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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精选

法制宣传教育

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1篇

一、准确把握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性质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社会管理体制,利益关系和活动领域等都处在深刻的变化之中,整个社会生活的原有模式逐渐被打破,利益冲突普遍,社会矛盾增多,极易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当前,我县群体性事件综合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参与人数多。群体性事件所涉及的已不仅仅是个人利益而往往会涉及群体性利益。如矿产开发、拖欠工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因重组、改制、破产引起工人下岗等重大问题。一旦处理不仅当极易产生群体性事件。近年来,从我县发生的群体性事件看,规模较大,几十人、上百人甚至数百人的群体性事件也曾发生过,参加者有农民、下岗职工等。

二是对抗性大。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体性事件是干群关系处理不当和政府及相关部门没有依法办事产生的,加上一些合理的要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对立情绪大。过去一些上访的群众大多情绪比较克制,多数只在本单位、本地方反映情况等,现在多是集体上访,越级上访,不少上访者认为找单位不如找政府,找政府不如堵公路,意在把矛盾推向社会,扩大事态,以引起高层关注。

三是发展的趋势更加复杂。近年来一些群体性事件出现组织化倾向,跨地区、跨行业的群体性事件呈增长趋势,多数群体性事件背后都有组织者、策划者,甚至有个别组织者、策划者利用群众的对抗心理,煽风点火,造谣中伤,意在扩大事态,造成社会混乱,要挟党委政府放弃原则就范,以达到他们混水摸鱼的目的。

对于群体性事件如何定性,不同的认识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一些基层党政领导认为参与群体性事件的人是一些“刁民”,对他们应当采取强硬措施,所以,在处理这些群体性事件时,往往动用警力抓人,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这是由于对群体性事件的性质认识不清,从而产生处理不当而引发不良后果。我们认为,当前很多群体性事件虽然表现出很强的对抗性,但是,从根本上讲仍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理由是:第一,从当前群体性事件的特点和具体事件看,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因为个别基层党政领导决策失误造成众多群众的直接利益受损;二是有些党政领导没有依法办事,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三是有些党政领导工作不负责任,官僚主义严重、推诿扯皮,不做具体扎实的工作,引起矛盾愈来愈尖锐,最终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第二,几乎所有的群体性事件都只是为了解决某些具体问题,即使个别有人背后组织,煽动的群体性事件,众多的参加者也是在不明真象的情况下,为了他们的切身利益而参加的,而不是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广大群众来说,当然只能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范畴。对人民内部矛盾的解决,就不能采取专政的手段,即使是有人组织的群体性事件,只可对背后的组织者给予法律制裁,而不应对广大群众采用强制性手段。总之,对群体性事件一般要用说服教育的方法。

二、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

预防和处理群体性纠纷,有多种途径,从当前的实际情况看,发展经济,提高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是减少群体性事件的治标之本;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是减少群体性纠纷的重要途径;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治本之策,在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我县各地也采取了一些正确有效的方法:如民主集中制的方法,说明教育的方法等等。但从工作的实践看,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中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发挥着其他手段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从处理群体性事件的角度看,法制宣传教育手段是一种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它不仅可以有效地缓解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对立情绪,而且有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减少出现反复的后遗症。思想政治工作,历来是我党动员群众、组织群众、教育群众,胜利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战胜任何艰难险阻,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主要经验和优良传统之一,运用法制宣传教育手段来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是我们党在新时期运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解决现实问题的又一体现。它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虽然形式上“软”,但比起动用警力来效果要好。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不仅规范着每个社会成员的行为,也调节着社会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而且较其他规范更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强制性。在处理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将法律知识寓教于宣传教育之中,可以依照法律找出每个参与者行为的合法性和违法性,发现每个参与者的合理要求和无理要求,合法、合理的要求应予尽力解决;违法,无理的要求通过对照法律一目了然,使群众口服心服。同时运用法制宣传教育手段解决群体性事件时也可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纠正不依法行政、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使矛盾逐步化解,事态尽快平息。

(二)从预防群体性事件的角度看,法制宣传教育是依法治国的具体化,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党政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人民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利能力,是一种治本方法。从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原因看,大多源于一些党政机关和职能部门个别工作人员处理问题不当或不能依法办事,许多群众法律知识不强,一但发生矛盾,极易引发群体冲突。所以,法制宣传教育是治本之策。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增强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提高广大群众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三是使广大群众明白依法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有了这三条,就可以从根本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告诉群众,把公民的权利义务告诉群众,把即将办的事情告诉群众,通过法制宣传教育,说服群众,认清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不因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损害整体利益,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了群众分清是非的能力,这样就能使群体性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即使发生了群体性事件,也能在平定后不再复发。

三、如何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处理群体性事件中的最佳效果

使用法制宣传教育这一方法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我们认为,基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才能产生最佳效果。

(一)要运用好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基层党政领导干部要首先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运用法制宣传教育这一重要手段,在处理干群等矛盾中,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始终占据主动地位。

(二)用法制宣传教育手段应当注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民情、民意、民忧,大多数群体性事件是通过违法形式表现的合理要求,这就要求基层党政领导干部为了预防和圆满解决群体性事件,要以高度的责任心,满腔热情地去关心群众,帮助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及时掌握群众在做什么,想什么,有什么困难,有什么怨气。掌握群众的情绪,群众的态度,群众的希望与要求等等。这样才能找到矛盾激化的结症,对症下药,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帮助群众克服暂时的困难。

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2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中发[*]7号)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以及省委、省政府批转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省委、省政府决定召开这次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和我省"五五"普法规划,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全面部署"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为建设和谐*做出新的贡献。

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这次会议的召开。6月16日,俞正声书记主持召开第175次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党委关于全国第六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7月7日,按照省委常委会的决定,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九次全会,对我省"*"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总结表彰和"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的启动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9月28日,罗清泉省长主持召开省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送审稿)》;10月20日,省委常委会审定通过了《*省*-2010年依法治省暨"五五"普法工作规划》,随后,省委、省政府以鄂发[*]20号文件批转了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今天,省委副书记杨松、省人大副主任王守海、副省长阮成发、省政协副主席胡永继等省领导亲自出席会议,接见会议代表并与大家合影留念;杨松同志将代表省委、省政府作重要讲话。这一切都充分表明省委、省政府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

下面,我就全省"*"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全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讨论。

一、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及其成效

"*"普法和"十五"期间依法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及省人大、省政协监督指导下,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全省"*"普法规划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规划的要求和部署,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着眼于"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创造优良环境"这一主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扎实推进依法治省进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加强对"严打"整治斗争,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制宣传,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教育保障作用。二是加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经济法律知识水平,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三是应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在不同层面组织开展了"加入WTO与依法行政"、"WTO与我省农业"、以及"企业如何应对WTO"等不同主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四是认真做好预防"非典"和禽流感的法制宣传,为我省预防"非典"和禽流感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出了贡献。五是围绕服务"三农",组织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六是通过举行法制讲座、举办全省普法骨干培训班、组织省普法讲师团赴全省各地巡回演讲等形式,对《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知识进行了系统的学习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努力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特别是公职人员的法律素质。一是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普法。认真贯彻落实中组部、、司法部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了《*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建立领导干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学法用法登记制度、普法合格证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使我省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特别是省人大推行对拟任命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有力地带动和促进了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今年元月11日至16日,全省举办了两期厅、处级领导干部法制培训班,针对有关方面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就进一步优化*投资发展环境进行了以案说法。二是突出抓好司法、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全省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司法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大了对本部门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力度。全省各地认真开展了公务员的学法考试和培训,强化了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三是突出抓好青少年学生普法。全省各地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做到了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制度在全省中小学普遍建立。各级各类学校还通过积极开辟第二课堂,使青少年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受到法制教育。四是突出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各地普法办会同有关部门举行法制培训班,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了一系列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际贸易、现代企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学习,使一大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推进了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三)强化措施,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一是积极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省各地农村在民政、司法行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27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受到了民政部、司法部的表彰。二是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全省各地落实"四个一"的载体(每个社区设立一个法制宣传专栏、每个季度给市民上一次法制课、有一套法律图书、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队伍),广泛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为化解基层矛盾,增强广大市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按照教育部、司法部的统一部署,我省先后选择武汉、宜昌、荆州、荆门等市开展了"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试点工作,并逐步在全省大、中、小学中予以推广,受到教育部、司法部好评。

全省各部门、各行业以制定完善执法"四制"为突破口,结合行业特点和工作职能,加大了行业依法治理力度。省监察厅认真地开展了全省政风行风评比活动,以此促进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省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推行了"阳光执法工程";省国土资源厅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评实施办法》,规范了执法行为、执法组织、行政职责、行政程序和纠错制度;省交通厅制定了《交通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通过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来提高执法质量。同时各地也加大了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宜昌、孝感、荆门等市行政执法部门将各自的执法范围、执法程序、执法责任在市报上予以公布,并对人民群众做出执法承诺,接受监督。

在地方依法治理工作中,全省各地以营造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为目标,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如武汉市在整治运营机动三轮车的过程中,依法行政,执政为民,充分体现了法制精神和以人为本的思想,整治顺畅,成效显著;襄樊、十堰、咸宁、荆州、随州等市还成立了律师法律顾问团,为政府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

(四)构建平台,不断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式。一是普法网络建设日益健全。目前,武汉市、黄石、十堰市、咸宁市、恩施州都已建立了自己的普法网或网页,省普法网(荆楚法治网)也正在积极筹建之中。二是法制宣传形式日益丰富。除了传统的形式外,各地还十分注重宣传形式的创新,如武汉市推出普法纳凉晚会、鄂州市推出"周周乐"法制文艺演出、咸宁市针对农村普法推出普法"三字经"、宜昌市推出"普法墙头诗"、黄冈市推出"一月一法"等形式,效果十分明显。三是法制宣传阵地日益巩固。各地报刊、广播、电视台等大众传媒都设立了固定的法制宣传专栏、专题,以较强的可读性、可视性,深受人民群众欢迎。四是"12.4"法制宣传日品牌特色日益凸现。连续四年来,"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其规格高、规模大、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特点,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和强大的宣传攻势。

此外,我们还积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建设和理论研究,为工作深入开展提供制度保障和理论支撑。

通过五年来的努力工作,全省"*"普法规划、"十五"时期依法治省工作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基本完成:全省4000万普法对象,实际接受"*"普法教育面达90%以上,其中,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受教育面达95%,在校学生受教育面达100%,企业职工受教育面达90%,城镇居民和农民受教育面达85%;全省共举办各类普法依法治理骨干培训班4000多期,培训骨干35万人次;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的基础上,全省各地、各部门积极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建设,做到普治并举,各类依法治理活动开展面达85%。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习惯逐步养成;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促进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促进了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工作得到全面开展,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为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在服务大局、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切体会到:努力增强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基础;领导重视是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键;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机制,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必要保证;加大经费投入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

五年来,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有力监督的结果,是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的结果,是广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辛勤劳动、无私奉献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对长期以来重视、关心和支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长期奋斗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战线上的同志们,表示亲切的问候!

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地方和部门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二是工作发展不够平衡,存在着一定的死边死角,如对农民工、社会闲散青少年、困难企业及其下岗职工等对象的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工作手段和形式还显不足,创新不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四是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机制、监督激励机制、保障机制等需要进一步完善。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二、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今后五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时期。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顺利实施全省"十一五"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有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和谐*,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指导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和制度上形成更为有力的保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所蕴涵的坚持以人为本、追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五个统筹"等原则要求,需要通过法制建设来保障、来促进。普法依法治理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

(二)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内在要求。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必须靠正确的指导思想来统领,也需要靠完备的法制来保障。我省"十一五"规划提出了我省今后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方针、奋斗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并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其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对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依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和问题,最大程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构建和谐社会一个很重要的前提,就是要妥善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良好的法律素质,正确的法制观念,对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保证社会有序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只有不断增强公民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才能提高各级政府和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才能提高公民通过法定程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才能不断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现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基础。在法制宣传教育基础上开展的依法治理,是亿万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管理公共事务、经济事务和社会事务的创造性法治实践活动,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依法治国的生动实践。因此,要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夯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

(五)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努力营造法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途径。在当前各种思想文化相互影响、思想观念日趋多样、人们的道德价值观念日趋多元的情况下,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社会主义的价值信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良知渗透到法律规范中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准和全社会的文明程度。

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全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

三、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全面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

根据中发[*]7号文件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精神,省委、省政府批转了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这一规划是我省深入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工作大局,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全面实施。

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和所要达到的主要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要求的地方性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司法公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行行政许可、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保护公民权利和制约公共权力滥用的监督机制;继续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强化宪法和法律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地位,使全体公民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树立法治理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全社会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使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要顺利实施"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五大活动",努力实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1、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根本性工作,也是"五五"普法的首要任务。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贯彻实施宪法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学习贯彻宪法的热潮,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要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基本内容,努力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宪法意识。

2、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广泛深入地学习宣传法律法规,培养全体公民自觉遵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保障和促进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也是"五五"普法的重要任务。要认真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健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3、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通过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强化法律学习,提高法律素质,普治并举,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国进程。要认真总结多年来依法治市、依法治县(市、区)的成功经验,全面开展地方和行业依法治理,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市(州)、依法治县(市、区)工作。开展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做好试点工作,适时进行经验交流和评选表彰,促进依法治理不断深入。要努力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管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夯实法治国家的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要围绕平安建设、和谐区域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促进依法治理全面开展;要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要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进一步提高执法和管理水平;要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加强法治化管理和监督,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要充分发挥律师顾问团的作用,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当好参谋。

4、广泛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拓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的新领域。按照全国普法办的工作部署,要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适应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广泛开展以"一学三讲"即"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融入机关、单位工作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

5、积极配合开展道德教育活动,努力实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的有机结合。要认真研究和把握人们思想行为的规律和特点,既要加强法制教育,注重法治实践,发挥好法律对人们行为的强制规范作用;又要加强道德教育,注重道德实践,发挥好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教育引导功能。在开展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中,应积极引导公民牢固树立、认真践行总书记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提高道德觉悟,提高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要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引导全社会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二)着力突出"五大重点",大力加强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1、突出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学习借鉴全国各兄弟省市,特别是重庆市的先进典型经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各项制度,重点落实好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办公会议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掌握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能力的考核,并作为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把法制教育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的培训计划,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2、突出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在广大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牢固树立法治观念,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要加强廉政法纪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要把公务员学法作为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业务建设的重要方面,实现公务员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要加强对公务员的法制培训,把公务员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作为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3、突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强化学校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主渠道作用,继续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推进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实现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化。创新青少年法制教育形式,积极开辟第二课堂,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主题活动。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格局,优化青少年法制教育环境。

4、突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密切联系我省企业实际,制定培训计划,分期分批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制培训。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企业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责任制,扎实推进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活动,全面提高企业干部职工的诚实守法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促进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

5、突出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立足农村、面向农民,广泛开展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依法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了解和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决矛盾纠纷的法律途径和法律常识。要重点加强对农村"两委"干部和基层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和为农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对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

(三)认真采取"五大措施",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1、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要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重视和支持,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办事机构,要主动加强与党委宣传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的工作职能。同时,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形成统一规划部署、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2、建立健全有关制度,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把经实践检验过的成功经验做法上升为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五五"普法依法治省工作期间,要重点建立完善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报告制度以及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检查督促制度和经费保障制度,研究制定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标准及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地方法制宣传教育的立法工作,加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制化建设,同时为推动国家法制宣传立法工作积累经验。

3、创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式,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认真总结二十多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和十年依法治省工作的宝贵经验,在继承一切有效传统形式的同时,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一是要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积极作用。切实强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社会责任,大力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工作的渗透力。二是要善于发挥法制文艺的教育功能。积极组织创作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社会效果好、深受群众欢迎的法制文艺作品,组织全省法制文艺作品评比,推出一批法制文艺精品,更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文化需求。三是要加强各类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努力增加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逐步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阵地网络,为群众提供方便的学法场所和快捷的公益性法律信息服务。

4、加强理论研究,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水平。要围绕工作中的一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了解和掌握人民群众对法律的需求,把群众的需求作为改进和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动力。通过深入调查,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地位、作用,研究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研究二十年来法制宣传教育和十年依法治理工作的经验和发展规律,研究各种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要求,研究工作的新形式、新载体等,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提供理论基础。同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善于发现和培育各类典型,引领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5、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一是针对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在加强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社会各方面的努力,促进各类学校依法办学,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纠正乱收费现象。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推进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二是针对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加强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的同时,围绕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提高医院法治化管理水平,规范医院及其工作人员的医疗行为,引导患者依法维权,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逐步开展"依法治理示范医院"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医院依法管理。

四、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启动我省"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启动之年。认真做好启动工作,对于全面完成"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至关重要。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今年各市、州、县、乡"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面必须达到100%,现在还剩下两个月的时间,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加强对启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认真部署,抓紧工作,确保"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启动。

(一)认真制定实施规划。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批转的"五五"规划的要求,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出具体的实施规划。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广泛征求意见,增强实施规划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要抓紧做好启动工作的各项准备,开好启动大会,保证开好局,起好步。

(二)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宣传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到该项工作中。要充分利用网络等新的大众传媒开展"五五"普法教育。要办好有关法制宣传网站,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进一步提高报刊、广播、电视法制节目、法制栏目的质量,增强可读性、可视性。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期间,全省将集中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大规模的宣传发动,各地、各部门要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努力把宣传日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

(三)培训骨干,充实队伍。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规划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培训"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骨干,进一步充实工作队伍。要加强专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编制问题,配齐、配强法制宣传干部。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法制宣传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加强兼职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挑选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法学专家学者,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队伍;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鼓励法律从业者和法律院校(系)师生积极加入志愿者队伍。要调动一切积极力量,拓宽社会参与途径,引导人才、智力和资金等资源投入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来。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良好条件,不断提高这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形成各方面踊跃参与法制宣传教育的生动局面。

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3篇

我代表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我区实施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的“*”普法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各时期的中心工作,以构建平安和谐*为目标,努力探索普法新思路、新方法。两年来,各街道、各部门积极履行职责,认准目标、立足基层、面向群众、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创新形式,认真做好“*”普法的各项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普法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

(一)夯实基础,强化普法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在“*”普法规划实施初期,区政府及时健全、完善了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为区普法办配置了专职工作人员,做到分工明确,人员到位;各街道、各部门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普法机构,制定了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落实普法专兼职人员,保障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加强指导,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区政府通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规划》明确了今后五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对教育对象和要求、工作步骤和安排、组织领导和保障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有力推动了“*”普法工作在我区的全面开展。在此基础上,区政府每年均印发普法工作要点,明确本年度的学法计划和普法内容,指导全区各单位有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街道、各部门位把实施“*”普法规划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确保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

3.丰富形式,规范管理,加强阵地建设。一是巩固传统做法,运用橱窗、现场咨询、板报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法制宣传浓厚的舆论氛围。区普法办结合各时期的宣传重点,坚持每月编印一份法制宣传资料,发给基层刊登。坚持每季度对各街道的法制宣传橱窗进行抽查、登记、拍照、评分,年终进行总评。全区现设有法制宣传栏442个,两年来共刊出法制宣传墙报10000余期。二是依托网络,通过*普法网*子网站,快速传递我区的法制工作信息。两年来,市普法网共登载我区信息75篇。三是建立平台,满足不同层次市民学法用法需求,继续开办法律图书室(角),发挥“12348”热线电话的作用,通过为群众解惑释疑、排忧解难普及法律知识。四是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把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

4.加强培训,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开展。近两年来,我区不断强化对普法骨干的培养,举办及组织参加普法骨干培训班4期,参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各街道、务部门采取以会代训和举办法制讲座等形式,培训了一批业务水平较好的法制宣传骨干。此外,全区征订各种普法书籍40000余册,各单位编印法制宣传资料920000余册(份),满足了不同层次普法对象的需要。

5.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普法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年初,区普法办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为契机,在全市率先制订了《*区贯彻实施〈广东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意见》,着重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模式等方面的要求。此外,还制定了《*区法制宣传橱窗(栏)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章制度,健全了干部学法培训、考试和登记制度,把干部学法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促进了我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二)突出重点,推动普法深入开展。

1.抓好领导干部普法,着力提高决策水平。区领导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影响和推动作用,带头参加《物权法》专题学习报告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等各种普法学习和培训活动,带动全区掀起学法高潮。各街道、各部门都建立了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结合起来,领导干部学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普法规划开展两年来我区举办了两期处级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班,参加培训的领导干部达1100余人次。各级领导干部还利用业余时间加强法律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法律意识和依法决策水平。

2.抓好公务员的法制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公职人员法律知识年度考核制度,把《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和《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等与依法行政密切相关的基础性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纳入干部学习计划,不间断地开展培训、轮训,通过以考促学的方式,逐步实现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核工作规范化,为公职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3.强化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意识。作为*市教育强区,我区长期重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它作为普法的基础工程之一,着重抓好以下五项工作。一是抓队伍。作为启动“*”普法的重要举措,我区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中小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为区辖内的102所中小学校配备了115名法制副校长,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抓基地。在全区22个街道司法所设立了“青少年法律咨询辅导站”,突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实践性和实效性,在形式和内容上也有了新的发展。三是抓载体。各中小学校把法律知识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做到“计划、教师、教材、课时”四落实。区普法办深入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校园法制论坛、法律征文比赛以及让服刑劳教青少年现身说法等形式多样、教育针对性强的法制宣传教育,激发学生的学法热情,增强了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2006年,在*市“青春与法同行——*市首届中学生模拟法庭大赛中,培正中学代表我区获得了团体第一名,梅花村街举办了中小学生“法在我身边”征文比赛,这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有效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增强法制观念。四是抓预防。继续推行政执法部门业务骨干兼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制度,协助学校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五是抓整治。区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尤其是容易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文化、娱乐场所进行整治,通过净化学校周边环境,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家庭、社会和学校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

4.积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诚信守法。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学习制度,把学习《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企业经营管理法》等法律列入企业工作的重要内容。区检察院在6家国有企业举办了4次以“如何治理商业贿赂”为主题的专题辅导讲座,着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强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5.创新形式,大力开展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特点,区普法办编印了6000本《务工人员法律知识读本》,发放给区环卫局、区辖各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公司以及各街道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了更好地在外来务工人员群体中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区司法局联合区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举办了全市首次“法系我心中”外来务工人员法律知识竞赛。各街道、各部门也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激发了外来务工人员的学法热情,提高了他们的法律素质。

6.抓好社区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在开展普法进社区活动中,坚持做到“四个一”:即一个法制宣传栏;一堂法制课;一个法律服务咨询站;一个法律图书角。区普法办、全区22个街道及284个社区都建有一个专门的法制宣传栏,按月出刊;22个街道均成立法律服务咨询站,设立了“法制学校”或“法制课堂”,不间断地为居民群众提供服务和上法制教育课;各街道都设置了一个法律图书室(角),摆放法律书籍、杂志,供机关干部、社区工作者及居民阅览。各单位深入社区,通过举办平安和谐社区法制论坛、法制文艺表演、有奖知识问答、图片展览、法制宣传集市等,为广大居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调解民间纠纷,赠送普法资料,讲解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知识,给居民群众带来贴心的法制教育。区普法办还通过举办模拟法庭的形式,援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例,用理论讲法,摆事实说法,真正把“法”送到千家万户,让广大群众知晓法律、提高自身维法维权能力,推动“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活动的开展。

(三)普治并举,法制宣传教育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同步推进。

我区注重把法制宣传教育渗透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之中,凸显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正面作用,积极预防、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普法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机结合,以矿泉街KC有限公司制衣厂560多人的劳资纠纷为切入点,在全区开展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律知识巡展,同时综合运用调处、法律援助及诉讼手段,有效解决了纠纷。二是把每一次矛盾纠纷的调解现场当作法制宣传的课堂,做到调处一宗,教育一片。三是针对容易在敏感时期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重点纠纷,对当事人进行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让居民群众了解应遵循的法律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在开展安置帮教刑释解教人员、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工作中,结合帮教对象和受援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寓教育于服务之中,取得很好的效果。

(四)丰富、创新宣传手段,宣传实践协调并进。

一是利用人民调解宣传月、综治宣传月、国际禁毒日、纪律教育月、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举办各类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今年12月4日,我区与省、市有关部门在英雄广场联合举办了*地区“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大型宣传活动,邀请了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刘玉浦等省、市领导参加。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路瓯同志在现场向市领导递交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普法责任达标书》。现场还进行了法制文艺表演及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内容的法律咨询,气氛热烈,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根据各年度应学法律的内容和不同层次的学法对象,分期分批举办各种类型的法律知识讲座、法制论坛,进一步推动广大群众学法、用法、守法。三是开展街头讲法、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有奖知识问答等,寓法制教育于娱乐活动之中,以身说法、以例释法宣传法律知识。四是利用网络媒体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网上竞赛活动和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等,扩大普法教育的覆盖面,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二、主要成效

两年来,全区紧紧围绕“树立法律权威,建设和谐*”的工作目标,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我区学法用法和崇尚法治的氛围越来越浓,被动接受教育的状态逐步改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维权、依法办事逐渐形成风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促进了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的转变。在经济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中,越来越多的领导干部更加注重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决策,更加注重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依法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两年来受理的19件行政复议案的办结情况来看,撤销仅1件,撤销率为5.56%,办案质量在全市属于中上水平,体现了我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较高的依法管理水平和依法行政质量。

二是居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居民群众的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明显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对公平正义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对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近年来,法院受理的民商类案件,以及各类疑难、新类型案件不断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居民群众更懂得运用法律手段、通过合法程序、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通过法治渠道解决矛盾纠纷和问题。请律师、找公证、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经济民事纠纷,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日渐成为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此外,从我区信访的角度观察,来访的居民群众经过沟通交流,多数表示愿意通过法律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纠纷。遇到问题找法、解决纠纷靠法,正逐步成为我区居民新的行为模式。

三是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两年来,普法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使企业、商户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经营意识得到增强,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市场实行有效的整治和监管,形成了良好的经济管理秩序,有力地促进了我区经济的发展。

三、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的看来,我区“*”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是好的,发展是健康的,也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单位和部分居民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和提高。

从现在起到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结束还有三年时间。我们要以*大精神为总揽,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力求在工作理念上有新发展,在指导工作水平上有新提高,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上有新举措,在方式方法上有新探索,在狠抓落实上有新成效。

(一)认真学习贯彻*大精神,深入开展“一学三讲”活动。

同志在党的*大报告中,建设法制社会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我们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把普法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一学三讲”活动,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司法系统干部,要使其真正树立良好的法治意识,在工作中自觉依法行政,促进和带动全区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对社区、企业、单位的广大群众,要采取贴近生活、满足需要的多种宣传教育方式,不断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对青少年,要通过配强法制副校长、保证足够的法制课时、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教育活动,最大限度地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尽可能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三)进一步丰富普法形式。

建设*普法网,及时更新*普法网*子网站内容,通过普法网站普及法律知识,区公职人员的普法考试力争在*普法网建成后通过普法网站“试题库”随机选题进行。

(四)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进一步健全普法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评估机制,把执法情况、社会稳定情况等内容纳入评估体系,提高评估工作的实效性,保证普法工作取得应有成效。

(五)强化配合,形成普法宣传的合力。

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4篇

20*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任务,根据《20*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要求,以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于提高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着力于营造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抓住重点、细化分类、扩大效果,认真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报告精神,大力宣传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原原本本地学习十七大报告,重点学习有关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内容,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找准加强和改进整体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十七大各项要求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着眼大局,以解决民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围绕完善民主制度、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工作,注重在领导干部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注重在广大市民中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广泛宣传改革开放30年以来民主法治建设的成就。围绕改革开放30周年这一主题,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安排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系列活动。结合现行宪法的历次修订,加强宪法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和广大公民的宪法观念;进一步准确把握市民法律素质,认真做好市民法律素质评估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烘托气氛,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二、抓住重点,统筹兼顾,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各项工作

(三)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活动。继续完善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重点在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重视案例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法治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与解答,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年内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法制讲座不少于两次,各区县、各市级委办局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制研修班。启动“双百”工程,即:100名“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100名“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评选工作,通过评选,树立典型,总结经验并推广至全市。建设和完善“干部学法网”,丰富在线学习课程,完善考核办法,进一步夯实公务员学法用法的阵地。

(四)重点推进“法律进学校”活动。积极配合市科教党委、市教委,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以增强引导性、参与性和趣味性为重点,推进法制教育进课堂。加强学校章程建设,研究制定市和区县二级“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评比标准和办法。以“依法办学、以德立校”为主题,组织开展对学校领导和法制课教师的法制培训,推动学校法制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配合司法部办好全国大中学生学法用法演讲赛。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组织举办法制教育观摩课、法制课教案征集评比、法制学科教研活动等,加强学科建设。充分利用法院、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等,进一步拓展青少年课外活动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体验性活动,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体系。

(五)突出做好“法律进企业”工作。以推进依法诚信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重点,大力开展《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活动,把握正确导向,通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的水平和能力,帮助企业职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发挥讲师团资源优势,定期进企业开展法律培训。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分别召开市有关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有关方面的座谈会,认真探索“法律进企业”活动的有效抓手,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年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法律进企业”现场推进会,并探索开展“守法经营示范企业”的创建活动。

(六)继续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活动。以加强公民意识教育为重点,全市每个街道、镇举办三次以上的专题法制讲座或法制文艺演出活动,提高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上半年内,明确“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评选标准,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和“民主法治小区”的创建和评估验收工作。积极开展“法律下乡”活动,以《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基层农村民主法制教育活动,组织法律工作者进村入户,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规,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采取各类有效措施将“法律下乡”活动引向深入。继续做好第四届“梅陇杯”法制故事征集评比活动。

(七)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市总工会、市文明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办好“学法律、知荣辱、讲文明、促和谐”等各种针对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春运等进城务工人员大量流动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劳动合同法》和《就业促进法》的宣传,增强进城务工人员对法律法规的了解,培育他们自觉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三、总结经验,梳理思路,集中开展“五五”普法中期检查

(八)认真开展自我检查工作。按照市“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在下半年组织“五五”普法中期检查。各区县、各单位要把迎接全市检查与自我检查有机结合在一起,主动与区县人大共同开展普法评估验收工作。要对照全国和本市的“五五”普法规划以及“法律六进”的文件,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学法用法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总结,整理工作体系和各项机制,总结之前的成功经验,查找遗漏和不足,制定措施并及时改进。通过系统自查,切实提高各区县、各单位普法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九)积极组织做好中期检查各项准备工作。市法宣办将适时邀请市级和区县人大代表到各区县和各单位,对“五五”普法以来所开展的具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和评估,主要检查基础工作机制、五类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法律六进”的实施落实情况、法制宣传教育的阵地建设状况以及相关台帐资料。举办回顾小结座谈会,梳理成功的做法,同时找出不足之处,为今后提供经验支持,以确保“五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四、弘扬法治,营造氛围,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十)深入推进20*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系列宣传活动。结合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大力宣传知识产权法、体育法、公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各区县、各单位至少举办一次大型宣传活动,使市民学习了解与奥运、世博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积极参与和自觉配合两会的成功举办以及期间的城市运行和管理,为迎接奥运会和世博会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十一)继续做好“推进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与有关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和专项主题活动紧密关联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以及其他重要节点,如《反垄断法》、《企业所得税法》的施行、“3.8”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5.25”交通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等,举办一次以上主题鲜明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

(十二)围绕12月4日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本市第二十届宪法宣传周,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区县、各单位要把宪法宣传周作为工作的重要环节和展示窗口,提前规划,精心设计,突出主题,结合运用生动材料,采取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开展至少一次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市民的宪法意识和民主意识,在全社会掀起学法守法用法的高潮。

五、拓展渠道,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继续发挥好各区县、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作用,建立相关责任制和考核措施,明确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要求,确保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对各区县、各大口的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方法以及法宣骨干和联络员例会制度,加强多方面、多渠道的沟通和协作,整合有效资源,完善整体工作网络,在社会中实现普法的全覆盖。

(十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对基层法宣干部的教育培训,注重培养服务大局需要、为民解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宣骨干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大力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文化。完善基层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力争全市各个区县都有一支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形成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逐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总体力量。

法制宣传教育范文第5篇

一、立足于服务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于服务我市全力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这一中心工作,积极开展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对宏观调控、土地经营流转、涉外贸易、对外交流、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为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

2、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继续加强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群众生产生活、民族团结进步等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注重法制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弘扬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3、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整合司法行政及社会各部门力量,把法律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4、继续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实效性。在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同时,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流动人口、城市务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在押服刑人员、劳教人员和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未成年子女以及有违法乱纪行为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增强实效性。

5、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积极引导具有服务职能的窗口单位,重点是在公园、车站、机场、商场、港口等公众服务性强的管理单位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赠送法律书籍、加强单位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以及开展“依法办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等措施,做到有计划、有资料(读物)、有教师,有场所,有考核制度,扎实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

6、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海南国际旅游旅游岛建设为契机,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以及各类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专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精心策划好第十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二、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7、动员部署。结合省的部署,制定印发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明确检查验收工作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各区、各部门要及时向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汇报,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认真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上半年,市里将举办一期全市“五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对“五五”普法验收内容及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8、开展自查。各区、各部门要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全面自查自评“五五”普法规划、决议的实施情况,重点自查“法律六进”活动情况,并将自查情况报市法宣办。针对自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要及时进行整改并抓好落实,确保“五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

9、组织检查。各区、各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基础上,市法宣办将从市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市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验收组到各区、各部门进行检查。与此同时,积极邀请市人大、政协有关领导、代表和委员参加我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专项调研工作,加强对普法工作的检查指导。

10、认真做好迎接全省检查验收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五”普法的总结汇报、档案资料整理、示范点的确定等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普法成果,迎接全省的检查验收。

11、评比表彰。认真总结、推广“五五”普法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三、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宣传展示活动

12、突出宣传重点。立足于展示我市“五五”普法成果,重点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和制定“六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3、充分发挥新闻媒介的宣传优势。各级法宣部门要统筹全局,精心策划,加强沟通协调,调动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介的作用。各区、各部门要积极与宣传部门、新闻单位加强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新闻线索和宣传素材,通过开辟专访、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节(剧)目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向社会展示法制宣传成果,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影响面。

14、加强活动策划。各市县、各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确定宣传重点,细化宣传措施,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四、认真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制定工作

15、着手开展“六五”普法理论研究工作。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的起草设计课题,认真总结我市普法二十多年来的经验,特别是“五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经验,通过组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听取专家学者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论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六五’普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这一主题,开展普法工作理论调研,形成一批优秀研究成果,为“六五”普法规划的制定提供理论基础。

16、做好“六五”普法规划的研究起草工作。力求新的五年普法规划有新思路、新要求、新举措、新发展。

五、注重法治实践,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建设

17、认真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区”创建活动。着眼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按照省法宣办的统一部署,围绕我市法治建设的大局和重点,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找准创建活动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大力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18、认真开展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上半年,市法宣办将对全市法治城市(区)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摸底,对全面开展法治城市(区)创建活动,且达到《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考核指导标准(试行)》的城市(区),在严格考核把关的基础上向省法宣办推荐申报我市“全国法治城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候选名单。

19、继续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紧密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加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适时召开全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做好第三批“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的评选表彰工作,努力形成适应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基层法治特色。

六、夯实基础,进一步推动普法教育队伍和阵地建设

20、强化法宣工作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相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联席会议,充分发挥法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职能作用,主动协调沟通,密切配合,确保法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