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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法制教育工作制度

法制教育工作制度范文第1篇

二、具体工作措施。

1、提高认识,加强法制教育管理。坚持“四个落实”。一是机构落实:学校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安全卫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聘请区综治办的汤学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制辅导员(鳌峰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俞士才)为成员的“法制教育领导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组”,由“法制教育领导组”的成员和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形成了一个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管理体系。

二是人员落实:配齐了在“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下的三支工作人员队伍,即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顾问、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校外辅导人员队伍;以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组成的队伍和以班主任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健全。三是责任落实。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执行、一些检查、一起总结,形成了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四是制度落实:学校制定《师德承诺书》并与全体老师签订,使学校化法为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做到“三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制教育与教师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聘请领导和专家作辅导讲座、组织课题研讨、布置自学任务、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教师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其次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相关部门专门制定工作计划,保证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定期总结表彰,强化工作激励。第三是资料管理到位:建立了学校法制教育专项资料,收集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计算机教学软件资料,实施规范化管理,对问题学生专门建立了个人档案,实行追踪管理,做到了分类科学、记载翔实、装订规范。

3、严格措施,活化法制教育形式按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教”、“听”、“看”、“读”、“写”、“赛”、“察”等灵活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喜闻乐见,强化教育效果。

(1)教。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品德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

(2)听。听法制教育专题报告。每学期都请法制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常规要求。坚持每学期1----2次法制报告会,由学校领导、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员、老干部等为学生作专题报告,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3)看。组织影视教育活动。坚持每期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xx,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制教育工作制度范文第2篇

暨阳实验小学法制教育工作计划(2003—2004学年度)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教兴国、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年学生的法律素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           具体工作措施。

1、 提高认识,加强法制教育管理。

坚持“四个落实”。一是机构落实:学校成立了一把手为组长,分管教育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和法制副校长(聘请辖区派出所所长担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法制辅导员(聘请城中派出所、交巡警大队校外辅导员担任)为成员的“法制教育领导组”,组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和“预防青少年犯罪领导组”,由“法制教育领导组”的成员和学生家长委员会代表组成,形成了一个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管理体系。二是人员落实:配齐了在“法制教育领导组”领导下的三支工作人员队伍,即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顾问、家长委员会代表等组成的校外辅导人员队伍;以教导处、德育处、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组成的队伍和以班主任及相关学科教师组成的施教人员队伍,各类人员分工明确,职责健全。三是责任落实。学校将法制教育纳入目标责任制实施范围,和学校其他工作一起布置、一起执行、一些检查、一起总结,形成了既有齐抓共管,又有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四是制度落实:学校制定《师德师风承规范》并与全体老师签订,不断深化落实《暨阳实验小学师生承诺誓词》,使学校化法为规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做到“三个到位”。首先是认识到位:将法制教育与教师政治学习有机结合,并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和年度考核范围。通过组织专题学习、聘请领导和专家作辅导讲座、组织课题研讨、布置自学任务、开展经验交流等形式,组织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了教师依法治校的认识和依法执教的水平。其次是工作到位:严格实施计划管理,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各阶段工作计划,相关部门专门制定工作计划,保证了法制教育工作的有序运行;加强监督检查,保证了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的真正落实;定期总结表彰,强化工作激励。第三是资料管理到位:建立了学校法制教育专项资料,收集了包括上级文件、校内各项工作材料在内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计算机教学软件资料,实施规范化管理,对问题学生专门建立了个人档案,实行追踪管理,做到了分类科学、记载翔实、装订规范。

2、 严格措施,活化法制教育形式

按照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要求,分层次,分阶段,有重点地开展了“教”、“听”、“看”、“读”、“写”、“赛”、“察”等灵活多样的系列教育活动,使学生喜闻乐见,强化教育效果。

(1)、教。坚持将法制教育与课程教学有机结合,渗透到课堂教学的全过程。通过品德课、晨会课、班队活动、等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传授,在各相关学科的教学中,充分挖掘教材里涵盖的法制教育内容,结合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和法制意识的培养。

(2)、听。听法制教育专题报告。新学期开学典礼和学期结束的休业式,都请法制辅导员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组织学生学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及《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系列规章制度的学习,使学生明确各种常规要求。坚持每学期1----2次法制报告会,由学校领导、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心理咨询员、老干部等为学生作专题报告,使学生受到系统的法律知识教育,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和高尚的道德引导。 共2页,当前第1页1

(3)、看。组织影视教育活动。坚持每期组织学生观看法制教育资料片和爱国主义教育影视片。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增强了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法制教育工作制度范文第3篇

XX年年以来,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规划,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坚持常抓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组织宣传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十七大法制观念

党的十七大召开后,我局多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十七大报告对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报告中多次提到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据统计,“民主”、“法治”、“法制”、“依法”、“法”等词汇,在报告中出现多达一百二十多次,频率之高,引人关注。在第六部分的六个问题中,有三个问题论述民主法制:“扩大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利”;“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报告鲜明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共政策”“原则上要公开听取意见”等。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在全局干部职工中进一步落实了依法治国的理念,为全面推进我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积极组织,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为扎实推进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我局及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全面推行环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XX〕110号),成立了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法规科具体负责。在环保执法中,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六项禁令”和环保系统的“十不准”办事,针对违法违纪者从严从重予以处理。对在执法中失职渎职的,依照规定严肃责任追究,全年无一例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健全环保法制工作机构。全市各县区环保部门均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机构,有专职人员负责环保法制工作。针对县、区的环保工作,市环保局法规科做到了经常性进行指导并监督各执法岗位人员的执法情况。

为畅通环保投诉渠道,我局设立了环保举报电话12369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针对执法程序,如项目审批等在网上进行公布,以方便群众。对环保执法岗位的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每月一督导,每季一汇报,半年小结,全年总结,保证了全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完成。

三、切实做好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全局上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XX年年以来,我局先后定购有关法律知识资料100余套,基本做到了人手一册。同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9.16”臭氧层日等有利时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版面等积极宣传环境法律知识,号召全市人民认识到我们人类共有一个地球,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和美好家园,让市民参与,让决策层人员参与,形成了上下互动的环保宣传局面。

10月27日,市环保局举办了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的运用,规范环保执法行为,提升了全市环保系统执法人员的整体水平。同时组织到外地学习环保先进经验,参加各种各类环保培训班,把学到的环境知识运用到实际环保工作中,全市共培训260余人次。

认真组织参与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12.4”系列法制宣传活动。12月4日,在世纪广场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印发环保法律宣传单5000张,宣传画400张,出展板4块,向群众宣传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来访案件。

继续推进“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组织由市人大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政协、市环保局、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局等20家单位参加的宣传活动,制定了《XX年年“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和执委会。重点对污染物减排和工业污染防治等工作进行监督,推动了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开展“环境大接访”宣传活动。从XX年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间的周六、周日,组织全市环保系统公开设立接访台,现场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宣传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解决了一批影响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和问题。

四、完善执法责任制,严格依法行政

《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我局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对涉及事务行政许可的依据、项目和实施主体进行了清理登记,向社会公示;对取得排污许可的公民、法人和组织从事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登记,定期检查,以实现有效监督和管理,保障许可活动合法有序进行。同时,我局还制定了《服务承诺》,将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的依据、标准、期限、举报电话等事项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在规费征收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不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执法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定期讲评制度,实行听证制度,建立健全了投诉举报、过错责任追究和国家赔偿制度,对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制定具体的处理规定。进一步完善执法档案的管理,对举报案件严格实行登记管理,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规费征收的档案卷宗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在执法过程中坚持持证执法、文明执法、程序规范、依法行政,全年无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树立了环保行业良好的执法形象。

法制教育工作制度范文第4篇

根据浙江省教育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和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转发《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要求,为适应“十一五”期间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领域的普法工作,结合我县教育改革发展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教育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法治*”、“平安*”建设,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积极创建“平安、卫生、绿色、和谐校园”,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局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学校校长及广大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教育法律意识和教育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全面提高各级教育部门和广大教育干部依法行政水平,扎实推进依法治校进程,努力实现由提高法律意识向提高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教育管理和学校办学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主要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使法制宣传教育成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机组成部分,努力培养各种层次的具有相应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二、*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

1.紧紧围绕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以学习宣传宪法为核心,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整顿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大力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使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成为自觉行为。

2.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和学校办学行为的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学习宣传维护学校、教师合法权益,促进学校民主管理的法律规定;学习宣传维护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维护校园安全、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法律知识,切实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学生和社会各界依法参与教育事业管理的能力。

3.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把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培养具备现代法治观念与法律素质的合格公民,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教育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形成科学、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建立学生法律素质的衡量标准和评价指标,全面提高学校法制教育的地位和水平。

4.坚持普法与推进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大力开展依法治校。完善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理的制度与机制,健全符合法律原则与规定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形成符合法治理念的校园秩序和文化氛围,使学校成为青少年学生参与法治实践、培养法治观念、提高法律素质的重要场所。继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创建和经验的总结、推广工作。

5.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促进教育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6.把法制教育同“平安校园”创建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同“禁毒教育”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同“反”工作结合起来,把法制教育同“行规”达标工作结合起来,形成普法与治理、普法与创建工作有机地结合一起。

三、*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对象和基本要求

*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对象:教育局机关公务员、科室工作人员、学区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重点做好各级教育部门领导干部、教育执法人员、学校校长、教师和青少年学生的普法工作。

*县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要求:

1.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

是本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在总结“四五”普法青少年法制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法律进学校”活动的要求,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和公民意识。

学校法制教育要突出宪法教育,把学习宪法知识,掌握宪法原则,养成尊重宪法的意识和观念,作为基础性、根本性任务;要结合宪法的学习,使学生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安全统一意识。要着重提高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法律素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核心,培养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精神风尚。要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需要,使学生了解、掌握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了解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参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观念,培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观念;了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保障人身安全方面的法律规定,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要全面落实法制教育的教材、课程和师资,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开展法制教育,同时要结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贯彻落实。

小学阶段应注重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和养成教育,使小学生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中学阶段主要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观念教育,逐步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权利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观念。

高等学校要对学生进行比较全面的法律知识教育,使学生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了解我国宪法和基本法律的原则和重要内容,掌握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成为具有现代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合格人才。

2.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机关”活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提高教育行政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法治原则、主要法律制度和行政、教育法律规范的理解与运用水平,促进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教育行政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教育局机关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教师暑期师德培训学习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法律作为教师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充分利用学习园地、宣传栏、教育网络等阵地,建设机关法制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公务员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培养公务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

3.切实提高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教师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各级各类学校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树立依法治校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学校事务的能力。规模较大的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党支部和校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制教育要作为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和提高培训的必修内容。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学校领导干部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要把学校依法治校的情况作为评估学校办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的重要指标。

要进一步推进教师特别是中小学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教师提高培训、进修或继续教育等培训中,要将法制教育列为必修课或者考核内容,围绕教师工作与生活的实际,组织教师系统学习、掌握基本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必要的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提高教师指导学生学习法律、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意识和水平。利用暑期开展教师学法与师德培训、考试制度。

四、工作方法

1.点面结合,统览全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紧密结合*县教育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按照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把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的实际要求和阶段性的工作重点融入到“五五”普法教育中去,根据教师职业的特殊性和青少年学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普法工作,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同时,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2.典型引路,全面推进。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调查研究,树立典型,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宣传当地教育系统开展法制教育和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经验和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要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目标、提出要求,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进一步探索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教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

3.形式多样,深入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教育工作的特点,在中小学思想政治和思想品德课程标准和教材中,安排相应的普法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教学、课外教育、社会实践以及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切实有效地搞好教育“五五”普法工作。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大力宣传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报道教育“五五”普法的典型经验及依法治教的进展情况,推动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实际,编写适应青少年认知特点的读物、专题教育法制片、挂图等多种媒体的宣传教育资料,使法制教育形象生动、潜移默化。各类学校要利用教育部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司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教科文卫法制司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释义》、全国普法办和教育部普法办审定的《安全伴我行》多媒体丛书及有关挂图。要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多种途径、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

各级各类学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条块结合,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教育“五五”普法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为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在工作中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普法工作与依法治教的实践相结合,全面、系统、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在内容、方式上不断创新,普治兼顾,注重效果,整体推进。

五、工作步骤与安排

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各学区、直属学校和乡镇中小学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07年至2010年,各学区、直属学校和乡镇中小学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县教育局将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在校长、教师的培训中加大法制教育的内容,并将重点培训一批教育普法、执法的骨干,开展教育法规知识竞赛等活动。同时,县教育局将定期对教育“五五”普法情况进行检查。各地各类学校要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排,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重点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各学区、直属学校要做好分年度总结检查工作,并于每年1月中旬前,将本学区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上报县教育局“五五”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和教育一科)。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各地各校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本地区、本学校教育“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做好查漏补缺和总结验收工作。县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教育“五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考核验收和评比。

六、组织领导与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教育“五五”普法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自觉接受同级党委、人大、政府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同级司法部门的联系;教育系统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规划,抓好落实;上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教育部门及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

2.要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各级教育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教育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

法制教育工作制度范文第5篇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积极推进依法治教,把教育管理和办学活动纳入法治轨道,现根据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治理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就2009年依法治教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教育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的实际,广泛开展法制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教,依法保障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开创教育法制工作新局面,促进高淳教育平稳较快发展,为全面达小康、建设富裕和谐新高淳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普法、严格执法、强化监督等环节,使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形成依法行政的工作格局;学校建立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自主办学的工作机制;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得到保障,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要认真贯彻《高淳县教育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确保普法教育的落实。一要不断完善学法制度,通过讲座、学习交流会、知识竞赛、考试等形式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学习成效。二要继续以江苏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读本》为主要内容抓好全县教育系统干部教师的普法学习,重点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全县中小学普遍开设法制教育课,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不断创新和丰富法制教育活动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园地建设,大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并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小报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提高法制教育的实效性。充分发挥社区、法制副校长和法律顾问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作用,积极开辟课外法制教育,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高淳丰富的教育资源,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为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教育行政管理的法治化水平。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和法定权限,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一要严格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程序,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行为。二要加大行政执法检查的力度,重点是规范民办教育管理和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三要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备案制度,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四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该公开的内容,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大力推进依法治校,提高学校民主化、法治化管理水平。要把推进依法治校作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纳入教育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一要对前几年制定的学校章程进行认真清理,对其中不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使之更好地发挥在依法治校中的指导作用,为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保驾护航。二要以制度建设为根本,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学校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管理体制和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使学校的各项工作始终置于严格的制度管理、规范之下,努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新机制。三要依法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要依法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确保招生、收费、学籍管理、招生广告、颁发文凭等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决纠正各种乱办学、乱招生、乱收费等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依法治教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依法治教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对依法治教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和解决依法治教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