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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范文第1篇

今年以来,我室在县纪委监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方针、政策为指导,树立和落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年初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依纪依法履行办案工作职责;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手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将我室2018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安排情况

根据县纪委、监委的工作安排,我室分管有庆镇、定远乡、嘉禾乡等15个乡镇和县委办、组织部、政研室等27个部门。我室将按照县委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和县纪委、县监委年初工作计划,全面贯彻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着力健全“不能腐”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全面提升“不想腐”的自我约束意识,保障我县经济建设和脱贫攻坚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集中精力查办案件

今年以来,截止今天,我室共收到问题线索138件,其中中央转办问题线索6件,省级转办问题线是11件,市级转办问题线索21件,本级受理问题线索100件。已办结108件,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22件25人,结案14件17人,移送审理4件4人,立案审查4件4人。

违纪违法案件表现形式有:单位职工吸食毒品、学校教师有偿补课、领导干部失职造成严重后果、大办酒席、领导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追求享乐,以权谋私,收受贿赂,违规收费,挪用资金,挥霍公款等。

(二) 对分管乡镇和部门信访工作进行督查

 各乡镇和部门信访维稳工作总体情况较好,乡镇和部门都能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要求,认真部署和落实,扎实推进信访维稳工作,个别乡镇存在无信访案件结案呈批表和无初步核实呈批表及无实名举报反馈情况表。通过我们的督查,各乡镇和部门对自己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

(三)开展对2017年度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

为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深化纪律监察,促进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保护处分人员的正当权益。我室于2018年9月至10月,开展了对本片区2017年度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在近2个月的回访教育工作中,共回访教育人数29人,有6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23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多数被处分的人因为心理上背上包袱,工作懈怠,应付了事现象严重。回访教育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回访对象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被动工作应付工作的现象有所好转。在回访教育过程中,我们着重强化纪律观念和岗位责任意识,促使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进一步提高。

(四)监督检查中央环保督查问责案件执行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我室对各级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和问责案件执行到位、整改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逐一开展明察暗访,回访有关干部群众,确保所有问责问题整改到位,并建立问责问题督促整改台账,严格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期整改落实到位。

(五)全力为我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针对国省定异地扶贫搬迁、扶贫小额信贷以及产业或就业帮扶等项目开展督查;督查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制度落实情况、国家助学金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以及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等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医疗救助资金落实情况。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准确、快速地核实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严惩扶贫领域中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六)积极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的专项活动中,积极安排专人,成立执纪监督组,开展专项督查和初核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协作配合,深入核查问题线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开展工作的特点

(一)严肃党的纪律,强化队伍建设

1、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加强对片区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舆论宣传纪律、人事安排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充分利用党风廉政考核机制,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实到片区内各乡镇、各部门,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中。抓好片区各单位、各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

3、结合改革转隶教育工作加强纪检监察二室及其片区全体执纪执法干部自身素质的培养。大力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三转”步伐,理清职责定位,深化内部改革,尽快回归主业主责。

(二)以预防腐败为核心,积极推进机制建设

1、加强案件通报和研讨,共同剖析违纪违法问题的成因,挖出“病根”提出防范措施,完善制度,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营造反腐败工作的强大氛围。

2、利用现代通信网络建立以室为指导中心的QQ联系群,涵盖片区内所有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领导和负有监督责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该群达到我室与各片区、各单位之间的日常工作联系,以及工作资料的上传下达和工作经验的及时交流,也利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业务工作指导。实现了片区各乡镇、各部门上下联动,横向交流的工作格局。

3、着力创建片区内各单位、各乡镇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文化。建立党风廉政和预防腐败相关的教育、宣传机构,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警示、教育,营造出“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大力推进院坝纪检行,将执纪监督工作深入到基层,让基层干部队伍保持思想上的清醒,随时绷紧远离腐败这根弦,增强政治上的定力,增强为民服务意识。

(三)严格执纪监督

1、充分运用各种执纪监督方法,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开展日常监督。

2、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在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职、勤勉尽责;廉洁从政从业、秉公用权;履职过程中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利益和不正之风;坚守道德操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情况开展日常监督。

3、利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强片区巡查监督工作,通过巡查监督。加大 “四风”问题核查力度,紧紧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松,特别是打好改进作风的攻坚战和持久战。

4、加大重点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和违纪线索的排查力度。在监督巡查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把日常监督执纪工作与重点领域内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今年根据县纪委、县监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室组织专门力量加大了对全县教育系统的专项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还我县教育事业一片净土。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充分运用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的方式进行执纪监督,对立案线索按程序报批、移交,做到问题线索件件有落实。

四、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做出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我室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新成立的执纪监督室,工作人员在执纪监督过程中还存在掌握业务技能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办案实践多,但总结经验还不够,办案工作的政治、社会效果还没有得到较好的体现,离群众满意还存在差距,进行研究预防和治理腐败对策、建章立制、规范行为等方面,还须努力。

五、明年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执纪办案水平

在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委的领导下,把学习放在首位,强化依纪依法办案的基本素质,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秉公执纪,廉洁办案,要通过办案办出亲和力、办出凝聚力、办出威慑力、办出公信力。有计划地磨练基层办案人员,或定期抽调基层纪委、纪检组的同志参与县纪委办案,传授证据的搜集鉴别,突破案件的技巧,案件性质的认定,文书、报告的制作等专业知识。推荐办案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大面积提高办案人员业务素质。

(二)注重惩防教育

通过剖析案例,从中发现案件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加强预警预防,查找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腐败滋生的深层次原因,掌握热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在纪律作风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制定行为规范,明确纪律要求,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产生。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范文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

1.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两深”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律协党委;时限要求:8月底前到位)

2.“一把手”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由“一把手”负总责,局纪委书记具体抓落实,各成员协调配合抓分管部门工作,局“两深”办组织实施部署和督导工作。(牵头单位:局“两深”办,协办单位:机关各科室;时限要求:长期)

3.将“两深”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度起)

4.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分片督导制度。(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9月底前)

二、深化“三项建设”,打造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一)践行“六项承诺”,深化思想作风建设。

1.掀起中、省、市一系列会议精神的学习热潮,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树立牢固的思想根基。(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律协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前)

2.组织纪检干部参加全市“三转”学习、研讨和交流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2014年底)

3.开展读好书籍、听好讲座、看好教育影片、参加“纪检沙龙”等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机关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8月启动)

4.践行“六项承诺”活动,开展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的监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8月启动)

5.组织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书画评选展示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政治部、办公室、机关党委;时限要求:2014年9月底前启动)

6.开展“每月一案”警示教育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7.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深入基层和联系服务群众机制。(牵头单位:政治部、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计财装备科;时限要求:长期坚持)

(二)强化培训和保障,深化能力素质建设。

1.积极组织参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8月底前启动,长期坚持)

2.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2014年12月前完成)

3.落实纪检监察日常工作所需设备、资料、场地等保障。(牵头单位:计财装备科、办公室;时限要求:长期)

(三)配齐配强人员,深化基层组织建设。

1.协调配齐区县司法局纪检组长,优化纪检干部结构。(牵头单位:政治部;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室;时限要求:2015年12月前)

2.探索开展区县局纪检组长向市局纪委述责述廉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底前)

3.探索建立司法行政纪检监察干部管理信息平台。(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底前)

三、深入推进“三转”,突出主责主业

(一)突出主业转职能。

1.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不该纪委监察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主责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得分管与履行监督职责相冲突的业务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政治部、办公室;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前)

2.制定司法行政系统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强化纪委的监督职责。(牵头单位:政治部、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2014年9月前完成)

3.制定区县司法局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时限要求:2014年10月前)

(二)依法执纪转方式。

1.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网站和“廉洁”等互联网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局办公室;时限要求:长期)

2.坚持集中督查、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开展重大节假日廉政提醒和明察暗访活动。(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政治部;时限要求:长期)

3.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做好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的跟踪回访。(牵头单位:局纪检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部门、各协会;时限要求:长期)

4.健全举报线索及时受理和问题线索主动发现机制,强化举报的快速处理。(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部门;时限要求:长期)

5.探索推行市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区县司法局纪检组长向市局纪委定期述廉述险制度。(牵头单位:政治部、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部门;时限要求:2014年12月底)

(三)强化约束转作风。

1.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民主评议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部门;时限要求:长期)

2.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室;协办单位:机关各部门;时限要求:在原来基础上完善,长期推进)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范文第3篇

一、理顺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关系

有两种情况,即领导关系和工作关系。

(一)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作为县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县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和统一管理,纪工委、监察分局直接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工作。纪工委、监察分局干部的日常管理由县纪委干部室负责,同时,主动加强与县纪委其他职能科室的工作联系,接受业务指导。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内按县纪委的综合室对待,对外代表县纪委监察局对所管辖单位行使县纪委的各项授权。为适应这一领导体制,县纪委及时调整了领导的工作分工,由县纪委副书记分管,负责加强对纪工委的日常管理、协调、指导。重要事项则由书记亲自协调,确保责任明晰、管理有序、协调有力。

(二)县纪委监察局与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关系是“面”与“块”的关系。为防止县纪委与纪工委工作重叠、交叉、脱节、落空等问题,明确县纪委监察局从“大处着眼”,侧重抓“面”的工作,即着重总体思路的谋划、宏观政策的把握、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协调、“面”上工作的总结,同时发挥传、帮、带作用;各纪工委、监察分局从“小处着手”,侧重抓“块”的工作,即着重全面、细致、扎实、深入、到位,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这样,便于形成县纪委抓“面”,纪工委抓“块”,重点、难点、热点工作双重检查、双重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管单位的关系

有两种情况,即监督关系和指导关系

(一)纪工委、监察分局与所辖管单位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认真执行“两报告一巡查”制度,明确了纪工委、监察分局对辖管单位实施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通过评析日常报告、列席重要会议、开展年度巡查等手段,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针对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存在的问题,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的意见》,要求各单位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必须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进行,做到事前告知、事后报告、全程接受监督,并明确了责任追究方式。纪工委、监察分局对所辖管的单位及所属系统的职责具体是: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的情况。2、监督检查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3、经批准,初步核实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违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科级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调查股级以下干部违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4、督促、检查、指导党政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加强惩防腐败体系建设。5、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同时,通过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座谈交流、召开会议等举措,引导纪工委、监察分局敢于监督,所辖单位积极主动接受监督,营造纪检监督的良好环境。

(二)纪工委、监察分局与辖管单位的纪检组织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中,仍然保留乡镇、条管部门、政法机关的纪检组织,承担相应的职责。针对这一情况,明确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其履行督促、指导、协调的职责,建立情况通报、定期例会、案件移交移送等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督合力。比如,针对乡镇纪委的特点,要求纪工委、监察分局对分管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乡镇纪委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点抓好宣传教育、刹风治乱、源头治理、廉洁自律等工作。从而使反腐倡廉工作上下联动、相互协调。

三、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

1、明确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与县纪委监察局内部各室为协作关系。纪工委、监察分局要接受县纪委各科室的业务指导,如工作上不熟悉、业务上不清楚,要多向委局科室询问请教,多征求意见。同时,委局各科室也要根据自身职能,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相关工作提出具体性指导意见,促进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两者之间要相互密切协作,合力完成县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协调管理。针对每个纪工委、监察分局都要面对县纪委十几个科室,有时感到难以应对的问题,县纪委专门成立了协调管理室,对各科室交派给纪工委的工作,进行统筹部署、统一调度,实行台账式、项目化管理,做到科学合理交派任务,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理顺纪工委、监察分局权与责的关系

责与权是不可分割的。有权必有责,行使权力必须承担责任,出了问题要追究责任。否则就可能出现滥用权力、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为了加强对纪工委、监察分局的管理,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县纪委出台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纪工委、监察分局的工作权限和责任追究办法。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范文第4篇

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积极稳妥地开展对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试点工作,调整职能,理顺关系,总结经验,有序推进。遂川县纪委、监察局对中纪委二次全会的这一要求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和探索,于2002年底完成了对派驻机构的收编工作,初步形成了一套加强对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方法和制度,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2003年1—5月与去年同期相比,派驻机构初查核实案件线索26件,增长76%,立案14件,增长250%,立案面占所有派驻机构40%,实施监督检查15项,增长84%,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投稿45篇,增长160%等,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一、加强联系与协调,落实派驻机构的设置、定编与管理体制

遂川县纪委、监察局在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省、市纪委关于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精神后,加强与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联系与协,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形成《关于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的意见》报县委、县政府批转执行。对设立党委的政府组成部门原则上实行“单派”,即由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对其他政府组成部门和有关政法机关以及归口管理的行政机构实行“双派驻”,即由县纪委派驻纪检组,县监察局派驻监察室;对其他直属机构及有关事业单位,按原有要求实行“双派驻”。派驻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编制实行单列,在各单位机构改革方案中予以明确,由县纪委、县监察局会同县编办统一管理,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和分配。如对实行“单派驻”的纪检监察机构,考虑其工作量较大,配备纪检监察专干编制1个。目前,全县实行“单派驻”机构6个,“双派驻”机构13个,派出机构1个。派驻单位共设人员编制40个,其中公务员编制20个,事业编制20个。

明确规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县纪委、县监察局的组成部分,受县纪委、县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党组织、行政领导的双重领导,以县纪委、县监察局领导为主。派驻纪检组长的人选,由县纪委在考察的基础上提出,征求驻在部门党组织意见后,按干部任用程序办理;派驻监察室主任的任免,由县监察局在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任免人选,征求驻在部门党组织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后,由县监察局下文任免。派驻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定期向县纪委、县监察局述职,任职满5年的,一般应进行交流。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得与驻在单位内设机构合并。

二、认真考察与甄选,把好派驻机构领导的提名、任免关

过去的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多半是照顾安排的,有的是在乡镇工作多年,解决回城问题安排的,有的是单位行政领导向退居二线过渡安排的,有的是资格较老的中层干部,为解决其待遇问题而安排的等。全县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中,年龄最大的51周岁,最小的38周岁,平均年龄46周岁。他们普遍对纪检监察工作干劲不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

在认真分析和把握好县直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的工作现状与情况后,遂川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下发了《县直纪检监察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严格把好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人员的考察、提名与任免关。对原来工作表现突出,能力强的派驻干部建议县委予以提拔重用和交流到行政岗位;对不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反映较差的,坚决要求县委予以免职和调离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对年龄偏大,工作积极性不高的纪检组长,不再向县委提名;对其他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则根据工作的表现、群众的公认度和在岗时间的长短,建议县委进行轮岗。

三、明确职责与任务,强化派驻机构人员的管理与培训

过去由于人员编制、管理体制等没有理顺,大多数派驻机构充当为单位的内设机构,有的甚至与单位其他内设机构合并,工作人员干的工作也大多数是单位业务工作、中心工作,真正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甚少,加之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各种福利待遇由驻在部门保障供给,思想观念上理所当然地就认为自己完全是单位的人,而对自己是县纪委、县监察局派驻的工作人员的身份和职责则认识不到位。

纪委纪检监察室工作范文第5篇

(一)办公室

负责收集、综合、分析研究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协助领导处理日常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负责内外联系与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财务与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承办区属各部门(单位)和区委管理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复杂案件的检查、核实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并做好有关案件查处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区属各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遵守、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三)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新闻报道和新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抓好党风党纪、政风政纪教育;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负责有关刊物的征订发行工作。

(四)执法监察室

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负责以区监察局名义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线索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区纪委、区监察局立案查办的案件,审核区属各部门(单位)、区直机关单位报批或备案的案件;受理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承担区监察局在行政诉讼中的应诉事宜。

(六)室(举报中心)

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受理涉及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问题的举报、控告、申诉,并核查部分案件;负责移送或交办检举、控告、申诉及其他重要的信件,并对承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调查了解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综合反映带普遍性和倾向性的信息;

管理区公检法机关的纪检工作;核查有关单位举报线索,查办时效性强、线索比较明显的案件;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专项举报,开展对专项重要举报的调查。

(七)研究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及有关政策问题的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报告。

(八)党风廉政建设室(区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全区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组织实施区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决策,指导和督促基层纪检监察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业务工作,具体组织全区性重要的党风廉政建设检查活动和廉政建设专项治理活动;组织协调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纠风工作。

(九)优化发展环境机关效能投诉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