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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组织结构
(1)环境管理工作须由企业管理层负总责,并成立专门环保科室或将环保管理职责分解落实到其他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管理队伍由企业管理层、环保设施运维和环境监测等人员组成,需保证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成员,岗位流动率不大于每年20%。
(2)环境管理队伍负责制定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环保工作计划,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监控产生污染的生产设施、治污设施及存在环境安全隐患设施的运转情况,监督各环保操作岗位工作,组织培训职工环保知识,接受政府环境监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等。
1.2管理制度
1.2.1人员管理制度
(1)岗位责任制。设定企业短期和长期的环境管理目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与拟采取的措施。规定环保管理队伍的总体职责以及运行维护治污设施、环境监测等职责、权限和应承担的具体责任。设置具体工作岗位并确定相应责任人。明确环境管理岗位任职资格和标准。
(2)岗位培训制。制定岗位培训年度计划并实施。结合清洁生产审核、电镀行业整治等管理要求,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公司环保情况、岗位职责、环保设施设备操作规定,掌握环保事故应急、环境风险防范等知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和业务技能。建立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规定环保考核不合格的职工不得上岗。
(3)岗位激励制。建立绩效考核、奖惩标准,对违反环境管理制度造成环境污染的,视情节轻重扣减奖金,给予行政处分,甚至追究刑责;对成绩突出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做到因岗选才,职权一致,责任清楚,奖罚分明。采用物质和精神激励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岗位定级、提高待遇、树立典型等形式,提高环境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地位,满足人员自身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环境管理队伍的责任心、积极性和创造性。
1.2.2污染物监测制度掌握主要污染物排放规律,根据生产情况和污染物特性,在关键环节、主要排放口和敏感地带,设计监测项目与频次,落实质量控制和响应反馈途径。可由企业自行监测一般性监测指标,频次不少于每周一次。自建治污设施的,应配备专职环保监测人员,并委托中介机构定期进行比对监测。按规范加强在线监测,运行维护好设施,及时分析数据。
1.2.3环保台账制度建立企业环保管理台账,规范环境监管档案。建立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与维护,“三废”排放监测、处置和减排,各种安全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以及环境监管部门检查情况台账。如实记录设施运维、药剂消耗、监测数据,危险废物种类、贮存和处置数量、流向等信息,同时载明记录及核实人员,全程监管“三废”。
1.2.4应急预案制度编制切实可行、简洁明了、环境风险识别和评估到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做好记录,分析发现的问题,补充和完善预案,提高员工应急处置和周边企业员工应急响应的能力。
1.2.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进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建立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内部机制,加强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制定和实施污染控制措施,在生产过程中减少氰化物等有害物质的使用,降低能源和资源消耗、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实现废弃物的回收和再资源化,不断探索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环保及安全的清洁生产途径。
2监管部门环境管理制度
2.1监督检查制度
制定例行检查制度和方案,对项目合法性、环保制度执行、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污染物达标排放、在线监控及自行监测、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环保台账规范化管理、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排污申报、排污收费、清洁生产审核、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进行日常检查。
2.2监督监测制度
形成企业自测、在线检测、监督监测“三位一体”的监测网络。定期收集各类监测数据,开展季度性监督监测。开展电镀集中区周边地表水、环境空气和土壤质量状况季度或年度监测。
2.3行业整治制度
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链角度加强电镀企业管理制度改革,设立电镀集中区准入门槛[4],引导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产品档次,集中生产,集中治理,推行废水处理市场化运作,实行危化品集中配送。行业整治应坚持服务和监管相结合,起点要高,措施切实可行,内容涵盖装备和治污设施提升改造、环境管理人员业务技能提升、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再完善等方面。
2.4人员培训制度
每年组织电镀企业环境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业务集中培训与考核,考察其对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企业环境应急制度的掌握程度,检验其对污染治理设施操作及运行维护的熟练程度,将考核结果纳入对企业的年度评估报告中。
2.5联合监管和公众参与制度
建立环保、经信、卫生、安监、公安等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形成部门合力。利用互联网公开电镀企业日常监管与污染物排放监测等数据,充分发挥媒体在环境监管中的作用。
2.6环境审计制度
借助行政手段,由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企业环保资金使用情况,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清洁生产审核等效果,敦促企业加强管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2.7环境保险制度
根据电镀企业现有条件指导其购买相应的环境保险品种,以降低经营压力,减轻环境污染事故后果,并保护受害者权益。
2.8年度评估和奖惩制度
开展年度评估,分析环保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日常监管和考核结果,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对评估不合格的企业,一年内不得享受绿色信贷和财政资金补助等优惠政策;对优秀企业,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在绿色信贷、资金补助、手续办理等方面给予优先;将通不过清洁生产审核或行业整治的企业列入淘汰范围。
3结语
随研究和应用不断进步,电镀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的短板日渐显现,主要表现在:
(1)对环境管理制度不够重视。许多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沦为摆设和形象工程。
(2)环境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能力低下。环保工作人员文化程度低,环境保护意识不强,设备运行管理方式粗放,污染防治效果差。
(3)污染治理技术不过关。环境管理人员对污染防治技术了解不够,引进治污设备时重廉价、轻质量,委托的污染治理单位技术能力差甚至完全不具备环保设计承包资质。
关键词:矿山环境;管理模式;对策建议
0引言
我国幅员辽阔,矿产丰富,矿产开发总规模居世界第三位。随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矿山环境反映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矿区及周边环境污染和破坏越来越严重,已成为我国环境污染与破坏的一大源头,并成为影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阻碍因素。目前,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尽管都积极开展了一些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正处于快速、持续、稳定的发展阶段,对矿产资源的需要将持续增加,由此引发的矿山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加强矿山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制定和完善我国的矿山环境保护治理制度,已刻不容缓。
1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现状
当前,许多矿山企业在矿产开采中,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的投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现象比比皆是。我国政府在矿藏开采方面一直施行土地利用评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探矿权和采矿权许可证、矿产资源规划等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的效力,但是与工业化进程相比,我国对矿山环境保护的投入仍然不足。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此制度是指在进行工程建设规划或其他活动之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可能产生的地区环境影响,并提出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对策,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作为我国当前矿山环境保护中的主要制度,环境评价制度在矿山环境保护工作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2)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制度是矿山环境管理的又一重要制度,通过经济手段,促使矿山企业投入矿区环境的恢复和治理。保证金收取管理对于环境保护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当前许多小规模、低效益的矿山,在对收取保证金存在偏见的影响下,存在缴存积极性低、拖延拒交等现象。
(3)排污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收取费用进行污染防治。排污收费制度将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外部环境成本内部化,促进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者的环保意识,令其积极参与污染预防和治理。同时,作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排污费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财政负担。现阶段,排污收费的主要问题是单纯超标收费、单因子收费和标准过低等问题。
2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实施问题
(1)欠缺矿山环境专门性法律法规
现阶段指导矿山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如《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法》等仅有原则性的规定,在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条例规章等方面仍旧不足。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规范,没有强力的执法力度,导致了我国矿山环境管理效力低下,造成了矿山生产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和极低闭坑后的土地复垦率。
(2)矿山环保行政管理机制不完善
在对矿山环境监督和管理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约束法律和执法部门职责交叉,难以形成有效的体制和制度,导致了管理工作的混乱,执法分散、标准不一,不是各自为政,就是不管不问,削弱了矿山环境执法应有的力度和成效。同时,由于尚未确立矿山环境的恢复治理标准,矿业用地恢复治理过程中的责任、权力、利益关系混淆,大多数开矿者站在短期利益的角度进行矿业开发,不愿投入环境保护和矿地恢复。
(3)管理部门缺乏执行力
管理部门的各项监管制度相对滞后,矿产资源开发的飞速发展,导致了政府对企业的监管缺乏法理依据,无法很好地管束企业违法行为。因此,为从源头预防和控制污染,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矿山企业环境管理力度,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的执行力,要求企业边开采边治理,防止企业开采完后边放任不管,推进我国的矿山环境保护长远发展和有序进步。
3优化矿山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的措施
“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补偿”是环境保护的通用原则,在矿山的环境管理中同样适用。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统一。下图1为矿山环境保护管理的基本过程。
(1)确立矿业权属,明确责任主体。产权制度是矿业环境保护的基础,也是矿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动力。落实矿业权属制度能够起到将社会公众承担的污染破坏的成本在矿山企业内部化的作用,通过经济杠杆,提高矿山企业治理污染和恢复环境的意识,环境治理与企业的成本挂钩,让环境利益成为企业的切身利益,杜绝不计后果的开发行为。
(2)健全矿山环境管理体制。完善的矿山环境管理体制能够保证矿山污染控制污染、环境治理、生态恢复等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从以往经验来看,矿山环境管理是一项专业的系统性工程,需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协调环境、水利等部门通力合作,制定出合理有效的管理体制,在环境管理中划分责任,分工协助,保证矿山环境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下图2为矿山环境管理的合理管理体制。
(3)完善监督管理法律制度
我国矿山环境管理主要依据环境保护基本法来执行。长期以来,由于制度规定相对笼统,加之执法主体众多,以及职权职责的划分问题,导致了矿山环境管理过程中的制度实施水平不高和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制约了大量适宜应用的制度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中施行环境管理法律制度时,应考虑我国矿业环境的实际状况,增强环境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作出如何运用和实施具体的规定,使各项制度发挥最大的效用,将矿山环境管理和恢复治理纳入法治轨道。
(4)建立企业环保机制,增强社会责任感
改善矿山环境是每个矿山企业的分内之事,应当在企业内部建立起环境目标评估程序和决策模式,建立评价和反思企业自身环保行为机制。同时,督促企业从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出发,治理恢复矿山环境。在这一点上,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立矿业公司环境管理系统,将矿山企业对矿山环境管理作出承诺综合到组织战略和日常规划及运作中,将矿区勘探、开发直至矿山闭坑后整个全过程的环境监督管理都纳入企业自身的环境管理体系。
(5)合理的经济手段和激励措施
作为以生产效益为经营核心的企业,在对矿山环境的管理中,经济手段是必不可少的。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可以引入各种经济手段和激励措施。例如,实行矿山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有效解决矿山环境治理的费用问题,让污染者承担治理成本,提高开采矿产资源的门槛,拒绝缺乏环境治理恢复能力的企业进入矿山开采行业,确保矿山企业都能履行环境恢复的义务。在治理老旧废弃矿山时,可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基金制度,将税费优惠和政策倾向给予那些履行环保义务较好的企业。同时,应明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中权力、责任和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严格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企业,在经恢复土地的使用和收益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条件。在进行矿地复垦和矿山周围环境要素恢复时,严格贯彻“谁开发、谁恢复;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调动企业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积极性。
(6)加大处罚和执法力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第343条、第408条关于破坏环境相关罪名的规定,对于破坏环境的处罚最高刑为七年有期徒刑,而对于因环境监管失职的处罚最高刑为三年有期徒刑。在具体的矿山环境管理中,要以这些法律章程为指导,加大实际执法中的执法力度,只有这样才能使矿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认清和重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结语
对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治理是一项艰巨而浩大的系统工程。随着我国环境治理制度和理念的不断更新与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环境问题也将得到妥善的解决,从而为我国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依据。
参考文献:
[1]孙志伟.解决我国矿山环境问题的对策建议[J].资源与产业,2008,10(1):22-24.
关键词:安全生产标准化;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管理
一、前言
本人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混凝土轨枕生产企业工装设备、材料工具、工艺技术、人员岗位几大方面的资源配备与管理,结合产品生产实际情况和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与安全标准化运行管理。我们公司2012年通过了三级安全标准化考核,建立了适应轨枕生产的安全、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经过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管理
公司管理始终围绕质量、安全、环境、效益开展,为促进各方面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公司通过“三标一体”管理体系认证的前提下,全面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和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
(一)制定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建立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质量、安全、环境、职业健康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的环节。目标根据公司技术、设备、管理、人员等实际情况制定,且不可好高骛远,应在短期(3-5年)内可以实现的目标,公司可以在管理手册中进行目标、指标的确定,进行目标管理。将目标指标分解到公司的各个职能部门和下属分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根据各部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目标指标,由公司进行汇总后形成正式的目标指标年度考核测量值。由公司管理者代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季度或月份分解考核。考核的结果直接与相关部门、分公司的绩效挂钩,调动其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
(二)完善安全、职业健康、质量、环境管理制度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程序的有效运行。
1、安全管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法》等法律和地方法规。建立安全管理体系需要编制安全管理办法,在文件中详细描述,并将目标、指标分解到具体班组和相关部门;明确组织机构、安全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在其中对目标进行定量打分,可作为每月安全大检查的一部分,进行考核,需要形成考核表,记载实施的内容;明确安全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明确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与处理;明确安全教育的管理;明确安全相关的奖励;明确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监控和日常管理;明确安全应急预案与演练;明确五同时和安全作业许可;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标识;明确安全检查和例会管理;明确法律法规管理等内容。
2、职业危害管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和地方法规。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需要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在文件中明确职业健康组织机构、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明确劳动保护和防护用品管理;明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外来人员职业危害管理;明确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和健康档案管理;明确职业防护设施危害管理;明确职业危害告之;明确职业危害监测、检测、评价、评估管理;明确职业危害申报和事故处理;明确职业健康体检等内容。
3、质量管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行业和地方法规。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在文件中详细描述,并将目标、指标分解到具体班组和相关部门;明确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和工人操作规程;明确质量技术文件、标准和技术文件管理;明确文件管理;明确设备、设施、工装管理;明确测量、检测、试验、检验管理;明确人员教育、培训管理;明确工装、物资、设备采购管理;明确生产过程控制和标识管理;明确成品标识和质量监控管理;明确计划合同管理;明确质量信息传递、处置、纠正、预防管理;明确质量事故责任调查和追究;明确质量考核及奖励;明确售后服务与跟踪管理;明确产品开发管理等。
4、环境管理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地方法规。需建立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组织机构职责;明确三同时管理;明确环境评价、检测;明确环境污染预防预案及演练;明确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管理;明确环境日常检查、整改、治理;明确环境污染事故的上报、调查、处理等方面。
有了这些制度基本保证了企业生产的需要,但还不能满足其有效性,还需建立文件制度的评审、、修改、更新等程序文件来支持。
(三)管理评审
通过管理评审可以及时发现管理中的不足和漏洞,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管理体系的检验手段。公司采用内审和外审进行控制,内审是经过培训有资格的内审人员在管理者代表的组织下依据国家三标一体体系文件和《公司管理手册》逐项进行考核。外审是专业的评审机构,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监督下,依据国家三标一体体系文件对公司的管理体系进行全覆盖的检查,通过不断的改进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绩效。
1、建立内审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使之能顺利开展内审工作,配合完成外审工作。
2、建立内审管理制度并按制度开展检查、考核、整改、评价等工作。需编制体系运行报告、内部审核不合格整改报告等。
结束语
我个人认为安全标准化在“三标一体”管理体系的结合应用中,使的抽象的安全管理更加直观、更加易于掌握和操作。安全标准化是GB/T28001-201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完善和补充,是其量化后的产物,将在以后的实践中充满活力。
关键词:环境管理 管理制度 公众参与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日益凸显。这些环境问题广泛复杂,其处置也需要大量的人力财力,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而环境管理作为运用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监督等手段,为达到预期环境目标而进行的一项综合性活动,可以很好的预防环境问题的发生并对已有环境问题进行处理,在环境保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完善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提高环境管理水平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环境管理相关概念
环境管理主要是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教育和科学技术手段,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同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使社会经济发展在满足人们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同时,防治环境污染和维护生态平衡。它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环境计划的管理、环境质量的管理和环境技术的管理,涉及到多种环境要素和多个部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
三、我国环境管理制度
对于环境管理,我国在近些年来也不断在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为了实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目标,贯彻执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原则,,规定了各种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下述具有全局意义的基本制度。
1、环境标准制度
环境标准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因为要保护和管理环境就必须对环境质量、污染物的排放以及监测方法等作出统一的规定,环境标准就是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制度则是关于环境标准的分类、分级、制定和实施的规定。
2、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是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和医学等方法,对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数量、影响范围及其后果等,进行调查和测定的活动。主要任务: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
3、环境资源规划制度
环境资源规划,是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一定时期内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手段所作的总体安排。制定环境资源规划,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并严格执行,是实现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管理措施,具有极重要的意义。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是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保护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上级政府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与下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将环境保护任务落到实处。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这是一项为规划和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防止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性制度。
四、环境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
现阶段,我国环境管理已形成了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同时发挥作用,相互协调的综合管理制度,逐渐走上了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道路。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前提下,我国环境管理也应不断适应发展中的社会环境。将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的变革与创新,二是环境应急机制的深化与完善,三是确保环境信息公开化,四是加强环境科技能力建设。
五、环境管理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环境管理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也变得更为复杂、严峻。在处理这些更复杂的环境问题,现阶段的环境管理体制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1、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不够健全、完善
环境问题具有很强的地域空间整体性,不受行政区界线的限制,如流域水污染、沙尘暴等均为跨行政区域的,然而现阶段我国的环境管理还停留在地方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管理的阶段。因此,建立区域性和流域性环境管理机构已经刻不容缓。
2、环境管理成本高、资金不足
目前,我国环境管理实行的是政府直控型政策,存在的问题表现在环境管理政策实施成本高,而环保部门无力来承担。以有限的政府力量监督数量庞大的污染行为,必然力不从心。
3、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包括自然资源归属、环境污染预防、环境资源利用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以及跨区域环境纠纷管辖及解决等内容,现行环境法律体系只粗略规定了地方政府对当地环境负责,而具体到如何负责、负责到何种程度、失职后承担何种责任则没有明文规定。这种情况极易造成地方政府环保工作的缺位与机会主义行为。
六、对于我国环境管理的建议
1、健全环境管理机构
设置高规格、高权威的环境管理机构并配置高规格、高权威的专门性协调和咨询机构,明确协调的范围、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等。设置独立的政府环保部门, 健全环保部门的内设机构,要与环保部的设置对口,以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工作效率。
2、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以法律形式确认各级各类环境管理机构的管辖分工、职权范围和活动规范,明确区域环境保护督察机构的执法权,以使其工作能合法有效地开展。针对目前环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要加强执法监督和监察工作,可实行环境稽查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对原有的环境管理制度之间,需加以改革和完善。
3、建立环境管理公众参与机制
我国环境政策的发展方向应是根据市场经济发展的逻辑,把政府直控型环境政策转变为社会参与型环境政策。需要大量政府力量以外的社会实体从事环境监督和制约工作,这些实体可以是盈利性企业、非盈利组织和公民个人。
七、结语
环境管理的观念与模式不断地得到发展与创新,污染预防、清洁生产、生态工业园的发展,为从根本上解决环境问题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可能。但是多年来形成的以末端治理为主的管理方式,仍然是我国环境管理的主要方式,其种种弊端仍然不可避免,这也是我国生态环境和环境保护工作面对巨大压力的原因之一。因此,如何尽快地转变传统的环境管理思想和模式,找出适应我国的有效的环境保护与管理模式,是一项迫切而有重要现实意义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叶文虎.环境管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12.
[2]谢钰敏.环境管理手段研究.地质技术经济管理.2004,26(5):26-30.
[3]白永秀,李伟.我国环境管理体制改革3年回顾.中国城市经济.2009,(1):24-29.
[关键词] 环境社会责任;环境绩效;企业责任;评价
[中图分类号] F470 [文献标识码] B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生产经营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企业在关注自身发展和为股东谋求财富最大化的同时,必须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履行其应有的环境社会责任。本文首先分析有色金属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内涵,并尝试建立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评价标准;其次,以有色金属上市公司为样本,基于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的分析,对我国有色金属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价;最后,提出完善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评价基础的建议。
一、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内涵
企业社会责任思想形成于20世纪早期。1924年,美国的谢尔顿最早提出了“企业的社会责任”这个概念,他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不再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义语,而是将道德因素包含在内。霍华德?鲍恩(HowardBrown)在1953年出版的《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中,对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进行了系统阐述。20世纪70年代,由于工业发展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劳工健康等问题,经济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认识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意义,企业社会责任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按照世界银行的定义,企业社会责任(CSR)指:“企业与关键利益相关者的关系、价值观、遵纪守法以及尊重人、社区和环境有关的政策和实践的集合”。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建立在企业是“社会人”而非纯理性人的假设和利他主义原则基础上,要求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消费者、社区和环境的责任。
企业环境社会责任(Environment Society Responsibility)是企业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许多场合中,企业的环境责任往往和社会责任并列提起,例如,许多国外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又称为“社会与环境责任报告书”,这无疑突出了环境问题的重要性。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的内涵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
其一,企业应本着“对环境负责”的原则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是庞大社会体系中的一个组成单元,在为社会创造了物质财富的同时,也消耗了稀缺的自然资源,并向生物圈中排放了大量的废弃物。这些资源大多属于不可再生资源,粗放式的开采模式加剧了资源的稀缺度。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三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对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构成了严重威胁。近年来发生的数起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凸显了企业树立环境社会责任意识的重要性。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负面影响,从道义上讲,企业对于维护环境质量担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这种责任不限于法律责任,企业在遵守国家各项环境保护法规的同时,还要主动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的社会责任。
其二,企业应改变“末端治理“的环境管理模式,在企业内部建立环境管理制度(EMS),并保障其有效运行。“末端治理”指在生产过程的末端对污染进行治理,这是一种被动的、成本高、成效低的治理措施,应该予以摒弃。在企业内部建立环境管理制度,采用标准化的程序,将环境管理内化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且全员参与,有效地保障了环境治理的成效。EMS不仅有助于减少企业违反环保法规的可能性,而且作为企业有效环境管理的信号,帮助企业获得竞争优势。是否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已逐渐成为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代名词。目前,全球已有近50万家企业通过了该认证,且成逐年上升趋势。企业应主动获取ISO14001认证,采取先进的环境管理体系,消除传统末端治理的弊端。
其三,企业应主动披露环境信息,公开其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措施和成效。要求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已成为国家环境治理的一项有效手段。国家环境保护部、国资委和沪深证券交易所等,在各自管辖的范围内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和环境信息的披露工作。上海证券交易所(2008)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2010)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征求意见稿)》等,明确了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主体、内容和关键指标。主动披露环境信息,是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二、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评价标准
开展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评价工作,可以促进企业改进其环境绩效,更好地履行环境社会责任。对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评价,归根结底是对企业环境绩效的评价。环境绩效是一个组织对其环境因素进行管理所取得的可测量的结果(ISO14001,2004)。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权威的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标准。国际标准组织(ISO)在ISO14031中,将环境绩效评价指标分为管理绩效指标和作业绩效指标。其中,管理绩效指标反映了组织在管理绩效上的努力程度;作业绩效指标则针对物料、能源、资源、产品和污染物(空气、水、固废、毒、噪等)设立具体评价指标。ISO14031为企业环境绩效评价提供了指南,也为建立有色金属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评价标准,提供了有益的思路。
原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关于加快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的意见》,对企业的环境绩效表现,设立了绿色(环境行为优秀)、蓝色(环境守法)、黄色(基本达到环境管理要求)、红色(环境违法)和黑色(严重违法)的等级标示。同时的《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技术指南(环发[2005]125号文附件)》,其评价指标包括:污染排放指标(地表水、大气、固体废物和厂界噪声)、环境管理指标(落实环境管理的基本要求、清洁生产审核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和社会影响指标(公众的投诉情况和突发环境事故)。尽管该标准稍显粗旷,评价结果不够精细,但鉴于目前我国企业所提供的环境信息的不完备性,该评价标准无疑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实践中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本文尝试建立以下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合规性指标是判断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基础标准,环境违规的企业必然是对环境不负责任的企业;其他指标是对环境合规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优劣程度的评价标准。该指标体系突出了合规性指标,考虑了利益相关者的反映,兼顾了管理绩效和作业绩效,并将定性和定量指标,以及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有机结合。
根据上述指标开展企业环境绩效和履行环境社会责任情况的评价,进而可以把被评价企业分为不同的等级:(1)黑色企业:年度内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或受到环境管理部门严厉处罚的企业;(2)红色企业:年度内发生了一般环境事故,或者受到环境管理部门的一般性处罚,或未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或涉及环境诉讼的企业;(3)黄色企业:无环境违规和处罚事项,但没有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治理不积极的企业;(4)蓝色企业:建立了环境管理体系(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制度,三废达标排放、环境治理较积极的企业;(5)绿色企业:环境管理卓有成效,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获得高层次环保奖励和荣誉,在环保投入、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
三、有色金属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信息披露与初步评价
以下以有色金属上市公司为样本,通过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环境信息的分析,对我国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进行初步评价。有色金属产业是以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为主的基础原材料产业,生产工艺复杂,生产流程长,单位产品能耗高、水耗大,三废产生量大,是环境污染比较严重的行业之一。
为了获取有色金属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情况的证据,笔者收集和研读了有色金属上市公司最新的社会责任报告。在沪深两市上市的70家有色金属上市公司中,社会责任报告的有32家,不足50%。按照上述评价指标,对所的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内容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由表2可以看出,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普遍较为重视的是环境管理制度的设立和员工环境培训,其他指标的披露比率均不足一半。企业对于合规性、环保投入和环保设施、废物循环利用及能耗等指标披露较多,说明企业对这些指标较为重视且有所作为;对于三废排放量等定量指标披露得较少且不够详尽;对于环境报告与质量、单位产值二氧化碳排放量等指标的披露仅为一两家;没有企业披露环境诉讼与社区抱怨的相关信息。
环境信息披露较为详尽的企业有:辰州矿业、矿业、宏达股份、南山铝业、云南铜业、中金岭南、焦作万方、铜陵有色、吉恩镍业、宝钛股份、豫光金铅、厦门钨业、新疆众合、中国铝业、金钼股份和云铝股份等。从披露的内容看,这些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建立了专门的环保机构和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强化节能减排和废物综合利用,大多为环保先进单位和示范企业,获得了各项循环经济、绿色矿山和科技进步的奖励和荣誉。结合其他渠道获得的信息来看,这些企业基本上都是环境绩效优异者,是对环境负责任的绿色企业。
在上述环境信息披露较充分的企业中,也有个别企业发生过重大环境事故,但除了铜陵外,并未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发现关于环境事故的披露。例如,豫光金铅曾于2009年10月发生近邻村庄血铅超标事件,空气污染严重,451名儿童血铅中毒,周边农作物大量减产。该公司污染问题至今没有解决,但在其近几年的社会责任报告中一直没有发现任何污染事件的信息。紫金矿业2010年发生过铜酸水渗漏事件,也没有在其披露中找到任何负面信息。这些企业无疑应划归为黑色企业。
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强调企业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方面的社会责任,不仅要做到在任何情况下都遵循“对环境负责”的原则,践行绿色发展模式,而且还要主动向社会公开其环境治理的措施和成效,接受社会的监督。从社会责任报告的情况看,超过半数的有色金属上市公司并没有履行报告责任,也无从评价其环境绩效状况。
可见,依据企业所披露的环境信息来评价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存在着信息不足和避劣就优的问题。信息质量缺乏第三方鉴证,无法用以客观评价企业的环境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因此,为了便于评价企业履行环境社会责任的情况,不仅要求企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还要采取措施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四、完善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评价基础的建议
开展环境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无疑有助于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环境社会责任。我国需要在以下方面作出改进,以完善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评价基础:
(一)建立和完善企业环境绩效评估及社会责任评价制度
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保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08〕24号)中,曾指出要建立上市公司环境绩效评估制度,编制并公开上市公司年度环境绩效指数及综合排名。这一决议应该予以进一步推进和贯彻。只有通过法规的形式,企业环境绩效评估和环境社会责任评价工作才能顺利而有效地开展,也才能有力地督促企业改进其环境绩效。在初期阶段,考虑到信息的可得性,可以采用分级评价的方法,如将企业界定为绿色企业或黑色企业等。
(二)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有色金属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标准
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使得信息披露成为一种成本较低的环境治理手段。公开的环境信息是评价企业环境社会责任的依据,如果企业不能完整和详细地披露其环境治理绩效,或对环境信息进行粉饰,则无法发挥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功效。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强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义务,规范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容和形式。考虑到行业间的差异,行业管理部门应进一步明确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标准,突出环境社会责任评价指标的信息披露。
(三)形成重视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评价的社会氛围
股票市场的定价机制和社会公众的舆论监督,是促进企业履行其环境社会责任的外部条件。应通过媒体和社会舆论渠道,大力宣传,形成重视企业环境社会责任评价的社会氛围。
[参 考 文 献]
[1]王洁明.环境社会责任信息披露问题研究[J].商业文化,2011(8):160
[2]王光辉,等.有色金属循环利用技术进展[J].中国资源综合利用,2012(1):3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