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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准则;应用
公允价值最早出现在会计准则中是在1998年,当时主要用在《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和《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易》中。后来由于种种原因,公允价值成为企业操纵利润的手段。随之在2001的时候,取消了公允价值的应用,只允许在少数准则中运用。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再次引入公允价值,成为新会计准则的一大亮点。公允价值重新回到了企业会计准则中,并在17项准则中不同程度的提到了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及其特点
对于公允价值,国际会计准则、英国会计准则、美国会计准则以及我们中国会计准则分别对其下了定义,虽然文字表述不同,但基本含义却是一致的。可以归纳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交易目的是自愿的,交易环境是公正的,交易价格是市场的,不掺杂任何主观色彩和功利因素。相对于历史成本信息,公允价值信息更多地反映了市场对企业资产或整体价值的评价,更具有相关性,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未来作出合理的预测和正确的决策。
公允价值既需要反映交易和事项内含的公允的价格,而且兼具可靠性、相关性的信息质量特征。公允价值具有公允性的本质特征,同时还具有以下特点:
(一)公允价值对象的全面性
公允价值是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即资产有公允价值,负债同样有公允价值。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动态性
公允价值计量具有一定的时空转换性,随着时间和空间环境的变化,公允价格也可能发生变化。
(三)交易的预期性
交易代表的是市场共同的期望或评价,而非特定个体的期望或评价。
二、公允价值在新的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一)在投资性房地产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二)在债务重组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为:债权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现金、受让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享有股权公允价值、将来应收金额现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分为四种情况:第一,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当债务转为资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存在的差额,也可产生损益。第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使得重组债务的前后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也可产生损益。采用新准则以后,发生债务重组将会影响当期损益而不是权益。新的债务重组准则实施后,资产计价更加合理和科学。
(三)在企业合并中的应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将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类: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账面价值,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采用公允价值。根据准则的规定,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属于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付出的资产、发生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同时 ,母公司还应当编制购买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中包括的因企业合并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应当以公允价值列示。但是在现阶段不可能、也不应将所有的会计要素都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而应采用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做法,即历史成本计量与公允价值计量同时并存,以求得会计信息有用、可靠,并且在经济形势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实现由历史成本计量向公允价值计量的过渡。
(四)在金融资产中的应用
金融资产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下列4类:第一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第二是持有至到期投资;第三是贷款和应收款项;第四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涉及公允价值的只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应按公允价值计量,按确认的初始成本(支付的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支付的全部款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采用公允价值对其进行后续计量,资产负债表日,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增加,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减少时作相反的账务处理。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具体而言:(1)初始确认时,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2)资产负债表日,都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但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当期损益,而通常应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公允价值应用中的问题
(一)缺乏公允价值计量的可操作性
通常情况下,在确定所计量项目的公允价值时,首选的方法是市价法;如果找不到所计量项目的市场价格,往往采用类似项目法;如果所计量的项目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从而无法运用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时,则需采用估价技术法。当某些资产和负债在市场上很难找到可供观察的交易价格时,将未来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成现在的现金价值进行现值计量,就成为估计公允价值最重要的技术手段。然而,未来现金流量的金额、时点和折现率等都是不确定的,在操作上难度很大,因而现值计量的复杂性也成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不易推广和运用的障碍之一。
(二)缺乏成熟的市场环境。
我国目前市场化程度不高,公平的交易环境尚在建立和完善的过程中。对绝大多数资产和负债而言,很难找到可以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同时缺乏公平价格的形成机构。作为行使中介职能的中介机构尚难以做到真正独立、客观、公正,还有一些中介机构缺乏诚信,对一些资产或负债的评估有失公允,资产评估的科学性还存在较大欠缺。
(三)缺乏素质高的会计人员,专业培训有待加强
市场经济要求会计人员不但要精通会计,同时还应熟练掌握计算机技术和其他的财务管理技术,在新准则体系下的财务人员不但是报表的编制者,还应该是合格的评估师。这就需要财务人员增加在评估方面的知识,需要系统学习评估技术和方法。因为评估的综合性技术性很强,对专业有很高的要求。而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的财务人员对评估还知之甚少,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还是主要由专业的评估师来估算会计计量所涉及的公允价值,这对我国的评估师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四、公允价值应用的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完善市场体系,提高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各种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保证公允价值的可靠性与公允性。规范健全各种公开市场,以便取得确定公允价值的相关信息,大力加强市场经济建设,健全生产资料市场和资本市场,努力提供公允价值计量核心所要求的公平交易的环境,为企业提供实物资产、金融资产、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信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完善法制环境,加大对舞弊的惩处
完善法制环境,健全会计舞弊法律责任的规定和惩罚机制,尽力避免给利用公允价值进行会计舞弊者留下操纵的空间;加大监管力度,加强国家监督机构、证监会、国家审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会计舞弊的监督,除了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外,还要充分调动稽查力量,一旦发现舞弊现象,一定严惩不怠,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努力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应用 意义 现状
一、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的意义
近几十年来,国际会计一个极富挑战性的热点和难点就是公允价值问题。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会计准则纷纷将公允价值作为重要甚至是首选的计量属性加以运用,以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从这个角度看,公允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财务会计的发展方向。我国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正式纳入基本准则中,一方面说明我国会计准则正向着国际会计准则的水平靠拢,另一方面证明我国市场经济已经发育到一定的程度。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会计准则的和实施,是我国财务会计和市场经济日趋成熟的一大标志,合理的应用将对提高我国经济竞争力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中的应用
随着会计准则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公允价值会计因其潜在的高度相关性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我国在20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大量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此举不仅顺应了国际会计计量的发展趋势,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新准则体系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1、衍生金融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是指从传统金融工具中派生出来的新型金融工具。股票期货合约,股指期货合约,期权合约,债券期货合约都是衍生金融工具。
公允价值最为典型的应用体现在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的计量中,由于衍生金融工具中转移风险报酬与实现权利义务并非同时进行,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不再适用,势必导致公允价值的出现。
公允价值是金融工具最相关且惟一相关的计量标准。由于很多金融工具的交易或事项并未实际发生,不符合传统会计的计量标准,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恰巧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新准则规定:在会计报表中须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这一点体现了公允价值在新准则中运用的谨慎性。
3、非共一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共一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如果存在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该以账面价值计量,放弃使用公允价值,避免利润操纵。
目前,有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掩盖亏损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新会计准则从我国资本市场和市场经济的现状出发,规定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从而规范了企业的盈余管理,提高了企业利润的可信度。
4、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
继1998年公允价值在此准则中的使用失败后,此次新准则再次把公允价值引入债务重组,但严格规范了公允价值运用的前提条件: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如果抵债物资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5、非货币易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
新准则借鉴了国际准则的经验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有了这些条件,公允价值将很难再被滥用。
除上述方面之外,公允价值还在很多业务中被作为计量标准,例如,融资租赁业务,在租赁开始日,对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认定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在经营租赁售后租回业务中,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损益,这将对发生该项业务的企业当期利润有一定影响。对商品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新准则也要求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此规定会使部分企业短期内推迟确认收入的时间,特别是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企业,由于收款期较长,对收入必须采用现值计量,从而减少了当期权益。
三、应用现状及建议
公允价值计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产权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途径,其代表了会计计量体系变革的总体趋势。虽然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已经明确写进了新会计准则体系,但公允价值运用过程中还存在着困难。一是公允价值确定的主观性较强。二是可操作性较差。三是容易导致利润操作。四是信息成本较高。
公允价值作为一种新的计量观念已深入会计理论和实践中。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的日趋复杂化与多元化、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公允价值计量成为迫切需要。为了完善公允价值的应用就需做到以下几点:要完善资本市场,提高市场效率;要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要完善公司管理结构;要加强职业培训,提高管理者和会计人员素质;要设立全面收益表。
关键词:公允价值;新会计准则
一、公允价值计量的定义阐释
财政部在 20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指出: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要想正确理解公允价值的定义,三个关键词必须重点把握。
第一个:公平交易。指交易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特殊的利益关系,并且在价格的控制上没有优劣地位区别,无法损害对方的利益。
第二个: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指双方都能切实获取资产或负债的相关信息,了解资产的实际或潜在的用途、市场等,能够明确了解交易双方的利益目的所在。
第三个:自愿。指关联方都是按自己的意愿和动机为此进行交易而不是处于被迫状态购买或清算销售。买卖双方都不急于达成交易,且双方都以目前市场情况下可获得的最佳价格进行交易。
由此可以看出,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实际是指在市场有效的前提下的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价值,或者有效市场不存在的情况下的资产或负债的内在价值。其本质是一种基于资产或负债本身的市场信息的评价,是市场对资产或负债价值的估量。与现行财务报告重点关注历史成本和利润相比,公允价值将会计反映从静止的观点转向了运动的观点。
二、公允价值计量的优越性
徐培红指出,当今经济形势的发展使得传统会计无能为力,而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却能很好地解决诸多问题。
公允价值的优越性体现在:
第一,与传统历史成本想比较来说,更加符合会计的稳健性、配比性、相关性等会计原则要求;
第二,能从市场角度合理地体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更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资产运营能力的好坏情况及其所能承担和已经承担的财务风险;
第三,我国正处于经济市场化的转型时期,公允价值是市场对资产或负债的评价,此价值才能更好的适应我国目前的经济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公允价值计量不公允的原因
公允价值由于定义上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所以容易控,其广泛应用极有可能成为企业钻法规漏洞调节、掩饰企业利润的工具,从而达到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波动的目的。目前我国的评级机构主要是针对企业拥有的有形资产进行评估,对于经常进行流动交易的金融类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经验缺乏经验,相关的专业人才还比较少。在新的会计准则下,利用准则的模糊性操纵利润的空间也就很大了,这也即是公允价值不公允的原因。
那么导致其公允价值不公的原因有哪些呢?
(一)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认识不足
前面在绪论部分也有介绍到我国的会计核算过程中长期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式,对于公允价值计量这一年轻的会计计量模式的认识还留于表面,并且应用面比较狭窄。并且正是因为这样一种现象,使得在公允价值使用时出现了操作利润的行为。
(二)对公允价值计量的评估成本较高
第一,公允价值计量是属于动态计量,所以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的计量频率就要求较高,甚至要求每个会计期间都要进行评估。目前,由于我国市场化程度不足,企业无法在公开的市场标价下取得资产或负债项目的价格,必须通过资产评估的方式来获取其公允价值。专业的资产评估自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
第二,资产和负债的全面账务调整又会增加管理成本。
基于以上两点,相比于历史成本计量,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成本自然会提高。
(三)市场环境不健全
我国目前尚处于市场经济初级阶段,市场化程度低,相较于公允价值计量所要求的健全和完善的活跃的公平交易环境,着实有着不小的距离。企业之间的交易的非规范性使得在资产和负债很难找到一个市场价值。
(四)公允价值信息披露制度不透明
我国关于公允价值信息披露的相关规范文件都只是“嵌入式”的散见于各个具体准则中,上市公司对于公允价值信息的披露形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对公允价值缺乏专业判断的人士无法从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公允价值信息中得到详细全面的了解,这将直接影响投资人决策的失误。
四、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运用的改进思考
虽然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当下的经济环境中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但其优越性也不容忽视,随着市场化进程的加深,从长期着眼,公允价值计量能更好的反映企业的市场价值和盈利能力,实现会计基础有用性的基本目标,这与会计实务的发展方向是相吻合的,我们现在要做的便是不断改善它,发挥它,将其优越性充分体现。针对其几个不足之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更准确的理解公允价值计量
首先应当提高我国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不论从理论还是实践上都要加强会计人员对公允价值的理解和认知,掌握公允价值的真实内涵,切实掌握公允价值在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作用;接着,应当要求会计人员熟练掌握公允价值计量的会计处理、会计计量与报告方法。
(二)降低公允价值计量的实施成本
比较性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以通过比较要取得公允价值所要花销的成本与选择使用公允价值可以获取的收益进行比较,从而放弃取得公允价值信息相对而言较困难的。当然为降低操作面的难度,相关部门可以制定一些定性或定量指标。
(三)建立与公允价值的相适应的市场环境
我国目前通常在公允价值估计中采用两个方式:
1.交易价格,是指在有公开市场报价的情况下,在期末处理时公司优先选择公开市场报价作为计价的标准;
2.类似资产报价,是指在没有本类资产公开报价的前提下,及采用类似资产的公开市场报价作为计价的标准。
不难看出,这两种方式都依赖于其市场环境,所以市场价格对公允价值评估具有指导参考作用。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来推动市场的协调有序发展,严把审核关口,鼓励公开报价,并给予一些扶持或鼓励政策。
(四)加大监管力度
公允价值的估计给操作利润创造了很大的空间。由于公允价值计量要求考虑到多方面因素,要让信息使用者可以获得充分、详细的公允价值信息,必须要求相应的硬性信息披露制度,强化披露要求,特别是在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及其可能引起财务报表重要指标的的一些重要参数上的披露,尽量做到透明。(作者单位: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关键词】 公允价值; 新会计准则; 运用; 影响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了新的会计准则,并要求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中执行。新准则最大的变化就是全面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于公允价值,目前各国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对其定义的表述不完全一致。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认为,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认为,公允价值是双方在当前的交易(而不是被迫清算或销售)中,自愿购买(或承担)或出售(或清偿)一项资产(或负债)的金额;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定义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
以上表述都包含了一个意思,即公允价值的客观内涵是不受限制的市场条件下的交换价值,也即均衡的市场价格。它反映了交易和事项内含的公平、允当的价格。理解公允价值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强调“公平交易”是取得公允价值的必要条件。二是持续经营,公允价值概念中的交易必须本着自愿原则进行,清算等其他非持续经营下的交易价格或强迫交易的价格不是公允价值。三是完全市场,“熟悉情况”看做是获取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重要条件,要求参加交易的各方必须充分了解市场的情况,信息不对称的程度应尽可能地缩小,而且交易时他们都已经将各种交易的风险因素考虑在内,并据此确定交易的价格。四是时态观,历史成本计量的时态观是静态的,而公允价值计量的时态观则是动态的。同样的资产和负债在不同的计量日或不同的交易日,其公允价值可能是不同的。正因为公允价值动态地、及时地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价值的变化,才使会计报表的信息更相关,对决策更有用。五是价格估计,公允价值的突出特点是:在交易或事项尚未发生时对市场价值发生变化的资产和负债,进行以当前市场情况为依据的重新计量,有时在缺乏市场价格时还要应用现值技术。这种计量因为有各种条件的约束,在很多情况下不可能绝对的准确,只能是一个估计金额,即相对公允的价值。
二、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若干运用及影响
新准则体系主要在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交易、债务重组和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等方面采用公允价值。
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提出: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性房地产”是此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新增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长期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以及企业拥有并已出租的建筑物,但不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自用房地产和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在新准则颁布之前,现行会计准则体系只有在《关于执行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中,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用于对外出租时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和如何在会计报表上列示进行解答。新准则中有条件地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模式。准则显示,在应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情况下,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当期损益。因此按照新准则,拥有较多房地产资产的公司,其业绩可能会因此而有很大提高新准则的影响将主要体现在园区类企业,尤其是靠租金收入来获得长期收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公司。它们更符合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前提,即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也能够从该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它相关信息,从而能对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做出合理估计。因此采用公允价值模式,不仅不再需要计提折旧,而且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将被确认为损益。
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第一,交换具有商业实质;第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能同时满足,则仍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换入成本,不确定损益。上述规定特别指出,若交易双方存在关联关系,可能导致发生的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在新准则中,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于引入了公允价值,而有可能会产生利润。但是适用新规则后,公允价值如何确定将是一个关键问题。由于公允价值不容易取得,就需要评估机构的评估。而由此将涉及到如何规范评估市场的问题,不能想怎么评就怎么评,一定要做到真正公允。
三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详细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的四种情况:第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第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债务人应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务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回顾我国债务重组的规定,1998至2001年,债务重组利得可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上市公司可以获得利润。2001年开始实施的会计准则,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公司资本公积,不能产生利润。而新准则基本回到了我国1998年时的情形,与美国现在的相关规定大致相同。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作为债务人的上市公司进行债务重组时,一旦债权人让步,上市公司获得的利润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进入利润表。例如某公司若欠银行2 000万元,如果在债务重组时银行同意打6折,那么无论该公司以现金支付或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或者让银行债转股,都能从这次重组中获得利润。
四是有关金融工具的4项会计准则中,大量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要求,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企业应当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不扣除将来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要求,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应当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要求,套期应包括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套期的公允价值套期。《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企业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包含负债和权益成份的,应当在初始确认时先确定负债成份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投资股票等交易性证券将采用公允价值――交易所市价计价。这将使一些公司在短期证券投资上的收益浮出水面,部分企业业绩因此得以提升或降低。例如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以成本计量,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这一规定,一些公司进行短期股票投资的,将不再采用原先的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量,而将纯粹采用市价法。假设某公司以每股6元在二级市场买入1 000万股股票,到年底该股票上涨到10元。按照原先会计方法,该公司的4 000万元账面所得是不能计入当期利润的。在报表中,这部分股票仍然按照6元成本计入资产。但按照新会计准则,这部分股票将按照10元计价,并且将为公司增加4 000万元投资收益。相反,当年底股票价格下降,则按新准则会造成利润下降。
此外,新准则在《租赁》、《生物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多个准则中运用了公允价值。
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公允价值已经运用得较为普遍。所以,此次国内引入公允价值,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趋同的重要标志。尽管为了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新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也就是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但由于我国是首次广泛引入公允价值,其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将引起业内人士对它的持续关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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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允价值;会计准则
一、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定义
我国首次出现公允价值在是在1997年财政部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中,2001 年财政部修订会计准则,缩小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在国际间经济贸易交流日益频繁及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大环境下,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一步启用公允价值,扩大了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清偿的金额"。
二、公允价值在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应用难点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顺应了中国经济及企业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对公允价值的引入采取了适度、谨慎的态度,但在实际应用中具有如下难点:
1、公允价值的可操作性问题
可操作性问题是公允价值应用的一个难题。公允价值的应用不仅涉及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整个会计报告系统,而且还要考虑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的职责调整。不仅涉及如何取得公允价值的问题,而且还要考虑所报告的公允价值信息能否得到广泛的认可。不仅涉及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调整问题,还要考虑如何与审计准则、财务制度以及税收法规的协调问题。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不可避免的要考虑上述问题。
2、公允价值的成本效益问题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会计信息更能够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支持,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然而获取公允价值有一定的难度,想要获得公平、公正、公认的公允价值,必须考虑其成本问题,如增加信息收集人员和专业估价人员所支付的成本、收集市场信息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因审计公允价值信息所形成的审计费用。通常,获取公允价值的成本主要与对公允价值的可靠性要求及获取信息的难易程度相关。
3、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问题
可靠性问题是公允价值计量运用的最大难题。即使在当前公允价值计量应用已经是大势所趋的情况下,仍有不少专家和学者对应用公允价值表示了担心。
在我国,公允价值的可靠性问题主要来自于三个方面。由于这些情况的存在,倡导公允价值计量基础的会计准则自然会遇到很大的阻力。(1)我国市场经济条件尚不成熟。(2)我国市场监督体系尚不健全。(3)诚信缺失。
虽然新准则在我国应用中遇到难题,需要逐步解决和完善,但总体来讲,新的会计准则适用于我国国情,以下从具体准则角度,对新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应用进行分析。
三、公允价值在具体会计准则中的应用分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中明确将公允价值作为会计计量属性之一,并在具体会计准则中不同程度地运用了这一计量属性,表明我国会计向国际趋同的实质性表现。广泛运用公允价值,意味着我国传统意义上单一使用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目前,我国己的38个具体会计准则中,17个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下面就运用公允价值的几个主要的具体准则进行分析。
1、《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在新准则颁布之前,投资性房地产与企业自用房地产一样纳入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并没有单独作为一项资产进行反映,这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反映企业房地产的构成情况及各类房地产对企业经营成果的贡献状况。此项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单独列示为"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可以采用成本模式或者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但在目前仍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只有满足公允价值应用条件时,才能以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即: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有确凿证据表明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这种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与原账面值之间的差异计入当期损益。
2、《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在新准则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即:①交换具有商业实质;②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同时还规定,如果没有活跃市场,则非关联的交易双方在无第三方干预的情况下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
3、《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新准则中关于债务重组的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大致相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中提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收到的非现金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将债务转为资本时,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时,债权人将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作为重组后的账面价值。
从前文的分析比较可以看出,新具体准则中大部分都涉及了公允价值。那么,本次准则修订会不会又再次出现1998年第一次有关公允价值时的问题,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呢?首先,公允价值与利润操纵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公允价值是利润操纵的一个手段,但并不是其根源。利润操纵有多种动机和形式,事实上,根据委托理论,只要委托人和人之间有利益冲突,委托人就有可能利用任何可能的手段进行利润操纵,公允价值只是其中之一。公允价值要想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1)上市公司管理层蓄意造假;(2)会计审计人员失去职业道德;(3)证券市场监管失灵。事实上如果同时具备了这三个条件,任何制度也不能有效发挥防护作用,再好的准则也无能为力。公允价值的采用并不会导致利润操纵,如果运用得当,公允价值本身所具有的优越性将大大提高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从而大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新准则在制订过程中正是考虑到了公允价值被误用的情况,本次对公允价值的应用是谨慎和适度的,规定了一系列的前提条件。比如说在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中就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再比如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中也规定了两个前提条件,即该项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和交易各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这些前提条件,将有效制约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方式操纵收益的行为。从这些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公允价值的应用是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的,不允许被随意滥用。与国际会计准则相比,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确定公允价值的应用范围时,更充分地考虑了我国的国情,做了审慎的改进。
综上所述,新会计准则体系引入公允价值的做法,体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惯例相接轨的趋势,有助于公允价值应用的环境己初步实现,本次对准则的修订将会使公允价值得到更为科学的运用,从而减少利润操纵的空间。
参考文献:
[1]谢诗芬.会计计量中的现值研究概览[J].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报,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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