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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高中地理课程改革的进行,案例教学法在地理教学内容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此案例教学法也正越来越被广大地理教师所重视和关注。就高中地理新教材而言,许多章节采用了"案例分析法"来编写教材,因此,案例教学法对整个教学过程都将产生重要影响。以下是笔者一年多地理新教材教学的经验积累。
一、高中地理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的要点
1、遵从地理课程标准的要求。在进行案例教学时,对案例的选编要对应课程标准的要求。因为教学案例本身是对课程标准的具体呈现。因此,我们对案例的运用,其本质就是对地理课程标准的理性解读,是对课程标准要求加之知识理论的诠释。因此在课堂案例探究中,就需要对地理事物的典型特征、基本原理和普遍规律进行分析与探讨,通过这种知识的传授为学生构筑起地理学科的基本学习概念与理性认识。除了教材上已有的案例,我们在对这些案例进行替换或者改造时,只要遵从了课程标准的要求,有利于学生对知识原理的掌握,都是可以的。
2、案例必须具备鲜明特征和突出典型。所谓“案例”必须从案例本身来说,其信息点明确、针对性强,才能实现对学生活动和思考的引导,才能体现案例的价值所在。在地理课程教学中,如果我们选取的案例蕴含了较多的无关主题的信息,无疑不但没有起到预期的作用,还致使学生对所需要探求的知识点认识模糊,这既不是教学上的创新,也无法实现学生学习能力的提高。
3、案例素材来源的广泛性和多样性。从笔者在教学实践中获得的体会来看,地理课程教学案例应该有激发兴趣的元素。只有引起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引导学生分析、讨论案例,领悟出地理原理和地理规律。这就要求我们的案例选材必须来源广泛,内容丰富多样。从教学经验来看,学生对乡土地理、热点内容的兴趣度较高。当然来源广泛仅仅指素材,在应用案例材料中,还需要对内容加以提炼,结合课程教学特点来进行设计。
4、应注意的问题。要注意课堂效率的提高,在案例的展示过程及讨论过程中教师要注意效果及效率;案例教学的实施,力求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因材施教,要把握好时机;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案例可能有不同的见解,或者教师通过教学实践,对材料有新的感悟,都要经过科学论证得出正确的结论,否则会起到相反的作用,不仅达不到教学的目的,而且嗨可能对学生造成不良的后果。
二、案例教学法在高中地理教学中的价值意义
1、高中地理知识很多是非常抽象和深奥的,在传统教学中,通过教师在课堂上的概括与灌输,是学生获得的都是抽象的以及概括化的生硬知识。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探究,使学生可以获得自己能够驾驭的有着真实背景的知识。如对于正午太阳高度角与纬度的关系就可以通过一次具有研究性的案例探究,让学生理解清楚。(不详叙)
2、案例教学法所采用的方法,能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宽松的创造环境,学生有着较大的自由度、较多的展现自己的机会,有培植创造才能的土壤,就不愁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3、案例教学是沟通理论和实践的桥梁,案例教学常把一些真实的典型问题展现在学生面前,要求他们设身处地去做出反应,从而也就为他们提供了一种在不用真正深入实践的条件下能在短期内接触并处理到大量各种各样实际问题的机会。学生在分析案例的同时:一方面不断形成理论视野,把握案例的分析技巧。另一方面在探索思考着理论如何运用于学习实际,从而及时有效地促进了理论向实践的转化,真正达到理论与时间的结合。例如:城市规划问题,环保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工农业交通区位问题都可以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来达到教学目的。
4、案例教学能激发学生情感。阅读那些生动、逼真的案例,往往能牵动学生的情思,加上教师绘声绘色的讲授和学生的积极参与,就更能提高学生的认识。并使认识和情感有机结合,形成坚定的教学信念。
三、高中地理课中应用案例教学的创新思考
1、以学生为主体,定位教师角色。在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逐渐推行的时代背景下,要实现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就要求在地理课程教学中重视开发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其创造性思维能力。而运用探究式教学方法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出对学生学习的向导作用,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促使他们主动学习知识。
2、遵循教学普遍规律,创新教学环节。在高中地理课程中应用案例教学,必须充分考虑教学过程中的完整和教学环节的衔接,使得案例在应用于预习引导、要点理解、实践调查等环节时具有较好的衔接性与连贯性。案例教学是课本知识的一种嫁接,尽管与书本的条条框框理论表达不一,但其知识点实质是一致的。所以即使案例不断变化,仍然需要紧紧围绕课程知识要点进行创新,遵循教学规律,不能偏离教学的方向。
3、创新教学管理,选择优质生活化案例。从高中地理教学实践来看,目前我们基本上是以教学组为单位来研究教学相关课题。因此,可以从教学团队层面来开展集体备课,交流教学心得,实现资源共享的目的。具体对案例教学来说,教学组可以有目的、有针对性地搜集生活案例,定期开展讨论,选取优质的生活案例,确保授课的质量。同时通过协作,建立案例数据库,并能不断更新。
关键词:案例教学;普通心理学;学习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教师在教学的过程中扮演着设计者和激励者的角色,通过设计两难情境的案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讨论[1]。由于这种方法注重学生的思考能力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作为教学环节中的一种有效的教学方法已在多个领域、多个学科得到广泛的应用,并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一、案例教学在普通心理学教学中的作用
1、调动学习的积极性,突出学生的主体性
普通心理学既要概括各心理学分支学科的研究成果,总结出心理学最一般的规律,又要为各心理学分支学科提供理论基础,是心理学的入门学科,在心理学的课程建设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因此,许多高校将该课程作为心理学专业学生的入门课程在大学第一年开设。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将生活中与心理规律密切相关的事件引入课堂中,通过讨论和分析案例,不仅可以让学生对所学的心理学基本原理有深刻的理解,又有利于从被动地接受知识摆脱出来,充分发挥学生在课堂上的主体优势。
2、活跃课堂气氛,提高学习兴趣
普通心理学主要研究心理现象及其产生和发展的最一般的规律,是所有心理学分支中最基础的学科。学科的基础地位决定了普通心理学的教学内容以理论知识为主,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仅仅以单纯地讲授方式给学生灌输心理现象是如何产生的,心理的加工过程是怎样形成的等内容,容易使学生产生抵触、厌学的情绪。适当地在课堂中加入生动活泼的事例,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动机,学生可以从中对心理学产生浓厚学习的兴趣。同时,也避免出现“填鸭式”、“枯坐式”教学的情况。
3、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传统的教学方法是老师讲,学生听。对于学生听多少,知识的理解程度如何,只能在期末的试卷上凭借分数来判断,而且学到的往往都是通过死记硬背而得来的知识。在案例教学中,教师精心挑选与所学知识相近的案例布置给学生,学生首先要对案例进行内部消化,然后会通过多种途径查阅他们所需要的理论知识,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在这个过程中学生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才智,结合他们理解的心理学原理,找出自己认为合适的答案。正是因为案例教学法的这一特点,所以它能够促使学生不断地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
二、案例教学在普通心理学教学中的具体实施
案例教学的基本程序是:将现实生活中的事件作为教学案例要引入课堂,通过讨论,激发学生探求事件背后原因的学习兴趣,学会运用相关的技能技巧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的实施过程如下:
1、根据教学目的,准备恰当的案例
在案例教学中,首要的环节就是如何针对教学目的选择恰当的案例。在案例选择时要求教师选择的案例既要有典型性,又要贴近生活。是否能够帮助学生掌握知识,提高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是衡量案例选择的标准。例如,在讲解阈下知觉的时候,可以选择一条经典的广告案例,让学生分析广告的设计者是运用那种心理学现象让消费者在没有意识的情况下商品信息呈现给消费者。同时,也可以启发学生运用哪些心理学原理才能避免广告信息的入侵。
2、认真组织讨论,调动学习积极性
讨论案例是案例教学过程的中心环节,在讨论的过程中,教师要设法调动学生的主动性[3],可以采用走下讲台的方法,走进学生融入到学生的讨论中,并适时地激发和鼓励学生积极地思考,大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教师在整个讨论的过程中不要急于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要注意把握好讨论的主题。另外,根据所选的案例内容及班级的人数,讨论的方式可以选择全班一起讨论,也可以划分成小组讨论。
3、及时总结,加深知识理解
案例教学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案例总结。案例总结要及时,最好是在学生对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得出结论之后进行。这就要求教师在课程设计的时要留出归纳总结的时间。教师在总结案例的时候要重点强调案例中涉及到的心理学原理,例如,上面所举的例子中,在总结中要明确指出,商业广告中是利用了阈下知觉的基本规律使消费者在没有意识到的情况下做出购买反应。这样做的目的是让学生加深对知识的掌握。此外,对学生讨论中不够深入、不够确切的地方,要做重点讲解。为提高教学效果,还可以将学生的参与程度及其质量纳入到平时成绩的考核中去。这样,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既有压力又有动力,也有利于调动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4]。
三、案例教学在普通心理学教学中的反思
1、案例的选择要恰当
为了使案例教学例教学的顺利展开,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案例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在选择案例时除了需要注意案例的典型性外,还要考虑到案例要有较强的综合性,教师所选的案例要比一般上课所举的例子,内涵更丰富,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也更为复杂,这有利于培养学生审时度势、果断决策的能力。在案例的选择时,还要考虑到案例的实践性。最好选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能够接触到的或与他们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通过分析、解决这些问题,提高学生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例如,在讲到“思维独特性”的时候,给学生看一个法国的洗衣机广告,广告中的模特不是年轻貌美的女模特,而是大胆地选用了满脸皱纹的老妇人,打出的标语是“八十岁老人都能用的洗衣机”,结果广告播出不久洗衣机的销量猛增。这样的案例,更贴近生活,也增加了课堂的趣味性。
2、重视师生的双向交流
案例教学的目的不是教师简单地通过一则案例对学生传授知识,对所学理论进行解释。也就是说,案例教学的着眼点不在教师的“教”,而在教师和学生在讨论双向互动中的“学”。案例教学的优势是打破教学中教师讲,学生被动学的教学模式,它是一种教和学的动态过程。在案例教学中,其突出的特点就表现在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的参与,它是一种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的讨论形式[5]。普通心理学中的心理规律有时是抽象难懂的,在讨论时,不仅学生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讨论环节中,教师作为讨论的主导者也要把注意力高度集中到讨论的案例中。根据讨论的内容和进程,适时地给予引导,这也促使教师在讨论中加深对心理学知识在实践中应用的思考,并根据学生的不同理解随时补充和完善自己的教学内容。
参考文献:
[1]赵红.《旅游心理学》教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18(3):53-55.
[2]陈志华.中职《财务管理》教学方式的探索[J].中国职工教育,2014,11:180-181.
[3]董继华,董礼娟,项静辉.案例教学的探索和实践[J].人力资源管理,2011,5:165.
[4]张建育.案例教学在教育心理学教学中的运用[J].现代教育科学•普教研究,2010,5:87-88.
关键词: 语文; 学案教学; 教育学; 心理学
中图分类号: G44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2)02-0122-01
任何一种优秀教育方式的出现都会有适合其发芽、成长的土壤,语文课堂中的“学案教学”方式也不例外。以下就是语文“学案教学”的教育学和心理学依据。
一、建构主义理论
建构主义(constructivism)也译作结构主义,其最早提出者可追溯至瑞士的皮亚杰(J.Piaget)。他认为,儿童是在与周围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逐步建构起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从而使自身认知结构得到发展。儿童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涉及两个基本过程:“同化”与“顺应”。认知个体(儿童)就是通过同化与顺应这两种形式来达到与周围环境的平衡。儿童的认知结构就是通过同化与顺应过程逐步建构起来,并在“平衡――不平衡――新的平衡”的循环中得到不断的丰富、提高和发展。这就是皮亚杰关于建构主义的基本观点。基于皮亚杰建构主义的原理,在学案的设计和教学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到以下两个方面:1.在学案的设计过程中注意创设问题情景,以诱发学生进行思考,使学生在认知上达到不平衡,并利用这种不平衡来刺激他们的学习活动,让学生利用原有的认知结构针对新知识的不同情况进行同化或顺应,形成新的知识结构,从而达到新的平衡。2.在教学实践中,应提供尽可能多的机会并帮助学生对学习的内容和过程进行反思,使学生对其原有的认知结构不断地进行反思,从而使认知结构从平衡经过不平衡再到另一个新的平衡。
二、有意义学习理论
奥苏伯尔在他的最有影响的著作《教育心理学:一种认知观》一书的扉页上写到:“如果我不得不把教育心理学的所有内容简约成一条原理的话,我会说‘影响学习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学生已知的内容。弄清了这一点,进行相应的教学”’。可以说,这一条原理是奥苏伯尔整个理论的核心,他所论述的一切都是围绕这一原理展开的。奥苏伯尔教育心理学中最重要的观念之一,就是他对意义学习(meaningful learning)的描述。奥苏伯尔认为,意义学习有两个先决条件:1.学生表现出一种意义学习的倾向,即表现出一种在新的学习内容之间建立联系的倾向。2.学习内容对学生具有潜在意义,即能够与学生已有的知识结构联系起来。任何学习只要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都是意义学习。在“学案导学”中认知结构是指学习者已有知识的数量、清晰度和组成情况,由学习者能够立即回想出来的事实、概念、命题、理论等构成的。所以,要促进学习者对新知识的学习,关键是要加强学习者的认知结构中的与新知识有关的概念。
三、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
维果茨基曾指出:“我们至少应该确定儿童发展的两个水平,如果不了解这两种水平,我们将不可能在每一个具体的情况下,在儿童发展进程与他受教学性之间找到正确的关系。”维果茨基将第一种水平称为“现有发展水平”,指一定的己经完成儿童发展周期的结果和由它而形成的心理机能的发展水平。第二种发展水平是“最近发展区”,意指儿童“正在形成、正在成熟和正在发展的过程”,其实质表现为,儿童在自己的这一发展阶段还不能独立,但可以在成人的帮助下做事。由此,维果茨基认为“教育学不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昨天,而应当以儿童发展的明天为方向。只有这样,教育学习才‘能在教学过程中激发那些目前尚处于最近发展区内的发展过程”’。所以,教师运用学案导学进行课堂教学时,应首先检测学生对某一现实问题的理解能力。这一过程可以称为动态性评估,这是教师应完成的第一项任务。第二项任务是学习活动的选择,其目的在于使学习任务能适应学生的发展水平,而不至于过难或过易。第三项任务是提供教学的支持,即在学生需要时,可以通过为搭建“脚手架”来支持他们的学习。我们通常所说的教师的适时指导就是一种“脚手架”。
四、系统科学理论
我国学者查有梁提出系统科学的三个基本原理:反馈原理、有序原理和整体原理。反馈原理即任何系统只有通过信息反馈,才可能实现有效控制,从而达到预期的目的。反馈原理在教育管理和教学方法中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学案当中的知识准备和达标练习就是对学生的即时反馈,教师在运用学案指导教学时,必须充分利用学生反馈回来的信息,在教学训练中,要随时通过反馈信息掌握现状与目的的差距,从而去解决难点和关键,去调整教学的速率、去改进教学方法,做到因材施教。有序原理即任何系统只有开放、远离平衡态,才可能走向有序。布鲁纳曾经指出:“获得的知识如果没有完整的结构把它联系在一起,那是一种多半会遗忘的知识。一连串不连贯的知识在记忆中仅有短的可怜的寿命。”“学习任何一种语言,一般都要做到听、说、读、写。这就要通过多次反复,在大脑皮层的听觉中枢、语言中枢、视觉中枢、运动中枢建立一一对应的神经联系(神经链),这个过程正是一个有序的过程。
五、主体性教育理论
主体性教育理论的明确提出尽管为时不久,但从历史来看,主体性教育思想在人类发展史上源远流长。西方的古希腊和中国的先秦都是其各自文化的古典繁荣时期。这一时期,中西方都出现了许多影响后来历代的文化巨人。比如:中国的孔子、老子、墨子、荀子、孟子等等,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按照的观点,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活动主体在同客体的相互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功能特性。也就是说,人的主体性是指人在认识和改造自然、社会和自身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主体性的发展既是人的各种素质提高的重要基础,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最高目标。遵循素质教育的基本精神,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依据主体论的教育思想和理论,在“学案教学”法中贯彻教为主导,学为主体,活动为主线,创新为主旨的教学原则,通过让学生进行充分的课前预习,课堂上充分地进行自主探究学习,从而使学生的主体性得到充分地发挥。
关键词: 案例教学法 护理心理学 教学方法
护理心理学是一门非常年轻的学科,随着医学模式由单纯的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护理工作者越来越重视将心理学知识运用于护理学理论研究和临床实践工作之中,针对病人及其家属进行心理护理已成为现代系统化整体护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护理心理学既有人文科学的特点,又涉及护理技术,是一门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学科。为适应护理心理学的这种学科特点,使学生不仅有理性认识,而且有丰富的感性认识,充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的思维,必须改变传统“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和靠口授、板书等单调的教学手段,采用先进的比较思维的教学方法和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结合直观、形象、图文并茂的辅助教学手段已势在必行。如何提高教学质量,一直是护理心理学教师关心的问题。近年来,以哈佛大学案例教学为特色的教学方法改革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将案例教学法引入护理心理学教学,是适应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具有主动性、创造性高素质护理专业人才的必然要求。
1. 案例教学法的含义和特点
案例教学法(Case met hods of teaching)是基于情景学习、认知弹性论,以学生为主体,凭借具有多元表征的潜在价值的“案例”引导学习者进入科学探索和反思的学习过程[1]。从广义上讲,案例教学法可界定为通过对一个具体教育情境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境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2]。
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特点表现在不但重视知识的传授,而且更重视知识的应用。在案例教学法中,教师与学生承担着更多的教与学的责任,要求有更多的投入和参与。它的实施可以说从根本上改变了教师一统课堂的局面,使学生和教师共同参与教学,充分体现了“主导――主体”教学模式。
2. 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法的依据
将案例教学法运用于护理心理学教学中,是在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上进行的一场变革。案例教学法运用到护理心理学教学中,可以将学生带入实际情景中,学生既有机会解决疑难问题,也可及时从教师及同学那里获得反馈。在这种情景中,解决问题的种种策略都可以提出来并加以演示、比较,这为学生将来护理实践提供了一个近乎真实的场景,缩短了教学与实践之间的距离,从而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参与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也训练了运用护理心理学理论知识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案例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
3.1护理心理学教学案例分类
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案例可分为三种类型:范例型案例、评析型案例和操作型案例。
范例型案例主要表现了个体心理发生、发展的基本过程,用于例证和阐明概念、原理。这种类型的案例,以教师讲授为主,给出分析过程,得出分析结论,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例如在“人格”一章中,可选取文学作品中一些典型人物形象(《红楼梦》中的林黛玉、《水浒》中的李逵等)作为案例,通过讨论分析,理解和掌握人格的概念、特性、行为模式及影响人格形成和发展的因素。
评析型案例主要展现了护理心理学基本技能的操作过程,为学生提供了可借鉴的指导线索和模型,此类案例以学生讨论为主,教师引导为辅,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分析和评价,培养护生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的能力。如在“心理咨询”一章中,可选取著名心理医生的咨询案例或教师本人的咨询案例,以多媒体形式呈现给学生,通过对咨询过程的观摩,分析出咨询者在咨询过程中采用的模式、遵循的原则、咨询的程序及注意事项,并可通过讨论,评价咨询效果或提出自己的咨询策略。
操作型案例是将护理实践中的心理学问题通过案例展现在学生面前,学生通过分析案例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策略。此类案例以学生自我研究为主,重在应用。如在讲述“心理护理”、“护患沟通”等内容时,可选取临床上的各类患者为案例,列出不同患者典型的心理问题,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提出与患者沟通的方法、技巧和心理护理的措施。
3.2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和实施
案例教学法的组织和实施主要包括三个过程:精选教学案例、组织案例讨论和对学生的案例分析进行总结评价。
3.2.1精选教学案例:教师应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的要求,精心搜集有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加工、整理,并编写成富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例,了解案例的数据、事实细节,并熟悉相关的材料。事先进行周密的教学准备并通过一系列的启发思考题来引导讨论,把案例提前发给学生,要求学生认真阅读,并根据案例的背景材料和提出的思考问题做好充分准备。精选教学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教师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一是案例要尽量多地蕴涵教材中的概念和原理,使学生在探究案例的过程中掌握更多的知识。根据课程所讲授的理论知识相应举出临床中的具体案例,使学生形象地理解比较枯燥的理论知识。二是案例应包含有复杂、模糊或待解决的问题。由于案例教学法并不是以传递信息的方式来帮助学生理解学习的内容,而是让学生在问题的发现和解决过程中建构知识,所以案例应具备适度的复杂性和对不同观点的包容性,这样才足以让学生在认知上产生冲突。
3.2.2组织案例讨论:组织学生对案例进行讨论是案例教学法的关键,在课堂组织学生进行案例讨论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注重对学生的引导。学生是讨论的主体,教师只是引导者,引导学习者去探讨案例中复杂的、深层次的、有争议性的问题,协助学习者进行讨论。例如针对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教学,采用真实的个案,组织学生小组讨论的方式讲解心理咨询与心理治疗的原理与技术。理论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利用已有的案例影片、心理剧的形式,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对知识的理解程度,使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加强理论知识在实践应用能力方面的培养。为了培养学生主动学习,扩展知识面,要适当增加学生自学内容。二是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要多加以鼓励和肯定。由于案例教学法侧重于学习的过程,再加上案例的复杂性和模糊性,这就更使得学生的讨论过程充满了不确定性。在讨论时要对学生们的分析表示尊重,哪怕是分析问题的过程或结果都发生了错误,也要给予应有的鼓励。
3.2.3总结评价:对学生的案例进行分析并加以总结评价,一般由教师来完成。教师可以指出学生分析案例的成绩和不足,进行补充与提高性讲授。让学生看到自己学习上的进步,以及今后需要进一步学习的目标和方向,从而唤醒学生的自我意识,增强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消弱从众心理,降低比较心理,有利于学生的自我成长。
4.护理心理学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意义
4.1提高了教师自身的素质和教学水平
案例教学法对教师的知识结构、教学能力、工作态度及教学责任心要求很高,既要求教师具有渊博的理论知识,又要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并将理论与实践融会贯通。这就决定了从事护理心理学教学工作的教师不仅要具有扎实的护理心理学理论功底,还必须具有丰富的护理心理学临床实践经验。采用案例教学法可更好地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主导作用,从而使教学活动始终处于活跃进取的状态,不断推陈出新,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4.2促进了学生主动学习
在案例教学中,护理心理学原理和规律是以具体生动的事例表现出来的,各种心理学技能的操作也不再仅限于抽象的语言描述,教学的出发点就是要求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进行理性的思考,这样的理论学习不是对抽象的、干巴巴的条文掌握,而是对有具体内容和生动活泼形式的思想的理解,学生有着较浓的兴趣和较大的自,他们参与讨论与交流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教师实际上更多地从讲台前站到学生的背后,侧重于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也让学生有了更多展示自我能力的机会。
4.3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不重视寻找正确答案,实际上如何处理各种心理问题,在方式方法上也不存在绝对正确的答案,学生所提出的见解和决策只是具体情景下的一种行为选择,没有绝对的正确与否。案例教学重视的是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结论的思考过程,十分强调思维的求异性和解决问题的创新性,在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引导和学生的协作讨论都能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案例教学法在护理心理学教学中的应用改进了一直以来枯燥无味的机械式教学,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使原本难以理解的理论知识变得立体丰满起来,更加形象化、深刻化,提高了教学水平,改进了教学方法,深受教师与学生的喜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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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玉芬.案例教学探析.教育与职业,2007,(15):118.
一、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作用
1、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长期以来,我国高校教学采用的是“填鸭式”的满堂灌教学模式,在这一教学模式下教师是课堂的主宰者和主体,教师在课堂上滔滔不绝的讲,学生在下面默默无闻地“听”和“记”,老师只管将课本上的理论知识传授给学生,至于学生有没有理解消化这些理论知识在所不问,更遑论学生思维能力的培养。在这一刻板的教学模式下学生是被动的知识的接受者,在学习过程中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刑法教学中采用案例教学法彻底改变了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上的地位和角色,教师成为了课堂的引导者,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分析并解决问题,而学生则成为了课堂的主体,课前围绕案例材料认真收集阅读相关资料,形成对案例中蕴含的法律关系的初步认识,在课堂讨论中通过发言、提问、质疑、辩论等诸多环节充分展示学生的课堂主体地位,从而也大大激发了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了教学效果。
2、有利于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刑法案例教学将学生置于课堂的主体地位,教学环节的设计和展开均围绕学生进行,教师只是引导者,负责精选案例和设计相关思考和讨论的问题,而学生则需要在课前围绕案例和这些问题做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收集阅读相关文献资料并独自思考问题,在课堂中通过小组讨论、课堂提问、模拟辩论等环节将自己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关系的理解和认识表达出来,通过与其他同学的争论、辩论加深对案件法律关系和相关法学理论的理解,最终解决案件中呈现的法律问题。这一过程实际上是对学生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的训练,有利于培养和提升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有助于增进师生间的教学互动,真正实现教学相长
刑法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的讲授法,不是一种单向的知识传授,而是教与学的一种互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教师和学生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关系,教师的任务是精选教学案例,在熟悉案例的基础上提炼出有针对性和启发性的问题供学生思考,负责引导课堂讨论,回答学生的提问和质疑,对课堂讨论做出评价。学生在这一过程中则需要做充分的课前准备,查阅资料,思考老师提出的相关问题,围绕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进行讨论、辩论,最后要得出相应的结论。在整个案例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在平等的状态下交流、讨论,搭建良好的沟通平台,缩短师生之间的心理距离,为教学提供了很好的情感氛围,有利于师生关系的融洽,以便真正实现教学相长,提升教学的效果”。[1]
二、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教学中的实施和运用
一般而言,刑法案例教学包括案例选择、课前准备、组织讨论、教师总结评价等四个阶段。
1、选择案例
选择案例是刑法案例教学的前提和基础,一堂有效的案例教学课首先要选择一个恰当的案例,这就要求教师要时刻关注刑法理论前沿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一个好的教学案例至少要具备以下三个特征:
(1)针对性。案例的选择要紧密结合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尤其是能反映出教学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案例的展示和讨论能帮助学生理解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并能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比如为了让学生理解正当防卫成立的几个条件,可以选择“的哥开车撞死劫匪”一案作为教学案例。因为这个案例中蕴含了正当防卫成立的几个难点问题,比如说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和限度条件,让学生置身于这一真实案例情景中进行讨论分析能够使学生深刻体会到什么是“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什么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2)典型性。典型性要求选取的刑事案例应具有代表性,能突出反映相关法律关系的内容和形式。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有助于学生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及法律原理等。[2]比如案、案就是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典型,蒲连升案就是探讨“安乐死”问题的典型案例。通过对这些活生生的典型案例的分析探讨有助于学生直观形象地理解掌握其中蕴含的法理知识。
(3)启发性。刑法案例教学中选择的案例要对学生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能启迪学生的思维,给学生留下思考的空间,这就要求案例有一定的疑难性,涉及到的刑法理论有较大的争议。比如“许霆一案”就有较大的理论争议,在“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等方面能给学生留下较大的思考空间。
2、课前准备
课前准备是刑法案例教学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案例教学课前准备包括教师的课前准备和学生的课前准备两个方面。在案例教学中教??不是主体而是主导者和引导者,案例教学能否成功,教师的正确引导很关键,因此在案例教学之前教师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除了要精选教学案例之外教师自己先要吃透案情,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及涉及到的法理问题,在将案例材料交给学生的同时要罗列出若干个供学生思考的法律和事实问题,以便于学生能有的放矢地查阅相关资料和思考问题,此外还要准备好其后课堂讨论的焦点问题和如何引导学生进行讨论、辩论的基本思路。学生在接受老师下发的案例材料之后,应围绕案例材料和老师提供的若干问题收集查阅资料,读懂案情,了解基本的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并就其中蕴含的法理问题做深入思考,为后面的讨论和辩论做好充分准备。
3、组织学生讨论案例
刑法案例教学的第三阶段是组织学生讨论案例,这是案例教学的关键阶段。组织学生讨论可以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一个刑事案例往往涉及到多方面的事实和法律问题,有定罪方面的事实,也有量刑方面的事实;有实体法律问题,也有程序法律问题。可以根据不同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以及学生的不同特点分成若干讨论小组,先进行小组讨论,形成小组意见,然后由各小组推荐一名代表发言,表达本组观点。小组之间进行讨论之后有可能达成部分共识,达成共识的部分就是结论。除了采用分组和集中讨论的方式之外还可通过“模拟审判”的方式进行,将学生分成法官组、公诉人组、辩护人组、被告组、证人组、鉴定人组、法警组等若干小组,分别扮演不同角色,通过角色分工,真实情景下的模拟演练对抗帮助学生掌握各种职业技能和技巧。
4、教师总结评价
刑法案例教学的第四阶段是教师总结评价,这是案例教学效果的固定和提升阶段。通过分组讨论、辩论和模拟演练对抗之后学生对案情、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学理论有了较为清晰的理解和认识,但仍有可能存在一些模糊之处和认识不一致的地方,这就需要老师进一步的答疑解惑。一方面教师要对整个案例教学过程做出总体评价,肯定成绩和长处,指出不足和改进的方向;另一方面教师要对刑事案例涉及到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做出系统梳理并给出自己的结论和观点供学生参考,此外还应认真细致地回应学生的质疑和发问。
三、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应注意的问题
1、刑法案例教学应树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理念
传统的教学方法以教材为中心,以教师为主体,学生只是被动的知识接受者,缺乏参与课堂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刑法教学中运用案例教学法改变了传统的师生课堂地位,在课堂上教师是主导者和引导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学手段和教学内容的选用都应围绕学生进行。无论是课前准备阶段的查阅收集资料还是讨论阶段的分组讨论、辩论,抑或是模拟审判演练均以学生为主体展开,这样才能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训练其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掌握法律职业技能技巧。当然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仍需起引导作用,比如选择合适的案例,提前给学生布置思考的问题,以便学生有针对性地查阅资料,思考问题,在讨论辩论过程中老师要注意引导学生围绕中心问题和焦点问题展开讨论和辩论。
2、厘清案例教学与举例教学的区别
传统的案例教学往往是教师在讲授某一理论知识点时举一例子加以说明,通过举例帮助学生理解知识点,缺乏学生的思考、讨论、辩论过程,起不到训练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思维能力的作用。这种案例教学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案例教学,充其量只能称之为“举例教学”,正如学者所言“这种举例不是以学生为主体,案件介绍、问题提出、分析展开、结论得出还是以老师为主动。而刑事案例教学则不同,它是以案例为平台,以学生为主体,由学生来自主发言、讨论、辩论、提问、质疑,最后逐步形成并成熟自己的看法,教师在其中只起穿针引线的作用”。[3]因此,在刑法教学中应将案例教学法与举例教学区别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