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制意识教学

法制意识教学范文精选

法制意识教学

法制意识教学范文第1篇

一、培养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

学生的法律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而是学习和自觉培养的结果。因此在历史教学过程中,要结合教材有关内容,有意识地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教育。中学历史教材中出现了一些重要的法律文献,如《罗马法》、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1787年宪法、拿破仑《法典》、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德意志帝国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宪法等,这些法律文献包含着许多重要的法律原则,如民事责任、契约、继承制度、婚姻制度、律师制度、财产制度、诚实守信、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等。通过对这些法律原则的了解,可以丰富历史课堂,拓宽学生的历史知识面,使学生得到正确的法律意识教育,在潜移默化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如在探究现代中国的宪政历程时,对“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可以先请学生根据所学知识谈谈自己的理解,(学生在初中已学过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等),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和教育学生树立起遵守宪法的观念。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1982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进一步开展全面立法工作提供了基本的原则。此后,依据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通过了一系列法律,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我国的法制建设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通过这一内容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树立起人人必须尊重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观念,为推动我国的法制化进程作出自己的贡献。在学习《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时,可以结合中国的相关法律,通过简要介绍的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的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等简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继承顺序、遗嘱继承、遗赠等常识性内容。在学习古代中国的发明和发现、中外的文学与艺术时,可以向学生简要介绍知识产权的相关内容,强化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强调学生创作的独立性,要懂得尊重他人的智力劳动成果,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同样,对于自己的作品(智力劳动成果)被他人非法使用时,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学习新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历程时,学生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探究可以得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探究,可以理解它推进了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特别是创自吉林省的“海选”制度,透明度高,每个选民都可以自主表达自己的意愿,充分体现了直接选举的本质特点。

二、以刑法为切入点,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教育学生远离犯罪

法制意识教学范文第2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法律意识;法制教育;对策

高职院校担负着为社会各个行业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有技术、有素质的高技能专业人才的重任,随着依法治国的号召,对高职院校学生的法制意识也有了新的要求。但面对当代有思想、有个性的九零后大学生,高职院校的法制教育存在一定程度的观念落后、内容狭窄、方法无效的问题,现代社会需要的是懂法的专业人才,因此高职院校要结合办学特色,进行法制教育改革,全面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法律素养。

一、高职院校加强学生法律意识和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一)和谐社会发展的需要

大学校园是社会的缩影,而和谐校园是和谐社会的写照。面对每年大学生违法犯罪现象的频频发生,校园和谐令人担忧,同时高职院校学生毕业后要走向社会,社会的和谐状况也令人堪忧,而高职院校学生缺乏参加社会活动的经验,就业以后面对的劳动纠纷会越来越多,如果不能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就不能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同时对社会或者就业单位产生不良影响,影响就业单位的发展,因此在高职院校期间必须注重学生培养法律意识、增强法制教育,创造良好的法制社会,以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满足法制社会的要求。

(二)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高职院校的职责一方面是为社会培养专业的技术人才,另一方面是要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而综合素质包括心理、政治、道德、法律等多方面的完善和发展。其中法律素质是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学生利用法律意识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切身利益,也可以保护他人的利益,法律素质的提升是评价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重要指标。

(三)可以有效预防大学生违法犯罪

近几年爆出的“XX学院杀人案”、“投毒案”、“盗窃案”,严重扰乱了校园秩序和社会安定,同时给学生带来心理恐惧和不良影响,抑制大学生犯罪行为急需解决,增强学校法制教育刻不容缓。通过采取高效、有力的法制教育措施,帮助学生树立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学生理智、正确的借助法律保护自己,避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校园的和谐安定[1]。

(四)促进学校就业指导课程的改革创新

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作为大学生一门必修公共课,主要关注理论上的规划和如何制作就业材料、如何把握就业技巧,教授方式也以单一的、传统的灌输式为主,主要有学校的辅导员、班主任或就业部门的老师担任,如果在这门课上贯穿法律知识,老师、教授方式、教学内容都会发生变革,帮助学校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

虽然高职院校加大了法律基础教育,但是学生的法律意识相对还比较薄弱,法律素质普遍较低,无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校不重视法律素质的培养

大多数高职院校对非法律专业的学生只开一门法律公共课,每周两个课时,并将其归入思想教育课,授课教师大多数是本校的其他专业的老师,缺乏专业性,法律课程本身知识点比较多,内容枯燥,讲课方式仍以传统的满堂灌为主,教师只是一味的赶课程,提不起学生的学习兴趣,现在大多数高职院校有的教材都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生对公共课不重视,以应付考试为主,因此不能真正掌握法律知识,为自己所用,影响了高校法制教育的效果。

(二)学生功利心强,不重视法制教育

高职院校学生只关心专业课的学习和积累,或者对自己有直接利益的课程,而忽略了其他课程的学习和其他素质、知识的积累。即使关心法律,也只关注眼前的问题,与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系,通过对学生的法律知识调查发现,89.5%的学生比较关注民法,只有9.5%的学生度过宪法,虽然学生们了解过法律知识,但水平相对太低,表现出较强的功利性和实用性[2]。

(三)缺乏对法律的相信度

越来越多的社会事件让学生觉得即使合法权益遭到侵犯,也可以通过走后门、拉关系来解决,在“当你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的时候,你会用什么办法来解决”的调查表明:47.5%的学生选择“私了”、“差不多就行”、“忍让”,37%的学生认为权利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面对“你相信法院会做出公平判决吗?”的调查时,只有21.5%的学生相信,由此可知,学生对法律的公平、公正缺乏信心[3]。主要原因在于传统的封建帝制的影响,认为权利至高无上或者说认为以德治天下,只要提高道德规范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问题,再加上社会频繁的负面事件,执法不严、有法不依的现象让学生对法律失去信心。

(四)理论与实践脱节

高职院校杜宇法律知识的传授跟其他理论课程一样,虽然传授了基本的法律术语、条文及原理,当只停留在理论课程上,对于实践性和跟学生自身专业相符的法律知识涉及甚少,学生都知道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自己或至亲好友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48.7%的学生选择利己,29.3%的学生需要认真考虑,数据反映出了高职院校学生思想上法律缺失,受“拜金主义”、“个人主义”影响较大,容易在利益面前迷惑自己。

三、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薄弱的原因

(一)学校的教育状况和就业压力

高职院校旨在培养高专业、高技能的人才,比较注重技能的培养,考核方式以考试为主,学生的主要精力和时间都在专业课上,而高职学生的就业压力相对比较大,学生要不断考取各种各样的证书来为就业做准备,因此学生接受知识的第一要素在于是否实用,而法律知识作为公共基础课,既不用参加严格的考试,又不用记忆,只是为了修到学分,因此学生上课不认真听讲,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无法掌握,更不能要求自身法律意识的培养了。

(二)高职院校法律教育不完善

教育部规定:法律基础课是三年制高职院校的必须课,但都依附于德育教育,学时较短,只作为考查课,学生和老师都是为了应付,而高职院校的学生年龄大多在20岁左右,心理不够成熟,正在建立人生观和世界观,此时心理脆弱,易冲动,社会比校园复杂,所以遇到事情不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四、提高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

(一)加强高职院校法律课程的建设

1.改变教学内容

改变课堂教学的形式和内容,有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学校借助《法律基础》加强学生的法制教育,与思想教育独立,既要传授给学生法律知识,又要帮助学生培养法律信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突出重点,多展示案例,让学生透过现象了解法理,让学生真正明白,并且教师在讲授过程中要联合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思想,提高学生对法律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使学生从内心深处学懂法律知识。

2.改变教学方法

教师应改变现有的满堂灌的教育方式,以学生为主体,抓住学生的学习兴趣,多采用案例教学,注重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将理论与实践相互结合,组织学生进行讨论分析,借助多媒体教学,挑选解释的教学视频,比如《今日说法》等普法栏目,让学生了解最典型的、该发生的案件并指导如何运用法律来解决,同时可以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活动,如角色扮演,学校提供模拟法庭,学生可模拟原告、被告、律师、证人等,让学生掌握法律的实用性,增强学生的积极性,提高课堂效率[4]。

(二)学校要“依法治校”,增强学生的法律信心

高职院校是大部分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的最后一个知识殿堂,因此良好的学校法制氛围是培养学生法律意识最大的影响。学校应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违法乱纪或不良事件时有法可依,坚决杜绝包庇纵容、走关系、走后门的现象,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司法的公信力,每一个司法案件都能秉公处理,合理合法的诉求后可以有合理合法的结果,帮助学生树立起法律的权威[5]。其次学校在日常的管理中也要依法办事,学校管理制度与宪法等法律相适宜,尊重学生隐私、主权,尊重学生的民主权利,适当允许学生参与教学评价、课程评价等,增加学生对学校的信任和对法律的信仰。

(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高职院校管理者可充分把握学生的性格特点,借助各大节日、纪念日、法律颁布日,集中开展法律知识的宣传,如:12.4国家宪法日,学校相关组织可开展宪法宣传、知识竞赛、播放宣传视频,让学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9月第三个周六为全民国防教育日,学校可开展国家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鼓励学生开展辩论、演讲,宣传国家的相关法律,提高学生法律意识。

(四)改变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定位

和谐社会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而法律是公共权威,能够稳定社会规范,严密社会制度,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较高的法律素养是对现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高职院校培养核心是“法律素质”,因此高校应当将法制教育作为育人事业开展,注重学生法律技能的构建,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培养一批推动社会文明、促进社会和谐的搞法律素养的人才。

(五)注重网络法制教育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第四媒体”,大学生几乎人手一台电脑和手机,据调查大学生每天上网时间超过五小时,因此网络法制教育也是高职院校加强法制教育的新任务。网络教育内容丰富多彩、渗透性强、共享性号,因此教育者要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技术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学生的法制教育。

五、结语

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改革现在的教育方式和认识偏差,提高高职学生法律素养,使其知法、守法、懂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适应社会的需要,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的要求。

[参考文献]

[1]武莉.高职院校法制教育的有效性研究[J].佳木斯教育学院学报,2013,11:250-251.

[2]任皞,张萍.高职院校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分析及对策探讨———以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学生为例[J].职业,2016,14:109-110.

[3]梁凯昕.高职法制教育现状及新途径探索[J].成功(教育),2013,11:240-241.

[4]莫丽萍.提升高职院校法制教育有效性的途径[J].学习月刊,2012,24:65.

法制意识教学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学生;临床教学;法律知识教育

随着医疗领域改革不断深入,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人员管理等方面发生变化,医疗领域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一大批医务人员被查处。新的法律法规陆续出台,打击医闹力度逐渐加大,医患关系出现新变化。在新形势下,医疗工作逐渐暴露出许多新问题、新风险。医学教育目标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医疗领域人才,临床医学教学对象是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其以后面对的是繁重的诊疗工作,需要直面患者和家属,有时还要跟医疗药品器械经营者打交道,需要处理纷繁复杂的问题。临床医务工作者必须树立法律意识,掌握相应法律知识,以应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规避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因此,在临床医学教学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很有必要。

1医疗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风险

医疗实践中常见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刑事法律风险,涉及职务犯罪和医疗工作中的犯罪,罪名有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医疗事故罪、非法行医罪等;二是行政法律风险,主要是指在诊疗工作中违反行政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三是民事法律风险,主要涉及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即使医务人员在医疗实践中会面临各种法律风险,但我国临床医学教学仍重视医学知识和技能教学,忽视法律知识传授,导致医学生法律知识、素养与岗位需求严重不匹配,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问题[1]。

2加强法律知识教育的意义和作用

2.1培养底线思维,预防职务犯罪

当谈到涉及临床医学的法律知识时,大多数医务工作者可能想到的是处理医患关系、维护合法权益方面内容,但笔者想强调的是,在临床医学教学中要加强法律底线思维培养,预防利用职务职业便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论你的医疗技术有多高,无论你处理问题的能力有多强,当你身陷囹圄时,都无法施展。这是廉洁从医的必然要求,也是医务工作者的从业前提。职务犯罪主要涉及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个罪名,主要表现形式为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采购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销售方财物,或者非法收受销售方财物,为销售方谋取利益。在临床医学教学中,加强职务犯罪相关法律知识教育,可以让医学生在学习阶段就树立廉洁从医意识,对法律知敬畏,培养法律底线思维,在以后的从医道路上自觉抵制诱惑,预防职务犯罪行为。

2.2规范医疗行为,规避法律风险

2.2.1依法执业,规范行医

在规范医疗活动方面,我国有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法律方面,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多部法律,在具体法规方面,既有行政法规,又有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在临床医学教学阶段加强法律法规方面教学,一方面,丰富学生法律知识,使其在执业前就树立依法执业观念,规范各类执业行为,明确何为可为、何为不可为以及如何为;另一方面,可以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生涩的法律法规条文与鲜活生动的医疗活动对应起来,这也是与其他教学相比临床医学教学特有的优势[2]。

2.2.2树立责任意识,明确归责原则

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与其他损害赔偿案件相比,最大的不同在于归责原则,一般的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在提出主张的一方,而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的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举证责任倒置,由医院证明自己没有责任。法律这样规定的原因是患者缺乏对医学知识的基本了解,在法律关系中处于弱势,如果适用一般过错责任原则,会导致患者受害人处于十分不利的地位。因此,医疗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医疗损害赔偿中过错推定责任原则的适用,对医院和医生在医疗活动中的诊疗行为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求其在诊疗过程中详细记录诊疗的各个环节,完善病历、病程等记录。一旦发生医疗损害情况,要拿出证据证明损害结果与医疗单位的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应推定医院有过错,从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2.3注意界限,拒绝违法违规行为

医生这个职业在医疗活动中会接触各种各样的人,包括患者、家属、同事和医药代表等,在诊疗活动中难免遇到领导、同事、朋友等请求帮忙的情况,在处理各种关系过程中要注意情与法的界限。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有利于医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原则,正确应对各种状况。例如,没有取得相应资格时,拒绝从事需要特定执业资格的工作;参加培训、会议时,拒绝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厂商人员提供的赞助;拒绝因为同情患者而满足患者或家属的无理要求等。

2.3增强权利意识,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于医务工作者,一方面,法律规定了其各种义务;另一方面,法律也对确保医务工作者正常履职,维护医务工作者各项合法权益做出了规定。加强临床医学教学中的法律教育,有利于增强医学生权利意识,使其在以后的医务工作中能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日常医务工作中侵犯医生合法权益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来自患者和家属,另一种来自行政管理部门与医院。近年来,由于医疗资源紧张、医疗纠纷等原因造成的医患矛盾日益突出,患者及其家属打砸医院、殴打医务人员的事件时有发生,医生被谩骂、威胁的事件屡见不鲜。在遭遇这种情况时,医务工作者一定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能一味隐忍退让,遇到医闹、打人、侮辱等情况时一定要及时报警,若遭到人身、财产损害,要主张损害赔偿。医务工作者要明确自己在执业过程中享有的权利,比如处方权、知情权、处置权、休息休假权、劳动报酬权等,当行政管理部门或医院做出的决定侵害自身权益时,要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如何加强法律知识教育

临床医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综合学科,在临床医学教学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要适应临床教学需求,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法治教育首先要加强理念教育,使医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培养基本的法治思维。教师要系统地传授法律知识,培养医学生法制意识[3],使其在以后的执业过程中,遇事先想到依法处理,遇到权益遭到侵害时选择依法维权。二是深入学习法律知识。结合临床医疗实践需求,将医疗活动中可能用到的法律知识引入临床教学。一方面,让医学生学习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知识,形成基本的法律知识框架;另一方面,让医学生深入学习医疗领域的法律法规,掌握具体规范和规定。三是进行案例警示教育。案例教学法在临床医学教学中比较常见,法律知识教育中也可以运用案例警示教育方法,选取具有目的性、客观性、借鉴性的警示案例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总结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引以为戒,以免重蹈覆辙[4]。在临床医学教学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既可以促进医学生今后依法执业,规范行医,提升整个医疗领域的规范化水平,又可以增强医学生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权利意识,为其以后执业奠定扎实的法律基础。因此,在临床医学教学中加强法律知识教育意义重大,很有必要。

参考文献:

[1]高丽萍,李晓堰.医学教育临床实践法律风险防范思考[J].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学报,2013,22(6):50-52.

[2]李喜,范利国,姬翠梅.医学专业学生法律素质培养研究[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2011(25):100-103.

[3]许争昱.医学生法制教育必要性思考[J].教育界,2016(18):15-17.

法制意识教学范文第4篇

心理学认为:激发是使个体在某种内部和外部刺激的影响下,始终维持兴奋状态的心理过程。质疑即提出疑难问题。激发学生质疑可以集中学生注意力,提高学习兴趣;可以启发思维、发展智力;可以反馈评价,调控教师的教学;也可以引导学生的思考方向,扩大思维广度,提高思维层次,但更重要的在于可以让学生学会如何学习,如何思考。正如教育家克莱·P·贝德福特所说:"你一天可以为学生上一课。但是如果你用激发好奇心教他学习,他终生都会不断地学习"。作为中学化学教师,不仅要激发和维持学生的好奇心,也要引导学生善于发现问题,不断提出问题,教师更要认真地解决学生所提出的问题。那么,中学化学教师在教学中究竟应当怎样去培养和激发学生质疑的技能呢?

首先,教师应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养成经常设疑的习惯。其一,应在教学过程的最佳处设疑。因为适当的目标设置能够唤起对象的多种需要如成就需要等并促使对象激发相应的动机。选择好的设疑时机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效果,及时反馈学生信息。教学的最佳处可以是以下几种情况:即当学生的思想囿于一个小天地无法"突围"时;当学生疑惑不解,厌倦困顿时;当学生各执己见,莫衷一是时;当学生受旧知识影响无法顺利实现知识迁移时。例如在讲授氢氧化铝的两性知识时,教师可以先演示Al(OH)3分别和HCl、NaOH反应的实验,然后设疑:为什么Al(OH)3既能和盐酸反应又能和氢氧化钠反应生成盐和水呢?氢氧化钠究竟是酸还是碱呢?接下来可以让学生自己阅读教材去解决问题。这样,学生的兴趣能较好地得到激发,并促使学生去认真地研读教材。其二,应在重点、难点处设疑。教学内容能否成功地传授给学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对本节内容重点、难点的把握。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往往在备课时就非常注意对重点、难点教学方法的选择,而在重点、难点的教学上恰当的设疑则能起到事半功倍之效。当然,教师此时所提的问题也应当是经过周密考虑并能被学生充分理解的。例如,《摩尔》一节的教学重点之一是"物质的量"这一概念,教师可以在讲授了物质的量这一概念后提出如下问题让学生思考:物质的量和物质的质量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又如"电子云"的教学是《核外电子运动状态》一节中的一个难点,学生往往难以理解,教师应在此不断对学生提出问题,耐心讲解问题,以加深学生的印象。对教材中重点、难点问题的释疑,教师可以充分运用启发诱导的方式进行:可以从联系旧知识入手进行启发;可以增设同类,对比启发;可以指导读书,让学生进一步深入思考;也可以从直观进行启发;同时,仔细把握教材内在逻辑关系,逐步提问引导也是重要的一环。教学实践已充分证明,启发诱导的教学方法可以有效激活学生思维,发展学生智力。其三,应在关键处设疑。众所周知,中学化学教学中注意提高四十五分钟的课堂效率是极为重要的,在关键处设疑不仅能起到对教学内容的承上启下的作用,而且能激发并维持学生良好的学习状态。重点、难点是关键处,内容与内容之间的过渡是关键处,一节课上学生最疲劳时也是关键处,由于学习内容的抽象性而使学生感到乏味时更是关键处,教师应该在教学过程中用自己敏锐的眼光捕捉学生心灵的信息,巧妙设疑、及时设疑,能有效地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并在质疑中提高学生分析问题、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四,教师在设疑时应注意恰当地组织问题,人为增加问题的不一致性,从而起到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的作用。

其次,教师应鼓励学生主动质疑。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注意设疑,其另一作用在于让学生学会质疑。"给人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充分肯定学生所提出的问题并耐心予以解答,并应以不同的方式肯定并鼓励学生质疑,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因为学生是否具有适宜的充分的自信,是影响其活动积极性和效果的必要条件。教师应在教学中强化学生的提问意识,这也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要教给学生发现问题的方法,应引导学生特别注意对关键词的理解。具体来说,就是在讲解新课时要鼓励学生敢于追问;在知识的上下联系比较中要敢于反应;在总结知识时还要不断追问。例如在讲授硝酸的实验室制法时,可以让学生思考可否用NaCl和浓硫酸共热的方法制硝酸,这不仅可以加深学生对硝酸制法和性质的理解,同时也复习了浓硫酸的性质。在教学中对于不同视角的问题应引导学生善于用不同的方式给于解决。主要有因果法、反问法、推广法、比较法、极端法、转化法、推理验证法、变化法等等。

教师激发学生质疑的另一途径便是善于逼着学生提问题,有经验的教师往往经常在课堂上讲解某个学生在课外的提问或是直接鼓励学生自己来讲,并对经常提问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表扬或奖励。例如赞扬问题提的巧妙、提的深刻,或是赠书给某个学生,这些方法都能在其他学生身上引起震动,因为好胜心是每个学生的天性。这样长期坚持,必定会激活学生的思维,从而提高教学效率。

教师为了达到逼学生提问,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中不要把一切问题都讲出来,让学生有问题可提。

2.发现和提出问题要有个过程,切不可心急,欲速则不达。

3.因势利导,逐步克服为提问题而提问题的倾向,使提问更有价值。

心理学研究表明,技能的形成过程是有阶段性的,即有一个由初级阶段到熟练掌握的阶段。学生质疑技能的培养也要遵循这个规律。因此,化学教师在日常教学中一定要重视激发学生质疑技能的培养。马卡连柯曾指出:"一般地说来,教育学是最辨证、最灵活的一种科学,也是最复杂、最多样化的一种科学"。中学化学教师只有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教学方法和理论,才能在处理各种教学问题上游刃有余,从而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参考资料

1.《教学技能》胡淑珍等编湖南师大出版社

法制意识教学范文第5篇

我们知道,教师在课堂上传授知识的时候,依据的就是教材。因此从这个角度说,一本编写的比较出色的教材对于一堂成功的课程来说已经成功一半了。在一定的程度上就已经达到了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就已经为相对成功的教学实践取得了一半的胜利。与此同时我们需要注意到,高职院校的教材和传统意义上经济法的教材是存在很大差异的,这主要体现在经济法的教材在内容的编写上主要包括理论上和实践两大部分。除此之外,又由于每个专业对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有不同的要求,所以这些专业的教材在选择的内容以及课时安排上也有一定的出入。教师在教学中根据不同专业所需法律知识选取不同的体系和内容,对以上内容有增有减,在体系上有所突破。举例子来说,作为会计专业的人来说,在学习专业技能的时候需要帮助他们充分的了解到会计这个专业所需要的权利以及义务。帮助学生在循序渐进的学习过程中对于自己所学的内容掌握的更加牢靠。而相对于此,作为学习营销管理的学生来说,在学习基本的合同法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学会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对于掌握这方面专业知识的人才需求更是急迫。因此,很有必要做好专业类别的分类,因材施教,不断提高教学内容的丰富性,逐渐增强学校的教学实用性。

二、突出重点,努力在课改中做到精读精讲

我们知道作为经济法类的专业来说,他们的专业课在课程的设置上,内容都是比较多的,而且课时衔贯来说也是很紧张的。所以教师在传授任务的时候,需要做到纵览全局,尽量合理的安排好教学的相关内容。总的要求是精心谋篇,提纲挈领。除了上述的相关要求之外,还需要教师在具体的课堂上,安排好教学的内容,依据教学的大纲进行讲解,做好重点和难点的集中讲解。在这个环节上,具体需要做到以下的要求,即应把握大纲突出重点,讲清难点和疑点,并联系实际针对性地就某些问题进行精读精讲,而不宜就整个教材不分重点,逐章逐节系统讲述。例如,对会计专业的学生、税法、公司法、会计法要讲深讲透,精读精讲。对营销专业的学生,合同法,公司法要讲深讲透。

三、采用多媒体等现代化方式教学

伴随着对媒体技术的飞速发展,在各行各业中多媒体技术应用的越来越广发。在这样的影响下,把多媒体技术引入到课堂中来,利用先进的多媒体技术帮助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对于促进课堂的生动有趣、高效互助极为有效。利用多媒体进行教学的时候,可以把多种信息集中在一节课堂上,可以帮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掌握更多的内容。这样可以更好的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四、完善考试考核制度

传统考试考核方式重理论、轻技能的考核方式。在传统的考核方式之下,多数的考试形式都是先采用闭卷的方式对学生的掌握程度进行相应的考核。这种比较压抑的考核方式常常会打击学生的学习兴趣、抑制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久而久之极容易导致学生不专心听老师进行讲解,最后会影响自己的学习成绩。为了有效的避免这个问题的继续出现,对于以往的考试模式进行相应的改革是很有必要的。改革的方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推行教、考分离的考核制度

这样的改革具体内容是指部分教师只需要负责自己上课讲授的内容即可,不涉及到相关的考试。在考试的时候,学生的考试试卷需要由教研室的教师进修同样的命题以及进一步建立相应的试题库。这样在考试的时候可以进行随机的抽取试题。在最后的环节,教研室的教师对学生的考试试卷进行统一的安排处理,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处理分析,最后进一步再此基础上得出相应的结论。

(2)开卷闭卷相结合的教学方法

这样的改革其实是相对于经济法的教学课程的基本概念、教学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知识等教学内容来说的。按照经济法相关教学大纲的要求,这些内容在进行改革时候很有必要,对于内容进行更为精确的掌握。那么最为好用的方法就是闭卷考试的考核方式。用闭卷考试形式较为规范对于经济法课程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的考核,由于闭卷受考试时间、卷面容量等限制,很难一概囊括,因而可通过选题、查阅资料、撰写相关经济法论文加以考核。

五、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