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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食品处理和加工;卫生服务研究;结果评价(卫生保健);学生保健服务
【中图分类号】 R 179 G 478.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7)11-1003-03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学生集体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南宁市卫生监督所于2004年7月起对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进行了食品卫生信誉度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南宁市辖区内187家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堂作为评审对象。
1.2 方法 (1)成立市量化分级评定领导小组、专家组和评审小组。(2)宣传和培训:组织学校及幼儿园有关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集中举办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班,指导相关单位建立和规范卫生档案,开展自评及整改。(3)现场检查评定:评审小组到各学校、幼儿园进行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价及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定,确定食品卫生信誉度等级,对初步评定为B级的单位,报专家组进行评定;对初步评定为A级的单位,报自治区卫生厅进行评定。(4)评分标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及《餐饮业卫生许可审查量化评分表》、《餐饮业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分别进行卫生许可审查、经常性卫生监督检查评分,综合考评确定等级。得分在总分的85% 以上者为良好,60%~85%者为一般,60%以下者为差。按卫生许可审查、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均为良好者为A级;一个良好,另一个一般的评为B级;二者均为一般的评为C级;一个良好或一般或差,另一个为差者为D级。评出食品卫生信誉度A,B,C,D 4个等级。
2 结果与分析
2.1 综合评审分级情况 122家高等院校及中专学校食堂评出A级5家,B级1家,C级116家;49家中小学校食堂评出A级9家,B级3家,C级37家;16所幼儿园食堂评出A级4家,B级9家,C级3家。187家食堂按信誉度和风险分级为C级(高度风险)的集体食堂最多,为156家,占83.4%;其次为A级(低风险)18家,占9.6%;B级(中度风险)13家,占7.0%。187家食堂按学校类别分别对食品卫生管理、建筑与布局、卫生设施、食品贮存、专用间要求、生产经营过程等方面进行检查,结果显示,幼儿园食堂软硬件设施以及卫生管理明显优于其他各类学校,差别有统计学意义(χ2=84.65,P中小学校>高校及中专。
2.2 B级以上学校食堂许可审查评审中主要的扣分项目 31家B级以上学校幼儿园中有近半数食堂食品储存不符合卫生要求,主要表现为原料库不分主、副食仓库设置18家(58.1%),冷藏库(冰箱)无温度显示装置12家(38.7%),未安装机械通风设施9家(29.0%);加工场所建筑材料天花板未使用防霉涂料覆涂被扣分的单位达14家(45.2%);未使用专用食品销售窗的单位也达8家(25.8%)。其次员工更衣室未设置洗手设施(22.6%)、不按有关规定管理废弃食用油脂(19.4%)、厨房及各操作间地面和墙壁装修不符合卫生要求(16.1%)、烹调间排烟排气不畅(12.9%)等问题也较普遍。
2.3 B级以上学校食堂经常性卫生监督评审中主要的扣分项目 经常性卫生监督评分方面:加工场所环境卫生等项目扣分最多,主要为洗手消毒设备运转不正常14家(45.2%),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无效12家(38.7%);从业人员有不良卫生习惯9家(29.0%);食品采购与储存扣分的单位分别达8家(25.8%)。其次在相应制度的检查落实(19.4%)、餐具保洁(3.2%)、加工操作过程卫生规范(9.7%)、废弃油脂处理(9.7%)等方面也存在问题。
2.4 B级以上学校幼儿园食堂综合评审情况 在评为A级的食堂中,综合分最高的为中小学食堂,得分为92.97分,综合分高低依次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高校及中专。而在评为B级的食堂中,综合分最高为幼儿园食堂,得分高低顺次为幼儿园>中小学校>高校及中专。见表1。
3 讨论
南宁市的各类学校食堂以幼儿园食堂的管理较为规范,A,B级食堂的比例占幼儿园总数的81.25%,优于高校及中专、中小学校,与珠海市托幼机构量化分级评分低于大学和中学[1]不同。究其原因,是因为B级以上的幼儿园在建设时,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技术指导意见进行食堂的布局和规划,卫生设施齐全,注重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在食品卫生信誉度评分中问题较少。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的目的之一是调动企业的主观能动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投入和加强自身管理建设[2]。硬件设施的改善涉及到对场所的改造和资金投入,加工场所偏小、布局不合理、设备设施老化等是多数老的餐饮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整个评审过程看,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场所硬件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以上通过A,B级审核的单位就全市来说应是原基础条件较好的单位,但在初评时也还存在许多硬件的问题,今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新申请办证的餐饮企业应加强完善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避免日后进行整改。要保证食品卫生,仅有好的生产经营设施、条件是不够的,日常的自身管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3]。此次参加评审的餐饮企业虽然均制定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但管理制度实施和落实还存在不少问题。通过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的实施,应明确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提高企业的自律能力和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学校要充分认识到食堂不是学校的一种附属设施,必须加强自身管理,进一步加大食堂硬件设施的投入,强化软件设施的管理,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关键控制点的卫生质量控制工作,从源头上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卫生监督部门必须加强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对新建、改建、扩建(包括整改)的学校食堂图纸设计,结合卫生许可审查量化的要求和各校食堂的具体实际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4 参考文献
[1] 杨卫国,黄宏瑜,黄彪,等.珠海市学校及托幼机构集体食堂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结果分析.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4,16(3):242-245.
[2] 汪建荣.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中国卫生法制,2003,11(3):10.
[3] 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中国食品卫生杂志,2002,14(5):48-50.
为贯彻落实“全国学校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教体艺字〔20*〕27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年11月24—29日对全省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地、各学校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1.学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情况,领导机构,食品卫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各项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学生食堂、宿舍、厕所等基础卫生设施改造情况。
2.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小卖部、饮食店等饮食从业部门有无《卫生许可证》;饮食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检查,有无健康检查合格证;饮食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掌握、培训情况。
3.学校食堂、饮食从业部门经营者资质与准入要求及监督管理情况;学校食堂、饮食从业部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餐饮具消毒等各个环节卫生制度和卫生要求落实情况;食堂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情况。
4.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监督评分、评级情况;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5.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水质消毒、检测及达标情况;安全防护情况。
6.学校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情况。
7.学生宿舍、厕所、公共场所卫生状况及学校周边食品卫生安全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二、督查时间:20*年11月24~29日。
三、督查方式及范围
在各地、各学校自查的基础上,对6个设区市中小学校和部分大中专院校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每个设区市抽查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中学、小学、幼儿园各2所(以农村学校、寄宿制学校为主)。驻地大中专院校抽查2所。
四、分组情况
第一组: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药监局(*
第二组:省卫生厅、省药监局、省教育厅(*
*
第三组:省药监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
五、有关要求
1.督查组要轻车简从,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严禁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
学校工作无小事,安全卫生大于天。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对保障青少年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区卫生、教育等部门,各学校、托幼机构在这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前一阶段的手足口病疫情和潜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又向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为切实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谈几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工作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是学校的一项基础性和保障性工作,关系到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我们一定要树立“健康第一、构建和谐校园”的理念,切实做好学校食堂流行病、传染病防控工作。近年来,在区卫生、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共同努力下,我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主要表现在,学校卫生安全意识显著增强,学校卫生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学校卫生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卫生法制意识有所增强,等等。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方面仍然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部分学校未能把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摆上位置,错误地认为抓教学是硬任务,而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则是软任务,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表现为相关制度流于形式,管理松驰。有些学校甚至把学校食堂当成“摇钱树”、“聚宝盆”,把后勤社会化作为创收的手段,存在“以包代管”现象。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学校卫生安全工作马虎不得,麻痹不得。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一定要牢固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安全至上”的思想,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对广大师生高度负责、对教育事业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管理,保证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一要强化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管理。要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制度,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必须持卫生许可证方可营业,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培训合格证上岗;
要加强学校食堂环境管理,彻底整治食堂内外环境,灭鼠、灭蝇并消除其孳生条件要;
严把食品及原料的采购关,严禁购买无厂名、无产地、无检疫证,价格明显偏低的产品,从源头上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要加强学生生活饮用水设施及水源管理,各学校购买的纯净水,其生产厂家必须是经卫生监督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企业,否则不能购买给学生饮用,防止水污染造成疫病传播。各学校要明确校长负总责,加强食品卫生安全过程管理,切实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要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教育部门要与卫生局密切配合,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研究制订并不断完善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应急预案要具有可操作性,预案的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宣传到每一个责任人,并组织进行必要的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立即启动,有效实施。
三要强化监督,着力消除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各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的日常检查与管理。卫生及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巡查,要把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明查与暗访结合起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与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由卫生监督部门提出整改要求和意见,明确整改时间,并跟踪督改,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以各种借口拒不整改的学校,要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三、加强预防监督,严格学校管理
卫生、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找到辖区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学校和广大师生的公共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卫生部门要加强学校内的安全、卫生宣传,将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教育贯穿于日常的健康教育中;
要结合季节性、突发性的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由学校安排必要课时,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特别是小学生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区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和教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时发现传染病患者,并采取相应的隔离和救护措施,切断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途径。一旦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必须立即向卫生疾病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区卫生监督部门要将学校集体食堂、学校课间加工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积极推行先进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建立食品准入和生产经营过程的溯源制度,推行食品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要经常性的同教育部门一起对学校食堂操作间、生活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小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障全体师生健康地学习与生活,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学校后勤工作的管理和规范,防范饭堂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降低和控制中毒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与影响,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有关部门要求、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设置:
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高君
副组长:叶枫、龚建兰
组员:丁春华、张冬林、张开明、周文浩、曹国珍、翟金茂、李立勇、周方平、各班主任、事发当日值日教师及午餐管理人员。
2、机构职责:
全面领导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街道学校实际,研究制订工作意见,并对办公室、预防检查小组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统一指挥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控制事态发展。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定期组织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学校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二、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街道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对本校食品卫生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校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
3、落实职责。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兼职安全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教师和从业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特别是食堂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校对照配备标准,逐步落实食品卫生设施配备。
三、事故应急处理
1、在食品供应过程中或学生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学生停止用餐。
2、在全校范围内树立食品卫生安全意识、时时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班主任、午餐管理老师在发现学生就餐后有类似食物中毒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卫生室,由卫生保健教师初步检查确定,做出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初步诊断、治疗、护理患病的师生。
b、立即报告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校进行紧急排除,通知有疑似中毒现象的学生紧急集中校医室进行临时处理,如中毒学生较多,情况紧急,打120进行送院急救,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d、收集相关病情信息,协助卫生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处理。
3、学校主管领导立即指挥抢救工作,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抢救。向教育局主管部门报告,指挥以下部门工作:
(1)责令食品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
(2)由校医负责立即向上级卫生部门报告,报告时间间距离发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3)保护好现场,封存一切剩余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设备、保护好中毒现场和食品留样,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等候卫生执法部门处理。
(4)班主任负责协助校医护理患病学生,如发现人数较多,治疗护理在班级进行。对已确定重病师生负责转送医院治疗。
(5)学生处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负责家长的疏导工作;向新闻部门解释工作;协助学校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卫生室要深入班级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向患者了解食物中毒的经过,可疑食品、中毒人数,并预测发展趋势。
(7)总务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障抢救机动车、药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抢救中心必须品的供应。
(8)食堂负责人要协助卫生部门作带菌检查和取证工作,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四、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一、总体目标
通过检查与整治相结合、互查与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把专项整治、日常监管、层层落实和责任到人结合起来,大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通过集中整顿,力争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步入科学规范化管理的轨道。要求各校健全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责任,使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逐步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卫生许可证持证率达到100%,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二、整顿重点
(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规范学校食堂和小商店的经营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学校食堂所需粮、油、肉、蔬菜、水果、豆制品、水产品等原材料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防止假冒伪劣食品进入校园,确保食品质量、卫生设施、餐饮用具卫生安全达到规定标准。
(二)学校要开展以预防食物中毒事故为重点的专项监督检查,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原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健全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和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三)加强对学校食堂环境卫生的管理,食堂分区布局要合理。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保持整洁,所有的餐具要陈列有序,学校食堂食品加工场所包括厨房、凉菜间,应按要求配备防水、防潮、防蝇、防尘、冷藏、洗涤消毒、排烟装置等设施。
(四)学校要加强对校内小商店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内小商店一律不得经营食品。
(五)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要分柜存放,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加工和出售。
(六)在学校内开展食品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学校领导和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切实树立“学生健康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教育办,局属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分工负责、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具体工作责任制。各学校要召开专门会议,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作出部署。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抓好工作落实,要推动整顿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狠抓落实。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建立完善督查考核奖惩办法,加强对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督查评估。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食品安全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强化督查问责,落实监管责任。各学校要严格依照学校食品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同时,要加强沟通,凝聚合力,形成上下互通、横向联动、定责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不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