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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传统文化的理由

传承传统文化的理由

传承传统文化的理由范文第1篇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综述

中图分类号:G122.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6959(2009)03-0035-06

文化是民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成民族的核心要素。文化与民族社会群体之间通过“传”与“承”两个并存、继起的环节实现有机的整合,促使文化在传承过程中呈现出稳定、延续、再生的特征,最终形成模式化发展。

一直以来,传承一词常出现于民俗学研究中,是最先用于民俗学研究的一个基本概念,“传承性”也被看作是民俗的一个最重要的特征。而自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提法转变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强化了传承观,这使得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传承”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由此,关于“文化传承”的概念使用开始普遍并向加速发展,有关“文化传承”的著述和论文也接踵而出。

笔者对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关于文化传承的研究进行了梳理,认为近年围绕着文化传承的研究,可以总结为对文化传承概念的再认识、文化传承机制的探寻、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探讨、文化传承人的研究、文化传承途径的创新探索五个议题。下文择要阐述其中的研究情况,以期对今后的文化传承研究提供一些参考借鉴。

一、文化传承概念的再认识

在学术界,“文化传承”一词出现已久,是早已为人们所用的一个名词。从19世纪中叶起,就有学者对文化传承问题进行研究。然而,很少人论及文化传承的内涵和本质,也未确切地予以概念界定。祁庆富教授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与传承人》一文中指出,在汉语词库中“传承”不是古语,而是新词。在古代汉语中,“传”和“承”分离,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语词。只有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的《既代汉语词典》有简短的“传承”词条,即:“传授和继承”。在他看来,传承是民俗文化的基本特征,但是文化传承的现象绝不仅仅局限在民俗学范畴,而是传统文化的根本性特征。因而也是人类学、民族学、考古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学科研究中的重要概念。对“传承”概念的认识,应当从更宏观的“大文化”视野拓宽、加深理解。而正确理解传承语义与内涵,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及保护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在目前关于文化传承的著述中,学者赵世林给出了一个文化传承较为广义的理解,认为:“文化传承是指文化在民族共同体内的社会成员中作接力棒似的纵向交接的过程。这个过程因受生存环境和文化背景的制约而具有强制性和模式化要求,最终形成文化的传承机制,使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中具有稳定性、完整性、延续性等特征。也就是说,文化传承是文化具有民族性的基本机制,也是文化维系民族共同体的内在动因。社会成员正是通过习得和传承共同的民族文化而结成为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笔者以为,对民族文化传承作这种定义性的研究,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传承”以及全面的认识传统、把握文化,从而能更好的理解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二、文化传承机制的探寻

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研究这一议题的学者,分别从两种不同的路径探寻文化是如何在传统生态环境中得以传承的。

第一种路径是寻找文化传承的渠道或媒介。晏鲤波认为民族文化典籍的保存与流传是实现民族文化传承的一种重要方式。迟燕琼在炒数民族传统节日的文化传承功能一文中指出,节日是人类社会各个族群普遍传承的一种重大的显性文化事象,是民族文化的重要表征,是最具地方特色、蕴含丰富意义的文化符号。它总是更集中、更充分地展示着多彩多姿的民族习俗风尚,传承着民族的精神和文化。并以一种显性而独特的方式承载、传递着民族的传统文化艺术,是各民族多样性文化得以集中表现和传承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文化传承功能。也有学者从的角度看待文化传承。陈瑞琪就认为以宗教为载体,不仅使民族的民俗情结、传统文化情结、民族认同感、群体的内聚力得以加强,也使民族文化传承得以为继。李志清通过对桂北侗族抢花炮仪式性体育的“深描”,同样得出信仰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性这一结论。基于符号学的角度,祁庆富教授认为文化传承是以象征符号为最基本的运载工具和传递手段的。他指出,社会的文化体系是由社会的象征性的符号,如语言及其结构、事物及人物的称谓、事物或社会关系的表述形式、神话及社会文化中的标志等等表现出来的。象征符号,是约定俗成的,为本民族成员所认同。正是通过各种各样的象征符号过程,各民族的传统文化才得以展现、传承。传统教育作为文化传承的又一渠道也进入了学者们的视野。孙丽婷以阿昌族的家庭教育为例,认为家庭教育使阿昌族的民族语言、传统生产劳动方式、风俗习惯等得以代代相传。其中牢固的婚姻制度,以及重视母亲在儿童教育中的作用等是阿昌族文化通过家庭教育有效传承的原因。由此得出结论,家庭教育在各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对本民族成员的成长、民族文化的传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除此以外,更有学者从宗族制度对文化传承的影响进行探讨。吴尔泰先生以赣傩为例,指出,赣傩无论作为一种民俗事象,还是一种文艺形式,历时二千余年风雨沧桑而不绝,这在中国文化史上都不多见。创造这一“奇迹”的原因很多,但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封建宗族制度在赣傩的传承和发展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和制约作用。

以上研究是从单一的渠道进行探讨论述的,然而,文化传承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过程。由整体性出发,索晓霞在对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运行机制进行动态分析后得出结论:制度和法规形成的社会强制,民族社会生活中的潜移默化,道德和禁忌形成的心理约束,正是潜藏在各种文化传承现象背后的“看不见的文法”。赵世林将民族文化传承的社会机制概括为以下六个方面:以家庭为中心的亲亲强制、以村寨为单位的社会监督、特殊状态(战争)下的高强传承、族际交往中强化的自我意识、意味着义务延续的祖先崇拜、宗教意识。这些从整体进行的研究,让我们得以窥知文化传承的不同渠道。从另一种路径研究传承机制的是解读文化传承的方式。索晓霞在研究了贵州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方式后,指出了几种具有普适性的传承方式。(1)一对一的方式。这种方式偏重于民族物质生产文化。(2)一对多的方式。传承的是宗教意识、民族意识,可概念化为文化模式、文化观念,偏重于精神文化的范畴。(3)多对多的方式。这种传承方式主要体现为通过规范文化在社会生活中进行无形的调控,客观上达到文化传承的目的。这些都是以人为载体的传承。李灿松、周智生通过对鹤庆新华村民族手工艺的田野 调查,认为家族成员之间的相互传授、开放式的学徒招收等形式构成了传统手工技艺的主要传承方式。马春莲教授也从口耳相传、心领神会等角度论述了音乐的传承方式。除此以外,不少学者也对文化不同门类的传承方式有所关注。

上述研究都是从传统生态环境的视野中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学者们或从总体上把握文化传承的机制,或就影响文化传承的某一方面进行论述;或查阅文献记载并在一定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某一文化对其传承的生态环境及其方式进行综述。其中所获知的途径与方式都可给当代生态文明下的文化传承以重要启迪。

三、文化传承与变迁的探讨

在传统社会中,人文、生态环境的相对稳定,使得文化承传呈现出一定的稳定性与延续性。如同赵世林教授所说,在这种环境下,文化传承具有社会强制性和不可选择性。燃而,在现代化进程中,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困境,众多学者也充分意识到了要从变异性来看待文化传承。正如祁庆富教授所言,对于文化传承的研究,不仅要充分注意到传承文化的“民间性”,还要重视其民族性、群体性以及传统性与现代织在一起的文化变迁性。因此,在当前的文化传承研究中,从文化变迁角度探讨“传统性”与“现代性”的关系成为焦点。国内研究这一命题的学者,更关注文化传承与当前社会转型的关系,常采用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动态分析路径,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门类划分,冠以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文化空间、民间文学等名目,结合相关的田野调查,针对某一民族的文化进行个案分析,探讨影响某一文化样式传承的因素以及导致变异的原因。

纵观文化传承与变迁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视角,第一种视角是从社会环境的角度侧重讨论社会环境对文化承传的影响。李红英以滇西德宏地区的傣族为例,论述了傣族文化的传承由原本稳定的寺庙宗教等场所,转变成为学校教育传承的方式。在她看来,寺庙中的文化传承,更能在一种共生共存的文化空间中形成一种连接过去与未来的民旗隋感之链,而当前的学校教育则使傣族新人更多的成为了失去民族文化个性和民族文化认知的一代。这是由于汉文化与现代商品文化的涌入,冲击着傣族传统文化传承空间而造成的文化变迁与传承方式的变异。史江洪在实地调查的基础上,以一个传统的土家族村落为个案,分析了民间信仰在村落生活中的传承情况,认为较之其过去的形态,个案民间信仰的当前状况已产生了较大的变化,现实生活中的信仰事象主要是一种行为层面上的重演,已失去了其所产生的原始观念基础――神圣性和神秘感,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表现为外来文化的影响、医药知识的普及与进步、经济生活的变化等。这种视角的着眼点在于文化受到来自体系之外的刺激而产生的变化,略有强调文化传承的变迁是外来的、被动的感觉,从而显得人和文化在社会变动中处于一种被动地位。 第二种视角是从文化自身的角度侧重探究文化对社会环境的适应性与影响力。徐英博士以萨满教传承模式为例,向我们阐述了受现代文明的冲击,萨满教文化存在的社会经济基础发生了动摇,萨满教文化的发展在由盛变衰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灵活多样的生存策略,其宗教的功能淡化,而其他文化功能加强,在民俗、艺术等领域曲折地生存下来,这种经过碎片化、变异、整合的过程,再次展现了文化传承变异性的规律及文化所具有的适应能力。齐琨博士通过对中国近百年的社会转型过程的阐释,描述了南汇清音这一传统乐种经由乐人有意识或无意识综合运用一些方式、手段、技巧、途径等音乐文化内应机制,既适应了不断变迁的社会环境,又延续了音乐文化传统。在她看来,传统音乐文化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能以自我调整、自我运作、自我创造的方式在社会实践中持续发挥着影响作用。[21]这一视角更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认为在面临新的环境时,人们总能从传统习惯和文化惯例之外去寻找适应环境的方式,从而不断创造新的文化,推动文化的传承与文化的变迁。

采用这种视角对此议题进行探究的还有陈曦的《从侗歌展演文化功能的变迁看侗族民歌文化的传承》、刘晓真的,《从乡俗仪礼到民间艺术――当代山东商河鼓子秧歌文化功能的变迁与传承》、孔培培的《从拉魂腔到柳琴戏――个剧种的历史传承与时代变迁》、杨艳的仁十世纪五、六十年代《乐的传承、创新及其表现特点》等论文。

四、文化传承人的研究

在过去常见的民俗学专著中很少有学者提及传承人,然而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提出,国家开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传承人命名的工作,传承人的地位越发凸显,日益得到广泛的关注。

郑一民的《保护传承人是“非遗”工作的重中之重》、伍振的《保人保艺齐步走》、海铃的《保护传承人至为关键》等论文都强调了传承人在文化传承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如前所述,文化传承的方式是多样的,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明确的传承人。刘锡诚先生在《传承与传承人》一文中就指出,对于原本就是家族式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人的界定不存在什么大的问题,但对于那些原本就是群体性拥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人的界定就存在争议。针对这一问题,祁庆富教授在全面梳理了世界教科文组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后,将传承人定义为,“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能、技艺,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人物。”即便是已开始进行传承人的认定工作,苑利研究员却仍认为:“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群体性拥有的,并非掌握在某一个人手里。一旦只给一个人发钱,必然破坏了社群的关系。”由此,他特别建议我国政府以群体资助的方式去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并认为真正利用经济杠杆来调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积极性的最佳方式,恐怕还是要变“输血”为“造血”,即充分调动传承人的内在积极性,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更多优势。杨旭东以新野猴戏为例,向我们表现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热潮中传承人的个体崛起与民俗文化发展的担忧。他认为,当民俗还是大众的生活常态时,是无所谓传承人的,传承只是个过程,是群体间的代际传递。而当开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身份认定后,传承人开始以个体的身份崛起。而其个人所代表的民俗文化已不再是民俗文化圈中民众的生活常态,无法再次成为民众的共享文化和共同性知识,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民俗文化的衰落。

虽然,在这一议题的讨论中,对于如何认定文化传承人?究竟以个体传承还是群体传承方式支持文化传承的工作等问题都有待进一步商讨,然而在文化传承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性与意义这一方面还是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五、文化传承途径的创新探索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在危机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从不同学科的角度,众多专家学者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的现状及在当下生态环境中的传承进行了理性思考,为文化传承探索新途径,提供新思路。

从宏观的视野出发,汪春燕以民族政策与文化传承的关系为切入点,论证民族文化政策对民族文化 保护与传承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民族政策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民族纲领和总政策是对民族文化传承的根本保证。这一政策制定、实施是否科学、有效、合理,直接关乎民族文化的繁荣或衰败。阻一直以来,对于用旅游开发的形式复兴民族传统文化的探讨是最多的。金少萍以白族扎染工艺文化的传承、保护与开发为着眼点,论述了民族传统文化的传承是可以与经济产生协调发展的。其认为随着村庄经济面貌的改变、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又进一步强化了村民保护、传承扎染工艺文化的意识和文化自觉,实现了民族传统文化传承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李于昆围绕着生态博物馆的理念,探讨了在对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和传承的过程中,重视原生态社区的作用和意义,认为将文化艺术遗产保护在基层社区是一种可行的选择和有效的途径。并指出生态博物馆在中国乡村社区的开展,是在传统文化和现代文明中架起新的桥梁,并有利于探讨使民间智慧在社区内如何获得世代传承的新途径。覃慧宁运用传播学理论,从人类学文化变迁和文化调适的视角,认为在积极接受、吸取和利用现代电子媒介的灵活性和创新性,将使山歌文化保有与工业文明融合并存的生机和潜力。从布迪厄“文化资本”理论的三个方面,即具体的形式、客观的形式以及体制的形式中得到启发,卢露引出我国应该从家庭、学校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保护制度三个层面来弘扬和传承传统文化。李磊博士从法律保障制度的角度出发,指出法律制度的建立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能够为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优秀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机制和保障武器。除此之外,更有学者从日本无形文化财保护体系下的文化传承中得到启示,认为强有力的保护措施和完善的保护体系,既要重视“传承人”的抢救,又要加强“传习人”的培养,才有可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下去。

虽然各路专家学者从不同的思路探究了文化传承的途径,然而有学者却认为,过多人为地操纵民间文化的生存反而会造成“保护性破坏”。孙晓霞就呼吁学者们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研究中,不仅要加强系统理论的探索,更应放低研究的视角,认真反思民间社会的存在意义,去发现民间文化的生存演变规律以避免盲目的保护。胡炳章与胡晨也通过民歌传承的个案指出,自然传承是一种生命的运动过程,是民间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也只有在其自然传承过程中,民间文化才能真正焕发出自身的生命活力,展现出自身独特的文化魅力。

总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下语境中的传承问题已经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对于非物质文化传承途径的思考,也已涉及到高校教育、大众媒体、法律保障机制、社区旅游开发、生态博物馆等不同的思路。

结语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语境下的文化传承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上五个层面。通过上述梳理我们可以看出,国内学界对文化传承的研究正走向拓展与深入:就研究方法而言,已从早期宏观而单一的文献收集,发展到文献检索与田野调查的紧密结合。就研究对象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各种门类都已被逐渐纳入研究视野,并倾向于用个案、专题进行文化传承的研究,从而也总结出一些民间关于文化传承的智慧,使得非物质文化传承这一议题得到了全面而深入的讨论。就研究涉及的学术领域而言,来自民俗学、考古学、人类学、艺术学、教育学、民族学、文学、法学、历史学等各学科的研究力量都有加盟。不同的研究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并各有所长。这种学术力量的形成,唤起了公众对文化传承之紧迫感及其意义的认识,并突出地增强了学术界对文化传承等社会现实、实践问题的关怀能力。

传承传统文化的理由范文第2篇

一、现代教育环境下民族民俗文化传承的有利条件

(一)民族民俗文化功能与现代教育理念一致教育的本质是培养人的活动,并通过育人活动,实现个体的社会化和社会的个性化。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规定,以人为本、推进素质教育是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现代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是其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国家教育规划规定的方向也是学校努力办学的方向,国家教育规划中所提出的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本思想意味着学校教育的各项教育工作必须以培养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为基本任务。学校教育的目标在于促进学生的社会化,使学生在未来的社会化过程中既能够为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才智,获得相应的社会待遇,同时也使学生在社会化过程完成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的衔接,丰富学生的社会生活和充实学生的精神世界。现代教育所设定的教育基调为民族民俗文化的教育传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民俗是民众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经过长时间的文化积淀所形成的生活习惯或仪式,民俗的历史性决定了民俗对传统文化的承载,对于民俗的展开实际上也是对传统文化意识的温习和巩固,而民俗的文化性决定了民俗不仅仅是简单的生活习惯,也是文化精神的沉淀,对于民俗的展开也是对历史文化精神的沟通。对于少数民族民众而言,虽然每个民族的民俗文化都有所不同,但是经过口传身教的传统民族民俗都是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凝聚,通过民族民俗文化学习可以促进民族学生精神思想的统一,促进民族文化传承,加强民族认同意识,使民族民众与民族先民保持精神上的沟通。《纲要》面向全体学生,其在素质教育方面的解释同样适用于民族学生,因此对于民族学生而言,通过学习更好地适应社会,促进个人的全面发展也是民族学生教育的主要目标。民族民俗的价值意义和现代教育所倡导的个体的全面发展及个体的人文素养培养在内在上是一致的。对民族民俗文化的学习可以使其在精神上与民族历史血脉相连,保持其对民族的内在认同,另外由于民族民俗是民族生活的一部分,对相关民俗的学习可以使其更好地适应民族现实生活,与现实生活融为一体。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代教育的本质和定位意味着民族民俗文化在教育体系中的融入重要且十分必要,民族民俗文化的教育传承路径具有坚实的理论支撑。

(二)现代教育特色为民族民俗文化教育提供了便利在民俗文化的传统传承方式下,口口相传、身体力行是民族民俗文化传承的主要方式,在此种教育方式下,由于民众本身对于民俗文化的认知和理解多是凭借主观经验和实践来进行传授,学习者完全在一种直观、感性和自悟的状态下学习,在每个传承者的主体因素作用下,民俗文化的传承往往加上了主观色彩,影响了民俗的原汁原味,且不利于民俗内容的全面保留。另外由于民族民俗是在民族、民族文化等基础上所产生的生活习俗,因此糟粕和精华共存也不可避免,在民俗用传统模式相传的同时,民俗中的糟粕也随之流传下来。而在现代教育环境下,由于教育体系的科学性及现代技术的支撑,民俗的教育传承具有一定的优势,课堂教学步骤清晰,民族民俗文化得以深入系统地梳理,加上教师从深层次对民俗文化的知识进行联系,加上多媒体等现代教学手段的辅助,都是现代教育的优势所在,这些优势可以使学生对民俗文化的了解更加全面透彻。因此从以上方面来看,系统化的现代教学特色为民族民俗文化的传承教育在原有传承模式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二、现代教育环境下民族民俗文化教育传承的弊端

(一)现行教育体制的应试教育特色客观上制约了民族民俗文化的传承虽然素质教育近年来成为教育改革的方向,但是由于教育体系牵涉到各个环节,每个环节的调整都需要相应的条件来配套,因此在素质教育的倡导下,现行教育模式的实践并未完全完成与素质教育相配套的调整。应试教育仍然是现行教育模式的主要特色,追求高分、追求升学率仍然是现行教育体制的主要特色。在这样的教育体系中,学校教育的一切活动都以考试为轴心来进行安排,由此导致了与学校教育关系不大的科目在教学过程中的资源往往不能得到合理设置,从师资、课时、设施各方面都有所体现。现行教育体制实践中的应试教育特色与素质教育的人文教育、全面发展理念的分歧也使得与素质教育理念相一致的民俗文化教育在现行教育体制中被冷落。从学生方面来看,由于民俗文化并未在教育评估体系中有所体现,因此从思想上使得民族学生不愿意花费更多的时间在此类课程方面,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更多地依靠学生对民俗文化的自觉意识,而这显然是不能满足民俗文化传承需求的。从教师方面来看,现行教育体制对于科学文化知识的单独考核在客观上形成了民族民俗文化在教师教学成果评估体系中的排斥,且由于民俗文化教育对于学生的教育成效相对而言难以显性体现,因此教师更愿意在能够体现教学成果方面的教学课程方面努力而不是民俗文化教育。最后,从最终的教育成效来看,对于科学文化知识的学习可以较为直观地体现教育成果,推动学生在社会中的实践工作,而由于民俗文化教育更多地是文化精神方面的熏陶,是生活方式理念的诠释,隐含于学生的社会活动中,并不直接表现出成效,因此相对而言,民俗文化教育的意义和价值不能得以清晰展示。现行教育模式对于考分的片面追求和对学生素质教育的忽视使得整个教育体系形成了对民俗文化的消极教育态势,直接制约着民俗文化的传承。

(二)现代教育场景与生活场景的疏离影响民族民俗文化的实践教育的目的是为了使学生更好地社会化,但是从教育本身而言,其对学生集中学习的教育方式及学习内容方面的偏向,使得教育无形中形成了与社会的疏离。而从民俗本身来看,民俗是生活场景的产物,生活场景是民俗产生的母体,在生活场景中,民俗文化才能得到滋养,民族民俗文化的传承也是在生活场景的自然状态下所进行的传承,因此传统传承的模式使得民俗文化传承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教育场景的生活化与民俗生活化特征背道而行;另一方面,在现代教育中,更多地是以理论灌输为主,重理论轻实践是教育的主要特征,而这一点又和民族民俗的实践性相悖。少数民族民俗是在民族生活场景下产生的民俗文化,应用于民族生活实践是民族民俗的基本属性,也是民族民俗文化赖以存在的意义,但是在现代教育场景下,民俗文化从生活场景的剥离教育,使得其在传承方面形成了民俗文化的实践不足。

三、基于素质教育改革推进民族民俗文化的教育传承

综上分析,现代教育理念和民族民俗文化的功能在内在上是一致的,民族民俗文化是现代教育丰富教育内容的重要资源,两者的一致性意味着在民族民俗传统传承模式解构下,学校教育路径可以成为民族民俗文化传承的新路径选择,当前多数民族地区民俗教育在民族学校的顺利开展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但是由于现代教育理念在现行教育体制中的推进是逐步发展的过程,因此现代教育环境下现代教育理念与现代教育实践还存在多个分歧,这些分歧也使得民族民俗文化基于教育路径的传承举步维艰。在现实条件基础上,现代教育环境下民族民俗文化传承可以采取以下举措来推动教育发展和民俗文化的传承。

(一)把民族民俗文化纳入教育评估体系从以上分析可知,民族民俗文化对于民族学生在民族社会的适应以及在精神上与传统民族精神的一致具有重要作用,有助于民族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这与民族学生的素质教育目标是一致的。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素质教育是我国教育改革的战略主题,近年来国家通过各种举措来促进素质教育的实施,民族民俗文化与素质教育的一致性意味着少数民族学生的素质教育推进可以和民族民俗文化的传承同步来进行,把民族民俗文化纳入民族教育评估体系便是两者同步的具体表现。和普通学生教育一样,大部分民族地区的教育应用的是统一的教育评估体系,追求升学率、追求高分也是民族教育的基本评估体系。在这种评估导向下,虽然部分民族地区在小学阶段已经展开了民族民俗文化的教育,但是最终因对于升学率的追求而使得其在初中或高中阶段由于学习压力较大而不得不放弃对民俗文化的教育,由此可见,评估导向教学活动,现行教育体制中民族民俗文化的缺失使得民族民俗文化在民族教育中难以持续进行,同时在具体教育活动中也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影响民族民俗文化的传承。因此对于民族民俗文化在教育路径下的教育传承强化就必须从根本上调整现有教育的评估机制,把民族民俗文化的评估考核融合于现代教育评估体系中。民族民俗文化与现代教育理念的一致已经为此项融合奠定了基础,而民俗文化与素质教育的一致性也意味着民族民俗文化在评估体系中的融入正是素质教育进步的具体表现。

(二)增强民俗文化教育与生活场景的结合民俗源于生活,服务于生活,生活是民俗生存发展的土壤,因此民族民俗的教育同样不能与民族民俗的生活性相悖,推进民族民俗教育与实践生活的结合是民族民俗文化教育的重要任务。对于民族文化教育与生活场景的结合,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推进,首先是模拟生活场景,可以通过民俗文化与其他课程的结合,通过其他的教学内容设置与民俗文化相关的模拟情境,再现民俗情境,使学生对民俗有逼真的感知,在情境模拟中,不仅推进了民俗文化的生活化认知,同时也使其与其他课程教育目标联系在一起,有助于民族民俗与其他教学目标的有机统一。以部分民族的对歌风俗为例,可以和音乐课程结合起来,通过对歌模式进行音乐教学,同时也促进了音乐课程的教学目标达成。其次是参与到真实的生活场景中去,民族民俗文化在学校的展开多是理论方面的灌输,对于民俗的学习最终要应用到民族生活中去,因此可以把教学内容和当地民俗生活结合在一起,通过各种机会和条件的创设,使民族学生有更多机会参与到日常民俗活动中,在其对民俗的亲身感知中,再进行民俗知识的学习,将有效促进民族学生对民族民俗的理解和认可。

四、结束语

传承传统文化的理由范文第3篇

关键词: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

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我国宝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经过长期的传承与演化,由于文化空间场域环境的变迁,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悄然失去了得以传承的文化路径,使我国各民族传统体育面临着传承发展危机的“焦虑”,一些优秀的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濒临失传和消亡的威胁,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危机[1]。面对休闲时代的到来,对于丰富多样的中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信息如何去传承和保护,已成为21世纪体育学术界所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但是,国内对于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护工作在传承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的制约瓶颈,如:数字化技术问题、数据的可编撰性问题、碎片式保护问题等[2],因此,本研究尝试运用数字化采集、存储技术对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像、视频档案加以保护,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工作提供新的方法和路径。

1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现状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近700项,如:春秋北方山戎秋千、战国时期的胡服骑射、汉代的连骑击鞠壤、西域乐舞、清代冰嬉等等,但是,这些中国民族特有的体育文化项目在传承的过程中,对遗留的一些档案信息由于缺乏足够的重视,很多档案信息亦是难窥一见,也正面临着永远消失的可能[3]。早在1986年,国家文化部门就组织专门人员对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资料进行整理。1990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调查走访的基础上,出版了《中华民族传统体育志》,这也是较早进行的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收集工作。2001年,国家开始组织了全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整理、抢救和翻译了大量各民族民间体育、杂技、游艺等地域性体育文化,各地域也均出版编辑了本民族的传统体育档案,如:《新疆游牧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概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史》《陕西红拳十年》《学校民族传统体育》。2005年,中国武术博物馆的完工,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与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拓展平台。2004年国家开始了加大对民族体育文化档案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做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5年,国务院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意见》中明确指出,建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制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并对一些珍贵、濒临灭绝的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得到得以保护与传承的制度环境[4]。2006年至2011年,国家完成了三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与保护工作。2011年12月25日,国家“非遗法”的颁布与实施,为民族传统体育文化传承与保护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支撑,2015年,我国已经成立了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为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保护与传承提供了制度保障[5]。

2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保护的必要性分析

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与传承困境主要是源自经济的发展、社会的演化,民族传统体育文化空间话语的变迁,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形态也发生了较大的改变,一些原初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内涵已渐渐褪色,这也是当下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档案保护工作的必要性。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消失的本质原因在于失去了得以生存的文化空间环境,因为,多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表演多是集中在节日习俗、庆典活动、劳作之余、祭祀民俗中,这些文化空间环境的变异成为了民族传统体育消失的本源[6]。针对这一问题,对于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整理与保护,尝试从还原文化空间的角度,模拟民族传统体育的文化空间,这种类似“动物园”式的保护工作,并没有起到真正的传承效应。在这种形势之下,需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成果,利用数字技术的无破坏性、辐射强、传播范围广泛的优势,对现有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进行数字化保护,特别是对现代传承人的一些音像,现存的一些实物档案、文字档案加以数字化保护与传承就显得尤为必要了。

3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保护技术

对于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与保护主要是借用数字化采集、存储和数字化展示技术,这些保护性工作的开展依然面临着诸多的挑战和困境,如:缺乏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传承与保护的技术体系,主要是针对某个项目进行数字化的简单描述、讲解,而尚未建立一个完整的数字化保护系统,数字化保护的一些技术措施进一步加以挖掘,以更好地推进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数字化保护和开发。3.1数字化技术分析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数字化保护技术主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现存的民族传统体育文字档案、实物档案、传承人档案、活动实践档案等,借助图片、视频、音频、电子书、交互展示等途径来加以存储,借助数字化共享平台实现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资源的传播[6]。但是,随着数字化技术的不断进步,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采集、存储、维护、管理、传播、消费等,都需要开发全生命周期服务平台,建设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数据库,利用新的保护与传播介质,实现从单一的部门管理走向多部门(从国家到地方)共建共享管理,从单一的文字、图片档案遗产数字化到声像立体化。3.2数字化资源库建设分析我国目前尚未建立专门的民族传统体育数字化资源库,并且对于文字档案、实物档案、视频、音频档案等存在整理的“碎片化”状态[7]。在建设数字化资源库的过程中,设立国家数据采集管理中心、各省市数据采集中心、各县区数据采集管理中心,由此形成三级数字化资源库管理网络,并且采用集中建设的方式,地方文化部、科研单位相互联合,共同搜集和整理一切可整理的、现存的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源,并将所搜集到的所有现存资源统一入库管理,国家数据采集管理中心主要负责搜集和整理国家历史档案中所载录的有关某个具体项目的文化信息,各省市、县区单位通过各省、市、县民族志的整理,深入到民族传统体育发源地,当前民族传统体育遗留,以及对传承人档案的整理,特别是剪辑整理一些有价值的音频、视频档案。Web2.0技术的发展应当说改变了以往单向传播模式难以适应网络建设的需要,这就需要采用分布式架构的数字化资源库建设,发挥多方资源开发的合力作用,由此形成由文化创意企业,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文化保护部门,以及一些研究院所、通讯、广电等单位,共同合作开发完成数据库建设,从而更好地实现资源挖掘与资源运营的协调统一,构建“整理、监管、开放”于一体的传播模式与服务模式,完成由单向共享到双向互动传播方式的转变。3.3数字化产品开发分析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产品的开发建设包括文字、传承人音像、传承地音像、三维模型等,这些素材性档案资源的保护与传播借助传统的广播、电视等媒介渠道。这种单向被动的信息传递范式压制了社会群体的主观判断,这就需要借助新媒体时代的数字化产品共建开发技术,虚拟现实和人机交互技术,开发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全方位、立体呈现数字化产品[8]。具体的步骤可以采用:对现存在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档案借助三维扫描技术,对当前遗留的档案、不完整的实物档案进行数字化复原,可以借助虚拟引擎技术对数字化产品进行全方位的解读,人们可以通过点击数字化产品画面,给人更为直观的认识,更为全面深入地解读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的历史背景,发展与演化历程。3.4数字化技术开发流程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与保护过程中的数字化技术开发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各项技术的融入相对比较分散,数字化技术体系的开发建设,档案数字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这需要完善我国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流程,完善数字化全生命周期,具体的步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步,数据采集技术。通过整理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史料,以及现存档案的数字化采集工作,进行全面的挖掘与整理工作,其中,所涉及的数据采集技术包括文本技术数字化、音乐技术数字化、三维扫描技术、立体成像技术等。第二步,数据存储技术开发。主要是搜集的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资源数字化信息进行分类处理和元数据录入处理,具体的分类方式可以采用不同地域或不同民族两种方式进行分类建设资源库。第三步,数字化管理技术。对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存储档案的管理是防范信息安全风险,防止数据库的非法侵入与篡改,同时,提供便捷的信息查询与检索服务,包括注册权限、检索服务、分发、下载等方面的技术。第四步,数字生产技术。运用技术算计数字化技术手段进行图像处理、动画制作、三维渲染技术、虚拟现实技术等对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数字化内容产品进行处理。第五步,数字化传播技术开发。民族传统体育档案数字化建设的目的就在于实现更广域范围内的传播,借助信息化空间环境,如:IPTV、无线通讯和卫星网络等渠道,突破了传统传播介质时空的局限,实现了信息传递的即时性。第六步,终端服务技术。主要是通过计算机、数字电视、手机网络等服务终端,把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档案信息以人机交互、数字化展示的形式呈现出来,从而完成了民族传统体育非物质文化档案遗产档案数字化的开发保护流程。

4结束语

传承传统文化的理由范文第4篇

[关键词]水乡传统服饰;变迁;活态保护;传承

[DOI]10.13939/ki.zgsc.2016.51.169

江南,位于江苏苏州以东地区,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自然生态的地域性特征明显。当地河汊纵横,稻作生产十分发达,使得稻作文化以及由其衍生的服饰文化,构成浓郁江南水乡特色内容之一。美用结合的江南水乡女子服饰历史悠久,世代相传,包括包头巾、大襟衫、大裆裤、束腰、百褶作裙、肚兜、卷绑与百衲绣鞋等八个部分[1],十分适宜水乡妇女农耕劳动的需要。然而随着现代生活方式的转变及人们着装方式的演变,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穿用范围正在大规模缩小,服饰形式及穿戴方式也大为简化,保护和传承水乡传统服饰类文化遗产显得尤为紧迫。

1 江南水乡妇女服饰的变迁分析

旧时苏州东部水乡妇女穿戴包头,既可遮阳,又可保持头部整洁。将衣袖口和裤脚口设计制作为紧窄样式,可有效避免在田间劳作时水生动植物的侵害。在服饰肩部、肘部和袖口等部位进行拼接,既可节约面料,又方便磨损后的更换。冬天在小腿部裹以青黑色的卷绑,既可御寒,又方便劳作。由此可见,出于实用目的而逐渐形成自身特色的水乡服饰,具有显著的适应稻作文化及生产需求的实用功能。

今日水乡,工业、旅游业和现代农业三大产业代替传统农业,成为社会经济发展支柱。而现代工业文明的发展进程带来社会工业经济繁荣的同时,不可避免地改变着传统的水乡稻作生产方式,与后者相适应的传统服饰的实用功能性也随之消失殆尽。同时,新兴文化与外来文化正在全面占领并摧毁传统服饰文化,传统的审美标准逐渐式微,人们有了新的服装美的追求,传统服饰逐渐淡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调查发现,如今的苏州地区,只有f直、胜浦等地的中老年女性仍有穿着传统水乡服饰的习俗,年轻人已不再穿着。

2 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传承意义

2.1 传承与弘扬民族文化的需要

服饰,不仅是人类社会“衣食住行”的物化产物,其色彩、造型、材质,又与其相关的穿用传统、制作工艺、民俗活动等内容密切相关,构成了蕴含江南水乡独特的审美情趣、民族个性、美好的情感与精神的服饰文化。由衣看史,由江南传统服饰的演变,到社会发展的变迁,正是通过对服饰历史与文化演变的研究与阐释,揭示了江南地区社会文化发展之变迁。可见,传承传统服饰文化及传统服饰,可有效扩展社会史学研究的视野。

2.2 独有文化类型的现代运用价值

在江南地区的不断发展演进历程中,先民们所创造的传统文化绚丽多彩,其传统文化累计异常丰富,形成了鲜明的文化特征。2006年6月,苏州f直水乡妇女服饰,入选首批部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俗类)。2007年和2009年,包括江南水乡传统服饰在内的“胜浦三宝”成功申报苏州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统水乡服饰的历史起源、演变过程、制作工艺及其中所蕴含的水乡人民生活智慧和审美特征的服饰文化,既是江南地区灿烂服装发展历史的有力佐证,也充分体现了其独特稻作文化的特征。从社会生活角度来看,民间服饰文化遗产可以让那些富有生命力和创造性的传统技艺因子造福于未来的社会生活[2],既可满足现代人的穿衣需求,又能够充分继承民族特色文化。从发展地方特色产业的角度,充分发挥这些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对苏州地区现代服装产业的特色化、内涵化、持久化发展是十分有益的。

3 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保护与传承现状调查

3.1 具有一定的公众认知度,但保护前景不容乐观

笔者通过调研采访发现,目前公众对江南水乡传统服饰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认知度,但详细情况并不了解。传统服饰仅限于在堂会、婚礼一些特殊场合中出现,这些场合中一些中老年人会穿着传统服饰,而年轻人不再穿着。由政府或团体筹建的博物馆、民俗馆等,是目前收藏、保管、记录、研究和展出水乡传统服饰的主要场所,也是人们了解传统水乡服饰的主要途径。但这种途径,是脱离了水乡服饰现实穿着环境的单向性展示,其受众有限,也与现实生产生活难以发生关联,无法促进水乡服饰的大范围传播。此外,一些服务业的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民间表演团体,也会穿着被简化或被夸张的水乡妇女服饰,虽然能够起到一定的展示宣传作用,但也容易出现破坏传统服饰原始面貌等问题。

3.2 传承方式单一、缺乏相应的技艺传承人

水乡服饰主要采用家族继承、师徒传授、手工制作、家庭作坊等方式,教学也主要以口传心授为主,缺少必要的文字记录与系统教学。随着老艺人的退休和去世,水乡服饰将面临着濒危、技艺失传的困境。为了防止服饰制作技艺失传,苏州政府建立了f直水乡妇女服饰传习所,并长期安排3名至4名传承人轮换进驻传习所,开展缝制传习活动。这一举措有助于发现发掘民间老裁缝和缝制高手,培养新一代工艺人才,但相关的服饰穿着民俗却不在培训传承内容之列,这显然是不全面的。

3.3 水乡服饰定位空间狭小,发展规模受限

现代社会中,由于人们生活方式及审美观念的改变,传统水乡服饰用于日常服饰品的市场需求大幅度萎缩,穿着需求的减少,直接导致市场规模的萎缩。而至今仍穿用魍撤饰的中老年女性往往采取自制或小裁缝铺制作服饰的方式。流水线生产水乡服饰及相关产品的主要市场定位在舞台表演服装、旅游服装等较狭小领域。

4 江南水乡传统服饰的活态保护与传承策略

4.1 建立生态展示博物馆,全面保护水乡服饰文化遗产

要保护好服饰文化遗产,首先必须明确其准确范畴与内容。从穿着主体来看,人作为服装的穿用主体,人的穿着理念、穿着方式、穿着行为、穿着规范、穿着礼仪,都应该被纳入服饰文化的一部分,被发掘与保护。从穿着对象来看,服饰的内涵丰富,从服饰形制、服饰语言、服饰制作工艺、服饰规范,到与之相关的服饰穿着实践,也应该被纳入保护体系中来。从以上分析来看,建立水乡传统服饰博物馆,不仅仅是要对水乡服饰进行单纯的、静态的、展示性的保护,更要拓展到对水乡环境中的“人衣合一”的保护,如定期举行传统服饰展演、传统技艺展示、民俗文化实践活动等,将与水乡相关的一切自然环境和有形无形的文化环境加以保护,对水乡居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加以保护。这样,就将原来的空间性静态展示,延伸为时间性、空间性兼具的服饰文化、民俗文化生态展示。同时,这种展示工作不应该仅由政府单方面承担,可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与政策,积极鼓励更多的本地居民参与其中,这既是对水乡居民传统生活方式、传统文化的保护,也为保护、研究和展示传统服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场所及更多人员。

4.2 保护民间服饰类非物质文化的传承人,建立传统服饰文化资源库

水乡服饰的传承方式主要包括家人之间的代代相传,及裁缝师傅带徒弟的手口相传两种方式,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尤为必要。尽管我国已陆续展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保护工作,但对传承人仍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这就成为传承工作的严重阻碍。同时这些传承人往往文化程度不高,虽然技艺高超,但难以进行相关资料的系统分析与整理。因此,首先要普查认定这些传承人,建立起完整的传承人名录,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力度,给予传承人必要的政策保护及经费支持。同时还要将其掌握技艺的图文、音像视频资料等通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详细的记录,建立传统服饰文化专题资源库,从而形成全面、详细的水乡传统服饰文化资料。

4.3 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实现传统服饰文化的价值转换

全球化的进程将民族国家的文化环境植入世界文化市场,一场整体性的文化竞争时代业已到来[3]。在现代化与全球化所带来的文化变迁大背景下,传统服饰文化必须在保持其本质特色的同时,不断地从现代文化中汲取养料,才能更好地适应时代需求。因此,保护传统服饰文化遗产,不是意味着要将其隔绝起来,“真空式”地将其高高供奉于博物馆中,而是要认识到服饰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体系,其传承既包括对设计、材料、工艺的传承,也包括内核、程序、精神的传承发展。

传统服饰文化的传承,必然要与现代经济产业、文化产业、创意经济相联系,激发和增加传统服饰文化内在的生命力。在传统服饰失去现实生存根基的困境中,单纯依靠保护的手段只能保护其不至于完全消失,却无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再现与发展。因此,要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以社会经济文化利益为引导,积极培育传统服饰相关产业的发展壮大,从而实现传统服饰文化的价值转换。同时,在此过程中,要把握好保护与开发的相互关系,防止传统服饰文化被扭曲与破坏,真正做到现代经济产业介入与传统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借助市场经济力量实现传统服饰的自我发展,使传统服饰资源转化为服装产业、文化产业、创意产业的有效竞争力,从而走向市场、占领市场,才能真正意义上实现传统服饰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使传统服饰文化焕发新生机。

参考文献:

[1]张竞琼,钟铉.江南水乡妇女服饰的镶拼功能与渊源[J].纺织学报,2007(8):87.

传承传统文化的理由范文第5篇

关键词:现代建筑设计;传统元素;传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各国文化也发生着激烈的碰撞,文化渗透的趋势也愈加明显,东方文化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青睐。由于现代建筑的快速发展,传统元素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范围更为广泛,有利于实现建筑风格的艺术化、特色化和多元化。当然在实际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需要充分发挥传统元素的优势,将其合理融入到建筑水中,从而实现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促进现代建筑事业的良性发展。

1 现代建筑设计中蕴含的传统元素

现代建筑设计中蕴含的传统元素主要可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方面是人文思想元素。人文思想产生的重要基础就是文化,我国的传统文化经历了漫长的发展阶段,通过数代人的总结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人文思想,不仅影响着人们的审美观念,还对建筑设计具有一定的影响。通常人文思想中涉及不同的思想种类,如天人合一与和谐统一的人文思想要求建筑能够与自然环境相融合,即建筑对外自由天地、对内严格封闭。建筑设计不仅需要承载美学,还需要将我国独具特色的文化意识加以体现,尤其是高层建筑的设计。可以说,人文思想是文化中的重要“结晶”,设计人员需要有效吸收人文思想,将其合理融入到建筑设计中,从而保证设计的质量和效果,满足人们对建筑物的实际要求。

另一方面是传统布局元素。传统文化中的部分元素会对现代建筑布局产生一定的影响,如风水学等。风水学作为古代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其蕴含着古哲学、地质与地理生态学、古代美学等思想内涵,对我国古代建筑布局思想具有深远的影响。例如我国明清皇宫的布局中涉及到古代风水学的相关思想,其中布局设计综合设计风水、文化、日照、环境和地域气候等因素,一律设计为坐北朝南的形式。另外,传统的四合院建筑展示了我国古代关于“合”的和谐人文气息及“四”的方向布局,能够有效防御外部气候环境,创设良好的内部环境,夏可纳凉冬防寒。这些思想因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的应用看似平常,但却是我国传统元素的重要展现,能够实现传统元素与现代元素的完美结合。

2 现代建筑设计中传统元素的传承及策略

2.1 传承

2.1.1 传统材料的传承

传统材料的传承是传承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传统的重要体现。一般来说,建筑材料是现代建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的形式决定着空间的要素,其在设计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需要深化建筑材料的传承与发展。木材是建筑的主要原料,其会给人更加自然与淳朴的建筑感觉,现场建筑的主要材料则是混凝土和钢筋等,这就需要设计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运用传统材料风格,将其主要优势加以发挥,有效展现传统文化底蕴。日本建筑师特别阐述了建筑美学,并且这一思想在1992年世博会的日本展馆建设中得到使用及认可,主要采用集成木材,很好的诠释传统木式建筑的特征,将斗拱的美感加以充分凸显。这样不仅是对传统元素的传承与尊重,也是对传统文化的创新,能够将传统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的传承进行真实反映。

2.1.2 传统符号的传承

传统元素的传承多是“思想符号”或“事物符号”的传承,而传统符号涉及人文思想、物、人和概念等,其传承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实际设计中需要高度重视传统符号的吸取,将其合理应用在建筑设计中。苏州博物馆虽然属于现场化的建筑,但是具有明显的传统符号特征,对这些特征进行适当提炼与改变,能够使博物馆既有古韵,又有今味。此外,苏州园林中的假山有效融合了传统水墨元素,石头与水池组合形成假山景观,是一副相当出色的立体山水墨画。

2.2 策略

要想使传统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得到很好地传承,需要从以下几点加以考虑:(1)对传统寓意元素进行充分利用。我国传统文化中涉及诸多寓意美好的元素,将其融入到现代建筑设计中,能够体现幸福、平安和吉祥等寓意,表达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将传统寓意元素的价值加以充分发挥,进一步发展和创新传统文化。(2)对建筑色彩元素进行合理应用。色彩元素在建筑中具有重要的作用,能够丰富建筑内容,使建筑更具活力。由于色彩使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整体意象的表达也会有所不同,因此在现代建筑设计中利用色彩元素时,需要对其意象表达进行全面了解,合理运用与重新组合色彩,以此达到良好的设计效果。(3)有效结合传统的空间设计。现代建筑结构多使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混结构,与传统建筑中使用的木框结构存在一定的联系,因此在设计中应用传统元素时,可将现代设计与传统空间设计相结合,合理应用木框结构,增强设计效果。(4)科学融合传统人文理念。传统人文理念融入在现代建筑设计中,需要结合客观自然条件,合理配置推动资源和建筑材料等物质资源,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从而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避免资源的浪费,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3 结语

现代建筑设计中传统元素的传承,可以通过社会元素与自然元素的协调,融合现代设计元素与传统元素,以此实现传统元素的现代化发展。当然在实际设计过程中,需要准确认识和定位传统元素,将其科学合理应用于现代建筑设计中,并与时代精神和现代科技进行有机结合,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这样才能开拓现代建筑设计区域特色和民族的风格,有效实现传统元素及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提高建筑设计的水平,促进现代化建筑事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 贾栋.传统元素在现代建筑设计中的传承[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2(07):28-33.

[2] 张明玉.对现代建筑设计中传统元素传承的几点探究[J].门窗,2013(04):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