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大众传媒论文

大众传媒论文

大众传媒论文

大众传媒论文范文第1篇

大众传播媒介信息传播的特点、方式及性质对社会危机产生影响体现在3个方面:信息环境的建构、媒介形象认知、媒介信息传播与认知惯势。

1、信息环境的建构

大众传播媒介是现代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大众传播媒介通过信息供给建构了公众认识社会的信息环境。但大众传播媒介性质决定了其信息传播的特点:及时而不隐蔽、注重事件而非知识、强调客观而非主观解释。因此大众媒介提供的零碎化、事件化、甚至相互矛盾的信息往往不能给公众建构起一个完整、清晰的信息环境。

现代社会危机具有突发性、破坏性、不确定性、风险性等特点,当社会危机涉及到公众基本的价值观、信仰、生存及生命安全时,社会危机的强度就增大,对公众的心理及行为影响就强烈。当社会危机强度超过公众心理承受有极限,而大众媒介无法给公众提供一个完整的、清晰的社会危机图景时。公众对社会危机的认识就处于混乱和混沌状态,无法建立清晰的信息环境,使得决策缺少足够的信息依据,公众在行为上就会处于被动和混乱状态,大规模的社会危机就极有可能爆发。

显然,当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时,作为公众信息环境的主要建构者,大众传播媒介应,在恪守及时、客观、真实等基本原则的同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知识性、解释性和引导性的信息,帮助公众建立完整、清晰的社会危机信息环境,为公众行为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2、媒介形象认知

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形象是公众通过对大众传播媒介传播的内容、传播方式、信息特点等方面的评价而形成的媒介印象,主要包括公信力和权威性两个方面。公众对媒介形象的认知一旦形成就会影响其对该媒介传播危机信息的认可程度。对于公信力淑威性较高的媒介,公众接受、认可其传播的危机信息,其现实的社会危机图景与该媒介建构的危机图景较一致,此时大众便将媒介的信息作为行为依据。因此,当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时,公信力与权威性较高的大众传播媒介能较好地引导公众处理危机,能有效地抑制危机的进一步发展和减轻其危害程度。相反,对于公信力、权威性低的媒介所传播的危机信息。公众通常持怀疑甚至是拒绝态度,并结合个人经验、知识及其他信源重新理解该信息,二次建构社会危机图景,并按照个人二次建构的危机图景处理应对社会危机。这样,即使公信力、权威低的媒介及时、真实、客观传播危机信息,由于公众的不信任也不可能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和处理社会危机。

3、大众媒介信息传播与公众认知惯势

信息传播惯势指的是大众传播媒介受政治制度、社会心理、文化观念、媒介定位等因素的影响所形成的信息传播的刻板模式。信息传播惯势一方面影响信息传播的真实性、客观性、及时性等,另一方面,也塑造了公众信息认知惯势,即公众受媒介信息环境、信息传播惯势的影响对大众传播媒介所传播的信息形成的刻板和一惯的认知。以往,我国大众传播媒介长期以来形成“报喜不报忧”、“高调宣传”、“稳定是重中之重”等传播惯势,使得大众传播媒介在传播社会危机信息时,有意或无意地选择与其传播惯势一致的信息,掩饰、减轻社会危机的真实情况,结果导致危机信息未能得到及时、客观地传播。同时,受认知惯势的影响,即使大众传播媒介客观地传播了危机信息,公众通常会依照惯势思维进行扭曲,一旦这种行为形成定势,大众传播媒介在社会危机面前就失却了话语的主动权,失去了引导公众正确对待和处理社会危机的主动地位。

由于大众传播媒介在信息环境的建构、自身社会形象、传播惯势及公众认知惯势等方面的特点,决定了大众传播媒介危机信息传播对社会危机进行引导和控制既存在正功能,也存在着负功能,因此,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对于政府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如何策略性地传播危机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二、政府进行危机信息传播的策略性选择

当社会处于危机状态时,政府的信息传播方式和内容对社会危机的引导和控制占据主导地位,“因为在公共危机事件中,政府享有权威的信源,具有强大的信息控制力。”但政府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危机信息不可能不受到大众传播媒介的信息环境建构、媒介社会形象及受众认知惯势的影响,从而削弱了政府信息传播对社会危机进行引导和控制的效果。因此,政府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危机信息应遵循以下策略。

1、尊重大众传播规律,增强传播的社会效果。

社会危机关系到公众的财产、生命安全、价值信仰等,公众关注度极高,政府此类信息本身就包含着较高的传播价值。但由于受到本位主义、地方保护主义等不良影响,有些政府部门对危机的真实情况或者隐而不发,或者避重就轻,或者形式化、政策化,信息含量低,空洞无物,这样一方面导致公众对政府应对危机的能力和措施失去信心,另一方面使公众无法从政府信息中获得权威、准确和实用的信息,转而寻求其他信源,极可有导致信息混乱,同时也给流言的产生、传播创造了空间,也让媒介本身的社会形象受到影响。2005年11月哈尔滨水污染事件中,市政府宣布停水4天,但隐瞒了停水的真相,一时间,各种流言不胫而走,导致人心惶惶。而在2007年无锡市“蓝藻事件”中,市委、市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地方媒体及时向公众披露消息,有效地避免了市民的恐慌,及时控制了谣言的传播,为政府化解危机赢得了时间。因此,政府在大众媒介上危机信息同样应遵循及时、客观、真实等传播的基本原则。给公众提供可信的行动依据。有效地抵制流言的传播及影响,提高公众解决社会危机的信心和决心。

2、与大众传播媒介紧密合作,控制危机信息传播的主动权。

为避免大众传播媒介危机信息传播的负面影响,政府应积极、主动与媒体合作,及时、准确政府处理社会危机的各种信息。要敢于打破常规,采取特殊形式。对政府的危机信息进行特殊处理,增强政府危机信息的传播效果。这样,一方面,大众传播媒介以特殊的形式政府信息,可以提升甚至改变媒介的社会形象,有助于媒介在激烈市场竞争中占据主动权。“危机事件中,政府要与媒体进行有效地合作。通过媒介平台来信息,引导舆论。同时在大事发生时,媒体的信息报道,也是塑造媒体形象、提升竞争力的有效契机。”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大众传播媒介“破格”形式危机信息增强了传播效果,控制危机信息传播的主动权,加强对社会危机的舆论引导,展示政府的责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可以进一步提升政府社会形象。增强公众处理社会危机的信心。

3、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加强危机预警与监测功能。

主流媒体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其信息来源相当程度上依赖政府及有关部门。政府应及时、主动向主流媒体危机信息,借助主流媒体的社会影响力,加强舆论引导,加强危机预警及危机监测,及时公布危机发展、变化情况,科学指导公众正确对待和处理社会危机。“在公共危机事件中主流媒体的缺位,就必然迫使公众通过公信力较低、可靠模糊性不定的渠道获取信息”。结果可能加深社会危机的程度。

大众传媒论文范文第2篇

(一)与人民群众联系紧密

大众传媒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要求走到人民群众中去,与广大人民群众产生血与肉的联系,使得大众传媒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时具备了其他组织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不具备的优势。一是大众传媒的舆论导向功能是维护人类社会秩序,对社会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舆论组织。二是大众传媒的文化传播功能能转移公众的群体意识,并对公众关注的政治热点进行引导、转移或化解。三是大众传媒的交往互动功能使信息得到反馈,有时甚至起到决定性作用,进而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主客体的良性互动。四是大众传媒的人文关怀功能使人们在精神上得到放松、情感上得到满足,使人们思想觉悟、道德情操得到净化。

(二)具有突出的民主特色

具有充分的民主性是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又一大特点。其最高准则是让群众满意。要让群众满意就必须从基层出发、发扬民主性,同时还必须要成为群众与社会热点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大众传媒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就是一个实行民主管理的过程,其所坚持的原则是为民服务制,群众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他们有权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去,而传媒组织应该经常对他们所提出的意见进行采集并研究,接受群众的监督,让社会凝聚力得到强化。

(三)拥有比较固定的阵地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能够只靠空口说教,必须通过载体,利用多种多样的教育阵地来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来进行宣传。相对而言,大众传媒拥有一套独立的宣传阵地与活动场所,如报刊、广播、电视媒体等,这让大众传媒更加容易满足群众的文化精神与现实生活的需要,让大众传媒有足够的渠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从而可以让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工作更好的渗透到多种多样的文化活动载体中去,进而达到良好的教育效果。

二、加强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改进

(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落到实处

大众传媒工作要发挥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就必须努力探索出一条新的行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内容、方法、手段和机制,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逐步与“十二五”战略规划齐头并进。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的今天,群众思想观念也随之与时俱进,传媒人员要对问题进行科学判断,并坚持继续深化认识、坚决贯彻。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必须转变作风,与时俱进,要分析问题、推陈纳新、由虚变实,必须要了解广大群众在想什么,他们还需要什么。不能在沿袭以前的那种系统性的务虚、脱离低级趣味活动的教育工作,应该更加的具有针对性,同时还应该增加与新文化、新娱乐、新焦点活动的教育,特别是那种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细化

注重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使生产力与上层建筑相协调是近期提出十七届五中全会焦点。因此大众传媒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必需要细化工作,注重针对性,做到统筹兼顾。首先必须掌握正确的调查研究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够进行更好的调查,发现民众在思想道德上所存在的弊端。其次是要注意分层,人民大众不管是在思想高度还是受教育程度上都存在不同的层次,所以应细心的分层观察,辨析大道理和小道理的关系。三是是要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如解决社会纠纷时,针对不同情况给予疏导、解释、批评、鼓励,对于不能马上解决和答复的,要研究后认真做好善后工作。

(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注重对群众的帮助

大众传媒在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过程中要在“帮”上多下功夫。不能只局限于周边仅能接触到的事物,务必对整个社会各行各业情况都要进行了解,并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形势教育,引导群众从社会生存的大环境中知形势,明方向。把群众心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利用传媒这个载体使普通大众在思想政治方面相互自学,相互评判,在实实在在地为群众谋利益中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通过解决群众的现实问题和困难引导群众提高思想认识和精神境界。

(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注重“活”

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时候,工作形式不能够过于死板,要多利用现在有传媒的各种科学手段与社会中的各种文化娱乐活动进行结合,让群众在轻松愉快的环境和气氛中陶冶情操,逐步的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觉悟。多种多样的活动形式,会让群众更加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这些形式也是最容易被人民群众所接受的,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能起到较好的帮助或辅助作用。

大众传媒论文范文第3篇

摘要:从新闻传播的规律角度分析,传媒在传播风险时面临着理论困境,即新闻(预测性报道、新闻策划)事实的先发性这一新闻传播的普遍规律导致了传媒在传播风险时的必然“迟到”,而风险的潜在性与新闻显著性之间的矛盾、传媒自身特性等问题必然会使传媒在风险社会中充当“报警”而不是“预警”的角色。

风险传播的概念源自20世纪末期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德国社会学家贝克最早提出风险社会理论,他指出,人类已经进入风险社会,“风险可以被界定为系统地处理现代化自身引致的危险和不安全感的方式。”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特征具体表现在风险的特征上:风险是潜在的,是现代化生产引发的,是人为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是建构的,是灾难性的、全球性的。“风险传播是在个人、团体、机构间交换信息和意见的互动过程。它不只与风险相关,还包括风险性质的多重信息和其它信息,这些信息表达了对风险信息或风险管理合法的、机构的安排的关注、意见和反映。”风险社会构成了传媒的传播语境,传播风险,应对风险传播成为传媒重要的一项功能和任务。但是,一提到风险,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传媒的预警作用,但是大量的事实证明,从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件到美国五角大楼被炸,到SARS,到印度洋海啸,到克隆,到转基因食品,几乎没有一个危及人类生存的风险是由传媒提前真正全面、客观、完整的报道或警示过。这就不得不引人反思:究竟是什么使得素来以“瞭望者”为天职的传媒在危及人类生存的重大风险来临之前而“集体失语”?传媒对风险而言,究竟意味着什么?这是从理论上正确认识传媒的一个逻辑起点,也是传媒风险传播的理论困境。

一、新闻事实在先传播在后的规律导致传媒在风险传播时“迟到”

现代新闻传播的理论告诉我们,新闻是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而不是对未来发生的事实的报道。但是传媒实践中也不乏预测性的报道,例如预测彗星相撞,月食,雪灾等;另一类就是新闻策划,提前对即将发生的新闻进行超前设置等。那么这些看似“超前”的新闻传播是否违背了新闻的时间界定呢?下面对这三个问题进行逐一论证。

1.新闻事实的先发性

新闻是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首先,从认识论上看,新闻的本质还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种意识,一种观念。新闻事实的存在是新闻得以产生的物质前提和必要条件,没有新闻事实的存在就没有新闻。如果没有新闻事实存在而出现了新闻,那么,这样的新闻就是假新闻。而且新闻事实不能简单的等同于一般的生活事实,而是必须能够复制的原生态的事实,即已经或正在发生的事实,否则就不是新闻事实。这就要求新闻的时间必须是“过去时或现在时”。其次,新闻的真实性要求新闻事实在先,传播在后。新闻的真实性是新闻之所以为新闻的必要条件。新闻真实只能是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新闻事实的客观报道而不是对有可能发生的即使是必然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报道。对于将来发生的新闻事实,我们也只能够预测其基本的趋势而不能具体描绘将来发生的新闻事实的具体细节,甚至将来的新闻事实在发生的过程中也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因此报道现在还未发生的新闻事实是违背新闻真实性原则的。最后,新闻的客观性也要求新闻事实在先新闻传播在后。“就内容而言,新闻传播的事实,必须是客观存在或客观上正在发生与发展的事实。这种事实是一种实在物,是经过变动后出现的相对稳定的产物,或是正在变动过程中的事物,以及变化的各种状态。”而对于将来发生的事实,即使是必然发生的,在其还未发生以前,还不是新闻上的客观,而是理论上、推理上、逻辑上的客观,而不是新闻事实上的客观。

2.预测性报道的事实先发性

预测彗星相撞、未来几天的天气变化、什么时候会发生月食等等,这是不是新闻事实未发生而进行了新闻传播?这对于风险是不是也适合?这些现象实质上是以未发生的新闻事实的形式报道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的一种报道手段。表面上看,是在报道未来的新闻事实而实质上则是在报道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最明显的莫过于天气报道,天气的报道实质上是报道已经出现的天气变化还在继续的趋势,也就是说新闻事实在本质上已经发生了,但是在时间上看,今天它只完成了其中的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正在发生或延续,但对于“今天”和“明天”的时间段而言,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跨越了这两个时间段。新闻传播只能在今天报道将要在明天“发生”的今天的新闻事实。作为新闻而言,已经发生的一系列事实已经存在,但是作为这些新闻事实的过程还不足以构成新闻,恰恰这些一般事实的集合才能成为一个新闻事实,作为新闻事实出现的“明天的报道”实质上是对今天已经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新闻化”。由于风险发生的隐蔽性、不确定性,争议性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得人们很少关注已经发生的风险因子或熟视无睹暂且还不能称之为新闻事实的事实。这样一来,风险几乎不在新闻传媒的视野之内。

3.新闻策划的事实先发性

对即将发生的新闻事实的新闻价值而言,今天发生的一般事实只是具有相关新闻价值或者说具诱导新闻价值。新闻策划是为已经注定是新闻的新闻事实(人为规定的新闻)而存在的准新闻事实。本质上讲,还是新闻事实发生在先新闻传播在后而不是相反。新闻策划实质上是为明天策划今天的新闻事实,而不是策划明天的新闻事实。例如中国举办奥运会之前,以中央电视台为主各大新闻传媒都在组织、安排、策划与此相关的新闻,报道在火炬即将走过的路线上相关国家人民为此作的准备和对此的各种不同心态等等。风险传播与一般的新闻事实相比还具有不同的特征,具有隐蔽性,表面的合理性,不确定性,有组织的不负责任性等等,这就使得风险很难进入传媒的议程设置。因此,风险在绝大多数时候总是在其发生时才会被传媒注意,很少有风险策划和风险预测的传播先例。

风险传播与一般新闻事实传播在后果上有本质不同。一般新闻事实在被传播后可以使受众了解身边的环境变化、获得最新信息,为更好认识、改造世界提供现实基础。人们在看到、听到新闻后能够调整策略、挽回损失、趋利避害,但是对于风险传播而言,由于风险的毁灭性后果,风险属于“一次性机会”,风险一旦发生,传播就失去本质意义。2003年SARS发生以前,为什么没有一家传媒传播人们饮食习惯(吃各种动物,即使不能吃也不该吃)对人类生存、健康的危害性,而仅仅是把它作娱乐新闻?但是后来的科学研究表明,SARS的病因是因为人们长期特殊的“美食”嗜好造成病毒畸变而致。人们不禁反思,在人们患上“非典”以前,传媒为什么没有预警而是在风险转化为危机、灾难的时候开始“报警”。对风险而言,“报警”已经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意义。“我们今天要应付的是一种威胁的可能性,它有时表明了一种不仅仅是可能性的受惊吓的人性,不过是一个暂时被搁置的事实。危险的一次证实就将意味着无可挽回的自我毁灭,而这就是积极地将预期中的威胁转化为具体的威胁的理由。”我们需要传媒将预期中的风险提前传播、转化为现实意识中的风险,而不是对风险进行事后传播,尽管这样的传播是新闻的规律,但是对受到风险威胁的人类而言,传媒的传播“迟到”了。

二、风险潜在性与新闻“显著性”的矛盾导致传媒传播风险的“质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不是说风险仅仅只存在“量变”,风险无时不刻都存在着局部的“质变”,而是说风险在发生“质变”的过程中,是以细微的、不易被常人觉察的方式发生的;由于传媒自身的特殊规律,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传媒只会关注正在由量变超过“度”进而转入“质变”的风险。风险引起传媒关注的唯一新闻价值就是风险的“显著性”。风险不仅仅是生态风险、健康风险,还有政治风险、娱乐风险、社会风险等等,因此风险“显著性”表现方式也是各有差异。陈冠西“艳照门”事件就是以娱乐形式演化而来的道德风险,传播这些事件的主要目的不仅仅是娱乐,而是想冲击、挑衅、对抗中国传统的主流道德、价值、伦理。2008年3月31日东航18架飞机集体罢飞事件就是对社会劳资关系风险预警的一个信号。不管风险的“显著性”以怎样的方式体现,传媒关注风险的惟一原因就是风险的“质变”。

1.潜在性:风险被忽略的根本原因

风险的本质就决定了风险除了“显著性”(对人类生活的破坏性)以外,没有任何其他新闻价值,风险不存在新鲜性、娱乐性、趣味性、接近性(接近性是指风险转化以后才会显现出来,未发生以前,风险本身是未知的,就无所谓接近性了)。

(1)“风险是有组织的不负责任”。风险的始作俑者是人类自身,但是公众一开始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会给自身带来怎样的风险,风险一开始就带有体制的合法性、合理性,大众是认可的。风险是科技发展带来的副作用。当人们不约而同地以GDP作为社会发展唯一指标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经济腾飞会带来巨大的环境、资源、健康、生态等风险。人们关注的是科技发展带给人类的利益,而没有顾及到科技给人类带来的风险。即使考虑到了,但是经过权衡,认为风险还是比获得的利益小,没有考虑无数“可以承受”的小风险随着时间的积累会酿成大风险,甚至是毁灭性的灾难。

(2)风险是隐蔽的。这里有两层含义:认识风险需要专门的科学知识,有时即使是该领域的专家也无法明确判断,这是风险日趋明显的特征。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随之而来的风险更加无法预测,甚至风险的知识已经超出了现有科学技术本身。风险的发展速度和“裂变”方式不是建立在对传统技术、体制、理念的基础之上,而是对最发达科技的挑战,是建立在最发达的科技基础之上的“反科技”。即使是平常的风险,也已经超出了人体感官的感知域限,不是靠肉眼可以观察到的,需要一定的高科技手段,有时甚至还需要国际卫生组织的通力合作。

(3)风险是建构的,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政治、文化等因素有直接正相关。实质上,风险的建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国家与风险相关的政治权力体系和权力机制。尽管事实上某种危及人类生存的现象和征兆的确是一种巨大的风险,但是由于风险所处的国家、政治、阶级的权力体系不赞同或不认可,就无法获得“风险许可”,就无法纳入政府的“风险机制”。这种风险就有可能被暂时或者长期置之度外,无法获得风险身份认同和合法风险地位,也就谈不上什么规避和预警风险。

(4)风险是不确定的。风险是人感知、判断、应对生存环境的一种方式,它只是预示了一种危机、灾难的可能性。风险表现的方式千差万别,可以在这个时候出现,也可以在那个时候暴露,可能在这个地方发生,也可能在那个地方爆发,或者以这样的方式演变,或者以那样的状态转化,甚至有时候发生有时候不出现等等。正因为风险的这种不确定性,导致了相关部门和公众的忽视和松懈,风险也很难进入传媒的议程设置。风险的不确定性导致了风险常常是以“风险碎片”、“风险马赛克”方式呈现,很难呈现完整的风险。

2.“显著性”:传媒无视风险的天然屏障

(1)选择信息是新闻传播的普遍规律。世界上每时每刻无不发生着不可胜数的变化,传媒的种类和数量再多,传媒科技如何发达,都无法穷尽世界上的事实。因此传媒必然会依据一定的标准选择信息,而不是有闻必录;受众的时间、精力有限,兴趣和需求各异,也不会更不可能有闻必看,有闻必听,他们总是选择自己需要的、对自己有用的信息。

(2)新闻价值规律的作用。新闻价值规律是传媒选择新闻的普遍规律,指传媒选择新闻时要依据新闻事实的基本要素进行辨别和判断,即实效性,新鲜性、重要性、趣味性、显著性等等。风险的每一个细小的变化,传媒既没有时间也没有必要去全部传播,传媒只会关注风险“质变”的那一瞬间的事实状态,把这一瞬间的事实状态呈现给受众。但是对于风险而言,“质变”这一刻就是风险发生之时,风险就转化为危机或者灾难,此时传媒已经失去了预警的作用,充其量也只是报警而已。

其实,在理论上讲,传媒总是走在风险的后面,始终是“迟到”的哨兵。风险是一个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少到多量变的积聚过程,风险的产生是一个“蝴蝶效应”。

在风险产生的过程中,传媒并不会太关注。因为这个过程对传媒而言,没有达到显著的程度,至少在形态上,在量上不足以引起传媒的重视,因此就不能成为新闻。反之,风险一旦成为新闻的时候,报道风险对人类来说,就不具有多少实质意义和价值。在这个意义上,风险和传媒在关注点上是不重合的,始终有“时差”存在。风险形成的过程不会引起传媒的重视,反之,当风险受到传媒重视的时候,风险已经发生。

三、传媒的自身特性导致传媒对风险的传播失真与风险扩散

1.传媒对风险的传播并不专业

风险的特征决定了传媒进行风险传播时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风险总是与现代化的高科技形影相随,现代技术的尖端化、知识性、专业性、复杂性等特征同时也决定了风险的专业性特征。发现、识别和规避风险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需要相关方面的专门性人才,甚至是该领域的专家,否则根本无法识别风险。传媒在传播风险时也存在着天然的缺陷。国外学者就曾指出,风险通过大众使传媒已经直接影响到受众的风险感知,这种被形塑的风险感知,必然引发造成一系列文化和经济后果的个人和集体反应。同时,传媒有时夸大较小的风险,而在另外的报道中传媒又忽视严重的风险。

2.传媒的大众化、时效性特征限制了传媒对风险的深入破译

传媒面对的受众是千差万别,参差不齐的,要想扩大发行量、收听(视)率、点击率,就需要尽可能把很多复杂、深刻的新闻事实形象化、简单化,做到深入浅出,否则受众就无法解码新闻信息,为了尽可能广泛的传播信息,就需要使复杂的新闻信息尽可能简单化,但是风险信息本身的复杂特征、新闻传播的时效性就必然使得本身对风险传播不专业的新闻记者在最短的时间内传播风险的信息失真,增加风险量级,扩散风险。很多传媒都没有风险传播的专业记者,即使有也没有受过风险传播的严格培训,一旦风险发生,基本上就是用新闻的常规操作模式处理风险信息。这很大程度上就决定了风险传播失真的必然性。2007年3月13日《信息时报》以《广州香蕉染“蕉癌”濒临灭绝》为题报道了香蕉致癌事件,一时使得海南香蕉大量积压、腐烂,大批蕉农背景离乡,给当地的经济造成重大损失,一时引起社会恐慌。这就是传媒对风险的非专业性解读制造风险的经典案例。传媒的这种无意识制造、扩散风险的行为在风险传播中相当普遍。

3.传媒的生态环境限制了传媒深入地认识风险。

首先,传媒不是天生的超然中立派,总是归属于一定的政治、阶级和团体,在传播风险时,传媒会本能回避对自身不利因素。这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传媒制造社会危机感;二是传媒为了自身效益,掩盖、淡化风险。新闻信息的公开透明是任何国家政治生态必然的一部分,除了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确实需要依法保护的秘密信息以外,但很多国家、政府、部门,都存在着一种信息潜规则——尽量隐瞒、延缓风险信息或者虚假公布风险信息,避免本届政府或利益相关者的政治风险,反而加大了风险的传播速度和广度,提高了风险对社会的危害性和毁损程度,人为增加风险治理成本。固然,政府对有关风险信息的传播采取审核、把关、控制的措施有其合理性的一面——科学解读风险,减少风险的负传播,但是从部分人的政治利益出发,盲目管制和控制传媒对风险的传播,也会提高风险扩散的“加速度”,形成风险传播的反“马太效应”,增加风险治理成本,给社会造成更大的危机,导致了风险扩散。地方政府控制风险信息传播的另一做法就是让传媒“报喜不报忧”。即不及时传播风险的正面、客观信息,而是从侧面对风险的治理信息,认为受众抗击风险的心理承受能力脆弱,需要弱化、分解、过滤风险信息的方式“安慰公众”。这种做法不仅没有起到抑制风险的作用,相反还会使风险扩散,使不知情的受众心理更加恐慌。风险信息传播渠道的堵塞、不畅,或者风险信息的屏蔽,不仅不会遮盖、减缓、阻止风险的扩散,而且还会制造“连锁风险”——因风险信息的缺失而引起的次风险。

令人欣喜的是,在我国,传媒应对风险传播的生态环境正在不断改善和进步。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在随后发生的汶川大地震中,传媒既在第一时间报道党和政府如何抗震救灾的过程,也正面全方位报道了受灾范围、受灾程度、人员、财产损失、灾难发生原因等内容,让受众全面了解风险信息,较好地避免了因风险信息的缺失而引起的次风险,传媒及时、公开的报道赢得人民与世界的广泛赞誉。

注释:

[德]乌尔里希·贝克著,何博闻译:《风险社会》,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76页,第34页。

杨保军:《新闻真实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48页。

童兵:《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78页。

杨学冬:《风险社会与秩序重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版,第87页。

大众传媒论文范文第4篇

大众文化在我国新时期的崛起始于改革开放时期,其迅速崛起有一系列发行量巨大的通俗杂志和报纸作证,有一系列原来属于高级文化阵列的严肃文学纷纷改弦易帜为通俗文学作证。大众文化的通行无阻表明的是大众对它的支持与认同。关于大众文化与大众传媒的关系,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重要载体,大众文化大众传媒传播的重要内容,大众传媒塑造大众文化,大众文化对大众传媒有重要影响。文化影响传媒,有什么样的大众文化就有什么样的大众传媒。传媒受文化的浸润影响,反映文化,代表文化,成为一定文化的喉舌。大众传媒的重要功能是传播文化的功能。有人说一张报纸就是一个国家文化的一部日记,它默记民族的文化演化与变革的轨迹,预示文化进化和传播的基本趋势。

大众传媒对通俗性、娱乐性、流行性、时尚性、商业性的大众文化的传播大大满足了主体意识越来越强烈的现代人,使他们在一天的忙碌之后,能够在这些轻松的节目和娱乐中得到松弛和满足。这种满足的结果使传播大众文化的大众通俗刊物发行量得到迅速飙升。有统计资料显示,上海的《故事会》发行量达650万份,湖北的《今古传奇》发行量达200万份,北京的《啄木鸟》达175万份,山西的《民间文学》达100万份。这些巨大的发行量标志着这些通俗文学有庞大的支持群体,它是对大众文化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礼赞,标志着大众文化节日的到来,也是对适应市场经济者昌逆市场经济者亡的市场经济规律的无言求证。在大众文化强烈的通俗性和商业性的引导之下,许多报刊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质与量的变化。许多报刊由过去的4版增加到8个版面甚至数十版、100版或更多。这增加的版面多是增加了表现大众文化的娱乐版和生活时尚版。

大众传媒是大众文化的塑造者、引导者。大众传媒是形成大众文化的重要手段和使者。如通过大众传媒建构了电视文化、流行文化、音像文化、摇滚文化等。作为人类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大众文化,不经过大众传播,就得不到继承和发展。而实际上,大众传媒在传播一定文化的同时,也在建构一定的价值意识形态。因为大众传媒通过传播的议题设置功能,能让人们感觉到那些被大众传媒所关注的传播内容便是主流的或是值得肯定和仿效的。

大众传播对大众文化淋漓尽致的渲染和大众文化最重要的娱乐功能的发挥使得两者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大众文化的商业性使得大众传媒和大众逐渐变得物化。在利润最大化原则驱动之下,大众传媒的内容变得肤浅,显示出享乐倾向和游戏特征。这些欲望刺激产生的文化垃圾无助于人类精神境界的提高和心灵世界的升华,造成文化消费的媚俗低级倾向,严重地败坏了大众的品位和文化修养水平,而且使人们更多地依赖电视等媒介,成为畸形的电视人或单面人。

以消费为特征的大众文化所启动的大众文化市场构成了对精英文化和严肃文化的巨大冲击,使其在文化重构中以妥协退让为代价以适应市场,适应这个一统天下的大众文化时代。大众文化限制了人对文化享受的理解层次,使人类在大众文化消费中耗尽了空闲时间,失去了接触高级文化的机会。媒介在给予人们充分选择自由的幌子下,制约了人们接触其他文化媒介的可能性。使我们的文化环境逐渐失去自主和多样性,这类似于自然环境中失去自主和多样性。这是十分可怕的。

大众传媒与大众文化的互动削弱了文化的社会功能。高级文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超越现实,给人们提供一个理想目标,即包含有否定现实的异端因素。文化的这种否定功能随着大众文化的产生而逐渐削弱甚至消失。这是因为将大众文化的传播方式用于高级文化,从而将其中的异端观点现实化,将理想物质化。由于大众文化取消对现实的怀疑、排斥、超越,人便变成为生意的、现实的、物质的、思想平庸的人。

大众传媒论文范文第5篇

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的激烈化,加上利益的诱惑,一些媒体为了经济效益单纯迎合受众的猎奇心理,放弃对新闻社会价值的考量,忽视了自身的社会责任,一些媒体不查证事实真相就加以报道,为了经济利益而报道的有偿新闻,为追求轰动效应而过于出位的报道,违背了真实性原则。受众一旦发现媒体提供的信息来源不可靠,内容不真实,就会对媒体的可信度产生怀疑,使得其公信力受到影响。

据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所做的关于中国传媒“议题设置”的调查,市民在回答“你认为新闻媒体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了客观世界的面貌”问题时,认为“完全反映”的占2.6%,“大部分反映”的占47.8%,“反映了一半左右”的占35.4%,“反映了小部分”的占13.3%,“完全不反映”的占0.6%。这就是说,只有2.6%的人相信大众传媒完全真实地反映了客观世界,有接近97.4%的人对大众传媒或多或少地抱有怀疑甚至不信任的态度。尽管这些调查和数字不够全面,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众传媒公信力的下降。

面对当前大众传媒的激烈竞争,受众对大众传媒的传播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满足受众的需要,就要多生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大众传媒产品。其关键就在于提升公信力,扩大影响力,增强竞争力。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舆论导向就是新闻宣传中占主导地位的舆论倾向,是一种政治导向。公信力是媒体舆论导向的前提。“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只能生产出私产品,而一个富有社会责任感的媒体,才能提供公共产品,才能对社会的发展有所助益。”公众要求媒体必须学会换位思考,从公众的角度出发,打造一个健康积极的传播环境。媒体必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功能,以一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传播事实真相,不作假不浮夸,从而达到正确积极引导社会舆论的目的。

大众传媒的生命就在于它的真实性,大众传媒的报道应当是公正、客观、真实的,如果事实虚假,就谈不上新闻的可信性,也就会失去新闻应有的作用,失去大众传媒生存、发展的基础。大众传媒需要对新闻真实性进行必要的道德考量,这是新闻事业发展的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但是也有一些媒体在激烈的竞争压力下,寻找能够刺激受众的庸俗和泛娱乐化事件或夸大渲染所谓的社会阴暗面等现象,由此造成的社会伤害,甚至引起的官司纠纷日益增加。这些事件在某种程度上暴露了大众传媒及其从业者职业道德的缺失,损害了大众传媒的公信力。无论报道的事件大小,在满足受众信息需求的同时,应该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有助于树立大众传媒在受众中的良好形象,提升大众传媒的公信力。

注重传媒人媒介素养的提升

现代信息社会,大众传媒日益成为一个具有强大影响力的社会信息系统,大众传媒自身及其传播报道所秉持的道德准则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无疑是不可忽视的,大众传媒从业者的媒介素养直接关系到大众传媒能否全面发挥积极作用,有效防止消极影响,同时对其他人的媒介素养也有“言传身教”的作用。

大众传媒从业者的职业道德是借助舆论的力量促使其自觉地遵守的。职业道德是一种自律。目前一些媒体出现的问题,都源于职业道德的缺失,媒体自律意识的淡化。采访者的工作态度不认真,采访不深入不细致,甚至捏造事实。担负把关职责的相关人员对报道的事实审核不严谨。再有就是从业者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对大众传媒的各种操作规范不够了解,这就导致了大众传媒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水准降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谈到大众传媒从业者的职业精神和道德时,作了以下论述:“采访是记者的权利,而不是记者的‘权力’。”我国大众传媒的职能从传达党和政府的指示转变为贴近人民的生活,为人民服务,反映人民的呼声。所以,大众传媒从业者的工作服务于人民的言论出版的权利,因而才拥有了从业者的工作权利,而这份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大众传媒从业者的工作是客观真实地反映社会现实,但传媒从业者也必须保护社会的道德标准,比如对被报道者的人身安全、尊严等问题的人文关怀,这些都是大众传媒从业者所要注意的,要顺应时代的前进以正面报道为主,要本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客观公正,不能独揽话语权,在客观公正的理性评价中也要有人文关怀。鉴于大众传媒的公共性特点,建立更加完善可行的媒体自律机制,对于提升从业者的职业道德,进而实现大众传媒竞争力的提升,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平衡

毋庸置疑,商业化的运作模式给大众传媒注入了前所未有的活力,使传媒在逐渐走向经济独立的进程中日益获得了包括信息资源、时间资源、节目资源、受众资源、广告资源等多种要素在内的传媒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但是商业化的运作模式在给媒体带来巨大活力之际,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电视的运作制度决定了电视传播的价值取向、节目构成和赢利模式,电视的商业化、庸俗化倾向有其制度缘由。”它使某些媒体出现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弊端,使公民所托付的采访权、编辑权和报道权不能有效实现,干扰了大众传媒在舆论引导中的影Ⅱ向力,造成信息传播混乱,改变了大众传媒的社会角色,使大众传媒由联结传播者与受众的公正中介变成了赚取利益的商业化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