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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隐患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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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隐患整改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范文第1篇

(一)镇省道安全隐患

基本情况:因道路拐弯设计不合理,多次发生交通事故

隐患类别:交通隐患

隐患级别:二级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第二责任单位:镇

需要整改内容:列项改道,改道前双向增设警示标志

隐患整改时限:

(二)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安全距离不合要求

基本情况:380余户居民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隐患类别:公共安全

隐患级别: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需要整改内容:对部分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居民进行搬迁

隐患整改时限:

(三)市纺织实业有限公司火灾隐患

基本情况:生产车间与职工宿舍既定防火间距被占用,擅自改变原有防火分区,部分车间未设置防火防爆措施

隐患类别:消防火灾

隐患级别: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

需要整改内容: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和救援措施;

2.拆除占用消防通道的违章建筑,安装防火系统,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

隐患整改时限:

(四)湖管理区河青年桥安全隐患

基本情况:年久失修导致桥体开裂

隐患类别:交通隐患

隐患级别:三级重大事故隐患

责任单位

第一责任单位:湖管理区

第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需要整改内容:拆除重建

隐患整改时限:

二、工作要求

(一)负责4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第一责任单位要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醒目位置悬挂重大安全隐患警示牌,警示牌应标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

(二)第一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工作,同时要签订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书,制定整改计划,跟踪整改情况,直至整改完毕,确保挂牌督办工作落到实处。第二责任单位要充分履行监管责任,积极配合和支持第一责任单位开展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治理工作。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范文第2篇

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交发[2013]153号)精神,市局于6月21—26日组织4个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等形式,对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贯彻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并深入车站、码头、渡口、运输企业、县乡公路施工等生产一线,现场查看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情况。此次督查共检查客运企业9家、车站15个、危货企业8家、渡口16个、普货企业6家、工地3个。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予以了高度重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主要表现在:

1.贯彻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坚决。绝大多数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均迅速传达贯彻了市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精神,下发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工作方案,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进行了具体布置。

2.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较好地落实了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建立了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坚持执行领导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报告制度、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等。

3.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各企业把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责任制落实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基础建设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与创建“平安企业”结合起来,从加强基础管理入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消除事故隐患,通过企业“双基”建设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带动“平安企业”的创建。

4,全面排查,认真整改。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本辖区内的具体情况,在管辖范围内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重点对道路运输、县乡公路施工、水上运输、渡口渡船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采取了具体的防范措施。如:水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桥梁采取了设置限载通行措施;青原区交通运输局对排查出的5个公路桥梁隐患点设立了警示标志;万安县交通运输局对排查出的10个渡口安全隐患已整改到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自查汇报和督查组督查的具体情况看,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安全隐患(详见附表),主要表现在:

1.客运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做得还不够细,不深入。有的企业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不到位,车辆24小时动态监管落实不够到位,超速驾驶员处罚教育不到位。

2.部分车站安全监管缺失。安全例检不够严格,有的驾驶员从业资格不符合要求,有的车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未落实,安全员责任心不强。

3.水上运输经费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有的渡口没有修建码头,旅客上下船不方便;有的渡船救生设备放置位置不当,不便于取用;渡船锈蚀严重。

三、几点要求

1.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各单位和企业的法人代表要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对所通报的隐患,要逐条进行研究,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不留后患。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范文第3篇

今天,县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县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动员大会暨第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主要任务是回顾总结我县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全面部署今年“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任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刚才,瓯北镇政府、县交警大队作了很好的发言,等会儿,王县长还要做重要讲话。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全县第一季度的安全生产工作

今年以来,全县上下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全面建设“平安永嘉”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安全生产“两查两保”专项整治活动和“真情服务·安全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强化责任落实和安全监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总体稳定的良好势头。

据统计,今年1-3月,全县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8起,同比下降25%,死亡32人,同比上升39.13%,受伤95人,同比下降44.12%,直接经济损失3.5万元,同比下降82.36%。其中:工矿企业事故2起(另外,上周日,我县又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同比净增,死亡2人,同比净增,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同比净增;道路交通事故106起,同比下降25.87%,死亡30人,同比上升30.43%,受伤95人,同比下降44.18%,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同比下降78.16%;水上交通事故0起,同比持平;火灾事故53起,直接财产损失60多万元,死亡1人,无伤人,火灾起数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3%,直接财产损失上升16%,死亡人数上升100%,伤人数持平。

总结第一季度全县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总体形势趋向稳定。事故总起数、受伤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数都有较大幅度的下降,水上交通、渔船运输和捕捞等事故起数和事故死亡人数均为零,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全县各类事故总起数为108起,去年同期全县各类安全事故144起,下降比较明显。二是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明显。一季度已死亡32人,而去年同期死亡23人,同比上升39.13%;道路交通方面,今年已死亡30人,去年同期死亡23人,同比上升30.43%;工矿企业事故方面,去年同期未发生死亡事故,今年发生2起,按照去年我县的国控指标(7人),平均也就是一个季度死亡人数不能超过2个,现在已经超过了;特别是根据这几年的经验,我县的事故往往会在后几个季度内高发,所以,工矿企业方面的安全生产形势非常严峻。三是重点领域事故仍然频发。交通事故第一季度共发生事故106起,死亡30人,受伤95人,道路交通安全压力非常大;消防火灾事故多发,今年已达53起,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企业消防专项整治任务十分繁重。

可见,我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面临十分严峻的形势,安全生产工作压力巨大。对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慎言成绩,不轻言好转,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排查就是责任、防范胜于救灾、侥幸必然不幸”的意识,居安思危,言危求进,坚持不懈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把安全工作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坚决把安全事故频发的态势压下去。

二、切实把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目标任务

今年是全国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同时,今年也是奥运年,改革开放三十周年,当前我们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将接受更新的考验。因此,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做好“隐患治理年”活动各项工作至关重要。根据上级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总体目标是: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95%以上,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经济损失数实现负增长,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根据这个总体目标,县政府办公室将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通知,今天会上已印发了征求意见稿。今年开展这项活动,重点要把握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把握四个阶段抓部署。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从4月初开始,分四个阶段实施,分别为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隐患整改、督查考核四个阶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县里的统一部署,立足各自实际,精心部署,全力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动员部署阶段要研究制定好各自的活动方案,精选各种载体,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顺利实施,活动方案要于4月15日前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全面排查阶段贯彻全年始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各类安全事故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边查边改;隐患整改阶段也是贯彻全年,要边排查、加整治,对排查到的隐患进行分类建档,落实整改措施,坚决整治一批事故隐患;督查考核阶段主要是乡镇部门自查和县里统一督查考核。

(二)明确七大重点抓排查。要明确排查治理的范围和内容,突出抓好各类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农机水利、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场所及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等七个方面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针对这些行业和领域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排查治理。

(三)突出三个时段抓监管。不同时段有不同的安全生产特点,必须强化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一是近期要围绕全县村两委换届期间确保安全生产。这一时段是村两委换届的敏感期,安全生产工作主要是启动“隐患治理年”活动,分解落实年度安全生产各项控制考核指标;加强对交通运输、电力、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5月至9月要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确保安全生产。这段时间是高温季节,也是事故易发、高发的季节,因此要着重做好矿山、水库、学校、旅游、高危行业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夏季事故易发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三是在第四季度要针对赶任务、抢工期现象增多和恶劣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建筑工地、消防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领域的“打非”力度;健全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措施

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开展,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隐患整治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各负其责,合力推进。各乡镇、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全力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一是牵头单位负总责。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总责,主动协调,不能相互推诿,要积极部署开展各大专项整治。二是行业主管单位负监管责任。行业主管单位对各自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服务牵头单位的工作安排。三是各乡镇政府要负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积极与各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和行业主管单位沟通协调,扎实推进辖区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另外,各有关单位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交流经验,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全力做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各项工作。

(二)严格执法,全力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市安全生产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以前分类管理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状况重新进行分类评定,一一登记造册,建立辖区内生产性企业管理档案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档案,完善隐患排查台账,实施动态监管。在排查中,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监控;对隐患较为严重的、牵涉面广的生产性企业,实行挂牌整治,落实“六个一”措施(即:一个隐患、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个台帐、一定时限、一抓到底),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同时,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特别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要统筹协调好联合督查行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另外,还要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结合,着力治本。“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要与其他安全生产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以此为载体,全面推进全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一是与各大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隐患问题作为排查治理的重点,通过大排查、大治理,纵深推进各大专项整治活动。当前特别要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要以创建“平安畅通县活动”为载体,继续加大对“事故黑点”的监控和整治与农村交通道路的专项整治力度;县交警大队要在节日期间(特别是即将到来的“五一”黄金周期间)加大交通管理力度,做到“警力、勤务、保障”三落实和“严防控、严查纠、严处罚”到位。消防专项整治方面,主要是抓好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二是与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监察相结合。严格安全许可,抓住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在集中排查整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日常监管机制,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三是与推动行业企业安全科技进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相结合,从根本上改善重点行业企业的安全状况,提高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四是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相结合,不断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特别是在六月份,要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五是与完善应急救援体制机制相结合,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预案体系,落实监控措施,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增强应对处置事故的能力。六是与“真情服务·安全发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寓服务于安全生产排查和整治中,端正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优化工作态度,努力在本次活动中再创佳绩。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的活动,着力整治安全隐患,落实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手段,强化安全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安全、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深化交通重点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完善交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确保各级挂牌督办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的领导,局特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下设办公室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

交通道路运输、危化运输、水上运输等交通运输企业、驾培学校和公路路政养护部门、交通在建工程等。

各单位要进一步健全组织管理、责任保障、安全制度、应急保障体系,落实好安全会议、培训、检查、整改等工作要求,确保职责履行到位、工作程序规范、归档资料齐全。

(二)排查治理内容

针对本单位的实际,突出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查找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各种危险因素和管理漏洞。既要排查基础设施、作业现场、防控措施中的隐患,也要检查体制机制、规章制度、监督管理、教育培训、事故查处等方面的问题。

1、道路运输企业

主要包括:企业取得道路运输经营的资质情况;车辆、驾驶员等取得合法证照、资质的情况;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的执行情况;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等情况;营运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教育情况;驾驶员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理情况和运输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处理情况;汽车站安全管理秩序及"三品"检查情况;车辆安全技术检测情况;长途客运和危险品运输落实各项安全行驶规定情况;GPS或汽车行驶记录仪安装和使用情况等。

2、水上运输企业

主要包括:企业、船舶经营资质的取得和审查情况;严控超载、超员等违章行为及督促整改情况;水运企业聘用船员的船员资格、岗前培训情况;船舶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保养、配备情况。

3、公路路政养护施工

主要包括:公路标志标牌的完好情况及路产路权维护情况;公路巡查和养护、清除影响行车的各种路面病害和障碍物的情况;在养护维修作业控制区设置交通标志和养护安全设施的措施落实情况;在建工程落实用电、机械设备安全及警示标志设置、特种机械操作人员执证上岗等情况;公路养护维修作业现场交通疏导和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情况。

4、驾培学校

主要包括:车辆驾驶培训员的资质和安全教育情况;培训车辆的安全技术情况。

(三)排查治理方式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道路运输安全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监管结合起来,严格安全生产许可,加大打"三非"(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超载、超限、超速)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3、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强化安全监管和现场管理,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

四、实施步骤及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并进行部署,贯彻落实到基层,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各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方案请于4月15日前报县交通局运管科。

(二)全面排查阶段(20*年全年):要根据不同时段安全生产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汛期和北京"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制定防汛安全责任制,加快隐患治理和除险加固进度,建立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

(三)隐患整改阶段(20*年全年):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坚持边查边改,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排出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监控,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单位。

(四)督查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份):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活动,认真总结全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交通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各单位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整治效果不佳,整治工作滞后的单位重点督查并给予书面通报批评,督促其认真整改并进行复查,直至通过验收。对问题较多的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务必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围绕汛期交通生产、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十一黄金周、奥运会等重点领域和重要时段,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要求,确定隐患治理目标任务、措施要求,确保各项措施任务的完成。各单位要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专项督查组,根据各阶段工作安排,开展阶段性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同时,建立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季报报送制度,各单位要于每个季度底前及时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局运管科。12月15日前,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全年总结情况。

交通安全隐患整改范文第5篇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观念,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指导,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交通行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坚决遏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坚实基础。

三、组织领导

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市交通局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钟雷局长任组长,王家祯、王余虎、李伟忠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安全法制科、工会、工程科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局安全法制科设立办公室。

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组织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治理范围、内容和方式

排查治理范围:交通行业全部生产经营单位。

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排查治理方式: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合”

1、坚持隐患排查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要把这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船舶“两防”等专项整治结合起来,集中解决薄弱环节。与“平安交通”建设和“安全基础巩固年”活动结合起来,使隐患治理和基础工作相互促进,实现标本兼治。

2、坚持各单位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本次隐患排查治理涉及到企业和交通基础设施管理单位的,由企业和管理单位负责隐患排查、登记和治理工作,监管部门做好督查推动,涉及到监管内容的要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工作成效。

3、坚持专家检查与职工自查相结合。要组织安全管理和技术专家对重点安全管理工作和重点基础设施组织专业检查,同时要积极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到隐患排查中来,扩大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

五、重点治理措施

(一)公路方面

一是抓好路网结构改造工程,重点做好三年危桥集中改造。制定集中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三年集中改造危桥项目库,对危桥进行动态管理。继续落实桥梁养护工程师制度,明确桥梁养护的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研究制定《桥梁检查工作制度》,加强大、中桥梁的动态监控。继续实施公路安保工程,并向农村公路延伸。推进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作。

二是全面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在完善公路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基础上,进一步发挥路网调度职能,提高公路安全管理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大力推进自动化监测设备建设,研究建立大型桥梁等关键基础设施安全运营的管理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其运营状况。

三是以落实长效机制为主线,继续深入推进治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坚持路面联合执法,着力对车货总重超过桥梁承载能力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确保桥梁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营。加大治超的源头监管力度。继续做好治超检测站点规范化建设工作,逐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

四是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管。进一步强化旅客运输、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强化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二)水路方面

1、加强水运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治理。

一是全面梳理安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研究相应的措施,尽可能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是结合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老旧水运基础设施技术改造力度,确保设施运营安全。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维护保障制度。

三是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安全措施不到位、应急管理体系不健全的单位,督促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制度,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保持应急设施的完好性,并通过演练增强应急预案的实战性和应急人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是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安全隐患治理成果。加强长期跟踪监测和定期分析,探索建立科学完善、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评估制度,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安全隐患防范机制。

五是以项目稽查为切入点,进一步培育和完善水运建设市场。继续做好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款使用、廉政建设等内容。加大政府对建设过程的动态监管力度,推动水运建设行业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健全水运建设领域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2、组织开展“两防”回头看。

“两防”回头看分为安全隐患再排查、督促整改隐患和开展评估检查、“两防”活动的总结验收三个阶段。

一是认真回顾、总结“两防”活动中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对照法律法规及“两防”活动相关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确保隐患排查不留盲区和死角。建立安全隐患数据库。

二是对安全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和“销号”管理制度,确保每一个查出的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的整改。认真总结梳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发生反弹,杜绝新的隐患产生。

三是在交通厅组织“两防”活动总结验收前,局“两防”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对全市开展“两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加强和改进意见,确保“两防”活动取得更大效果。

(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重点做好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做好部署工作,确保落实到基层。细化本意见,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隐患治理目标和措施,做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指导工作。

二是落实责任,确保排查有效。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由建设单位牵头,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参与,以施工单位为主体,重点做好“两查”工作,即:查制度措施制定与落实情况,查风险较大工程隐患防范情况。

三是加强监督,确保治理成效。通过企业自查治理、行业督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各地落实“两项达标,四项严禁,五项制度”,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设计、施工关,对事故隐患进行彻底治理,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办公大楼等人员密集场所

一是加强消防和用电安全管理,保障消防设施、用电设备等配备齐全并正常使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要及时整改。

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对办公大楼、汽车客运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管理,加强夜间巡逻,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六、时间安排

今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3月份开始,3至11月为工作整体推进阶段,12月各地进行考核验收。各地在推进过程中要把握住三个重点时段安全管理要求,合理安排工作计划。

第一阶段(3月至4月)围绕全国“两会”期间的交通安全工作,做好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对2007年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危险源要加强整改和监控,能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并落实跟踪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尽快完成整改。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灾后恢复重建期间生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的公告精神,在天气转暖后,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行集中检查,尽快修复受损的公路及各种公路标志、安全设施。

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汽车客运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检查,防止人员携带危险化学品进站或随车出站。

第二阶段(5月至9月)围绕汛期和台风等恶劣天气以及北京“奥运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针对汛期以及台风等恶劣天气频繁的特点,突出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港口装卸作业等重点,开展全面排查,加强安全监管,及早落实相关防范措施,保障重点搜救设备和物资。

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突出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重点,督促运输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对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在“奥运会”期间,要突出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特别是生产、办公区域、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检查。

第三阶段(10月至12月)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雨雪冰冻条件下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突出加强大运河“四改三”工程、枯水期水上交通安全和雨雪冰冻天气下公路保畅通、保运输安全工作,深化船舶“两防”专项整治,做好恶劣天气预报预警和防范工作。围绕这些工作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工作实际和行业监管职责,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确定牵头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2、强化宣传发动,实现群防群治。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本次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普及安全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紧紧依靠技术管理人员和岗位员工,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组织职工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