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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信用管理范文精选

金融信用管理

金融信用管理范文第1篇

关键词:信用理念;信用环境;信用管理

随着世界金融危机的蔓延,金融信用的危机也在加大;金融信用成为当今经济交往的焦点。

金融活动离不开信用,金融信用一旦缺失,就会出现无序金融,不健康的金融。据有关资料反映,我国前段时间由于金融信用的缺失,每年因企业和个人逃避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信用经济变成了“赖账经济”;因三角债、多角债的出现,我国由此增加的财务费用多达200亿元,信用经济变成了“无序经济”等,为了重塑金融信用的真实面目,重建金融信用的良好环境,重树金融信用的良好形象,有志之士要求整治金融秩序,建立健康金融的呼声越来越高,提出的有效建议也越来越多。本文就金融信用缺失的防范问题作以下思考。

一、加大信用理念的宣传力度

宣传和倡导诚信文化,诚信理念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只有长期坚持,长期教育,才能收到长期的效果。我国历来重视诚信教育,儒家认为,“诚者天之道也,诚者人之道也,诚者商之道也。”并说:“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古人把诚实守信一直视为“立人之本”、“立政之本”、“进德修业之本”。我们已经进入经济全球化时代,经济活动已无国界,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经济往来日见频繁,此时此刻,我们怎样做到友好往来,友好贸易,友好发展,我认为仍然靠的是诚实守信。对此,我们各级政府应牢记中国古训,世界帝王条款,负责任的、尽义务的开展对全体公民、全体社会的诚信教育,运用多种媒体,不间断地宣传诚信理念,教育大家牢固树立诚信价值观,牢固树立诚信的道德规范,牢固树立诚信的职业操守,使全社会充分认识诚信在构建和谐世界、和谐社会中的极端重要性,在保证企业良好经营,个人能良好发展方面的极端重要性,做到人人知诚信,使诚信光荣,诚信无价成为全社会、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一个“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良好信用氛围。

二、加快信用环境的改善速度

信用建设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稳定的金融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在金融信用建设过程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强化金融安全意识,要强化金融环境意识,要强化稳定意识,甩掉“保护伞”,当好“守信神”,伸张正气,力举诚信,积极指导有关部门配合金融单位,共同参与打击逃避金融债务的工作,形成一个以政府为领导、金融为主体、法律为支撑、部门为后盾的全社会共同维护金融信用的良好局面。信用环境建设一定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加快解决当前金融信用环境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又要着眼于解决体制、机制和制度给金融带来的深层次的负面影响。同时,还要借鉴国外的作法与经验,把健全社会信用制度,作为改善金融信用环境的的大事看待,下大力气利用现代科学手段,尽快建立企业和个人诚信数据库,把企业和自然人的信息和诚信程度认真收集、记录、分析、储存下来,各相关部门,如银行、税务、保险、财政、技术监督、工商、海关、商务、法院、公安、证券监管部门,应依法将自己掌握的企业与个人的信用数据,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社会开放,以保障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被社会知晓,从而使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和个人享有守信的美誉和守信后带来的益处,使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和个人身败名裂,一败涂地。三、加强信用管理的立法硬度

我国征信中介机构已经有20多年的发展史,该行业在自信调查、信用评级、商账追收等方面功不可没,但因信用法律不健全,信用条文不具体,也给其业务行为带来诸多不便,也给政府部们征信数据的收集、公开带来了诸多不利,给不守信用者带来诸多可乘之机。针对这些情况,社会呼吁有前瞻性、针对性、刚性的信用法律应及早出台。根据我国金融信用的实际,本人认为应该建立以下信用法律。

第一,制定《信用基本法》。此法作为信用管理法律体系的龙头法,主要是明确国家信用管理机构和信用中介机构的法律地位,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般原则,搭建起信用法律的基本框架。在这方面我们是有缺失的,应该出台《信用基本法》予以弥补。

第二,制定《征信法》。制定《征信法》的目的是通过建立企业资信和个人信用法律,规范银企关系,加强银企合作,了解个人信用程度,加强信用合作,降低交易成本,减少金融风险。我国目前关于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还比较零散,通常分布在银行、税务、工商、公安、法院等十几个部门内,既不统一,也不好操作,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征集内容、征集程序、征集范围、征集对象及公开方式和公开限度。

第三,制定《失信惩罚法》。建立对失信单位、失信个人的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最关键的一环。有了《失信惩罚法》,就增加了违法者或失信人的失信成本,一旦踩了这条红线,他不仅名誉上受到极大损害,在经济上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失。因此,《失信惩罚法》可使市场主体经过理性思考和法理上的权衡后会作出诚信的良性选择。我国的失信惩罚办法还比较零散,尚未形成完整体系,应尽快建立一部失信惩罚法。

金融信用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信用问题管理体系

近年来,我国金融界兴起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属于金融创新业务。随着现代物流业发展对金融服务创新需求的日益增太,服务于生产、流通和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创新业务实践越来越多,信用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成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发展的瓶颈问题。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oE6]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金融信用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信用;货币;金融;利率;票据;证券

一、信用与货币的关系

信用和货币一样,属于一个古老的经济范畴。信用的最初起源是借贷关系,但它是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确立和发展,已经远远超过当初的范围,它成为了以借贷为主体但多种信用形式并存的、与货币交织在一起的金融。当今社会,信用关系无时无处不在。现代经济已被称为“信用经济”。由于信用已渗透到各行各业,并且在西方国家,可以说一个人从出生到坟墓,都离不开信用。因此,信用产生了多种信用形式,简单地说有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股份信用、信托信用、保险信用、国际信用等多种形式。这些信用形式同时并存于当今社会,并相互交织在一起,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

货币与信用有各自的起源,本质上不相关,而在大量的经济来往中,相互交织、渗透逐渐演变为本质相关,形成了金融。货币原本从商品中脱离出来充当一般等价物,它是实实在在的一种物品,本身具有价值,而现今的货币已经表现为现金(在大多数国家表现为纸币形式)和信用货币两种形式。它所代表的价值已大大超过其本身的实际价值,而现代货币创造的机制是只要银行提供贷款,就可以形成资金来源,即只要有资金运用就会有资金来源。可以说现代货币是银行信用创造出来的。现代货币是现金和存款一身两任,从流通角度说,它是经济生活中的货币量,从信用角度说,它是银行体系的信用资金来源,第一,从形式上看,它的增加可以达到无限性,它有无限增加的可能性,现代货币的创造易如反掌。只要银行贷出资金,就可创造出货币。第二,从实质上看,它又是有客观界限的,生产流通的增长、财富的增加,只能按客观界限来增长,货币增长是真实的,超越这个资金创造,就会形成虚假性资金来源,从货币的角度来说就是过多的货币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通货膨胀。第三,如果出现了虚假性信用资金来源,它既表现为现金,也表现为存款,从二者的一般比而言,更多的是存款。我国是用现金面较宽的国家,但大部分的交易和流通还是以储蓄形式来实现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存在现金,但更多的货币反映在存款上,钞票是次要的,存款是更重要的货币。因此现代经济中,货币量越多表明银行信用资金越多。

二、信用的多种形式与多种服务方式

首先是商业信用,商业信用是最古老的信用形式,其它信用形式都有源于此。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赊销赊购活动都可以从古代交易中找到,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中,就有农民在春天赊购粮食种子,将赊购数量和金额记账,到秋天在丰收时在还账的常见事例。小商贩想要进货销售某种货物但资金不足,这时批发商为了不积压货物,也会提供赊销,先将提货数量记账待零售商将货物销出后在还进货款。西方国家,也大量存在相同或相近的现象。随着商业信用的频繁使用也就相应地产生了商业票据(主要有商业票据、公司债券),它是一种工商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信用,一般建立在相互熟悉的企业之中,因此,它的流通范围受到了限制。银行信用,这也是多种信用形式中的主流,随着社会化大分工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流通环节也就越来越多,资金的周转已不能与货物购销活动同步,每个人对货币的需求上也存在时间差,因此,有人开始利用资金运用时的时间差来获得利润,即将暂时不用的资金借给有项目而缺乏资金的人,并从资金运用人的手中分得一部分利润,从此社会中又分离出一个新的行业——银行,由于银行长期专门从事资金的借贷,因此,一般而言,银行手中有大量的资金且信用度高又在更大范围内(如全地区、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有分支机构,银行的信用得到空前的发展。在银行信用的作用下,也相应产生了大量的信用工具,如银行券、银行存单、商业票据的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金融工具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的丰富。

国家信用,国家虽然可以通过税收进行无偿性融资,但也不排除有偿融资,有偿融资主要是以国家为信用主体来向社会发行国债向社会进行有偿性融资,它既可用来弥补财政赤字,又可保证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其经济调节功能。不再是发生了财政赤字,就强制性要求银行挤出资金给予弥补,保证了银行行使其金融功能的独立性,不挤占银行的正常性贷款,不会给中央银行造成不合理的货币创造,随着国家的经济调节功能越来越重要,财政的债权债务呈年年逐渐扩大趋势。

消费信用,经济的发展使得物质产品极大丰富起来,厂商为了尽快实现资金、产品、商品、资金的循环,加快资金的流通速度,都面向消费者提供各种形式的消费信用,现如今除为购房、小汽车等贵重消费品提供按揭贷款以外,已经有很多日常消费品也开如为消费者提供贷款,由于,市场上的商品从奇缺转变为极大丰富,市场也就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因此,在市场上,商品经济也随之转变为信用经济(消费者经济)。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关系也就日趋复杂,单一或有限的信用形式或金融工具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信用的形式以及伴随的金融工具也就日趋丰富,就目前来说,信用的形式就还有股份信用,即在一个特定的金融市场,企业就通过发行股票的形式向公众募集资金,对资金持有者来说不需要有大额资金也可进入市场,而企业也可通过集腋成裘的方法获得企业所需的运营资本。而且股票对持有者而言流通性很强,对企业而言却比发行债券融资更具有稳定性,是一种很好的金融工具。市场的变化复杂性、快速性,使得市场的风险也成倍增大,市场的高风险性要求转移风险,因此,保险信用也就随之应运而生,既有面向企业的也有面向个人的,更有面向国家的保险信用。世界经济的全球化,网络经济的发展,如今世界正向地球村的方向发展,国家之间信用产生是必然的,这种国家之间的信用称之国际信用,国际信用实质上同其它信用并无本质区别,唯一不同的是它的信用主体上升为国家与国家之间,带有国际政治色彩,一般情况下,虽说是信用形式,但它会无可避免的与政治、军事有着不同程度的相关。

三、多种信用形式与央行货币投放密切相关

银行信用是货币创造的直接主体,基础货币创造是通过中央银行来实现的,我们知道,只要有资金运用也就可以形成资金来源,而且从理论上来说,资金的创造是无限的。也就是中央银行只要将货币贷给商业银行,就可以创造出基础货币,而商业银行可以通过乘数法将成倍数的创造出派生存款来,它创造的上限由乘数K来决定。但是我们也知道基础货币的创造从现实来说,是受生产流通的增长、财富的增加限制的,应根据市场流通的需要来发行货币,因此,中央银行的基础货币的发行是一件很慎重的行为;而商业银行的派生存款的创造,只是说它的上限是它的倍数K,但是否能按照最大限度来创造却是不一定的,这要看企业是否愿意贷款,而企业是否贷款就和企业的效益相关,这就和市场的运行状态相关,也就同时和商业信用、消费信用、股份信用、保险信用密切相关,商业信用的良好运行,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的信用度良好,商业票据市场以交易的真实性为前提的良好运行,就为银行开展贴现提供了可行性和可信性,也就为银行进一步开展转贴现和再贴现的功能提供了保证。消费信用与商业信用是一种相互交织影响的信用关系,消费信用的良好运行,可以保证商家资金周转同时也保证了银行资金的回笼,商业信用的良好运行,可以促使商家更好提供消费信用,相互形成良好的循环。保险信用、股份信用是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的补充,当银行信用、商业信用的良性循环遭受到意外性的破坏,保险信用可以及时修补信用循环链,使信用的循环可以得到继续。股份信用属于直接融资的范畴,它的运用可以使商家以自身的信用在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厂家与股民风险共担、融资面拓宽,股民可以根据自身的金融知识或偏好来选择厂家来进行投资,从一定程度降低企业、银行、及投资者的风险度。(从银行的角度来说,不是所有的厂家缺少资金都来找银行,有可能出现的不良资产或坏账都由银行来背;从企业来说,不是资金缺乏,都只能找银行贷款,如果银行资金有限就只能坐等资金而错失商机;对投资者来说,不再是只能将资金存在银行里,由银行决定将资金贷给自己不知晓,盈亏率也不了解的企业,失去自主权)。国际信用,作为全球经济一体化必不可少的信用工具,如今,国家之间已经有大量的资金被相互利用,本国的经济都融入了大量的外资,成为资金互相渗透的地球村。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只关注本国的资金和货币,尤其是经济大国的经济波动已经不可避免影响着世界经济。国际信用势必成为影响本国货币利率的杠杆之一,利率的变化直接影响货币的需求量,从而也就影响货币的创造。目前,国际上又产生了多种金融衍生工具,都与各种信用形式相关,它们的迅速发展,使规避形形色色的金融风险有了灵活方便、极具针对性且交易成本日趋降低的手段。这对现代经济的发展起到有力的促进。四、关于我国金融行业与信用形式思考

伴随着中国银行业开放进程的加快,以及相关金融制度改革的深入,完善我国现代化监管体系并以此推进金融体系改革的任务就显得更为紧迫。根据信用体系的层次构成对我国现行的信用体系进行考察,发现我国的信用体系处于残缺不全的状态,致使信用体系的功能不能得到正常的发挥。其残缺不全的具体表现为:

(一)从组织要素来看,我国信用体系的组织建设并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些组织在有些省市虽然已经建立,但是相应的功能和作用由于受到市场发育程度的限制没有得到有效的发挥,并且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形成一个有机的系统。例如政府的征信组织,在北京和上海已经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系统,而其他省市还没有建立起来,更谈不上各省市征信系统联网所形成的全国征信系统。

(二)从制度要素看,信用体系中的组织运作制度并没有建立起来,使已经存在的组织在运行过程中无所适从。例如资信评级的运作制度、资信评级机构的业务范围、信息披露与保守商业秘密关系、如何对资信评级结果进行跟踪等都没有正式的制度。

(三)从市场要素看,与信用相关的市场并不完善,已存在的市场发育程度也比较低。如票据贴现和票据承兑市场已经存在,但是发育程度较低,限制了信用的提升。受到地方保护主义的限制,全国性的资信评级市场没有形成,产品丰富的资信评级市场有待开拓。

(四)从法律要素看,我国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出台了不少的法律,但是与信用相关的法律体系没有建立,特别是信用法律体系中的核心性法律没有能够制定,没有一部专门的信用法律,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五、我国金融与信用体系建设的战略构想

金融体系是我国经济运行的核心,如何促进金融体系的和谐发展确实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一个具有很强实践意义的问题。和谐金融是金融内生机制和社会经济生态系统自生和共生机制的完美结合。在和谐的金融体系下,金融资源配置将更加合理、高效,金融发展将更加有序和均衡,人们能够按照预期从事金融活动并满足最基本的金融需求。构建“和谐金融”,就是要高度关注金融内部各要素的协调发展和金融系统外部环境的优化,推进直接、间接融资的比例和谐、大中小企业的融资和谐、农村金融与城镇金融的发展和谐、金融稳定与金融创新的互动和谐。但这里有两个问题:一是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应该有一个过程。一种合理制度的建立或完善有理论的指导,但更主要来自于金融活动实践的不断探索和积累,而不是凭空想象的,这个探索和积累的过程(形成的成果便是金融规范的确立)以何种形式来完成。

(一)我国金融体系建设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指导思想。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实现有待于金融体系的建设,只有建设了具有现代意义的金融体系,特别是具有现代意义的信用体系,才能实现资源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有效配置,提高我国的综合国际竞争能力,现代信用体系不仅体现在与信用活动的有关组织、有关市场和有关法律,而且体现在信用的文化特质。中国的信用文化特质应该是兼容中国传统信用文化的优良思想、借鉴西方信用组织结构和信用风险评级、监控技术形成的信用伦理道德和观念。

(二)建立信用体系中的组织,并对其进行培育,不断发挥组织在信用体系中的作用。对于信用体系中已经存在的组织,应视情况进行整合和发展。对于资信评级的组织或类似于这样的信用体系组织应该通过竞争的手段、限制新加入者的手段,以及限定业务的手段逐渐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扩大组织的规模和区域覆盖面,逐渐推进全国资信评级市场的形成。对于信用体系中现在不存在的组织应积极建立和发展。

(三)培育和完善市场体系。我国资本市场尤其是股票市场通过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具备一定的规模。但是债券市场发展畸形,品种单一,可转换债券也刚刚起步,资产的证券化、商业票据的证券化等都还不存在。应鼓励金融创新,努力促进金融市场结构的完善、金融品种的丰富化,为信用的提升和信用风险的分散提供条件。

(四)建立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信用制度和信用法律体系的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对信用问题有个认识过程、讨论过程和最后的决策过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应以组织建设为突破、以培育和完善市场为手段、以信用的制度和法律建设为核心、确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信用文化为目的、稳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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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冯璐.日本金融业重组之启示.福建金融干部学院学报,2003(3):21-23.

[3]罗纳德·麦金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7.

金融信用管理范文第4篇

关键词:行为金融;信用风险;金融租赁

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指借款人、证券发行人或交易对方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或无力履行合同条款而构成违约,致使银行、投资者或交易对方遭受损失的可能性。基于传统金融学理论许多金融机构和研究者对信用风险管理作出积极探索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计量模型和支持工具,但也存在明显缺陷。随着行为金融学的兴起和发展,为我们提供了新的视角来研究信用风险管理。

1行为金融学的产生

20世纪50年代,冯·纽曼和摩根斯坦(VonNeumannMorgenstem)在公理化假设的基础上建立了不确定条件下对理性人(rationalactor)选择进行分析的框架,即期望效用函数理论。阿罗和德布鲁(Arrow,Debreu)后来发展并完善了一般均衡理论,成为经济学分析的基础,从而建立了经济学统一的分析范式。这个范式也成为金融学分析理性人决策的基础。1952年马克威茨(Markowi)发表了著名的论文“portfoliosdeefion”,建立了现代资产组合理论,标志着现代金融学的诞生。此后,莫迪戈里安尼和米勒(Modigliani-Miller)建立了MM定理,开创了公司金融学,成为现代金融学的一个重要分支。自上个世纪60年代夏普和林特纳等(Sharp-Limner),建立并扩展了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至布莱克、斯科尔斯和莫顿(Black-Scholes-Merton)建立了期权定价模型(OPM),至此,现代金融学,已经成为一门逻辑严密的具有统一分析框架的学科。

随着金融市场上各种异常现象的累积,模型和实际的背离使得传统金融理论的理性分析范式陷入了尴尬境地。20世纪80年代,通过对传统金融学的反思和修正,行为金融理论悄然兴起,并开始动摇了CAMP和EMH的权威地位。行为金融理论在博弈论和实验经济学被主流经济学接纳之际,对人类个体和群体行为研究的日益重视,促成了传统的力学研究范式向以生命为中心的非线性复杂范式的转换,使得我们看到了金融理论与实际的沟壑有了弥合的可能。1999年克拉克奖得主马修(MatthewRabin)和2002年诺贝尔奖得主丹尼尔·卡尼曼(DanielKahneman)和弗农·史密斯(VemonSmith),都是这个领域的代表人物,为这个领域的基础理论作出了重要贡献。国外将这一领域称之为behaviorfinance,国内大多数的文献和专著将其称为“行为金融学”。

行为金融学发现,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过程中并不是完全理性的,会受到过度自信、代表性、可得性、锚定和调整、损失规避等信念影响,出现系统性认知偏差。而传统金融学是基于理性人假设,认为理性人在不确定条件下的决策是严格依照贝叶斯法则计算的期望效用函数进行决策的。即使有些人非理性,这种非理性也是非系统性的,会彼此抵消,从而在总体上是理性的;如果这种错误不能完全相互抵消,套利者的套利也会淘汰这些犯错误的决策者,使市场恢复到均衡状态,达到总体理性。2行为金融对信用风险管理的影响

2.1风险偏好

根据行为金融学的基本理论,投资者的风险偏好不同于传统金融学理论下风险偏好是不变的,而是变化的,是会随着绝对财富等一些其他因素的改变而发生改变的。因此,我们就没有理由相信借款人是特殊的群体,他们借款的目的大多都是为了投资,也是众多投资者中的一部分,他们的风险偏好也会发生改变。风险偏好的改变就会直接影响到他们面临的风险,最终会影响贷款方面临的信用风险。

2.2过度自信

过度自信或许是人类最为稳固的心理特征,人们在作决策时,对不确定性事件发生的概率的估计过于自信。投资者可能对自己驾驭市场的能力过于自信,在投资决策中过高估计自己的技能和预测成功的趋势,或者过分依赖自己的信息而忽视公司基本面状况从而造成决策失误的可能性。这种过度自信完全有可能导致大量盲目投资的产生,盲目的多元化和贪大求全。

2.3羊群行为

企业决策由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并涉及较多的技术环节,其决策往往由决策团体共同协商作出,主要属于群体决策,而群体决策有可能导致羊群行为(HerdBehaviors)的发生。羊群行为主要是指投资者在掌握信息不充分情况下,行为受到其他投资者的影响而模仿他人决策的行为。在企业决策中,羊群行为的表现可能是决策团体中多数人对团体中领导者的遵从,也可能是领导者对决策团体中多数人的遵从,而且是一种盲目的遵从。决策中的羊群行为可能造成决策失误。

2.4资本结构与公司价值

1958年,美国经济学家费朗哥·莫迪格里安尼(FraneoModigliani)和默顿·米勒(MertonMiller)在《美国经济评论》发表了题为《资本成本、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的论文,提出了著名的MM定理,主要内容是:在市场完全的前提下,企业的资本结构与企业的市场价值无关。即企业价值与企业是否负债无关,不存在最佳资本结构问题。如果证券价格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未来现金收入流量的值,那么不管发行的是什么类型的证券,只要把公司发行的所有证券的市场价值加在一起,一定等于这个公司未来利润的现值。无风险套利活动也使得资本结构无关紧要,如果两个本质完全相同的公司因资本结构不同在市场上卖出的价格不一样的话,套利者就可以将更便宜的公司的证券全部买下,然后在价格相对较高的市场上卖出。因此,公司的资本结构就不再是不相干的问题。不同的现金收入流量对不同的投资者的吸引力也会各不相同,这些投资者对于他们感兴趣的现金收入流量愿意付出高价。特别是由于噪声交易者的存在,套利仍充满风险。所以,不同的资本结构,其公司价值显然是不同的,其信用风险必然不同。

3行为金融对金融租赁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的启示

金融信用管理范文第5篇

摘要:在这次由次债危机所引发的金融危机在全球愈演愈烈,使得世界各国对金融稳定的关注也不断地增强,本文通过回顾金融稳定问题的研究历程,总结了距今为止学术或实务界对金融稳定的定义并对其进行比评判后,给出笔者定义的金融稳定,并分析了当今金融危机中最突出的金融风险——信用风险的相关论述且评述了信用风险同金融稳定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信用风险;金融稳定;金融脆弱;信用风险传递

近年来在世界金融业高速发展的同时金融危机也频繁爆发,因此如何发展本国金融业维护金融系统的稳定也成了各国当局非常关心的议题,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墨西哥、东南亚地区、俄罗斯等国家和地区相继爆发金融危机或动荡极大的震撼了各国政府和学术界,同时也促进各国和一些国际组织对金融稳定的研究,并将协调一国宏观经济政策、外部因素对金融系统的冲击、金融监管独立性和公司治理、破产乃至会计的标准准则等金融基础设施的健全纳入进金融稳定整体框架的分析视野之内。

虽然各国对金融稳定的关注不断加强,但就如何定义金融稳定在当前国内、国际理论和实务界还没有达成一个统一的共识,就当前在学术界主要流行的是通过状态描述法来定义金融稳定。这方面的理论大体上可分为两个方向金融稳定(financialstability)方向和金融不稳定(financialinstability)或金融脆弱(financialfragility)方向。前者通过金融稳定状态下金融系统所应具有的特点来定义金融稳定,后者通过描述金融不稳定状态下金融系统所具有的状态来反身定义金融稳定。

一、金融稳定的内涵及框架

在从金融稳定状态特征来定义金融稳定的论点中,在国内方面来看有刘锡良、罗得志(2000)提出了基于金融市场均衡的观点,认为金融稳定是指金融市场的均衡,即在外部条件不改变的条件下,利率、汇率、货币供给量和官方储备等变量处于一个和谐稳定的状态。王振山(2000)定义金融稳定为货币、汇率的稳定与金融体系的稳定,即当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资产价格正常运行而不出现过度波动的状态称知为金融稳定。

欧洲央银执行委员会委员PadoaShioppa(2003)将金融稳定定义为一种环境在这种环境下,金融系统中的三大部分(金融中介、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均处于良好状态,在面对各种冲击时金融系统能够处于良好的状态,在将储蓄转为投资的功能上金融系统能够一直保持稳定的效率。英国金融服务机构执行董事Foot(2003)认为,金融稳定要满足以下几点:一是币值稳定;二是失业水平接近自然增长率;三是经济中的主要金融机构和市场正常运转;四是经济中的实物资产或金融资产的相对价格化不会影响币值稳定和就业水平。

从金融脆弱角度的反向评述金融稳定的理论中最早的金融脆弱理论是关于货币脆弱性的论述,马克思认为货币在它产生的时候就已经具有了特定的脆弱性。凯恩斯(Keynes1931)也从货币的职能和特性的角度说明了货币的脆弱性。随着金融理论的发展费雪(IryingFisher,1933)的债务通货紧缩理论最早开始从金融脆弱性机制的角度进行研究,总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得出了金融体系脆弱性与宏观经济周期密切相关,尤其与债务的清偿密切相关,是由过度负债(通货紧缩过程)引起的。1982年Hyman.P.Minshy在《金融体系内在脆弱性假说》一书中最先对金融脆弱性问题做出了比较系统的解释,形成了“金融脆弱性假说”。Minshy认为金融内在脆弱性是金融业的本性,是由金融业高负债经营的形业特点所决定的。

在国内方面黄金老(2001),伍志文(2002),王玉等(2006)等人对金融脆弱性进行了研究,其中伍志文参考FASP体系中通过设定系统稳定参数并与实际情况相比较的方法将金融体系的脆弱性分割成四个部分(金融市场子系统,银行子系统,金融监控子系统,宏观经济环境子系统)并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然后在各个子系统中定义并计算评价参数最后汇总得到整个金融系统的脆弱性,其对中国1991至2000年的金融数据进行统计,以其设计的参数得出中国在十年中整体金融脆弱性先升后降且总体脆弱性较高的结论,并给出了相关的建议。

笔者认为金融稳定应当是一个整体、长远、动态和持续的目标,因此定义金融稳定也应当从整体、长远、动态和持续的角度出发,而不应当局限于某一个方面或某种静止的状态。同时构建一个稳定的金融体系重要的不是保持或防止某种状态的发生,而是要求满足在经济体系中合理配置资金的同时拥有能够通过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调整的方式承受各种冲击的能力。只有这样的一个金融系统才可以称之为稳定的金融系统。

二、信用风险对金融稳定的深远影响

信用风险(Creditrisk)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一般情况下,我们可以将信用风险拆分成违约机率“defaultprobability”、“违约后可回收比率recoveryrate”、“本金principal”信用风险管理为目前金融业界的最大课题。信用风险可以说是同金融业中的一部分,尤其是近年来随着金融工程技术的不断发展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衍生产品——信用衍生品(creditderivatives)由英国银行协会(BritishBankers’Association,BBA)提供的数据可知全球信用衍生产品在近十年中增长了近一百倍这处增长速度,即便是在高速发展的金融界也是十分少见的,因此评估信用风险的规模并监控其在不同金融部门的传递对维护金融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信用风险不但规模越来越大,而且其在不同的金融体系的各部分之间通过金融工具不断的转移。信用风险转移(CreditRiskTransfer,CRT)是指信用风险在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其他经济主体之间的重新分配,其载体可以是传统的贷款但保、信贷保险,贷款辛迪加和贷款出售以及资产证券化等,也可以是在当前这场金融危机扮演重要角色的信用衍生工具。信用风险转移的主要功能是以信用风险为基础资产通过金融工程开发出可交易的金融产品在各部门间实现信用风险的优化配置将最初信用风险承担者所承受的信用风险转移到追求相应收益并愿意承担其风险的投资者手中。可以说信用风险转移这种金融创前提高了金融效率,促进了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