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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文化艺术研究范文精选

前言:在撰写区域文化艺术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学习和借鉴他人的优秀作品,小编整理了5篇优秀范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区域文化艺术研究

区域文化艺术研究范文第1篇

关键词:群众艺术;文化产业;发展意义;发展战略

随着我国经济全球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国际贸易往来愈发频繁,文化的交流与碰撞程度也在不断提升,各种不同艺术表现形式的文化也受到了不同群体的热烈追捧,并在当前精神文明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产业时代背景下,逐步成为推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群众文化艺术作为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率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极大地提升了国家整体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一、群众文化艺术的基本概述

(一)群众文化的艺术内涵

简单来讲,所谓的“群众文化艺术”其实指的是在当前多元化产业时代背景下,一种突出自我参与、自我娱乐和自我开发的,以群众文化为导向、以充足的精神生活为目标的社会历史现象。

(二)群众文化艺术发展原则

在中华文化几千年的历史传承过程中,群众文化艺术以其独特的自身魅力活跃在宫廷和民间,与高层文化相比,群众文化艺术是以群众智慧和生活方式为基础,开展多姿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今天,带领群众文化艺术走出困境、繁荣发展,文化产业工作人员需秉承如下发展原则,即:其一,多元化。我国地域幅员辽阔,不同区域的群众文化艺术形式以及艺术风格不尽相同,这主要是因为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不同区域内人民群众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以及文化风俗都存在显著差别,在传承与发展的过程中,艺术表现也就自然而然的具备不同的特性,但与此同时,不可否认的是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不断加快的产业时代背景下,许多传统民族的艺术形式被弱化,故此为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当代社会突出重围,多元化是群众文化艺术发展必须秉承的原则;其二,平衡性。从目前来看,在当前多元化产业时代背景下,群众文化艺术的发展往往有着不均衡发展的特点,而导致这种问题产生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农民难以形成强烈的艺术文化意识,最主要的还是因为部分地区不具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的基础设施,导致群众文化实践活动无法有效实施,进而使得群众文化艺术在发展过程中表现出不均衡特点,因此为切实推动文化艺术的进一步发展,加快农村文化艺术建设是达到区域文化艺术均衡存在目标的重要基础;其三,通俗化。其实从某方面而言,群众文化艺术是一种对主客体进行简单概括的,以群众的智慧和生活方式为基础开展的多姿多彩文化艺术活动,其个体不仅包含专业人士,更有普通百姓,因此只有保证群众文化的通俗化,才可以吸引群众积极参与,相反的倘若在群众文化艺术发展过程中,过度地标杆高级文化,则会导致群众文化艺术主体中的某部分人群丧失了活动参与热情,故而紧密联系群众,可以实现其发展。

二、群众文化艺术的实践意义

几千年来,文化一直在推动国家发展,在提升国家竞争力和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尤其在当前多元化产业时代背景下,伴随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对于文化艺术的需求也不再仅仅局限于高级文化,相反在基层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自身物质生活中演变而来的群众文化艺术,更加受到了现代人们的追捧,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当今社会,实践群众产业文化具有如下意义:

(一)满足了社会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群众文化产业的发展从某方面而言也与科学发展观的执行标准相吻合,伴随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力发展群众文化产业不仅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最主要的是也为国家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提升了国家影响力和竞争力

文化产业建设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质量和建设效率近年来伴随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而群众文化又是现阶段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内容,加快群众产业文化建设,对于提升国家影响力和竞争力是十分必要的。

(三)缓解了国家基层政府机关的财政压力

在以往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高级文化一直是国家文化发展的重心,虽然其包含的主流思想较为浓厚,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其需要投入的资金量也相对较高,也导致政府的财政压力在不断上升,而群众文化产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保证了文化市场的有序性、调整宏观调控体系,最主要的是还有效地转化政府职能,缓解了政府财政压力。

三、群众文化艺术的实践策略

(一)利用市场意识发展文化

在培养健康文明的生活模式、提升群众的思想道德与文化水平中,群众文化艺术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而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于群众文化艺术发展重视度的不断提高,为切实保障群众文化艺术产业实践效益的最大化发挥,在对群众文化艺术实践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需做好如下工作:其一,更新文化发展观念,创新文化发展理念,在群众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过程中,艺术文化实践人员需在将群众文化产业作为产业和事业结合体的同时,还要明确地理顺事业和产业之间关系,从而为同步发展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基础;其二,从多个渠道发展文化产业。在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发展渠道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对其发展质量和发展效率具有直接影响,为此要想从根本上切实提高群众文化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利用财政为文化产业设施建设提供支撑是文化艺术产业的重要发展途径;其三,培养品牌意识。要想从根本上不断地提高群众文化艺术的影响,将文化产品流入市场,努力打造自己的品牌也是不错的选择,即区域文化产业机构可通过采取组织舞蹈队和民族演奏队等艺术活动,借助民乐演奏的影响力,以此在群众中建立自己的品牌。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前群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要想切实保障群众文化艺术效益的最大化发挥,对基层文化产业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制度和建设制度进行不断地优化创新是十分必要的,特别是在人事管理过程中,只有从根本上确保管理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才能切实保证群众文化艺术保持高度的灵活性,最终为产业的整体发展创造良好条件。除此之外,为保证群众文化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美术馆根据产业的发展需要,通过灵活的人事编制,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安排,通过全新的“一本账分部、分项”核算方式,保证每个项目都有据可查,以此为其核算成本意识的培养创造良好条件,而另一方面为提高群众文化工作水平,美术馆可结合实际状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分配机制,促使员工更积极的投入到文化产业工作中。

(三)对群众文化产业进行合理规划

在当前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时代背景下,不同区域的群众文化艺术表现形式不尽相同,在当前群众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地域特点与分散特点较为显著,由此可知虽然各个地区拥有着丰富的群众文化资源和浓厚的群众基础,但正是由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特性,导致区域内群众文化产业难以形成有效地吸引力,对群众文化的发展效益造成了极为不利的影响,为此在当前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建设发展过程中,为切实保障区域文化和经济的协调性发展,对各个地区的文化进行合理规划,并形成独具特色的文化产业基地,是现阶段基层文化产业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根本前提。群众文化属于文化项目,其在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区域文化产业机构和相关主管部门需结合自身的文化产业特色,通过采取集群开发模式,协同发展文化旅游,以期为最终“文化共赢”局势的形成打下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1]夏荔桃,周子潇,杨文文.辽剧—从历史走来[J].戏剧文学,2016,12(8):175-176.

[2]萧忠伟,刘元霞,周瑞康.辽宁地方剧种的生存现状及其对策研究[J].戏剧之家,2015,22(5):133-134.

[3]杨东晖,陈金国,高建军.在学校教育中传承辽剧的实践与构思[J].广西教育,2017,22(3):118-119.

区域文化艺术研究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继承优秀文化传统,弘扬中华民族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下列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受本条例保护:

(一)民间文学、戏剧、曲艺、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

(二)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

(三)传统的礼仪、节日、庆典等民俗活动和传统体育活动;

(四)古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五)与上述各项相关的代表性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和场所;

(六)其他需要保护的项目。

以上民族民间文化项目的认定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条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以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为指导方针,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民族与宗教、经贸、建设、规划、教育、旅游、体育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在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保护与管理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根据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民间文化进行普查、确认、登记、立档,加强挖掘、整理、研究工作,弘扬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

第九条民族民间文化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列本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条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列入本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的项目,可以命名传承人和传承单位。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

(一)在本行政区域或者一定地域范围内被公认为通晓某一民族民间文化形态;

(二)熟练掌握某一民族民间文化传统工艺或者制作技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三)保存某一民族民间文化的原始资料、实物,并且有一定研究成果。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和团体,可以申请或者被推荐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单位:

(一)以保护民族民间文化为宗旨,经常开展以民族民间文化为内容的活动;

(二)掌握某一民族民间文化表现形态、传统工艺或者制作技艺;

(三)保存某一民族民间文化的原始资料、实物,并且有一定研究成果。

第十三条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予以公告。单位和个人对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的确认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告的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

对没有异议或者经审核异议不成立的,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命名、颁牌,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传承人和传承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开展传艺、讲学以及艺术创作、学术研究等活动并取得报酬;

(二)可以向他人有偿提供其掌握的知识和技艺以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

(三)经济困难的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可以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资助。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经济困难的资助办法由命名传承人和传承单位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五条传承人和传承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完整地保存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艺以及有关的原始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

(二)按照师承形式或者其他方式选择、培养新的传人;

(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传播、展示等经常性活动。

第十六条民族民间文化形态保存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特色鲜明的民族聚居村落和特定区域,可以命名为福建省文化生态保护区。

具有历史悠久、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文化表现形态、传统工艺和制作技艺,并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区域,可以命名为福建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命名福建省文化生态保护区、福建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申报,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福建省文化生态保护区、福建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对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申报国家级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级民间传统文化艺术之乡以及联合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等项目。

第十八条传承人、传承单位、福建省文化生态保护区、福建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丧失命名条件的,由批准的人民政府撤销其命名。

第十九条对列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的建筑物、场所等,所有者可以依法向公众有偿开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专门档案,在城乡规划和建设中采取相关措施予以保护。

第二十条对濒危的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抢救性保护。抢救性保护应当科学、有效,保持原生态民族民间文化的内涵和风貌。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收藏、研究以及其他文化机构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和实物进行征集、收购。征集、收购时应当遵循自愿原则,合理作价,并向所有者颁发证书。

鼓励单位和个人将其所有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和实物捐赠给政府设立的收藏、研究以及其他文化机构,或者兴办专题博物馆、开设专门展室,展示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文化。对捐赠者,应当给予奖励,并颁发捐赠证书。

对于征集、收购或者受赠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和实物,有关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并进行整理、归档、研究、展示或者出版。重要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料、实物,应当采用先进技术长期保存。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收藏、研究以及其他文化机构征集、收购和受赠的民族民间文化珍贵资料、实物属国家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拥有的民族民间文化珍贵资料、实物、建筑物、场所,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

民族民间文化具有的知识产权受有关法律法规保护。

第二十三条列入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名录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和艺术表现方法以及其他技艺,需要保密的,由公布名录的地方人民政府的文化行政部门与保密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确定密级。

纳入保密范围的传统工艺、制作技艺和艺术表现方法以及其他技艺,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途径进行传播、传授和转让。

第二十四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考察、采访和其他活动,应当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保护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维护民族团结。

第三章保障措施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来源于政府拨款和境内外捐赠,并用于:

(一)民族民间文化项目的保护和研究;

(二)民族民间文化珍贵资料和实物的征集和收购;

(三)抢救濒危的民族民间文化;

(四)对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的培养和补助;

(五)对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单位、文化生态保护区和民族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资助;

(六)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其他事项。

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传承、传播活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参与民族民间文化保护。

第二十七条鼓励、支持与境内外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民族民间文化合作和交流活动。

第二十八条鼓励和支持教育机构开展普及优秀民族民间文化的活动。

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当把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列入教育教学的内容。

鼓励和支持学校开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研究和专业人才培养。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民族民间文化的研究、创新工作,合理开发利用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所需的天然原材料和珍稀矿产,大力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

开发民族民间文化产品、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旅游服务,以及其他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发展民族民间文化产业应当保护文化资源和文化风貌。

第三十条图书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络、音像制品等公共传媒应当介绍、宣传优秀的民族民间文化,提高全社会自觉保护民族民间文化的意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对国家所有的民族民间文化珍贵资料和实物保护管理不力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严重损坏、被窃或者遗失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侵占国家所有的民族民间文化珍贵资料和实物,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文化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区域文化艺术研究范文第3篇

一、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与发展群众文化的关联性

因为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与群众文化之间的联系较为紧密,所以将民间民俗文化艺术融入到群众文化活动中有着一定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沿着这个思路探索民间民俗文化和群众文化融合的有效策略,拓宽文化传播渠道,会取得较好成效。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对于群众文化发展的重大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层面:

1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有利于群众文化功能的展现

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目的就是利用多元化的活动形式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向群众展现光辉灿烂的民间民俗文化,引导大众主动探寻历史,学习文化知识,由衷产生民族自豪感,沉浸在文化艺术的辉煌年代,深刻感悟文化内涵,自觉成为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传承者。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之所以能够代代相传,归根究底在于其艺术的魅力,它来源于生活,并融入发展。在多元文化并存的时代背景下,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传承却面临着艰巨的考验。因此,明确民间民俗文化与群众文化的关系,以群众文化活动为载体,发展更多文化爱好者,共同传承民间民俗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的有效路径。

2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是发展群众文化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快节奏的生活让人感到身心俱疲,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研究民间民俗文化,许多优秀的民间民俗文化艺术逐渐被淡忘。民间民俗文化的传承工作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代又一代的人付出辛勤的汗水,不计较个人得失,坚定不移地将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传承下去,还应基于时代特色和群众生活现状,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增加受众群体。如今越来越多的群众喜欢闲暇时在抖音、快手等平台上观看直播,参加群众文化活动的积极性并不高,群众文化的发展陷入了瓶颈。针对年龄群体组织差异化的群众文化活动,向公众全面渗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鼓励公众相互之间进行交流,满足其社交需求,丰富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和形式,不失为发展群众文化的可行思路,也为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传承与群众文化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是群众文化发展的不竭动力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民间民俗文化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愈发密切。在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中融入时代元素和民族元素,对民间民俗文化进行适度创新,以进一步拉近与大众的距离,让大众产生亲近感和依恋感,这也是赋予群众文化无限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为此,需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群众文化最早源自民间民俗文化艺术。随着物质生活的富足,人们就会更多关注精神文化需求,以期自己的业余生活变得充满趣味,群众文化活动应运而生,并拥有了大量支持者和参与者。群众文化发展历程中,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功不可没,其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融入不仅为自身传承创造了沃土,而且吸引了大批公众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群众在活动过程中尽情展现自己的特长和风采,感受其中蕴含的无穷趣味和魅力,并获得满足感和成就感。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需用理智的态度看待传统民俗文化,争取做到去芜存菁,增强文化价值,以实现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在新时期的多元化发展。另一方面,创新是赋予文化生命力的源泉,文化的发展可以看作是不断积累和创新的过程。文化只有体现出时代的独有特色,才能引起大众的共鸣,才会对大众产生感染力,在大众思想和生活中占据一席之地。对民间民俗文化艺术进行创新,可使群众文化活动内容和组织形式变得更加丰富、新颖,对大众的吸引力显著增强,参与活动的人数得以不断增加。广大群众通过在群众文化活动中的密切沟通和交流,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提出更多有益于活动创新的建议,可以在活动中真正的有所收获,获得身心的充分放松,文化素养不断提高。如此循环往复,人民群众便会愈发积极地参加群众文化活动。我国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将在创新之路上重拾往日辉煌。

二、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及发展群众文化的有效途径

现阶段,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传承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不再单单是某个组织或部门的专属职责。依靠于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实施民间民俗文化创新,加强民间民俗文化与群众文化的关联性,以民间民俗文化为指导设计形式丰富、内容新颖的群众文化活动,发挥群众文化活动在文化传承工作中的载体功能,从而实现民间民俗文化与群众文化的融合发展。

1大力发展旅游业

长期生活在本地区的大众必然会对其他地区的特色景观抱有浓厚的好奇心,甚至会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去各地旅游,以享受美景,获得身心的充分放松,这给我国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增添了助力。在进行人文景观建设时,如果专门开辟一个区域用于建造能够体现出地方历史和文化的景观设施,并融入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吸引来自不同地区的游客前来旅游观光。这不仅可以深入了解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形式,同时还可以为地方增加创收。除此之外,给游客制造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契机,使之与当地群众共同享受活动乐趣,浸润在民间民俗文化。旅途充满欢声笑语,会在无形中拉近各族人民之间的距离,游客也会感到不虚此行,在他们的大力宣传之下当地民俗文化会吸引更多游客。

2加强文化创新

实际上,任何事物都要从正反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对于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传承不但要看到其有利的一面,更要从其是否符合社会发展规律,能否满足大众的艺术审美需求的角度进行思考,将那些陈旧的、不合时宜的部分予以淘汰。此外,还应该增强对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创新,体现出时代特色,认识到相关工作开展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阻力,建立较为科学完善的文化体系和保障机制,投入充足的资金,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支持,促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能够在当今时代更好地延续下去。将创新元素融入到群众文化活动中,组织趣味性强、富有活力的群众文化活动,给群众之间的交流打造平台,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贴近群众实际需求,提高群众对文化活动的满意度,可使民间民俗文化对群众的渗透达到润物无声的效果。

3造就地方文化品牌

地方文化品牌建设能够显著提升文化影响力和感染力,扩大文化传播范围,使得更多群众受到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感染。开展群众文化活动,有利于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的发展。此外,民间民俗文化艺术创新要从多个角度加以考量,融入现代技术工艺是一个比较新颖的观点。比如制作蕴含民间民俗文化的工艺品,将其列为地方特产销售到其他区域,以引起群众对民间民俗文化的探究风潮;或者加强民间民俗文化网站建设,以模块的形式展现各个地区的民俗文化,为群众解答关于民俗文化的疑惑,促进地方民俗文化的传播;再者利用民间民俗文化资源打造具有地方文化品牌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如定期举办比赛,公平公正的评分,为获胜队伍发放奖励,并安排其到各个地区巡演,以宣传民俗文化和地方文化品牌,如此可以有效将文化传承落到实处。新时代下,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与群众文化的协同发展是大势所趋,二者有着相互促进的作用,借由群众文化活动向大众展示民间民俗文化艺术,组织富有时代和地方特色的活动,可增加民俗文化的受众群体,加快文化传播。同时,发展旅游产业,实施文化创新,建设地方文化品牌同样可以激发民间民俗文化的传承活力,实现民俗文化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万小艳.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与基层群众文化融合发展[J].长江丛刊,2021(02):162-163.

[2]吴健衡.探析传承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与群众文化的发展[J].参花(上),2020(07):145-146.

[3]顾秋玲.谈传承民族民间民俗文化艺术与发展群众文化[J].科学中国人,2016(32):176.

区域文化艺术研究范文第4篇

关键词:舞蹈文化;档案工作;发展对策

一、舞蹈档案的内涵

舞蹈是人类社会历史的活化石,以独特方式保存和传递着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1]舞蹈档案是记录舞蹈艺术的载体,既包括与舞蹈直接相关的第一手资料,也包括文艺界对舞蹈的理解、认识和评价等资料,具有范围广泛、形式多样、管理特殊等特征。从载体形态来看,目前常见的舞蹈档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是舞蹈及相关艺术书籍资料,主要有戏剧、歌剧的剧本,舞蹈艺术家的自传及著作手稿、笔记,舞台设计原图以及时尚、民俗研究资料等。二是舞蹈声像资料,主要有绘画、雕塑、照片、海报、剪报、数字媒体资源(包括DVD、数字出版物等),以及含原始乐谱在内的舞蹈音乐。三是舞蹈实物,主要有原始戏服、舞蹈面具等。综上所述,笔者认为,舞蹈档案是以文字、照片、绘画、雕塑、数字媒体以及相关实物等形式,记录不同时期、不同地区舞台舞蹈及其相关艺术的各类信息资料。

二、我国舞蹈档案工作的现状

本文采用文献调研和网络调查方法,对我国舞蹈档案工作整体状况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开展抽样调查(主要以湖南省为例),以电话访谈、实地考察和同行交流等方式,对舞蹈档案尤其是少数民族舞蹈档案的保存和利用情况进行调研,了解和认识现阶段舞蹈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基本情况

(1)舞蹈档案的保存方式目前我国舞蹈档案的保存机构主要有学校及政府文化部门的综合档案馆、地方文化艺术中心、歌舞剧团和图书馆等。它们以文字、图画和影像等形式保存一部分具有代表性的舞蹈作品、著名编舞家及舞蹈家的作品。这些舞蹈档案多以纸质文本形式存在,也有少量的视频资料。全国各地还有很多舞蹈档案以其他方式分散保存在自然界和民间,像敦煌莫高窟、云冈石窟等地壁画中的飞天,这是以壁画形态存在的。民族舞蹈多在民间流传,有的已被列为非遗舞蹈,这是舞蹈的“活”档案,也是一种特殊的保存方式。(2)舞蹈档案的保存现状从机构收藏情况看,有关舞蹈艺术的影像资料、服饰、遗留物品,舞谱、电影舞剧艺术片、舞蹈音乐手稿等,都成为保存的档案资料。各机构对馆藏舞蹈档案分类归档,有文字性集体舞蹈艺术档案、舞蹈演出照片档案、个人舞蹈艺术档案、录音录像档案、地方戏曲脸谱实物等。在这些常规舞蹈档案之外,个别单位还结合所处区域文化艺术,保存了舞蹈绘画、雕塑类的特殊档案。民族舞蹈或非遗舞蹈成为部分机构舞蹈档案的保存特色,民族舞蹈展相关的模型、图片材料及记录也成为一些机构的馆藏,并作为永久性展品展出。在保存手段上,一些新技术得到初步应用,纪录片、电视、三维动作虚拟技术等正在与舞蹈档案保存实现无缝链接。如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的艺术档案馆对20世纪80年代以来珍贵的川剧舞蹈音像资料进行数字化保护和整理,建立“已故川剧名家影像资料数字化保护”资源库。[2](3)舞蹈档案的利用现状随着社会的发展,喜爱舞蹈的群体逐渐增多,舞蹈的社会功能更加多元化。一些艺术中心、歌舞剧团利用收藏的舞蹈档案,编制或创作舞蹈节目,把古典舞蹈、民族舞蹈等重新搬上舞台,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欣赏舞蹈艺术的需求。一些舞蹈艺术家或爱好者,根据舞蹈档案资料,创作出新的广场舞、街舞,成为群众乐于接受的自我娱乐和锻炼身体的艺术活动。一些学校挖掘舞蹈档案,改编为学生的文体教材,如内蒙古通辽地区多所中小学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安代舞”改编为课间操。[3]全国多个地区尤其少数民众聚居地区开始重视对“活体”舞蹈档案的挖掘,为传统舞蹈注入新的生机,如主要流传于湖南等瑶族聚居地区的瑶族长鼓舞,现在已经成为群众性文娱舞蹈。

2.存在问题

由于舞蹈本身的特性和人们对舞蹈档案保存认识不够,导致我国舞蹈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1)舞蹈档案数量少而分散目前缺少专业化的舞蹈档案馆,绝大部分省市和地区的舞蹈档案处于分散管理状态,集中保存下来的舞蹈档案资料类型和数量少,同一舞蹈作品资料收藏不齐全的现象也较为突出。而欧美一些国家注重舞蹈档案的集中保存,保存的内容也很丰富。如法国的国际舞蹈档案馆、奥地利萨尔斯堡大学的莫罗达舞蹈档案馆都是著名的专业舞蹈档案馆。(2)舞蹈档案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据笔者调查,很多机构收藏的舞蹈档案载体形态多样、规格多种,舞蹈展作品模型、原始戏服等实物馆藏尚未完全数字化,同一舞蹈作品的相关档案以多种介质存在。一些数字影像类舞蹈档案单列卷宗,未纳入机构的业务管理系统,不利于网络传输与共享。(3)舞蹈档案工作协同合力不足舞蹈档案的价值是潜在的,具有知识隐蔽性和载体特殊性,若没有多方的协同合作,很难将某一类或某一舞蹈作品资料收集齐全。目前一些地区的舞蹈档案管理机构、社会组织之间协同联动不够紧密,制约了舞蹈档案的系统化管理进程和开发利用。

三、舞蹈档案工作的发展机遇与对策

1.发展机遇

中共五中全会提出到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也指出:要坚定文化自信,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对中华舞蹈文化的挖掘和阐发,离不开舞蹈档案工作。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为舞蹈档案的收集整理、有效保护和再利用提供法律保障。其中第十三条第四款规定:反映历史上各时期社会历史面貌、文化习俗的材料,应当纳入归档范围。[4]这有利于我国舞蹈档案的科学归档和长期保存。网络信息技术不断创新的时代,知识信息的记录载体、保存和传递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新技术已被应用到档案工作中,这将为舞蹈档案工作注入新动能。舞蹈档案工作应抓住发展机遇,加快舞蹈艺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与开发利用。

2.对策建议

区域文化艺术研究范文第5篇

民族地区高校特色人才培养主要思路:在教育方面,要构建适合地区发展需要的特色人才培养方案,提高教师教学科研能力,深化教学改革,优化专业课程,加强对外交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招生比例;在教学方面,以课堂教学为主要育人手段,以民族艺术研究室、实验室、工作室、校企合作平台为载体,重视教学与实践的统一。将社会实践、专业学习、文化水平提高统一纳入人才培养的始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整体水平。

1.构建特色设计人才培养方案

特色人才培养方案目标是培养学生热爱民族文化艺术的精神,为民族地区培养既精通民族文化又能够传播民族文化的艺术人才。人才培养方案要突出体现“理论与实践、课内与课外、专业与品德、教学与自学、对外交流与科学研究于一体”的办学理念。学习国内发达地区的办学经验,借鉴国外设计教育的先进理念,吸收民族地区特有的文化艺术元素,制订适应民族地区高校发展的人才培养方案。

2.提升科研水平

科研水平提高是少数民族地区高校艺术设计教育快速发展的关键。高校要重视地域文化艺术的深入研究,加强教师对民族艺术研究课题的申报;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设立科研发展基金,对教师承担民族文化艺术研究课题项目实施专项补助,提升教师对民族艺术研究的重视程度;加强内引外联工作,聘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西部高校指导科研工作;充分发挥学术带头人作用,逐步完成高水平科研学术梯队建设工作,为地区的民族艺术研究服务。

3.优化专业课程

围绕特色人才培养目标,通过实地调查、文献资料查询等手段,完成一套民族特色强、针对性强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将课程设置与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方案及人才需求紧密联系在一起,调整艺术设计专业的课程结构。在课程安排过程中,加大民族艺术设计课及民族文化艺术欣赏课的比重,体现教学为民族地区建设需要服务的原则,完成课程的优化。

4.实践教学研究

组建民族设计元素及民俗宗教艺术研究室,创办新型材料实验室及各类实践教学工作室。建立大量的实践教学基地,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高校师生及研究人员提供足够的研究场所,提高师生的实践创新能力

5.调整民族高校艺术类招生比例

西部落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多,生源质量差严重影响了西部高校的办学质量。加大民族高校对少数民族艺术类学生的招生比例,将更多少数民族学生招入艺术高校接受艺术教育,才能实现民族地区生源质量的逐步提升,确保设计艺术人才回流,形成人才及教学质量提高的良性循环。

6.加强国际交流工作,提升民族地区艺术设计水平。充分利用好西部大开发平台,尽快与西亚、中亚、蒙古国等建立学术交流机制,将我国民族地区的特色设计元素与国外传统民族元素进行研究比较,探索适合我国民族高校艺术设计人才培养方法,健全特色人才培养方案。

二、西部民族地区高校特色艺术设计人才培养路径

加强西部落后地区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教学改革,建立完善民族特色艺术设计教育教学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实施路径:

1.建立特色教师队伍

教师是实施民族特色课程建设的主体。教师要不断学习,掌握少数民族文化设计元素的内涵,尽快提高自身的设计水平,还要积极参与本地区重大项目的设计工作,尤其是民族特色装饰设计任务,提高自身对民族文化的理解与创造力。各省自治区尽快建立少数民族设计专家库,实现民族艺术专家进课堂,还要引进高水平设计人才,提高在职教师的学历、职称水平,提升教师队伍整体教学水平,调动教师研究民族艺术的积极性,提升教学质量。

2.特色教材建设

深入挖掘地区民族文化艺术元素,通过对西部民族地区传统文化艺术的研究,构建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专业课程体系。深入研究少数民族建筑艺术、装饰图案艺术、民族服饰艺术、图腾艺术、民俗文化艺术、传统手工艺制作、宗教艺术等民族文化艺术,完善民族高校特色教材。民族地区高校根据民族特色课程教学的实际需要,设教材编著奖励专项基金,鼓励高校教师、民族地区专家参与高校教材编著工作,充分挖掘各地区具有较高审美价值、艺术价值和代表性强的艺术作品编入教材,应用于教学之中,为西部地区高校培养具有现代设计思维及民族文化意识相结合的特色设计人才服务。

3.实行阶段式人才培养计划

重建民族地区特色艺术教学模式。第一学年为专业基础阶段,开展民族文化艺术优秀作品赏析,提高学生专业理论水平,加强对民族文化设计元素的认识。第二、三学年为专业教育阶段,全面讲授现代设计元素、民族设计元素的相关知识,同时加大专业理论课的课时量,进一步拓展学生的设计思维。第四学年为综合训练培养及毕业设计创作阶段,培养学生合理应用民族元素与现代设计元素有效结合的综合设计能力,同时利用工作室、实训室、校企合作平台加强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4.系列课程建设的深化与拓展

开设富有鲜明民族性、区域性的特色课程,在必修课中加入民族艺术鉴赏课程,培养学生对民族艺术的学习兴趣,传承优秀民族文化,在教学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5.创建民族艺术作品欣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