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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

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范文第1篇

一、社会审计的主体

注册会计师是社会审计的主体。鉴于社会审计行业对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维护经济秩序的重要性,我国针对注册会计师资格认定、专业培训和法律责任等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是规范社会审计行业的专门法律,对注册会计师的资格认定、培训及其承担的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一)考试认定资格制度

《注册会计师法》实施以前,我国曾实行注册会计师考试认定资格和考核认定资格“双轨制”。自1994年1月1日起,取消了“双轨制”,实行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制度。只有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规定的从业年限等条件,经注册会计师协会报财政部门批准注册,才能取得执业资格。这项制度的确定标志着我国社会审计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专业人才,提高执业水平,促进社会审计事业的发展。

(二)注册会计师培训

社会审计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具备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较高的专业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执业环境,会计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应该制定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计划,重视职业后续教育制度的建设,促使注册会计师及时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开发和掌握新的技术和方法,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

为了加强对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的领导,1994年4月成立了由财政部、审计署、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国家教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全国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培训制度和培训发展规划。各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各事务所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负责本地区、本事务所的具体培训工作,形成一个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龙头,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支柱,事务所为基础的全国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组织体系。

(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的违约、工作过失和欺诈行为不仅给委托人、投资者和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而且还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为了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风险意识,加强对社会审计行业管理,国家颁布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了注册会计师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应讲求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协会制定的职业规范。《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对违法执业的注册会计师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若故意出具虚假的审计报告和验资报告,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会计师事务所与注册会计师协会

会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事务所必须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接受后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合伙事务所和由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合伙事务所是由符合规定条件的注册会计师,为共同执业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设立的有限责任事务所是由具备条件的注册会计师或单位发起、经过有关部门批准而成立的事务所。发起注册会计师或单位以其出资额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事务所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职业团体,其宗旨是服务、监督、管理和协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接受财政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接受审计署的监督。注册会计师协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事务所设立有关事宜,监督、管理其执业情况,审批和管理协会会员,拟定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以及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组织和推动注册会计师培训工作,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依法办理审批及监督、管理境外事务所和人员在境内开展业务的有关事项,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开展国际交流活动,指导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工作,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机关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协会会员有两类:一类是团体会员,即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另一类是个人会员,包括:执业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非执业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和名誉会员。名誉会员为境内、外有关知名人士,经有关方面推荐和协会理事会批准产生。协会的组织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与常务理事会和常设办事机构组成。

三、社会审计管理体制

社会审计管理体制包括政府行政管理、行业自律管理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我管理,三个层次融为一体。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审计管理体制对社会审计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社会审计管理体制的核心是要正确处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关系,规范各自行为。1998年通过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有关部门在指导、监督和管理社会审计行业方面的分工,这有利于社会审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行政管理

鉴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直接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世界各国政府都通过政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监管。在我国,政府行政监管体系包括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税务部门和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1.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依法对社会审计行业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主要职责是:认定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审批会计师事务所,制定收费标准,颁布执业准则,处罚违法违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2.审计机关。各级审计机关依法对社会审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通过质量检查,对违法违规执业的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建议财政部门和行业协会进行处理处罚。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申请营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查,受理工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还通过日常监督和工商年检,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合法经营。

4.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法对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税务登记和进行税收征管。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会同财政部门对从事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进行认定和管理,并对核准从事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质量检查。

(二)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作为行业协会,依法对社会审计行业进行自律管理。主要职责是:拟定执业准则,制定规范指南和质量检查办法,监督和检查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质量,制定后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同业公平竞争的管理办法,协调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业务关系。

另外,注册会计师协会还根据财政部门的授权和委托,承担一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三)会计师事务所自我管理

加强会计师事务所自我管理,是整个行业管理的基础。会计师事务所实行主任会计师负责制,只有通过制定和执行业务质量、人事、财务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从业人员行为,会计师事务所才能提高服务质量,防范职业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

四、社会审计职业规范

我国社会审计职业规范体系是注册会计师在依法承办委托业务过程中,应遵循的专业标准、技术规程和行为准则的总称。主要由独立审计准则、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和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四个部分组成。

(一)独立审计准则

独立审计准则体系由三个层次组成:独立审计的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与独立审计实务公告和执业规范指南。独立审计准则,是社会审计职业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和发表审计意见的专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独立审计准则的性质取决于制定机构、机关的法律地位,体现了独立审计准则的权威性和约束力。独立审计基本准则、独立审计具体准则和实务公告的拟定机构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批准和机关为政府主管行政机关,而解释权又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所以,这些准则和公告属于部门规章,具有法律规范和行业自律规范的双重性质。执业规范指南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拟定并公布施行,只具有行业自律规范性质。

由于上述三个层次独立审计准则的性质不同,因而约束力也有所区别。独立审计基本准则、具体准则与实务公告,是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法定要求,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规定的审计业务,应当遵照执行。执业规范指南是对注册会计师执行独立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指导,注册会计师参照执行,可以根据承办委托业务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具体应用。

(二)职业道德基本准则

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的总称。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围绕这些内容从社会道德角度对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提出了行业规范。制定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有利于规范注册会计师道德行为,提高职业道德水准,维护职业形象。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规定了一般原则,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过程中,应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独立的原则、回避制度等等。同时,准则还从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对客户的责任、对同行的责任以及其他责任等方面,对注册会计师以及所在的事务所提出了要求。

(三)质量控制基本准则

质量是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的生命线。以质量为本,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是社会审计行业的立足点。质量控制是指事务所为确保执业质量,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和程序。质量控制基本准则为指导事务所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制度确立了基本原则,从全面质量管理和单个项目质量管理两个方面对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进行了阐述。

(四)职业后续教育基本准则

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范文第2篇

关键词:会计准则;盈余质量;会计信息;盈余管理

一、盈余质量与会计准则之理论分析

什么是盈余质量?国内外的研究尚未统一。我们认为盈余质量是报告的盈余与真实的盈余之间的差异。考虑到较少地对利润进行操纵就可以代表着更高的盈余质量,我们将从盈余管理的角度研究盈余的质量。scott在其著作《财务会计理论》中认为,盈余管理是管理人员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实现某些特定目标的手段。因此,公司操纵盈余越多,代表着越差的盈余质量;公司操纵盈余越容易,代表着允许越差的盈余质量。

会计准则对盈余质量存在着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会计准则可以制约盈余管理的发生,从而有利于提高盈余质量;另一方面,会计准则又为盈余管理的产生提供了可能,不能必然保证高质量的盈余。

会计准则是从技术角度对会计实务处理提出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均有约束力。盈余信息的产生要严格遵守执行会计准则而无权变更。因此,公司对盈余的操纵必须是在不违反会计准则的前提下进行的,它们利用的常常是会计准则的漏洞或尚未规范的空白地带。因此,会计准则的制定,可以从源头上防范盈余管理,对利润的操纵具有制约作用。

从会计准则制定的角度来看,如果会计准则中对基本概念有严密的定义,对企业的任何经济业务都有一一对应的、刚性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那就可以使会计实务达到科学、合理且内在一致的完美境界。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存在会计选择的问题,会计盈余信息一定完全反映了真实的盈余水平,其质量一定是高水平的。然而,这只是不可能实现的期望。原因有二:其一,会计并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实务中往往需要对经济事项的未来发展进行假定、估计和判断,并且存在可供选择的多种会计程序和方法。因此,会计准则无法消除职业判断,允许对于相同的交易可采用不同的方法进行处理。其原本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反映交易实质,使盈余质量更高。而只要存在职业判断,盈余管理就有可能产生。当企业可能出于某些动机,在会计准则允许的范围内“合法”地进行盈余管理时,就降低了盈余质量。其二,会计准则的制定是会计理论界、政府有关部门、会计职业团体、企业界的专家等各方利益集团进行博弈得出的结果。而且,由于会计准则理论基础的不完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和制定模式的局限性等原因,会计准则不可避免地存在漏洞或尚未规范的空白地带,这就为盈余的操纵提供了可能和条件。

虽然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不能确保盈余质量的高水平,但是,正如葛家澎(2002)指出,反过来却可以说,没有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会计信息质量必然得不到保证。会计准则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会计信息的质量。从20世纪90年代起,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盈余管理现象日益严重,虽然存在多方面的因素,但会计准则作为报表编制及审计的客观依据,在防范和抑制利润操纵方面责任重大。为了不使利润操纵的管理者或会计人员有所借口,为了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完善会计准则是提高盈余质量的关键所在。

二、新会计准则体系与盈余质量有关的重大突破

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对会计信息需求多元化的需要,也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下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世界潮流,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了新会计准则,并要求上市公司于2007年1月1日起率先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层次构成。第一个层次是在整个准则体系起统驭作用的基本准则;第二个层次为38项具体准则,是依据具体准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第三个层次是作为补充的应用指南,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

新会计准则整体将对上市公司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对上市公司盈余质量产生显著作用。基本准则开宗明义地把财务会计的目标定位于: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与1992年颁布的基本准则中“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相比,这一财务会计目标的新提法,有机地统一了会计信息的“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指出:会计信息一方面是对企业管理层受托经营的资源进行监督考评的依据;另一方面服务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科学的决策。

与目标相呼应,基本准则中用单独的一章突出强调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修订前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作了补充和完善,明确提出了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而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规定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首要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这一信息的可靠性要求也贯穿于整个体系的各具体准则中。基本准则还把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纳入基本准则,强化了可比性、重要性等原则,构架了以真实可靠为前提,以相关为目标的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的财务报告在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的同时,对确认计量原则作了系统、严格的规定。一大突破是首次提出会计计量的基本概念及不同属性,规定了各会计要素一经确认,应登记入账并列报于财务会计报表。前提是按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确定其价值,否则会计信息质量就不能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相关性等就无从谈起。明确提出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其中的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一大亮点,也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重要标志。同时,为防止利润操纵导致公允价值滥用,严格界定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必须是保证所确认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与此同时,新会计准则从信息披露这一关键环节入手,对原有财务报告披露要求作了全面梳理和显著改进,创建了比较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新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的全面系统规定,有助于促进企业提高包括盈余信息在内的会计信息的质量。

三、新会计准则对盈余质量的积极影响

会计准则的变化影响着公司业绩特别是净利润的变化,但并不会影响公司的实际业绩。这是因为,实际业绩是由经济业务决定,而并不因会计准则的变更而变化,只是会计准则的变化使实际业绩反映得更准确,公司报告的盈余数据信息更能真实地体现实际业绩从而质量更高。新会计准则较大地压缩了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的选择项目,限定了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范围,规范和控制了企业对利润的人为操纵,垒实了经营业绩对盈余质量的提高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具体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关于存货管理办法的变革

新存货准则取消了后进先出法后,这对生产周期较长的上市公司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一变革对盈余质量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原先采用后进先出法,存货较多、周转率较低的公司,采用新的存货记账方法后,其毛利率和利润的数据将出现不正常的波动。但考虑到目前我国的物价水平趋于平稳,如果有影响,也是短期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总体业绩产生差异,存货准则的这一变化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并不大。另一方面,规定不可采用“后进先出法”使得企业不能再使用变更存货发出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的成本费用和利润水平。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耗费,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比较,提高了盈余信息的使用价值。

(二)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变革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转回能够造成企业利润在年度之间转移,这是我国一些企业经常使用的手段。在赢利较大的年度,企业为了隐瞒利润,大幅度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增加当年费用,减少当年利润;相反,在赢利较小的年度,企业为了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将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冲回,以减少当年费用,增加当年利润。针对这一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备准则明确规定“资产减值损失已经确认,在以后年度不得转回”,这一变革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存在实质性差异,但符合我国上市公司实际情况,对2007年以后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进行盈余管理设置了很大的障碍,从而大大提高了盈余质量。

(三)关于债务重组方法发生的变革

现行债务重组会计准则规定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所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确认为资本公积,而不作为损益。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以非现金资产的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现行准则将债务重组收益不进入利润表而记入资本公积,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权宜之计,而债务重组收益实质上是由于债权人的让步而产生的实实在在的收益,新会计准则的规定还其本来面目,使盈余信息囊括了应该囊括的信息,同时也体现了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会计处理的对称性。考虑到一些无力偿还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新准则中规定确认债务重组收益的前提条件是“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制约了滥用新准则、利用债务重组收益操纵利润的现象。

(四)关于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强调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区分。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在实质上并没有经过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即并非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新合并准则对此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人为的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准则考虑了同一控制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实质的不同而分别进行规范,防范了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了盈余信息的质量,特别是合并损益的质量。

(五)关于合并会计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对于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规定凡是母公司所能控制的子公司都要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不以股权比例作为衡量标准。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化将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产生较大影响。遵循了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得母公司必须承担所有者权益为负的子公司的债务,并会使一些隐藏的或有债务显现,这样也就减少了母公司通过与某些特殊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调节利润的可能性,阻断了企业粉饰企业集团整体业绩的一些途径。

(六)关于借款费用的变革

与现行的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在两个方面做出了突破,其一是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方面,允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而不仅仅是固定资产,其所占用的借款资金的相应借款费用也可以予以资本化;其二是在可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方面,不再限定于由专门借款产生,一般借款如果被用于构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也应当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对象和范围的扩大,更能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将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列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更能够将生产成本和销售收入进行配比,体现真正的会计盈余信息。

(七)关于“公允价值”的运用和限制

新会计准则的一大特色是对公允价值这一计量属性的引入。如果会计固守历史成本,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将和市场价值越离越远,会计信息对使用者的价值将大大降低。新准则明确规定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惟一原则。同时,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但是,我国新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还是比较谨慎的,它充分考虑了我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和会计环境,规定采用公允价值必须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例如,投资性房地产准则明确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合理估计公允价值,从而有效提高了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可靠性。而在公允价值同样适用的非货币交易中,新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运用公允价值的两个前提条件是:该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这些前提条件,将有效制约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方式操纵利润的行为,切实提高盈余质量。

(八)关于所得税处理方法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限制了企业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之间的选择,这是所得税会计中的一个根本性变革,改善了盈余信息的质量。新会计准则直接借鉴国际会计准则中暂时性差异的概念,强调将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然后根据利润总额扣除所得税费用,得出净利润。而当使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时,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时进行调整。这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及时性,提高了信息的质量。

(九)其他方面的变革

新会计准则填补了原来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很多空白点。如投资性房地产、衍生金融工具、股份支付、企业年金、政府补助等,从而规范了企业会计行为,提升了盈余信息的质量。以金融工具为例,新准则公布了四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即:《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金融资产转移准则》、《套期保值准则》、《金融工具列报准则》。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以后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的利润操纵空间将越来越小。

四、新会计准则下操纵利润的可能方式及其对盈余质量的不利影响

第一,警惕上市公司利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用来调节利润。新准则体系在各方面采用公允价值时极为谨慎,但考虑到我国历史上出现过上市公司借助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情况,并且在具体执行时,如果不存在活跃市场,上市公司可能会因趋利本性而将公允价值作为工具操纵利润,而使公允价值再度成为利润操纵的工具,尤其对于房地产企业。

第二,警惕上市公司利用新准则将原先因债权人的让步即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关联方债务豁免等方式进行盈余管理,获得巨额利润。投资者和信息使用者应谨慎地分析上市公司的盈余质量,注意识别出债务重组包装获得的利润。

第三,警惕上市公司利用无形资产的研究与开发费用没有硬性指标,通过主观划分研究和开发两个阶段的界限而操纵业绩,进行盈余管理。如在固定资产方面,警惕上市公司通过证明其固定资产使用寿命与原估计有差异,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对业绩进行调整。

第四,警惕上市公司采用一定的手段,使一些存货的借款利息支出以及专项借款之外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计入资产的要求,进而扩大费用资本化的范围,达到提升企业利润的目的。

第五,警惕上市公司通过想方设法使关联方的非货币换具有商业实质,即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以优质资产换劣质资产等形式的非货币易,进而改变上市公司的盈余数据。

第六,警惕上市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变更合并报表范围,将合并对象置于同一控制下,或对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交易不做充分抵消,人为调节盈余水平。

五、配合新会计准则与实施,切实提高盈余质量

盈余质量受会计准则、外部机会、制度约束、法律风险、人员素质等诸因素的共同影响,需要多方共同协作,才能达到提高资本市场上盈余信息质量的目标。为了切实提高盈余质量,配合此次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和实施,我们需要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

会计准则毕竟只是一个生产会计信息的技术规范,它解决的是“该如何办”的问题。对会计准则的恶意误用属于会计准则执行中“人”的问题(刘泉军和张政伟,2006)。由于很多会计业务处理都依赖于会计的职业经验、知识水平和实际驾驭能力,不同阅历和知识背景的会计人员所作的判断往往是不同的。由于会计从业人员自身因素的限制,加上新会计准则的变化之大、难度之高,客观上提高了会计人员执行的难度,由此必然产生实务操作中的不确定性和新准则执行的不到位,给会计盈余质量带来潜在的不利影响。因此,有关方面应面向会计从业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业培训,使企业和会计人员尽快掌握新会计准则的精神,尽力了解和掌握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及其应用。同时,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道德素质,从“人”的方面保障新会计准则的有效执行,使新会计准则对盈余质量的积极影响落到实处。

(二)提高会计环境质量,加强制度性建设

会计准则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的应用需要有相应的制度环境。我国上市公司自身仍存在很多的治理缺陷,如国有企业的股东缺位、广泛的一股独大、债券监督的不力、对大股东的侵占行为缺乏治理约束。同时,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还有待完善,市场监督体系与基本法治基础薄弱,这些不仅导致公司缺乏对高质量盈余的有效需求,而且助长了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和粉饰报表的动机,从而降低了盈余质量。因此,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盈余质量,在加强准则建设的同时,还应加快推进公司治理改革、资本市场改革等制度变革,如加大诉讼风险、完善股权治理、解决出资人缺位等,积极培育公司对高质量盈余的有效需求。只有准则建设和制度建设“双管齐下”,才能更好地显现会计管制的效果,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会计盈余信息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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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范文第3篇

关键词:土建类院校;本科教学;质量标准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52909(2015)05000904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生存和发展之根本,是学校的生命线。近年来,中国高等教育已由精英化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并趋于普及化。如何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已成为高等教育质量最为关键的研究内容。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树立科学的高等教育发展观,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强化特色、注重创新,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因此,对于高校而言,要立足于教育之林就必须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提高高等教育质量首先要深入探讨真正能够评价高等教育质量的指标体系。作为北京市属市管教学型高校,北京建筑大学一直坚持依托和服务北京的办学宗旨,致力于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逐步形成了自身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因此,在构建质量标准的过程中必然有别于精英教育模式下的质量标准,需要从地方经济需要和学生实际出发构建质量标准, 只有这样的质量标准才能确保有可行性。

一、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依据

(一)教育部专业指导规范和本科教学审核式评估体系是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根本

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的制定必须以法律制度、政策文件、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为依据。其中,法律制度为国家有关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学校内部文件等。这些文件对高校教育教

学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1]。伴随着高等教育质量观的变化,人才培养的质量更需要符合时代对人才需求的要求特征。因此,

依据当前教育发展总体形势,按照教育部专业指导规范、本科教学评估的总体要求及各项专业标准要求制定教学质量标准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

(二)基于学校自身发展的办学定位是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核心

北京建筑大学作为北京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要立足首都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需要,立足建筑行业发展的需求,突出应用型土建类人才培养的特点,为国家和区域经济服务和发展,致力培养为城市化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因此,教学质量标准的制定其核心就是要符合学校办学定位、符合学校人才培养特色的培养方案和各类标准。

(三)突出与行业结合的特点是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特色高等建筑教育

二、 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不同于工业产品质量,其内涵复杂,通常涉及多个主体、多个层面。因此,学校在制定教学质量标准时,本着全面性、全局性的主导思想,把涉及到教学工作的方方面面都纳入其中。制定标准的对象,不仅包括学生、教师,还应包括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督导人员等。制定标准的环节则应包括教学活动的全过程,即教学文件、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教学考核、教学评价、教学反馈等,同时还应包括教学管理和教学建设。

(二)适用性原则

由于各个高校层次、定位、培养目标不同、学科设置与发展历史不尽相同,很难用统一的标准来要求高等教育的质量标准。作为地方性土建类高校,在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过程中,首先应明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以满足国家及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目标,培养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道德,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与创新能力强、富有实干精神和国际视野的应用型创新人才,同时结合学校自身的实际情况、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社会、行业、企业对学校人才培养的需求,制定适合学校发展的教学质量标准。

(三)规范性原则

标准是规范人类实践活动的有效工具,是一种规范化的文件。教学质量标准是为衡量教与学是否达到规范性要求而制定的准则,是实施教学过程质量评价与监控工作的一个标准性工具,

理所当然应当具备权威、规范、客观等基本特征。在制定教学标准的过程中,应当确立科学的标准制定原则,遵循标准制定的基本规则,确保教学质量标准的规范、合理、协调和统一。

(四)发展性原则

高等教育质量是一种“发展性质量”,将随着时代和现实情境的变化而变化,不存在一个既定的、永恒的质量标准[2]。因此,学校在制定教学质量标准的过程中,应根据国家、社会、时代的发展不断调整,同时还要结合学校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来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保持在一个持续改进的状态,从而力求使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达到最为优化的水平。

三、教学质量标准的体系构建

(一)建立基于教学全过程的质量标准

1.教学过程标准

教学过程标准主要包括:(1)教师教风规范;(2)课堂教学基本要求;(3)教案编写要求;(4)考试考务基本要求;(5)实验教学管理规定;(6)实习教学管理规定;(7)毕业设计管理办法;(8)教学检查与报告制度规定;(9)教学督导办法;(10)教学质量监控实施办法等。

2.教学建设标准

教学建设标准主要包括:(1)学科专业建设标准;(2)人才培养标准;(3)课程建设标准;(4)教材建设标准;(5)教育教学研究标准等 。

(二)教学质量管理的执行与实施

1.建立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

学校建立了基于校院两级管理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形成了以系(教研室)为基础教学单位、学院为组织实施主体、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学校为主导的“四方联动”的全过程管理体系。

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式:(1)听课制,包括校领导听课,教务处、学工部等管理部门的领导、校院两级督导专家听课,教学管理部门人员听课,各学院院长、副院长和系主任、实验中心主任等领导和同行听课;(2)检查制,建立了教学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如教学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以及随机抽查,教务处定期以《教学检查通报》形式向全校公布教学检查结果;(3)评教评学制,由学生、教师、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专家、相关部门领导分别进行评教评学,从不同角度了解和掌握教师教学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管理部门的管理情况等;(4)专项评估制,积极开展课程及专业评估等[3-4]。

2.各质量标准的全面检查与监控

依据已建立的各项教学质量标准,教务处对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与监控,具体包括:(1)课堂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课程教案、教学课件、教材、板书、语言表达、课堂质量、教学效果、教学手段、课程考核等内容;(2)课外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课外作业、课外答疑、课程试卷、课程成绩等内容;(3)实验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验课程大纲、实验教学日历、实验指导教材(指导手册)、实验课程讲授、实验辅导、实验报告、实验效果等内容;(4)实习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实习计划、实纲、实习指导教材(实习任务书、指导书)、实习安排、指导过程、实结、实习成果等内容;(5)课程设计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课程设计大纲、课程设计指导教材(课程设计任务书、指导书)、课程设计讲授、课程设计辅导、课程设计报告、课程设计成果等内容;(6)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监控,主要包括选题和开题、答疑指导、中期检查、答辩环节、后期成果等内容[5-6]。

(三)形成教学运行质量标准的反馈体系

1.建立常规的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统计分析和反馈机制

学校教务处、学工部、招生就业处以及各二级教学单位多部门联合,通过对日常各教学运行环节的基本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以及评价,从而形成了从招生、培养到就业的闭环反馈机制。

教务处依据日常教学质量监控与检查结果,将校院教学督导组、学生信息员反馈的问题和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整理与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和相关部门,从而使未达到质量标准的环节和问题能够及时解决;学工部及各二级学院通过深入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学习和听课情况、作业及自习情况等进行检查与抽查,做好学生发展的过程性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价结果给教学单位和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及各学院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校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需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2.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保证教学质量标准反馈机制的运行

通过综合运用教学管理系统已建立的课程库、学籍库、成绩库、教学计划、教学评价等模块,不断规范课程管理、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及教学计划管理等各教学环节,同时依据教学管理系统教学评价模块定期对各专业课程期末考试成绩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地增强了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师对教学质量标准的执行力度,进而保障了教学质量标准反馈机制的顺利运转。

四、结语

质量是学校的生存之本,提高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的永恒主题。基于学校自身办学定位和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目标建立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科学、规范、标准,注重与时俱进,紧随当前教育发展的整体形势,并且注重在实践中不断研究和完善。近年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机制运行效果明显,教学质量标准得到较好的贯彻和落实,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动力,有效地保障了学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提升。参考文献:

[1] 李录平,张拥华,周健.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质量标准体系结构与实例研究[J].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2012(12):15-17.

[2] 顾永安.试论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质量标准制定的依据与要求[J].中国大学教学,2010(6):12-16.

[3] 于慧,黄葳.关于我国高校本科专业设置质量内涵与标准的理论探讨[J].中国高教研究,2011(2):18-21.

[4] 房海.高校本科教学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实践[J].中国高教研究, 2007(5):21-22 .

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范文第4篇

数据质量管理平台设想

数据质量管理平台是电力企业核心主数据的唯一数据源,业务系统只保留本地副本。核心主数据的创建和修改审批流程由业务系统完成,满足主数据约束条件后,在平台上完成数据的变更,再修改本地副本。各业务系统在设计、开发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遵循这一原则。平台应支持数据质量和实用化评价、数据监控、数据稽查、数据认责、数据清理、数据巡视、数据质量知识库等内容,满足各级用户的数据质量和实用化管理需求。平台以集中管理核心主数据、统一标准管理、统一编码管理、统一数据质量管理4个方面来定位。集中管理核心主数据:唯一可信数据源,为企业提供完整的、实时的、准确的、一致的核心主数据视图,实现企业核心主数据的唯一识别、统一标识、集成和共享。统一标准管理:标准的维护、查询、版本管理、等功能。统一编码管理:基于企业信息分类和编码定义的各类业务编码规则,统一为各相关业务系统分配标准编码。统一数据质量管理:发现、分析、跟踪各相关系统数据质量问题,加强和提升企业数据质量事后管理能力。平台设计原则遵循规范性和统一性的原则,此原则坚持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基本原则;遵循统一数据资源管理平台的功能规划,技术路线和产品选型的原则;遵循可重用、松藕合、就近部署原则;遵循创新原则,此原则充分借鉴业界先进实践经验的同时,尽量减少平台建设的成本和风险;遵循稳定性和高可靠性的原则,平台部署应采用集群、冗余、负载均衡等策略;遵循可扩展性的原则,软、硬件平台应具有良好的可拓展能力,能够方便地进行扩展,以适用各种业务和应用的不断发展。综合以上各个方面,提出了数据质量及实用化管理平台设想,如图2所示。该平台部分模块解析如下:质量问题发现:根据提供的检验规则定义功能对相关系统数据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包括校验目标、检验范围、检验逻辑、检验输出形式等;根据预定校验规则对指定数据定期或手动进行质量校验,保存数据质量校验结果以及样本问题数据,以便进行追踪分析。质量问题分析:提供报告格式定义功能,对数据质量问题进行统计,并根据定义的报告格式生成图表分析报告。质量问题跟踪:提供数据质量问题的查看、分配、反馈等流程处理功能,并对已处理完成的数据质量进行复核。

数据质量管理平台的应用效果

数据质量管理是通过制定企业的数据管理制度,利用组织人员、流程和技术的相互协作,使数据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资产的过程和方法。实现了数据质量管理工作闭环管理,理清了工作思路,规范了工作流程,平台的建立为该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1)数据搭建了从业务到应用的桥梁,平台是电力企业核心主数据的唯一数据源,使数据性得到保证,从而减少大量人工报表工作量,真正达到为基层人员减负的目标。(2)持续提升了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推进了信息系统实用化水平,为建成“一体化、智能化、精细化、互动化”安全高效的信息化体系更进一步。

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范文第5篇

关键词: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实体经济竞争日渐激烈,越来越多的企业兼并重组,形成集团化的发展模式。政府及投资者对国有资本加大了监督力度,高度关注规模不断扩大的企业集团的运作管理。随着政府对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对企业集团内部审计发挥监督作用,体现内部审计价值增值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建立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是加强内部审计质量,提升内部审计价值的基础。

内部审计规范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旨在对内部审计业务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中广核集团内部审计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提炼出一套适合企业集团化运作管理模式的内部审计管理规范体系,以明确内部审计各项业务活动的流程标准和质量标准。中广核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经过多年实际执行的检验及补充调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范体系。

二、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内容

内部审计规范是为更好实现审计目标,指导审计实务而形成的有机整体。企业集团内部审计既承担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又行使审计职能管理。中广核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以集团内部审计职能作为输入,制定了包含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和审计职能管理的3个层级的审计规范体系,分别是: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范文件。(如图1所示)。

(一)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明确内部审计业务活动宗旨、权限、职责、业务范围的政策性文件,规定了集团公司与成员公司在内部审计业务活动中的职责分工、任务和职权。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是对审计业务实施管理的指导性要求,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审计业务的实施标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审计纠正改进行动要求。

(二)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

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是对集团内部审计制度的承接,对各项审计业务活动制订了实施标准,对年度计划、质量控制、人员发展制订实施细则,使整个集团内部审计相关业务有章可循。

审计制度实施细则和标准按审计管理对象划分为内部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和内部审计职能管理。内部审计业务实施管理包括专项审计流程管理细则、9类专项审计实施标准、审计纠正行动管理细则;审计职能管理包括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细则、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管理细则、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管理细则、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与交流管理细则。

1. 专项审计流程管理细则。它的目的是规范集团专项审计基本流程和各阶段的要求等,保障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集团专项审计的基本流程统一分为四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跟踪阶段,对每个阶段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式作了详细的规定。

2. 审计纠正行动管理细则。审计纠正行动是指审计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被审计单位发出的审计发现问题及审计整改建议。本管理细则旨在对审计部门发出的审计纠正行动进行跟踪管理,明确问题的责任主体,确保审计建议得到整改、相关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内控缺陷得以消除。

3. 专项审计实施标准。为了统一集团专项审计业务,保证审计质量,集团对9类专项审计业务制订了实施标准,从审计人员配置、风险评估、审计重点、审计分项、审计方法、审计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论等方面制订具体的标准要求。9类专项审计包括财务审计、采购审计、投资审计、工程审计、生产审计、信息审计、综合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审计等九种类型。

4. 年度审计计划管理细则。本管理细则是对集团各公司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制订具体的规定和要求,提高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计划性和系统性。本细则对审计项目管理、审计对象管理、审计循环周期管理、审计计划管理进行详细规定。

5. 内部审计负责人考核管理细则。集团内部审计明确了各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职责和业务指标,以考核为手段,以提升审计管理为目的。管理细则中明确考核标准、考核方法、考核结果运用,每年底对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进行评考核。

6. 优秀内部审计项目评选管理细则。本细则旨在提升集团内部审计项目质量,从审计规范化和审计成果两方面分别设置了23项和15项评价指标。例如审计成果分别设置了审计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换回或避免公司发生经济损失、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审计结果得到公司级或董事会的书面肯定、审计结果为纪检监察提供线索等方面制订评分标准。

7.内部审计人员培训与交流管理细则。本细则旨在规定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管理,加强后续教育,同时提出内部外部审计交流原则及管理规范。

(三)各公司内部审计管理规范

各成员公司根据审计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公司的发展阶段,按照“统一规范,分级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程序,以承接集团公司的制度、细则,规范公司的内部审计业务活动。

三、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作用

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建立,对集团内部审计规范运作,实现内部审计资源共享,提高内部审计工作效率,保障内部审计质量、提升内部审计价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规范内部审计组织机构的建设

《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统一要求独立运作两年以上的集团管理二级子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的审计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由集团公司总部推荐等规定,为规范集团内部审计规范运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统一了集团内部审计实施标准

集团内部审计制度实施细则从职能实施管理和业务实施管理两方面建立了统一的标准,统一了集团内部审计活动基本规范及标准,实现了集团各公司内部审计经验与资源共享,较快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三)提升了集团内部审计质量

集团内部审计规范体系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内部审计质量。从内部角度审视,集团公司自2009年以来每年组织一次全集团范围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参选的项目数量及质量每年均有质的得高。从外部角度审视,中广核集团已有两家成员公司内部审计实施并顺利通过IIA质量评估组所进行的外部评估。

参考文献:

[1]朱继超.企业集团内部审计质量管理体系研究――基于中广核集团的案例研究[C].全国内部审计理论研讨优秀论文集,2012.

[2]王光远,公司治理及相关内部审计规范与进展[J].财会通讯,2009(03).

[3]郑施凡.浅析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基于契约论视角[J].财经界,2011(09).

[4]宋志香.集团公司内部审计资源整合方式探讨[J].会计之友,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