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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长江三角洲的区域规划为例,以点带面,从而分析我国区域规划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关键词:区域规划; 新形势; 竞争;发展;长江三角洲;非均衡
中图分类号: F1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区域规划是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对未来一定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以及土地利用的总体部署。规划是以人们思考为依据,安排其行为的过程。规划与计划一样,通常兼有两层含义:一是描绘未来,规划是人们根据现在的认识对未来目标和发展状态的构想;二是行为决策,即实现未来目标或达到未来发展状态的行动顺序和步骤的决策。任何一个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方向和可能达到的发展目标都不是唯一的。
区域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计划与城市规划的中间环节,是使地区生产力合理布局、各项建设事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与步骤。积极开展区域规划工作,对于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无论从理论上实践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长期以来,区域规划一直是我国规划体系中一个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区域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内容,区域规划是区域调控的重要依据。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对发展什么产业很少干预,但对区域发展则干预较多。促进地区协调发展,必须强化区域规划。我国已开始将区域规划编制工作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十一五”期间,将着重对一些经济联系紧密的城镇密集地区、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都市经济圈地区、重点开发地区等进行规划。目前,国家发改委已经决定先期启动长江三角洲地区和京津冀都市圈区域规划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将激烈的竞争摆到了每个地域发展单元面前,也给它们带来了无比广阔的空间。为了能在这个全球竞争体系中占据更高的地位,强化区域内的联合就自然成为政治权力机构与经济发展机构的主动要求。地区的竞争优势往往是通过一个高度地方化的过程而产生并持续发展的,在全球化与地方化趋势并存的世界经济中,建立根植于本地社会文化的区域创新网络,是很多国家、政府为增强国家竞争优势而选择的一种重要的弹性政策措施。目前几乎所有的国家和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卷入了区域集团化的浪潮,其成员单位大多已超出城市的范畴,空间经济协调组织尺度亦已扩大到国家间层次。
区域规划再兴是时代的要求。目前正值我国“十二五”规划实施之际,根据我国目前的形势,我国区域规划仍面临诸多的问题,例如环境污染问题,在进行区域规划的过程中是否真正符合并落实了“可持续发展”,我国国土面积广阔,在进行规划时是否符合我国目前不同地区的发展状况,规划时如果缺乏相关的认识就必然导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出现。以上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关注与重视。
当前国内国际发展变化多端,只有知己知彼,时刻掌握其发展动态,认真学习国外先进理念,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以及不同地区的发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综合规划。
长江三角洲区域的规划就是我国区域规划的一个典型范例。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该地区区位条件优越,自然禀赋优良,经济基础雄厚,体制比较完善,城镇体系完整,科教文化发达,已成为全国发展基础最好、体制环境最优、整体竞争力最强的地区之一,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前,长江三角洲地区面临着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缓解资源环境约束、着力推进改革攻坚等方面的繁重任务,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
上世纪80年代的上海经济区试验,试验了5年,随着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的撤销,上海经济区也消失了。后来提出长三角地区的16城市概念,现在扩大为上海市和苏浙两省的全部地区。长三角地区政府能够在信息共享、基础设施建设、旅游资源整合、科教文卫、环境治理等方面实现全身心地投入展开合作,能够在金融、商贸、劳务等领域开展对话,划分彼此的职责与任务,但各地政府又都想把处在产业链下游高增长的部分安排在自己辖区内,对增长缓慢、附加值低的产业链上游部分的兴趣不是很大。大家都想搞汽车、搞能源、搞石化、搞电子信息产业,都想上马税收大的项目。长三角地区产业高度雷同是公认的。
可是以专业化为基础的自然分工是长三角经济快速发展的必要前提,而在行政上制造壁垒是毫无出路的。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还有一个行政机构——隶属国务院的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尚且不能弥合各省市行政区划间的利益冲突,那么现在一年举行一两次长三角论坛恐怕难以担起重任。
在长三角区域规划实施过程中,有必要探索更加便于整合资源的跨越行政区划的政府管理体制和机制。而这种体制机制,恐怕不是苏浙沪三省市自己有能力摸索完成的,即便它们再有动力。因为在中国现行的制度之下,没有自上而下的推动或至少是放权,有些事情是几乎不可能做成的。
由点及面,通过长三角区域规划能折射出我们目前区域规划发展中面临的诸多问题。在国际上, 许多国家都形成了各自的区域规划体系, 规划的理论和实践不断丰富和发展。从内容上看,已由物质建设规划开始转向社会发展规划, 规划中的社会因素与生态因素越来越受到重视; 从范围上看,更加重视以整个国家为对象的区域规划, 甚至开始制定跨国或以大洲为对象的区域发展规划, 如欧洲空间展望计划等。相比而言, 我国的区域规划起步较晚,区域规划工作还面临着不少问题。
(一)各层次、各类型的区域规划内容存在交叉与冲突。
(二)区域规划内容仍偏重于物质规划, 忽视综合协调和区域管治。
(三) 编制方法单一、内容面面俱到, 易脱离地区发展实际。
(四) 规划过程仍存在计划经济色彩,受政绩考核影响较大。
(五) 区域发展能力综合评价体系薄弱, 难以适应各种灾害多发期的现实需要。
(六) 区域规划编制管理无序, 相关领域立法缓慢。
针对以上诸多问题我们在进行区域规划研究时应注意并坚持以下几点:
(一) 区域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应充分考虑各利益主体的关系, 避免内容的交叉与冲突;
(二) 科学确定区域规划调控范围, 实现由物质建设规划向经济发展规划的转变;
(三) 努力推动区域规划方法和模式转型, 实现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四) 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 树立有限目标的规划原则;
(五) 完善评估手段、加强调控功能, 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六) 注重区域规划的层次性, 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保障体系。
[参考文献]
汪明峰.文化产业政策与城市发展:欧洲的经验与启示[J].城市发展研究,2O01(4):35.36.
陈立旭.都市文化与都市精神[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OO2.
李其荣.城市规划与历史文化保护[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
陆大道.区域发展及其空间结构 科学出版社2005(2):61.17
魏清泉《区域规划原理和方法》中山大学出版社,1994(1)11.25
个人简介:
胡筱晨 男 1989.08.10出生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 现就读于河北工程大学建筑学院城市规划系
研究方向:城市规划理论城市设计方法
与专业相关:
1.2010.6在河北工程大学第五届校园设计大赛中获得一等奖,由团委和大学生科技协会颁发
2.2010.9在大学生秋季科研立项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由河北工程大学建筑学院颁发
3.2010.7在学术科技节上,作品《为中华崛起而读书》获得一等奖,建筑学院颁发
在2010年“中华魂”中国精神颂主题教育活动中荣获优秀奖,由河北省教育厅关系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颁发(省级的)
5. 2008.9至2009.9(大一学年)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并获三好学生称号
2009.9至2010.9(大二学年)获得学校二等奖学金 并获三好学生称号
【关键词】课程 区域分析与规划 模块 教学探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4)8 -0241-02
1 引言
伴随中国的快速城市化,区域规划出现了蓬勃发展新景象。其中之一是区域规划类型多样化:(1)地方政府或由发改委组织编制的“功能区划”、发展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发展战略规划;(2)建设部门组织编制的区域规划、城市群规划;(3)国土部门组织编制的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另一种景象就是区域规划目的性、实践性性越来越强。区域规划已由过去求全求齐、面面俱到变成为设立有限的规划目标、着重解决主要矛盾的规划。
在高校城乡规划专业教育课程中,如何使《区域分析与规划》这一门课程能够适应新的形势发展要求,能满足各类型区域规划工作人才培养的需要,切实提高城规学生的应用能力、实践能力?本文对模块式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探讨。
2 模块式教学的内涵
“模块课程”的概念最早于上一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在英国出现,近几年它在俄罗斯的教育研究中得到较大的反响。[1] 所谓教学内容模块化,就是以教材为基础,按照模块的形式,将内在逻辑联系紧密、教学目标相近的教学内容整合在一起,重新组织教学内容,也就是将整个课程内容分为若干个“模块”进行教学。每个“模块”有鲜明的主题,有突出的重点,同时有相关的基础知识、相关的基本理论和可以延伸的内容。[2]
经验表明,模块教学方式,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有利于学生的自主学习,有利于教师的合作交流和科研能力的成长,有利于学校特色发展。[3]
3 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模块式教学的可行性
《区域分析与规划》是一门应用性和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国内工科、理科、农林院校的城乡规划专业、经济地理专业、自然地理专业等许多专业都选用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区域分析与规划》作为教材。该书共15章56节,字数达63万字。[4] 各高等院校该课程教学时数普遍三、五十个课时。在如此短的教学时间内,要系统讲授这么多的专业内容,而且该课程涉及规划空间尺度较大,让学生短时间内融会贯通,有一定难度,效果也不一定好。如果将课程内容模块化,精心设计,突出课程重点,效果将更加理想。《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进行模块式教学的可行性理由如下:
(1)模块式设置,有机整合课程内容。
模块教学的提出是基于系统的整体观念。《区域分析与规划》教材虽然每个章节有一定独立性,但是区域规划是个有机的系统工程。各章节上下内容联系颇多,易于拆分,易于合并,也易于将课程内容模块化。各院校各专业的教师可以按照自己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设置教学模块,充分体现理科、工科、农林学科不同背景的专业教学特色。
(2)模块式教学适合与规划实践结合。
该课程应用性强,本科教学应该和区域规划实践相结合。模块设置可以根据区域规划工作阶段或主题,设置相应教学模块。针对不同模块主题,采用课堂讨论、案例分析、现场实践等多种形式进行实践教学,将实际的问题融入课程,加强教学与规划实践的联系。因此,本科教育不但能承担起培养行业高端研究型人才的需求,而且还能承担起培养大量高水平基层需求的应用型人才的责任。[5]
(3)本科高年级适合进行模块式教学
我国城乡规划专业有四年制和五年制两种学制,一般到高年级才开设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如同济大学,《区域分析与规划》安排在第7学期,中南林业大学安排在第8学期,中山大学安排在四年级学习。对于高年级的本科生来说,有能力进行教材自学和查阅课外文献,可以适应教材内容的重新整合组织,能够适应模块式的教学要求。
4 教学模块的构建
结合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的要求,对该课程划分不同的主题模块组织教学。例如,教材内容为区域分析知识的,划分为“区域定位”主题,可以相应延伸教学内容为区位分析、功能定位、产业定位等不同内容;教材为空间结构知识的,划分为“区域开发模式”主题,结合国家五个统筹政策,延伸教学内容为区域统筹、城乡统筹等;教材内容为土地利用知识的,划分为“功能区划”主题,延伸教学内容为区域管治、主题功能区等。需要说明的是,课程模块的设置可塑性很大。模块主题的设置和延伸的内容都是灵活的、可变的,每个模块的授课时间和教学实践时间也是可调整的。
《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模块化教学,每个模块有鲜明的主题,教学活动紧密围绕主题展开,师生可以有很好的教学互动。讲师可以结合各自专业特色和培养目标,考虑目前形势和专业热点,灵活设计每个主题模块,实际上突出了课程的多样性和实践性,体现了具有特色的差异性教学,本专业学生普通反映能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5 模块式教学对师生的要求
模块式教学要求师生互动和良好的协作关系。模块式教学的成功与否在于模块设置,而教师在模块设置中起到主导作用。教师本人需要精心钻研教材,还要有良好的区域规划知识积累、理论修养和一定的实践经验,这样才能更好地去设置教学模块,去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对学生进行智力和思维的训练,有效组织教学。教学方式发生了改变,自然对学生的学习就提出了新的要求。模块教育要求学生由过去被动的学习变成主动的学习,要求学生围绕模块主题,自主预习和查阅相关基本理论知识,积极参与课堂讨论互动,不断培养自主学习的技能。
6 结语
区域分析与规划课程实践性强,与规划工作实际有紧密的联系,课程内容前后相关,易于划分为若干模块,适合进行模块式教学。模块式教学是课程教育方式的重大改变,改革了传统的灌输式教学,变为开放的、灵活的师生互动式教学,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提升教学效果,增强了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参考文献:
[1]高丹. 模块教学 ―― 二十一世纪适合社会及人发展的教学形式[J].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6):111-115.
[2]周宝娟. 园林专业城市规划概论课程教学研究[J].黑龙江农业科学,2011(11):101-103.
[3]高明海、王宝乾、靖晓英. 高等数学模块教学模式的探索与构建[J]. 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6(9):102-104.
[4]崔功豪、魏清泉、刘科伟. 区域分析与区域规划(第二版)[M]. 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2006.
关键词:区域规划;理论研究;战略发展
“区域”是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不同学科对“区域”的概念有不同的界定。
对区域的研究,最早来源于地理学的发展,是地理学的三大分支之一。随着对区域研究的广泛深入,逐渐融入了经济学、社会学、工程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形成了区域研究的综合性特征。
区域规划是国家政府进行区域管理的重要手段和方式之一。当代的城市竞争已不再是单一的城市间的竞争,是以中心城市为主导与其周边城镇构成的区域或城市群之间的竞争。当前,在中国城市化的快速进程中,构筑一个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城市区域,是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和引导整个区域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
区域研究的理论基础发展于Lewis Mumford的“田园城市”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 的思想。“田园城市”要求突破城市的界限,将城市和周边的自然村落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城市的发展问题,体现了最本质的区域规划思想。“进化中的城市”认为,人类居住地与特定地点之间存在着一种已经存在的、由地方经济性质所决定的内在联系,场所、工作和人是一体的。他指出一个城市的工业和经济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向郊区拓展已成为一种必然,地区城市联系日益紧密,结合成巨大的城市集聚区或形成城市群。因此原来局限于单个的城市规划应当转变为对以一个中心城市为主的区域的整体规划,将城市和周边的乡镇纳入统一体系之中,使规划包含若干个城市以及他们周围的影响地区,由此形成了区域规划的思想。
20世纪初期,在Lewis Mumford和Patrick Geddes 的“进化中的城市”的理论的影响下,许多国家开始着手于区域规划的研究与实施。1920年5月德国的德鲁尔煤矿居民点协会编制的鲁尔区«区域居民点总体规划»开创了区域规划的先河;1921年前苏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经济区划,成为国家计划指导下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全国进行分区开发的典型;1929年美国编制了区域规划。1944年英国学者 Patrick Abercrombie 主持编制了大伦敦区域规划,成为以大城市为中心进行区域发展规划的典范。
随后出现的区域规划理论有:
工业区位论:由德国学者W. Launhard最先提出。随后,德国经济学家A. Weber 和美国空间经济学家E. M. Hoover 等发展了工业区位理论。工业区位理论可以划分为最低成本学派、运输费用学派、市场区位学派和社会行为学派等四类,其中以最低成本学派影响面最大。工业区位论主要针对工业的市场、运输、生产、原料等一系列对工业利润最大化的影响因素的分析,用于合理协调区域的产业布局以推动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中心地理论:由德国地理学家W. Christaller 1933年在他的«德国南部的中心地»一书中首次发表了这一理论。他的中心地概念是指一个区域的中心城市,它集合了区域的中心功能和综合功能。该理论认为不同等级的中心地依据三种不同的功能控制关系(市场原则、交通原则和行政原则)构成三种不同等级的数量体系(分别为K3、K4和K7系统),在空间上也具有不同的结构形态。中心地理论在今后的区域发展中占有重要的指导地位。
增长极核理论:首先由法国经济学者F. Perroux 于50年代提出,后经美英学者A. O. Hirschman,J. Boudeville和M. Hanson 等进一步完善。该理论主要针对区域间中心城市形成的必要条件进行研究。
区域空间结构理论:主要包括城市本身的发展规模及空间结构组织规律、城市对周边乡镇的吸聚模式和区域内各个城市相互联结的城市网络结构形态等三个层次的研究内容。其中包含了城市最佳规模理论、空间吸聚理论、区域空间结构演变阶段和类型分异理论等理论。该理论认为区域空间结构的演变阶段通常可划分为四个阶段:a)低水平的均衡阶段。是区域间合作的初级阶段,各城市之间相互影响较小,处于均衡发展时期。多为农业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 b)极核式集聚发展阶段,是区域中心城市的形成阶段。区域间的合作优势开始在在中心城市显现,各城市之间开始出现非均衡发展。表现为前中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c)由极核扩散发展的阶段。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处于饱和状态,出现了向周边主要城市的扩散,促使区域间多中心城市的形成。多为中后期工业化社会的典型形态;d)高水平的均衡阶段。以网络化、均衡化、多中心为特征的空间结构,地区间的阻隔和差异已逐渐消失并完全融合为一个整体,整个区域的空间和资源得到更充分和合理的利用,区域优势明显。处于高水平、动态的均衡发展之中。多为后工业化社会或信息社会的典型空间形态。该理论对区域间各城市依据自身的区位优势合理定位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区域规划的制定,关系着一个地区、乃至一个国家的战略实施。区域规划理论的发展,是区域规划在实践中的经验提炼,是指导区域规划制定的可靠依据和有力佐证。在制定区域的总体发展规划时,需要综合运用各种理论,扬长避短,找出适合本地区可持续发展的方案。
参考文献:
[1] 彭震伟,«区域研究与区域规划»。--- 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
[2] 顾朝林,«概念规划»。 ---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近一、二十年来,我国规划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得以重视,在自身行业的发展中已日益形成了庞大的独特体系。而且,随着发展的需求,规划系统不断地补充与完善,业已形成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体系。
据现阶段规划体系来看,即有宏观,又有微观,两者之间又存在中观的系统。既有综合性,又有专业性;这些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规划在不同地域、不同行业内起着重要的作用。
但综观规划层次体系,(见表1)可以看出,还有一定地域范围内规划没有纳入进去。或者说是没有明确地纳入进去,这便是实践中可以看到的突出性矛盾问题较多的城乡结合部地域(地带)。广义上看,我国8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聚落,2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城镇)聚落。而城市(城镇)与乡村的交融地带便客观上产生了一种特定涵义上的“城乡结合部”,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
实现国家的城市化(或城镇化)的快速增长必须重视城乡结合地带的有序控制和科学规划,变无序的混乱、自发状态为有序的合理组织状态。
笔者在近十余年规划实践中,参加了区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规划以及各类课题的研究,深感城乡结合部是最具有活力、但矛盾又比较突出,亟需作为一项专题性、独立性的规划类型给以确定。本文试就城乡结合部规划的一些重要的原则性问题进行探索,希同仁位给以斧正。
二、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涵与外延
内涵与外延是刻画概念的两个方面。内涵是本质,外延是范围。城乡一体化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即城乡交融或城乡连接的地带。这是一个带有较为模糊性的地域范围,它是冲破行政界限而因城与乡内在的联系形成的模糊地域(地带)。因而它的外延也必然是不确定的,确定的是内部关联度较强的分野。因此,城乡结合部,既不同于城市总体规划的郊区规划范畴,因为郊区规划是被动式的辅规划;也不同于乡村规划,因为乡村规划面对的对象是乡村内部地域。按照区域规划的某些理论,也很难明确地解决城乡结合部的具体问题。如人口布局,劳动力布局,流动人口管理,产业布局,交通设施,仓储设施等方面。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因各种流动的不断加强,承担这些流动的载体建设客观上要求科学预测与规划。
我们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概念拟定为:对城乡结合部具有一定内在关联的城乡交融地域上各种物质与精神要素进行系统安排称之为城乡一体化规划。
这是基于以下的认识所给出的
(一)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客观存在。
(二)城乡结合部是一种可以用空间来刻画的地域范围。
(三)城乡结合部是打破行政界限,并因城市与乡村的本质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因此,地域范围是一种模糊性的。
(四)城乡结合部不是城市部分与乡村部分的简单叠加,而是有机地统一在一起的空间范围。
(五)城乡结合部既可以是一定地域,又可以是一个地带,也可以是其它形态,这要看反映城乡结合的关联度依据是如何界定的。
(六)城乡结合部既然是一种空间范围,相应也便有了各种物质载体,也有一些诸如文化等领域的精神载体。因此,同样需要用系统学的原理与方法作为理论指导。
(七)城乡一体化归根结底是一种较为独特的规划形式。它与其它各类规划应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应纳入规划法律体系之中。
三、过去处理城乡结合部问题的途径与弊端的总结
反思过去种种规划类型,可以得出一些基本的认识。
(一)认识之一
一般而言,区域规划是对一定地区范围内进行科技、经济、资源、社会、基础设施协调发展的总体规划。但在实际操作中,并未对城乡结合部地区(或地带)进行专题研究。如果将城乡一体化规划纳入进去就会对区域规划的内容起到补充完善的作用。
(二)认识之二
对各级城镇体系规划而言,如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以及镇(乡)域村镇体系规划,是依照行政区划的体制而划定地域范围,也未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地带)作以明确性的展开研究。
(三)认识之三
既然过去的规划序列层次缺乏这一现实及长远来看都非常重要的规划类型。那么给予城乡一体化规划明确的地位便是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的时候了。
(四)认识之四
如果不将城乡一体化规划成为独立的研究课题,则不利于规划的完整与系统性的建立。造成实践中的规划空白点产生及矛盾的解决滞后等问题会更加突出。
上述四点认识在笔者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中感受最深。
九十年代初期我们在黑龙江省讷河市、甘南县、延寿县、五常市等地参编市县域城镇体系和总体规划过程中,即感受到城乡结合部的一些矛盾无法用城镇体系规划或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来解决。
一般而言,传统及现实规划中城镇体系规划是针对市县域内各种聚落群体的空间组织部署。但实际应用上仅侧重在对市县域集政治、经济、文化等中心为一体的市区(或县城)的性质、规模及发展方向的宏观论证与规划。而对近郊卫星镇并未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再如总体规划中的郊区规划,只是以服务于市区(或县域)为主要任务的,而没有以“融合”、“一体”的角度刻画城乡结合部的深刻内涵与外延。对于绝大多数的城乡结合部,都存在着诸如:人口流动与管理,产业布局确定,发展方向定位性的预测,基础设施的需求量等诸多的问题,而且与传统行政意义上的区域规划,其更具有活跃、动态、变动等因素。在规划的宏观安排上及战略的选择上具有极大的变化特点。为此,如不进行总体上的科学合理部署,一方面可能产生滞后的结果,另一方面可能产生阻碍城区的进一步发展或影响市区(县城)的发展。同时,对农村地域的推动也将不利。
可以预见,城乡结合部的区域类型在国家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今天,必以其强大的活力而为区域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发挥重大的作用。我们应该及时的并有效地给以足够的重视,并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四、城乡一体化规划在规划序列中地位的认识
城乡一体化规划由于其规划的对象与一般的规划既有共性,又有特殊性,因此,它作为一门独立的专项规划是明确的。但共性的存在又使其必须在规划序列中占有一定的位置。
首先,它的规划对象是一种区域(地域)。这就决定了它属于一种区域规划的类型。但又由于规划对象的范围确定性差,而模糊性强的特点。在界定规划对象(即一定范围内的区域)时,首先要做的工作便是界定规划对象的范围,这需要引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方法做前导性工作。因此,它就不同于行政意义上的省域、市域、县域、镇域、乡域等区域规划,也不等同于因自然因素所制定的某些江河流域专题规划。因此,也决定了该项规划的先决条件是划定城乡结合部的范围,因此,与传统规划程序有别。
其次,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各种物质与精神因素与广义上的区域规划总体上一致,但由于该区域的要素流动性较强,是一个各项要素均活跃的区域,因此,它应该在理论指导和方法论指导方面有自身的需求。这可以进一步地探索与研究。
再次,基于上述两方面的认识,可以设想,城乡一体化规划应该说是一种区域规划的变种。因此,它便应属于区域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城乡一体化规划的理论基础
任何一门学科的确立都必须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做后盾,才能不断地发展与应用。本文仅就城乡一体化规划前述的内容根据长期实践的认识加以理论框架的建构,以期对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正确发展能有所遵循与指导。
(一)根基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概念的确立是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理论走向二十一世纪时提出的,相应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又再次赋予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内涵。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便是城乡一体化规划的根基性理论。
(二)基础性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是区域规划的一个变种,因此,区域规划理论的某些原理与方法便是它所应遵循的。
(三)方法学理论:由于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对象是一个有特色的开放的地域系统,因此,系统学理论必须引入,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原理和方法对城乡结合部区域的总体部署,是唯一解决地域上存在各种问题的一把钥匙。
(四)技术学理论:因为城乡一体化的概念是冲破现行的行政体制界限的。所以,在进行各种要素的配置上须综观城市与乡村两大地域的特征,一定意义上,肩负双重的协调性的任务。它应该着重发展意义上的规划、在布局规划上更应注重与城市规划、城镇规划、乡村规划步调一致。
(五)相关性理论:由于城乡结合部的位置处在城乡交叉地带,是同一种地带或向城市,或向农村过渡的两个方向性的战略研究。因此,诸如,边缘学理论,交叉学理论、门槛理论,社会学理论,经济学理论,技术学理论都应该成为指导规划实践的理论。
六、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内容和方法的初步探讨
(一)规划内容:规划范围的界定、规划的依据、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的期限、规划所采用的理论与技术方法简介、城乡结合部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城乡结合的宏观区域环境分析、城乡结合部的总体发展战略、城乡一体化规划(经济发展规划、社会发展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居民点体系规划(等级规模结构规划、职能分工结构规划、空间地域结构规划)、措施的操作建议、可行性的分析与研究)。
城乡结合部的宏观区位分析图、城乡结合部的规划范围界定图、城乡结合部区域现状评价图、城乡结合部发展方向方案图、城乡一体化规划总图、城乡一体化规划专项规划图、(经济(产业)发展与布局图、人口和劳动力发展与布局图、环境评价及控制图、资源可持续利用意向图、居民点(聚落)体系规划图、城乡结合部基础设施布局图)。
(二)规划方法:在系统分析总原则下采取: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位分析、定时分析。
参考文献:
1、《经济地理》1997年第17卷第4期
2、《城市规划》1998年第1期
3、《城市规划》1997年第4期
4、《城市规划管理概况》刘鲲
现在我国越来越多的区域规划被纳入国家发展规划中,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0项左右区域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文件上升到国家战略,剔除一些重复规划,主要的国家战略性区域规划有60多项。“十”以来,国家提出新的区域发展战略思路,主要是三大战略:“一路一带”、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这三个战略与以前提出来的上升到国家战略的区域规划相比,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高层非常重视,都是国家高层领导直接提出来的;二是格局大,兼顾东中西和南北,强调区域平衡发展;三是全球布局,形成了全方位的开放格局;四是海陆协同发展。
“十”以前,我国的区域性战略规划大多是在一个省行政区域内的,而三大战略都是跨区域的,具有明显的区域整合特征。区域经济合作存在困境(“集体行动”困境、“囚徒博弈”困境、“公地悲剧”困境等)和矛盾(不确定的远期合作收益与直接的支付成本、合作利益分配与成本分摊、利己主义与信息不对称、非正式制度协调与短期利益、资源环境的公共物品属性与产权收益补偿等),区域经济合作机制是区域经济合作顺利进行的制度基础。所以,发展长江经济带,区域的协调机制、合作机制就成了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
区域的合作一定要合作双方、多方共赢,不能玩“零合”;要共赢或者多赢,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就是蛋糕要做大,再合理地分配出去。如何做到这点,区域合作机制非常重要。从我国的区域经济合作实践来看,主要有两条路径。一是“自上而下”路径(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代表),其优点是:具有中央高度权威性,协调成员利益冲突效率高,在跨区域重大合作问题、长期项目决策和公共物品供给方面能力突出,对于合作决策执行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不足在于:可能缺乏充分协商,各方信息未能有效反馈,权力寻租,资源整合效率低,容易造成政府合作超前、政府合作多而企业和社会组织协作少的局面。二是“自下而上”路径(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为代表),其优点是:具有鲜明的区域治理特点,合作成员地位平等,合作内容协商充分,协调组织灵活、适应性强,区域自组织,区内资源整合效率高,社会组织参与,合作形式和内容丰富;不足在于:协调机构的权威性不足,对合作成员的约束力不强,当区域整体利益和重要成员利益产生冲突时协调能力弱,重大项目、公共物品提供效率低,容易产生“议而不决”的境况。
长江经济带不同于京津冀和泛珠三角,是一个包括三个大的次区域的“带”,经济合作范围比较宽,而且是多层次的。长江经济带范围内由国务院批复的区域规划就有“长三角”“成渝经济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皖江城市带”“江苏沿海地区”等,其已有的区域合作也各具特点。长江经济带战略的提出为其区域合作的深化和扩展带来了良好契机,应勇于创新,积极探索区域经济合作新机制。长江经济带要发挥“串联效应”,利用长江黄金水道形成经济联系更加密切的经济区,应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经济合作机制:一是成立超越行政区划、具有较高权威性的协调机构,以制定整体性的合作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成员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构建多层次合作体系,确保合作决策高效落实;完善区域合作决策落实的考评机制。二是建立高级别决策咨询机构,保障合作内容、合作制度的科学高效。三是完善利益分配机制和补偿机制。根据市场原则,协调好合作收益分配和成本分担补偿,保障各利益主体能够在专业化分工中获益;建立各类专项基金,实现基金支持方式多元化,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落后地区产业转移对接等。四是推进相关机制的制度化、合作方式的规范化。完善规章制度建设,约束合作成员政府对经济合作的任意干预以及合作组织机构偏离公平原则的权力运用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