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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自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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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减负自查情况报告

基层减负自查情况报告范文第1篇

一是开展专项督查,规范办学行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在2013年4月1日至5月10日期间,从省、地(市)、县(区)、学校等不同层面,组织开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自查工作,并于5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报教育部。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教育部将从5月中旬起组成督查组对部分省份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二是加强招生管理,规范入学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指导学校依法有序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划定本行政区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并向社会公布,明确招生时间,推进网上招生,主动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区域内小学和初中对口招生制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的比例。要加强监管,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举办任何形式的选拔生源考试,严禁将“奥数”及其他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入学依据,严禁公办学校举办或参与举办“占坑班”。要设立举报电话或其他举报平台,认真受理举报信息,及时核查,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违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并对查实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三是完善培训管理,推动行业自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工商等部门探索加强对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措施。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各类培训成绩与义务教育入学挂钩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不得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不得超出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不得有上新课、赶进度等加重学生学习负担的培训行为。鼓励和提倡更多培训机构加入《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自律公约》,规范培训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和收费,履行社会责任,开展绿色培训。

四是创新工作方式,推介“身边的好学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通过新媒体拓展方式,丰富内容,深入开展“身边的好学校”主题介绍活动。介绍材料要以学生、家长、亲属、教师、校长的亲身经历和感受为主,以客观、生动地反映被宣传学校的鲜明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和办学成果,引导家长形成“适合孩子的学校就是最好的学校”的正确观念,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教育部将通过设在新浪网、腾讯网的官方微博“微言教育”专栏,对各地报送的“身边的好学校”进行报道,同时也将开展“身边的好学校”微话题及微活动等。

五是探索科学评价,完善考评体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方案,组织开展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研究、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以完成本学段国家规定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测试和学生综合素质等为主要指标的综合评价体系,科学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逐步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的倾向。积极开展中考制度改革,推进综合素质评价,鼓励用等级制呈现中考成绩,扩大优秀初中毕业生保送人数。

基层减负自查情况报告范文第2篇

按照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x农负 [20xx]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展整治涉农乱收费乱摊派行为,是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乡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活动。现将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

我乡6月10日,党委副书记、乡长xx亲自组织召开了村主任、村副主任及涉农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上,一是成立了以乡长xx为组长、副乡长xx为副组长、涉农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xxx乡开展 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农业服务中心;二是明确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制定了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的开展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施方案。领导在会上强调了开展这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是以解决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必须坚持检查与调查相结合,必须加强对辖区内涉农乱收费乱摊派问题的调查清理整治,必须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及时上报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必须加大对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发挥引导和警示作用。

二、清理整治重点和工作方法

(一)涉农乱收费清理整治重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强制或以自愿名义要求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商业保险、校服,以及收取试卷费、、饮水费、学杂费和学生食堂乱收费等问题。

2.计划生育领域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不规范,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放环信用金、孕前检查费、计生保证金,以及搭车收费、强制服务、以罚代管等问题。

3.农民建房领域除向农民收取土地和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以外的配套设施费、测量设计费、占道费、选址费、建房押金等问题。

4.动植物疫病防控领域将公益转为经营、强制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等问题。对向生猪养殖户在屠宰环节多收乱收费用等问题 。

5.农民办理婚姻登记重点整治除收取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外的其它费用问题。

6.农业用电领域向农民收取电网改造费、变压器更新费、电表费,以及其他加重农业用电负担等问题。

7.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政策落实过程中,代扣代缴、搭车收费、配售商品、以领取补贴为条件要求缴纳其他费用等问题。

(二)涉农乱摊派清理整治重点

1.有关部门和单位将应由财政承担和配套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和服务费用等向村级组织转嫁问题。

2.违规要求村级组织提供农村中小学校舍建设费、修缮费、取暖费、赞助费以及教师工资等问题。

3.有关部门和单位以村级治安综合治理、卫生环境综合治理等名义要求村级组织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

4.村级组织报刊订阅超出限额标准,违规扩大党报党刊征订范围和搭车发行其他报刊,利用行政权力通过发文件、下指标以任务分解、代订代缴等方式向村级组织摊派报刊等出版物问题。

5.有关部门和单位向村级组织下指标定任务,对未完成计生管理目标、征兵工作等任务的村级组织进行处罚问题。

6.各类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以教育培训、慈善捐赠、要求入会等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费用问题。

7.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摊派,不执行有关减负政策或优惠政策,增加经济负担等问题。

8.农业用水重点整治农业水费计收中乱摊派、搭车收费等问题。

三、完成时间和工作成效

(一)6月11日―6月20日全面完成了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20xx年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

(二)6月11日—6月25日由乡涉农乱收费乱摊派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清理整治情况进行了检查和现场处理。

基层减负自查情况报告范文第3篇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2011年全市纠正不正之风(以下简称“纠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加快推进“十大工程”四区”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主要任务及责任单位

(一)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抵扣、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由市财政局牵头)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深入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回头看”活动。市农委、审计、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社、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继续保持减轻农民负担的高压态势,坚决纠正农村土地征占用、土地整治、土地流转及耕地占补平衡等环节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涉农收费监管,严格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行为,严厉查处对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农村义务教育等方面以及面向村级组织的乱收费、乱罚款和搭车收费行为。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由市农委牵头,市财政、物价、教育、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水利、林业、人口计生、人社、民政、工商、环保、交通运输、质监、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二)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公开征地补偿标准,规范补偿程序,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禁发生截留、克扣征地资金的行为。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严肃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行为。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委、住房城乡建设、人社、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三)纠正导游员私拿索要回扣、强迫购物等在旅游行业表现出的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加大对旅行社的监管力度,坚决纠正损害游客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大治理旅行社门市部挂靠承包等非法经营活动。重点查处零点团费、虚假广告、欺客宰客、挂靠承包、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认真受理游客投诉,抓好对重大旅游投诉案件的查处,重点抓好旅游安全工作,强化旅游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由市旅委牵头,市工商、物价、人社、质监、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和资金落实、工程进展、政策支持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监管。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等情况。严格落实政府责任。建立健全约谈问责机制(由市住建委牵头,市发改、财政、国土、民政、农委、林业、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

(五)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登记审核,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由市政府办公厅牵头,市监察局、财政、纠风办配合)

(六)加强对医改政策和投入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医改资金监控,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围绕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组织开展对财政投入医改资金、新农合资金、医保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继续推进和完善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逐步将部分医用耗材纳入集中采购范围,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建立合理用药监测机制,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管,建立基层医疗机构收费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由市卫生局牵头,市财政、食品药品监管、发展改革、工商、人社、质监、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七)强化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惠民政策。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严格执行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补助金及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的监督检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严肃查处借机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由市教育局牵头,市财政、物价、新闻出版、农业、审计、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八)强化综合协调机制,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由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牵头,市质监、工商、监察、农业、财政等部门配合)

(九)深化治理公路(水路)三乱”工作。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源头监管,建立健全责任倒查制度(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林业、农业、水利、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以罚代纠、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问题(由市公安局牵头,市交通运输、林业、农业、水利、物价、监察、纠风等部门配合)

(十)物价、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经信、商务、纠风等部门配合)继续开展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继续巩固其他专项治理成果。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侵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由市工商局牵头。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肃查处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由市经信委牵头,市企业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继续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救济资金以及其它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分别由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扶贫办、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农委、地税、银监、人行、监察等部门配合)

(十一)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继续开展对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增强评议的实效性,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等单位作为重要评议对象,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热线”创新办好“政风行风在线”充分发挥多种媒体联动的优势,推行电台、电视、报纸、网络四位一体的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在线”工作新模式,拓宽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和民主监督的渠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有效提升我市机关部门和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水平(由市政府纠风办牵头,市人社、统计部门及各有关新闻媒体配合)

二、工作要求

基层减负自查情况报告范文第4篇

一、迅速开展帮企活动,放宽准入限制,支持市场主体总量壮大、规模扩大、效益提高

1、迅速开展两项“入企帮扶”活动。一是派出得力干部参加帮扶企业工作,从工商行政管理的角度提出有价值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二是集中开展一次“1+1”访企帮企活动。科级干部挂钩帮扶2家、股级干部挂钩1家困难企业,要求为挂职钩企业解决1到2个实实在在的困难。

2、建立招商引资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制度。对有意向落户创业发展的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对巳签约的重大项目提供零距离服务,并实行预约登记“绿色通道”;对在建的重大项目,建立健全跟踪项目联系制、定期报告制;对巳经竣工和即将竣工的重大项目提供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发展难题。

3、大力支持上市后备企业发展。树立逆向思维,勇于逆势而动,指导和帮助有上市意向、基本具备上市条件的企业做好工商登记等方面的准备工作,为下一轮的发展做好充分准备。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联络员制度,积极为上市后备企业发展当好参谋,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并结合后备企业实际,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上市方案。

4、实行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网上远程核准工作机制,积极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向市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及开业、变更、注销登记的初审手续,方便外商投资企业来投资,降低企业登记成本。

5、支持企业延续主体资格。对企业因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停产停业超过6个月时间但仍有经营意愿的,允许持相关说明和承诺文件报工商部门备案,保留主体资格一年。对停止经营仅保留“清理债权债务”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在一年内债权债务确实无法清理完毕的,经企业申请报备后,主体资格可延长一至两年。

6、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定。凡是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经营的,都允许内资企业经营;凡是允许本地企业经营的,都允许外地企业经营;凡是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营的行业,都允许其经营。

7、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对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功能改造,兴办现代服务业的,放宽企业经营场所注册条件。对划入拆迁规划“红线”范围的房屋,由申请人作出“此营业执照不作为拆迁补偿依据”的书面承诺后,允许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

8.放宽企业名称登记条件。允许企业在名称中直接使用“国际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对外进出口”等行业用语。对政府重点招商项目,允许企业使用不含“字号”的企业名称。允许具有较大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冠省名,由登记机关受理后报省局核准。知名企业以控股形式来投资的,允许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

9.支持新型行业进入市场。凡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未规定准入条件和前置审批的,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予以登记。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允许使用政府规范性文件有关新兴行业的表述作为行业用语。

10.放宽企业住所的登记条件。投资人申请企业登记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由当地工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同意使用该场所从事经营的证明,可以视为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

11.简化企业登记注册审批程序。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审核由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多人办理程序,改为由一人受理审查、一人核准登记的一审一核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地址)、经营期限变更以及登记材料备案、补发营业执照改为由一人完成受理、审查、核准程序,做到即到即办,当场办结。

12.开辟市场主体准入“绿色通道”。将国家、省政府和市、县政府确定的重大投资和利用外资项目,以及省、市、县属重点企业改制重组、组建企业集团涉及工商注册登记的,纳入绿色通道,提前介入、个案辅导、专人负责、跟踪服务、限时办结;提供高效便捷的工商登记服务。

13.缩短办事承诺工作时限。企业注册登记由承诺时限3—5个工作日缩短为2—4个工作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由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广告行政审批办理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二、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发展动力

14、扩大企业出资方式。允许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以其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向在本县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5、扩大非货币出资比例限制。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企业,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新增注册资本中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16、允许企业按照《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以其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办理出质登记,作为获得贷款的担保。依法快速办结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17.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支持企业组建集团。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降为1000万元,予公司由5家降为3家,母子公司的合并注册资本由最低限额1亿元降为3000万元。

18..允许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公司股东及拟转股方对被转股方享有的公司债权,可转作股权作为对公司的出资。债权转股权登记按股东变更登记及增加注册资本、实收资本的变更登记办理。

19.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的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可以不受限制。

20.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股权出质贷款融资,免费为企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鼓励和支持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所有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开展股权出资的试点工作,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做好小额贷款公司注册登记工作。

三、进一步实施品牌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

21、建立企业商标联络员制度,鼓励企业培育自主商标。以基层工商分局为单位,指导辖区企业设立商标联络员,指导企业自主培育和规范管理商标。鼓励支持企业申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帮助企业积极争创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上饶市知名商标。对争创申报企业进行辅导,条件成熟的及时上报。

22、帮助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和上饶市知名商标企业开展省、市外维权。充分利用华东六省一市商标保护协作网,加强与省、市外工商部门的联系协作,采取事先联系、事中指导、事后跟踪等方式,全程帮助企业打假维权,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为企业提供异地知识产权保护。同时,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的合同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利用四省九市工商联席会、闽浙赣毗邻地区工商联系会等平台,依法协助我县企业开展合同维权,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23.运用商标战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大力推广“公司+商标+农户”的经营模式,积极扶持农副产品商标争创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具有地方特定品质、传统文化特色的农产品商标,及时指导其申报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注册,做大做强地方特色农产品。

24.积极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每个工商分局(所)每年至少帮助辖区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申请注册1件商标;县局每年至少扶持辖区内1件注册商标成为知名商标;

25.加大商标帮扶工作力度。对知名度高、销售区域广、发展前景好的商标加大保护力度,主动为商标权益人提供商标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积极引导老字号品牌的商标注册保护,在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的推荐上对老字号品牌予以优先。

26.完善商标日常监管与服务机制。推行“三书一卡”制度(商标注册建议书、商标策略提示书、商标法律告知书和跟踪服务联系卡制度),完善商标监管与服务机制,促进商标监管与服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

四、进一步改进年检方式,提高年检工作效率

27、改进企业年检告知方式。年检前,除在红盾网上年检公告外还将在全县主要媒体年检公告,在第一时间告知企业参加年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对未及时参加年检的企业,及时提醒,督促其尽快年检。

28、简化企业年检手续。上门年检、集中年检、预约年检等方式,方便企业参检。对参检企业材料提交齐全、内容填写完整、符合要求的,当场办理年检。

29.对因未参加企业年检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录入工商部门的企业信息系统,鼓励原企业法定代表人再投资、再创业。

五、继续实施四项减免,为企业发展减负

30、继续实行企业年检免审制度,促进企业诚信经营。每年确定一批连续三年无违法记录、信用良好、证照齐全的企业,赋予其申报备案资格,实行年检免审。

31、继续减免登记费,支持群众自主创业。凡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退伍士兵、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打工返乡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免收登记费等工商行政性收费。

32.开辟“绿色通道”,为其登记注册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对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理注册登记;当场不能办理的,跟踪服务,抓紧办理。企业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工商部门继续免除其全部登记费用。

33.两年内免费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从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对所有新申请开办个体工商户的,一律免收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

六、完善服务“三农”工作机制

34.支持农民经商办企业,大力发展农村个私经济。继续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发照、免费登记”等优惠政策,支持农民创办专业合作社。在全县农村集中开展“流动办照月”活动,开出“流动办照车”深入农村,对经商农民申请登记实行现场受理、现场审核、送照上门。

35.巩固和完善农村“一会两站”建设。在乡镇设立消协分会的基础上,健全以辖区工商分局(所)为基点,以行政村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为一体的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完善行政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维权机制,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36.大力扶持发展农村经纪人。做好农村经纪人的培育、发展和规范工作,引导农村经纪人向品牌经营方向发展,指导当地有一定影响的经纪大户成立农副产品经纪公司,形成“农户+经纪人+公司”的产销模式,充分发挥农村经纪人在活跃农村商品流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方面的作用。

37.积极做好涉农合同帮扶工作。在目前推广使用15个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的基础上,不断推广拓宽涉农合同范本使用范围。依托“一会两站”、乡村维权站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基层合同指导服务机构,加强指导规范合同的签订。

38.继续减免农民从事个体经营工商费用,支持“三农”发展。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继续免收登记费。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免于工商登记。对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指定区域销售自产农工副产品,免于工商登记和收取各项行政性收费。

七、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推进和谐监管

39.简化企业登记注册审批程序。企业登记注册事项审核由受理、审查、核准三个环节多人办理程序,改为由一人受理审查、一人核准登记的一审一核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地址)、经营期限变更以及登记材料备案、补发营业执照改为由一人完成受理、审查、核准程序,做到即到即办,当场办结。

40.加强对直销企业的引导和规范。加强政策指导,支持合法经营,引导企业自律,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提醒、告诫和督促整改。重点扶持省内企业依据《直销管理条例》申办直销牌照,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管理制度。对涉及直销企业的案件,一律报省局批准方可立案处理。

41.积极推进反垄断执法。运用工商机关行政建议和行政告诫等方式,对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予以制止。加强对企业反垄断宣传教育,帮助企业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鼓励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行自查自纠。

42.坚持处罚教育并举、教育为先的执法办案原则。对市场主体违法经营行为情节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以行政处罚;对行为人在立案调查期间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配合查处且有立功表现的,予以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予以减轻直至免除行政处罚。

43.进一步完善阳光执法工程。转变执法观念,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提高执法透明度,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说明制度。从2009年1月1日起,全面运行行政处罚网上案管系统,杜绝执法办案的随意性,做到对内制约,对外公平。

基层减负自查情况报告范文第5篇

20*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深化之年。一年来,我局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综合经济管理职能,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和综合协调作用,有效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

(一)围绕发展,谋划全局,开展了计划规划的编制和宏观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

1、认真抓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规划,突出科学性。一是及时制订年度计划。年初组织议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年度计划”,经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及时下达,同时加强了对计划实施工作的检查和监督。二是认真编制重大发展规划。加强部门协调,平衡衔接,编制完成了《*湾港区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规划》,开展了《*市新农村建设规划》、《*市大中型水库移民经济社会和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十一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完成了《*市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前期准备工作。三是积极组织规划实施。将“十一五”规划纲要目标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乡镇进行考核,对规划中的能耗、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和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预期性指标,进行年度分解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实施。

2、及时做好经济运行的预警监测,突出针对性。密切掌握全市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各阶段运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先后完成了第一季度、1-4月、1-5月、上半年、1-8月、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材料和人大汇报材料,剖析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做好全年经济工作提供决策和建议。特别是在上半年,我局针对重点工程和固定资产投资进展不快的状况,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了对策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了全市重点工程攻坚会议和电力攻坚、工业区进场攻坚等会议,成立专门班子抓落实,有力地推进了经济和社会建设。搜集相关资料,完成《*市产业集群化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瑞安、温岭经济社会发展横向比较》等材料提交市领导参阅。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运行情况的基础上,预测判断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情况,提出明年工作思路,安排20*年计划指标,着手起草市十四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发展计划报告。同时坚持定期、定时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省发改委上报我市经济运行情况,市府每季一次经济运行总体情况,加上专题汇报,市人大专项汇报三次。

3、积极开展影响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研究,突出实效性。针对我市“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完成了《关于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的对策建议》、《加强调控和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等13个全局性发展问题的课题调研报告。《构筑和谐社会要在高起点上建设新农村》和《关于建设生态补偿机制的研究与建议》两个课题分别获*市发改委调研课题一等奖和优秀奖。完成了“关于对瓯江口区域开发建设情况的意见”,分别上报市府、*市发改委建议调整《瓯江口开发建设规划研究》中有关影响*发展的布局、方案和思路,在*市发改委的支持下,*市政府基本采纳了我们的意见。针对我市服务业发展滞后的现状,研究提出加快发展思路和方案,受到了市政府的采纳,市政府决定抽调人员组成服务业发展办公室,挂靠我局开展工作,起草了《*市服务业发展实施意见》、《关于实施“退二进三”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于培育和鼓励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试行)》、《*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20*年*市服务业工作部门分工》、《*市服务业发展部门工作要求》等一整套方案材料,调查搜集“服务业建设项目”,较好开展了服务业发展的相关前期工作。

(二)引导投向,突出重点,加强了投资的综合管理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

1、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综合管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不规范、超概算情况严重的状况,我们从规范办事程序着手,加强了管理。一是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精神,研究起草了《*市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提供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要求,规范了审批,特别是加强了对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概算的管理。对城市景观、市民生活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以论证、调查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努力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审批效率。切实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推行基建项目立项和核准并联审批制度,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备案制,1-12月项目立项337个,总建筑面积127.69万平方米,总投资41.83亿元,项目备案181个,总建筑面积200.60万平方米,总投资51.39亿元;项目核准15个,总建筑面积72.99万平方米,总投资33.61亿元;全市下达年度计划176个项目;窗口承诺件提前办结率为96.7%。三是牵头组织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我市自20*年1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的项目、所有在建项目和已审批尚未开工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做好自查工作。

2、狠抓重点建设项目的工程进度。年初编制了“*市20*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建议表”提交市政府审核。经审核,计划实施重点建设项目37项(其中省、*市重点建设项目5项),总投资1*.93亿元,年度计划投资19.00亿元。积极履行综合管理职能,加强重点工程督查、协调工作。一是积极探索重点工程监管新方法,编制了《*市20*年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分解表》,将重点工程投资进度考核与形象进度的考核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对重点工程执行情况的动态管理。二是加强重点工程动态管理。组织人员经常性深入重点工程建设现场,实地督查核实工程进度,了解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问题和困难,及时向市领导反映问题,提出建议,确保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协助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和重点工程建设专题分析会,实现重点工程建设市长督查汇报会、分析协调会制度化,全力为重点工程建设破解难题,排除障碍。全市重点工程总体进展较为顺利,截至12月底,全市在建重点工程共32项累计实现投资额19.17亿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00.88%,比上年同期增长12.95%。

3、主动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制定了20*年*市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做好已列入重点工程预备项目名单的35个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了20*年招商选资项目库,主动参与招商活动。积极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复线,*至*第二通道以及*市大门大桥二期(翁垟至万岙高速互通公路建设)工程、*市中心区至*湾港区大道建设工程、*南北通道工程、*湾港区船舶制造基地等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多次陪同上级有关领导和专家沿途考察走向、勘探地形、测量,帮助收集资料和协调沿途有关地方之间关系。

(三)积极协调,深入调研,推进了企业改制和上市工作。

积极参与工业企业改制协调会,稳步推进我市农村综合改革、文化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重点领域的改革工作。完成了房管局和劳动局下属各1家集体企业的改制工作,参与了乐申鞋厂、五龙控股公司和通用机械厂等3家企业改制。整理我市有关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非公经济发展工作材料向市政协汇报,根据上级文件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拓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的实施意见》。认真做好省中心强镇(柳市、虹桥)调研、申报工作和上市企业资源调查工作。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完成年度工作目标,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全年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投保户达26.6103万户,占我市农户总数的92.6%;能繁母猪保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4200头任务数,走在全省前列。及时开展受灾理赔工作,确保农户损失得到补偿并及时恢复生产。全年我市经历数次台风影响,两项农村政策性保险共理赔1228.61万元,其中农村住房保险理赔391.19万元,农业保险理赔837.42万元。

(四)依法治价,强化监督,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1、加强重要商品、服务收费的价格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供水价格改革,逐步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调整了乐成、虹桥片区的自来水价格和淡溪、十八玍、西山水库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及时落实水资源费的征收,开展了全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促进水利和供水企业健康发展。加强住房价格管理,积极探索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价格管理形式。认真审核了万岙农场康居工程销售价格,及时审定了“交通大厦”、“新世纪花园”、“县浦公寓”等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努力规范房地产价格。深化药品价格政策导向,继续分批降低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重新公布了我省937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和2945个规格的降价药品的价格,并督促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切实减轻患者的负担。建立健全价格监测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价格监测预警作用。进一步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坚持每月两次对8大类54个品种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和分析,尤其是针对下半年以来,受国际市场油价高涨和国内部分生产资料、消费品价格上升影响,我市成品油、液化气、猪肉、食用油等价格持续较快上涨的状况,及时启动价格预警实施预案,密切关注市场物价动态,加强监测分析,第一时间向市领导反馈信息,报告价格上涨原因,提出应对建议,努力确保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2、开展清费治乱减负工作。部署并开展了20*年度收费验审工作,对全市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垄断经营性收费以及以收费形式征收的各种基金、集资、附加的近150个执收单位进行全面验审。安排对白蚁防治行业收费进行专项验审,调查了近三年我市白蚁防治总收入、总支出情况,总结出我市白蚁防治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向上级部门提出规范白蚁防治行业收费管理的建议。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市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许可证进行全面换证。规范和调整了建设、土地、公安、工商、交通、人事和农业等16个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停止执行部分收费项目。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办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对全市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办学成本进行测算,加强收费管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根据省定价目录和听证办法的要求,先后组织召开了关于制定16路公交车和雁荡山公交车票价听证会,出台了16路公交车收费标准。认真审核了11个强制性培训班收费。

3、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根据省物价局文件精神,联合纠风、教育等部门分别开展春季、秋季教育收费大检查,采取点面结合的形式,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落实情况,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的行为进行查处,共检查中小学校64所,查出的违价金额达185.84万元,已责令清退91.17万元,立案3起。根据省物价局、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全省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67号)文件要求,开展了包括规划、土地、房管、乡镇政府在内的涉农价格收费检查,共检查单位11家,立案2件。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重点检查的通知》[浙价检(20*)156号]文件精神,分别对市二医、三医、中医院、妇保院的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各大医院不同程度存在着自立名目,扩大范围收费,提高差率,推迟降价时间等违法行为,查出违价金额达90多万元。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组织开展了对副食品市场、各大超市、旅游行业的明码标价情况检查,针对主要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的各种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共受理群众投诉96件,办结96件,办结率100%。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8件,查出违价金额403.02万元,其中退还消费者115.6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2.56万元,罚款6.3万元,上缴财政1*.87万元,其他的正在处理中。

(五)培育市场,强化调控,确保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粮情稳定。

1、稳步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制订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办理制度,建立用粮企业粮食经营台帐,及时掌握具有粮食收购证企业粮食收支基本情况。认真做好全市粮情监测点的监测和粮食信息的采集分析及统计上报工作,及时为粮食购销企业提供粮食产销和市场价格信息。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确定并落实了20*年度粮食各项补贴,提出了20*年度附营企业特困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监管,真正使特困资金用到实处,有效地解决了特困企业的难处。加强企业财会基础工作,指导企业开展会计核算,按时编制会计报表,及时汇总上报,提供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改制步伐,完成粮食收储公司的组建和财务合并工作,做好粮食附营企业改制的准备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拥军慰问和军粮供应工作,并率先在市军供粮站和雁荡代销点正式实行军粮刷卡供应。

2、扎实开展粮食安全工作。一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及时调整了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领导责任制。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并在11月中旬召开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举办消防器材的应用演练。组织4位主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参加全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根据市府办《关于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组织开展了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地毯式”检查,对6家存在安全问题的单位当场发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整改书》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强制整改书》,并督促及时做好整改。二是认真抓好粮食储存安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格按季组织开展全市粮食收储企业仓储“一符四无”粮情安全检查和仓储千分制考核。指导和督促收储公司认真抓好仓库修理、器材维修以及仓容的安排和落实,有效保证了粮食储存安全。同时,积极开展市地方储备粮中心库(二期)建设项目相关前期工作。

3、保证社会粮源和质量。发挥粮食部门引导、服务生产的作用,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按照订单、核单、定单、盯单、买单的工作链条,认真做好粮食订单跟踪服务,发放预购定金66.8万元,全年收购“订单粮食”10000吨,完成率为95%。及时轮

换储备粮,确保库存粮食的质量。根据储备粮管理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今年落实轮换储备粮10000吨和储备油75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委托市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公开拍卖,保证了地方储备粮油的推陈出新,有计划有步骤平稳了粮食市场。坚持定期检测储备粮油产品,加强粮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及时完成了省、市、地方的检测任务,共抽取粮油样品228个批次,其中早籼谷204个批次、晚籼谷42个批次、食用油4个批次。认真做好日常粮油检查,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和企业,及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查处,确保市场粮油质量过关和居民放心吃粮。

(六)发挥优势,履行职能,推进了以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的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进程。

进一步扩大联网范围,巩固网络安全,努力建成一个统一、安全、稳定的*市电子政务网络基础平台。按照省电子政务网络技术规范,继续做好市电子政务外网改造、IP地址调整和各单位业务专网的接入工作。对电子政务网络进行调整和完善,增强了网络管理能力,进一步巩固网络安全,并完成了部分乡镇的电子政务外网改造。同时,积极主动做好市电子政务网络迁建的相关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普及短信息办公业务,推广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努力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完成安装电子政务平台系统软件及环境配置,更新了短信网关模块。分三批对全市相关单位办公室主任和负责电子公文收发工作的文秘人员进行运用操作培训,确保了自8月1日起电子公文交换系统在全市机关范围内的正常、良好、安全运行。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扶持信息产业发展,努力推进全市信息化建设。认真做好*市软件及电子信息产业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20*年度项目申报和20*年项目验收工作。协助做好“浙江省电子元件*市生产基地”的申报工作,并于11月6日获省信息产业厅批复同意立项。配合做好电信助推农村信息化试点乡镇(10个)和试点村(100个)筛选、确定等工作。此外,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关闭了电子政务网络有关股票端口,对机关单位联网电脑使用股票软件进行封锁,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真正用在政务方面。

(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作风建设,实现了机关管理和队伍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积极部署、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创建“六型机关”,继续开展机关“四好科室”创建活动,机关管理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各类学习经常化。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机关“学习夜”、“解放思想”和“端正机关作风、建设‘六型’机关”大讨论、“作风建设”网上在线知识竞赛等活动和安排在职各类学习培训,实现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二是机关管理制度化。通过开辟网上专栏征求意见、交心谈心、“阳光行动”、访基层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并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全局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汇编,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管理,逐步形成一套长效管理机制。三是政务公开网络化。除了在局机关办公场所设立固定公开栏外,还在*市发展改革网站上公布审批事项的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及办事承诺,并每月公开审批结果,接受公众监督,真正做到了能够公开的事项一律对外公开。四是廉政监督信息化。除了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外,每逢节假日局纪委办公室通过政务工作平台向全局同志发手机短信息,强调要遵守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警钟常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