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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学科评估

金融学学科评估

金融学学科评估范文第1篇

关键词:金融生态;层次分析法(AHP);网络层次分析法(ANP)

一、引言

县域金融是县域经济的核心,金融生态的建设对于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吸引信贷等经济资源,打造资金“洼地效应”,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可以直观地阐明金融生态主体和金融生态现状及发展趋势,对当地金融生态的加速建设具有指导意义,同时为农村金融发展、农村经济建设、“三农”战略目标的实现等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参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由金融监管缺位、金融政策不当、金融发展失衡等酿成的全球金融危机,也是由于金融生态出现了问题。因此,科学合理地评估金融生态对增强金融机构抗风险能力、稳定金融秩序、改善金融生态环境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文献综述

金融生态这一概念由我国首先引入,具有较强的中国特色。2004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指出应通过改进金融生态的途径来促进整个金融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后,掀起一股研究金融生态的热潮。从理论角度来说,广义上的金融生态是指与金融业生存、发展具有互动关系的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与金融业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诸多方面,是金融业生存、发展的基础;狭义而言,则是指微观层面的金融环境,包括法律、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与审计准则、中介服务体系、企业改革及银企关系等方面的内容。

金融生态是侧重“生物群落”或“生物成分”而构成的具有相对独立秩序结构、要素逻辑条理等特性的、互动式动态平衡系统。其重点是如何确保金融生态长期处于良好稳定状态,并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乃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经过白钦先(2001)、周小川(2004)、徐诺金(2005)、李扬(2005)、刘煜辉(2007)等从不同角度界定、研究后,逐步构建了趋于完善的金融生态理论。目前而言,国外直接涉及金融生态领域的相关研究尚未展开,类似研究大多是从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围绕金融危机与风险理论和实践展开的。

在金融生态的实证研究方面,相关学者从金融生态指标、资源配置、区域金融生态、县域金融制度建设、新制度经济学等不同的角度研究金融生态。如:徐小林(2005)在对山东三地市的金融生态环境研究中,通过对区域金融生态评价指标的设计,从实证分析的角度探讨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周志平等(2005)从金融生态的层次机构和资源配置的角度,在对欠发达地区市、县域和乡村三层金融生态的结构性比较研究的基础上,结合个案得到了改善金融生态的一些结论。程亚男(2006)以区域金融生态为研究对象,通过构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的金融生态评价的指标体系,阐述了一种健康金融生态的理想状态模式。皮天雷(2006)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出发,分析了法治在金融生态的完善和发展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与此同时,对金融生态评估方法的研究正经历着大胆尝试、不断探索创新的过程。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继2005年首次对50个大中城市的评估报告之后又于2007年推出了全国31个省市、90个中心城市的评估报告,首次将Saaty教授的层次分析方法运用到评估研究中,较为妥善地解决了多属性、多层次难以完全定量化的复杂问题。一石激起千层浪,金融生态的理念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对金融生态评估方法论的研究亦成为学术界研究的一大热点。研究成果亦如雨后春笋:谢庆健(2006)对安徽、江西、河南、江苏、浙江、山东六省1995-2004年期间的县域金融生态状况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雷永健等(2006)运用DEA模型对成都市所辖13个区市县2005年的金融生态环境进行测评;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课题组(2006)将因子分析与层次分析相结合,实现了方法上的突破与创新等等。在不断的尝试与创新中,金融生态评估的理论体系不断丰富,评估方法日臻成熟。

三、研究设计

金融生态评估结果的科学合理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科学系统的评估方法以及合理的指标体系。本文选取某省县域金融生态评估中所采用的指标体系,在其基础上提出一套更为科学、客观的评估模型。

(一)ANP基于AHP的改进

1996年Saaty教授在AHP基础上提出的ANP方法,它能更好的适应复杂结构的决策问题,并能将元素间错综复杂的关联与反馈关系纳入到模型的分析中。虽然AHP是从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角度出发,具有深刻的数理背景、逻辑的分析方法,并在决策科学、管理科学、系统工程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然而其缺陷也不容忽视。

通过大量理论和实证分析,ANP相对于AHP的优势在于:1.ANP是将复杂的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因素,按支配关系聚类形成有序的递阶层次结构;而ANP的网络层次结构更为复杂,既存在递阶层次结构,又存在内部循环相互关联的网络结构,且层次结构内部各元素之间还存在依赖性和反馈性。2.由于AHP假设内部元素相对独立,使其应用范围受到了一定限制。在实际决策问题中,系统元素更多的不是呈递阶层次结构形式,而是网络结构形式,而这恰恰是ANP更实用所在。如图1所示:

图1 网络层次结构图

ANP方法经过国内外学者的不断改进,已经成为一种较为成熟、系统的决策评估理论。自此,国内外基于ANP原理的评估方法被广泛运用到社会的诸多领域:AHP与ANP在供应商选择领域的运用比较(凌云等)、网络层次分析法在城市竞争力评价方面(赵国杰等)、物流满意度评价(许国兵等)、桥梁设计方案(孙宏才等)、Graph Model与ANP模型在中美电视倾销中的比较研究(Keith W.HIPEL等)、MCDM工具与ANP在市政选址的决策运用(Mufide Banar等)、ANP在复杂环境中的决策运用(Thomas・L・Saaty)等等。

(二)运用ANP构建金融生态评估体系

以往的金融生态评估方法存在诸多不足,其一,以往的评价方法以定性研究见多,缺乏强有力的说服力和充分的科学性论证;其二,即使采取定量的研究方法,所选取的评价方法没有考虑指标体系内各指标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对指标优度产生影响,进而使最终评估结果发生偏差;其三,虽有复杂的数理支撑,却缺少系统、科学的评价体系。

针对以上三点,借鉴前人已有成果,重点运用ANP方法对某市县域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评估。相较于AHP方法,ANP方法更能把握金融生态环境指标体系之间存在的内在关系,评估结果更为科学合理。

1.指标体系构造

本文在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所提出的指标体系基础上,对指标之间的关联与反馈进行下述分析:从概念内涵上,例如司法力度(X11)指标包含的经济案件结案率(X111)、金融案件结案率(X112)与金融债权保护(X12)内的金融胜诉案件执结率(X121)、金融案件执结资产回收率(X11)之间以及X11与X12之间都存在明显的关联;从数理上,运用SPSS进行线型相关检验,证明元素间存在显著的相关性。例如:X111与X112,X121,X122之间的相关系数很大,说明X11与X12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度;进而说明法治环境(X1)元素集内部存在依存。

基于以上的分析,金融生态系统中,不是简单的递阶层次结构,而是一种复杂的网络结构,当网络中的层次之间和层次的内部元素之间存在依赖和反馈时,简单地运用AHP方法将影响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然而ANP方法能很好的解决这个问题,因此本文从指标体系的层次结构出发,运用ANP原理对该指标体系进行重新构建。

该指标体系的结构主要由以下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称为控制层,包括评估目标;第二部分为网络层是由X1、X2、X3、X4四个相互关联的元素集,以及其内部的X11、X12、X21…X31、X32…X45等组成。如图2:

图2 基于ANP的金融生态评估模型图

2.ANP评估过程

构造多指标综合评估指标体系的核心是确定权数,权数是综合评估模型中的重要因素,它直接影响到综合评估的结果。权重的确定主要有两类方法:一类是主观赋权法,根据人们主观上对各评估指标的重视程度来确定其权重的方法;一类是客观赋权法,根据各指标所提供信息量的大小来决定相应指标权重的方法。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主观赋权法依赖专家经验,考虑全面,但难免有主观臆断性;客观赋权法相对客观,但数据分析结果可能不稳定。

本文基于以上指标体系的网络结构,采取了变异系数法与网络层次法相结合的权重确定方法(以下简称为ANP方法)。指标权重具体计算过程如下:对于项目层与子项目层,因为指标数目较少,且之间存在相互关联和反馈,先构造出网络结构,然后确定网络元素集的关联性,再采用ANP的方法对其赋权,用德尔菲法与专家组打分结合得到判断矩阵收敛值,代入Super Decision 1.6.0软件通过超矩阵、极限矩阵的计算得到稳定的项目层与子项目层各指标的局部权重;对于指标层,用极差标准化将指标数据归一化后,用变异系数来确定其权重。最后将局部权重与指标层的权重相乘,便可得到归一化的综合权重。如表1所示:

表1 各层权重的计算方法

层次项目层子项目层指标层

方法网络层次分析法网络层次分析法变异系数法

3.ANP与AHP评估结果比较

基于上述ANP评估模型,选取某省19县为样本,运用极差法对指标数据进行处理,将标准化值乘综合权重得到2007年各县综合得分。本文将最终得分、排名与湖南大学金融管理研究中心运用AHP方法所得结果分别进行比较,如图3-1、图3-2所示:

图3-1

图3-2

采用ANP方法和AHP方法进行县域金融生态评估的最后结果在排名上基本一致,然而得分却有一定的差别。前者在得分上整体性地高于后者,主要由指标数值标准化的方法不同引起的,不影响最终相对排序。两者差异主要体现在前两层元素的权重上,虽然两种方法下四要素权重大小排名相同,但ANP方法赋予了法治环境和经济基础更高的权重,其主要原因在于:1.AHP方法假设金融生态四要素是相互独立的,而ANP方法则认为金融生态各层次是相互影响的;2.AHP方法假设元素集内的因素相互独立,下层元素只受上一层元素的控制,而ANP方法认为指标体系中的任何一个指标可能和其他指标相互影响,并对上一层指标产生反馈。

四、结论

本文基于国内外金融生态相关理论及评估方法,在考虑金融生态各因素间的相互依赖与反馈的基础上建立了ANP评估模型,该模型在理论上更能表征金融生态内部相互关联的特征。将ANP方法创新性地运用到金融生态评估中,不仅是对科学合理评价方法的尝试,更是对该领域评估理论体系的补充与完善。通过与AHP实例比较分析,两者结果的一致性验证了ANP在复杂系统评估中的正确性和合理性。然而ANP方法指标内部元素之间的关联性很大程度上依赖专家意见,判断矩阵较多,用德尔菲法得到的收敛性值需要进行多次反复调整,增加了评估工作的计算量。相较而言,在只需要得到评估对象相对排序时,AHP方法操作更简单可行。因此,在不同评估目标下,两种方法各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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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学科评估范文第2篇

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集聚区作为现代商务产业的核心聚集区,能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的运行环境,如北京的CBD及金融街,上海的陆家嘴等都有金融聚集现象,其实国内其他城市也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金融集聚,只是程度不同。为了能够有效地促进地区内金融集聚发展、地区间的经济金融合作,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本文试图构建一个统一的可量化的指标对每个地区的金融集聚度进行评测,从而为地区建立或发展金融集聚区提供参考。

关键词:金融集聚区;集聚度;评估指标体系

金融集聚区为有效参与区域与国际竞争提供了平台,它的建设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因此得到了来自地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聚焦。但是,金融集聚区的形成对区内产业发展度有很高的要求,集聚区所在城市的经济活力和商务氛围是区域内商务、金融枢纽、信息控制等功能实现的先决条件,高端的信息网络和现代化的基础设施也是必不可少的,一般城市达不到此类要求的。本文在剖析金融集聚度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构建了中国城市金融集聚度评估指标体系,从量化的角度为我国金融集聚区创设和发展提供了科学参照。

一、金融集聚度分析方法概述

(一)定量分析

定量分析是依据统计数据,建立数学模型,并用数学模型计算出分析对象的各项指标及其数值的一种方法。实证分析一般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具体分两类:

1.测度金融经济发展度。通常用来测度金融增加值、金融总产值等指标在不同地域的均衡和差异情况。主要包括:等费用曲线、空间基尼系数、区位熵指数、集群指数、集中度指数等方法。

2.构建指标体系。例如,选取多个指标,构造衡量金融集聚度的指标体系,每个指标具有不同的权重,用多个指标的加权和代表金融集聚度。主要包括:雷达图法、集群竞争力评估法、层次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投入产出法等。

(二)定性评估

定性研究有两个不同的层次,一是没有或缺乏数量分析的纯定性研究,结论往往具有概括性和较浓的思辨色彩;二是建立在定量分析的基础上的、更高层次的定性研究。针对金融集聚的定性评估方法主要是产业集聚中三种方法:1.波特的“钻石模型”评估法;2.区位竞争模型评估法;3.不完全竞争模型评估法。

二、金融集聚度评估指标体系模型的建立

(一)评估指标的选取及权重的确定

我们采用定量分析的第二种方法来进行分析,首先选取能代表地区金融集聚度的指标,进而从不同城市金融集聚的影响因素等方面对城市金融集聚度进行分析。按以下原则选取指标:科学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和全面性。

综合有关金融集聚区文献所选指标,全面考虑各指标出现的频率和可获得性,从经济实力、科技实力、文化实力、政府实力、金融实力、社会环境6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来对金融集聚度进行量化分析 (见表1)。

金融集聚度评估指标

经济实力人均GDP第三产业对GDP贡献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额

科技实力科研综合技术服务人员科研课题数科教财政支出发表科技论文数

文化实力文盲率*高等教育人才互联网入户率文化产业产值比例

政府实力财政收入财政支出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政府影响力

金融实力金融机构数量金融业产值比重金融从业人员数年末居民储蓄存款总额

社会环境人均居住面积人均园林绿地面积社会服务设施覆盖率每平方公里SO2排放量*

注:带*的指标表示该指标是逆向指标,该指标数值越大表示对应二级指标越差。

资料来源:笔者根据《北京金融产业集聚效应研究》自行整理得出

(二)目标函数的确定

首先按照上述指标确定指标标准值;然后对单项指标进行计算,指标计算值按其极性正、负相应取+、-;将指标计算值除以标准值标准化后生成无量纲的相对数,该相对数一般介于0-1之间;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咨询法等方法确定指标的权重,再进行加权平均。若以 IFCE 代表某个目标城市金融集聚综合评价值,则一定时期某区域金融集聚状况的综合评价公式为:

三、对我国城市建设和发展金融集聚区的启示

需要强调的是,不同城市的行政级别可能不相同,如直辖市、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等;不同的城市也可能处于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有的处在集聚起初阶段,有的处于集聚成熟阶段。处于不同行政级别或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城市,在集聚度上的可比性较差。因此,在进行金融聚集度评价时,应将处于同一行政级别和历史发展阶段的城市进行对比,这样的比较才能对金融集聚区的设立和推进具有指导意义。

在确定设立金融集聚区标准时,笔者认为可采用以下四种方法:一是采用国内类似城市的最高水平值;二是采用国家或地方制定标准的上限;三是参照发达国家类似情况城市的相关标准;四是向专家咨询。

如果某地区综合评价值(即IFCE)达到设立标准,还应确定出二级指标评价值,这样各个城市就可以根据自己的优势,在整体满足创设金融集聚区的基础之上,重点发展自己的特长部分,以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例如科技实力指标值较高的城市在满足综合评价指标值条件下可以重点发展科技金融集聚区,例如中关村科技金融区;文化实力较高的城市可以重点发展文化金融集聚区,例如“新华1949”文化金融创意产业集聚区。这样,各大城市就可以参照指标值看到自己在全国中金融集聚的实力,从而可以确定自己是否适合设立金融集聚区,设立什么样的金融集聚区。为我国以后系统研究金融集聚区建立了一个可量化的平台,进而向可操作、可调控的认知方向做出努力。(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基金项目:本文受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CBD发展研究基地资助。

参考文献:

[1]任英华,姚莉媛.金融集聚核心能力评价指标体系与模糊综合评价研究[J].理论新探,2010(11):32-34.

金融学学科评估范文第3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融资;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投资保险制度

一、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融资问题的提出

高新技术产业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间综合国力较量中的成败。而我国各类市场主体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是国家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更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核心要素。因此,研发、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提升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和动力。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沈阳市作为辽宁省的省会,国家重点的科技大市,虽然在发展地方经济的过程中注重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带来的积极作用,但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所需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支撑上仍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尤其是在知识产权融资方面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研究促进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融资法律问题,已成为当前沈阳市亟待解决的社会课题。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现今高新技术企业缺乏足够的融资渠道,资金方面得不到必要的支持,缺乏资金的有力支持,已成为制约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而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法律途径将会拓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融资渠道,给高新技术企业带来巨大的资金支持,从而可以极大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融资方面,国内其他的一些城市已经率先迈出了脚步。如北京市、烟台市,采取了以知识产权为质押标的物的质押方式,以企业的几项专利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1200万元的资金支持。而深圳市则以中小科技型企业信用担保的运作方式,通过专利权质押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筹集了发展资金。但沈阳市缺乏合理且有效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融资的法律制度。

目前,沈阳市的知识产权融资方面存在着许多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融资机制发展缺乏法律制度的支撑与保护。虽然有国家出台的《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商标法》和几种税法的保护,同时也有《辽宁省专利保护条例》、《辽宁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性法律法规的支持和保护,但是,针对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方面所存在的法律问题和地方性法规存在的缺失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因此,沈阳市作为整个东北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城市和先锋城市,在有关于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知识产权融资方面的法律支撑和保护方面,需要下大力气加以探讨和研究。

二、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知识产权融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在国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的部署下,经过沈阳市政府的积极进取,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目前已形成了以沈阳经济开发区和浑南新区为核心,多个产业园协调发展的新局面,高新技术产业群属企业已达到382家。这些高新技术产业群属企业亟需资金的支持,现今这些高新技术企业缺乏足够的融资渠道,现有知识产权融资机制,主要有以下几个形式。

一是,质押贷款。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或是个人,通过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进行评估,以其所拥有的权利作价向银行申请贷款。

二是,知识产权引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来吸引第三方进行投资,而企业将出让股权以换取第三方的资金,实现共同获得利益的目的。

三是,技术入股。首先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或是个人,通过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之后,与持有资金的第三方合作,然后成立新的公司,使得知识产权人获得企业股权;其次,企业的股东或者法人通过对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价值评估,然后将自己拥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企业,以增加其所持有的股权份额。

在沈阳市现有的三种知识产权机制之下,很难做到通过知识产权融资来充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达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目的。其弊端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不完善

知识产权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将自己所自主拥有的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作价,很难做到高效率。我国《公司法》第27条虽规定了股东可以以知识产权作价出资以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但并未出台十分详细的有关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立法文件。这极大的限制了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发展,同时也会造成虚假出资等不利后果。

以专利评估为例,现在的专利评估主要有前期准备阶段、评价估算阶段和出具报告三个阶段。在前期准备阶段,主要是:(1)寻找正规、合法评估机构委托评估。(2)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3)收取50%评估费。(4)提出所需数据与资料(5)评估小组现场考察,填制所需资料。

在评价估算阶段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1)整理工作底稿和归集有关资料。(2)评估明细表的数字汇总。(3)评估初步数据的分析和讨论。(4)编写评估报告书。(5)资产评估报告书的签发与送交。而在出具报告阶段主要是出具报告草稿、评估值交换意见、出具正式报告、收取50%的评估费、提交报告、资料存档备案等几个步骤。

在这其中我们不难发现,专利评估的步骤的复杂程度,如此复杂的程序也会在专利权人进行专利评估时带来许许多多的麻烦,不利于专利评估。

2.产学研信息不对称

在技术入股方面,无论是知识产权人还是企业都需要有充分的信息,以寻求与对方的合作,从而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在现有的机制下,知识产权人为实现其研发价值需要奔波,而企业也为难以找到值得投资的项目,难以找到可以合作的对象而困惑。

而目前大多数城市没有一个可以联系知识产权人和投资企业的信息平台,甚至根本没有将之联系起来的纽带。导致了知识产权人手握专利技术或实用新型技术却难以找到可以为自己的发明创造投资的合作者;同时,在投资企业方面,其手握大量的闲置资金却难以得到运用。这非常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3.缺乏风险投资保险机制

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以来,大量的风险投资公司设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施行后,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困境有所缓解。不过,这些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这主要是由于我国以及辽宁省、沈阳市缺乏合理有效地风险投资保险制度。

知识产权投资具有很大的风险性,这与其自身的性质是离不开的。而知识产权的应用、发展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来进行推动的,这时候风险投资公司的作用就显现了出来。而知识产权投资收益的不确定性,及其自身极大的风险性决定了其很难获得风险投资公司的信任,得不到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从而出现了融资困难的局面。在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为突出的国家和地区,风险投资保险制度已得到现实的运用。因为,风险投资保险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的风险,从而增加风险投资公司向高新技术企业,尤其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进行投资的信心。而我国现在还不存在风险投资保险制度,这种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知识产权融资的渠道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将给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来了不利因素。

三、域外国家或地区有关知识产权融资制度的启示

在促进重要产业发展问题上,域外的一些国家和地区,通过立法手段对本国或是本地区的重要产业群属企业提过融资制度服务,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产学研合作机制和风险投资保险制度等制度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1.美国通过商法典创设新的融资“担保交易”方式

美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知识产权国,知识产权融资机制是以合理的法律制度为前提和保障的。其先是通过美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和美国法学会起草了《美国统一商法典》,提出了新的“担保交易”的担保方式,3年后被各州所接收,大大提高了效率,开辟了知识产权融资的新途径。为重要产业的发展提供国家之外的融资途径,以促进重要产业的发展。

2.日本通过专门法设立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

日本政府通过立法性文件大力支持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建立,从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2006年7月,通过引进外资进行合作,日本开发银行与美国高登兄弟集团共同出资建立了“高登兄弟日本公司”。该公司负责日本开发银行的知识产权担保资产的评估和管理,主要包括对知识产权的质押贷款业务中,知识产权标的的价值评估、筛选和贷款之后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简化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程序,节省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时间,节约了知识产权拥有者的评估成本,促进了日本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日本还在通产省和大藏省之下设立由来自大公司、银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传媒界专家组成的“产学研官”委员会,制定为高新技术产业进行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了便利条件。

3.台湾地区设立风险投资保险制度

我国台湾地区为发展高科技产业,立法规定投资对象和风险防范,首先明确高科技产业的投资对象。资金主要流向岛内重点科技项目或台湾当局指定的十大新兴工业上。其次,明确规定风险防范。出于对高新技术产业投资高风险性的考虑,为控制投资风险,同时也是台湾风险投资的战略考虑,创业投资基金主要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扩展期和成熟期进行投资,并且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扩展阶段。同时设立风险投资保险制度。

四、完善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立法构想

1.创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是知识产权融资机制运行的基础,可靠的知识产权价值结果是知识产权融资成功的重要保证。根据各类知识产权的特点,以通过出台沈阳市自己的行政法规的形式,分步制订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等价值评估的具体规则。

尤其在专利权价值评估方面,应当创设专利评估的专门部门。该评估机制(政府部门)的建立应当着眼于专利的可实施性、专利的产业化需求方面。应安排具有一定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的公务人员和领导干部来统筹该部门的工作。同时,可以放宽政策,支持民营银行与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或是其他企业合作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公司,负责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筛选和知识产权贷款之后的管理工作,以提高知识产权融资的效率。

2.建立“产学研”知识产权信息平台

产学研合作是促进专利知识产权产业化和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知识产权融资的必要环节。在高新技术企业渴求获得知识产权融资渠道的今天,建立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平台应当是一个合理、有效的途径。

该信息平台的建立,应该是集中政府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主管部门、高新技术企业、各高校和研究机构在内的多个主体的力量。在平台创立伊始,政府应提供专项的设立基金,以推动平台的建设,并且可以吸引高新技术企业、各个高校及科学研究机构以及其他知识产权权利人加入该信息平台。从而推进专利服务信息平台的建设。同时,要加大对该信息平台的宣传力度,以多种形式吸引各类专利权人、其他知识产权人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加入。该平台的建立也将为高新技术企业与各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开辟出一条产学研相结合、相合作的全新道路。

3.实行风险投资保险制度

沈阳市高新技术企业的知识产权融资困难问题长年没有得到解决,尤其是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更是因为融资困难而难以做大。而风险投资公司由于面对高新技术产业的高风险性,而不敢轻易、大量的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因此,针对现阶段缺失风险投资保险制度的现状,创设风险投资保险制度势在必行。为此,笔者认为,可以在沈阳市试行风险投资保险制度。

根据民法的债权担保制度结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笔者建议沈阳市试行风险投资保险制度,通过政府的政策和规章制定,促进风险投资保险制度的建立,以达到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支持的效果。

而制度的建立需要一定的实践基础,以及立法、行政、司法的支持。所以当前,沈阳市应当建立专项基金,支持保险公司设立关于风险投资公司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知识产权融资的投资保险险种,以促进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完善,从而促进沈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沈阳市科技局《2013年沈阳市科技工作报告》2014.1.10

[2]李建伟.公司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296

[3]施天涛.商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443

[4]宋锡坤,李三喜.沈阳高新区“一区多园”的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J].发展战略,2012,10:11-13

金融学学科评估范文第4篇

关键词: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多元回归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70(2014)05-0021-05

一、引言

随着金融体制的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机制与业务工作开展越发成熟,其价值评估方法也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研究。

国内学者普遍认为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意义重大,并探讨了目前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的问题:秦Z[1]将资产评估方法定义为评估执业人员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认为其对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有着重要影响。李跃[2]认为国内金融不良资产评估存在评估理论严重滞后、债权性资产债权人不清晰、制度环境与评估方法存在缺陷等问题。谭小蓓[3]认为国内评估理论滞后于评估实践,部分债权性资产权属不清,产权依据不足,金融不良资产的处置进度与评估咨询报告质量的矛盾突出。

另外,部分学者则对目前的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进行了重点研究:宋雨舟、于倩[4]将评估方法定义为评定估算资产价值的技术手段,并重点分析了当时国内主要运用三种基本的评估方法,即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张成文、王福和[5]具体分析了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适用范围、应用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优化政策。李晓炎[6]探讨了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中使用交易案例比较法时,如何采取优化的措施来提高可操作性及评估精度,并从交易案例的选择、交易案例的修正、比较调整因素的补充等方面进行了分析。汪柏林[7]对德尔菲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前景、收敛性检验的必要性进行了讨论,并对所选用的检验方法进行了分析。

综上所述,国内大部分学者都认同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的意义,但目前尚未在学术界形成权威且统一的价值评估方法,因此对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方法进行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一种新思路

由于传统的评估方法存在一定缺陷,本文尝试从测算单户金融不良资产回收率的角度对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使用多元回归分析方法,通过建立经验方程对具体案例进行验证。

(一)基本理论假设

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评估首先需确定影响价值实现的因素。本文假设:金融不良资产的价值与其回收率正相关,回收率越高,其相应的价值也越高。影响资产价值的因素主要有:(1)债务人财务及经营状况。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主要指其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及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债务人财务状况越好,其还款的几率越大;而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好坏又会直接影响其财务指标,从而间接影响其还款。(2)债权方式。按债权担保方式划分,债权资产可分为信用债权、抵(质)押债权、保证债权等三类:信用方式债权其追偿范围为债务人的资产,因此价值相对要低;保证方式债权,债权追索扩大,因此价值相应要高;抵押方式债权,由于较其他债权人有特定的资产保障,且拥有一定的财产支配权和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价值最高。(3)不良资产处置环境。影响不良资产处置的环境主要包括法律环境与市场环境。法律环境越完善,法律约束越严格,债务人逃废债务的可能性越小;市场环境越优越,金融不良资产变现渠道越多,资产回收比率越大。

根据以上分析,本文拟以单户金融不良资产的回收率为因变量,债务人目前拖欠债权本息、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担保措施、贷款五级分类、有无法律诉讼作为自变量建立回归方程。假设其线性回归模型为:Y=β0+β1X1+β2X2+β3X3+…βpXp+μ,其中β0,β1,β2,β3,…,βp为p+1个未知参数,即需要求取的回归系数,Y为回归方程的因变量,代表单户资产的回收率,X1,X2,X3,…,Xp是p个解释变量,代表影响该资产变现的各种因素。当确定多元回归线性方程后,我们即可求取在一定置信水平下的回归系数,继而对单户资产的回收率进行预测,并以此为根据确定该不良资产的价值。

(二)历史数据搜集与处理

本文所搜集的不良资产信息均来自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分公司2013年商业银行资产包收购案例中真实数据,收购债权真实,收购过程公开透明,不存在虚拟数据。同时,根据本文确定的回归方程解释变量,在选取数据时充分考虑了数据的相关性,避免相关性不明显的数据作为回归分析变量。所选取的案例数据如表1所示(由于篇幅限制,详表略):

表1案例数据单位:万元案例序号本息合计所属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有无抵押有无担保是否诉讼五级分类实际回收率1.武钢维尔卡钢绳制品有限公司20021.4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半关停无无否次级20.7%2.武汉国际会展中心股份有限公司8811.86服务业省会城市基建有正常有无是可疑32.1%3.美家龙健身器材有限公司2464.07工业地级市其他无正常无有是损失15.3%4.湖南骏N机械制造有限公司1530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4.3%5.株洲新通铁路装备有限公司1852工业地级市资金周转无半关停无无是损失7.9%6.长沙有有实业有限公司1816工业省会城市其他有正常有有是损失9.2%7.科雷诺机械有限公司621.2工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有有是次级12.3%8.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74.24工业省会城市基建无正常有无是损失13.1%续表19.紫东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4504.7服务业省会城市资金周转有正常无有是次级30.6%10.合力热电有限公司2420.25工业地级市其他有关停有有是损失23.7%

以上搜集的历史数据未经过加工处理,大部分信息并非数值型信息,因而难以直接使用,因此在进行数据处理前需进行转换。转换思路如下:(1)贷款本息为非线性相关因素,在处理时取其自然对数;(2)企业所属行业与所属区域等变量接近正态分布,转换方式为:转换后数据=(原始数据-原始数据平均值)/原始数据标准差;(3)本文拟使用Eviews软件进行数据的回归分析,故所处行业、所处区域、贷款用途、有无还款记录、经营状况、是否有抵押/担保、是否诉讼以及五级分类的数据必须转换为数值分类指标,具体处理方式及结果分别如表2、表3所示:

三、结论

本文从传统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的局限性出发,采用计量经济学多元线性回归的方法,提出了估计单户不良资产的回收率及整体资产包的综合回收率,从而对资产包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即资产包价值为∑niYiMi=MY,其中Yi为单户不良资产回收率,Mi为单户不良资产的金额。尽管不同类型的金融不良资产具有不同的种类和价值表现形式,但由于对不同的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估值时,其资产价值回收率都是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故从资产回收率的视角来研究一般性的金融不良资产价值评估问题具有可行性。

采用该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优势在于:第一,采用此方法对于金融不良债权资产包,特别是信用债权资产包进行,比传统的成本法或交易案例比较法更为科学、严谨,特别是在该资产评估对象为大宗对象且涉及大量复杂产权纠纷的情况下,与针对逐个评估对象进行传统评估的方法相比,可以极大地节约时间与成本;第二,对于非债券类金融不良资产,采用此方法进行价值评估,利用计量软件来进行定量分析,也可以避免交易案例比较法或专家打分法所固有的主观性与随意性。

同时,此方法也存在相应的弊端:首先,历史经验数据的真实可靠性与案例数量对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影响较大,对于评估机构与人员来说,运用此方法通常要求其找到足够多的、公开市场交易的且满足计量要求的样本,而这通常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其次,回归模型的构建、经验方程的建立以及计量过程中的变量与方程显著性检验,都涉及相关复杂的数理统计与运算,通常需要借助相关计算机程序与计量软件,单纯依靠手工计算难度较大;最后,采用此方法对金融不良资产进行价值评估,得到的不良资产回收率回归分析结果为区间结果而非绝对确定结果,不能将其作为不良资产处置的唯一依据,而应同时配合成本法、交易案例比较法等传统评估方法确定金融不良资产的最终价值,否则容易加大处置风险。

参考文献:

[1]秦Z. 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与资产评估结果合理性[J].东岳论丛,2013(3):181-185.

[2]李跃.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问题及对策研究[J]. 国际商务财会,2009(9):34-35.

[3]谭小蓓.关于我国金融不良资产评估若干问题的思考[J].企业家天地下半月刊(理论版),2009(2):46-47.

[4]宋雨舟,于倩. 浅析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方法[J].才智,2009(25):170.

[5]张成文,王福和. 假设清算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J].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3):270-272.

[6]李晓彦.优化交易案例比较法在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中的应用研究[J]. 企业导报,2011(11):57-58.

[7]汪柏林.采用德尔菲法评估金融不良资产时的收敛性检验[J].中国资产评估,2006,(7):36-41.

金融学学科评估范文第5篇

关键词:知识产权质押;政府主导;市场主导

中图分类号:F83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2)02-0066-05

在“十二五”时期,我国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更多地依靠创新驱动力,来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就意味着我国企业要创造出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并运用到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世界范围来看,知识产权占企业资产的比重和对企业利润的贡献率也越来越大。而我国的现实情况是知识产权转化为现实的经济利益缺乏资金支持。资金紧缺是困扰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据国家科技部的一项研究表明,我国每年的专利技术有7万多项,但专利实施率仅为10%左右;高新技术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仅为20%,远远低于发达国家60%的贡献率。

2008年国务院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9年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2010年财政部等相关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与评估管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明确提出推进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作为中小企业融资方式的一种创新,对于推动产权结构优化升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试图通过对比国内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模式,从中探索知识产权质押模式从政府主导走向市场化的实现路径。

一、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基本条件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是指企业以企业或者个人拥有的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一种贷款方式。一般来说,贷款抵押品主要是有形的实物资产,从1995年起,中国《担保法》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可以作为一种担保形式,用于银行质押贷款。但是,作为无形资产的一种,知识产权的非物质性特点,决定了其权属的界定、价值的确认评估、权利变现以及保值增值不同于银行习惯的有形抵押物;同时,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和较高的风险性,也不同于银行习惯的有形抵押物,因此,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必须考虑一些基本条件。

(一)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已形成一定规模

在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日益成为社会最大的产权。知识产权作为企业一项无形的资产、无形的财富及市场竞争的“秘密武器”与有形资产具有相同的位置。企业是否拥有知识产权以及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成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国外的大公司在财产管理上已形成两个平衡的独立的管理体系,即有形资产管理体系和无形资产管理体系,这两个资产都能够为企业带来新的利润。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知识产权的积累越来越多,并成为了一种财产。全球专业信息服务提供商汤姆森路透集团的一份知识产权分析报告预计,到2011年,我国将在专利活动中居世界领先地位,年度专利申请总量将超过日本和美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最新的数据也显示,在“十一五”期间,我国专利申请大幅增长,专利申请总量年均增长率达到了22%,发明专利申请年均增长率更是高达24%,发明专利申请年受理量稳居世界第三。截至2010年底,有效专利221.6万件,其中境内有效专利173.2万件,占78.2%;有效发明专利56.5万件,其中境内有效发明专利23.0万件,占40.7%。这些数据说明作为无形财产的知识产权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具有了坚实的资产基础。

(二)知识产权有交易市场

作为特殊的商品,知识产权必须在市场上进行流动,交易双方合理地发现并实现知识产权的真实价值,才能更好地体现其经济价值。因此,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是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创新的前提条件。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总体上发展迅速,但是知识产权服务交易还处于较低水平,亟须大力发展。2006年9月,首批18个单位的“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知识产权交易具备了专业的服务平台。2007年,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六部门出台的《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指导意见》(发改企业[2007]3371号)明确提出,要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推动,逐步构建以重点区域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为主导,各类分支交易市场为基础,专业知识产权市场为补充,各类专业中介组织广泛参与,与国际惯例接轨,布局合理、功能齐备、充满活力的多层次知识产权交易市场体系。2010年6月,在天津正式成立了全国首家知识产权交易所,这为银行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实际操作提供了可行性。通过知识产权交易,不仅企业可以从实际交易中了解知识产权的价值,为知识产权质押提供依据,同时也有利于银行进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

(三)专业知识产权有评估机构

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关键是需要有配套的专业评估机构,如资产评估机构、法律评估机构。银行放贷的审批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对放贷对象抵(质)押物以及还贷风险的评估。由于知识产权的专业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银行难以解决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大量的专业问题,估值风险和法律风险的评估是银行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中的关键环节,目前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主要依靠专业评估机构。国内无形资产评估在90年代中期兴起;2001年财政部颁布的《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规定了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方法;2006年,知识产权局和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规范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200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2008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订了《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和《专利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并于2009年7月实施;当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与知识产权局已着手起草《专利资产评估指南》。我国近十几年来的评估实践,造就了一批专业的评估人才和评估机构,为知识产权评估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模式

(一)国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模式

1. 市场主导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美国。美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开展较早,美国小企业管理局(SBA)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过程中起到的是担保作用,其目的是推动企业和商业银行摸索出一套适合市场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体系[1]。在中小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中,SBA并不是为企业提供融资,而是在原有企业自行提供担保的基础上再进行信用担保的加强,从市场化的角度鼓励双方进行商业信贷活动,并且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和贷后管理的信息服务,这实际是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企业提供信用加强与信用保证等机制来协助知识产权企业在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获得融资的协助。另外,政府还联合民间力量成立信用保证基金,对知识产权质押提供直接资助或全额担保,为了提升知识型企业的债信能力,评定知识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处分价值,为其发展提供信用保证[2]。

2.政策性金融主导型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日本。随着科技振兴,中小企业的数量的增多,对以知识产权为担保申请贷款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为了推动知识创新、扶植中小科技型企业,日本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顺应市场需求从1995年开始实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根据《新规事业育成融资制度》,对缺乏传统担保(土地、不动产)的日本风险企业提供长期资本的供给。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资金来源于日本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政府参与但不干预,日本开发银行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中知识产权标的的评估、筛选,以及贷后管理工作是由专门的商业机构专职负责的。其一,借款人的知识产权技术状态和经济状态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借款人知识产权的法律状态由律师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二,企业的信用状况由商业银行进行审查,并依据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所的评估意见综合考虑来决定贷款的发放;其三,由评估机构和律师事务配合资产管理公司所进行贷后管理和不良贷款的处理。日本开发银行通过商业性机构的运作降低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1]。近期,民间的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和投资银行界将知识产权资产证券化,在证券化过程当中,政府设立的日本信用保证协会和产业基盘整备基金提供了融资保证。

到2007年7月大约实施了300件累计180亿日元(12.6亿人民币)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近些年,该政策投资银行每年实施融资30件,每件融资金额大约在1千万至3亿日元之间[3],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快速发展。

3. 政府介入市场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韩国。为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韩国政府以非市场的政府资源设立各种融资机构,直接投资或间接融资于高科技产业。韩国政府设立了国家银行、投资公司、创投基金、技术保证基金等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通过国营金融机构把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和技术保证基金联合在一起。中小企业通过向韩国信用保证基金会下的技术估价中心申请评估,凭借技术估价中心发给的技术担保价值评估证书向银行申请担保设定和融资[2]。韩国采取政府介入市场方式来对知识产权的评估,利用知识产权的评估与融资来刺激资金流通和市场需求,积极推行知识产权融资。

2009年12月,中小企业振兴公团与商业银行间签署业务合约,从2010年开始实施由民间金融资金和政府政策资金共同支持的联合融资(Co-Finance)模式,扩大知识产权产业化的资金供给,2010年,由韩国产业技术振兴院发挥知识产权管理公司的作用,运作创业资本,探索新的商业运营机制。创意资本将用于购买创新点子,申请知识产权,收集分散的知识产权并包装、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后续研发等,进一步推动在无担保情况下的知识产权产业化进程。

从美、日、韩三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情况来看,美国的市场比较大,资金来源于商业银行,政府不参与项目融资,担保机构主要由美国中小企业管理局提供担保。韩国的国内市场比较小,不仅资金来源于国家金融机构,而且得到了政府的大力扶植。日本处于两者之间,资金来源于国家金融机构,政府不干预,资产证券化由民间担保机构担保。

(二)我国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展模式

2006年,我国首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在北京诞生。2007年初,上海浦东新区建立了浦东知识产权融资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试点工作。为了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从2009年开始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启动了16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试点,各地区根据本地的实际需求,探索了多种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并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从风险分担机制的角度来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有三种类型。第一种类型是市场主导型的质押贷款模式,如北京海淀区、湖北武汉;第二种是政府主导型的质押贷款模式,如上海、四川成都;第三种是半主导型的质押贷款模式,如江苏南京。

1. 市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市场主导型的质押贷款模式是以市场为导向、社会商业主体自发形成的责权利体系,属于纯市场行为,通过引进第三方专业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另外保险公司加入投保执业责任险,其所有的权利和责任都分别归银行、企业、评估机构包括保险公司承担。为降低银行风险,担保公司提供风险分担机制,即当企业出现贷款逾期时,担保公司先垫付银行贷款,后处置专利权。这套模式中,政府主要是通过制定政策贴息,包括中介结构服务费的补贴等一套方法来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工作。基于政府资金扶持和多方分担的风险机制,大大降低了担保公司及银行的风险,因此运行较成功。以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为例,从2006年10月至2009年9月,授信企业61户,共授信85笔,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9.84亿元。

2. 政府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政府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是以政府有关部门或政府委托机构为主导、社会商业主体被动参与的权责体系。科技型中小企业以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向金融机构提出融资时,先将知识产权质押给政府指定机构,指定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政府向指定机构提供专项资金作为担保保证金,知识产权中心等第三方机构对申请知识产权贷款的企业评估,然后由商业银行根据担保金额放大数倍的规模向企业提供贷款(成都市商业银行按1∶3的比例放大、上海商业银行按1∶2的比例放大),在贷款风险的承担方面,政府承担大部分贷款风险(上海政府承担95%、四川成都政府承担90%),商业银行仅承担很少的责任。此模式由于政府履行代偿责任,银行基本没有坏账风险[4],但是需要政府资金实力雄厚,否则无法维持长期的良性运行。2009年,上海市有64家企业共获得84笔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共计1.15亿元。

3. 半主导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这种模式一般没有条件形成市场型主导的质押贷款,同时政府也不愿意使自己完全陷入到资金供给链条中间去,政府既不提供担保,也不给予贷款补贴,仅提供政府信用,知识产权质押完全市场化运作。此模式成功运行依赖于政府的牵线搭桥,银行拿到政府推荐项目后做企业调查,然后请银行和企业都认可的第三方知识产权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银行一般根据评估值的20%~30%发放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一年。一旦出现企业违约,银行需承担全部风险[5]。因此,银行放贷标准较高,知识产权质押工作不易推进。采用此模式的江苏南京,2007―2010年,南京银行累计发放各种形式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不到20笔,贷款金额仅近6 000万元。

截至目前,全国有24家商业银行和16家担保机构办理了约1 400个项目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涉及质押金额约210亿元。自2007年以来,各类企业已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160亿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于广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过程所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给予了最有力的支持。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从政府主导走向市场化的路径选择

从我国目前情况来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大部分是在政府的引导支持下实现的,政府提供资金支持可以有效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开展。在不同地区、不同的发展阶段,政府在其中起到的作用不同,取得的效果也不相同。另外,经济发展环境、知识产权拥有量、科技型企业的数量等也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发展的制约因素。因此,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应分地区、分阶段从政府主导逐步走向市场化;政府相关部门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进行业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创新主导作用[6];培育更多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中介机构,在政府适度推动的基础上引导社会商业主体建立起市场化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

(一)应分地区、分阶段从政府主导逐步走向市场化

一个地区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需要一定的市场基础,也就是说需要具备一些基本条件,如: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财产已形成一定规模;知识产权有交易市场;具有专业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市场基础比较成熟了,才能进一步推动其发展。由于我国地区发展不平衡,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市场基础在各地区不同,因此,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初期发展阶段,三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可以并存,由试点地区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自由选择开展。从短期来看,政府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采用政府补贴的方式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做法效果显著,但不是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从长远来看,市场主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应是发展的方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对于银行和企业来说是市场行为,政府部门的政策性参与只是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践中的一个过渡。

(二)政府相关部门发挥推动与监管职能

由国内外理论探索及实证研究发现,政府介入对于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的推进具有重要性。政府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推动旨在是以点示范、带动和影响社会,重在引导企业认识一种新型融资手段,构建一种新型发展模式[7]。政府应充分发挥“制定政策、搭建平台、营造环境”的职能,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搭建知识产权评估平台,研究和推动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的机制,尽快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资金,采用贷款贴息来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采取风险担保基金来放大银行授信额度,使贷款的受惠面更大,鼓励和引导银行、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8]。作为政府部门不仅仅是“推动者”,同时也是“监管者”。在知识产权融资体系建立和运行过程中会不断出现相关问题和争端,政府部门工作着力点在于“疏堵纠偏”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因此,政府部门规范市场行为应通过适用已有法规或通过新立法来完善和行使其监督管理职能。

(三)金融机构积极发挥金融创新主导作用

基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的特殊性,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过程中,首先,银监部门应制定商业银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指引或实施细则,明确贷款授信审查、风险管理等主要流程,规范贷款操作行为;其次,商业银行在筛选申贷企业时,应更多地注重申贷企业经营的成长性,与知识产权本身相比,企业的未来成长是确保贷款偿还的关键。在贷后管理中应定期取得放贷企业财务信息和了解其经营状况,及时掌握企业发展趋势,关注资金运营和回流情况,降低贷款的风险程度;最后,商业银行应建立适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风险评估体系,健全监控机制,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能力。

(四)培育更多的专业知识产权评估中介机构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成功与否的前提是能否合理而有效地评估知识产权价值,而拥有权威评估机构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关键。目前,我国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如果由各家银行自己来培养专业评估专家,成本会很高,另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量不大,必然会造成人力资源浪费。从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可以考虑以城市为单位,由银行业协会牵头,会同地方政府金融办、知识产权局等主管部门集中相关专家、资产评估师、会计师、律师等相关专业人员组建专业的知识产权评估机构,增强知识产权评估的公允性与准确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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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Route Research of Hypothecated Loan against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from the Government

――Dominant Model to the Market Model

Li Jian-ying, Ou Yang-qi

(1. Finance College,He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Shi jiazhuang,Hebei 050061,China;

2. Dah Sing Bank,Shenzhen,Guangdong 518001,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