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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识形态的自查报告

关于意识形态的自查报告

关于意识形态的自查报告范文第1篇

[关键词]伦理道德 意识形态 精神 中国问题 中国战略

[中图分类号]B8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3)03-0155-06

当前,中国社会正处于复杂的文化互动与艰难的文化转型之中,这一特殊的历史现象既为当代中国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也向当代中国的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道德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走向何处,这既是一个宏观深奥的学术课题,又是一个关乎中国人精神和心灵需求的现实问题。对这一问题的理论探讨以及现实回答,不仅需要哲学的“思”与“辩”,更需要极大的学术勇气。以樊浩教授为首的东南大学伦理学团队推出的《中国伦理道德报告》和《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为我们了解和思考中国当前道德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的现状呈现了一幅细腻而又气势磅礴的画卷。

这两部报告不仅具有深刻的学术卓见,而且通过“万人大调查”,又极具现实性。具体而言,两部报告以江苏、广东、广西、新疆四省区为重点,通过问卷、座谈、访谈等形式,对政府公务员群体、企业家和企业员工群体、青少年群体、青年知识分子群体、新兴群体、弱势群体等六大群体分别进行调查。调查的主题分为伦理道德调查和大众意识形态调查,其中伦理道德调查的内容包括伦理关系大调查、道德生活大调查、伦理道德素质及其影响因子大调查、伦理道德建设经验教训大调查等四部分内容,大众意识形态调查的内容主要为当前我国思想、道德、文化领域中的“多”与“一”、“变”与“不变”。两部报告在对纷繁的调查数据进行深刻学术剖析的基础上,试图甄别和揭示中国伦理道德发展与大众意识形态领域的“中国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期待和推动现代中国道德哲学的两个革命性的进程:“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切实把握‘中国问题’;透过尖端性理论研究,建构道德哲学的‘中国理论形态’。”

一、我国当前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总体状况与发展态势

“变”是世界的深刻本质,而“变”富有哲学意义的表现乃是人类对“变”的思考与态度:因为“变”,人类才能更深刻地领会自己在宇宙中的地位;因为“变”,人类才能进行更为积极的自我反思,从而呈现透视心灵的自我意识;因为“变”,人类才更为关注人自身在社会和历史中的意义与价值。当然,“变”对人类的影响是双重的,是颠覆与重构的生态互动、是“多”与“一”的交织互融。《中国伦理道德报告》和《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正是从对“变”的哲学沉思出发,向我们描述了当代中国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总体状况。

(一)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的总体镜像;多元向二元聚集,二元体质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改革开放是中国社会发生重要变革的时期。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不仅中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而且思想、道德、文化等领域也在急剧变化,这种变化不仅展现为一种现代化的过程,而且也是“传统”遭遇深刻挑战的过程。于是,在“现代”与“传统”的撞击与交叠中,多元化成为中国的价值观现状,特别是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社会阶层的迅速分化进一步激化了中国思想文化多元化格局的形成。如何应对多元化格局成为当代中国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重要使命。两部报告通过调查发现,我国思想道德文化正在由多元逐渐向二元聚集,一种“二元体质”已经开始呈现,这标志着我国社会已进入伦理道德和意识形态发展的敏感期和关键期。这是具有历史进步意义和现实意义的结论。因为“多元化”一直被认为是中国的普遍化现实,而两部报告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得出的“二元体质”结论是对“多元化”认识的升华。从个体角度看,“多元化”意味着人的自由人格的实现,即不同阶层的个体都有自己的价值目标,能在普遍化中坚持自己的独特性;从社会的整体性看,“多元化”又标志着一个“社会系统中某一特定民族的社会关系、文化系统和观念意识形态的离散,分化和互解的状态”。由此看来,“多元化”本身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平衡状态,其自身包含着“多”与“一”、“变”与“不变”的矛盾冲突一两部报告揭示出的我国思想道德文化由“多元”正向“二元”聚集的文化现状,实际上是“多元化”内在冲突和矛盾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我国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不仅仅是如何处理“多元”与“一元”的关系问题,更迫切的任务是如何打破“二元体征”暂时的均衡状态,使其由临界状态过渡到合理状态或理想状态。

(二)伦理道德的结构元素与体态特征:四元素构成的梯形结构

伦理道德是思想文化的灵魂,中国当前意识形态的“多”、“变”格局以及伦理道德呈现的“二元体征”与中国当前伦理道德精神的结构形态紧密相关。两部报告经过调查得出了当代中国的伦理道德精神是由市场经济道德、意识形态提倡的道德、中国传统道德、西方道德四元素构成的结论,并且四元素在中国整个伦理道德精神体系中呈现为近似梯形的结构形态或生命形态。两部报告揭示出的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生命状态的四边形结构,其意义不仅在于对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状况的事实呈现,其更重要的意义是这一发现对我们的启示和引发的一系列思考,如“四元素”在中华民族的文化系统以及个体文化观念的形成中分别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它们对于中国的整个文化系统来说,是处于“互补”状态,还是处于“二元对峙”状态?如果处于“互补”状态,该如何发挥它们的最大合力,以期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蓬勃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如果处于“二元对峙”状态,该如何打破“二元对峙”的暂时平衡,使“四元素”的地位、力量进行重组,以期使“四元素”在作用方向上取得一致性?对这些问题的思考与回答既关涉到中国道德建设和文化建设着力点的确立,也关涉到中国思想道德文化建设的努力方向。

二、中国大众意识形态与伦理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

《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认为,三大不平衡(即制度意识与意识主张之间的不平衡、伦理与道德之间的不平衡、市场经济观念与伦理道德、传统文化之间的不平衡)和三大基本问题(理想主义祛魅、精神退隐、市场经济观念的文化霸权)构成当前我国社会思想、道德、文化“多”与“一”、“变”与“不变”的“中国问题”。《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的主要文化使命是如何在“多”、“变”的历史激荡中寻求“一”与“不变”,为我国寻求符合时代需要、能够满足中华民族精神生命需求的“新传统”。面对这一文化使命,两部报告以哲学的深刻笔锋揭示出中国大众意识形态和中国伦理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并描绘和剖析了我国思想、道德、文化领域多元、多样、多变的特点和规律。

(一)“后意识形态时代”精神世界的“中国难题”

从马克思提出的“哲学革命”是为了终结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和形而上学的“意识形态终结论”,到20世纪50年代在西方社会学界兴起的“意识形态终结论”思潮,在西方知识世界引发了旷日持久的“意识形态终结论”的论争。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这一思潮也不可避免地波及我国的意识形态建构。因此,在意识形态的建构中,首先需要澄清的问题就是“意识形态”是否“终结”。《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在对意识形态的发生学、对意识形态三种不同态度等问题进行学术考察的基础上,得出结论:“意识形态既没有终结,也不能终结,甚至根本不会终结。”所谓“意识形态终结论”本质上只是意识形态观发生了重要转型,即我们进入了“后意识形态时代”。“‘意识’必须有‘形态”成为《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的重要结论,为我国当前的意识形态建构提供了重要的学术支撑。

在“意识”必须有“形态”的学术澄清的前提下,如何建构意识形态成为当代中国面临的时代课题。面对现代社会中由于全球化与本土化、传统与现代的冲突和矛盾引发的认同危机、合法化危机,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也陷入了巨大的精神危机中。《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从全球化和中国改革开放的现实背景出发,揭示出“后意识形态时代”中国所遭遇的四大“难题”:一是“全球化”与“改革开放”交汇造成的两种“一”的力量的不平衡导致了中国社会意识陷入了难以收拾的“多”中,并且其中还隐藏着“精神与意识形态殖民”的精神危机;二是“经济意识形态”下的精神意识形态乏力和精神贫困;三是在全球市场和电子媒介的推动下引发的“同一性手段与精神意识形态主体的缺位”;四是深层的传统情结与传统资源的供给不足的矛盾。报告对这四大难题的揭示给增强“文化软实力”发展战略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道德哲学支撑,同时,对我国当前的意识形态建构至少提供了四方面的启示:一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对“一”和“多”的矛盾,如何坚挺我们的民族精神;二是面对“经济意识形态”造就的“工业王国”以及由此引发的异化的文化模式、人与人关系的疏离、人的主体性失落、生态危机等否定性现象,我们该如何恢复自由自觉的文化模式,如何在中国的现代化过程中为中华民族提供丰厚的精神资源;三是由于面对“同一性手段与精神意识形态主体的缺位”的中国难题,如何在信息化时挥意识形态的主导作用,并在“后意识形态时代”造就精神意识形态的话语主体,成就一批回应现实问题的“学术爱国者”;四是关于如何发挥中国传统文化的意识形态功能,中国以儒、道、佛为主的传统文化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而且在中国文化传统的两千年的传承中。儒家文化为何一直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这也可以为当代中国意识形态建构提供重要经验。

总之,意识形态特别是主流意识形态是一个社会的精神文化的灵魂,任何一个社会或一个时代没有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的支撑,其社会制度及其政权就会失去赖以存在的思想基础,整个社会或时代都会陷入精神危机乃至社会危机之中,马克思曾指出:“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意识形态建构是关乎国家发展的系统而复杂的工程,这其中为我们提供了无数需要思考和反思的研究课题,而《中国意识形态报告》从现实需要出发所做出的学术努力为当代中国的意识形态建构提供了重要的理论资源和价值启示。

(二)伦理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

“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到底是什么?”《中国伦理道德报告》开篇就提出这一诘问。“当代中国道德发展到底遭遇何种‘中国问题’?一言以蔽之,‘无伦理’!‘没精神’!温和的表达:伦理缺场,精神退隐……以伦理问题为矛盾主要方面的伦理一道德悖论,是道德发展的‘中国问题’的基本表现和集中表达。”究竟何为伦理一道德悖论?这种悖论对中国道德发展究竟意味着什么?这一悖论究竟又引发何种新问题?对当前中国道德建设有哪些启示?《中国伦理道德报告》对这些问题都做了道德哲学式的描述和回答。

第一,伦理一道德悖论的两种表现。一是道德上基本满意;伦理上不满意。在樊浩教授的学术研究中,伦理和道德有着严格而精微的哲学区分,认为伦理、道德是两个概念,并具有不同的文化指谓和文化功能,并且在精神哲学的意义上,伦理道德又处于有机的生态互动中。“道德上的基本满意,伦理上不满意”的伦理――道德悖论实际上就是伦理道德精神断裂的现实表达,这种满意是一种脱离伦理关系的满意,是虚幻、暂时的满意。也正因为如此,当人们在价值多元化时代为“一切都被允许”的虚幻自由欢呼雀跃时,又不由自主地陷入了人际关系疏离、冷漠的彷徨与失落中。

二是伦理上守望传统,道德上走向现代。中国文化一直被视为伦理型文化,这种伦理型文化的伦理思维方式是“由家及国”、“家国一体”,其伦理规律是“人伦本于天伦”,并且在伦理和道德的关系上强调伦理优先,其所建构的“道德世界”以“伦理世界”为架构。经过现代化洗礼的中国伦理道德在继承传统道德基本特点的同时,又彰显出现代社会的价值取向。《中国伦理道德报告》把中国伦理道德的变化称之为“新五伦”和“新五常”。“新五伦”与“新五常”在给中国当代道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又映射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即个人与国家的伦理关系被遮蔽。

第二,集团行为的伦理一道德悖论。中国伦理道德和大众意识形态的二元体征以及中国伦理道德精神的四边形结构不仅展现为伦理一道德悖论,而且还产生着新问题,即伦理的实体,不道德的个体。《中国伦理道德报告》称之为“集团行为的伦理一道德悖论”,并认为集团行为引发的道德后果比个体行为的危害更大。这一结论深刻地揭示出我国当前所面临的道德困境。在现实的道德生活中,人们哀叹世风日下,道德环境日趋堪忧,而且面临日益严重的生态危机、官员腐败、社会不公,个体感觉无能为力。实际上这些问题都是“集团行为的伦理一道德悖论”的现实表现。这一报告给我们的最大启示就是,在中国的道德建设过程中,我们的关注点不仅仅是如何提升个体德性,更重要的是如何规范集团行为,使集团行为回归到伦理普遍性中。中国道德建设的这一转向不仅标志着中国道德建设的现代转型,而且也是走出中国道德困境的根本途径,因为中国许多重大道德事件都源于集团行为。除此之外,超越“集团行为的伦理一道德悖论”也有利于为个体德性的提升创造健康的道德环境。

第三,公民道德素质建设中的“知行脱节”。在社会高度发展、知识累积迅速的今天,道德知识极其丰富,而且随着中西文化交流的日益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道德知识在遭遇挑战的同时,也不断得到丰富和更新。可以说,当今中国道德建设是一个不缺乏道德知识的时代,而且在中国公民道德建设中也提出了一套具有时代性、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德理论和核心价值体系。但是从彭宇事件到郭美美事件等一系列道德事件一直挑战着社会的道德底线,随之人们也陷入各种道德纠结中。中国道德建设为何陷入这样的尴尬境地中?《中国伦理道德报告》在关于调查题“公民道德素质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什么”的结果是,80.7%认为是“有道德知识,但不见诸行动”。这一调查结果或许是我们深思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状况的重要切入点。因为伦理道德作为一种“实践精神”,其本质在于如何把道德认知转化为道德行为。因此,要真正走出中国道德建设所面临的困境,化解伦理道德的“精神之结”,最大的挑战不仅是如何形成“一元价值指导”,还包括六大群体如何“共同行动”。

(三)我国思想文化领域的特点与规律

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中认为,文化的真谛在于为人类生命过程提供解释系统,其使命是帮助人类对付生存困境的一种努力。丹尼尔・贝尔对文化的这一定义实际上揭示出了文化的本性,即文化的本质就是超越现实世界,帮助人类创造价值世界和意义世界,以克服现实世界中的冲突和矛盾-从而达到生命的平衡。面对当前我国“多”、“变”的意识形态矛盾以及伦理一道德悖论,如何为诠释和解决“中国难题”提供文化支撑,以满足中华民族的精神需求,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时代问题。因为任何意识形态和伦理道德观念都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传统之上的。《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正是从意识形态与文化传统的辩证关系出发,以一种乐观的态度指出,“‘多’与‘变,的时代,并不是一个汹涌而无积淀的时代,恰恰相反,大浪淘沙更易提炼出未来传统的元素”。《报告》通过对一系列调查数据的哲学分析指出,虽然中国目前文化形态呈现多样、多元、多变,但是“多”中有“一”;面对“道德一利益一价值”的文化结构,道德价值是“多”中之“一”;市场经济、伦理道德、传统文化仍是我国文化话语的三大主题词;中国社会的伦理型文化特征没有根本改变;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文化、西方文化仍是三大文化主流,其中传统文化仍得到高度认同。另外,文化时尚对人的现实生活虽然有一定影响,但并不是深刻和持久的因素。《报告》对当前我国文化状况的规律和特点的揭示,在为我们描绘出生动而深刻的中国现实文化图景的同时,也为当前我国增强“文化软实力”的文化战略提供了理论和现实的指导。

三、伦理道德与大众意识形态发展的“中国战略”

《中国伦理道德报告》与《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通过“万人大调查”揭示出“中国难题”,其目的不仅在于客观地描述中国思想道德文化的现实图景,更重要的意义是如何为解决“中国难题”提供富有启发意义的战略指导。基于此,两部报告面对“中国问题”的基本观点是:“中国战略”的核心是“精神战略”。樊浩教授认为,“精神”不仅是区别于西方理性主义传统的“中国传统”和“中国话语形态”,更是体现中国传统哲学精髓的“中国理念”与“中国价值”。与理性相比,“精神的特性,是基于对普遍物的信念而将单一性提升为普遍性,在普遍性中获得归宿和永恒”。当前我国伦理道德领域和大众意识形态领域产生的诸多难题,其哲学本质就在于“理性”对“精神”的僭越。因此,要有效地破解“中国难题”,就必须“捍卫和蓬勃精神”!

第一,“精神意识形态战略”。《中国大众意识形态报告》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改革开放为界点,中国意识形态建构经历了“政治意识形态”向“经济意识形态”的转型,当今时代随着“经济意识形态”缺陷的暴露和国民文化诉求的转变,进入了“后意识形态时代”,即当今中国意识形态建构的重心由“经济意识形态”战略性地转移到“精神意识形态”建构中。并认为,要实施“精神意识形态战略”,在意识形态话语、方式、策略诸方面以“精神”为着力点。报告提出的“精神意识形态战略”对我国当前的意识形态建构具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因为“意识形态”不同于其他文化形式,其本质是为现存社会制度从理论上提供合法化基础,意识形态的建构不是空洞的说教,而是把其思想精髓渗透到整个国民生活中去,成为国民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以至成为一种深刻而重要的社会存在。如美国学者约瑟夫・奈把意识形态视为软权力资源。而且,报告指出实施“精神意识形态战略”要以“精神”为着力点,实际上也彰显出“精神”与“意识形态”的相通之处,从哲学的角度看,“精神”的本质是单一物与普遍物的统一,而“意识形态”本质上也必须具有同一性、社会性和客观性,惟其如此,才能成为“一”,成为引领社会的“精神旗帜”。因此,以“精神”为实施“精神意识形态战略”的着力点,不仅在理论上契合“意识形态”的本性,而且在现实上能够使意识形态真正成为一种符合国民心理期待、与国民产生心灵共鸣的观念力量,从而为现存社会制度提供合法化基础。

关于意识形态的自查报告范文第2篇

为了切实做好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防和控制意识形态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以下简称庆祝建党100周年)意识形态安全,结合xx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庆祝建党100周年意识形态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国家安全观,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按照强化管理防护、全面排查风险、实时发现预警、及时有效处置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重大风险,坚决遏制意识形态重大事故,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处理措施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常务副组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x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党群办,由xx兼任办公室主任,xx责负责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的日常监测与预警。整合现有的应急服务报警接警资源,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短信等资源,保证信息报告和联系渠道畅通。

(二)应急响应

报告方式、时限、程序与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相关责任人必须20分钟内赶到事件现场,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并在20分钟内进行相应的风险评估。突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报告人应当在30分钟内将相关信息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报告。

及时对事件进行技术分析、研判,根据问题的性质、危害程度,提出可能达到的安全警报级别,并决定是否扩大应急。属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事件的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区委宣传部,上报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自始至终应跟进事态的发展,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最新的进展情况,在领导小组的直接指挥下,执行各项应急任务。

(三)报告内容

信息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名称、事件类别、事件级别、接报时间、报告人,发现事件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可能的原因、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已经采取的措施、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工作计划等。事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件发生、发展、控制过程信息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结案报告。

(一)初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名称、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和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主要内容、可能的原因、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二)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同时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重大及特别重大突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要按每半天报告一次,上午11时、下午5时前进行进程报告。

(三)结案报告。突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找到肇事人并得到全面控制或事件已经被全面控制并无后遗症或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由所属事件级别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结案。在确认事件终止后1周内,达到本预案分级标准的突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由相应级别意识形态安全行政部门组织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技术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

(四)后期处置

突发意识形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转入善后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秩序。要认真清除事件造成的后遗症,并对突发事件反映出的意识形态安全隐患问题和整改意见及时进行整改。

关于意识形态的自查报告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大学生; 性教育; ; 性观念; 调查

A survey on the sex education, sexual behaviors and conception

YU Fengbin1, YANG Jing2, WEI Xiaoqin1, WANG Liping2

1Panzhihua Medical College,Sichuan 617000, China

2Department of Politics Education, Panzhihua College, Sichuan 617000, China

【Abstract】 Objectives: To summarize the practical experience for college students’ sexual education, and to understand the sexual concep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and their need for sexual education. Methods: Questionnaires were used to investigate on the sexual knowledge, sexual conception, sexual education status and sexual education need of 1920 students who have chosen sexual education as their elective course in Panzhihua College. Results: There are altogether 1242 valid questionnaires. About 13.3% universities are seriously lack of sexual education, and 64.7% of the students expect the offer of sex education courses. About 42.1% survey subjects have reported to have sexual behaviors, and 10.1% not taking contraception measure. About 71.4% students agree with college love, and 29.7% of them are experiencing love. 63.2% of the students consider it a personal freedom to have cohabilitation, but 27.4% of them don’t accept it. Conclusion: College students have changed their sexual conception and have a high demand for sexual education. Sex health education should be reinforced to ensure the healthy growth of college students.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sex education; sexual behavior; sex conception; survey

为全面了解大学生性教育现状及其性观念,分析大学生对性知识的需求及需要加强的性教育内容,笔者对我校近两年选修性教育的学生进行相关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近两年为全校本专科学生开设大学生性教育选修课程,采用多媒体课堂授课方式,期末考查时进行匿名问卷调查,分开交卷。发放问卷1920份,回收有效问卷1242份。其中一年级学生17名(1.3%),二年级875名(70.4%),三年级265名(21.3%),四年级95名(7.0%);男生772名(62.2%),女生470名(37.8%);年龄17~25岁,全部未婚。

问卷内容除性别、年龄、年级等一般情况外,还包括原有性知识来源、本期性教育课堂评价、你期待的性教育方式及内容、恋爱状况、校外同居、同性恋认知、性骚扰、性、状况等9个方面。另外,除备选答案外还可自由作答。

调查结果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不同性别组、年级组的被调查者进行两样本χ2检验,所有P值均为双侧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性教育

2.1.1 原有性知识来源665名被调查者(53.5%)报告原有性知识来源于杂志,578名被调查者(46.5%)报告来源于影视,485名被调查者(39%)报告来源于网络,591名被调查者(47.6%)报告来源于同学朋友,95名被调查者(7.6%)报告来源于父母,218名被调查者(17.6%)报告来源于老师,165名被调查者(13.3%)报告来源于其他途径。结果表明,大学生原有性知识主要来源于大众传媒的杂志、影视、网络及同学朋友,而家庭(父母)、学校(老师)性教育严重不足,差异有显著性(P<0.01)。

2.1.2性教育课堂评价1079名被调查者(86.9%)认为课堂性教育内容适当,64名被调查者(5.2%)认为太保守,68名被调查者(5.5%)认为太开放;608名被调查者(49%)接受性教育后没有发生,74名被调查者(6%)次数增多,85名被调查者(6.8%)减少;991名被调查者(79.8%)认为获得性知识较多,79名被调查者(6.4%)认为较少,6名被调查者(0.5%)认为很少。

2.1.3性教育方式804名被调查者(64.7%)期待的性教育方式为开设性教育课,402名被调查者(32.4%)期待举办性教育讲座,360名被调查者(29%)希望提供性教育读物或视频,217名被调查者(17.5%)建议穿插在思想品德课中,144名被调查者(11.6%)建议组建协会同伴互助。

2.1.4 性教育内容925名被调查者(74.5%)期待的性教育内容为性生理、避孕、生育;625名被调查者(50.3%)期待性法律、性伦理道德;603名被调查者(48.6%)期待性生活具体知识、;382名被调查者(30.8%)期待性、性病艾滋病知识;302名被调查者(24.3%)认为应该包括性心理、性变态、同性恋知识。

2.2

523名被调查者(42.1%)坦然报告曾经有过,其中最后一次对象为恋人者449名(36.2%)、为普通同学朋友或网友者45名(3.6%)、为不了解的人(或商业)29名(2.3%),125名被调查者(10.1%)不采取或有时采取避孕措施,报告数量在2~5个者73名(5.9%)。661名被调查者(53.2%)认为性只要适度有利健康,381名被调查者(30.7%)认为性是不良习惯;489名被调查者(39.4%)报告最近一个月性次数为0次,234名被调查者(18.8%)报告性在5次以下,46名被调查者(3.6%)性在10次以上。

2.3 性观念

性观念是指对性的主观认识,是人们对性问题的较为稳定的看法及所持有的态度评价,既包括个体的性观念,也包括在一定时期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性问题的评价、态度、看法的总体趋势[1]。

2.3.1 恋爱及同居状况恋爱态度,887名被调查者(71.4%)赞成恋爱,369名被调查者(29.7%)正在恋爱,25名被调查者(2%)不赞成恋爱,103名被调查者(8.3%)在恋爱或性问题方面困扰很大。关于恋人失贞,580名被调查者(46.7%)据失贞原因再决定,180名被调查者(14.5%)无所谓不想它,158名被调查者(12.7%)接受但内心痛苦,137名被调查者(11%)立即中断恋爱;而自己失贞后,581名被调查者(46.8%)能坦白相告,101名被调查者(8.1%)却隐瞒到底,42名被调查者(3.4%)采取婚后再说。对校外同居的态度,785名被调查者(63.2%)认为校外同居是个人自由,双方愿意就行;340名被调查者(27.4%)认为不可以,应保持婚前贞节。

2.3.2 对同性恋及性骚扰态度关于同性恋,630名被调查者(50.7%)认为正常是性取向不同,211名被调查者(17%)认为是变态行为,156名被调查者(12.6%)认为是罪恶的不道德行为;对同性恋同学,555名被调查者(44.7%)不厌恶也不躲开,302名被调查者(24.3%)保持距离,39名被调查者(3.1%)与之绝交。对性骚扰的态度方面,823名被调查者(66.3%)立即拒绝,328名被调查者(26.4%)求助于法律,55名被调查者(4.4%)认为,自己能吸引别人的注意而高兴,26名被调查者(2.1%)为了利益忍气吞声。

3讨论

3.1大学生性教育任重而道远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因索的影响,性教育一直落后于性发育[2],但大学生的婚前、妊娠、人工流产发生率却呈明显上升趋势[3]。大学生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由不成熟逐渐向成熟方面发展的过渡阶段,是人生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对其问题过分放纵与过分压抑都会给其带来生理和心理的损害。我国现阶段的性教育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均不能满足大学生对性知识的渴求。郭瑞雪等[4]调查发现,从未接受过家庭性教育的学生高达33.6%,而接受过家庭性教育的学生中仅有10.5%接受过来自父母双方的性教育。本调查表明,大学生的性知识来源于家庭(7.6%)和学校(13.3%)正规途径不足,其余则来自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网络信息等社会途径,高校在性教育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空间。对于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这一青年知识群体的性教育,要注意不同类型高校特点,以性生理、性心理知识为基础,紧紧围绕性道德、性法律知识,以高尚的爱情婚姻事例为题材,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针对大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适时、适量、适度的性教育。开展性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点面结合,在向全体同学介绍科学性知识的同时,也应对个别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认真指导,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性知识体系,促进性心理的健康发展[5]。

3.2开放的性观念,矛盾的性心理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的性道德观念从封闭走向开放,对性禁锢的挣脱和性自由的渴望与性观念的陈旧难以转换并存。对青少年的性教育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受传统性道德价值观的冲击,而新的性道德价值观念、性道德标准、规范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科学的性教育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大学生的性观念变化,不仅表现在谈恋爱比例升高,而且也表现为性观念超前,婚前的比例也随之升高,大学生性观念和的发展现状与受性教育的程度已具有明显的不同步性,已成为大学生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首次年龄提前和婚前增多已成为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上海市1995~1996年参加婚前检查的女性70%以上有性经历,其中22.10%的女青年首次发生在19岁以下[6]。本调查发现有的学生高达42.1%,与徐军[7]报告的48%接近,高于国内大多数的调查。随着进入青春期年龄的提前和结婚年龄的推迟,青少年发生婚前的人数也随之增加,大部分学生后备受负面情绪的影响,不但耽误学业,而且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更有甚者可能因此丢失生命。性观念开放是发展趋势,但性知识贫乏却可能严重危害个人健康和社会发展。这提示我们,向大学生提供正确的性知识刻不容缓。

性观念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客观上受到环境,特别是教育的影响,主观上受先前既有态度、科学知识水平的影响[8]。对于大学生而言,性观念还处于形成过程中,对其加强有针对性的性教育,从而使之性态度和性心理朝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有学者认为,对于非婚的态度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性态度,或者性开放程度[9]。本调查发现,在婚前普遍存在及社会对持较开放态度的客观现实中,大学生71.4%赞成恋爱,63.2%认为校外同居是个人自由,双方愿意就行;关于恋人失贞,46.7%据失贞原因再决定,11%立即中断恋爱;而自己失贞后,46.8%能坦白相告,8.1%却隐瞒到底,3.4%采取婚后再说,说明大学生性观念逐步开放而性心理却又相互矛盾。我国青少年性心理的发展,特别是观点的形成不仅受到西方性开放思潮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传统性观念的限制。所以在性教育中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正确的性观念,促进性心理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玉堂,哈玉红,海存福.对当代大学生性观念状况的调查分析――“当代大学生性道德问题的调查研究”系列成果之一[J].中国性科学,2008,17(9):26-29.

2 Watts J.China sex education lags behind sexual activity.Phasing out of pre-marriage health checks leaves authorities with no sexual-education tools[J].Lancet,2004,363(9416):1208-1208.

3 Chen JQ,Michael P,Ping H,et a1.Prevention of child sexual abuse in China:Knowledge,attitudes,and communication practices of parents of elementary school children[J].Child Abuse & Neglect,2007,31(7):747-755.

4 郭瑞雪,李峰.大学生家庭性教育状况调查研究[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2010,31(3):40-45.

5 陈一筠.艰苦拓荒十余载播种耕耘盼开花――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性科学,2006,15(4):3-7.

6 涂晓雯.上海婚前体检男女青年生殖健康知识状况分析[J].生殖与避孕,2002,22(6):361-362.

7 徐军.大学生性心理健康状况调查研究[J].中国性科学,2007,16(9):36-39.

8 Goodson P,Eric R,Sarah C,et a1.Self-esteem and adolescent sexual behaviors,attitudes,and intentions:A systematic review[J].Journal of Adolescent Health,2006,38(3):310-319.

关于意识形态的自查报告范文第4篇

[关键词] 专利信息检索 专利信息应用 企业技术创新 创新过程 适用报告

[分类号] G354

随着我国科技高速发展和加入WTO,专利成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谁拥有这一重要的“隐形武器”就意味着谁占有了市场份额;谁巧妙地应用它,谁就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克敌制胜,立于不败之地。综观国内外企业技术创新全过程,大致分为基础研发、应用研发、生产经营、销售贸易等几个重要阶段。这些阶段中企业都会涉及专利信息检索与应用,因为企业技术创新具有高投入、高风险、高效益特点,其整个过程中不同环节应对的各种产品或技术及市场背景都是一个不确定因素,过程中会面临种种风险和考验,遇到各种专利侵权、无效诉讼等法律纠纷。依据目前我国企业在技术创新过程不同的专利信息检索与应用需求,我们可提供不同阶段环节中所对应的专利技术信息报告、专利检索报告、知识产权分析报告、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专利侵权检索报告、自主知识产权检索报告以及专利二次开发查新报告等。

1、基础研发阶段

一般来说,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基础研发阶段都要经历项目的酝酿准备、开题立项、实施研发这三个基本环节。企业科研项目基础研发在论点、研发目标、技术路线、技术内容、技术指标、技术水平等方面是否具有新颖性,在基础研发立项前,首要的工作就是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掌握国内外相关技术信息情报,查清该课题基础研发在国内外是否已有人研究过?发展水平如何?研发深度及广度如何?已解决与尚未解决的问题是什么?由此,要对该技术研发项目作出是否具有新颖性的判定。而专利文献是世界上反映科学技术发展最迅速、最全面、最系统、最直接的信息资源,通过专利文献信息检索,企业可在前人研发基础上不断创新,这样可防止重复研发而造成的巨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浪费和损失。

1.1 构思酝酿准备

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在其构思酝酿阶段,一般都有必要进行全面系统的专利文献信息检索。因为这种相关领域创新技术的专利信息普查分析有助于企业研发人员全面掌握国内外该技术的研发方向、拓展创新思路、规避侵权风险、借鉴他人研究成果、在比对现有技术存在不足与缺陷的基础上进行“知己知彼、取长补短、有效改进”的技术创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其技术创新的价值水平。这一阶段最适用的报告为“专利技术信息分析报告”。该报告内容涉及检索目的与要求、检索数据库、检索策略、检索结果和检索结论,其中检索结果是依据检索要求中技术创新内容与检出文献进行对比,按相关度高低对国内外专利文献目录及内容摘要、国内外非专利文献目录及内容摘要进行列举分析。分析结论依据检出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文献对该项目国内外相关技术或产品的研发现状、技术水平、发展动态及其知识产权背景和市场前景预测等做简要分析。

1.2 开题立项申报

为了更广泛地了解国内外相关技术的发展水平、研发趋势,有的放矢确立企业自己独特的技术创新思路与方案,企业在开题立项之前除展开全面的专利信息检索之外,针对企业立项项目的技术创新点做专利新颖性查新检索是十分必要的,适用报告可选择“专利检索报告”。通过这类查新检索可初步判断该立项申请是否具备新颖性、先进性及可行性,这样可提高企业项目申报的成功机会。尤其是当今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下,专利检索对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显得十分重要,它不仅可帮助企业纵览国内外相关领域技术发展进程、开拓创新思路、规避侵权风险,还可激发研发人员的创新能力和提升企业的竞争实力。近年来企业创新技术基础研发立项中,如国家科技部86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火炬计划、星火计划、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各省市级科技成果鉴定、高新技术企业及产品认定、创新基金等都比较注重企业是否具备创新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这不仅对企业申报项目研发起点设置了一道技术创新的“门槛”,而且对企业的创新能力及研发实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类立项查新选用“专利技术信息分析报告”,可在比对国内外相关专利技术或专利产品的研发创新性、技术水平的基础上,着重从知识产权保护与规避侵权风险的视角,对申报项目新颖性、先进性、立项意义及知识产权问题做出客观公正的科学评价。

1.3 实施独立开发

随着整个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高度重视及专利意识的普及和提高,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受到企业的极大关注。近年来对于企业独立承担或自主参与完成创新技术或产品开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及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等申报中都十分注重企业是否具备创新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些申报项目还明确地把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作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必需条件。企业实施独立开发时,须对其创新技术或产品进行专利检索,可选用“专利检索报告”;也可选择“自主知识产权检索报告”。从某种需求程度上讲,“自主知识产权检索报告”更适宜来客观评价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是否具备创新能力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该报告内容所涉及的检索要点、检索主题词和国际专利分类号、检索工具及数据库、检索结论与“专利检索报告”基本相同。但检索结论中,除对委托项目新颖性(创新性)、先进性做出客观公正评价外,更注重对企业独立开发的创新技术或产品的市场前景、可专利性、侵权风险性和自主知识产权予以分析与揭示。这种报告按照自主知识产权的判定原则,凸显了知识产权的背景分析,揭示内容广、技术含量高、文献依据充分、专利分析透彻,能满足企业独立开发技术创新项目,突现知识产权背景的申报要求。

2、技术引进阶段

技术引进是世界各国为加速本国科技发展所采取的有效措施之一。这阶段一般涉及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等几种方式。技术引进过程中,专利信息检索应用应关注于:①通过检索专利时间和地域有效性信息核查专利是否有效,以防止遭遇专利欺诈;②核实授权方是否为合法权利人以及国内外有无相同技术在其之前获得专利权,以规避潜在的专利侵权风险;③检索分析该专利技术方案在国内外所处的水平及实施的可能性,以合理评估技术的价值。

2.1 核查法律状态,防止遭遇专利欺诈

2.1.1 时间性特征各国的专利法对专利的保护期限存在差异,对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计算一般在10-20年不等,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大部分国家规

定为5-10年,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需要注意的是,专利技术超出保护期限不仅会造成专利权的失效,没有按期交纳年费、未缴纳专利证书费、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或专利权被全部无效宣告同样也会造成专利的失效。

2.1.2 地域性特征根据一国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所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如在中国未申请专利的外国专利技术,若已过了优先权期限,中方可免费拿来使用而不必支付使用费,其前提是利用该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必须在国内或该技术不享有专利权的国家销售。另外,企业认为有价值的专利,一股会在不同地域申请许多同族专利,以利于该项技术在全球范围受保护。因此,通过检索专利族及其法律状态可以了解被引进的专利在全球的分布。这时的专利法律状态检索可选用“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主要进行专利的地域性与有效性分析。

2.2 检索合法权利人及相同技术,规避潜在的侵权风险

虽然专利权具有专有性,但专利权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获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88条规定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转移必须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也就是说专利文献甚至是专利证书上显示的权利人并非一定是当前合法权利人,只有通过查看专利登记簿才能确定最新的专利权人。如忽略这点而导致从非专利权人手上引进了专利,势必造成潜在的侵权。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我国专利法对于专利的审查采用两种审查制度,即发明专利要经过实质审查才能授权,对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即专利“三性”)进行严格审查,因此认为发明专利的法律状态较为稳定;而对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在经过形式审查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就予以授权,导致了专利申请质量较低,很有可能已有相同技术在其之前获得了专利权。因此,在引进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时要引起充分注意,有可能引进的技术已是公知技术,甚至可能构成侵犯在先的专利权,这些情况尤其适宜做与专利侵权有关的“防止侵权检索报告”。

2.3 检索专利信息,合理评估技术价值

在完成专利法律状态核查和侵权检索之后,受让方可通过检索国内外相关技术并进行分析对比,进一步考察引进技术的水平及其是否为完整转让情况,把握引进技术的先进性和可实施l生等,以便正确估量技术标的价值。技术链上往往牵扯到若干专利,如果授权方只转让或许可受让方使用某项专利技术不转让、或许可使用技术链上的其它相关专利技术,或者把关键点作为技术秘密保留,则可能使得受让方依此专利生产出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指标上达不到预期效果。因此,调查授权方在该技术链上的专利网,是否一并纳入技术引进范围对于把握最终实施效果也是十分必要的。这种通过检索相关的专利文献,合理评估引进技术的价值,可采用“专利检索报告”评价其引进专利的三性以及先进性和可实施性。

3、消化吸收阶段

为加快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以专利手段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市场前景和竞争力的新技术和新产品,上海市科委前几年启动了引进技术在消化吸收基础上的专利技术再创新(简称专利二次开发)专题课题申报项目,旨在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和提升核心竞争力,通过形成具有知识产权的技术,鼓励企业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产品,从而跨越式地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3.1 消化吸收基础上的专利技术再创新

这种在国内外专利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的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一般可选择目前国内外比较先进的已公开专利,利用其原理和思路,开发出在材质、结构、功能、工艺等比原有专利更先进的创新技术及产品,同时又可避开相应专利的侵权问题。企业只有把握专利保护的游戏规则,把专利技术再创新作为自己实施专利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并能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取得后发优势的创新技术,才能有效掌握企业专利战略的攻防技巧,才能在最较短时间内实现企业高新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为引导企业充分利用通过专利许可实施或专利权转让方式获得的有效的国内外发明专利,或法律状态明确的,并在国内未申请专利但仍有效的国外专利、以及已经失效或即将失效的,但经查新表明仍然具有先进性的国内外发明专利,帮助企业在消化吸收基础上做技术再创新,形成自己的二次开发专利技术,选用“专利二次开发查新报告”来评价企业专利技术再创新价值与水平是适合的。

“专利二次开发查新报告”是以专利文献为依据,以技术为核心,以创新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企业在消化吸收基础上的专利技术再创新的能力和实力。该报告主体内容包括:基础专利来源、基础专利技术要点、开发项目技术要点、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检索结果和查新结论。其中基础专利的技术方案主要从项提取,效果可以借鉴实施例;而开发项目技术方案形式仿照基础专利,效果即是拟实现的目标。基础专利分析首先要确认其法律状态是否有效?其许可实施或转让专利的法律状态是否明晰?转让专利的转让人资格是否明确?此外,还通过开发项目与基础专利相关性、开发项目有何专利性及侵权风险性、开发项目的先进性与市场前景、项目单位研发基础等综合分析,对项目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给予客观评价。

3.2 消化吸收再创新后的专利保护

企业在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造及其产品研发过程中,如同前面技术研发阶段一样,都要适时对自己的创新技术及其成果产品进行有效的专利保护,并且要以拥有自主专利权来把握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主动权和主控权。国内外大量事实已充分证明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谁能巧妙运用专利这一“隐形武器”,谁就能在竞争中克敌制胜,立于不败之地。反之,就有可能“败走麦城”。因此,企业创新技术或产品一旦研发成功就应马上实行专利保护,尽早获得专利权,在申请专利之前有必要对其创新技术成果进行一次全面的专利检索,适用“专利检索报告”,在被确认具备了专利申请基本条件,即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基础上,及时提出专利申请,有效实施专利保护。

4、产品生产阶段

产品、设备、工艺、功能等方面的技术创新都是企业研发人员集体智慧与创造劳动的结晶,这些创新成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命脉。如何将这些成果快速地转化成生产力,实施工业化生产,实现创新技术及产品的商业化、产业化发展目标,是企业技术创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问题。国外发达国家及企业间的技术与产品之争,也都是在不断揣摩分析和消化他人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创新研发出来的,并对其生产过程中各环节、各流程中的关键创新技术及时采取有效的专利申请保护措施,从而在其特定技术领域中形成坚固的“专利保护网”,以达到垄断当今及未来产品市场和技术市场的商业

目的,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企业在生产前、直至生产进程中应注重对自己的各类创新技术加以严密保护,适时提出专利申请。对于其中某种关键技术或创新产品是否存在潜在侵权风险或将来有可能产生知识产权纠纷问题,更应及时地、主动地通过专利查新检索方式得以早期预见与确认。这时较适用的检索报告为“专利检索报告”。

随着当令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会遭遇到各种专利侵权纠纷问题。企业实施产品生产制造环节中,依据我国《专利法》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生产、加工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产品或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的行为(直接侵权);或者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零部件,或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器、设备等行为(间接侵权)都将被视为侵犯专利权行为。为避免产品加工、生产与经营中的侵权纠纷,企业应主动采取规避侵权风险的措施,及时对其产品制造过程中的专利信息进行全面检索,以知己知彼,防止侵权纠纷事务的发生,这种侵权检索较适用“防止侵权检索报告”;当企业被告知侵权时,为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依照专利法规定,企业就对方诉告侵权的专利提出无效诉讼,更应进行专利信息检索,这种被动侵权检索目的是查找提出专利无效的依据,力争挽回侵权损失。这时较适用的检索报告为“被动侵权检索报告”。

5、产品销售阶段

产品销售涉及出口销售和国内上市两种方式,在产品销售过程中,专利信息的应用主要是为了弄清在销售地区相关技术的专利保护情况,防止侵犯他人合法专利权。首先采用“防止侵权检索报告”调查相关专利情况,如果该产品落入专利保护范围,判断专利权的期限,专利权是否终止,专利权是否在有效的保护地域范围,可采用“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检索对方专利的法律状态,核实其是否在有效期内。再者,对于法律状态有效的专利,应当判断是否存在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对于通过“专利检索报告”确认具有专利三性的技术发明,应当及时在我国和出口地申请专利保护。

5.1 指定国(地区)出口

对产品出口地明确之情况,主要检索该产品是否落入他人在指定出口地有效专利的保护范围。若落入,则在未得到专利权人许可情况下不宜直接出口,否则极易造成侵权纠纷;如不落入,则应考虑把相关技术及时在我国和出口地申请专利,以求尽早得到法律保护,达到占领该技术阵地的目的。申请专利可采用“专利检索报告”,主要考察技术成果是否满足专利三性要求。

5.2 非指定国(地区)销售

对产品销售地区尚未确定或计划做国内外全面推广之情况,需要检索该产品在国内外各主要地区的专利族及其法律状态,可避开有效专利所在地区,最终选定合适的销售地。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涉及的是“质量”不过关的中国专利,可以考虑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将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程序作为与专利权人进行抗衡的“武器”,因为一旦专利权被宣告无效,依据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相关技术进入公知公用阶段,也就无所谓侵权了。这里关键是要收集专利权无效的证据,适用“被动侵权检索报告”,常用的方式是查找到相关中国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已被之前的文献公开,相关中国专利因丧失新颖性和创造性而失效。

关于意识形态的自查报告范文第5篇

为进一步加强教体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站稳守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对各类进校园活动的管理,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把立德树人融入教育全过程,把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贯通其中,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提高教师队伍的总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培养能够担当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的有用人才。

二、主要内容

加强对课堂教学学术活动监管,加强教育系统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严把各类进校园活动入口关,严禁各类商业活动、宗教活动进校园,严格控制各类竞赛活动。

三、工作措施

(一)从严管控课堂教学学术活动。认真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政治纪律教育和意识形态培训,强化课堂规矩和纪律意识,严禁教师在课堂上散布违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的言论,严禁妄议党的大政方针政策、发表不当言论。教体局将严把各类报告会、研讨会、座谈会、讲座论坛审批报备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把握好政策界限。加强对各类社团组织、学术沙龙、校报校刊、校园广播的监管,严防在校园传播错误思想和有害言论。

(二)全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加强教体系统网站、微博、微信、贴吧等管理力度,管理好各类自媒体、社交平台等新兴阵地,及时封堵删除有害信息,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防网上意识形态渗透,培育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生态和网络文化。进一步完善与媒体的沟通协调和会商处置机制,对涉及重大舆情事件坚持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研判、第一时间报送、第一时间处置”,主动及时信息。

(三)建立各类“进校园”活动备案审核制度。除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进校园活动外,其他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学校,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群团组织、学会、协会等组织的进校园活动,要在每学期开学前15日内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填写《进校园活动项目审批表》。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增加的进校园活动,活动主办方必须向县教体局提出申请,经县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方可进校开展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及时向县教体局报告各类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一经发现与审批备案情况不符、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第一时间报告县教体局。对学校普遍反映效果不好、质量不佳的进校园活动,县教体局将在下一学期审批时予以拒绝。

(四)严禁参加教育部、教育厅规定之外的竞赛。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经县教体局批准,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教育部、教育厅公布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等活动清单之外的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挂牌、命名及表彰活动提供场地、经费、外宣等条件,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组织参加经教育部、教育厅批准的竞赛等相关活动的,要坚持自愿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强迫、诱导任何学校、学生或家长参加,严禁面向参加者开展培训,严禁推销和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或商品等,严禁擅自变更组织内容、范围、方式等。未经县教体同意,任何社会团体组织不得对学校、教师、学生等举行相关的竞赛、挂牌、命名和表彰活动。

(五)坚决制止商业广告进校园。县教体局健全日常监管制度,合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广告法等法律规定,杜绝企业以任何形式不利于中小学生和幼儿身心健康的商业广告。加强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校长教师法治意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严禁在校园进行商业宣传活动。严禁在共青团、少先队标识、标志或团队活动中(隐形植入)商业广告或开展商业活动。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摊派任何购买、销售任务。严禁向学校、教师、学生分发带有商业广告的教科书、教辅、读物、奖状、教学器具、校服、网上APP等物品,严禁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校报、校刊、校车、校园硬件设施等植入广告,严禁社会企业商家捐助的活动及发放的用品中出现商业广告。坚决杜绝商业行为侵蚀校园,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学校一方净土。

(六)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广大师生抵制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意识和自觉性,筑牢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的思想防线。坚决禁止宗教活动进校园,严禁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严禁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严禁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带领学生到宗教场所参加活动,维护校园稳定。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教育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党之大计、国之大计,中小学校(幼儿园)是主战场、主阵地,切实提高“四个意识”特别是政治意识,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毫不松懈地把好教育关口,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县教体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学校(幼儿园)也要成立加强意识形态安全、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一领导,统一调度,逐一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到人。

(二)建立防控台账,做好预判整改

县教体局着眼教育领域“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等因素,制定了“校园意识形态工作”、“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防范宗教进校园”、“教育网络信息安全”、“校园食堂安全与卫生防疫”等台账。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强定期排查和分析研判,分类建立网格化风险台账,从校长、副校长到具体岗位人员,实行“定位、定时、定岗、定人、定责”五定式管理,每月开展一次自查,抓好隐患整改,建立“一校一台账、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整改、一月一分析、一月一上报”制度。县教体局根据学校幼儿园上报的风险台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分析会议,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预判,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完成时限。同时加强对学校风险排查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