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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关系调查报告

人际关系调查报告

人际关系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我们这次的社会实践调查就是要通过了解大学生们对于男女比例不均衡问题的看法与观点,以及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所面临的现实问题的处理方式、表现态度等,来调查并认识现代大学生对如何正确并有效的处理人际关系的态度与方法,进一步明确处理好人际关系的客观性与重要性。

我们大都知道:在男女比例不平衡、结构失调这样的情况下,大学生的心理问题突现了许多。比如说在部分大学生中存在的不健康的恋爱心理;在异性较多的情况下部分大学生不能较好的认知自我,不能摆好自身的位置而产生的压力;以及在同性较多的情况下,不能处理在不能取得其他同性以及为数不多的异性的注意时而存在的自卑感

所以,这里,关于大学生如何正确面对在其身边出现的男女比例不平衡问题,如何博得他人的认可喜欢,如何保持健康的心理等等就变得尤其的重要,这也就要求大学生应该正确处理好人际关系,在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中寻找优秀的自我,更好地完成学业、完成我们社会心理学上所讲的社会化的过程。

人际关系,是通过交往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心理关系。它所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心理距离。人对人际交往的渴求反映出希望被人接爱、理解的愿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际关系期待,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交往模式。

青年期的大学生希望被人接受、理解的心情尤为迫切。德国学者斯普兰格说:在人的一生中,再也没有像青年时期有那种强烈地渴望被理解的愿望。没有谁比青年人从他们孤独小房里,更加用憧憬的目光眺望窗外世界了,没有谁比青年在深沉的寂寞中更 加渴望接触和理解外部世界了。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处在孤独之中,渴望着被人接近与理解,没有任何人会像青年那样站在遥远的地方呼唤。

在我们文科班,女生人数往往是男生人数的两倍,她们大多数十分灵秀,在温柔文静之余又有一些活泼,一向备受青睐,何况,女生还容易在学习成绩、文娱活动等方面独领风骚,相比之下男生自然黯然失色。所以当理科男生羡慕我们被花团锦簇包围时,我们只有做敢怒不敢言、有苦说不出的万般无奈状。我们班的男生和女生的关系并不怎么融洽,再加上男同胞一向被女生压得抬不起头来,唉,忍辱负重的心情,我们自然觉得不满。

我们班的那几位大哥,的确,他们几个一米八几的个,又剪了头比较流行的发型,往校园里一站,算得上一道风景,也许就是因为这样,几个家伙被捧的,就差没天上地下了,,在班上我们女生一般都不会主动和他们讲话,或许你不相信,我到现在还没和我们班的所有的男生都说过话呢,虽然就那么几个男生,呵呵。

这是在我们作调查时摘录的一位文科类的男生和一位文科类女生的话。男生的言语看起来似乎在像我们诉苦,而女生则似乎只是平淡地在回答我们的问题,又似乎带有一点的怨。但不管怎样。有一点我们是清楚的:它让我们看到了,在男女生比例失调的班上,一般都存在这样那样的人际交往问题,而一般的同学都不会把处理好人际关系看得很重,他们认为只要自己过好了就没什么问题了。不知他们有没有考虑过,所谓的自己过好也包括自己要拥有和谐的人际关系网,要懂得与他人交流,懂得让他人了解你、信任你、喜欢你。

当然,我们可以猜想,这些男生和女生们或许也会有为什么我受不到别人的欢迎、我如何与其他同学更好地沟通、怎样让大家更好得了解我、怎样在这样的一个群体中突现自己、我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我的待人处事态度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需要提醒的是,不管他们对于人际关系重要性的态度怎样,对于处理人际关系所运用的方法怎样,他们都应该有这样的意识要多吸收经验、教训,要多学习方法,要多勇敢地与他人交流,要懂得循序渐进,不断进步。

有一本书叫做《你是最受欢迎的人》,它就从心理学的某些观点出发,讲述了如何通过有效的方法把握好人际交往,让自己成为最受欢迎的人。或许我们可以从中找出大学生在校园中更完美得处理好人际关系的方法。在平时的学习、生活中,我们大学生都应该时刻注意讲什么话才能更吸引人,不能故意拿自己或别人开玩笑,对陌生人要不吝啬赞美等;应该懂得怎样拒绝人最不会得罪人、怎样说话最能避免难堪、怎样说话最能取得别人的谅解、怎样说话最有利于沟通并且正确区别对待别人对你的嘲讽;在自己能力范围内要尽量为他人帮忙;遇事不能过于冲动,要合理解决,尽量防止与他人产生冲突;能懂得正确的处理与他人的矛盾,充分重视关系网的维护;当然,也应该善于成人之美、注意保持谦逊,摈弃嫉妒心理等等。

是不是文科类院校的男生都是宝,理科类院校的女生都是花?、 为什么文科的女生倾向与理科的男生,而理科的男生倾向于喜欢文科的女生?这些又是调查中一些同学发表的感慨。

理科的男生,稳重,踏实,有一颗包容的心;理工科男生一定很聪明;理工科的男生,会有很强的方向感;理工科的男生对感情专一,不会轻易移情别恋;理工科男生的动手能力很棒这是一个女生要找理科男生做男朋友的理由。

从这里,我们就会了解到男女比例失调带来的不健康恋爱心理已经或多或少、可轻可重的影响着现在的大学生。

人际关系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今年暑期的社会实践已经结束了,根据同学们上交的报告来看,有近半数实践报告的质量较低,究其原因,其中有一部分同学是临时应付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因为对社会实践报告的写作方法和格式把握不准。今天借助院学团网站把和社会实践报告写作有关的一些知识介绍给大家,目的是为了我院同学今后能多出精品实践报告。

一、调查报告的含义

调查报告又叫调查研究报告,应该说后者是它更准确的名称。因为它不仅是调查的产物,更是研究的产物。调查报告主要功能是搜集情况,并通过对调查所得情况的深入研究,提出一定的见解。因此调查报告是根据某一特定目的,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对某一事务或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将这些调查和分析的结果系统地、如实地整理成书面文字的一种文体。像考察报告、调研报告及调查等都是常见的调查报告体裁。

二、调查报告的特点

1.真实性。真实性是调查报告首要的、最大的特点。所谓真实性,就是尊重客观事实,靠事实说话。这一特点要求调研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科学态度,认真求实的精神,彻底抛弃"假大空"的虚伪作风,不仅报喜,还要报忧,不仅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还要准确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才能写出真实可靠,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

2.针对性。这是调查报告所具有的第二个显着特点,这是由具有很强的工作针对性所决定的。一般来说一项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大型调查研究,要花费较大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不是随意组织进行的,而是针对一些较为迫切的实际情况,解决某些实际问题而进行的。因此调查研究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调查报告的写作上,必须中心突出,明确提出所针对的问题,明确交待这一问题所获得的事实材料,分析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和对策。

3.典型性。典型性是指在调查报告的写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事实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以及所揭示的问题带有普遍性。这种典型特点在总结经验和反映典型事件的典型调查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4.系统性。调查报告的系统性或完整性是指由调查材料所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具有说服力,把被调查的情况完整地、系统地交待清楚。不能只摆出结论,而疏漏交待事实过程和必须的环节。因为这样的疏忽势必造成不严密、根据不足以及不足以令人信服的印象。这里所说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并不是要求在调查报告的写作过程中,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是抓住事物的本质和主要方面,写出结论的推理过程。

总的来说,调查报告就是论证系统,逻辑严密,摆事实,讲道理,具有强烈的说服力,从而使之成为科学决策的可靠资料。

三、调查报告的类型

从内容性质分,调查报告有以下六种:

1.专题型调查报告。专题型调查报告,就是侧重某个问题进行较深入的调查后形成的报告,这类报告一般常常在标题上反映出来。它能及时揭露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急需解决的具体的实际问题,并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对策,或是建议。

2.综合型调查报告。它是以综合调查众多的对象及其基本情况为内容、作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反映的报告。具有全面、系统、深入和篇幅较长的特点。它与专题调查报告的主要区别点就在于它的综合性上。它使读者可以从报告中看到事物的相对完整的“鸟瞰图。”

3.理论研究型调查报告。这是以学术研究为目的而撰写的报告,它以收集、分类、整理资料并提出问题、报告结论为特点,大多发表在学术刊物上,或载于学术着作中。

4.实际建议型调查报告。这是由于实际工作需要而写的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是为预测、决策、制定政策、处理问题等进行调查所获得的材料及有关的建议。

5.历史情况型调查报告。这是根据需要以历史情况为对象进行调查而形成的调查报告。它可以供人们了解某一事物或问题的历史资料和历史真相。

6.现实情况型调查报告。它是以正在发生、发展的一些现实生活为对象进行调查后所形成的调查报告。人们可以通过它了解和认识某些事物和问题的客观现实情况,以作为其它认识活动的依据或参考。

另外,有些调查报告可以是以上几种类型的结合形式。

四、调查报告的写法

不同类型的调查报告,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基本写法是相通的。

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一是熟悉调查报告的结构特点;二要把握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调查报告的结构

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的内容大体有:标题、导语、概况介绍、资料统计、理性分析、总结和结论或对策、建议,以及所附的材料等。由此形成的调查报告结构,就包括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和落款。

1.标题

调查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其中又有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两种。公文标题为“事由+文种”构成,如《浙江省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文章式标题,如《市的校办企业》;其二是标明作者通过调查所得到的观点的标题,如《调整教育政策,增加教育投入》。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一个正题、一个副题。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县封山育林调查报告》。

2.导语

导语又称引言。它是调查报告的前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有关调查的情况,或提出全文的引子,为正文写作做好铺垫。常见的导语有:①简介式导语。对调查的课题、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经过等作简明的介绍;②概括式导语。对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对象、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和分析的结论等)作概括的说明;③交代式导语。即对课题产生的由来作简明的介绍和说明。

3.正文

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体。它对调查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分析、综合进行议论,对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①根据逻辑关系安排材料的框架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这三种结构,以纵横式结构常为人们采用。②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调查报告。

4.结尾

结尾的内容大多是调查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这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调查报告的结尾方式主要有补充式、深化式、建议式、激发式等。

5.落款

调查报告的落款要写明调查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以及完稿时间。如果标题下面已注明调查者,则落款时可省略。

人际关系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1.真实性。真实性是调查报告首要的、最大的特点。所谓真实性,就是尊重客观事实,靠事实说话。这一特点要求调研人员必须树立严谨的科学态度,认真求实的精神,彻底抛弃假大空的虚伪作风,不仅报喜,还要报忧,不仅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还要准确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只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才能写出真实可靠,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调查报告。

2.针对性。这是调查报告所具有的第二个显著特点,这是由具有很强的工作针对性所决定的。一般来说一项调查研究工作,特别是大型调查研究,要花费较大的时间、人力和物力,不是随意组织进行的,而是针对一些较为迫切的实际情况,解决某些实际问题而进行的。因此调查研究就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调查报告的写作上,必须中心突出,明确提出所针对的问题,明确交待这一问题所获得的事实材料,分析出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具体可行的建议和对策。

3.典型性。典型性是指在调查报告的写作过程中所采用的事实材料要具有代表性,以及所揭示的问题带有普遍性。这种典型特点在总结经验和反映典型事件的典型调查中表现的尤为突出。

4.系统性。调查报告的系统性或完整性是指由调查材料所得出的结论,必须是具有说服力,把被调查的情况完整地、系统地交待清楚。不能只摆出结论,而疏漏交待事实过程和必须的环节。因为这样的疏忽势必造成不严密、根据不足以及不足以令人信服的印象。这里所说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并不是要求在调查报告的写作过程中,事无巨细,面面俱到,而是抓住事物的本质和主要方面,写出结论的推理过程。

总的来说,调查报告就是论证系统,逻辑严密,摆事实,讲道理,具有强烈的说服力,从而使之成为科学决策的可靠资料。

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含义

调查报告又叫调查研究报告,应该说后者是它更准确的名称。因为它不仅是调查的产物,更是研究的产物。调查报告主要功能是搜集情况,并通过对调查所得情况的深入研究,提出一定的见解。因此调查报告是根据某一特定目的,运用辩证唯物论的观点,对某一事务或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细致、周密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将这些调查和分析的结果系统地、如实地整理成书面文字的一种文体。像考察报告、调研报告及*调查等都是常见的调查报告体裁。

三、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类型

从内容性质分,调查报告有以下六种:

1.专题型调查报告。专题型调查报告,就是侧重某个问题进行较深入的调查后形成的报告,这类报告一般常常在标题上反映出来。它能及时揭露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急需解决的具体的实际问题,并根据调查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对策,或是建议。

2.综合型调查报告。它是以综合调查众多的对象及其基本情况为内容、作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反映的报告。具有全面、系统、深入和篇幅较长的特点。它与专题调查报告的主要区别点就在于它的综合性上。它使读者可以从报告中看到事物的相对完整的“鸟瞰图。”

3.理论研究型调查报告。这是以学术研究为目的而撰写的报告,它以收集、分类、整理资料并提出问题、报告结论为特点,大多发表在学术刊物上,或载于学术著作中。

4.实际建议型调查报告。这是由于实际工作需要而写的调查报告,其主要内容是为预测、决策、制定政策、处理问题等进行调查所获得的材料及有关的建议。

5.历史情况型调查报告。这是根据需要以历史情况为对象进行调查而形成的调查报告。它可以供人们了解某一事物或问题的历史资料和历史真相。

6.现实情况型调查报告。它是以正在发生、发展的一些现实生活为对象进行调查后所形成的调查报告。人们可以通过它了解和认识某些事物和问题的客观现实情况,以作为其它认识活动的依据或参考。另外,有些调查报告可以是以上几种类型的结合形式。...四、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写法

不同类型的调查报告,具体内容有所不同。但基本写法是相通的。

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一是熟悉调查报告的结构特点;二要把握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调查报告的结构

一般来说,调查报告的内容大体有:标题、导语、概况介绍、资料统计、理性分析、总结和结论或对策、建议,以及所附的材料等。由此形成的调查报告结构,就包括标题、导语、正文、结尾和落款。

1.标题

调查报告的标题有单标题和双标题两类。所谓单标题,就是一个标题。其中又有公文式标题和文章式标题两种。公文标题为“事由+文种”构成,如《浙江省农村中学语文教学情况的调查报告》。文章式标题,如《*市的校办企业》;其二是标明作者通过调查所得到的观点的标题,如《调整教育政策,增加教育投入》。所谓双标题,就是两个标题,即一个正题、一个副题。如《为了造福子孙后代--*县封山育林调查报告》。

2.导语

导语又称引言。它是调查报告的前言,简洁明了地介绍有关调查的情况,或提出全文的引子,为正文写作做好铺垫。常见的导语有:①简介式导语。对调查的课题、对象、时间、地点、方式、经过等作简明的介绍;②概括式导语。对调查报告的内容(包括课题、对象、调查内容、调查结果和分析的结论等)作概括的说明;③交代式导语。即对课题产生的由来作简明的介绍和说明。

3.正文

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体。它对调查得来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进行叙述,对所做出的分析、综合进行议论,对调查研究的结果和结论进行说明。正文的结构有不同的框架。①根据逻辑关系安排材料的框架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这三种结构,以纵横式结构常为人们采用。②按照内容表达的层次组成的框架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件是非的调查报告。

4.结尾

结尾的内容大多是调查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这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必然结果。调查报告的结尾方式主要有补充式、深化式、建议式、激发式等。

5.落款

调查报告的落款要写明调查者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以及完稿时间。如果标题下面已注明调查者,则落款时可省略。

(二)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的写作程序

一般来说,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1.确定主题

主题是调查报告的灵魂,对调查报告写作的成败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因此,确定主题要注意:

报告的主题应与调查主题一致;

要根据调查和分析的结果,重新确定主题;

主题宜小,且宜集中;与标题协调一致,避免文题不副。

2.取舍材料

对经过统计分析与理论分析所得到的系统的完整的调查资料,在组织调查报告时仍需精心选择,不可能也不必都写上报告,要注意取舍。如何选择材料呢?①选取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去掉无关的,关系不大的,次要的,非本质的材料,使主题集中、鲜明、突出;②注意材料点与面的结合,材料不仅要支持报告中某个观点,而且要相互支持,形成面上的“大气”;

3.在现有有用的材料中,要比较、鉴别、精选材料,选择最好的材料来支持作者的意见,使每一材料以一当十。

3.布局和拟定提纲

这是调查报告构思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布局就是指调查报告的表现形式,它反映在提纲上就是文章的骨架。拟定提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调查材料进一步分类,构架的过程。构架的原则是:围绕主题,层层进逼,环环相扣。提纲或骨架的特点是它的内在的逻辑性,要求必须纲目分明,层次分明。

调查报告的提纲有两种,一种是观点式提纲,即将调查者在调查研究中形成的观点按逻辑关系一一地列写出来。另一种是条目式提纲,即按层次意义表达上的章、节、目,逐一地一条条地写成提纲。也可以将这两种提纲结合起来制作提纲。

4.起草社会实践报告

这是调查报告写作的行文阶段。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主题、选好的材料和写作提纲,有条不紊地行文。写作过程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选用语言,灵活地划分段落。

在行文时要注意:①结构合理(标题、导语、正文、结尾、落款);②报告文字规范,具有审美性与可读性,如:制定优惠政策,引进急需人才,运用竞争机制,盘活现有人才,(文章段落的条目观点);③通读易懂。注意对数字、图表、专业名词术语的使用,做到深入浅出,语言具有表现力,准确、鲜明、生动、朴实。

人际关系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写作指南

调查报告是MPA研究生对社会实践调查活动的系统总结,也是考核MPA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效果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规范调查报告的撰写,提高MPA研究生调查报告的质量,特编辑本写作指南。

一、调查报告的分类

调查报告因其呈现和反映的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综合型调查报告和专题型调查报告。

综合型调查报告反映的内容比较广泛,可以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文化、卫生等各个方面的状况,以及社会各阶级、各阶层的状况。如毛泽东所著《中国社会各阶层分析》。这类调查报告的篇幅一般较长,内容比较详尽,能够较全面地反映某个地区、某个阶级或阶层的全貌,对于正确制定党和国家在某一时期或某一方面的政策方针具有较大的参考价值。

专题型调查报告是针对某一事物所进行的细致入微的调查研究。这类报告一般可从标题上辨认出来,如《关于在韶山公社解决食堂问题的报告》。它能够及时揭露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亟需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根据调查研究的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或对策建议。

MPA研究生一般在工作岗位上接触具体事务、解决具体问题的机会比较多。因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研究典型着手是最切实的办法,由一典型再及另一典型”。“深切地了解一处地方或一个问题,往后调查别处地方或别个问题,你就容易找到门路,不然就不容易找到门路”。这对于MPA研究生而言既有利于夯实理论知识基础,又有益于提高在实际工作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调查研究的原则与方法

作为一项认识世界,以期指导于改造世界的活动,调查研究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调查和研究都是认识世界的过程,但最终目的是为了改造世界。其中,调查是研究的基础,研究是调查的延伸和升华。调查报告是研究的最终形式。因此,在撰写调查报告之前,有必要交代如何进行有效的调查研究活动。

(一)调查研究的原则

1.需要性原则。“调查,要有目的地作调查。为什么要作调查研究呢?是为 1

了解决问题而调查,不是为调查而调查。”因此,要根据客观需要来决定是否调研或调研什么。一般来说,有党和政府制定政策、法规、方案的需要,有解决人民群众疾苦的需要,有推动工作的需要,有理论研究的需要等等。需要是一切调查研究的出发点。我们提倡MPA 研究生针对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高通过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创造性原则。不能简单重复别人早已做过的调查,无论是从来未做过的首创性课题,外地做过本地尚未做过的移植性课题,过去做过现在尚未做过的追踪性课题,还是从新角度新侧面去研究老问题的扩展性课题等,都要有一定的新颖性、独特性和先进性。MPA研究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调查研究尤其要注意通过这一方法的运用,达到工作方式方法创新的目的。

3.可行性原则。调查研究应综合考虑调查主体和客体的现实条件。开展的调查研究必须与调查者思想状况、能力水平、实践经验以及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条件相适应,与客观事物的成熟程度和被调查对象的回答能力、合作意念,与社会环境的种种因素相符合,只有这种相适应相符合的调查研究,才有可能圆满完成。 MPA研究生进行调查研究,不仅是社会实践环节的一环,也是实际工作开展的重要内容。因此,调查研究的开展要密切联系实际,为实际工作服务,切实做到能够解决现实问题,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调查研究的方法

调查研究的具体方法很多,常用的有文献调查法、访问调查法、问卷调查法等几种。

1.文献法 。也称历史文献法,就是通过搜集各种文献资料,摘取与调研课题有关的信息的方法。其主要特点是:(1)历史性。它是对人类以往所获得的知识的调查;(2)间接性。大多都是第二手资料,都是以纸张为载体的书面文献;

(3)无反应性。不接触被调查者,不存在人际关系、心理及行为干扰。收集文献采取的途径主要有借阅、索取、交换、购买、复制等。MPA研究生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一般不单独使用这种方法。当需要对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或前因后果进行了解时,文献调查法的运用才是必要的。

2.访问法。也称访谈法,就是通过口头交谈等方式向被访问者了解有关事实情况的方法,分直接访问、间接访问、一般访问和特殊访问。直接访问,就是进行面对面的交谈;间接访问,就是通过电话或书面等工具进行的访问;一般访问是对工人干部职工等一般对象所进行的访问;特殊访问是指对那些知名度高或突发事件的当事人等特殊对象所进行的访问。

访问调查的关键是做好访谈记录。做访谈记录须注意以下几点:(1) 记要点。即主要事实、主要过程、经验教训、观点和主要意见等;(2) 记疑点。留

待访谈后期询问或访谈后再去调查;(3)记特点。记具有特色的事件和情节,注意捕捉闪光的思想或语言;(4)记易忘点,如人名、组织名、时间、地点以及各种数据;(5)记感受点。访谈时会有一些片断的思索、联想和感受,对这些也应及时记下来,为了提高访问记录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同时也为了消除被访问者的可能有的疑虑,在访谈结束前,最好将记录的主要内容,特别是那些容易发生差错的部分念给被访问者听,请其复核、更正或补充。

3.问卷法。它是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调查者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方法。问卷一般包括前言、主体和结语三个部分:(1) 前言。是对调查的目的及有关事项的说明,它的主要作用是引起被调查者的重视和兴趣,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合作。内容有希望和要求,回复问卷的时间、方式以及主办单位或个人的身份。文字要简洁、诚恳,有可读性;(2)主体。包括调查的问题、回答的方式及说明等;(3)结语。可以只是简短的几句话,或对被调查者表示真诚的感谢。

如何用文字表述好所要调查的问题,是问卷设计的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表述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内容要具体,不要抽象笼统;(2)提问要单一,不要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问题合在一起提;(3)用词要通俗,不要使用陌生的、过于专业化的术语;(4) 用词要准确,不要使用模棱两可或容易产生歧义的概念;(5) 文字要尽量简短,不要太长和罗嗦;(6)提问态度要客观,不要有诱导性或倾向性的用词。

三、调查报告的写作顺序

一般来说,调查研究和调查报告的写作是源与流的关系。没有调查研究做基础,就不会有调查报告的形成。立足于调查研究,我们认为调查报告写作要经过以下五个程序:

(一)确定主题

调研主题决定着调研工作的总方向、总水平,也是调查报告有用与否的关键所在。要正确选择主题,必须善于提出问题。长期以来,人们比较重视培养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忽视培养提出问题的能力,然而正确提出问题乃是正确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前提。因此,“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重要”。正确地选择和确定主题就是要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崭新情况和重大问题,具体到一个单位一个部门,就是要抓住居于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地位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也就是列宁所讲的,“要选择政治上重要的,为大众所注意,涉及最迫切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取舍材料

“详尽地占有材料,抓住要点。材料是要搜集得愈多愈好,但一定要抓住要点或特点(矛盾的主导方面)”。“如果调研只是停留于材料的罗列、现象的堆积,

看上去很热闹、很深入,得出的结论就可能是对现实的歪曲。”因此,对经过统计分析与理论分析所得到的系统的完整的调查资料,在组织调查报告时仍需精心选择,不可能也不必都写上报告,要注意取舍。选择材料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1.选取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去掉无关的、关系不大的、次要的、非本质的材料,使主题集中、鲜明、突出;

2.注意材料点与面的结合,材料不仅要支持报告中某个观点,而且要相互支持。

3.在现有有用的材料中,要比较、鉴别、精选材料,选择最好的材料来支持作者的意见,使每一材料以一当十。

(三)拟定提纲

这是调查报告写作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布局就是指调查报告的表现形式,它反映在提纲上就是文章的框架。拟定提纲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把调查材料进一步分类、构建框架的过程。构建框架的原则是:围绕主题,层层递进,环环相扣。提纲或框架的特点是它的内在的逻辑性,要求必须纲目分明,层次分明。

调查报告的提纲有两种:一种是观点式提纲,即将调查者在调查研究中形成的观点按逻辑关系一一列出。另一种是条目式提纲,即按层次意义表达上的章、节、目,逐一写成提纲。在实际操作中也可以将这两种提纲结合起来制作提纲。

(四)起草报告

这是调查报告写作的行文阶段。要根据已经确定的主题、选好的材料和写作提纲,有条不紊地行文。写作过程中,要从实际需要出发选用语言,灵活地划分段落。

在行文时要注意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结构合理(标题、前言、正文主体部分、结论);

2.文字规范,具有审美性与可读性;

3.通读易懂。注意对数字、图表、专业名词术语的使用,做到深入浅出,语言具有表现力,准确、鲜明、生动、朴实。

(五)修改报告

社会调查报告起草好以后,要认真修改。主要是对报告的主题、材料、结构、语言文字和标点符号进行检查,加以增、删、改、调。

四、调查报告的内容要求

1.题目。调查报告题目应该简短、明确、有概括性;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个汉字。如有特殊需要,可加注副标题。

2.正文。正文是调查报告的主要部分,一般应说明调查研究的意义、目的、

范围及需解决的问题;调查研究过程中采用了哪些方法或技术,以及运用这些方法或技术的程序(过程);调查者对问题的看法和建议,对调查所得内容的概括与升华。

3.注释。正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及原话、主要数据等必须注明出处,有需要解释的内容,可以加注说明。

4.参考文献。社会调查报告如有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引用出现的顺序列全,附于文末。

5.附录。附录为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

五、调查报告的写作方法

(一)标题的写法

标题可以有两种写法。一种是规范化的标题格式,基本格式为“××关于××××的调查报告”、“关于××××的调查报告”、“××××调查”等。另一种是自由式标题,包括陈述式、提问式和正副题结合使用三种。陈述式如《中国科技人才创新环境调研分析》,提问式如《为什么大学毕业生择业倾向沿海和京津地区》,正副标题结合式,正题陈述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或提出中心问题,副题标明调查的对象、范围、问题,如《在“无为”中“有为”——关于浙江民营经济发展政府服务环境的调查和建议》等。MPA研究生在写作调查报告时,最好采用规范化的标题格式或自由式中正副题结合式标题。

(二)正文的写法

1.前言部分。前言有几种写法:一是写明调查的起因或目的、时间和地点、对象或范围、经过与方法,以及人员组成等调查本身的情况,从中引出中心问题或基本结论来;二是交代调查对象的历史背景、大致发展经过、现实状况、主要成绩、突出问题等基本情况,进而提出中心问题或主要观点来;三是开门见山,直接概括出调查的结果,如肯定做法、指出问题、提示影响、说明中心内容等。前言的写作要注意精练概括,直切主题。

2.正文主体部分。这是调查报告主要的部分。这部分详述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做法、经验,以及分析调查研究所得材料中得出的各种具体认识、观点和基本结论。主体部分的写作有多种结构形式可供参考:

(1)根据逻辑关系设计文章的结构有:纵式结构、横式结构、纵横式结构、逐点结构。 纵式结构,即根据事件发展过程的先后次序或按调查的顺序安排结构层次。有些反映新生事物的调查报告即采用此种结构。有些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有时也要按调查的经过或事件本身演变的顺序反映。

横式结构,即把调查得来的情况、经验、问题等,分成几个部分并列结构,

分别冠以小标题或序号,从不同的方面围绕全文中心叙述说明。这种结构多适应于反映情况、介绍经验或研究问题的调查报告。

逻辑结构,即按各部分内容之间内在的逻辑联系来安排结构。这种结构多适用于总结典型经验,并进行一定的理论剖析的调查报告。

逐点结构,即按调查的几个点或几个方面,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来安排结构。

(2)根据内容表达的层次设计的文章结构有:“情况—成果—问题—建议”式结构,多用于反映基本情况的调查报告;“成果—具体做法—经验”式结构,多用于介绍经验的调查报告;“问题—原因—意见或建议”式结构,多用于揭露问题的调查报告;“事件过程—事件性质结论—处理意见”式结构,多用于揭示案例是非的调查报告。

3.结论部分。“调查,不仅是调查问题,而且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解决问题的办法”主要就是在结论部分来提出。

人际关系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一、社会调查报告制度的概念、作用、产生依据

    (一)概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少年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指由一些具有心理学、医学、精神病学、社会学、教育学、人类学等专门知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调查者,对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相关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然后基于其专业知识和经验,运用科学的方法,对未成年人进行客观、全面、综合、公正的评价,并对造成犯罪的原因、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科学的、深层次的、专业的分析判断,然后提出处理意见,做出专业的书面意见报告,为法官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时考虑从轻、减轻处罚提供法律依据。

    (二)产生依据:未成年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产生的依据是2001年4月12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调查。”这就是我国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制度。 对未成年被告人情况社会调查的主体有公诉人、辩护人、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

    (三)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一规定为未成年人犯罪定罪量刑提供了法律依据。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施刑罚,一向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未成年被告人个体情况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的全面调查,为参与审理的法官考量未成年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程度,因而对其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提供了依据。因此,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过程中实行“社会调查报告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当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存在的缺陷之处

    (一)社会调查的主体

    关于社会调查的主体,依照最高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自行进行调查”的规定,由于是“可以”,而非“应当”,故从立法的角度,控辩双方、审判机关、以及受审判机关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均可以成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归纳起来大致有三种形式,1、由控方或者辩方以访谈的形式,形成规范性的社会调查报告。2、由审判机关以问卷式或访谈形式,形成问卷调查表。3、建立一支特邀社会调查员队伍,这些社会调查员由熟悉青少年特点,热心青少年帮教工作的社会人士组成。而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导致这项工作开展的效果不尽如人意。从法院执行社会调查制度的情况看,开始这项工作是由法官自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随着97年刑事诉讼法的生效执行,法官居中裁判规则的确立,开始改变以前单纯由法官调查的情况,同时随着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通过法院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协作,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由该机构完成其接受的援助案件社会调查报告,在开庭前或庭审中将报告提交给法官予以参考。如果案件被告人自己聘请了律师,这项工作就由律师去完成。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完成的情况比较好。但是这样做毕竟只是辩护方的调查报告,其内容具有局限性和不客观性。而检察机关对社会调查的工作,认为是其检察工作之外的工作内容,态度消极。即使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情况了解也是在审查起诉时通过案件了解的情况,很片面且不详细。

    笔者认为,在社会调查主体的确定上,上述几种做法都符合《若干规定》,都是合法的。但在司法实践和实际操作中,存在着各种实际问题:(1)对公诉人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因最高人民检察院没有作相关的司法解释,所以公诉机关认为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不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因此不属于其工作职责范围,实际司法实践中,公诉人做社会调查的也寥寥无几。(2)辩护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是目前在司法界适用较多的。这对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辩护人提供的社会调查报告,在内容上大多存在着“报喜不报忧”的问题,只调查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有利的事实和情节,却有意无意地忽略了对该未成年被告人不利的一面,不能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调查主体的真实情况。(3)由主审法官本人担任社会调查主体,这不仅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控辩式诉讼方式相悖,而且容易产生“先入为主”、“先定后审”等问题。(4)法院委托的社会团体组织。由于《若干规定》对此规定得比较原则,使实际工作中,人民法院应该委托哪一社会团体组织、对调查人员的要求、经费的承担以及调查后如何在庭审中出示,均未做具体规定,所以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此种方式的很少。

    (二)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的地位,法律没有给予确定,由此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可有可无。

    社会调查报告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意义已经阐述,不再赘述。一个未成年刑事案件中,有无社会调查报告对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应是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司法实践中,其效力没有得到法律的认可,故实施的情况并不理想。社会调查作为一种制度在法院并未在实践中认真履行,而且对社会调查报告没有作相应规定,加上缺乏制度进行监督,既然社会调查报告并不是程序之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实施情况不好。既然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没有确定,由此也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显得可有可无。

    (三)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程序中处于何种环节,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是否应该在庭审中予以展示,法律没有规定,导致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中以和种方式出现、怎样展示,控辩审三方均感困惑。存有争议:

    1、对社会调查报告能否作为证据使用主要有两种观点:(1)社会调查报告不能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只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在案发前的日常生活、学习表现、家庭情况、社会交往和成长经历的调查,与其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有罪、罪责轻重等均无关,因此不能把调查报告作为刑事证据使用,而只能作为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量刑时的一种参考。因此其不能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从证据的概念来看,调查报告不符合证据的范畴。证据必须是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并与案件事实本身存在客观必然的联系。然而社会调查报告只是对涉罪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等进行的综合评定,并非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与案件事实之间并不存在客观的、必然的联系。

    从证据的本质特征来看,调查报告不完全符合证据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特点。司法实践中,在对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社会交往进行调查时,会涉及相关社会关系人对其的看法和评价,办案人员收集未成年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成长经历以及犯罪前后的表现后,还要形成自身观点,出具最终报告,这些评价显然具有相当强的主观性。调查报告只是与其犯罪的成因有一定联系,一定程度上反映未成年人的犯罪动机和主观恶性,对证明案件事实没有实质意义。

    从证据形式来看,调查报告并不属于刑诉法规定的八种法定证据形式之一。

    鉴于此,笔者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属于证据的范畴,不能作为证据在法庭中质证,其性质应属于品格证据。但随着调查报告在实际案件中的广泛运用,其性质也越来越接近证据的范畴,为此,法律应进一步加强对社会调查制度的规范。

    (2)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刑事证据。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未成年罪犯量刑应当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并充分考虑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因素。”因此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对未成年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的调查,只要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规定,应该是具备证据效力的。可以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

    2、社会调查报告在庭审程序中处于何种环节,是否应该在庭审中予以展示,笔者认为,对社会调查报告,是否具有证据性质以及在刑事诉讼庭审中的哪一阶段出示,不能一概而论,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社会调查报告中,附有未成年被告人以往学习、工作等表现,如在学校的“三好”学生奖状、工作单位等颁发的先进个人等证书、所在学校或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以往表现的证明,只要符合刑诉法证据的相关规定,就可以作为刑事证据(书证),在法庭举证、质证阶段出示;对社会调查报告,只是辩护人通过对未成年人成长经历的调查,自己书写形成的调查报告,笔者认为此种调查报告,不能作为证据,只能作为量刑的参考。可在法庭辩论阶段,作为辩护意见的依据,与辩护词一并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