认为,要想改善并提高风湿内科伦理护理质量,最关键的还是要培养“以人为本”护理观念。目前我院所采取的相关对策就是从“以人为本”护理观念出发,进行一系列改善护理模式的措施,且就施用情况来看,显著降低了护理伦理问题的发生率,而且护理人员的伦理意识也有了极大提高,获得了患者的广泛认可。

护理研究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高职护理专业学生;心理健康;措施

高职护理专业学生(高护生)是高校学生队伍中既普通又特殊的一个群体,它的特殊性是女生占了99%以上,是真正的女性天下。这些学生的年龄一般在17~22岁之间,正处于青春期到青年初期的过渡时期,也是心理上变化最为激烈的时期,尤其是女生更易产生心理问题。因此,研究她们的心理特点,发现她们的心理问题,消除她们的心理障碍,提高她们的心理素质,对于培养高素质实用型护理专业技术人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研究对象与方法

本研究采用上海铁道医学院吴文源引进修订的Derogafis,L.R1973年编制的Hopkin’s症状清单(Symptomchecklist90,SCL-90)[1]。该量表在我国广泛应用,具有较高的信度与效度。

1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取河南省信阳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2004级、2005级、2006级护理专业专科学生组成样本,学生年龄最小16岁,最大23岁,均为女生。共发出问卷2393份,回收有效问卷2305份,回收率96.32%。其中,五年制学生1367人,三年制学生938人。

2研究方法

主试选取学院护理系(2006年5月)专科在校生,分班集体问卷测试。被测学生在统一指导下相对独立完成问卷。时间限定为35~45分钟。收集原始数据整理后,用Excel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二、结果分析

1心理问题检出率

从表1可以看出,SCL-90因子均分≥2的人数及百分率,除躯体化、恐怖和精神病性因子外,其余症状均较严重。特别是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敌对和偏执各项分别高达46.11%、34.83%、31.24%和33.23%。这表明,高护学生有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很高的。

2主要心理问题

从表2差异检验结果可以看出,采样对象在SCL-90各因子上的得分明显高于全国青年组常模[2],其中偏执、敌对和焦虑更为突出。这说明高护学生相对一般青年有较多心理健康问题。

三、高护学生突出的心理问题

1自卑

高护学生在中学阶段学习成绩一般,高考决定了她们只能进入高职高专类院校。与其他本科院校学生相比,她们自然会产生失落感和自卑感。造成这种心理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二个:一是我国目前的应试教育体制的影响。近30年来,我国形成了较为强烈的应试教育社会氛围。从家长、教师到学生,都是以考上大学特别是名牌大学为成功的标志。没有进入这一行列的学生,多数会产生一种失败的心理,别人问起在哪个学校读书,往往羞于启齿。二是对高职认识上的误区。高等职业教育是近年来兴起的教育类型。目前,社会、家长和学生对高职教育还存在较多的认识误区,把职业教育看成是低层次、低水平的教育,把护理职业看成是低人一等的职业。在加上当前舆论宣传不到位,部分学校办学水平相对较差等原因,造成部分高护生心理上产生自卑感和失落感。

2焦虑

产生焦虑心理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现实与理想相差太远。部分学生是在家长的压力下来上高职的,自己内心并不愿意;还有些学生是所报志愿未实现,被迫同意调剂到现在学校的;也有些是根本不了解这个专业而盲目报考的,一到学校才知道与自己原来理解的完全不一样;等等。二是就业压力。在全国范围的就业压力居高不下,在毕业生增长率远高于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增长率的情况下,高职毕业生面对严峻的人才市场竞争形势,自然容易产生焦虑心理。

3人际交往错位

处于青春后期的高护生,自尊心和好奇心都很强。她们中的大多数是独生子女,他们在自己的家庭里一般都有一种特殊的优越感。到高职后,这种优越感消失殆尽,便产生了许多人际交往问题。首先,是社会交往萎缩。到了学校,失去了家庭小环境的庇护,再加上自己是高职生,感觉地位低,怕别人瞧不起,就有意回避正常的社会交往。更重要的是网络技术的广泛普及,难艺在现实社会获得满足的学生,很容易被吸引到虚拟的网络社会里。久而久之,沉溺于网络世界的她们更加忽视真实可靠的现实人际关系,形成恶性循环,导致较严重的人际交往心理障碍。其次,是异往错位。青春后期年龄段的学生,无论从生理还是心理方面,都到了较强渴望与异往的欲望期。她们渴望有能够亲近、信任她们的异性朋友。但由于感情的冲动性和迷惑性,部分学生分不清友谊和爱情的界限,不少学生还以没有男朋友而感到羞愧,极易诱发品德心理问题,极个别的学生可能由感情问题产生自杀念头。再次,是师生交流障碍。高护生在中学阶段,学习成绩多数处于中下等水平,常被被老师忽视、指责或排斥,因而或多或少地形成了师生间的不信任、敌对和疏远的心理。这种心理很自然地带到了高职学校。还有就是高职的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少数老师缺乏正确的教育理念,不研究学生的心理特点,用简单粗暴的方法教育学生,也是产生师生交流障碍的重要原因。

四、心理健康教育的措施

1建立完善的高职院校心理健康教育体系

解决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前提是了解、熟悉和掌握学生的心理状态。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对学生进行了解。如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网站、定期发放心理健康教育问卷调查、教师一对一直接了解学生的心理状况等等。在较深入地掌握学生心理状况的基础上,建立一套科学的完整的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如开设心理健康课、开展网上心理咨询、举办心理教育讲座、设立专项的心理咨询与治疗门诊、班级配备专兼职心理辅导员等等。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高职院校的校园文化环境,直接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加强和完善校园文化建设,有利于学生心理的健康成长。第一,做好校园内物质环境的净化、绿化、美化工作,创造一个赏心悦目、清新高雅的校园文化环境。第二,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和娱乐活动。第三,加强校风、学风和班风建设,坚持依法治校、规范管理,形成团结、求实、文明、创新的校风和勤思、博学、活用的学风;加强班风建设,严明班级纪律,优化人际关系,增强凝聚力,提高荣誉感。第四,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利用校内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宣传工具,宣传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讨论有关热点问题[3]。通过一系列文化环境建设,努力给学生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和谐校园环境。3加强毕业生就业心理辅导

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影响到在校学生的心理。学校应为毕业生就业配备心理辅导员,为毕业生进行职业心理定位。心理辅导员可以为毕业生设计兴趣、人格、职业能力倾向等测试表,通过对毕业生状况逐条分析和心理辅导,学生可以更加明确自己的理想和追求,同时对自己的职业也能做出比较准确的定位。通过这类测试,为学生提供职业心理定位的服务,学生可以了解适合自己的职业,在学习中拾遗补缺,找工作时能沉稳应对。就业心理辅导员还可以向毕业生介绍求职心态调整和择业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也可以开设就业形势指导课,请知名人士做专题讲座等。同时,给毕业生配备就业心理辅导员,对不同类型的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心理辅导。学生的就业工作做好了,可以大大缓解学生的焦虑心理。

参考文献:

[1]汪向东,王希林,马弘.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增订版[M].北京:中国心理卫生杂志社,1999.

护理研究论文范文第4篇

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的影响1999年11月15日,中美两国政府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这预示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步伐在加快。可以说,我们国家经过十几年艰苦的长途跋涉,已经来到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大门口。

中国"入世"后,要全面履行自己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承担的权利与义务,这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必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在世界贸易组织协议管辖的范围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一起,构成了约束所有缔约方的主要内容之一。按照协议要求,我们必须完善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我国专利法经过1992年修改,在保护范围与保护水平上,已经基本上符合了协议的要求。

我们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当我国与其他缔约方在知识产权方面发生争端时,可以适用世贸组织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这个争端解决机制一方面有助于减少或在一定程度上扼制过去极少数发达国家动辄使用的肆无忌禅的单边报复的行为,使我们在可能与发达国家发生的知识产权争端时,能够在协议的框架下通过多边谈判解决争端;另一方面,也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我们不能对有关缔约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提供有效的保护,就有可能被终止应享有的减让等优惠待遇,直至受到交叉报复和跨部门报复。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假冒、盗版行为进行有效、有力地打击和制裁,就已经成为我国"入世"后必须要履行的义务,这当然也是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

我们面临的重大任务是,必须迅速地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以适应"入世"后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形势的要求。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要全面履行自己承担的各项义务,特别是在按照WTO要求降低关税、开放国内市场的形势下,我们的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就必然要在技术进步、技术创新上下功夫。技术的创新与进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然更多地要依靠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激励,来保护。如果我们的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来参与市场竞争,就能赢得更多的主动。但是,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特别是专利保护所达到的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专利在大量企事业单位还是一片空白。我国上万个大型的企业一年的发明专利申请还赶不上日、美一个公司的申请,向国外申请的专利更是微乎其微。据统计,我国十几年来在国外申请的专利只有2000多项,而日本索尼、日立等公司一年在国外就申请四五千件,差距之大,可想而知。

世贸组织的前身关贸总协定是迄今为止管理贸易的唯一多边性文件,享有"交通规则"之称,成为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依据。关贸总协定1948年1月生效,80年代开始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列入议程。1986年9月15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召开总协定缔约国部长级会议,先后有108个国家和地区参加了谈判,会议上就是否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内容,展开了激烈的争论。直到会议闭幕的前一天,在一揽子妥协的基础上,各方才勉强同意将知识产权谈判写进部长级会议宣言,纳入乌拉圭回合谈判之内。乌拉圭回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谈判,经历了五年多的时间,终于在1991年12月18日,初步达成了《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假冒商品贸易)知识产权协议(草案)》。这个协议共有7个部分,包括总则及基本原则,有关知识产权有效性、范围和使用标准,知识产权的实施,知识产权的取得、维护和相关程序、争端的防止和解决,过渡阶段的安排,组织机构等共72条。这个协议的内容涉及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不仅在很多方面超过了当时国际条约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规定,而且把关贸总协定关于有形商品贸易的基本原则和一些具体规定引入了知识产权领域,强化了执行措施和争端解决机制。同时,还详细规定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实施程序,包括行政、民事、刑事程序。并规定,今后各缔约方的国内法律均应向该协议靠拢,任何缔约方未能按照协议对外国知识产权提供有效保护的,受害方可按照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程序中的交叉报复规则,对侵权方进行交叉报复。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的财产权,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在当今的国际经济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涉及的领域在逐渐加宽,份量在逐渐加大。在未来的国际贸易竞争中,知识产权将是竞争的焦点。

二、专利制度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就是要尽快地、最大限度地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这种能力从哪里来呢?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鼓励技术创新,最根本的是要建立一种机制和一种制度,为技术创新建立一种长期稳定的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国外几百年专利制度的历史和国内十几年的实践以及有关理论研究都表明,专利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竞争,推动和保护技术创新的长期稳定起作用的强有力的基本法律制度和有效机制。专利制度的这种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激励发明创造的作用即将到来的二十一世纪,将是知识经济时代,而知识经济的核心则是高技术。在这样的背景下,大至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企业,只有具备一定的技术创新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否则就难以生存。我国一些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之所以陷入困境,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创新能力低,推不出有市场竞争能力的产品。进行新技术的发明创造,是技术创新的第一环节,激励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对推动技术创新是至关重要的,专利制度是激发人们发明创造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机制。专利制度通过给发明创造者以发明创造专利权这种排他独占权,专利权人就可以占领市场,从而得到丰厚的回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独家占有一方市场,就是对发明人莫大的激励。发明人取得具有排他独占的专利权后,不仅能收回研究开发付出的投入,而且还能取得比其投入大得多的回报,从而继续新的发明创造。有了这一保障,才能激发起人们搞发明创造的热情,调动起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使技术创新活动走向良性循环。否则不论是个人还是单位,投入了相当大的人力、财力、物力研制出来的技术成果,国家如果不给以保护,一旦公开就很容易被别人无偿地仿制和使用。发明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其投入得不到回报,人们自然也就不会有研究创新的积极性。比如,研究开发一种西药,从实验室研制到投入市场,一般需要十年左右的时间,投资数亿甚至十几亿美元。如果研究开发者没有这一新药的专利权,药品投入市场后,别人随意仿制,那谁还肯花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去开发新药呢?

(二)有效配置技术创新资源的作用技术创新资源包括用于研究与开发的资金、人力和设备。要进行技术创新,自然离不开技术创新资源的支持。我国R&D经费占GDP比例,每万人中科学家和工程师的比重和拥有的专利数,均低于或相当于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我国对研究、开发的财力投入一直严重不足,"七五"、"八五"以来最好的年份的199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0.71%,此后便持续下降,自1994年至今一直维持在0.5%左右。我国一年用于研究与开发的费用,总共也只有300多亿人民币,只有美国的1/40,相当于美国几所著名大学一年对研究开发的投入数。我国的科技投入本来就不足,科技资源本来就贫乏,再加上长期以来的低水平的重复研究开发,又进一步加剧了矛盾。直到目前仍大量存在这种低水平重复研究,严重制约了我国科技的发展,使科技的产出效果尤其差。类似花巨资研制开发产品,当产品鉴定会前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发现国外在几年前甚至十几年前就已有了相同专利产品的事例是屡见不鲜的。这是科技资源的一种严重浪费。专利制度在有效配置科技资源,提高研究开发起点和水平,避免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研究结果表明,全世界最新的发明创造信息,90%以上首先都是通过专利文献反映出来的。在研究开发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注意运用专利文献,发挥专利制度的作用,不仅能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而且能节约40%的科研开发经费和60%的研究开发时间。世界上许多大公司、大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全过程中,毫无例外地都注意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在研究开发工作中,先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就可以做到知己知彼,在最新最高的起点上确立科研课题,站在巨人的肩上往上攀登,避免重复研究开发和有限科技资源的浪费。经过10多年的努力,我国已建立起了收藏有世界各主要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近4000万份文献专利文献馆。充分运用专利文献,有效配置有限的技术创新资源,尽快改变闭门造车的局面,对大力推进我国技术创新工作,尤其重要。

(三)促使新技术商品化和产业化的作用新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是技术创新活动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技术创新的根本目的。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实行了一套比较完备的促进科学技术发明的科技政策和管理措施,诸如技术鉴定、成果奖励、等政策措施,这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一个封闭的社会系统里对鼓励技术发明,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这些政策和管理措施的直接后果是只重论文、成果鉴定和评奖,不重市场,终究不能形成技术创新的良性循环。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一个开放的社会系统里,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大环境中,尤其不利于解决技术发明完成后的商品化和产业化,致使许多新技术完成后或被束之高阁,或通过论文的发表、成果的鉴定向国内外公开直至流失,不能有效地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发挥作用。当前,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这是我国科技政策和管理由实施促进技术发明的措施,向实施强化技术发明转化和扩散转移的措施的一个重要标志。专利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规则是按市场经济规则和市场机制运作的,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把保护和鼓励技术发明的商品化和产业化作为根本出发点。专利制度的这一作用,可以有效地解决我国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人的奖励和回报,重点不是在技术发明完成后,而是移至技术发明产业化以后,从其创造的效益中提取。这是专利制度区别于现行科技奖励政策的一大特点。专利制度的这一作用在极大程度上促使技术创新活动形成了良性循环。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按照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了详细奖励办法,极大地调动起了全院科技人员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前不久,某课题组,从专利许可费中一次提取报酬70万元,其中主要发明人获得10多万元,其技术骨干4�5万元。发明人的奖励与其发明所创造的效益挂钩,创造的效益越大,其获得的报酬就越多,这一规定的贯彻实施大大调动了科技人员将其技术产业化的积极性。在我国大多数科研单位步履艰难的情况下,上海石油化工研究院通过专利却走向了一条队伍稳定、创新热情高涨、经济效益连年大增的良性循环之路。

(四)保护技术创新成果和创造市场公平有序竞争法律环境的作用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在全世界170多个国家实行了专利制度,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国际化,关税壁垒逐渐拆除,世界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仅仅研制出了高新技术成果还不足以拥有市场竞争优势,只有将其取得专利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的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这也就是世界上一些经济、科技大国强国,同时又是专利大国强国的缘由。如日本每年发明专利申请达40多万件,美国20多万件,德国15万多件。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企业也是如此。IBM、杜邦、日立、飞利浦等大公司,目前拥有有效专利数万件,每年的发明专利申请就有上千件,有的高达1万多件,如此多的有效专利成了他们雄霸国际市场最重要的资本。而我们全国上万个企业、5000多个县级以上的科研单位、1000多所高等院校全年的发明专利申请只相当于国外一个公司,差距非常之大。

市场竞争的优势,在很大程度上是从专利保护中来的。哈尔滨中药二厂曾研制出一种畅销全国的好产品��消咳喘,由于对该产品没有取得专利保护,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全国就冒出了20多家与该厂产品完全相同的产品,曾经供不应求的消咳喘,大量积压,销售量、利润大幅度下降。沉痛的教训,使该厂认识到了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后来该厂与省中医研究院联合开发了"双黄连粉针剂",并申请了专利。产品投放市场后,没有一家企业仿冒,经济效益连年大幅度增长。据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园区的负责同志介绍,进入园区的项目,有知识产权的都生存发展起来,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的项目都没能站住脚。再如钕铁硼,在这一领域,中国、美国、日本的研究水平相当,但由于我们不重视专利保护,没有及时申请专利,让日本抢了先,我们同样没有占领市场优势。这都是沉重的教训。我们的企业、科研单位,在重视技术创新的同时,一定要充分重视运用专利制度,保护我们的技术创新成果,以赢得在国内、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

技术发明取得专利保护后,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使竞争在一个公平有序的法律环境下进行。众所周知,近几年,我国VCD机生产异军突起,这项由中国人首次运用数字压缩和解码高新技术研制的VCD整机技术发明,自1993年问世后,很快形成年产规模1000多万台VCD机的新兴电子产业,产品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但遗憾的是,我们安徽的发明人,没有申请专利。现在国内有几百家VCD机生产厂家,市场一片混乱。如果我们有自己的专利权,专利权人按照市场需求和专利法的规定,通过合同发放专利技术许可证,就不会出现相互仿制,一哄而上的混乱局面。类似的情况,在三资企业中是很多的。与其相反,海尔发明的小神童洗衣机很适合市场需要,现在年产10万台,很快要提高到20万台,它几乎没有被仿制的麻烦。1999年上半年,在国内洗衣机出口全面下降的情况,海尔小小神童洗衣机出口继续大幅度上升,这一切,都是专利保护的结果,因为海尔不仅为它申请了十几件国内专利,而且还申请了韩国、泰国等外国专利,保护了国内外市场,北大方正的激光照排机行销世界也基本无人仿制,同样是因为有了专利保护。

(五)在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中的作用改革开放十几年来,我国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大量引进外资和大量先进技术,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建立并实行了专利等知识产权制度,为外商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如果还象计划经济时期那样大搞"一家引进,百家使用",外国的先进技术就不会转让给我们,即使转让,也要以高出其它有专利保护的国家的价格的几倍甚至十几倍转让给我们。我国自己研究开发的新技术没有专利保护,外商也不会轻易投资进行合作开发生产。在与外国人进行技术交流与合作时,外商最关心的是该技术有没有专利保护。意大利一家大公司发现我国某个研究所的一项水平高、国际市场前景好的应用技术后主动提出要进行合作开发,当谈判进入实质性阶段时,意方提出了该项目的专利问题。当时这个项目已通过中科院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但外国人不认成果,只认专利。意方明确表示,如果这个项目不申请专利,将不予合作。于是,该所立即申请了专利,并电告意方。至此,意方与该所签订了合作协议,并为此项目提供了38万美元的入门费和中试费。项目完成后,意方还提供经费帮助该所申请了覆盖欧洲16个国家的专利和美国的专利。随后,美国的9家大石油公司,如埃克森、UOP、菲利浦等,纷纷派人前来洽谈合作研究。埃克森石油公司对化物所完成的另一技术也颇感兴趣,愿意提供经费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这一项目,当时虽已通过国家验收和中科院组织的技术成果鉴定,并获中科院科技成果特等奖,但在谈判中,美方同样提出该项目的专利问题。当时该所正在准备申请专利,美方的要求加快了申请专利的速度,使这项合作顺利签订了首期3年的合作。美方为此提供了18万美元的研究经费。专利为什么如此重要?这对外商们来说是最简单不过的道理:因为只有取得专利保护,才能形成市场竞争优势,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而成果,不管是哪一级别的奖,与占领市场份额都没有关系。

三、提高我国专利保护水平和能力的对策及措施专利制度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服务于市场经济。要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专利保护的水平和能力,最根本的是要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成为市场的主体,只有这样,专利保护才能成为广大企业自身的一种内在需求。在目前我国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程中,要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较大幅度地提高我国企事业单位专利保护的水平和能力,以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形势,应当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和措施。

(一)尽快改变对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制定有利于促进专利保护的政策措施。目前,国家对科技成果管理与鼓励措施的许多方面,重点仍停留在鼓励技术发明上,而非发明创造的商品化、产业化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加强技术创新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和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配套措施仍还不够完善,只有将专利作为评价科技投入产出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将专利奖酬机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实现与国际的接轨,才能真正推动技术发明的产业化。

(二)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措施,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制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一切可以取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及时取得国内外专利保护,形成市场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减少转轨过程中因专利保护不充分、不及时而造成的高新技术的流失。

(三)要充分重视专利信息的传播与运用,在科研过程中充分重视专利信息的检索,以避免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起点和水平;在技术进出口过程中重视专利信息的检索,以避免吃亏上当和侵犯专利权;在制定企业、行业、国家科技发展政策的过程中,重视专利信息的研究和分析,以制定正确的科技政策。

护理研究论文范文第5篇

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成员之间的信用是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基础之一,信用通过对社会成员行为的控制,对违约和失信施加社会压力,约束社会成员的行为,从而为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提供保障。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与世界经济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以及全球一体化趋势的不断加强,社会信用问题在社会生活中愈来愈凸显其重要性,诚实信用已经逐渐成为市场经济良性运转的润滑剂和经济发展的催化剂。但是目前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却出现了社会信用的严重危机,不仅严重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而且也对我国固有的社会风尚、社会道德等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因此,从经济领域到司法领域,对社会信用的保护已经到了需要外界力量介入以强化民众的内心确信的地步,各个学科越来越关注对社会信用问题的研究。刑罚作为社会秩序最有力的调控手段,具有其他各种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如此严重的社会信用危机,经济、行政等手段已经无法抵御这种危害行为对现有社会信用架构的冲击,刑法作为社会秩序和社会价值保护的底线,应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对有关社会信用犯罪处理的稳妥与否,是关系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侵犯社会信用的犯罪是最常见多发的犯罪之一,而且在实践中此类犯罪现象愈来愈复杂多样。但是由于缺乏深入的理论研究和成熟的理论成果作为指导,司法实践部门在处理侵犯社会信用类的犯罪时,分歧较大,标准不一。同时在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大量侵犯社会信用、有待刑法调整的行为,尚未被规定在现行刑法中。如此现象不能不说与我国法学界对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问题长期缺乏必要的研究,有着直接的关系。 我国刑法学界对社会信用刑法保护问题的研究,近年来虽然有一些零星论文,但是多属就事论事,偏重于对具体问题的阐释和解决,没有对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问题进行总体上、深层次的研究和探讨,也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即便如此,这些研究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学术成果数量也不够丰富,质量也有待提高,研究力量投入相对欠缺。至于研究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立法规律、立法完善问题的成果尚付阙如。因此可以说,迄今为止,关于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问题,缺乏系统的研究,仍属刑法学研究的空白,诸多疑难问题亟待解决。 综上所述,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问题的研究成果在理论创新程度和实践应用价值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其理论意义在于,从多角度来研究对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并寻求多元对策,将我国刑法学理论对社会信用保护的研究从整体上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填补我国刑法学理论体系的空白,开拓新的空间,深化我国刑法学有关理论的研究。其实践意义在于,在立法上,探求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立法规律和立法完善问题,为惩治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立法提供理论依据,同时为司法实践提供具有较强操作性的理论指导,解决司法实践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为立法和司法解释献计献策,为司法实践解疑答惑。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 (一)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一般问题 研究内容包括社会信用的具体含义,社会信用与社会秩序的关系,社会信用与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我国社会信用的现状、发展趋势,社会信用的非刑事法律保护与刑法保护的关系,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现象的犯罪学描述,侵犯社会信用行为的犯罪化与除罪化等问题。 (二)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的具体问题 重点研究对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界定,诈骗罪与特殊的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关系,诈骗类的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其他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如虚假广告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骗取出口退税罪,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专利罪,侵犯商业秘密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侵占罪,伪证罪等等)的关系,对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中外法律比较研究,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问题及其解决等问题。 (三)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对策 着重讨论研究现行刑法中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整合、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立法完善、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犯罪学对策等问题。 在研究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问题时,应着力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1.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立法规律问题。包括侵犯社会信用行为的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侵犯社会信用行为的犯罪化与除罪化等问题。 2.侵犯社会信用犯罪基本理论问题。包括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的侵犯社会信用行为界定、侵犯 社会信用类犯罪与盗窃罪、敲诈勒索罪、招摇撞骗罪等犯罪的界限等问题。 3.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中具体犯罪的关系问题。包括侵犯社会信用犯罪中具体的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的关系,诈骗犯罪与其他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关系,其他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中具体犯罪(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关系等问题。 4.在司法实践中疑难问题的解决。包括诉讼欺诈行为、民事伪证行为等问题的定性和处理。 5.国外刑法中对社会信用的保护借鉴问题。例如德日刑法中的损害信用罪、背信罪以及对公共信用的犯罪等。6.侵犯社会信用类犯罪的立法完善问题。 研究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问题应当紧密结合当代我国的社会现状及刑事立法、司法实践,为立法、司法实践服务,关注司法实践的具体问题,着眼于司法实践的需要,为司法实践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方法,推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进一步向公正、科学、合理方向发展,并深入我国刑法学相关问题的理论,完善理论体系。因此,在研究社会信用的刑法保护问题时,应当采用比较研究、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具体来说包括: 1.在强化、深入中国社会信用刑法保护的基本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适当借鉴外国刑事立法例和刑法学研究成果。引入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把思辩的研究范式和社会调查有机结合起来,同时从价值层面去探讨分析客观事物的规律性。 2.着眼于刑事立法、司法层面,为刑事立法、司法解释建言,使科研成果能够成为我国刑事立法、司法实践的指导和参考。 3.兼从社会学、犯罪学角度着眼,力图从多学科、多视角探讨中国社会信用危机的现状、成因和刑法对策。 4.在坚持刑法学对现行立法进行注释研究的传统方法前提下,在运用社会学、犯罪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充分占有并理解当前我国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现状资料的基础上,立足于强调立法的前瞻性,对侵犯社会信用犯罪立法完善问题进行较为充分、合理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