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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

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

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范文第1篇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四个方面健全管理决策机制:

(1)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的民主管理原则,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且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2)完善利益分配机制。首先要建立财务核算机制。其次,要构建有效的风险调节机制和自我发展机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或者社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以用于弥补亏损和扩大再生产。再次,要形成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最后,要构建激励和约束机制。如高层管理者、有经验的营销人员等,可采取报酬与业绩挂钩的办法,以体现他们对合作社的价值和贡献。

(3)加强审计监督管理,健全约束机制,防范“内部人控制”。

(4)引入专家管理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可行性研究制度。

(二) 外部环境不宽松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长的外部环境并不宽松。从2012年我们对鹤岗市的调查情况来看,制约合作社发展的外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资金扶持的力度不够大。虽然有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应该说起到了积极的推动效应。但几百万元的资金扶持相对众多的农民专业社而言只是“杯水车薪”。

二是贷款难,资金缺乏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主要来自社员自筹和自身资本积累,加之由于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实力单薄,缺少抵押资产,面临着贷款难的问题。比如:萝北县东明村的新春玉米合作社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这个贷款难的问题,该合作社以玉米和资金为资源,其技术、市场销售、管理水平均无问题,如果能为其解决好资金问题,便可以有利于其扩大规模、深入发展。

三是绿色通道不畅。比如:鹤岗市萝北县勤俭合作社2012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35,093元,五年翻了两番,发挥了一社兴、全村富的作用。该社目前的主要问题就是食品加工证难,倘若该社有食品加工证就可以真正的实现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产业化发展模式,所产生的效益将是非常可观的。

四是税收优惠等政策尚未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虽已颁布实施,但是相关部门的配套政策尚未出台,导致了在实际上几乎没有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到政策的扶持优惠。

如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宽松环境,促进其更好更快的发展呢?

一是政府应当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方向,用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支持农民创办各种不同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是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合作社的资金融通问题,尤其是金融部门应扩大对农业、农村的服务范围,探索小额贷款捆绑使用,对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放贷款,简化贷款手续,实行优惠利率。农民专业合作社亦可以通过积极吸引农民入社,扩大社员数量,拓宽合作领域,寻求跨区域、跨行业合作,加入有资金实力的区域或企业的产业链,以获得发展资金;

三是财政、工商、税务、计划、国土、交通、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措施,出台扶持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三)思想认识不高

从干部层面看,有的干部没有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性,工作不主动;有的干部虽然认识到位了,但不会抓、致使工作没效果。从群众层面看,由于宣传的不够,大多数农民对合作社的作用认识不足,入社积极性不高;一些农民合作社由于管理不善、效果不佳等原因,群众看不到合作社的成效,不愿意入社。

针对这个问题可以从两方面着手:

(1)提高基层乡镇政府干部的思想认识

一是进行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知识;二是组织干部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良好的地区体验学习,认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改变干部的认识;三是运用典型示范的方法,通过树立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典型事例,使乡镇基层干部认识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繁荣农村经济、参与农村管理、维护农村稳定的重要途径。

(2)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

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一方面可以解决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思想认识问题,增强相关利益主体互信,提升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农民作为合作经济组织主体,加强对农民的市场营销、组织管理、农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可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不足的困境,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生命力。

(四)专业人才匮乏

在二元社会结构的环境下,农村教育资源不足,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农村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自身供给不足。同时由于城乡环境的巨大差异,农村很难从外部吸引人才,在农业类高等院校学习农业知识的高级人才也很少愿意回到农村去从事农业。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服务型组织,没有盈利,难以用优厚的薪酬吸引专业人才。诸多客观因素的综合作用,造成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匮乏的现状。

(1)开展辅导培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要制定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方法灵活的原则,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人才、经营人才的培训工作;分层次、有计划地对各级分管农业的领导、农业及相关部门干部、合作社的负责人、农村能人大户和农民等分期分批进行培训,着力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管理队伍。

(2)建立灵活的吸引专业人才机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直接吸引农业人才到合作社工作,应采取“软引进”的方式来引进农业专门人才。可以通过提供农业试验基地,吸引农业方面的专家、教授来此作为科研和农业推广的试验基地。一方面可以直接从专家、教授获得直接的技术指导,提升合作社内技术人员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另一方面也可以第一时间获得农业新技术。

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与农业学院寻求合作,建立作为农业大中专院校学生的实习基地,吸引部分大学生来合作社进行短期的实习,借助农业院校专业平台及学生的理论知识,解决农业生产技术难题。

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范文第2篇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黑龙江

一、黑龙江省农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黑龙江省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显著效果。截止2010年12月,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专业合作社达到14347个,其中农民成员148671个,带动农户110万户,从事种植业合作社的7496个,占总数的52%;养殖业3991个,占总数的28%;从事农产品销售的合作社2258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6%;从事农产品加工的合作社有345个、运输的324个、储藏的合作社483个,占合作社总数的8%;从事技术、信息服务的的合作社1823个,占合作社总数的13%;从事农业生产资料购买的1069个,占合作社总数的7%,其他行业合作社1071个,占合作社总数7%。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加快了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促进了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从黑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运作多年的时间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对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产品流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降低农民生产经营成本、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方面已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存在一些影响和制约其发展的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二)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牵动作用还不够突出。农民商品经济意识和合作经营理念相对淡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而且全省各地发展不平衡,部分落后地区明显滞后,上述状况与我省农业大省的地位明显不相称,严重制约着地区农业发展。

(三)缺乏带头创办能人,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偏低。黑龙江省大部分农村地区缺乏领办合作社的带头人,会经营管理、能开拓市场的复合型骨干人才缺少,农民普遍缺少合作意识。这主要是因为农村地区一些有文化、有一技之长的青壮年农民多数外出打工,留在家里从事农业生产的主要是文化水平低、思想保守、年龄偏大的农民。还有一些能力强的“能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够了解,缺乏兴趣和动力组建合作社,牵头领办的意愿不强。

(四)内部管理机制不规范,农民成员的权利和利益需要保障。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监督约束等机制不健全。一些合作社根本无章程,无账目,合作社的成员不了解合作社章程内容与个人的利益关系,有的领办人把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机制与公司制企业管理相混淆,在民主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不依法办理。这些问题都影响到农民成员行使民利和切身的经济利益。

(五)匮乏资金以及科技支撑薄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障碍。2009年时,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户均出资额为89.72 万元,比全国户均81.05万元高出8.67万元,但并不证明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强。原因是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资没有验资程序,只是由成员相互认可并在申请材料和章程中做出记载即可,真正出资到位的极少;其次是农民以实物出资不需进行评估和过户,而实际上这些实物基本上还在农民自己手里,农民专业合作社缺少流动资金。再次,得到国家和省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绝大多数是过去成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经过几年的发展有了自己的项目,而新创办的合作社则没有这样的待遇。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虽具有法人资格,但因其承担的有限责任没有实际资产做担保,因而贷款难的问题不易解决。一些已经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别是从事种植、养殖业的,缺乏科技力量支撑和有效快捷的信息渠道,难以实现做大做强,只能是维持现状。

三、促进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重视合作社人才培养。农民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农业经营主体组织化进程,因此政府应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提高农民文化水平,应开展对农民的培训普及市场经济基本知识,增强农民的市场观念和风险意识,逐步改善农村人力资源状况,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健康发展;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培养一批合作事业的积极分子和带头人,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内部教育和学习机制,引导社员加深对合作制度和组织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提高他们的合作意识和对合作社的认同感。

(二)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三)加大对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政府应当安排扶植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服务;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国土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建设项目,可以优先委托和安排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另外要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经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得收入免征所得税等;另外要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支持,农村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改善对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服务,简化审批手续,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问题。

参考文献:

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范文第3篇

关键词:农业合作社;品牌战略 ;启示

1 农业合作社实施品牌战略的国际经验比较

从1844年世界第一个公认的农业合作社——英国罗虚代尔公平先锋合作社成立以来,农业合作社在世界范围内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近年来,随着品牌战略的深入实施,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取得了快速发展,涌现出一批如日本的农协、西班牙的蒙德拉贡合作社、以色列的基布兹合作社等国际知名合作社。

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历史演进轨迹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社在品牌战略实施路径的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差别。目前,从世界范围看,法国、美国、日本的农业合作社分别代表了三种不同类型的发展模式。在这里,主要就这三个国家的成功经验展开分析。

(1)美国。美国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共同销售为主。美国政府为支持合作社做大做强,创建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美国国会于1922年通过了“卡帕——沃尔斯坦德法”,把合作社从“反托拉斯法”中豁免出来,对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美国政府帮助成立了农业信贷合作体系,专门为农场主和合作社提供信贷支持,这为合作社品牌培育提供了资本支撑。同时,美国联邦政府还设立了农业合作局,专门负责合作社的业务指导工作。与法国相似的是,美国也对合作社实行低赋税,并积极开展社员教育培训活动。值得一提的是,美国政府为促进机制创新,在扶持新一代合作社品牌战略实施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2)日本。日本农协的主要特征是以综合性为主,是在政府倡导和扶持下发展起来的。日本政府为推动农协品牌化,在两个方面做得较为突出。一是实行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控制。日本颁布了一个“肯定列表”制度,对农业的投入品,包括农药、肥料规定了1万多个标准,并把这些标准下发到各个农协严格执行。二是给予了大量的资金补贴。如日本在新品种推广、农业基地建设等方面都是通过制定相应的补贴政策来保证项目顺利完成。又如为确保农协资金来源,日本政府提供贷款贴息、无息贷款及农林渔业金库贷款等支持。此外,日本也在税收方面对农协给予政策优惠。(3)法国。法国农业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专业性强,即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销售合作社或农机合作社等。为了推进合作社品牌化发展,法国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①建立国际化的农产品品牌标准和质量认证体系。目前,法国有4种部级官方认可的农产品标识认证:原产地命名控制认证、红色标签认证、生物农业标识认证、产品合格证认证;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为合作社品牌经营提供强大的法律保障;③政府积极支持,实行了一系列减免税收、优惠贷款、财政补贴等政策。如一般企业需缴纳赢利后30%的利润税,而合作社免征;④重视科研。法国合作社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将科研成果在社员中推广,并给社员进行技术指导,以此来统一质量标准;⑤重视对社员的培训和教育,尤其重视对经营管理人员的培养。合作社开办各种长短期培训,为农民传授科学知识和新技术。

2 对我国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启示

(1)提高农产品质量是农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重要基础。发达国家的农业合作社普遍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从经验分析中我们不难看出,日本对农产品质量的要求到了近乎苛刻的程度,排除贸易技术壁垒因素,农产品质量无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所在。当前,我国农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必须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快夯实合作社品牌化的基础。

(2)培育合作社文化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发展的关键前提。国外的许多合作社品牌之所以发展良好,在于它们重视合作社文化建设,有意识地把合作社理念、合作社基本人文精神等贯穿到农民教育中去。我国有部分合作社如果不加强文化建设,很可能会因为缺乏文化根基而无法永续发展。这是今后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化进程中需要重点防范和关注的一个问题。

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范文第4篇

1 存在的问题

1.1 相关宣传力度不足,农民认知度不高。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处于初始发展阶段,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带动作用不强,不少农民缺乏共同发展的热情和信心。同时,一些基层干部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认识不足,导致引导和服务作用小、支持力度不大,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1.2 农民的思想认识不统一。由于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不长,《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不久,许多农民对合作社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缺乏认识,认为现在都搞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么多年了,部分农民受小农经济思想束缚怕自身利益受损,怕船大不好调头,怕别人抢了自己碗里的饭,所以宁愿单枪匹马闯市场,也不愿意加入合作社。还有一部分农民持观望态度。

1.3 合作社内部管理不规范。有的合作社缺乏基本的加入和退出手续,仅靠一本成员名册作为社员的入社凭证。个别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未切实履行职责,开展业务技术培训、实行民主管理、及时公布相关信息等工作做得不够好,削弱了合作社的凝聚力。合作社的成员出资不规范,有的成员出资多,有的出资少,而在实际运作中及盈利分配上使出资多的成员利益未得到有效保障。

1.4 经营运作不规范。有些社员对《合作社章程》内容不怎么了解,对理事会的职权、监事的职权、成员的权利、成员大会的职权知之甚少,参与合作经营积极性不高。而一些合作社管理者缺乏专业管理知识,习惯于采用单纯搞村务管理或搞企业生产的方式管理合作社,在经营上不能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去经营,出去订货或销售签订书面合同的不多,习惯于传统的口头或手书合同。

1.5 优惠政策扶持不配套。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广大农民在生产经营实践中自发创造的,对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作用不可小看,特别是在发展初期困难很多。虽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章专门就财政资金安排、金融放贷、税收优惠等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但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落实措施不配套,资金仍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瓶颈。所以,有些农民认为建社与不建社没有什么区别。

2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2.1 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发展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从宏观上讲,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学评价、奖励体系,并对其进一步规范。积极争取政府出台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相配套的包括财政、税收、信贷、产业等方面的支持、促进政策,进一步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到扶持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和农业,切实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2 拓展服务功能,引进先进设备,切实提高科技含量。发展壮大专业合作社。政府需在农产品销售、农资供应、农机具使用、病虫害防治等方面作好后勤保障服务,进一步落实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同时大力实施品牌战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鼓励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申报有机、绿色食品,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力度,着力打造一批名优品牌。同时,企业要发展壮大,离不开硬件设施。

2.3 加大人才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合作社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理》的宣传工作,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强化对社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充分体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宗旨,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的凝聚力,降低组织运行成本,全面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力。同时,针对各专业合作社存在的综合素质较差,管理水平较低的现状,对其进行市场营销、信息利用、财务核算、经济合同、计算机等方面的强化培训,促使改变过去传统的种养殖方法,全面提高管理水平。

对农业合作社的认识范文第5篇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不够规范

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不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规范经营。内部管理的不规范、制度设置的不完善,决策不民主,既没有章程,也基本不召开社员大会,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财务管理上还存在“三无”现象,即无会计账簿、无专人核算、无合法的原始凭证,支出基本全是白条,从而给资金的后续监管带来很大难度。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主要依赖于少数处于强势地位的群体,入社农户入股比例过低,没有太多的话语权,因此,好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变成“大户吃小户”,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绩效也不明显,甚至名存实亡,导致很多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做大做强。

2.宣传力度不够。一些基层干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登记管理条例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对国家赋予农民经济合作社组织以法人资格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一些农民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政策理解上有偏差,对合作社的性质和运行机制不够了解,有种种疑问和顾虑;偏远和经济不发达地区农民的市场意识还不够强,合作经营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加之受我省农业生产周期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时间短的影响,示范引导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步伐。

3.专业合作社规模小,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牵动作用还不够突出。农民商品经济意识和合作经营理念相对淡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存在数量少、规模小、层次低、带动能力弱等问题,而且全省各地发展不平衡,部分落后地区明显滞后,上述状况与我省农业大省的地位明显不相称,严重制约着地区农业发展。

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对策建议

1.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当前,我省农户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非常了解的比例很低,甚至有一部分农户根本不知道。对合作社不了解必然会导致农户没有产生参与的意愿,所以应该从思想上对农民做好引导工作,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让农户深刻地认识到发展专业合作社给自己带来的好处,增强农户的合作意识,激发农户的合作动机,创造农户的合作机会,启发农户的合作实践;另外要积极宣传政府对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的农户来参与合作社的组织建设。

2.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无论是处于初级发展阶段,还是已经进入高级阶段,都为农民提供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服务,有些组织还对其成员进行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开展了养殖科学技术(牛冻改、农田种草、饲料青贮、水牛挤奶、疫病防治等)和市场营销知识培训,传递畜产品信息,建立营销网络,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由于协会与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广泛的合作机制,对会员的科技培训,新技术,新产品的普及推广在不断的得到增强,素质不断提高。在协会的参与下,一个健康、有序、文明、进步、向上的水牛奶开发市场正在形成。这些技术及经营培训,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技术水平,促进了农村专业技术人员和现代新型农民的成长,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和促进共同富裕。农民素质的提高也为当地农户发展边境贸易提供了智力保障,使其能够按照国际市场标准组织生产,寻找外贸市场新的增长点。