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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确保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道路交通管理目标,根据县委办印发《*县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尉党办[*]66号)精神,现就开展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摩托车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县教育系统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和工作落实,办公室主任由沙达开提.卡德尔同志兼任。
二、整治时间
*年6月至8月,共3个月。
三、整治重点
各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师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并驾驶或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违章载人、酒后驾车、超载、无证驾驶、无车牌证、乱停乱放、灯光不全等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使教育系统摩托车行驶秩序明显好转,无牌无证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摩托车交通事故明显减少。
五、工作部署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各学校、幼儿园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结合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活动,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摸清情况、掌握规律,研究对策,并结合实际,制定各自工作计划。要落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广大教职工要带头执行交通安全法规,努力营造人人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良好氛围。
(二)严打治理阶段(7月1日-7月31日)
各学校对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情况进行登记,对违反规定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学生进行集中清理,杜绝无证驾驶、车辆无牌以及12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的违章行为。要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严格治理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交通违规违章行为。
具体严打治理工作目标如下:
1、12岁以下的学生骑自行车的违章行为。
2、中小学生在上学、放学期间,驾驶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的违规违章行为。
3、督促限期办理摩托车牌照、各类证书;
4、杜绝摩托车驾驶人无证驾驶;
5、摩托车超员载人;
6、驾乘两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7、教职工酒后驾驶;
(三)检查验收阶段(8月1日-8月31日)
如果发现干部职工、学生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县教育局把摩托车交通违法违章情况纳入各学校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对乱停放、灯光不全、驾驶报废或拼装摩托车的人员所在学校扣1分/次;对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超载或不正确乘坐的人员所在学校扣2分/次;对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和车辆无牌的人员所在学校扣5分/次。
县教育局要对工作措施不力导致师生员工交通违法行为严重的学校和教育不严、管理不力的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和警示谈话。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对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重要思想和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着力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和平安交通安全意识,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县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为使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凡是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乡镇、部门务必完成“六个百分之百”,即辖区学生、机动车主见面率达到100%;《平安出行须知》发放到户率达到100%;各单位、社区、村(居委会)“人、车、路”台帐准确率达100%;对各类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理率达100%;道路交通安全“四方一责”责任书签订率达100%;为防范风险、转移风险,各类机动车的保险率达100%。通过这次专项行动,要使单位、社区、村(居委会)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做到“三个明白”,即针对本辖区范围的特点、状况,明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怎么抓;二是明白辖区人、车、路基础台帐基本情况,做到底细清,情况明;三是明白各自的工作责任,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整治工作主要任务是:
1、基本杜绝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
2、全县中、小学生普遍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货运机动车;
3、杜绝无证驾驶客运车辆现象,无证驾驶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现象明显减少;
4、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基本消除;
5、全县乡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有力,路段挂牌责任制落实,乡村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6、与学生、村民联名承诺书以及车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卡签订率达100%,新增转卖车辆和驾驶人“四方一责”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7、客运站场秩序正常,站容站貌规范;
8、非营运客车从事客运现象明显减少;
9、交通标志标线设置齐全、规范,明确城市公交、乡村公交营运线路,落实公交线路安保工程;
10、国省道及县级列养路养护到位,不影响正常通行;
11、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再发生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三、整治重点
1、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2、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3、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4、非客运车辆和非营运客车从事客运的;
5、乱搭乱建、违章占道影响正常通行的行为;
6、城镇违法摆摊设点,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的;
7、违法停车,占用道路修车的;
8、公交车严重超员的;
9、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实施步骤与工作措施
专项整治工作从5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部署阶段(20*年5月1日至6月15日)。
1、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集中整治营造良好氛围。一是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县交警中队、各派出所和相关学校紧密配合,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针对不同的对象和群体,结合实际组织落实“交通安全课”;二是以村组公路为重点,利用墙体、石坎刷写50条以上永久通安全宣传标语;三是在集镇人员集中地设置固定交通安全宣传橱窗(规格为柱高1米,宣传栏长2.4米、宽1.2米),并随时更新宣传内容;四是由县交警大队制作至少30块宣传展板,整治期间在全县各乡镇巡回展出;五是在《*网》上开通交通违法曝光台,定时对违法停车、违法占道、违法摆摊设点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示。
2、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挑选一个村或社区以现场会的方式,结合专项整治行动的目标意义和工作任务集中进行宣传动员,各乡镇及大型车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3、各乡镇人民政府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4、各乡镇组建由交警中队、派出所和安监、综治、公路、广电等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落实车辆,落实经费,在重点时段(周末)对辖区主要路段、区域进行专项整治,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效果。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阶段(6月16日至8月15日)。
5、召开由驻村公务员、村干部及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进行业务培训和交通安全宣传。
6、分片召开车主、驾驶人大会,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补充签订“四方一责”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卡。
7、以村为单位,对全村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登记,完善村级人车路基础台帐,发现隐患及时发放交通安全隐患通知书;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逐户发放《平安出行须知》,签订20*年度联名承诺书。
8、建设、交通部门要切实履行道路通行条件、运输市场秩序等管理职责,整治违法占道、摆摊设点、非营运车辆从事客运等违法违章行为;
9、各乡镇中心学校召开各学校校长会议,落实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学校为单位喷涂交通标志识别图案,以班级为单位签订20*年度中小学生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由驻所交警负责指导,对辖区所有学生上一次交通安全课,使学生受交通安全教育率达100%。
10、各乡镇严格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登记,落实公务员挂牌管理责任制,并明确管理职责;对危险道路拍照、建档,并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在辖区通村道路上设立夜间禁止通行客运车辆的警示牌。
11、县交警大队在专项整治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是落实大队领导包乡镇制,对各乡镇的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二是加强对邺州、红岩等重点集镇交通秩序的整顿,配合城建完善城区交通标志、标线、停车泊位;三是对全县县级列养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提出整改建议;四是组织工作专班,坚持在县级列养以上公路进行路面监控,严查严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全县交通安全形势总体良好。
第三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12、县人民政府从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验收组,按照《*县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验收办法》对各乡镇的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通报全县,并纳入全年安全生产考核范畴。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鼓励,凡是未达到工作目标的,一律返工补课。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政府是此次道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安监、交通、教育、建设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县人民政府从安监、*、交通、监察、教育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全程督导各乡镇、部门落实各项措施;县交警大队抽调大队领导、交警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的专项整治进行现场办公和业务指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分工,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心实施整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压事故、保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在各乡镇人民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下,采取源头管理与路面监控一起抓,宣传教育与依法查处相结合的办法,大力整治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促进全县乡村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努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副县长龙世奎任组长,县公安局政委向绪彦、县安监局局长邱坤昌、县交通局局长向文权任副组长,各乡镇常务副乡镇长及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交警大队长田大淦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政府负责,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基层组织具体落实,社会各方面联合行动”的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基层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网络,把“四方一责”各方责任落实到位:
1、基本杜绝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现象;
2、摩托车安全头盔配戴率农村地区达到90%以上、城区达到100%;
3、全县中、小学生普遍接受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学生不乘坐货运机动车;
4、无证驾驶基本杜绝;
5、无牌无证、拼装车、报废车辆上路行驶彻底消除;
6、全县乡村道路交通隐患排查有力,路段挂牌责任制落实,乡村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
7、与学生、农民以及车主、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责任卡签订率达100%,新增车辆和驾驶人“四方一责”责任书签订率达100%;
8、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死亡三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四、工作重点
1、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
2、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3、无牌无证、报废车、拼装车、未经检验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4、无证驾驶;
5、其他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实施步骤及措施
此次乡村道路专项整治的责任主体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县人民政府从安监、公安、交通、监察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办组,全程督办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县交警大队抽调大队领导、交警组成工作组,对各乡镇的专项整治进行业务指导。专项整治工作从4月20日开始,至7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07年4月20日至5月10日为宣传部署阶段。
1、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结合辖区乡村道路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成立由常务副乡镇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并做好检查督办工作。
2、各乡镇要组建由派出所、综治办、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广电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综合整治工作专班,落实车辆,落实经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派出所要认真履行管理辖区交通安全的职责,在专项整治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开展路检路查、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三类基础台帐(《机动车、驾驶人及“四方一责”登记台帐》、《无牌无证、报废、拼装机动车登记台帐》、《巡逻检查登记台帐》);安全生产服务中心、农村公路服务中心要落实辖区路段挂牌责任制,并对危险道路进行排查、登记、整改,切实改善通行条件,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设立警示标志;广电服务中心要加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大对学生、村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逐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综治办要组织各村干部、治安中心户长充分发挥交通协管的职责,以村为单位对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在整治中,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形成合力,切实开展好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整治工作。
3、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和开展乡村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的必要性,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由县交警大队制作宣传展板,以乡镇为单位组织驾驶人和广大村民观看,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第二阶段:5月11日至7月10日为专项整治阶段。
4、召开由驻村公务员、村干部及乡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大会,广泛进行宣传、培训。
5、分片召开车主、驾驶人大会,通报交通安全形势,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签订“四方一责”责任书和交通安全责任卡。
6、以村为单位,对全村机动车和驾驶人进行登记,与广大村民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
7、召开各学校校长会议,落实对全县所有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与在校学生签订交通安全联名承诺书,在每所学校张贴交通承诺书。
8、对辖区道路进行排查登记,以文件形式明确公安员挂牌管理责任制,并落实管理职责;对危险道路拍照、建档,并及时投入资金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必须设立警示标志。
9、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由村(居)委会组织治安中心户长逐户发放交通安全宣传传单,在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正三轮摩托车的货厢两侧和后拦板分别喷涂“禁止违法载人,违者重处,群众举报有奖”宣传标语。
10、综合整治专班必须深入各村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基层基础工作;严格路面监控,坚持每天上路现场查纠货运机动车违法载人、骑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无证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做好巡逻检查登记,确保达到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目标。
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省厅“11.23”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谢副局长、支队长的讲话精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全力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泉港”的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八公”精神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行车安全秩序整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会战”等专项整治,协同有关部门加快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治理进程,努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家庭”“五进”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福建石油新城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泉港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工作的组织领导,大队成立以邱建明大队长为组长,大队领导曾耀星、林立卿、刘建文为副组长,办公室、交管股、车驾管股、涂岭中队、山腰中队、肖厝中队等股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交管股,由林立卿副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洪清水股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明确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三、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新机制,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社会工程。交警部门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要积极依靠区党委、政府,促成各级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充实调整,并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扎实有效的日常管理制度。要紧紧依托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和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突出问题,制订和调整工作规划,统筹协调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二)、把握事故规律,强化监管,务求实效。加强对各类重特大事故的成因分析,突出对高温酷暑和低温雨雾等恶劣气候下安全行车状况的分析研究,掌握预防重特大事故工作的特点、规律和对策,避免形势判断的片面性和决策部署的盲目性。对辖区国省道加强对超限超载、违法超车等交通违法的监控查纠力度,对街道、乡村公路等低等级道路,结合农村节假墟日、庙会以及中小学生归家返校的出行特点,加大对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客车超员、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
(三)、优化警力配置,警力下沉,重心下移。牢固树立成本意识和效益意识,调整警力结构,把有限的宝贵警力最大限度地摆上路面一线,使警力的分布与交通违法的发生时间、地点相一致,最大限度地压缩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和空间。
(四)、改革勤务方式,量化考评、奖优罚劣。彻底改变出工不出力、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陋习,制定积极合理、符合路面管理实际的勤务模式和考核标准。摒弃把量化考评与下达罚款指标相等同的错误认识,在显见性违章大量存在的情况下,必须明确规定路面民警的工作职责,制定辖区路段各类机动车辆的遵章率,既有纠违的数量,又有纠违的质量。认真落实“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职责”的“四定”责任制,确保白天见警力、晚上见警灯、路面见警察,真正提高路面管控能力。
(五)坚持疏堵并重,城乡兼顾,整体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既是当前预防事故的工作重点也是工作难点。在加强城市和高速公路主干道管理的同时,要坚决贯彻国务委员部长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各地的实际,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坚持交通安全宣传为先,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为事故预防工作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有效地增强社会各界对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的认同感,充分发挥群众参与交通管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从而形成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措施
(一)、建立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预防事故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逐步形成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
(二)、科学安排警力,调整勤务时间,改革勤务制度,切实加强事故多发时段、路段的管控,尤其重视对上午上班前时段,中午下班时段、黄昏及夜间的道路交通管控,消除盲区,并坚持每周一、三、五三次专项统一行动。由各股队室在掌握各自辖区责任路段成因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大队每月的量化考评方案及工作安排,严厉打击、查处可能导致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创建“平安大道”,实施“畅通工程”及“三大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严管街”“文明路”管理,打击公路上影响交通和整治影响城市交通秩序的各类交通违章违法行为,同时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向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发出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加以限期整改,落实有关安全责任制,最大限度地把事故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三)、强化路面监控,适时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对二轮摩托车及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重点打击无证、酒后驾车、占道行驶、不按规定变更车道、不按道行驶、超速行驶、超载及二轮摩托车无牌上路,后载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严重违法行为。
(四)、科技强警,用高科技的手段对路面动态交通违法行为有效的管控。通过对动态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摄像、记录,严查严处,有效地打击酒后驾车、二轮摩托车超员乘载、超速行驶等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
(五)、加强和完善客运车辆安全联系管理工作,从源头上对营运机动车及驾驶员进行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其安全、文明,遵法行车意识。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严把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关,坚决杜绝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客运营运。二是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对与准驾车型不符合或驾龄未达到要求的驾驶员,坚决不允许他们从事客运驾驶员工作。三是加强对客运企业及其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监督,并建立客运企业和客运驾驶员台帐,对其营运路线、时间、车辆数及每日日趟检不合格车辆存在隐患的车辆做到底细清、情况明,及时将客运驾驶员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多次违法的驾驶员通报给所其所属的客运公司,责成所在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必要时予以辞退。
(六)、全面贯彻落实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为节假日的交通安全畅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特别是春节、“5.1”“10.1”等黄金周期间,大队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各客运公司企业,召集相关负责人及驾驶员,进行客运安全知识讲座,检查各中队对辖区内客运公司的安全管理的落实情况,发现隐患,现场办公,及时整改,使节假日的客运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七)、把握重点,积极协调公路、交通、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整治工作。大队要结合“三大生命”防护工程的开展,对辖区内各主要道路进行的危险路面路段及公路沿线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人行横道、繁华路口路段的标志标线、交通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排查,在一边完成整改的同时,一边以书面形式向区政府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在上述路段的整改工作一时未完成的阶段,各辖区中队要加强对上述路段的路面管控、提高路面见警率、纠违力度。
(八)、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一是抓好社会各界的交通安全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深入学校、农村、社区及各有车单位和事故多发单位,如汽运公司、出租车公司、企业、厂矿等进行授课,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确保这些单位的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多发的势头。二是要联合区教育局、广电局、文体局,在我区电视台设立的“交通与安全”宣传栏目中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交通安全意识深入人心,从而形成了人人关注交通安全,自觉维护交通秩序的良好氛围。三是涂岭中队、肖厝中队与山腰中队,各自在辖区内与各学区联合,设立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使其作为交通安全宣传的前沿阵地,重点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制作交通安全宣传图片发放给中小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授课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核心,通过开展多种形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相关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伤亡,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安全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进行动员部署。在重要节点、集中开展治理货车“超限超载”整治等重大行动实施前,要以新闻、公告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拟实施活动的内容、措施及目的意义,以赢得社会各界对开展攻坚活动的理解和支持。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在办公场所、车管所办证大厅、交通事故和违法行为处理窗口、服务执勤点、机动车检测站、物流集散地等场所悬挂2条以上宣传标语,摆放和张贴2套以上宣传展板或招贴画;每天滚动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和公益广告片。要大力开展“122”交通安全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单位(企业、学校、村)”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建立道路交通安全信息平台,面向社会各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信息、恶劣天气条件下交通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典型事故案例,引导安全文明出行。大力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机动车按序排队通行、机动车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车灯、行人与非机动车各行其道、行人与非机动车过街遵守信号),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使用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行人过街跨越隔离设施),坚决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超载、强行超车)。
市县两级文明办要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会同工会、共青团、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开展交通劝导、发放传单、进社区宣讲等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并规范活动内容、形式和志愿者标识。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有关单位在客运站(场)、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和标语横幅、设置宣传栏、播放交通安全宣传视频。督促客运企业运用公交、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的led显示屏、车载电视等媒介载体,滚动播放交通安全宣传提示语和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双超”违法、违规车辆信息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驾驶人在就近出口驶出高速公路。要指导、督促运输企业组织制定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督促客货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企业人员受教育率达100%。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纳入学生德育和社会实践教育内容,采取场景教育、互动体验等方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组织中小学校每学年开展1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每个学期为学生安排2个课时以上交通安全课,并在安全教育日、开学日、放假前等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指导中小学校、
幼儿园会同当地公安交管部门,每学期举办1次“小手拉大手”主题交通安全体验活动,将交通安全教育辐射到家庭。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纳入普法宣传内容。结合“六五”普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深入机关、学校、运输企业和农村,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讲活动。督促并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委等基层组织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栏或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依托乡镇司法所和基层普法工作人员,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咨询点,定期开展交通法律法规宣传,为群众提供交通法律法规咨询和援助。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安全社区建设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督促有关部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对城市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宣传载体建设力度,确保在宣传栏、公益广告牌、橱窗板报、电子屏幕等载体平台上每月至少宣传1次交通安全公益内容。
各单位和企业要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本单位文化建设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企业)”建设,积极弘扬倡导“文明用车、安全行车、遵纪守法、文明礼让”的现代交通理念和安全文化建设。每季度在本单位至少开展1次以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交通安全宣传挂图、交通安全读本、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软件(课件)和专题(短)片等多种形式,增强文明交通理念的社会认知和文化传播,提高职工交通安全意识。
(二)充分发挥媒介优势。
各级通信主管部门要督促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履行交通安全公益宣传职责,每2个月免费向本地[:请记住我站域名/]网内用户至少发送1条安全警示、温馨提示等交通安全宣传短信。
各级宣传部门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纳入年度宣传方案,协调媒体加强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全年至少牵头召开两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主题新闻媒体通报会,组织媒体记者深入一线报道。
各级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传播优势,针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源头性、基础性、根本性问题策划宣传报道。在主要版面、时段通过新闻报道、专题节目、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确保至少每季度有交通安全宣传专栏,每月有公益安全宣传,交通广播电台每天白天至少滚动播出1次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手机报每半月至少播发一条交通安全知识。
各级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收集道路交通联合执法行动等重点活动的相关资料,在互联网上设立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库,及时更新文字、图片、影像等道路交通安全专题宣传教育资料及安全常识,供有关单位、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下载使用。
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农机、安全监管等部门要结合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宣传报道计划,与各级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建立宣传联动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攻坚年”活动专栏,进一步加强官方微博、微信、qq群等“自媒体”建设,重点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各行业、各单位加强交通安全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典型事故案例,在全省形成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立体宣传场景。
(三)狠抓重点人群教育。
交通运输部门要监督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严格按照规定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职业道德、文明行车、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知识列入教育培训内容,对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组织培训的违规驾驶人培训机构依法进行处罚。要与管辖范围内的货运企业、货运驾驶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拒绝超载超限。要将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纳入企业评审、驾驶人评优、评先考核内容,会同文明办、公安交管等部门,开展文明企业、文明驾驶人评选活动。
公安部门要强化客货运驾驶人、中小学生等重点人群宣传教育。要把职业道德教育、高速公路行车规则等纳入驾驶人科目一考试内容。要按照“点面结合、信息共享、沟通宣传、防范在先”的原则,对重点车辆(客运车辆、大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辆)、重点驾驶人推行“户籍化”登记、联系和服务,建立健全客运安全“点对点”宣传帮教新机制。要建立曝光台,对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或违反规定客货混载、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以及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查处地县级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曝光一次;对驾驶人异地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由查处地公安机关将违法信息传递至驾驶人所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新闻曝光;市公安局将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50%、客运车辆超员20%,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当地媒体曝光,并同时上报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媒体曝光;对连续两次被曝光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限期整改。
公安
派出所要积极配合交警大(中)队和交通、农机等部门做好辖区乡镇、社区、办事处、村委会、中小学校开展机动车驾驶人教育活动;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乡镇“交管办”人员每逢集市、街天、节庆、假日等时间节点上路纠正和查处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和警示教育,并建立台帐。
农机部门要定期对农机驾驶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规范使用农业机械车辆。
道路运输企业、车辆较多的单位、驾驶人协会(交通安全联组)及居(村)委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驾驶人安全教育培训会,建立驾驶人“安全联组”学习机制,驾驶人必须定期接受“安全联组”再教育培训,提高驾驶人对交通违法行为和不良驾驶习惯危害性的认识,增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方案,强化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当前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是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体现。各级政府及公安(交警)、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农机、教育、司法、文明办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牵头制定本地区(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将宣传任务细化到人头,紧紧依靠重点平台,抓住重点时段、重点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把交通安全宣传覆盖到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尽可能调动宣传资源,坚持正面宣传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大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鼓励、推动交通安全文化、文艺、影视作品创作和传播,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卡通形象设计、标语短信征集等群众性活动,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说服力和感染力,确保安全宣传的质量和效果。
(二)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制定考核制度,严格奖惩措施,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行动宣传工作的督查,促进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顺利开展。宣传部门要制定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考评办法,并定期对媒体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类媒体制定细化道路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免费宣传)计划,刊播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及专题片。市安全监管局要把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此次活动的宣传情况及工作实绩列为2014年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收集信息,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