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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

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范文第1篇

为切实做好我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防范和应对我校师生及教职员工可能出现的感染疫情,确保在发生人感染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有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长:xxx

负责全面工作,制定防控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副组长:xxx

协助组长制定好计划方案,组织实施防控工作,安排具体教育、预防工作。

员:xxx

具体组织实施防控工作。

(二)疫情工作小组

长:xxx

员:xxxx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一)学校工作职责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高新区教育办公室防控工作部署,与上级卫生健康管理部门和疾控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防联控,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工作方针,贯彻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指导思想,做好指导、指挥全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QQ和微信工作群、家长群、学生群等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温馨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做好防控。寒假期间密切关注来自武汉的教职工、教职工子女及亲朋好友,做好校内及值班等人员流动场所的检查指导。若有疫情发生,做好学生和家长的情绪稳定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工作,视疫情发展情况,报经市、区教育局批准,落实学校停课、停学、停工等措施。

(二)各处室按照学校的部署,结合处室实际,制定并落实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案和措施,做好全校师生员工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尤其是在开学前全面实施晨检和午检、因病缺勤追查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师生做好室内外的教学、生活场所卫生,加强食堂管理和寄宿生管理;加强室内通风、通光和消毒;主动配合、协助上级疾控中心快速处置校内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做好疫情报告和信息沟通工作,确定专人为信息报告员,并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建立和完善防控工作的台账和各项资料收集工作。由教导处牵头成立关于疫情防控延迟开学应急预案,针对延迟开学,课程安排,假期学生在家期间的功课复习安排等做好相关工作。由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疫情防控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急预案,针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售卖环节及返校工人的防控知识的宣传、疫情防疫及日排查等开展工作。由德工处牵头成立疫情防控宣传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等开展工作。由安全办公室牵头制定开学后疫情防疫、防控管理的处置预案,针对学生的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等相关工作,制定疫情防控外来人员防控预案,针对教师值班、人员疫情知识的宣传、疫情防控、日常排查等开展相关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各处室一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

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学校内的疫情通报。

(二)学校传达室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三)学校应急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会同卫生部门组织专门人员指导与督促,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病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并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及时与教办、卫健(疾控)部门联系,及时住院治疗。对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在疫情加重时,学校各处室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七)在疫情加重时,各处室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等活动应暂缓进行;由安全办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报请教育办公室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八)在疫情加重时,学校各活动场馆、公众场所禁止开放。

(九)信息上报要迅速,具体有李新负责。

(十)定点医院为:疾控中心、传染病医院。

(十一)万一发现疫情,现场指挥李来笃;立即逐级上报(李新);拨打120急救中心救治(李刚);对现场消毒,封锁人群进入(张修杰)。

四、事故责任追究

各处室主任为本处室第一责任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对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大面积爆发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相应责任。

五、其他相关要求

(一)加强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

搞好健康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卫生防疫的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改善环境卫生和做好应急准备。

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教室、图书馆、食堂、卫生间等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清洁卫生,消除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三)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切实落实各项卫生防疫措施,消除疾病发生与传播的隐患。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要按照有关食品卫生法规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坚持采购索证制度,加工食品时要确保煮熟煮透。要保持食堂环境卫生清洁,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水源的管理,严防各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范文第2篇

㈠目的

为有效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应急管理能力和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做好甲型HINI流感疫情期间猪肉等类市场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猪肉等类市场交易安全有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共*州市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委发〔2009〕5号)精神,制定本预案。

㈡方针

防治甲型HINI流感遵循“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指导方针。

㈢应急级别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应急管理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9〕7号)精神规定,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分为三级。分级标准如下:

1、一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

发生一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启动一级应急预案,实施一级应急响应。

2、二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

发生二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实施二级应急响应。

3、三级应急预案和应急响应

发生三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视疫情情形,启动三级应急预案,实施三级应急响应。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㈠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市场防控应急指挥部

由市局组成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及其级别,对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进行领导和指挥。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办公室、市场科、公平交易科、消保科、经检支队、个体科、法制科、监察室、计财科、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

应急指挥部应及时研究甲型HINI流感疫情有关情况,制定市场防控应急管理措施,指挥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稳妥地开展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

2、市场防控应急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办公室。由应急指挥部指定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建。主要职责如下:

(1)应急预案启动期间,负责落实应急指挥部指示和部署的具体工作;

(2)负责应急响应期间的信息搜集和情况汇总,并及时呈报应急指挥部;

(3)针对预案规定的情形,做好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预警工作。

㈡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科

调查甲型HINI流感疫情情况,研究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应急管理措施,指导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检查各地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情况,协调配合市政府有关部门做好防疫防控工作。

2、办公室

承担综合性的文字材料工作。将各部门提供的素材资料综合整理后反馈给有关部门,按有关要求和途径上报上级领导机关。负责市场甲型HINI流感疫情情况宣传工作,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3、经检支队

负责查处疫情发生期间发生的违法经营染疫猪肉类产品和防疫疫苗、物品、物资的恶性案件和跨县、区的大要案件,并进行个案指导。

4、消保科

负责组织、指导各县、区对从事猪肉等类产品经营的市场主体执行猪肉等类产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12315行政执法网络有关举报违法经营猪肉等类产品信息的调查、核实、查处工作;加大猪肉等类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力度,保障猪肉等类产品交易安全。

5、个体科

积极向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宣传防控甲型HINI流感知识和办法,提高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落实防控甲型HINI流感责任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财务科

负责做好有关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的经费保障工作。

7、监察室

负责对市场防控高致病性甲型HINI流感工作进行监督,对履职不到位和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8、法制科

负责做好有关甲型HINI流感案件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并对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通报。

9、信息中心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络的技术维护,为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传递提供专用信息通道,保障应急响应期间信息网络畅通稳定。

㈢组织运行体系

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坚持统一指挥、属地监管、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快速反应的原则。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建立与市局预案相适应的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预案,一旦出现疫情,要按照预案程序迅速建立指挥机构,接受市局及上级机关的指挥和部署,实现应急联动。

1、市局内部运行机制

对甲型HINI流感疫情,市局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主要步骤包括:

(1)信息核实汇总。接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发生甲型HINI流感疫情通报和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本辖区发生甲型HINI流感疫情报告后,市场科要立即核实,迅速呈报应急指挥部。

(2)决定启动预案。应急指挥部接到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呈报后,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制定应急措施。应急指挥部下属应急办公室,要积极做好落实工作,指导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做好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

(4)应急处理报告。应急办公室应将市场防控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指导部;应急状态解除后,要及时总结,形成应急处理报告,以书面形式呈报市局党组。

2、县、区工商局组织运行体系

县、区工商局要参照本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设立应急组织机构,领导和指挥本辖区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工作。

本辖区发生甲型HINI流感时,县、区工商局要按照市局和各自的预案程序,迅速建立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威胁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三、信息监测

㈠信息来源与分析

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与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建立疫情信息沟通机制,及时了解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研究分析疫情发展变化趋势,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工作。

㈡突发疫情发生报告

对本辖区出现的甲型HINI流感疫情,各县、区要严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时限,及时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1、一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县、区工商局必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突发疫情所在地工商所可在报县、区局的同时报市局应急办公室,也可直接上报省局应急办公室。

2、二级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县、区工商局必须在4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3、三级预案所针对的情形,事发地县、区工商局必须在8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㈢应急处理情况报告

事发地县、区工商局的应急处理情况,须按照规定时限,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1、一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须一日一报,有特殊紧急情况随时上报;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发生甲型HINI流感地区、须坚持每日报告辖区市场监管情况;尚未出现甲型HINI流感的地区,要实行“零报告”制定,每日报送辖区情况;一旦出现甲型HINI流感病例,须在2小时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2、二级应急预案所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至少三日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3、三级应急预案针对的情形,其处理情况至少一周一报;应急状态解除后一周内要形成完整报告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

四、预警预防

㈠市局预警

市局根据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情况通报,对市场监管需要提前做好的应对准备和预防工作,以紧急通知或电话、传真形式预警。

㈡各县、区预警

各县、区工商局应根据本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通报,对市场监管需要提前做好的应对准备和预防工作,预警。

㈢预警级别

按照甲型HINI流感疫情可能发生的紧急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三级。分级标准如下:

1、一级预警:当地发生二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

2、二级预警:市内发生三级甲型HINI流感疫情。

3、三级预警:适用于甲型HINI流感病毒进入易发、高发期,有可能出现市场交易潜伏染疫猪肉等类产品情况;我市周边市县发生甲型HINI流感疫情,染疫猪肉等类产品有可能通过市际边界市场交易将病毒传染到我市。

五、应急响应

㈠一级应急响应

1、市局应急响应

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一级预案。市局局长任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各有关科室作为成员单位。

应急指挥部应在12小时内,召开有关科室参加的指挥部会议,迅速制定具体措施,并下发各县、区工商局,指导全系统做好紧急应对工作。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大市场波动的县、区,市局要分批派出督查组,会同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做好市场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

2、疫区应急响应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迅速关闭疫点及其猪肉等类交易市场,并协助有关部门作好防控工作。关闭疫区范围内的活猪市场,同时综合性集贸市场内亦一律停止猪肉等类产品交易。

(3)对猪肉等类产品交易市场和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清除可能导致市场传播甲型HINI流感的隐患。

(4)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疫区周边工商局对市场进行驻场监管,特别加强对疫区与非疫区结合部市场、市际边界猪肉等类贸易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对猪肉等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疫区猪肉等类产品和病死猪肉等类产品流入市场;对不符合猪肉等类产品经营条件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

(5)严厉打击非法交易染疫猪肉等类产品、病死猪肉等类产品和未检疫猪肉等类产品的行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疫苗和相关防疫物品、物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行为。

(6)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强化对经营者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无合法票证产品进入市场;实施猪肉等类产品“挂牌经营”管理制度,要求市场内猪肉等类产品经营者挂牌经营,标明猪肉等类产品生产地、动物检验检疫证明及销售承诺等内容。

(7)落实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甲型HINI流感传播的责任。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通过责任书形式详细落实市场开办单位防控甲型HINI流感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并指导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场内经营具体责任和责任追究办法。

(8)加强对猪肉等类产品市场的监管力度。与有关部门积极配合,落实措施,把好市场准入关,防止猪肉等类产品通过市场传播甲型HINI流感。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经营猪肉等类产品行为,对交易染疫猪肉等类造成甲型HINI流感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非疫区应急响应

非疫区的县、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抓好市场防疫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应急预案,严密监视猪肉等类市场及其产品交易动向,及时做出预警;全面清理检查市场,防止疫区活猪及其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要重点加强对疫区周边区域、重点产区交易市场的巡查。市边界地区、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大户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猪肉等类市场交易活动全过程实施严密监管,严防染疫猪肉等类产品流入市场。

4、应急保障

(1)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一级预案启动期间,市局应急指挥部所有人员、相关科室的有关人员,以及相关县、区的工商局局长和分管副局长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

(2)做好值班和备勤工作。

市局机关保证有专人值班,各县、区随时向市局报告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场监管状况,市局开通的专用电话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相关科室领导干部工作日要全部在岗,休息日50%以上的干部备勤,手机保证24小时开通,严禁关机或不应答,遇到紧急情况,相关人员保证2小时内完成集结。

各县、区局机关要设立专用电话,确定专人值班,及时上报最新情况,接收上级的相关批示。县、区局机关和各工商所工作日需全员在岗,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日70%以上的干部备勤,出现紧急情况,须在2小时内能够集结30人以上,并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做出应急处理。

(3)物资保障。

一级应急响应期间,防控设施、装备、应急物资要确保正常,包括执法车辆、通讯设备、检测设备在内的相关物资、设备要随时处于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应急,随时使用。

㈡二级应急响应

1、市局应急响应

由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二级预案。并依照职责分工,指定有关业务科室组建应急指挥部,确定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指挥。

应急指挥部应在24小时内制定应对措施,并通过文件形式下发有关县、区。对可能引发连锁疫情的,市局应迅速通知相关工商机关,及时做好应对工作。

对出现重大疫情的地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派出工作组,调查了解情况,指导疫区做好防控工作。

对发生在全市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疫苗、防疫物品和物资的恶性案件,应急指挥部应在24小时内派出工作组,实地调查。事发地所在的县、区工商局分管局长要亲自带队实地调查,限期查清案件事实,摸清案件发生根源,依法查处,消除影响,并迅速将查处情况报告市局。

2、县、区应急响应

发生疫情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一级应急响应规定的要求,落实关键防控措施,实施一级应急保障。

未发生疫情县、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及时做出预警,对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消除疫情隐患。市边界地区、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大户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猪肉等类市场交易活动的监控,防止染疫猪肉等类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疫区猪肉等类产品的不法行为,保证猪肉等类产品质量安全。

㈢三级应急响应

1、市局应急响应

由应急指挥部根据疫情情况,宣布启动三级预案,指定专门科室负责处理,由相关科室组建应急办公室。

对出现重大疫情的辖区,应急办公室应及时派出工作组,调查了解情况,指导当地做好防控工作。

对发生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疫苗、防疫物品和物资的案件,应急办公室应及时派出工作组前往事发地点实地调查,并会同事发地所在的县、区工商局和当地工商机关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并及时将查处情况报告市局。

2、县、区应急响应

发生疫情县、区的工商局要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按照一级应急响应的要求,落实关键防控措施,实施一级应急保障。

未发生疫情县、区的工商局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情况,完善应急预案,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适时做出预警,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疫情隐患。市边界地区、曾经发生过疫情的地区、养殖大户辖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对猪肉等类交易市场进行重点巡查,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疫区猪肉等类产品的不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六、宣传引导

应急响应期间,特别重要信息要经市局应急指挥部审批,统一口径,统一。

县、区工商局要严格遵守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工作纪律要求,不得对外有关甲型HINI流感疫情信息。要通过市场渠道积极做好甲型HINI流感防治科普知识宣传工作,使经营者、消费者了解甲型HINI流感传播的特点和预防知识,增强科学防范意识,提高防范保护能力,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市场防控工作。

七、后期处置

㈠应急结束

甲型HINI流感疫情得以控制后,由市局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㈡善后处理

应急结束后,疫情发生地的县、区工商局要对甲型HINI流感疫情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评估。内容包括市场防控基本情况、市场防控组织体系建设、应急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市局应急办公室。同时,要及时查处工作漏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切实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市场防控应对能力。市局汇总各方面情况后,形成专项报告,上报市政府、省工商局。

㈢责任追究和奖励

1、严格追究信息瞒报、迟报、漏报责任

县、区级以上工商局未按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对市场发生疫情信息瞒报、缓报、不报、谎报的,要依法给予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

2、严格追究相关人员“不作为”责任

对未按照市局及当地政府应急预案要求履行职责,推诿扯皮,严重损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形象,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严格追究工作不力干部的责任

对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甲型HINI流感通过市场渠道传播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附则

㈠预案管理与更新

各县、区局要根据本预案的框架和内容,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市场防控甲型HINI流感应急预案,上报市局备案。

市局及各县、区局要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全面提高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应急管理能力。

㈡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州市工商局制定和修订,*州市工商局市场科负责对本预案进行解释。

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范文第3篇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在我区内肺炎疫情的危害,提高应对肺炎的应急反应能力,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环境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5.《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

7.《肺炎诊疗方案(第七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镇行政区域内散发性肺炎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本预案将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和评估结果,及时更新调整。

四、工作原则

坚持把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遵循“依法、科学、规范、统一”的原则,按照“有力、有序、有效、有度”和“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防控方针,加强统一领导,充分发挥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作用,实施分级负责,依法、科学、规范做好学校和托幼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防控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调度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援救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金物资组、会务材料组、宣传报道组、防控排查组、后勤保障组、人员调配组、环境整治组、社会稳定组、督导检查组、医疗救护组、企业防控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卫健科,王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事宜。(具体分组见附件)

六、预警预测

领导小组根据监测报告做出部署,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根据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程度做出应急处置方案。防控排查组负责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一)信息报送。辖区内专班排查小分队及医疗机构发现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在2小时内电话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2小时内向区防办报告。

(二)应急处置。防疫领导小组接到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后,立即启动《镇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镇防疫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处理,积极配合上级相关部门采取控制措施。医疗救护组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立即开赴现场开展相关工作,同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具体情况,包括:时间、地点、疫情程度(能否控制、是否需要增援力量、救治物品补充和转送交通工具)等。

2.镇防疫领导小组靠前指挥,及时上级汇报情况,同时组织辖区村、社区和其它职能部门做好人员排查、信息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对疑似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必要时严格按要求进行转诊;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对相关地点进行卫生处理,;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采取暂时封闭或者封存疑似被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紧急措施;做好报告、病例分析与总结;协助上级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

4.宣传报道组应及时准确了解信息,并在第一时间向防疫领导小组报送信息。及时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5.出现病例的村、社区应立即做好全员核算检测的准备工作,并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检测。

七、预案管理

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范文第4篇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 组员各级管理人员 职责组织领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使应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同时向客户单位、疾控中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协同有关卫生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控制工作。组织指导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工作,预防、控制、检查及有关情况收集,把各种信息及时报送给客户单位。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现场应急处置。

二、健全制度 防控有力 1、责任制度公司董事长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各级管理人员为责任报告人。责任报告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部门要积极配合责任人的工作,承担相应的防控责任。

2、疫情报告制度对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要立即通报给责任报告人,同时将病人实行隔离,立即通报区疾控中心,并由疾控中心对其进行诊断检查,如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将按疾控中心的要求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

3、晨检制度每日早接时间,对责任区内健康状况进行观察、询问,做好个人清洁卫生的检查,如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要立即报告给责任报告人,并做好记载。

4、缺勤登记制度做好缺勤的登记,弄清缺勤的原因,如遇缺勤人员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似的病症,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应立即核实患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必须具有医院病情证明,才能允许返岗。

5、就诊登记制度做好就诊登记,凡发现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登记在册,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及时向有关单位汇报。

6、值班制度行政人员按照要求切实认真做好值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做到信息24小时畅通,做到随时能联系。

7、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宣传制度利用讲故事、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宣传方式及时对员工、业主进行“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宣传教育。

8、清洁制度。每天进行清洁扫除,坚决不留卫生死角,保持室内通风换气,保证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9、责任追究制度对疫情有迟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有关负责人和当事者的责任。

10、员工不能执行本预案为严重违纪行为,应予以解决劳动合同,并不予补偿,业主人员不能配合被预案执行,应上报主管单位处理,第三方不能配合预案执行,应告知客户及相关政府机构处理,如遇情急情况,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力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等待上级机关处理。

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预防措施 1、要客户、员工等人员的身体状况,如有不适,立即报告就医。

2、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环境和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多参加体育锻炼,增强自身抗病能力。

3、尽量不要去人群密集的地方,人群集中的场所须保持清洁及空气流通,窗户必须经常打开,如发现疫情,尽量自我隔离,不参加各种聚会,必须要外出时应佩戴医用口罩,或者N95型口罩。

4、常触摸的物品和器械,如桌椅凳子、玩具等要进行定期消毒并做好登记。

5、洗手池旁应备肥皂,洗手后一人一巾。

6、大型室内集体活动或会议应注意场地空气流通,清洁卫生。

7、要抓好餐饮管理,饭菜品种多样,注意食品安全,不吃、不接触野生动物,生食、熟食要严格区分。要求餐前必须洗手,严禁多人使用盆装水洗手。

8、应符合卫生要求,要求炊事员及值班人上岗操作前必须洗手、消毒、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9、有关防病信息,除按正常渠道外,不得擅自在新闻媒体,注意正确宣传,防止恐慌,以维护稳定。

四、现场应急处置程序 1、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必须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客户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或疑似病人及相关人员隔离,等待医务、防疫工作人员到后,按医务人员要求进行处置。工作人员要按有关规定沉着应对,做好现场人员的稳定工作,并同时向当地政府、医院、防疫部门报告。

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的诊断以政府向社会公布的定点医院诊断为准,任何个人不得自行散布疫情,否则将追究责任。

五、后勤保障和物质准备 要保证预防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所需经费。按防疫部门要求,储备消毒器材、个人防护物品比如口罩、手套等,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六、评估总结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事件处理完毕后,要认真对处理过程进行评估总结,分析经验教训,提出类似事件的处理改进意见,并形成书面材料,归档。在事件处理过程中,也应注意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

七、培训与演练 定期针对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员工进行演练,使员工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八、落实责任 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组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应急小组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本应急处置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客户的相关规定执行。

**市**新区**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与依据 为切实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根据县政府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通知中农业农村部门的主要职责及全椒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试行),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的要求,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控,形成防控合力。各镇政府对本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2.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按照严格排查、及早发现、快速反应、规范处理的策略,果断扑灭疫情。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境内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应急领导组织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组织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股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组成人员另文印发)。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负责协调处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疫情监测、疫情处置和物资保障三个应急工作组。

(二)主要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本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各项防控措施。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局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监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掌握汇总全县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并及时报告,为局应急领导小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或建议。

3.应急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各应急工作组职责如下 动物疫情监测组由xxx组成,负责组织实施畜禽疫病排查监测,对异常死亡畜禽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并提出处理意见。

动物疫情处置组由xxx组成,根据畜禽疫病诊断监测结果,负责指导、监督疫情发生地镇级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技术规程,及时、规范处置重大疫情。

防控物资保障组由xxx组成,负责强制免疫疫苗、环境消毒灭源、一点隔离封锁、人员防护等应急物资的储备。

三、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全面排查 1.实行分镇包保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大动物疫情排查实行包镇负责制,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县镇兽医技术人员各包保一个镇。

2.坚持属地管理各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情日常排查,并于每日11时前将排查及防控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疫情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不明原因畜禽异常死亡情况,应及时向所在地镇级人民政府或县级兽医部门报告。县级兽医部门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立即安排兽医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技术方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诊断,并采集样品进行实验室诊断。

四、疫情响应 (一)疫情分级 根据动物疫情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将重大动物疫情疫情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和较大(Ⅲ级)疫情三级。

(二)分级响应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做出应急响应,按程序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疫情形势和风险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三)应急响应终止 重大动物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由上级兽医主管部门对疫情控制情况进行评估,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由县兽医主管部门按程序报县政府宣布解除封锁。

五、疫情处置 (一)疑似疫情应急处置 发生疑似疫情的,按照相关应急处置技术要求,对发病场户的畜禽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对发病场户及有流行病学关联的养殖场户进行采样检测。

禁止疑似疫情场户畜禽、饲料及垫料、废弃物等有关物品移动,并对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

(二)确诊疫情应急处置 疫情确诊后,县兽医主管部门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调查疫源,向县政府提出封锁和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疫情发生地震级人民政府开展疫点和疫区畜禽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对疫情发生前30天内疑似输入输出易感动物及产品等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分析评估疫病风险。

六、调运监管 (一)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期间的监管 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颁布的畜禽产地检疫规程实施到场到点检疫,对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得调出养殖地。

防控工作的应急预案范文第5篇

(一)为防止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暴发成灾,及时、有序、高效处理突发灾情,保护农业生产、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省农作物生物灾害应急防治预案》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涉及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预防、控制各方面的工作。

(三)本预案所称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指: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水稻螟虫、稻瘟病、水稻细菌性条斑病,斜纹夜蛾、假眼小绿叶蝉、茶毛虫、蝗虫、田鼠,以及其它突发性病虫(豚草等危险性植物检疫对象应急防治预案另行制订)对粮油、茶叶、中药材、瓜菜生产造成严重损失的农业生物灾害。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确定为县级重大灾情:

1、水稻重大病虫害:稻飞虱、稻纵卷叶螟、水稻螟虫和稻瘟病、细菌性条斑病趋势为大发生,成灾(指造成产量损失30%以上,以下同)面积达到辖区水稻播种面积的25%以上;

2、经济作物重大病虫害:斜纹夜蛾、茶叶假眼小绿叶蝉、茶毛虫以及其它突发性病虫害发生趋势为大发生,成灾面积达到辖区该作物播种面积25%、且达5000亩以上;

3、蝗虫:飞蝗连片发生面积达500亩以上;土蝗每平方米大于20头发生面积达1万亩以上;

4、农田鼠害:春季鼠密度达到15%以上,或秋季鼠密度达到25%以上,发生面积达到3万亩以上;

5、特殊情况需要划为县级重大灾情的。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县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应急防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成员由县府办、农业局、财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民政局、工商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本辖区内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的应急防治及相关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由县农业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县农业局相关科站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应急预案的制订、修订和实施,提出应急工作计划;负责掌握全省特别是邻近县市农业病虫鼠灾害发生情况信息,做好病虫鼠灾害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发生情况;做好信息报送、传递等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应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分工及职责如下:

1、综合协调组:县府办牵头,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派人参加。

主要职责:检查督促各成员单位对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协调新闻宣传报道,维护社会稳定;督查防控处置经费、物资储备和使用情况。

2、灾情调查组:县农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

主要职责:调查农作物受灾情况,组织农业技术专家组开展灾情调查,确定致灾原因,提出防控措施;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

3、灾害防控组:县农业局牵头,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工商局等单位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灾情监测和灾情划定,组织力量及时开展防控,督促防治技术与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做好防控物资运输,提出生产补救措施,做好灾区社会治安维护;发生鼠害时,宣传公共卫生知识,增强公众防范意识。

4、物资保障组:县财政局牵头,由县民政局、农业局、交通局等组成。

主要职责:筹措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经费;协调监管防控物资调运、发放和处置经费的使用;负责对受灾后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救济。

三、应急响应

(一)灾情报告

各乡镇政府要按照病虫鼠测报规范确定人员负责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预报工作,当监测发现重大病虫鼠害有大发生趋势时,要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有关乡镇田间进行初步调查,3天内组织农业技术专家核实,确定为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灾情的,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农业部门报告。

(二)预案启动

县农作物病虫鼠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宣布预案启动。办公室和各工作小组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按下列程序开展工作:

1、灾情调查:在灾区进行灾情调查,认真分析农作物苗情、病虫鼠害发生情况,结合病虫鼠害发生规律、流行学、当地地理、作物布局、气候特点等因素综合分析灾情发生的原因。对可能引起病虫鼠灾害的各项因子,包括病虫鼠害源、传播及流行的媒介和途径等进行跟踪调查。

2、划定灾情发生区域

根据农作物灾情发生的程度和危害情况,按照防治侧重点和措施的不同,将发生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治区,一般防治区和监控防治区。

⑴重点防治区:主要包括以灾区为主的大发生区、菌源区和流行蔓延区。

⑵一般防治区:以发生灾害的重大病虫鼠害的发生特点、作物、地理、气象等条件分析确定的病虫鼠害将要大发生的区域。

⑶监控防治区:可能要偏重发生的区域和偶发区。

3、开展防控

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工作方针,推行可持续控害技术,提高治理工作成效。针对不同的病虫鼠害采取相对应的防治措施:

⑴在重点防治区主要采用化学防治为主的应急措施,切断病虫流行的传播途径,对菌虫源区和流行蔓延区实施全面化学防治,做到“五统一”,即统一组织、统一测报、统一施药技术、统一药剂、统一防治时间,遏制病虫鼠害暴发流行;

⑵在一般防治区采取可持续控害技术和化学防治相结合的应急措施;

⑶在防治监控区推行可持续控害技术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

⑷防治技术指导专家组确定的其它应急防治措施。

4、生产自救:农业部门要根据灾害发生情况,及时提出生产自救措施,事发地乡镇政府要根据技术补救措施指导农户开展生产自救,有关部门及时调拨生产自救所需物资,新闻单位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宣传资料,在媒体上向全县开展宣传。

(三)善后处理:

农作物重大病虫鼠害灾情发生后,乡镇政府应做好灾情调查统计工作,对发生生产生活困难的农户,上报民政部门,给予相应救助。

(四)应急结束

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办公室提出结束应急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四、应急保障

(一)技术保障

县农业局负责全县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检定预测、预警预报和综合防治的技术指导,并进行防治技术培训。建立农业重大病虫鼠灾害应急防治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重大病虫鼠灾害发生后原因分析和提出相关防控措施。

(二)人员保障

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确保精干力量,积极参加县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应急防治工作。乡镇政府要建立健全植保技术干部队伍,完善农作物病虫鼠害监测预警与控制技术体系,强化植物保护专业技术的组织基础。

(三)物资保障

建立县农作物重大病虫鼠灾害应急防治物资储备制度,设立应急物资储备库。物质储备的重点是:用于病虫鼠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的农药、杀虫灯、大中型机动喷雾设备、手动喷雾器、鼠夹、防护服和手套等农药和药械物资。

(四)资金保障

县财政要确保灾害防控物资及灾情调查等应急防治所需经费。

五、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