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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线设施被盗 管理 对策

Abstract: the author according to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in combination with an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practice, for the project is completed in the process of making a room stolen and building electrical wire later management and has introduced, for reference.

Keywords: wire facilities management countermeasures were stolen

中图分类号:TU96+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城乡统筹和城市新区建设不断加快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旧城改造的大规模展开,作为杭嘉湖地区经济强市,我市依据城乡总体规划和旧城改造计划,着手建设了一大批征地拆迁安置房(城市、农村)。拆迁安置房建设,有力的推进了城市房屋拆迁的顺利实施,但在安置房实施建设过程中,后期管理问题显得尤为突出,本文就作者参与建设过的洁芳安置小区建筑电气后期管理问题浅谈个人看法。

一、主要问题及其由来。

应该说,近几年国家各地区经济发展良好,城市基础设施建造的逐步跟进、小城市大改造步伐稳步前进,在部门领导重视、参建单位配合下,工程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较好地满足了城市拆迁进度的安置需要,得到了绝大多数拆迁户的认可,基本实现了工程建设的预期目标。但在工程建设、交房服务过程中,呈现出一些普遍问题,其中最主要是电线被盗及其带来的后续电线管理问题。

毋容置疑,工程图纸设计都有规范要求,且都经审图机构核准,按不同设计标准均配备了电线、电灯、水龙头等一系列基本生活设备设施。但是由于近年来市场铜价暴涨,照明电缆电线含铜材质高、量大,同时电线管道井位置设计明显(消防有要求),且易开启,致使不法之徒利欲熏心,铤而走险,频频盗窃电线,破坏电力设施;同时交房初期由于外来流动人口较多、物业公司前期进场后未及时规范化步入工作轨道、配备相关的保安队伍及实时监控、交房进度缓慢等主客观原因,工程在竣工后一段时间内,房屋建筑内各电气设施设备,如常见的楼梯电线管道井主线、户内线和模数开关箱等电气设备相继发生被盗现象,给住户入住、小区管理带来了严重影响。实际上,作为建设单位,曾多次联系小区物业管理、所辖居委会、社区片警,寻求帮助,但效果甚微。但同时又必须考虑住户入住、装修用电等实际需要,被偷盗的电线仍由我建设单位负责补线,这也给我们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制造了对于安置房工程负面的社会影响。

从城市拆迁指挥部统计数据来看,我市城区、农区征地拆迁安置房竣工总量与住宅拆迁量基本平衡,但由于各地块安置房拆迁进度不一和安置户型不匹配,造成总量基本平衡,区域或局部区域内不平衡,产生一些受房屋面积(较大或较小)、小区地理位置、楼层层次影响的拆迁安置房一时难以安置,后期交房、领钥匙进度相对较慢。

以洁芳小区拆迁安置房工程(1-4期)为例,总建筑面积172062,共计1550户。工程自2005年底开工,从2007年6月开始交房,截止2011年10月底,累计实际交房1090户,只占总户数的70%,而室内外电气设施设备被盗率远超90%。

为此,对于后续施工建设的洁芳小区三、四期安置房工程,从电线设施的安全性考虑,在竣工验收申请前,结合实际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申请,在竣工验收前按照同户型同规格每幢抽取一套完成电气安装以供电气竣工验收;其余室内外电线做暂时不穿的请求,并承诺在住户入住同时给予安装,以有效减少电线等电气设备被盗现象的发生。但是由于工程已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及主要施工人员相继离场,尤其是外地施工企业,给住户不定时安装穿线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而且进入交房后期,领房零零散散,使得施工单位安排穿线的电工窝工现象发生,无力再承担相关人工费用。

二、根据突出难题,提出破解对策。

(一)、依目前现场实际情况,一次性穿线鉴于安全问题考虑不切合实际,因此建议对于开始交房满三个月的房源,计划以下解决对策:

1、由原施工单位继续派专业电工驻留工地进行对交房住户的室内外穿线,根据施工单位提出的书面报告申请,建设单位根据嘉兴当季度人工费用信息价与原合同08定额相比,适当给予人工费用的补偿,或安装人工费可直接调整至嘉兴市当期季度各工种人工费用信息价。

2、从施工单位工程量清单中抽出电线材料及人工安装费,委托具有专业资质的本地施工单位安装。目前,施工单位告之工程电线原材料已采购完毕,故单单抽出人工安装费用,今后穿(补)线人工费用以户为单位进行人工费结算,具体价格拟按室外总线安装以150元/户、室内电线安装(含开关、插座等)以250元/户结算(此价格为拟定价,实际还需审计部门核准),以上价格为均价。若施工单位不同意此方法,则其自行承担后续安装。

在此期间,因市场变动因素引起电线材料价格变动的,做相应调整,当材料价格涨幅超过一定范围时,按平政发(2008)106号执行;当施工工期前80%月份内的平均人工市场信息价与合同确定期的人工市场信息价之比上涨或下降幅度在15%以上时,予以调整(人工工资按平建【2009】16号文件执行)。

4、安置房建设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结算都有其跟踪审计单位和竣工结算审计单位。在制定管理方案和费用上,还必须征得其宝贵意见。

(二)、交房时确认室内外电线被盗与否在交房时由住户、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或监理部门)负责,检查结果由各相关单位人员签字,形成书面记录。

(三)、其他行政途径1、建议城市拆迁管理部门在实施拆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时,告之拆迁户考虑被盗因素室内外电线在业主入住时承诺给予安装,以求得拆迁安置户的谅解;

2、建议设计部门对电线管道井位置、结构等做详细的构思方案,从设计技术角度上阻断电线偷盗的途径;

3、建议交房部门在分房时,告知住户在领取钥匙后应及时申请穿线或申领电线、签字确认;

4、建议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采用市场竞争机制引进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加强物管工作。

5、小区所辖居委会、派出所应形成动态双向联系,开展群防群治、警力巡逻工作;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第2篇

论文关键词 征地拆迁 职务犯罪 预防

征地拆迁是一个地方建设发展的关键环节,是一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程。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征地拆迁规模的不断扩大,征地拆迁领域已经成为职务犯罪案件的高发领域。笔者参与厦门市翔安区征地拆迁工作已近一年,将结合工作体验,在本文中谈谈对征拆领域职务犯罪预防的几点认识。

一、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犯罪主体多为基层工作人员,涉案主体身份多元化

目前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主要下派到各个镇街,镇街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等基层工作人员成为了征地拆迁的主力军,承担着大部分的征地拆迁工作,也成了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主要犯罪主体。同时,征地拆迁的工作人员身份复杂,既有临时聘用人员,村干部小组长,也有借调自各个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涉及到拆迁公司、评估公司等多个单位,因此征地拆迁职务犯罪领域的涉案主体具有多元化特点。

(二)共同犯罪较为突出,窝案串案多

征地拆迁补偿的关口较多,程序复杂,单独作案的可能性较低,往往都是测绘人员、验收人员、审批领导之间互相勾结,甚至是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之间或者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与被拆迁户之间的蓄意串通,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条件,采取虚报面积、违章建房等方法共同犯罪,形成腐败群体。他们除了在一件事情上相互关联发生串案外,还由于相互勾结而产生窝案。

(三)涉案金额大,作案手段多样

征地拆迁领域犯罪的涉案金额往往较大,我院查处的欧厝村村干部伙同村民骗取国家海域退养补偿款一案的涉案金额就高达184万元。从作案手段上来看,既有工作人员利用经手管理补偿款的职务之便,贪污、挪用补偿款;拆迁工作人员与被动迁人员相勾结,突击搭建建筑物,虚增面积,骗取补偿款后共同瓜分,甚至是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套取补偿款后侵吞;征地拆迁工作人员在征拆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被拆迁对象贿赂,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还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拆迁补偿款被骗等等。

(四)社会危害大

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危害后果是多元的,一旦有人通过非法手段从征地拆迁工作中获取了非法利益,便容易在群众中形成不良导向,引发更多犯罪。同时征地拆迁工作直接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一旦发生职务犯罪,不仅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侵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而且容易导致群众的强烈不满,激发社会矛盾,引发上访等群众事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形象,破坏社会和谐稳定。

二、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原因分析

(一)主观原因

征地拆迁工作人员组成复杂,管理弱化,素质参差不齐,很多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缺乏专业知识、党性修养和依法行政观念,宗旨意识淡化。由于征地拆迁工作特殊,流动性大,惩处具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工作人员在受到外界诱惑时难免会抱有侥幸心理,而征地拆迁小组几乎都是临时组成的工作组织,难以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对工作人员进行监管,加上部分负责征地拆迁监督的干部责任心不强,不善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对大部分情况只限于纸上监督而缺乏实地考核,也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监管空白,给犯罪分子留下了钻漏洞的空间。

(二)客观原因

1.法律法规不完善,政策制定落后

从法律层面上来看,我国并未制定单行法来规范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工作,虽然《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物权法》上有少许的规定,但是仍留有大部分的法律空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直接导致了征地拆迁工作没有规范性文件可以做依据,更多的只能是依靠地区经验和习惯做法。

从政策角度看,虽然各地政府都出台了征地拆迁标准,但现行政策标准滞后,随意性大,且存在着同一地区标准不统一的问题,无法满足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需求。一方面同一地区征地拆迁标准的不统一,使得被征拆人为了获取更多的补偿,想方设法找上工作人员,甚至是送礼行贿,使得一些经不起诱惑工作人员走上职务犯罪的道路;另一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完善使得工作人员在政策把握、权属认定、测算方法、补偿款标准上有较大的可操作空间,造成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和模糊的弹性空间,随意提高补偿标准,虚报面积数量,为被征拆人谋取利益,甚至与被拆迁人相互勾结,抬高标准,从中获取利益。

2.征地拆迁操作程序不严谨,管理缺位

一是临时设立的征地拆迁办事机构缺乏长效的工作机制,对征地拆迁中的土地房屋勘查丈量、套用补偿标准、补偿款的发放等关键环节缺乏规范的操作流程;拆迁补偿资料固定、归档工作不规范,管理混乱,造成有关人员轻易伪造纂改拆迁补偿资料。

二是工作随意性大。在具体征地拆迁工作中,有些工作人员没有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征地拆迁操作程序去开展工作,工作程序不规范,工作透明度不高,随意性大,甚至出现其个别领导说了算。

3.操作过程透明度不够,监督流于形式

一是公开性不强。虽然现在要求对征地拆迁补偿必须进行公示,但是由于存在制度规定上的漏洞,许多征地拆迁项目并没有做到完全公之于众,公示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使征地拆迁过程透明化的作用。由于很多地方的拆迁工作过程不公开、不透明,群众无法参与到监督工作中,为不法分子搞暗箱操作进行权钱交易提供了很大的空间。

二是缺乏透明的制度。由于缺乏规范的征地拆迁工作流程,特别是在一些关键环节,缺乏公开、公正、透明的制度,暗箱操作屡禁不止。透明度不足,客观上为少数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留下了空隙和漏洞。

三是监督的不到位。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管理拆迁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拆迁管理办公室是拆迁工作的具体监督管理机构,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与拆迁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而在实际执行中,由于缺乏完善的监督工作机制和有效措施,城建、国土等部门几乎都没有对拆迁工作的进行实际的监督。征地拆迁补偿评估、测算等具体操作具有一定技术性,客观上给监督带来了难度。操作过程中多是听汇报,看资料,缺乏实质性的监督,加之拆迁完成后就无法查验核实的特点,导致无法实现事后监督。在整个征地拆迁过程中,事前缺乏对机构和人员的监督,事中缺乏对工作程序的监督,事后无法对工作内容进行监督,征地拆迁几乎在真空中运行,最终导致监管缺位。

4.行政命令式的征拆任务

征地拆迁工作时间紧、压力大、任务繁重。上级部门往往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对下达的征地拆迁任务规定了完成时间,这种命令式层层分解指标的工作要求,使拆迁工作人员背负着很大的压力,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部分工作人员往往抱着“赶进度、完任务”的心态,揣着明白装糊涂,不认真审核拆迁资料,甚至滥用职权,采用虚增拆迁面积土地面积,虚增补偿款等违规方法,来满足被征拆户的无理要求,达到被征拆户自愿拆迁的目的。

三、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预防对策

(一)加强征拆工作人员的主观世界改造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能为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方面要加强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等重要理论的学习,从思想上提升征拆工作人员的认识,增强党性修养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的理念,端正人民公仆的定位,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筑牢拒腐防变的“灵魂”工程;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培训和法律知识普及,可以采取知识讲座等形式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性,优化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同时可以联合检察院、纪委等部门,通过举办巡回检察、图片展览、案例教育、旁听庭审等形式,对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理念进行普及,警钟长鸣,提高依法征拆的自觉性,预防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依法征拆的重要前提,法律法规的缺位使得征拆工作进入盲区。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建立在对征地拆迁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之上,且涵盖到征地拆迁的各个方面,既要有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的准确定位,正确区分公益性用地和商业性用地,明确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还应该有完善的程序、统一的征地拆迁补偿方法,补偿标准、实施细则和补偿机制,规范征地拆迁的工作流程,避免征地拆迁工作的随意性和操作空间,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回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和规范化运作的轨道上来。

(三)提高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征地拆迁工作透明化是保证征地拆迁工作健康发展的前提。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一系列程序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透明化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征地拆迁领域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流程,真正做到征地拆迁工作的透明化。既要对征地拆迁政策、面积、补偿安置标准进行公开,也要对被拆迁的产权人、附属物、补偿金额等具体事项向群众公开。二是要多渠道进行信息公开。可采用在被拆地段设立公示栏进行公开,同时也应将相关信息到互联网和当地报刊进行公示,公布拆迁单位及工作人员身份,公开举报电话、接待信访时间等投诉和复议渠道,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拆迁。三是要将信息公开制度贯穿于征地拆迁的全过程。在征地拆迁前举行听证,向群众宣传讲解征地拆迁补偿文件和操作程序,让群众了解正当的程序和标准;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及时将征拆的进展情况进行公示;征地拆迁完成后,对完成征地拆迁的全过程进行公开,细化到各个流程,真正实现以公开促监督。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第3篇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综合了包括建筑学、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通信工程、信号工程、地质学等等一系列学科在内的专业,建设过程中涉及到城市规划、交通、环保、电力、电信、给排水、燃气等市政部门及相关物业单位,总的来说,是一个专业繁杂、单位接口复杂的大型工程系统。 因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造价构成也十分复杂,其综合造价的影响因素也非常繁多。在造价控制过程中,只有找出那些起主要作用的关键因素,才能有效地 、有针对性地展开造价控制。

1造价组成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主要包括:土建工程 、轨道工程 、车辆工程、机电设备、车辆与综合维修基地、其它费用等。

2主要影响因素

根据以上分析,融资成本、勘察设计费用、征地拆迁费用、土建工程费用、车辆及机电设备费用、车辆段及维修基地费用、建设管理费用等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建设标准的确定、线路及用地规划、融资成本控制、设计费用控制、土建工程造价控制、机电设备选型、征地拆迁管理、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施工管理、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等构成影响上述费用的主要影响因素。在进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控制研究时,根据工程建设流程,对上述主要费用项目及其造价控制进行有效排序、确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流程及特点,是很有必要的。

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流程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作为一个有机系统,其造价控制流程包括:1)前期决策阶段 ,即由政府部门提出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需求及项目的功能定位,同时向政府的 —— 轨道交通建设单位提出建设任务,进入项目立项阶段。然后由建设单位主持可行性研究,并在相关的各城市管理部门的配合下制定总体规划方案。这一时期属于前期决策阶段,其总体规划方案对初步设计及其概算编制起到指导性作用,在此时做好造价管理对于整个工程综合造价的控制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前期决策阶段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建设标准的确定、线路及用地规划、融资成本控制等。 2)设计阶段,就是以总体规划为基础进行的初步设计,其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合理控制工程的初设概算价格;而之后的施工图设计阶段,不仅要考虑具体实施方案、图纸的优化,而且涉及到对设计取费的控制,同时项目融资开始产生融资成本,融资成本控制也成为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 该阶段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设计费用控制、土建工程造价控制、机电设备选型等。 3)实施阶段,在实施阶段的开端,即前期施工准备中,征地拆迁产生的征地拆迁费用也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综合造价中比例较大的部分;工程招投标确定了工程项目的合同造价,这一阶段是控制合同价的关键阶段;进入工程施工阶段后 ,工程施工组织管理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材料设备管理等成为影响工程实际费用发生的主要因素。 因而,该阶段影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征地拆迁管理、工程招标管理、工程施工管理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等。

4存在的问题

1)工程造价控制片面性在目前的造价管理中,由于决策者不能很好地把握全局 ,不能从整个项目进行造价管理的全盘优化,造成了工程造价控制的片面性。 例如,为了项目降低前期造价,一味降低建设规模,造成线路对于远期的客流不能满足 ,需要多次扩建改造,追加造价巨大。2)造价管理的各阶段相互脱节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合同价、结算价、决算价,各个阶段的造价分别由不同单位各自管理,没有建立前者控制后者,后者影响前者的有机联系。3)设计阶段未实现优化设计工程造价管理往往属于被动地按照工程量和定额计算工程造价为主,忽视了在设计阶段通过工程造价管理影响设计、优化设计来有效地控制造价。 设计单位往往为了完成任务而过于保守地进行设计,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总之,错过了设计阶段控制造价的良好时机。4)造价管理制度有待完善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造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不完善,缺乏相关资料共享的制度。决算工程造价的收集、整理与分析资料对行业内其他工程造价管理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已竣工项目的决算资料十分有限,难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的作用,相关管理经验得不到有效的交流和传承。5)国内建设资金不足目前,国内对于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资金存在巨大缺口 ,不得不借助于国外贷款和发行债券等方式集资,产生了大额利息费用。

5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就引发问题的不同程度而言,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建设管理体制层面从建设管理体制层面来看,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大多数为政府出资建设,与发达国家的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的投融资来源多元化相比,不利于建设中提高各个单位控制造价的意识 。如设计单位往往为了完成早日设计任务不惜牺牲设计质量,为了按照工程总造价的固定比例得到高额的设计费,不惜进行过于保守的设计,通过提高工程总造价来增加设计费用。2)项目规划方面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规划控制力度不足,具体表现在城市规划与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不能协调进行,一方面造成城市的轨道交通线网规划不合理, 不能很好地满足客流需求的问题,另一方面不利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用地的规划控制,使得工程实施准备阶段征地拆迁费用占工程总造价的比例居高不下,而且有越来越高的趋势。3)项目制度化方面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的相关审批程序、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还不成熟,造成项目的审批效率不高 、项目运作不规范、工程概算及决算编制质量不高等一系列问题。 另外,项目中各类技术标准不统一,也增加了施工和设备购置阶段的成本,难以形成规模效益。4)建设经验方面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历史还不长,工程管理和工程造价管理的经验相对不足,尚处于经验积累的阶段 ,也是带来上述问题的原因之一。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第4篇

1)目的是尽可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建设资金,发挥投资效益。前提是要在规定的建设规模下,满足投资项目质量、安全、工期等要求。

2)国家或铁路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其中规定的投资估算就是建设项目投资法定限额。

3)制定目标要科学合理、资金运用适度从紧、投资项目强本简末、以节约投资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投资控制主要环节及控制要点

2.1预可行性研究阶段

预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立项的依据,主要就是工程前期收集相关的工程资料,考虑社会、经济的宏观影响因素、调查物资的运量及对涉及工程的现场进行勘探,然后编制规划。搞好征地拆迁(含三电、地下管线迁改)数量及补偿标准调查,完成土地利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地质灾害、地震安全、压覆矿藏、防洪评价、通航论证等前期评估论证工作,避免影响线位变化,引起大的投资估算缺口。

2.2可行性研究阶段

1)研究目的

可行性研究文件是项目决策的依据。我国对于铁路中长期规划的要求是,一方面,综合考虑运输能力和运输质量,对物资的运量和运送费用进行规划;另一方面,在工程技术、经济影响、环保与节能、土地的运用效率等方面进行深入的论证,采用初测资料进行基础性设计。在项目建设整个阶段中,可研阶段对投资控制的影响程度最高,可达到70%~90%。

2)控制要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依据,是建设项目规模和投资控制的遵循守则。因此,建设单位要积极参与可研阶段的相关工作,做好投资控制相关工作。对于目前投资紧张的项目,绝大多数因前期工作做得不深造成的,因此要加强对前期工作的管理。要做好前期工作,应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建设单位应尽早组建,以便及时介入可研阶段工作;二是必要时建设单位可聘请部分专家参与,加大可研阶段工作的参与力度;三是对可研阶段要全过程参与,对与投资控制密切相关的重大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征地拆迁费用标准、材料源和价格、大临工程设置、取弃土(砟)场设置和三电迁改工程数量调查等方面要全面参与,确保投资计划全面、准确。

2.3初步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是整个建设项目投资控制的龙头,初步设计阶段对投资的影响约为65%,做好初步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至关重要。

1)设计方案

(1)设计方案要满足对点、线的配套、布局的科学性、对建设和运营成本进行评估、建设理念要体现强本简末等,制定的设计方案要具有多样性,保证能够对方案进行比选。

(2)明确影响线路方案的外界环境、工程地质条件;建设铁路对外界环境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其中涉及到立交桥的规划、民用住房和土地的征迁、电网的变更和改迁、重要水管、气管、油管的改移等,这些都需要人员进行现场的调查和实地勘察,以及对制定的方案进行实际的论证和进一步的设计,并且与地方政府和居民进行商谈并签订实施协议。

(3)在对路基设计和规划的时候一定要注意避免高填深挖,对于临河和临山的地区要防止滑坡、落石、泥石流等险情的发生,及时做好风险的防范;对地质条件差、水文情况复杂地段的铁路的设计和布局的时候,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方案作出修改和比选,保证建设的铁路工程安全性和经济性。

(4)对建设的铁路用地规划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积极优化设计方案,尽量降低用地规模和拆迁数量,从而减少工程投资费用。

2)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就是对工程工期的安排要合理、对铺轨基地和箱梁预制场设置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难点工程路段的施工方案设计要细致、对站前站后工程统筹与接口的难点设计要进行深入研究。

(2)加强对材料供应基础资料的收集,使料源能够满足设计需求。对物质材料供应要及时,主要有混凝土、土石方、钢材、建造器材、设备选型、人员配套等进行实地的勘察和调研。

(3)工程建设的时候总会涉及到临时用地,因为其特殊性,必须加强对临时用地的审核优化,尤其是针对一些特殊的临时用地,比如:制梁厂、取弃土场、弃砟场等的设计,尽量减少对临时用地的占用规模。

(4)对大型临时设施要进行深入细致调查,并落实;对大型临时设施数量设置方案进行合理分析,对工程单价和费用进行系统的评估。

2.4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进行施工图设计的时候要严格遵守工程实施和验收的依据,要根据上级部门对设计草案的批复和回馈意见,进行全面的编制和修改,并且为了让工程的具体施工人员能够看懂这些设计图纸,要为所设计的施工图配备相应的图表和设计说明,并且详细说明施工注意事项和要求。对注意的事项和安全施工措施也要加以强调,在工程施工的前期阶段最好要求设计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面对面的商谈,对不明确的地方要及时对照,以免施工人员领会错设计人员的意图,造成施工事故损失。

2.5工程招标阶段

1)在满足招标内容基本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设定潜在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包括资质等级、技术能力、业绩和财务能力等要求。

2)优化配置适应招标项目需求的大型临时设施数量和规模,提高临时设施使用效率,避免重复建设或增建、扩建,减少临时工程建设成本。

3)制定合理总工期和分阶段工期目标,以及与其匹配的劳动力、物资和投资使用计划,避免资源浪费,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4)招标仅是择优选择承包方的手段,而合同是约束承包方全面兑现投标承诺的保证。根据项目确定的管理思路,通过细化合同条款,约束承包方行为,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其合同义务。在细化合同条款方面,主要有质量、安全、进度、验工计价、索赔、违约、计划、变更设计、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等内容。

2.6项目实施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控制投资的主体是项目建设单位,对实施过程中增加或减少投资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1)征地拆迁投资控制

重点是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和落实外部协议的实施,并控制征地拆迁补偿等施工准备费用支出。对部分项目由建设单位负责的军事设施、工矿企业等特殊拆迁,要委托评估机构及时对资产进行评估,确定征地拆迁价款。合资铁路由地方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要及时督促地方政府完成征地拆迁手续确认,第三方审价单位及早介入,审价完毕后及时办理验工计价。对征地拆迁超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的,要阶段性完成征地拆迁概算报批工作,避免因征地拆迁超概严重,导致最后无法下达投资计划,影响其他工程进展。

2)变更设计管理

变更设计管理是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最为重要的环节,建设单位对发生的变更设计要及时组织现场勘察,确定技术方案,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文件。

3)价差调整投资控制

对于建设周期较长的铁路建设项目,施工期的价差调整也是实施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铁路建设项目基本执行的是信息价法。甲供物资设备按采购价据实进行调整,部分其他材料按经规院定额所公布的信息价进行调整。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对价差进行清理并经第三方审价后报审批机关审批。

4)清理概算总盘子

对初步设计批复概算进行清理,包括已招标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的招标结余,未招标工程、甲供物资设备的招标结余,基本预备费,纳入预备费管理的施工图审核优化结余等。这样对于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情况就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概念,便于建设过程中的投资控制。

2.7竣工验收阶段

竣工验收后,铁路建设项目一般要编制清理概算文件和办理末次验工计价,并据此办理竣工决算。

1)清理概算

项目建成收尾销号时,在批复规模内建设单位组织编制项目清理概算文件报铁路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清理概算超出批准概算时,应与鉴修概算进行详细对照分析、说明原因、落实责任,提出处置意见,随项目清理概算文件一并报铁路上级主管部门审查。项目清理概算批复后作为建设单位办理末次验工计价和编制项目工程决算的依据。审查批复后的清理概算是项目投资的最终限额。

2)末次验工计价和竣工决算

项目清理概算批复后,建设单位及时依据合同约定和批复概算,依法合规地办理末次验工计价、竣工决算和固定资产移交工作。

3结语

征地拆迁经验交流材料范文第5篇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太原 030024)

摘要: 铁路项目概算清理是对一个项目总结算的全面清理,是综合反应竣工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的全部建设费用、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会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如何加强概算清理工作,降低企业成本支出的风险,提高预算收益,是每个施工企业的目标。

关键词 : 概算清理;申报;销号原则

中图分类号:F5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3-0156-03

作者简介:古元伟(1981-),男,山东宁阳人,毕业于黑龙江工程学院工程管理专业,本科,中共党员,研究方向为工程经济。

0 引言

对于铁路工程来说,其特点主要表现为:施工周期长、涉及范围广、线路长、工点分散等。并且,在建设施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征地拆迁、价格波动、地质条件、地方政策等因素的影响,与设计概算相比,实际施工成本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性、不确定性。为了对铁路工程项目设计概算进行规范和加强管理,进而对铁路工程项目概算变化情况进行真实地反映,合理确定项目概算总额、编制年度投资计划、完善决策管理程序、指导工程竣工决算、实施项目销号提供依据,需要对部分工程项目进行概算清理。而处在整个管理链条末端的施工单位,也会受到上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项目具体实施阶段和后期结算阶段,都要充分考虑到这方面的影响,如何加强概算清理工作,最大程度地降低企业成本支出的风险,同时提高预算收益,是每个施工企业追求的目标。

1 铁路项目概算清理工作概述

铁路项目概算清理是对一个项目总结算的全面清理,是以货币指标为核算单位,综合反应竣工项目从筹建到竣工交付的全部建设费用、投资效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铁路项目概算清理主要可分为施工图投资检算、变更设计、政策性费用调整、新增工程、征地拆迁费用,以及调整与建设单位有关的各项费用、概算清理投资增减原因分析七个方面。针对施工单位的概算清理工作可分为征拆、量差、政策性调整、变更设计、其他费用清理五个方面;与建设单位有关的各项费用和投资增减原因分析是针对建设单位和设计院工作而言的。在概算清理工作中,施工单位主要是配合设计院和建设单位收集、整理和清概有关的各种原始资料,协助设计院完成自己施工范围内检算收入的确定。铁路项目的概算清理工作直接关系到施工单位的最终收入,因此,施工单位除完成好自己职责范围以内的工作外,更要努力协调各单位的关系,使之在概算清理过程中,对于各种问题的处理意见能够达成一致。

铁路项目概算清理涉及到的施工单位的费用调整主要包括:

①施工图量差;②变更设计;③价差调整;④新增工程;⑤征地拆迁费用;⑥索赔;⑦其他费等方面的内容。

2 施工单位概算清理工作开展

2.1 施工图投资检算 在概算清理中,施工图投资检算作为基础性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投资检算进行及时、准确的编制,对于施工图量差、价差调整等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施工单位建设资金拨付起到积极的作用。勘察设计单位是编制施工图投资检算的责任主体。

在进行初步设计时,受设计深度的影响和制约,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招标工程数量清单中的数量多为估算和框算值,与正式施工图数量相比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在投标工程量中,与正式施工图数量相比,其软基处理CFG桩、PHC管桩、站场土石方数量,以及桥梁钻孔桩桩长数量等一般都比较大,也有些项目投标时单独列单价清单,最终施工数量以施工现场设计、监理签认的数量结算;与正式施工图相比,房屋的拆迁面积、迁改地下管线和三电、改移立交通道桥涵和地方道路等,其数量一般都比较大。当正式施工图到达后,通常情况系下,需要组织好投标工程数量、施工图数量、施工图实际数量之间的对比与分析。通过对比分析投标工程数量与施工图数量,进一步熟悉了解两者之间的正负量差。通过对施工图数量和施工图实际数量之间进行对比,进一步对变更设计的“主攻方向”进行分析,以施工图数量为依据,组织预算人员对内部施工图进行检算,在一定程度上及时掌握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正式施工图投资检算中,为了确保与设计院取得一致,通常情况下,需要与设计院沟通内部施工图检算各关键点。

因此,铁路工程项目中标后,在出图阶段需要做好相应的工作,同时通过科学规范的设计文件表现出来,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量差,对于施工单位来说,这是组织开展二次经营前期工作的出发点。在出图前,必须将电子初稿拿出来与设计院各专册同意进施工图的数量先进行核对,进一步确保经营成果的准确性。

2.2 变更设计

2.2.1 I类变更设计

2.2.1.1 I类变更设计申报条件 对于重大方案及重大工程措施标准,通常情况下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①线路方案改变范围比较大的,与批准最小曲线半径相比,其线路平面曲线半径比较小;②路基与桥梁相互变化的长度超过500米,路基与隧道(明洞)相互变化连续长度超过50米;③调整车站站位;④变化轨道类型;⑤跨度超过100米的桥梁,其跨度或桥位发生变化,以及改变特殊桥梁结构的类型;⑥增设隧道或减少泄水洞,增加辅助坑道的长度超过300米,围岩类型发生连续变化,并且导致投资增加超过800万元;⑦改变通信传输系统速率等级、长途通信光缆纤芯数量等;⑧变化调度方式、闭塞制式、列控等级等重大技术标准的;⑨变化防灾安全监控系统中工务段、铁路局级总机系统接入方式原则的;⑩变化电力变配电所分布方案、主要供电设备类型方案;?輥?輯?訛变化牵引供电方式、外部电源电压等级、牵引供电设施分布方案方案的;?輥?輰?訛变化站房建筑形态、高度、面宽,以及结构体系结构的;?輥?輱?訛改变站台雨棚结构类型的;?輥?輲?訛改变给水站水源类型、污水排放标准的;?輥?輳?訛环保工程的环评手续发生变化,需要依法相关规定进行补充和办理。

2.2.1.2 I类变更设计所需上报的资料 在对I类变更单项工程进行上报的过程中,需要准备的资料主要包括:

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需要经监理、建指签字审批),并且设计或方案的内容要详实,确保工程数量、计算过程、示意图等的齐全性,同时需要设计人员进行复核并签字;②会议纪要,需要施工、监理、设计、建设方五方签字确认;③修(施)图等变更设计图纸,同时确保手续的齐全性;④各种检验检测记录,以及铁道部、建指下发和变更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⑤由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认的现场工程数量完成确认单,应与上报的变更资料数量一致;⑥对各种施工记录表格根据已编制完成的变更设计文件进行检查,进而对施工记录、检验批、施工日志等进行修正和完善;同时注意监理日志及相关资料的前后合理性。

2.2.2 II类变更设计 II类变更设计主要是指除Ⅰ类变更设计外的变更设计。

2.2.2.1 办理II类变更设计的程序:①相关各方签字确认的会议纪要;如果II类变更涉及地方原因,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提供地方政府行政批复或文件,并且会议纪需要经过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地方政府或部门五方签字确认。②工程数量计算单和工程数量增减汇总表,以及单项预算表等,这些资料需要手续齐全,并且经各方签字盖章确认。③如果II类设计变更较小,对于变更设计图纸,可以由经理部技术人员自行绘制,反之需要由设计院绘制变更设计图纸。

2.2.2.2 在对概算进行清理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需要将Ⅱ类变更分为风险包干费内的Ⅱ类变更、风险包干费外的Ⅱ类变更,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办理相应的Ⅱ类变更。

2.3 政策性费用调整

2.3.1 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在编制概算建设项目时,需要结合115号文及配套办法,对于2007年9月30日之前的,需要按照铁道部的年度材料价差系数及原规定计算材料价差;对于2007年10月1日之后的,需要按照铁道部的季度材料价差系数计算材料价差。

2.3.2 113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在编制概算的建设项目的过程中,需要依据113号文件,以验工计价为准,对于2007年10月1日之后完成的工程项目,其钢材、水泥等材料,通常情况下由施工企业进行采购的,需要按照铁道部经规院的当期信息价与编制期概算价之差计算材料的价差。

2.3.3 价差分担

2.3.3.1 按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在施工合同中,如果有风险包干费,在这种情况下,概算中材料价格变化幅度控制在±5%以内,并且其中的一部分由施工企业承担,超出部分纳入清概。

对于采用115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的概算,并且材料由建设单位采购,这种工程项目通常按具体材料进行分项调整,按照113号文编制项目设计价差分担原则。

2.3.3.2 按照113号文及配套办法编制概算的项目 火车运价差:按照铁道部和路局的火车运价的相关规定,设计单位需要调整符合条件,并且涉及费用较大的火车运价。

不予调整汽车运价差等原则。

调整道碴价差:与施工期价格相比,如果初步设计核备概算道碴的编制期单价相差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照风险共担原则,根据铁道部和路局关于道碴的价格的规定,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不予调整水电价差原则。

不予调整当地料除道碴外(梁部地材)原则,由于建设标准变化引起的材料标准提高,对于个别材料给予适当的补助。

如果个别价格变化幅度比较大,并且超出正常范围,对于这种材料,通常情况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给予适当的补助。

2.4 新增工程 按照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及施工合同约定,建设单位需要组织相关参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新增工程项目进行梳理。按照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需要编制新增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单位需要与设计单位进行积极配合,同时报送相关的资料。对于设计方案、工程数量和费用等,需要监理单位及时审核,在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后纳入清概文件。要特别注意施工图设计、I类变更设计、II类变更设计和新增工程的界面划定,新增工程和I类变更设计相对施工单位来讲是增加投资的,而II类变更设计分两种:II类a变更从预备费中计取,增加投资,而II类b变更从风险包干费用中计取,不增加费用。

2.5 征地拆迁费用 对于征地拆迁费用来说,由于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并且涉及部分企业、事业单位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对工程本身来讲,施工企业受到的影响最大。因征拆问题而产生的施工企业成本根本无法准确估算。影响拆迁价格的因素十分复杂,费用确定的难度也非常大。但此项费用可单独报部批复,增加合同投资。在组织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过程中,铁路工程主要面临以下情况:

①地方政府组织成立专门的部门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负责;对于费用申报资料,需要经过铁路与地方的认可,然后交审价单位进行审核,最后报部批复;②铁路建设单位成立专门工作组对征地拆迁工作负责;同时相关材料由建设单位进行汇总,交审价单位进行审核,然后报部批复;③对于征地拆迁工作,铁路建设单位委托施工企业代办,同时由建设单位进行汇总,然后将材料交审价单位审核,最后报部批复。

由于征地拆迁直接影响施工单位现场进度,有些费用无需承担但又不得不花,这就要求现场人员必须及时完善基础资料,相关付款协议、凭证和相关部门的收费手续必须及时清理上报,资料的完整、合理性直接影响到最终的批复效果。

3 铁路项目概算清理两点体会

3.1 清概销号项目主要原则:对于设计院来说,通过对总投资调整文件进行研究,进而为铁道部计划司上报国家发改委调整项目可研批复投资控制总额提供支撑性文件,同时接受发改委委托的审计工作组或咨询评审工作组的质疑或审查。费用增加的理由必须仔细斟酌后提出,要做到既合情又合理,才能得到相关上级部门认可。

3.2 施工单位必须提高认识。概算清理过程中,控制投资造价和清理项目费用两者之间相互博弈,同时游离于不确定性和不规范过程中。对于施工单位来说,需要杜绝“只干不算、只算不报、只报不要”的不良习惯,对合同相关条款加强学习与研究,加强与兄弟单位、建设单位、设计院等单位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对各方资源进行充分的利用,充分发挥整体优势,争取在概算清理工作做到利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1]铁建设[2012]253号,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S].

[2]铁建设[2009]46号,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材料价差调整的指导意见[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